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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为苹果而生 为世界而活

書城自編碼: 1836777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傳記財經人物
作者: 何跃青
國際書號(ISBN): 9787511711151
出版社: 中央编译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2-01-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330/220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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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他生,是为了缔造苹果帝国;他活着,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他是一个硅谷传奇,几经沉浮,屹立不倒。他创造了“苹果”,在顶峰时被扫地出门,12年后,卷土重来的他带领“苹果”屡屡推出革命性产品,用近乎完美的消费电子作品,改变了一个时代。他就是史蒂夫?乔布斯——一个永远活在这个时代人心中的英雄。本书用细致的笔触,翔实的资料,为我们展现了史蒂夫?乔布斯的传奇一生,不仅仅是一本商业传奇的传记
更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经典。
關於作者:
何跃青,男,哲学硕士,专业图书策划人,曾著有《全力以赴的人》、《小故事大道理》等多部管理学著作,现任某国际咨询公司管理培训顾问。
目錄
chapter 1英雄不问出处——天才的成长之路
 1 被收养的私生子
 2 叛逆任性的独行侠
 3 第一次见识计算机
 4 苹果双雄的首次合作
 5 投入禅宗的怀抱
 6 印度之行的启示
chapter 2:改变世界的符号——苹果公司的诞生
 1  Apple I之前的电脑
 2 艰难中诞生的“苹果”
 3 风靡世界的Apple II
 4 最年轻的亿万富翁
chapter 3:遭放逐的“帮主”——告别苹果
 1 与斯科特的“战争”
 2 改变命运的一句话
 3 巅峰时期的考验
 4 在危机风暴的中心
 5 创始人和CEO之争
 6 苹果的托洛斯基
chapter 4:英雄漂泊路——事业第二高峰
 1 自立门户
 2 NeXT虽败亦荣
 3 皮克斯的诞生
 4 又一个“NeXT”?
 5 救命的“玩具”
 6 进军迪士尼
chapter 5:力挽狂澜,舍我其谁——重振“苹果园”
 1 回归苹果的前奏
 2 王者归来,重掌苹果
 3 漂亮的翻身仗
 4 音乐革命:iPod和iTunes
 5 从iPhone到iPad
 6 辉煌中的阴霾
 7 苹果说:没有你,哪有我
chapter6:设计改变生活——乔布斯的非凡理念
 1 残酷完美主义
 2 听从直觉的召唤
 3 大道至简
 4 因为“专心”,所以“专业”
 5 于无设计中见设计
chapter 7:创新改变世界——乔布斯的创新法则
 1 苹果创新的秘密
 2 非凡感知能力
 3 联想 整合 创新
 4 激情,是创新的动力
 5 自由,是创新的起点
 6 走“少有人走的路”
chapter 8:是独裁还是民主——乔布斯的管理哲学
 1 典型的精英主义者
 2 乔布斯的“海盗文化”
 3 内部企业家精神
 4 打造“激情文化”
 5 以下犯上的企业文化
 6 铁腕的管理艺术
 7 股权激励制度
 8 扮好自己的角色
 9 近乎变态地注重细节
 10 霸道的“保密文化”
 11 从“独行侠”到“合作者”
附录:
 一、乔布斯简历
 二、乔布斯信条
 三、乔布斯语录
 四、乔布斯演讲
內容試閱
引子
他生,是为了缔造苹果帝国;他活着,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他是一个硅谷传奇,几经沉浮,屹立不倒。他创造了"苹果",在顶峰时被扫地出门,12年后,卷土重来的他带领"苹果"屡屡推出革命性产品,用近乎完美的消费电子作品,改变了一个时代。他是二十一世纪第一位辞世的伟人与天才。美国总统奥巴马说:"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重新定义了整个世界,并取得了人类历史上极为罕见的成就,他改变了我们看世界的方式……"他,就是史蒂夫·乔布斯--一个永远活在这个时代人心中的传奇英雄。让我们伴随这本书去解读乔布斯那"神一样的传奇人生"吧!
chapter 1英雄不问出处——天才的成长之路
1·被收养的私生子
“英雄各有见,何必问出处。”这句话放在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身上再合适不过。让我们把眼光放回到56年前的那个夜晚吧。

电话铃声响起的时候,保罗·乔布斯和克拉拉·乔布斯夫妇正在睡梦中。
保罗翻了个身,丝毫没有去接电话的意思,妻子克拉拉却忍受不了一直响着的电话。只得从床上爬起来,走向客厅。
“喂,你好。”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请问,”电话里是个女子的声音,语气很轻,小心翼翼的带着些试探和担忧,“是保罗·乔布斯家吗?”
“对,我是保罗·乔布斯的妻子。”
“乔布斯太太您好,我看到你们想要收养孩子的信息,”说到这儿,对方停顿了一下,仿佛在找一个合适的说法,“现在,有一名意外出生的男孩,你们要收养他吗?”
克拉拉怔了一下,似乎是被突然而来的惊喜弄蒙了。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一个深夜打来的电话会带给她一个如此之大的惊喜。事实上,领养一个孩子是乔布斯夫妇多年的夙愿,但却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实现,但今天幸运之神似乎真的开始眷顾他们了。
“当然要。”她冲着话筒激动地喊,握着电话的手甚至有些颤抖。
电话中的女子听到克拉拉的答复后,明显松了一口气,“你们有时间的话可以过来看看,”随后她告诉克拉拉她叫乔安娜·辛普森(Joanne
Simpson),住在旧金山的北岸区。
克拉拉立刻表示天一亮就过去,乔安娜同意了。然后电话挂断了,克拉拉转过身来发现丈夫保罗正斜倚在卧室门口的墙壁上笑着看她。
“亲爱的,”她哽咽着说,“我们终于要有一个孩子了。”

可能你们已经猜到了,乔布斯夫妇即将领养的这个男婴就是若干年后改变了世界的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
史蒂夫·乔布斯生于1955年2月24日,亲生父亲叫做阿卜杜法塔赫·约翰·钱德利,是一位叙利亚移民。他和史蒂夫·乔布斯的生母乔安娜·辛普森在大学中邂逅,随后两人义无反顾地坠入了爱河,但很快乔安娜就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人立刻慌了手脚,因为他们的恋情是瞒着双方父母的,而且乔安娜的父母绝对不会接受一个叙利亚移民作为女婿。另外,乔安娜的家族在当地很有些名望,如果乔安娜未婚生子的消息传出去,将会使家族蒙羞。同时堕胎在美国是被严格禁止的。于是,将孩子生下来送给别人抚养就成了乔安娜无奈的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8月25日,乔布斯宣布辞去苹果公司CEO的时候,《纽约时报》等媒体采访了乔布斯的生父阿卜杜法塔赫·约翰·钱德利Abdulfattah
John
Jandali。此时的钱德利已经80岁,是内华达州一家名为Reno赌场的副总裁。对于将乔布斯交给他人抚养的做法,他一直以来都感到深深的愧疚,而且在此之前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就是苹果公司的CEO史蒂夫·乔布斯。
在他得知这一消息后,他忐忑不安地给史蒂夫·乔布斯发了几封邮件,并委婉地请求见个面,哪怕是喝杯咖啡也好。他说他不敢打电话,甚至对可能到来的见面都怀有难以言道的恐惧。不过一直到史蒂夫·乔布斯去世,他都没有接到任何回复。想必,在乔布斯的心里,对这个生父一直都未曾认可。

对于乔布斯夫妇而言,能领养未来的苹果CEO确实是幸运之神的眷顾,因为他们本来根本就不在乔安娜的选择范围之内。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乔安娜将一对律师夫妇作为最优先的选择,但当那对律师夫妇明确表示他们想要领养的是一个女孩时,命运的指针才转到保罗·乔布斯夫妇头上,而当时他们只是若干备选名单中的一组而已。
当乔布斯夫妇看到未来的史蒂夫·乔布斯的时候,他们立刻就被这个漂亮的男婴吸引了,胖乎乎圆润润的小脸,美丽的眼睛,全身上下无一不显示着健康和可爱。
不过就在他们以为自己捡到宝贝的时候,乔安娜却改变了决定。因为她发现乔布斯夫妇并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人选。
两人不仅没上过大学,保罗·乔布斯更是连高中都没有上过。乔安娜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的孩子身处于这样的家庭中不可能得到良好的教育。于是她拒绝在领养书上签字。
乔布斯夫妇好话说尽,但却无法改变乔安娜的决定。无奈之下两人只有黯然离去,但那男婴的身影一直不断地在克拉拉的眼前浮现。克拉拉无法眼睁睁地看着这样一个天使一般的宝贝和她擦肩而过,于是她决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乔安娜的看法。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克拉拉有时一个人有时和丈夫保罗一起去乔安娜住的地方去看望她,并且提供无微不至的帮助。乔安娜自然知道他们的目的无非是想要获得孩子的领养权,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几个月相处下来,乔安娜发现这对夫妇虽然学历不高,但却诚实、善良,最难能可贵的是他们对孩子的爱是那么的深厚。
终于,乔安娜动摇了。
这一天她把乔布斯夫妇请来,让他们发誓“一定会让孩子上大学”。看到自己几个月来的付出终于得到回报,乔布斯夫妇激动得难以抑制,当即满口答应乔安娜的所有要求,并发誓会为孩子提供最佳的教育,即便是倾家荡产也会供他读完大学。
我们无法得知乔安娜当时忍受着多么大的痛苦才把孩子交到乔布斯夫妇手上,但对于乔布斯夫妇而言,这一刻简直是此生最喜悦的瞬间。就这样,作为私生子的史蒂夫·乔布斯终于来到了乔布斯家。

史蒂夫·乔布斯的养父保罗·乔布斯出身卑微,父母都是农民。虽然出身卑微,但保罗·乔布斯却是一个对生活乐观且积极向上的人。因为家庭的原因,保罗·乔布斯没能受到很好的教育,他十几岁的时候就辍学了,然后游荡在美国的中西部地区靠着帮别人打工为生。后来,他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参加了美国海岸警卫队,并在警卫队中掌握了一身机械修理技能。
海岸警卫队服役的经历让保罗·乔布斯受益匪浅,事实上,他傍身的技能几乎都是在部队中学会的。但他毕竟不可能永远呆在部队中。几年之后,保罗从海岸警卫队退役了。
当时退役的时候很多老兵都因为熟悉了旧金山本地的生活而留在了当地。保罗也是其中之一。当时的美国还处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中,国民的生活水平很低,很多人都在温饱线上徘徊。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的经济大萧条也依然在延续之中。
保罗·乔布斯和当时的大多数美国人一样为了生计而奔波。不过生性乐观的他有着不少好朋友,其中有一部分是一起从海岸警卫队退役的战友。当然也有后来新结识的朋友。
有一天几个人在一起吃饭,不知怎么就聊到了婚姻上面。当时的保罗·乔布斯是个单身汉,而他的几个朋友都有了家室。大家都嘲笑保罗说他找不到妻子,注定孤独终老。
保罗·乔布斯自然不甘心被嘲笑,于是他指着酒馆窗子外的金门大桥说:“嘿,你们信不信我的新娘就在那里。”
朋友们都哄笑起来,纷纷掏出钱来打赌说若是保罗能在大桥附近找到一个愿意同他约会的女孩子,这些钱就都是他的了。但如果找不到,那就要付出双倍的钱请他们喝酒。保罗听完一把将那些钱揣进兜里,意气风发地说:“你们等着瞧吧!”说罢,酒气上涌,“噗嗵”一声摔倒在地板上。
也许冥冥之中真的有天意,几天之后保罗·乔布斯就在金门大桥附近遇到了克拉拉,两个人一见钟情,经过短短几个月的约会之后便结婚了。
那已经是1946年的时候,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两个人婚后决定离开旧金山回到保罗·乔布斯的老家印第安纳州。在那里,保罗·乔布斯依靠自己在海岸警卫队服役时所掌握的机械操作技术在万国收割机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
刚刚回到印第安纳州的时候两个人觉得他们会在此终老。可是仅仅过了几年他们就对这里厌倦了,于是,在1952年,他们又卷起铺盖回到了旧金山,而且保罗找到一份向用户索要汽车欠款的工作。由于他是个大块头以及拥有喜欢挑战的个性,他非常适合这份有点危险的工作。就这样过了三年,他们遇到了可爱的小乔布斯,并认定这就是他们盼望已久的那个孩子。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提一下与乔布斯同年出生的另一位天才——未来的微软董事长比尔·盖茨。他与乔布斯的命运截然不同。他出生在美国西雅图一个富裕的家庭,父亲是律师,母亲是一位银行家的女儿。这个家庭给予盖茨的不仅有温暖的关爱和良好的教育,还有盖茨所喜欢的各种知识。
与比尔·盖茨不同的是,乔布斯的养父母是一对漂泊在城市里的普通打工者,他们一直在为生存而奋斗。养母克拉拉为了给乔布斯支付游泳课的费用,得靠给别人看孩子挣钱。
史蒂夫·乔布斯和比尔·盖茨同为高科技领域的领军级人物,两者又处于竞争关系,所以两人不可避免地会被放在一起对比。显然,同出身于富家豪门的比尔·盖茨相比,史蒂夫·乔布斯身上的传奇性质更浓厚一些。
因为,无论在古今中外,一个人出身都不是决定其人生高度的关键因素。就像史蒂夫·乔布斯,虽然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中,但却依然能够得到父母的宠爱,也切身体验了美国经济萧条时期下层人民生存的艰难。当然,乔布斯的心灵在这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形成了他怪异的性格——真诚坦白而富有激情,同时又狡黠偏执、暴躁易怒。苹果的员工都知道乔布斯是一个令人又爱又恨的领袖,他身上的毛病和优点一样突出,温顺时让人如沐春风,暴躁时让人避犹不及。然而,他还有一种更值得称赞的品质,那就是积极反省修正错误。正是这种反差鲜明的性格,使他演绎了一波三折的“苹果传奇”。
2·叛逆任性的独行侠
1955年的时候,曾经发生了一件大事,当然并不是史蒂夫·乔布斯的诞生,而是享誉世界的天才物理学家爱因斯坦的逝世。很多相信天才转生论的“果粉”(苹果的粉丝)都将史蒂夫·乔布斯视为爱因斯坦的转世。因为两者都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人物。不过我们应该看到史蒂夫·乔布斯的诞生时间是2月24日,而爱因斯坦的去世时间是同年4月18日。而且虽然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位无可争议的天才人物,但他的天分却并没有表现在物理上面。也许有些人的生平适用于天才转生论,但显然史蒂夫·乔布斯不在此例。
如果你对计算机的发展有深入的关注的话,你会发现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大多数计算机领域和IT领域中的巨头都是在1955年前后出生的。例如微软的两位创始人比尔·盖茨和保罗·艾伦,微软的CEO史蒂夫·鲍尔默,谷歌的CEO埃里克·施密特,太阳微系统公司的
CEO斯科特·麦克尼利等。
这个现象似乎看上去很神秘,但如果你了解个人电脑的发展史,你就会发现原因很简单。
据前美国《华盛顿邮报》商务科学专栏作家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的观察,1955年前后正是美国计算机革命的时期。如果出生太早,就无法拥有个人电脑;如果出生太晚,计算机革命的好机会又被别人占去了。
显然史蒂夫·乔布斯正好处于一个关键的时刻。

旧金山是史蒂夫·乔布斯的诞生地,同时他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也都是在那里度过的。现代教育学理论认为,一个人童年生活的社会环境对他的性格形成以及未来发展有毋庸置疑的重大影响。毫无疑问,这座充满魅力和狂野性格的城市对史蒂夫·乔布斯的影响自然非比寻常。
旧金山,又称“圣弗朗西斯科”、“三藩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太平洋岸海港、工商业大城市,位于太平洋与圣弗朗西斯科湾之间的半岛北端,是美国西部一个著名的经济文化中心。
20世纪中期的美国,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快速步伐正不断对外扩张,国内也饱经资本主义经济大恐慌的风雨。乔布斯的青少年时代,正是美国经济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50年代的惆怅和60年代的震荡交替时期,但是在时尚文化和科技方面却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那时在旧金山的硅谷地区,全球著名的IT行业中心正在形成。在那里,有从美国“曼哈顿计划”实施以来,聚集的众多科技工作人员。而且,为了实现美国的宇宙飞船登月计划,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主要合作城市正在那里崛起,并且成立了大批的电子公司。
另外,在文化方面,环境优美的旧金山还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宽宏大度气质。在旧金山,来自世界各地的白人、黑人、黄种人,虽然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礼仪迥异,但他们都能和谐共处。在这里,唐人街连着拉丁区,日本城直通联合广场;维多利亚式的房屋固然赏心悦目,希腊的“艺术宫”、雕龙镂凤的唐人街、日本城的五重塔等也让人目不暇接。
在旧金山,各种艺术表演应有尽有,世界级的芭蕾舞、百老汇的音乐剧、缠绵悱恻的爵士乐、高雅的古典音乐,其后更以硅谷和嬉皮文化著称世界。
无论你是谁,你来自何地,你是穷人还是富人,你是大字不识的流浪汉还是满嘴专业词汇的商界精英,不用担心,在这里,你完全可以轻松自如地融入这座城市节拍之中。在这片土地上,任何的标新立异都不会招来旁人的侧目,每个人都是特立独行的楷模。正如美国作家威廉·萨洛扬所说:“如果你还活着,旧金山不会使你厌倦;如果你已经死了,旧金山会让你起死回生。”
正是旧金山这种兼容并包的城市精神,孕育了33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创造了硅谷千千万万奇迹般的成功故事;也是这座城市,掀起了“垮掉的一代”。

史蒂夫·乔布斯就是成长在这样的环境中。所目所睹都是个性的彰显和特立独行的自由。三岁的时候,他天性中的那些不安分就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相比其他孩子而言,他简直活跃得有些过分。比如,他精力旺盛,每天很早的时候就醒来,然后把整个家都折腾起来。
那一段时间,简直是保罗和克拉拉的噩梦,为了能够使小乔布斯安静下来,保罗不得不为他买来木马等玩具,甚至还买了一个唱片机,一旦他吵闹就把耳机扣在他的耳朵上,家里的电视也整天都开着,为的就是让这些东西能够吸引小乔布斯的注意力。
不过乔布斯夫妇显然低估了史蒂夫·乔布斯的能力,经过最初的一段时间之后很快他就对这些东西失去了兴趣,于是他开始尝试一些更具有挑战性的游戏,例如,他曾把一枚金属发卡插进电源插孔里触了电烧伤了手,吓得父母赶紧把他送到医院。从医院出来没过多长时间,他又和小伙伴们用毒蚂蚁的药瓶建了一个小型化学实验室,并因为吞了一瓶灭蚁剂不得不去医院洗胃。
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淘气顽皮的孩子简直让乔布斯夫妇头痛欲裂,两人想尽千方百计都不能让他安稳下来。某一天克拉拉突然心血来潮地想要再收养一个女孩。她想当然地认为导致史蒂夫·乔布斯顽劣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自己太过孤单,这样的话为他配一个妹妹可能会好上很多。于是,乔布斯夫妇又收养了比乔布斯小两岁的黑人妹妹帕蒂。不过后来的事情证明,对于她的初衷来说,这完全是一个毫无干系的决定。

自从乔布斯夫妇收养了史蒂夫·乔布斯之后,他们便举家前往南旧金山地区的芒廷维尤。芒廷维尤是一座工业化小镇,隶属克拉拉县。如果你对美国的硅谷有了解的话,你会发现这座别称叫做山景城的小镇正是硅谷的重要组成部分。Google公司总部、Mozilla基金会Mozilla公司、微软的众多部门、SGI和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埃姆斯研究中心等许多著名机构都位于该市。
就这样,史蒂夫·乔布斯欢快地成长着,同时用他顽劣的恶作剧不断困扰着周围的邻居和可怜的乔布斯夫妇。
在1960年前后的山景城,史蒂夫·乔布斯最常做的事情就是骑着单车在社区的大路上呼啸而过,或者在邻居家的摄像机面前呲牙咧嘴地做鬼脸。
这段时间中,史蒂夫·乔布斯的养父依然在做着收债的工作。克拉拉也一直在做些零散的工作补贴家用。
时间流逝,一转眼史蒂夫·乔布斯就到了上学的年龄。可是这时问题出现了,由于小乔布斯性格比较特异,加上乔布斯夫妇一直对他的宠爱,同时父母又一直忙于生计问题,忽略了对他人际关系方面的教育,导致他不知道该如何和别人相处。
在这所叫做蒙塔洛马(Monta
Loma)的小学中,史蒂夫·乔布斯的学习成绩虽然不错,但他孤僻、任性、恶作剧、不合群性格让他成为学校里的怪物。
他从来不完成老师留的作业,更是公然在课堂上顶撞老师,甚至给老师起绰号。于是上课的时候他经常因为扰乱课堂秩序而被老师赶出教室。当时在蒙塔洛马,史蒂夫·乔布斯简直是所有老师的噩梦,基于以上种种,学校不止一次地找乔布斯夫妇谈话,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恳求他们为小乔布斯更换学校。但显然乔布斯夫妇有自己的打算,因为这所学校距离他们的住处很近,如果换一所学校那他们势必要搬家,而且还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问题。于是虽然校方一直在努力,但史蒂夫·乔布斯还是在蒙塔洛马一直待到他提前升入克里斯滕登中学。
小学的时候史蒂夫·乔布斯向来以独行侠自居,他独来独往,和周围的同学格格不入。他也曾试着想要融入他们,但他却发现那些同龄人除了带给他无尽的麻烦以外,不会得到任何的收获。
值得一提的是史蒂夫·乔布斯在他充满叛逆的小学阶段遇到了一位一直让他记忆深刻的老师。这名叫做伊莫金·特迪·希尔的年轻老师。
当时的史蒂夫·乔布斯刚刚上小学四年级。经过四年的时间他的名声已经在学校中臭名远扬。被人孤立,谩骂或者批评对他而言简直是家常便饭。我们无法想象他那幼小的心灵究竟是如何承受这么多的阴暗和孤独的。好在事情并不总是糟糕的。在他充满各种意外和冲突的求学生涯中,第一次遇到了一束温暖的阳光。
后来的史蒂夫·乔布斯曾经说伊莫金·特迪·希尔在他的人生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甚至不吝溢美之词地称赞其改变了他的人生。

“她在我心目中是一位了不起的老师,她教四年级提高班的课程,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就了解了我的情况。她极力敦促我学习,甚至会这样说:‘我真希望你能完成这些作业,你要是能完成我就给你5美元。’就这样,希尔老师激起了我内心的学习热情。”

乔布斯甚至感慨良深地说:“如果不是这位老师,我相信自己将来一定会被送进监狱的。”

人的一生最珍贵的不是拥有丰富的物质生活,而是遇到良师益友。希尔老师的欣赏与爱护如同春天的阳光,温暖了乔布斯孤独的心灵,一直激励鼓舞着乔布斯。
乔布斯在那一年学到的知识要比小学其他任何一年都多,以至于老师想让他跳过五年级直接进入这个学校的初中学习。但是乔布斯的父母也许从经济角度考虑,没有同意这样做,而是提前让他进入芒廷维尤的克里斯滕登中学学习。
史蒂夫·乔布斯的这个经历充分说明了没有不好的学生只有不懂方法的老师。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乔布斯夫妇开始在史蒂夫·乔布斯身上发现一些闪光点。比如说他很有主见,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判断和分析,而且还常常显示出非凡的洞察力和具有创新性的观念。显然这些能力都是远远超于同龄人。
随着史蒂夫·乔布斯进入中学,乔布斯夫妇终于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他们觉得从此以后再也不会被老师或者校方叫去谈话。毫无疑问,史蒂夫·乔布斯的小学生涯不仅对他自己来说是个噩梦,对他的养父母也是如此。
然而,事情的发展往往和我们的预期相去甚远。克里斯滕登中学完全是一个培养混混的末流学校。无论是校园环境还是师资力量都差得令人提不起任何希望。
我们都知道史蒂夫·乔布斯可不是什么好学生,酷爱恶作剧的他在小学被称为捣蛋鬼,可是一到克里斯滕登中学,史蒂夫·乔布斯无可奈何地发现他以前的那些恶作剧简直太儿戏了。
在克里斯滕登中学,每天都能看到闪烁着红蓝警灯的警车冲进校园中,可能是因为学生打架,也可能是更严重的事情。
在这种环境下,史蒂夫·乔布斯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方向,显然,做一个地痞流氓并非他的人生理想。于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之后,他找到了保罗·乔布斯,并告诉他自己决定不再去克里斯滕登中学上学。经过长时间商量,保罗和克拉拉接受了这一现实,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措施,乔布斯就会变成不良少年。他的养父保罗·乔布斯回忆说:“他说他实在不想去了(回那所学校上学),因此我们只好搬家。”
如果不是这次搬家,乔布斯就不会认识史蒂夫·沃兹尼亚克,那么世界上就没有苹果公司。
3·第一次见识计算机
1956年的时候,史蒂夫·乔布斯还在她的养母克拉拉·乔布斯的怀里嗷嗷待哺,他不知道这一年发生了一件对他未来影响深远的大事情。
在这一年的10月中旬,诺贝尔物理学奖授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景山(Mountain View
)贝克曼仪器公司半导体实验室的肖克利(William Shockley
,1910—1989)、美国伊利诺伊州乌尔班那伊利诺伊大学的巴丁(John Bardeen
,1908—1991)和美国纽约州谬勒海尔(Murray Hill)贝尔电话实验室的布拉坦(Walter Brattain
,1902—1987),以表彰他们对半导体的研究和晶体管效应的发现。
物理学界一直认为晶体管的发明是20世纪中叶科学技术领域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由于晶体管比电子管有体积小、耗电省、寿命长、易固化等优点,它的诞生使电子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它拨快了自动化和信息化的步伐,从而对人类社会的经济和文化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当然,对于当时的乔布斯夫妇而言,物理学奖、晶体管什么的就像天上的星辰一样遥不可及,或者说,他们的世界中根本就不会有这些东西的存在。不过,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项发明不仅改变了他们儿子的生活,也让他们的儿子改变了众多人的生活。

在上一节中我们说到史蒂夫·乔布斯为了自己的命运发誓再也不去克里斯滕登中学。他对自己的决定无比坚持,所以乔布斯夫妇只好搬家。
史蒂夫·乔布斯的新家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帕洛阿尔托市。这里是个电子新兴城市,建立了很多著名的电子公司,也有不少顶级的电子工程师。乔布斯非常喜欢这座城市,这不仅让他着迷,更让他感到兴奋。这与杂乱不堪的芒廷维尤相比简直就是天堂!
不过,在这里史蒂夫·乔布斯的继父保罗替别人回收债务的工作进行得却并不顺利。于是,他辞去了这份工作。随后保罗选择了一份房地产经纪人的工作。1970年前后,旧金山地区的经济开始飞速发展,硅谷这个称谓也逐渐在美国形成气候,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向这里聚集。于是导致本地的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不过,做惯了讨债工作的保罗显然对这种需要对客户和声细语、卑躬屈膝的工作无法适应。因为他那种粗暴的性格往往几句话不到就惹得客户摔门而去。在忍了几个月之后,保罗只好放弃了这份看起来报酬很高的工作。与此同时,因为保罗这个一家之主正处于事业的波动期,所以导致了乔布斯一家的经济状况陷入窘迫的局面,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保罗重新拾起机械师的工作之后才结束。
前面我们曾经介绍过,保罗·乔布斯在美国海岸警卫队中服役的时候曾经掌握了机械修理的技能。但退役之后他却从来没有做过相关的工作,如今,时隔15年之后,他打算把这份技能拾起来。虽然这可能需要他付出更多的努力,而且要从头开始。
保罗·乔布斯确实在机械修理方面比较擅长,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最初阶段的过去,他的事业开始顺利地发展起来,甚至到最后拥有了一间设备齐全的汽车修理店。
其实在保罗·乔布斯的心里一直想要儿子学习机械方面的技术,但显然从最开始史蒂夫·乔布斯就没有这方面的意向。
因为他早在10多岁的时候就相当明显地表现出了对电子学方面的兴趣。例如他曾经将自己那台非常喜欢的电子唱片机拆了个四分五裂,也曾对电视的遥控器好奇不已。这些电子产品深深吸引着他,在他幼小的心灵中,他一直想弄明白这些小东西到底有多大的能耐。

20世纪70年代左右正是旧金山地区的电子工业飞速发展的时期,史蒂夫·乔布斯家所在的社区就有很多工作在惠普等电脑公司的计算机软硬件工程师。
例如乔布斯的邻居拉里·朗(Larry
Lang)就是惠普的工程师,他对这个安静且聪明的小男孩非常喜欢,而乔布斯也对拉里非常钦佩。就这样年纪相差几十年的拉里和史蒂夫·乔布斯成了忘年交。乔布斯一有时间就去拉里的家,而拉里也经常带着乔布斯和一班小孩子到惠普,给孩子们讲电路原理,教孩子们用电脑。正是在那一年夏天,12岁的乔布斯在惠普第一次看见了电脑。他觉得,电脑真是个神奇的玩意儿。
熟悉史蒂夫·乔布斯的人可能都知道他是一个很有想法而且敢于去实现的人。这种特质在他童年的时候就已经凸现出来。
有一次,史蒂夫·乔布斯想组装一个电子设备,却又缺少元件。小小年纪的他居然想起,既然惠普是最好的电子产品制造商,那惠普的老板一定有办法帮他解决问题。史蒂夫·乔布斯从公共电话本上查出惠普创始人威廉·休利特的电话号码,抄起电话就直接打给休利特。
没想到,休利特居然真的接了电话。当休利特知道,电话那一头是个慕名求助的毛头小伙子,还是一个小小的电子爱好者,他有些哭笑不得。但善良的休利特还是耐心地跟史蒂夫·乔布斯聊了20多分钟,最后,休利特不但给史蒂夫·乔布斯提供了元件,还为他安排了一份暑期在惠普实习的工作。这让史蒂夫·乔布斯大喜过望。
“那年夏天,我在惠普学到了很多很多东西。”史蒂夫·乔布斯后来回忆说。
在这样的环境中,史蒂夫·乔布斯随时都能向学识渊博的科技人员请教各种问题,还能够得到各种各样的电子元器件。每天放学之后,史蒂夫·乔布斯都会沉浸在电子的世界中,不是看一些相关的资料就是把那些元器件拆开来看个究竟。这给他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和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当时乔布斯所在的中学叫做库比蒂诺(Cupertino),相比之前的克里斯滕登中学自然好上很多,不过这并没有改变史蒂夫·乔布斯的性格,他依然像小学的时候一样特立独行。

不过幸运的是在这里史蒂夫·乔布斯结识了同为电子迷的比尔·费尔南德斯。
比尔·费尔南德斯和史蒂夫·乔布斯有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不大合群,属于孤零零站在人群外冷眼旁观的类型。正因为如此,两个人相互成了难得的知己。费尔南德斯知道,乔布斯对电子学、电路、计算机之类的玩意儿也很感兴趣,就请乔布斯到自己家的车库参观“奶油苏打水计算机”,以及给乔布斯介绍计算机的主设计师史蒂夫·沃兹尼亚克。
当时的史蒂夫·乔布斯和比尔·费尔南德斯转入了库比蒂诺的另一所叫做霍姆斯特德的高中学习。
事实上,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和史蒂夫·乔布斯是霍姆斯特德中学的校友,不过当史蒂夫·乔布斯进入库霍姆斯特德的时候,沃兹尼亚克已经毕业了。
乔布斯虽然没有见过沃兹尼亚克,但他在学校里早已知道了沃兹尼亚克的鼎鼎大名,人们都称他“沃兹”。在乔布斯和费尔南德斯学习的电子学课程中,任课老师总是不断向他们提及沃兹尼亚克,说他是最优秀的学生,几乎获得过所有学科比赛中的奖项。老师的夸奖让一直为自己电子学知识自豪的乔布斯感到很不服气,他想见见别人眼中的“天才”人物到底是什么样子。
当费尔南德斯告诉乔布斯,他和沃兹尼亚克是邻居的时候,乔布斯就非常急迫地想要去拜访沃兹尼亚克。

沃兹尼亚克生于1950年,比乔布斯大五岁,住在紧挨着库比蒂诺的森尼韦尔(Sunnyvale)。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沃兹尼亚克对电子产品的痴迷程度和专业程度绝对在乔布斯和费尔南德斯之上。沃兹尼亚克的父亲是一位电子工程师。很小的时候,沃兹尼亚克就在父亲的启发影响下,喜欢上了电子产品。10岁的时候,沃兹尼亚克就自己设计并组装了一台晶体管收音机。11岁时,他又自己组装了一台业余无线电台和计算器。13岁时,他已掌握了电子计算机的大部分原理,并设计出一台电子游戏机。对于沃兹尼亚克的才能,连他的父亲杰里·沃兹尼亚克都曾自豪地表示道:“沃兹尼亚克是一个电子科学领域的天才。”
沃兹尼亚克喜欢聚精会神地研究电路板,就像他的妈妈所说:“他在设计电路板的时候精神高度集中,别人在这个时候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引起他的注意,我要想让他注意一下别的事情,就要用铅笔戳一下他的脑袋。只有这样,他才会将眼神转移到其他的事情上。”在研究电路板的时候,沃兹尼亚克不但是精神高度集中的,而且悟性和思维也总是处于最佳状态。

除了对电子领域的痴迷以外,两个史蒂夫还有一个巨大的相似之处,那就是喜欢恶作剧。不过相比史蒂夫·乔布斯的恶作剧而言,史蒂夫·沃兹尼亚克的恶作剧显得要更加专业。
据说在中学时,沃兹尼亚克做出的最惊人之举是让霍姆斯特德中学的校长拎着一个笨重的大包在田径场上奔跑,这个包是校长从学校的学生衣帽柜中搜出来的,里面有滴答作响的声音,还有一些花花绿绿的导线,校长怀疑是定时炸弹,其实里面装的只是用一个废旧电池和一个微型闹钟绑到一起的小玩意儿。这件事情使得沃兹尼亚克名声大振,同学们在少年礼堂里把这件事议论了一个晚上,当他第二天回校时大家都站起来大声为他欢呼。
即便上了大学,沃兹尼亚克喜欢恶作剧的天性也没有改变。在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上大学一年级时,老师在课堂上用闭路电视教学,沃兹尼亚克就自制了一个可以直接干扰闭路电视的遥控器藏在课桌里。结果,老师讲课时,闭路电视的图像总是不清楚,老师以为是电视信号的问题,就去调试电视机。没想到,老师只要抬起一只胳膊或一条腿,信号就恢复正常。沃兹尼亚克的小把戏骗过了一位天真且富有奉献精神的老师,他为了保证教学质量,竟站在讲台上辛苦地悬空抬着一条腿,坚持把课讲下去。

不过,捣蛋归捣蛋,沃兹尼亚克在电子领域的天分确实是有目共睹的。
其实,史蒂夫·沃兹尼亚克一直都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有一天要通过自己的双手制造出一台精致且完美的计算机来。
1969年的时候,他终于决定要尝试一下把自己这个梦想变成现实。于是,他开始夜以继日地设计图纸,修改制造方案,购买所需要的电子元器件。终于一切准备工作都将就绪,但他突然觉得自己一个人来做未免太无聊。很快,费尔南德斯就被他邀请加入到这个项目组中。
费尔南德斯被选中不是毫无理由的,虽然他比沃兹尼亚克小五岁,但性格却很稳重,做事有条不紊一丝不苟,更重要的是他在自己家的车库里有一个精心制作的、非常适合设计工作的操作平台。
对于他们马上要制造的这台计算机,沃兹尼亚克有自己的想法,他对费尔南德斯说:“我想设计一种能达成某种特定目标的装置,比如,打开电视只需要旋转一下按钮。对于计算机,我也想设计一个按钮,一按下去,指示灯就会亮。”
就这样,沃兹尼亚克和费尔南德斯开始了他们劳累且快乐的研发制造工作。

为了能在计算机上安装沃兹尼亚克所说的机械装置,两个人在车库里没日没夜地做实验,尽管在炎热的夏日他们总是汗流浃背,可是这并不能浇灭他们研发这种装置的热情。他们不厌其烦地做实验,向专业的电子工程师请教问题,用低廉的价格购买各种他们所需的电子组件。
最后,他们终于克服重重困难成功地将计算机制造出来。虽然最终的成品计算机比后来的Apple
I原始不少,因为内存和计算能力有限,既不能玩游戏也不能做复杂的数学计算。但那的确是一台可以工作的、真正的计算机。造电脑的这几个星期里,两个小伙子喝的最多的饮料是克莱蒙特奶油苏打水。于是,两个人干脆将这台纯手工打造的电脑命名为“奶油苏打水计算机”。
这令他们兴奋不已,为了炫耀自己的计算机设计功力,沃兹尼亚克通过妈妈的关系,邀请了附近一家报纸的记者来参观“奶油苏打水计算机”。记者来到车库的时候,沃兹尼亚克与费尔南德斯完全沉浸在幻想中,憧憬着自己可以登上报纸的头版头条。没想到,记者刚提完问题,拍完照片,就一脚踩在了电源线上,一股浓烟立刻从计算机里冒了出来。
虽然该记者对沃兹尼亚克向他展示的东西满头雾水,而且在演示过程中险些出了意外,但他还是选择相信这是他看到的最酷的计算机,并且在报纸上不吝溢美之词。
于是,在第二天的《圣何塞信使报》上,他用大篇幅描述了沃兹尼亚克研究的机械装置的工作原理,并不惜笔墨盛赞沃兹尼亚克是一名技术天才。报纸上还刊登了沃兹尼亚克的大幅照片。实际上,沃兹尼亚克设计的机械装置虽然简陋粗糙,但却比打入市场的第一台功能相同的计算机装置早了五年,由此可见沃兹尼亚克的确是一个科学奇才。

作为“奶油苏打水计算机”的设计者之一的费尔南德斯把这视为自己此生最大的荣耀,于是就有了前面的力邀史蒂夫·乔布斯去看他和沃兹尼亚克设计的计算机。
在这里,史蒂夫·乔布斯也第一次见到了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在观看完沃兹尼亚克研发的装置后,史蒂夫·乔布斯兴奋异常,就像他后来回忆所言:“我简直惊呆了,以前我总是觉得自己在电子学方面的知识是无人可比的。可是,当我见到沃兹尼亚克的时候我的想法改变了。在电子学方面沃兹尼亚克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水平比我高的人。”
4·苹果双雄的首次合作
自从结识了史蒂夫·沃兹尼亚克之后,乔布斯才真正见识到什么叫超高的天赋。一向高傲如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在电子学领域远远不及沃兹尼亚克来得专业。不过这些专业上的差距丝毫不影响两个人互相交好。
事实上,从宿命论上来说,两个人是注定要成为好朋友的。他们是两个非常相似的人。做事都很专心,也都很孤僻,甚至有点不合群,不爱开玩笑但大爱恶作剧,也不是团队里的活跃分子。他们虽然年龄相差5岁,但对电子学同样的热爱弥补了这种差距。沃兹尼亚克对电子学有一种特别的爱好,当他想解释自己兴趣范围内的某一概念或者原理时,他的话就像奔腾的江水一样滔滔不绝。
乔布斯也差不多,对自己喜欢的事情抱有极大的热情。不论和什么人谈话,他都和谈话人靠得非常近,几乎贴近这个人,然后把他最新的发现接连不断地告诉这个人,每当他决心想同某个人谈话时,是怎么也挡不住他的。后来,他的一位熟人这样评论他:“和史蒂夫·乔布斯谈话就像是从灭火的水龙头那里接水一样。”
当然除了相同之外也有相异。乔布斯才智超群,却不苟言笑,不论是在孩童时期,还是以后成了世界级的名人,他都这样。有时人们能看见他笑,但那种真正的、毫无拘束的笑却是少之又少。而沃兹尼亚克却很喜欢开玩笑,这也是他工作疲劳之后放松身心的方法之一。
后来当苹果成功之后,很多人对两个史蒂夫进行了分析,他们发现沃兹尼亚克在技术上有专攻,技术能力精湛;而乔布斯则具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当他坚定信念的时候,任何事情都无法撼动他的决心。
显然,沃兹尼亚克和乔布斯之间具有很好的补充性。乔布斯有魄力而且执行力强,同时也具有相当敏锐的商业嗅觉,能够将沃兹尼亚克制做出来的东西卖出去。虽然彼时距离他们成立苹果电脑公司还有一段时间,但这种默契的配合却已经在一些小事情上得到验证。
譬如说对于“蓝盒子”的研制和销售。

事情还要从沃兹尼亚克说起。彼时,沃兹尼亚克还没到伯克利大学读书。这里还要说一下,沃兹尼亚克在大学期间因为学费和其他一些问题换了三所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是最后一个。
在大三之前,沃兹尼亚克终于攒够了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读书的学费。伯克利分校在美国享有盛誉,名气丝毫不差于美国的常青藤盟校。大多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出来的毕业生都进入世界五百强的大企业或者各大研究机构。对于沃兹尼亚克而言,能够进入这样的大学是他一直所向往的,所以在即将进入伯克利分校之前他的心情非常愉悦。这一天他在厨房里弄吃的,偶尔发现餐桌上有一本叫做《时尚先生》的杂志,他信手翻开杂志,看到了一篇题为“小蓝盒子的秘密”的文章。
文章从第一段开始,就一下子吸引住了沃兹尼亚克。
这是一篇介绍当时美国社会中有一群通过技术手段来免费打电话的猎奇文章。整篇文章的风格都在渲染那些神秘的黑客是如何利用一些电信公司的漏洞来达到盗打电话的目的。文中提到,有一位叫咔嚓船长(Captain
Crunch)的黑客使用了一个名叫蓝盒子的装置,可以准确地发出不同频率的哨音,而且能在美国各地的电话机上使用。
沃兹尼亚克看完这篇文章之后,立刻就被牢牢地吸引了。直觉告诉他,这篇文章里介绍的盗打电话方法可能是真的。文章所说的蓝盒子,应该是一个能稳定发出不同频率声音的电子装置。从文章里的描述,甚至可以推断出盗打时需要使用的每种声音的频率和周期。沃兹尼亚克心动了,能制造一个如此酷的电子产品,然后用它来盗打电话,这简直就是给自己和乔布斯量身定制的最佳恶作剧项目呀!

当乔布斯接到沃兹尼亚克的电话,并听完他的想法之后,他敏锐地察觉到如果真的能够将这个蓝盒子研究出来,他们很可能从中获得一些经济利益。于是两个人一拍即合,废寝忘食地展开了针对蓝盒子的研究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之后,两个人欣喜地发现《时尚先生》杂志那篇文章里提到的声音频率数据都是准确的:号码“1”被调制成700赫兹与900赫兹两个音调的组合,号码“2”是700赫兹与1100赫兹的组合,号码“3”是700赫兹和1300赫兹的组合,等等。显然这个东西并非是杂志的噱头,而确实是有可能实现的。
发现这个结果的两人当即兴奋地大喊了起来。随后他们满怀希望地完成了蓝盒子的最后组装工作,并尝试着第一次拨通一个电话,但不幸的是,第一次的尝试却以失败而告终。显然这个蓝盒子失败了,不过两个人却没有放弃。
但是,因为时间的原因两个人不得不暂时分开。已经到了开学的时间,沃兹尼亚克要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报到。于是,他只能把失败的蓝盒子带到学校去研究。
经过沃兹尼亚克不断地改进之后,蓝盒子终于在几个星期之后完成了。于是他们再次拨打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在忐忑不安的等待过程中,电话终于通了,乔布斯满怀着激动的心情在电话中大喊大叫,然后被对方骂了一句“疯子”。

我们无法想象“苹果双雄”当时打通这个电话的时候心情是如何的激动。相比之后他们所取得的成功来说这简直不值一提,不过这却是他们取得的第一个成功。
其实,两个人研究蓝盒子的初衷并非是为了做违法的事情,对沃兹尼亚克来说,只想通过设计蓝盒子证明自己和那篇文章里的黑客一样棒。
为了证明自己的这个盒子是否是真正的蓝盒子。两个人在一个周末决定去找《时尚杂志》上提到的著名黑客咔嚓船长。其实能够找到咔嚓船长两个人还真费了不少的力气。毕竟对于黑客这种职业来说,他们的信息一般都很难被别人知道。
两个人在一家咖啡馆中见到了大名鼎鼎的咔嚓船长,随后向他演示了自己制造的蓝盒子,咔嚓船长对这两年轻小伙子制造的东西大加赞赏,并告诉他们还可以再次改进的几个小地方。
去的过程中还是挺顺利的,但没想到回来的时候却出了一段让两人心惊胆战的小插曲。
当时两个人乘坐的是乔布斯的汽车,不过在高速公路上,乔布斯的车子突然出了毛病,发动机停转。这可是在高速公路上,车子的速度超过每小时一百公里,稍微有一点操作失误就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不过好在乔布斯的车技相当高超,在千钧一发之际将车子停到了路边的安全地带。
两个人从停稳的车中走下来的时候,脸色煞白,互相看着,很有些劫后余生的感觉。乔布斯最先恢复过来,打开车的前发动机盖子查看了一下,发现问题不小,凭借他们的技术和现有的工具根本不可能让这辆车重新发动,不过好在距离停车的地方不远就有一个加油站。
于是两个人打算打电话向朋友求助,这时,乔布斯又想起了蓝盒子。他尝试着用蓝盒子拨打朋友家的电话,但连续两次都没有成功。就在两个人孜孜不倦地想要继续尝试的时候,突然,一位警察不知从什么地方跳了出来。因为事情发生得太快,乔布斯甚至没来得及把手里的蓝盒子藏起来。
“嘿,这是什么玩意?”那警察指着乔布斯手里的蓝盒子警惕地问道。
两个人立刻紧张起来。
“是一个音乐盒子。”乔布斯勉强笑了笑。
“对对。”沃兹尼亚克也附和着说,然后一边按动蓝盒子上的按钮,播放出几个不同频率的声音。
“真是音乐盒?”那警察显然有些不信,“那这个橙色的按钮是干什么用的?”
橙色的按钮用来发出2600赫兹的声音,这个声音是劫持电话线路的关键。沃兹正不知如何作答,乔布斯抢先说:“这是校音用的。”
这时,又出现了第二位警察。他从第一位警察手里接过蓝盒子,仔细端详了半天,问了和第一位警察同样的问题后,进一步问乔布斯:“这盒子是怎么工作的?”
“电脑控制的。”乔布斯回答道。
“电脑?电脑在哪里?”
“在里面,电脑连在盒子里面。”乔布斯一边回答,一边浑身哆嗦。
两个警察将那个盒子翻过来调过去地查看了半天,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于是只好放他们两人离开。
两个人故作淡定地转身离开,等警察走掉之后,立刻撒腿而逃。
回到家之后,两个人根据咔嚓船长的建议对蓝盒子进行了修改,使其功能更加完美,操作更加简单。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测试之后,蓝盒子的功能已经日趋完善和稳定。只要方法正确,基本上每一次都能成功打通。
直到此时乔布斯才把一直在心里盘算的想法说了出来,那就是把蓝盒子卖出去。
沃兹尼亚克听了乔布斯的打算之后有些发怔,他的初衷只是为了恶作剧并且顺便证明自己的能力,但却没想到乔布斯会想得这么远。开始的时候他有些担忧,不过很快就被乔布斯的雄辩征服了。

就这样,两个人开始不断地制造蓝盒子,然后卖出去。在这个过程中,两个人分工合作,默契配合。乔布斯负责采购价值40美元的元件,沃兹负责生产组装,然后用150美元的价格卖出。每次在学生“客户”面前,乔布斯总是像个职业推销员那样,激情洋溢地介绍蓝盒子的优点。
沃兹尼亚克的技术,加上乔布斯的营销天分,蓝盒子的销路相当不错。

蓝盒子的热销为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带来了一笔丰厚的利润。但在推销过程中,却充满了惊险。
有一次,乔布斯带着一个蓝盒子回学校,他刚刚走到停车场,就被一个穿着罩头衫的陌生人挟持。那人手里拿着一把手枪,顶着他的后背。
“把你怀里那个该死的蓝盒子给我。”他恶狠狠地说。
乔布斯甚至能感到后背的枪口正冒着冰冷的寒意。
“别开枪,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乔布斯一边说着一边把蓝盒子交给他。随后那个抢劫犯就逃跑了。
等乔布斯回到家的时候他还觉得后怕,当时若是有一丁点闪失,他的小命肯定就要没了。不过,这并没有让乔布斯知难而退。
除了遭遇抢劫犯以外,他们还多次遭遇警察,但好在两个人还算机灵,都险之又险地逃脱了。

不过,销售蓝盒子毕竟是违法的勾当,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一直对这件事可能引发的后果忐忑不安。1972年的时候,曾经和他们见过面的黑客咔嚓船长东窗事发,因线路欺诈罪被警察逮捕。
相比被抓进监狱的风险而言,销售蓝盒子获得利润自然不值一提,于是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只好放弃了持续将近一年的蓝盒子生意。
随着乔布斯的渐渐成熟,他开始意识到他的生活中除了电子学或许还应该有些其他的东西。“记得第一天在惠普公司装配线上工作回来,”他深情地回忆道,“我就眉飞色舞地把我在惠普公司的快乐和幸福告诉我的学校监管,一个叫克利斯的家伙,还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就是电子学。我还问他最喜欢的事情是什么,他看了我一眼,说道:‘性爱!’那一年夏天我了解到了其他很多东西。”
在中学二三年级的时候,乔布斯第一次接触到了大麻。同时也开始对一些文学作品产生浓厚的兴趣。
回想高中的学习生涯,乔布斯曾如此说道:

“我第一次这么冷静,因为我认识了莎士比亚、狄兰·托马斯(Dylan
Thomas)等古典作家。我读了梅尔维尔的作品《白鲸》(M0by-Dick),三年级时,我还上了文学创作课。”

当他沉浸在那些充满伟大魅力的文学作品中的时候,他甚至曾经把自己的理想设定为一个伟大的作家。
当时美国社会的思想观念,已从20世纪60年代的统一、顺从,转变成了70年代的个人主义思潮。乔布斯很快地就吸收了这种反文化传统的价值观,他对个人主义非常向往,拒绝受各种规则的约束或胁迫,甚至沉迷于迷幻般的自由世界。
乔布斯很喜欢伯克利嬉皮士世界的氛围,他每个星期总要从硅谷跑到伯克利两三次。在这里,很少碰到硅谷的熟人,他可以在湾区漫步,思索各种想法和实践的可能性。
1972年的时候,史蒂夫·乔布斯17岁,一直都比较早熟的他已经开始系统地思考起他的人生应该如何度过。同样,在这个时间段,他的好朋友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和比尔·费尔南德斯也正在面临着人生方向的选择。
沃兹尼亚克马上临近大学毕业,他不知道自己会进入哪家公司。不过他最希望自己能够进入惠普。而费尔南德斯也一直在沃兹尼亚克的影响下,逐步地成为一个优秀的计算机工程师。
和这两位朋友相比,乔布斯显得有些特立独行,他还没找到一个具体的能够让他为之努力的目标。此时,他已经知道了自己是被乔布斯夫妇收养的事实,也正因如此,他的内心中才更加苦闷,一方面是想要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一方面又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证明自己。就在这样的一种两难的心境中,他开始变得愈加迷茫,并且显得颓废和逃避。
这种心境在他选择大学的时候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在对周围的学校进行一定的考察之后执拗地将它们全部否定掉,并固执地认为这些学校都不适合他。
他认为伯克利虽有巨大的阶梯教室,却是个批量生产学位的制造厂;斯坦福四平八稳,过于呆板。另外,乔布斯不愿意进斯坦福大学或者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读书,还因为这两所学校离家太近。他希望走得远一点儿,以此逃脱父母的掌控。后来,他决定去俄勒冈州波特兰市里德学院的私立文科学校就读。
里德学院以崇尚自由思想、善于培养出类拔萃的人才而著称,但是,同时它也是一所收费很高的私立学校。里德学院昂贵的学费,并不是一个蓝领家庭可以担负的。所以,乔布斯的父母知道这件事后非常吃惊,不仅仅是因为收费很高,还因为里德学院离他们家很远。但是乔布斯明确表示,他只想上那所大学,要是上不了,就干脆不上大学。他挑选大学时的倔强态度,一如他当年说服父母把家搬到帕洛阿尔托。
虽然在乔布斯夫妇看来,那个所谓的里德学院简直一无是处,但出于对史蒂夫·乔布斯的爱,以及当初对史蒂夫·乔布斯的生母乔安娜·辛普森的“一定让孩子上大学”承诺,夫妻二人还是答应了史蒂夫·乔布斯的要求。即便是他们将为儿子的学费倾其所有。
离学校正式开学还有几天,父母开车送他去里德大学。当时,校园里空荡荡的,他们把儿子送到后,就跟他道别了。这次分别在乔布斯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回忆说:“当时算不上其乐融融,我好像说了句‘好吧,谢谢,再见’。我甚至不希望楼里有人看见我的父母,甚至不希望自己有父母。我只想像个肯塔基来的孤儿,我想看看,生活到底是什么。”
对于乔布斯而言,他胜利了,终于逃脱出父母的看管。接下来他将要一个人生活,所有的一切都将由他自己来掌控。不过,他一点也没预见到,这样放纵的自由会为他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5·投入禅宗的怀抱
里德学院成立于1908年,是俄勒冈州波特兰市东南部的一所私立、自主的文理学院。学校距俄勒冈州最大的城市波特兰仅有15分钟的车程。学院实行四年制寄宿教学。校内建筑多为都铎—哥特式风格,非常具有特色。有别于其他学院,里德在大一有规定必修的人文课程,大四要求每位学生完成专题毕业论文,这些都使里德与众不同。不过,这所学校与其他大学最大的区别,并不是因为它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以及优美的校园环境,而是因为它是美国西北部一所崇尚自由思想的学校。
一般来讲,校园本身就是各类流行思想和叛逆行为的集散地。乔布斯上学的那个年代,美国刚刚经历思想大解放的洗礼,嬉皮士、垮掉的一代、迷幻药、先锋艺术等五花八门的思潮正在大碰撞、大融合。而这些东西你都能在里德学院里看到。
1999年的时候,美国透纳电视网(Turner Network
Television,简称T·N·T·)上曾经播出一部名字叫做《硅谷传奇》的电影。剧本改编自保罗·弗列柏格(Paul
Freiberger)与米迦勒·史文(Michael Swaine)所撰写的《硅谷之火》,并由马汀·伯克(Martyn
Burke)任编导。
影片以穿插叙述方式来介绍美国两家科技公司苹果(Apple)与微软(Microsoft)的发展过程。故事主角自然是史蒂夫·乔布斯、史蒂夫·沃兹尼亚克,以及微软的创始人比尔·盖茨、保罗·艾伦和史蒂夫·鲍尔默。
虽然这部电影并没有获得苹果和微软的官方授权,而且艺术加工的成分也显得有些重,但一直被认为在对当时的历史环境描摹方面具有独到之处。沃兹尼亚克就曾经在看到这部电影的时候惊艳地评价:“尽管电影里的人物、时间、地点经常出错,但人物性格很准确。当看到电影开头的催泪瓦斯和混乱场面时,我惊呼道:‘天哪!那时就是那个样子的!’”

我们都知道早在高中的时候,乔布斯就已经成为一个性格另类、思想奔放、放纵不羁的年轻人。所以选择这样一所兼容并蓄的学校对他来说也算是正适合。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嬉皮士的精神导师蒂莫西·利里等人物经常在这里发表演说。而乔布斯一直都以嬉皮士自比。
就这样,17岁的乔布斯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他一直向往的里德学院,开始了新的学习生涯。
在里德学院自由的氛围中,乔布斯的反叛精神也发挥到了极致。在学校的时候,他不仅头发和两肩齐平,而且经常赤脚,穿邋遢、破旧的衣服,借以从外表来显示自己与其他所有人的不同。
和所有那个年代的嬉皮士一样,乔布斯听着鲍勃·迪伦(Bob
Dylan)的民谣和披头士(Beatles)的摇滚,读着“垮掉的”诗人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的嚎叫主义诗篇,吟诵嬉皮士教父蒂莫西·利里(Timothy
Leary)的名言,在校园里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闲逛,交结些趣味相投的朋友,和男孩子们一起泡妞、酗酒,尝试迷幻剂等毒品带来的邪恶快感……他只用了一个学期就发现,他来里德的目的不是读书,而是体验。
于乔布斯而言,大学似乎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因为他对那些课程没有任何兴趣。不过,虽然里德学院很自由但却并不代表校方会对学生们放任自流。你是嬉皮士还是什么其他举止另类的流派都无所谓,只要你按照学校的专业设置修满你的学分,就不会有人管你。在治学方面不得不说里德学院还是很严谨的。他们对在读的本科上要求严格,每门课都有算得上冗长的必读书目以及各种别出心裁的测试。另外,还有大群的教授一直不断地关注着学生们的情况。
显然,这对于乔布斯来说是一个噩耗,虽然他很想取得好的成绩,但一旦他面对那些毫不通融的教学大纲以及晦涩难懂的专业书目之后,他就毅然决然地放弃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乔布斯在学校中不学无术,相反,放弃了那些毫无兴趣可言的专业课程之后,他发现很多选修课程对他来说更有吸引力,而且上这些课程完全没有任何压力,随时来随时去,授课的教授也很宽松。
作为一所在全美都与众不同的私立文理学院,里德学院自然有它的长处,譬如说,学校里所提供的书法课就是全美国最好的。在里德学院中,你会发现每一张海报、宣传栏中的每一张招贴,以及每一个抽屉上的标签都是漂亮的手写体。
乔布斯刚一进学校的时候,就为那些优雅美丽的字体所吸引。所以他义无反顾地报了一个专门教书法的书法班。在这个班上,他学习了各种字体,以及如何改变不同字体组合之间的字间距、如何做出漂亮的版式等。乔布斯认为,那是一种科学永远无法捕捉的充满美感、历史感和艺术感的微妙事物,太有意思了。上书法课也第一次激发了他一直潜藏的艺术天赋。
乔布斯没有想到的是书法竟然让他拥有了那么大的优势。正是通过学习书法让他掌握了不同的字体,而这也成为了苹果电脑的最大优势之一。
2005年6月14日,史蒂夫·乔布斯应邀在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作演讲时曾经对这段经历进行如下的描述。他说:

“我学了色瑞夫(serif)与森色瑞夫(sanserif字体,学到在不同字母组合间变更字与字之间的距离,学到活字印刷伟大的地方。书法的美好、历史感与艺术感是科学所无法掌握的,我觉得这很迷人。我当时没有想到学这些东西能在我生活中会起什么实际作用,不过十年后,当我在设计第一台Macintosh电脑时,我想起了当时所学的东西,所以把这些东西都设计到了电脑里,这是第一台能印刷出漂亮东西的计算机。如果我没沉溺于那样一门课里,Macintosh可能就不会有多重字体跟等比例间距字体了。又因为Windows抄袭了Macintosh的使用方式,因此,如果当年没有去上那门书法课,大概所有的个人计算机都不会有这些东西,印不出现在我们看到的漂亮的字来了。当然,当我还在大学里时,不可能把这些点点滴滴预先串连在一起,但在十年后的今天回顾,一切就显得非常清楚。我再说一次,你无法预先把点点滴滴串连起来;只有在未来回顾时,你才会明白那些点点滴滴是如何串在一起的。所以你得相信,眼前你经历的种种,将来多少会联结在一起。你得信任某个东西,直觉也好,命运也好,生命也好,或者因果报应。”

也许敏锐的读者已经从上面的那段话中发现,乔布斯除了对书法情有独钟以外,还痴迷于东方佛学。所谓“因果报应”云云正是佛教中最常出现的词句。
事实上,早在乔布斯上大学之前,来自东方的思想就已经在里德学院中被广为追捧。在里德学院,从蒂莫西·利里、理查德·阿尔珀特到加里·斯奈德,这些东方问题专家都受到了不少学生的推崇。有些学生对纯哲学和不可知、无答案的问题兴趣浓厚,比如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真理:我们是谁?我们为何而生?我们所做为何?人的生命有何真正价值?对良知的召唤,对“修身养性”的追求,很得人心。
对于乔布斯而言,这还是他第一次接触东方的哲学,相比西方哲学中那种严谨的学术态度来说,东方的哲学似乎更随性一点,同时也显得更加玄奥和神秘。禅宗中有一句话叫做“直指人心,见性成佛”。说的是只要你“识自本心,见自本性”,就可以成佛。这句话非常投乔布斯的脾胃,于是他开始投入禅宗的怀抱。
乔布斯学禅的入门读物是日本禅师铃木俊隆用英文写的《禅者的初心(Zen Mind, Beginner’s Mind)》。
铃木俊隆原本是日本曹洞宗的禅师,1959年的时候移民到美国旧金山,并发下宏愿要向全无佛学根基的美国人弘扬佛法。开始的时候很多人都认为他是自找苦吃,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有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跟随他修习佛法。后来,他在旧金山建立了禅中心,并在加州卡梅尔谷地成立了西方第一所禅修院。
《禅者的初心》就是铃木俊隆禅师为那些对佛学一窍不通的美国人写的英文入门读物。正适合像乔布斯这样的初学者阅读。
因为文化不同,很少有美国人能真正理解禅的奥妙。但毫无疑问,乔布斯属于极少数的例外。禅宗不看重经文,不讲究繁文缛节,不提倡繁琐思辨,“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这种思维方式正合乔布斯的心性。从《禅者的初心》里,乔布斯读到了一个清净、澄澈、可以任由思维自由行走的理想世界。
不得不说,乔布斯后来在商业体现出的各种天才,包括慧眼独具的战略思考、艺术唯美的产品设计,多少都有一些他此前参禅悟道的影子。正如《禅者的初心》所说:“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存在的唯一目的。”
也许,乔布斯终其一生,都是在实践铃木俊隆禅师的这句话。
6·印度之行的启示
当乔布斯开始参禅悟道的时候,他已经从里德学院退学。直接原因是他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十分糟糕。但这并不是导致乔布斯退学的主要原因。
据说,促使他作出这个决定的是源自于他从一本书中看到的一句话。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最后一天过,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
就是这样一句话让当时一直迷惘的乔布斯豁然开朗。从此之后每天早上他都会对着镜子扪心自问:“如果今天是我的最后一天,我会不会做我想做的事情呢?”
就是出于这样的诘问,乔布斯毅然决然地选择了退学,因为他觉得这些课程对他的人生没有任何帮助。
乔布斯曾表示,他真正的大学教育是从退学以后才开始的。他后来回忆当时说:

“因为年幼无知,我选择了一所和斯坦福一样昂贵的大学,我的父母都是工人,他们倾其所有资助我的学业。在六个月后,我发现自己完全不知道这样念下去究竟有什么用。当时,我的人生漫无目标,也不知道大学对我能起到什么帮助,为了念书,还花光了父母一生的积蓄,所以我决定退学。当时作这个决定的时候我其实是非常害怕的,但现在回头去看,这是我一生所作出的最正确的决定之一。从我退学的那一刻起,我就再也不用去上那些我毫无兴趣的必修课了,而是开始旁听那些看起来比较有意思的科目。”

对于从学校退学,乔布斯从来没有后悔过。正如乔布斯所言,从里德学院退学后,他不必再为那些恼人的学科和学分烦恼,他有大量的时间去选修自己喜欢的科目。乔布斯的一位好友在回忆他退学时说:“乔布斯选择留在里德学院是因为在这里他能学到他想学习的知识,又不必为学分所累;同时,在业余时间他还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里德学院确实是一所开放包容的大学,这从他们对待类似于乔布斯这种退学生的态度上就可略见一斑。他们居然允许乔布斯在学校里赖着不走,如果哪天心血来潮,还可以到教室里旁听课程。

在里德学院的生活对于乔布斯而言是一种修行,不过,这种如流浪汉一般的生活毕竟不能长久。于是,在1974年的春天,乔布斯终于离开了里德学院,回到了位于帕洛阿尔托的家。其实促使乔布斯离开里德学院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想要去印度朝圣。对于一直研习佛法的他来说,印度这个佛教发源地无疑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除此之外,早在1973年的暑假,他的一个曾经去过印度,并亲身聆听了印度瑜伽大师尼姆·卡洛里·巴巴教诲的朋友就已经向他描绘了那种如同醍醐灌顶般的美妙感受。这让乔布斯钦羡不已,他也希望得到喜马拉雅山踏雪而行的瑜伽行者的亲自指导,以至有醍醐灌顶般的顿悟。
虽然有梦想,但乔布斯却苦于没有达成这个梦想的经费,于是他开始找工作,不求岗位好,也不求工作长期稳定,只想找份活儿,让他能攒够钱去一趟印度就行。
就在乔布斯回到帕洛阿尔托后不久的一个周日,他就在当地的一份报纸上看到了一份招工的消息,于是他溜溜达达地跑去面试。对于这次面试他没有抱丝毫的希望,只是为了碰碰运气,但没想到他竟然被这家叫做阿塔利(Atari)的公司录用了。
阿塔利是美国最早开发电视游戏机的公司。1970到1980年前后的许多经典街机,都是阿塔利公司的手笔。
在阿塔利公司,乔布斯成为一名技术员,负责一些电子游戏的技术开发。这份工作可以让乔布斯每小时赚到5美元,扣除维持日常生活的开销外,还让他逐渐有了一点小积蓄。
技术员的工作还算如意,不过这并没有冲淡他要去印度朝圣的渴望。
随着时间的推移,乔布斯积攒的钱已经足够支付他的印度之行。于是,有一天,乔布斯突然找到阿塔利公司的首席工程师奥尔康,提出了辞职的申请,理由是自己要到印度去拜访一些那里的宗教圣人。
无巧不成书,恰好当时阿塔利公司在德国的游戏市场出了点问题,于是,奥尔康就对他说:“这样吧,史蒂夫,你先去德国一趟,那边出了点小问题,对你来说很容易解决,用不了你几个小时。解决完之后你就可以去印度了。公司会为你提供全程的旅费。”
乔布斯一听还有这等好事自然满口答应,于是迅速飞到德国。
其实,德国的问题并非奥尔康说的那么容易,但乔布斯竟然真的只在几个小时内就解决掉了。于是他心安理得地飞往印度。
乔布斯并非是孤身一人前往的,同行的还有一个叫做丹尼尔·科特的大学朋友。
在印度,乔布斯有幸参加了印度中北部哈德瓦每12年一次的大型宗教节日无遮大会。正是在这次集会上,乔布斯受到了一位大德的剃度。
对于这次经历,乔布斯终生难忘,后来他曾经如此描述这次经历。

“有一天我在喜马拉雅山脉走着,凑巧碰到一件事。原来这天是某一个宗教的节日,一位‘巴巴’(圣人的意思)——这个特殊节日里的圣人——正带着一大群信徒在庆祝。我可以闻到美食的味道,而我已经有很长时间不曾闻过美食的味道了,因此我走上前致敬,并在那里吃起了午餐。不知什么原因,这位‘巴巴’看到我坐在那儿吃饭,马上走向我,坐下并大笑起来。他不太会说英语,而我也只会讲一点北印度语,但他试着与我交谈。这一点很好玩,因为这里有数以百计的印度人,他们跋涉了数千英里,为了与这位‘巴巴’待在一起十秒钟,而我只是为了吃点什么而偶然加入,他却拉着我走上山路。半小时后,我们到达了山顶,那儿有一口小井和池塘,他把我的头浸到水里,并从口袋里拔出一把剃刀,开始刮我的头。我彻底被吓到了。19岁的我在异国,登上喜马拉雅山脉,而这位印度‘巴巴’,把我从人群中拉出来,在山顶给我剃头。”

对于第一次来印度,同时对佛教的了解也远远谈不上精深的乔布斯来说,这只不过是一次比较新奇的体验而已,但他却不知道这位为他剃度的大师在众人中一眼就看出了他具有专业修行者的素质——对信仰的执著追求。
显然,这位“巴巴”的眼光是犀利且洞察入微的,因为同年龄段的年轻人,几乎没有几个能有如此执著的毅力、决心和勇气。
到印度朝圣的这次经历对乔布斯来说,可谓又惊险又刺激,它完全出乎乔布斯的预料,这是他在热闹的硅谷永远体验不到的。
在印度,乔布斯和他朋友完全体验了一次苦行僧般的生活。
在暑气蒸腾酷热难耐的夏天,他们一直待在新德里。白天的时候在新德里城区游荡,抑或是沿着一些干涸的河床长途跋涉去拜访那些据说有着极高智慧的大师。

经过一段时间的游历,乔布斯心中那些狂热开始淡去,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印度。这个贫穷、落后的印度实在是与他曾经在脑海中幻想的那个孕育了古文明的东方神秘之都相去甚远。
这里的人是如此的贫困,生活状况之差令人触目惊心。乔布斯将近20年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之多的穷人,这和他在加利福尼亚遇到的那些穷困的嬉皮士完全是两个概念。嬉皮士们之所以穷困是因为他们选择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好好工作去赚钱。在美国只要你想要工作就不会被饿死的。可是在印度却不同,这些贫困不堪的平民百姓,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被动地接受命运的安排。
回想自己在美国的种种,乔布斯有些发怔,这是他第一次如此深入地反思自己的人生。
后来他曾经这样说道:

“我生平第一次开始思考,也许托马斯·爱迪生对改变世界作出的贡献,比卡尔·马克思和尼姆·卡洛里·巴巴两个人加起来还要大。”

于乔布斯而言,他正站在一个路口,一条是用物质财富去改变世界,一条是像那些伟大的作家一样用精神财富去影响世界。
他徘徊在这两条路之间,踟蹰不前。说实话他决定不下来自己究竟要走哪条路。或许,还有第三条可选,他的脑海中陡然亮起一道光,就像从阴霾的天空中突然敞开一扇充满阳光的大门。
“为什么不能通过物质来传达思想,感动人们,使世界变得更美好呢?”于是,他决定以一种与过去不同的全新方式开始迎接他新的人生之路。
以后来者的眼光来看,这恐怕是乔布斯在印度之行里的最大收获。乔布斯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好用的工具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多么大的帮助。他觉得,自己可以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脑海里正有一个梦想慢慢浮现出来:
“我要改变世界。”
chapter 2:改变世界的符号——苹果公司的诞生
1· Apple I之前的电脑
有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在世界计算机的发展史上,可以分成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苹果之前的电脑,另一个阶段则是苹果之后的电脑。
显然从这段话中我们就能够看出苹果电脑在计算机发展史上所占有的重要地位。
2010年1月,美国《时代周刊》的一篇文章评出了在计算机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5件事情,其中列第十和第十五的分别是1976年Apple
I型电脑的诞生和2007年苹果iPhone的问世。同时这篇文章也预示出,如果还要再加一件事情的话,那无疑是苹果公司将在2010年1月末发布新的个人电脑苹果iPad。
因为当时这片文章刊登的时候iPad还没发布,所以文章的结尾在提及苹果iPad的时候还有些谨慎。但如今我们回过头来看看,在将近两年的时间中苹果的iPad已经成功地在个人电脑的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或许若干年后在本节开头的那段话会变成:在世界计算机发展史上,可以分成三个阶段:一个是Apple
I之前的电脑,一个是Apple I至iPad之间的电脑,另一个就是iPad之后的电脑。
确实是这样,iPad的问世让之前那种带着显示器、键盘,或者笨拙需要靠键盘来输入的电脑一下子都变成老古董。

2010年1月28日北京时间的凌晨,苹果公司CEO史蒂夫·乔布斯向人们展示了一款“地球上最酷的产品”。这就是苹果iPad。
当这款长24·28厘米、宽18·97厘米、厚1·34厘米,重量不超过1千克,搭载具有多点触控和重力感应功能的9·7英寸IPS屏幕,具有虚拟的QWERTY键盘,更是新加入了苹果独有的网上书店iBook的平板电脑出现在观众面前的时候,每个人都被震撼了。
这确实是一台非常酷的电脑,或者说个人电脑从来就没有这么酷过。
所有的一切都用手指来触控,那些累赘的键盘已经被抛弃。也许我们只有在科幻电影中才能看到这样的场景,凭借手指就可以打开一个个文件,随意播放图片等等。没有人会否认苹果的iPad是个人电脑历史上一次翻天覆地的革命,特别是对我们这些用惯了鼠标键盘的现代人来说,用手指头来操作电脑,那真是一件非常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

如果你对计算机的发展史有一些了解,你会发现那些古老的计算机和现在的iPad简直就像是来自天上和地下的两个截然相反的东西。一个精致优雅,便捷高效;一个笨拙丑陋,繁复粗糙。但若是论及两者在计算机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那么几乎每个人都会将那台笨拙丑陋的电脑放在更重要的地位,因为它开启了一个时代。
如今我们依然能够通过图片或者实物看到计算机的原始雏形,如果说那些笨拙粗糙的家伙要比精致新潮、浑身都充满科幻韵味的iPad要更加具有划时代意义,恐怕每个人都无法接受。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而看不出其代表的更大意义,但是假想你此时正身处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当你第一眼看到苹果的Apple
I时,你一定也会觉得这简直匪夷所思,因为它和它之前的那些操作复杂得能让你跳脚的所谓“电脑”相比显得如此的简单高效,就如同你此时看到苹果iPad一样。
其实,要想知道苹果的Apple I在它那个时代有多革命,只要看一看苹果之前的个人电脑长什么样就行了。

在历史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早在乔布斯出生之前十年就已经诞生了。这台叫做埃尼亚克的电脑在历史上赫赫有名,它是由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四位科学家在1946年研制成功的,初衷是为了将其应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但却没想到研制成功的时候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了一年。
“埃尼亚克”长30·48米,宽1米,占地面积为70平方米,有30个操作台,约相当于10件普通房间的大小,重达30吨,耗电量为150千瓦,造价是48万美元。“埃尼亚克”使用18000个电子管、70000个电阻、10000个电容、1500个继电器和6000多个开关,每秒执行5000次加法或400次乘法运算,是继电器计算机的1000倍、手工计算的20万倍。
当然“埃尼亚克”并非是我们所说的个人电脑,但因为其在计算机发展史上所具有的重大影响,我们还是有必要对其表示崇高的敬意。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计算机也呈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1960年,日本电气公司(Nippon Electric
Company)制造出了计算机NEAC2203。它是日本最早的晶体管计算机,使用磁芯内存,这在当时还是很昂贵的。NEAC2203主要应用在商业、科学和工程领域。
时间走到1971年的时候,世界上首款个人计算机Kenbak-1产生。它由约翰·布兰肯巴克(John
V·Blankenbaker)使用标准的中规模和小规模集成电路设计而成,生产商把它吹捧为一种易于使用的教育工具,Kenbak-1计算机当时的售价为750美元,但是却只售出了几十台。由于缺少一个微处理器,存储容量为256字节,而它唯一的输出就是一系列闪烁的灯光。据当时的编程人员介绍,由于可用的内存实在太少,用户在玩完游戏时,计算机根本无法显示玩家的输赢状况,用户只有通过自己才能辨认。
显然,这样的个人电脑是难以获得用户认可的。称它为第一台个人计算机只是因为它的研究初衷确实是为了个体用户服务。但它却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计算机。
我们知道很多人都把苹果的Apple I当作世界上第一台个人电脑,但实际上早在Apple
I之前就已经有很多电脑做到了适宜放在家里和办公室使用。
不过那些电脑相比在1975年出现的阿尔泰(Altair)8800来说,还是有不小的差距。但即便阿尔泰
8800,也只能深谙计算机原理的专业人士才能操作,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那就是一个不知所云的漂亮铁盒子。
现在我们来看看阿尔泰8800究竟长什么样。
就像我们前面说的那样,它确实是一个漂亮的铁盒子。而且是一个有些奇怪的铁盒子。因为它完全没有我们所熟悉的输入和输出设备,只有面板前几排整齐的红色指示灯和金属开关。当然如果你想要买它,商家会赠给你一本操作手册。至于你能不能看懂那个操作手册就只能凭借你自己的领悟能力了。
因为那本不到一百页的小册子里满篇都是二进制之类的技术术语,对普通用户而言,那简直就是一本晦涩难懂的天书,
为什么1975年的用户在使用个人电脑前非要读这么一大通天书呢?道理很简单,不懂得二进制和机器语言,面前这台阿尔泰8800就是一堆废铁。
对于阿尔泰
8800而言,所有程序的输入输出都要靠面板上的开关和指示灯来实现。前面板中央每个开关代表一个二进制位,拨到上面是1,拨到下面是0。输入程序其实就是用手连续拨动开关。一段最简单的算数程序,就要拨动几十次开关。要是做个复杂的统计计算,恐怕要连续拨动几百次开关。程序运行后,前面板最上面的8个红色指示灯就会显示运行结果——当然,那也是一组二进制数字。
面对这样一台电脑,我想每个人都会很有压力。不说操作的繁琐程度,就是那些指令二进制代码都会让你发疯。当然这台电脑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因为它还提供了几种外接设备的安装,比如说纸带阅读器、磁带机、电传打字机等等。不过,配上这些设备之后,你会觉得这台电脑的性价比直线降低。因为光是电传打字机的价格就是阿尔泰(Altair)8800的二倍。
看吧,这就是苹果Apple
I出现之前最受用户欢迎的个人电脑,我想每个读者在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都会无比庆幸,因为自己不会为那么古怪的铁家伙所折磨。
知道了苹果Apple I之前的个人电脑有多简陋,大家就不难理解Apple
I的伟大之处了。其实,个人电脑历史上的每一次革命,绝大多数都是为了用户操作电脑更方便。就像iPad把我们从键盘和鼠标中解放出来一样,Apple
I最重要的革命只有一个,把人们从要命的前面板、开关和指示灯中解放出来。
苹果Apple I的发明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曾经针对苹果之前的电脑说过这样的一番话,他说:

“在Apple I之前,所有电脑都有一个难懂的前面板,都没有屏幕和键盘。在Apple
I之后,所有电脑都有了屏幕和键盘。”

事实上,Apple
I在销售的时候由于当时苹果公司的经济实力还很差,所以不可能提供完整的一套组装设备,而只能是以主板的形式。不过即便如此,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他们所做的已经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那些主板中已经被内置了控制键盘输入和屏幕输出的芯片。用户把Apple
I买回家,直接连上键盘、显示器(或电视机)就可以工作,不再有讨厌的二进制开关和红色指示灯,不再需要练习弹指神通。毫不夸张地说,是Apple
I最早定义了现代个人电脑的人机交互方式。
2·艰难中诞生的“苹果”
当乔布斯从印度回来的时候,变得更瘦了,原来披肩的长发也被剃光了,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脑子里似乎一直在思考着什么。
1975年,乔布斯年满20岁。在经过印度的游历之后,他开始变得越来越现实,他迫切地想要一场成功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
阿塔利公司的奥尔康十分欣赏乔布斯的才华,以至于在乔布斯离开几个月后还依然同意他回到阿塔利上班。
在乔布斯狂热地追寻自己信仰的时候,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已经成为了惠普公司内部一名出色的计算机工程师。
乔布斯一回到旧金山就和沃兹尼亚克建立了联系,因为他一直都觉得以沃兹尼亚克的精湛技术加上自己的营销能力,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出现,他们一定会获得成功。
1975年1月的时候,一本叫做《大众电子学》的杂志封面上刊登了一则惊人的消息:世界上第一台个人计算机阿尔泰(Altair)诞生了。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立刻就在计算机界引起了轩然大波。特别是在以电子产业闻名遐迩的硅谷,在任何地方几乎都能听到人们谈论它。
之所以Altair的诞生会引起如此大的影响,是因为它的构造很简单,如果工具和零件足够,加上一定的技术,完全可以自己仿造一台出来。当然仿造的无论品质还是卖相上都和原机有很大的差距。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硅谷的一些个人电脑爱好者自发地组成了一个组织,名字叫做“自制电脑俱乐部”。
自制电脑俱乐部的成员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那就是组装制造自己的电脑。
这个理念一提出就迅速吸引了众多人士的加入,成员很快就从个位数字上升到了一百多人。在小组的聚会里,他们互相交流自己的想法,并向组员们展示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也是这个时候加入的。
俱乐部每周都会举行一次聚会,在聚会上,所有成员会分成不同的小组,然后提出自己的想法,并接受别人的评论和建议。然后他们就会根据建议或者新的启示兴奋地勾画出新的示意图。沃兹尼亚克很快就为这样的氛围所吸引了,乔布斯也在这样的组织中,真正领略到了那些电脑精英们的魅力。他们不修边幅,有着各种各样的癖好,举止怪异,但一旦所谈所论涉及到电脑的技术细节,他们立刻就变成一群喋喋不休,毫不退让,偏执得令人发指的技术狂人。
虽然他们在技术领域似乎无人能及,但却很少关注一项新的技术会产生多么大的影响。

有一天,俱乐部里有人带来一台最新的阿尔泰8800计算机。立刻被众人围起来,屋子里很快就充满了啧啧的赞叹声。
“瞧,这就是我们心中那台理想的个人电脑呀!”
“瞧它的电路板,设计得多巧妙!”
“我们俱乐部的目标,不就是这样一台电脑吗?”
“它的面板也很棒!懂机器语言的人操作起来得心应手。”
“是啊,是啊!我们应该造一台像Altair 8800一样的电脑!”
“没错,自制电脑俱乐部的目标就是和Altair 8800一样好的电脑!”
这个时候只有两个人在旁边冷眼旁观,一个是史蒂夫·乔布斯,另一个则是史蒂夫·沃兹尼亚克。
对于乔布斯来说,这台电脑实在是一无是处,因为你要想熟练地使用它,必须会谙熟机器语言才行,就普通家庭而言,就是免费赠送,也不会有人要。他认为真正的电脑一定要易用,一定要解决实际生活、工作中的问题。
沃兹尼亚克则是从技术方面来看这台被认为完美的电脑的。他觉得这台电脑有很多缺陷,例如CPU的选择上就不是最佳的,同时主板的设计太复杂,更重要的是输入和输出竟然用一排排金属开关和灯泡来充当。这简直让人无法忍受。
乔布斯显然也发现了沃兹尼亚克若有所思的表情,于是他走到沃兹尼亚克面前:“你能造出比这台电脑更好的么?”
“当然。”沃兹尼亚克胸有成竹地说,“个人电脑应该更小,更紧凑,应该有更好的人机交互方式,比如键盘和显示器。”
乔布斯看着沃兹尼亚克闪闪发亮的眼睛,满含鼓励地说:“沃兹,动手吧,把它做出来,让他们看看你的水平。”
听到乔布斯的激励之后,沃兹尼亚克也下定决心要研制出一台自己心目中的个人电脑。

就这样,沃兹尼亚克开始了新型电脑的研制。
首先他用MOS集成电路技术代替英特尔微处理器,因为这种芯片要比英特尔的便宜很多,然后他开始基于芯片6502设计计算机。他设计了一个电路板,将6502微处理器和接口及其他一些部件安装在上面,通过接口将微处理机与键盘、视频显示器连接在一起,仅仅几个星期,电脑就装好了。
在输入数据方面,沃兹尼亚克没有像阿尔泰计算机那样用八个前端板转换器输入数据,而是采用了键盘输入数据。至于输出方面,沃兹尼亚克更是突发奇想,将其连接在电视上,而不是连接在电传打印机或价格昂贵的显示器上。

1975年6月29日,星期日,计算机历史上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沃兹尼亚克将制作完成的主板与键盘、显示器连接,在键盘上键入一个字符,那个字符实时地在屏幕上显示了出来。这是历史上第一台拥有这种实时输入、输出功能的个人电脑。
怀着极大的期待,两个人把这台电脑带到了俱乐部中,但却没想到这台在他们看来具有革命性的电脑竟然遭到了冷遇。大家只是客气地说他的设计很酷,仅此而已。至于沃兹尼亚克引以为豪的人机交互方式,这些技术流们则不大以为然,他们觉得,人机交互并不是什么高难度的技术活儿,还是0和1组成的机器语言更玄妙些。
对于这样尴尬的遭遇,乔布斯也很莫名其妙,在他来看沃兹尼亚克的设计全面超越那台繁杂的阿尔泰8800。于是他开始安慰沃兹尼亚克。
“嗨,别难过兄弟,他们根本就不明白你的电脑究竟意味着什么。”
沃兹尼亚克听了乔布斯的鼓励之后开始振作起来。
之所以乔布斯如此看重沃兹尼亚克的这台粗糙的电脑,是因为他敏锐地觉得,沃兹尼亚克的设计真的有可能改变世界,而一个能够改变世界的东西必然蕴含着巨大的商机。
不得不承认,乔布斯虽然在电脑设计方面的技能有限,但是他的洞察力和预见性是别人所不具备的。于是,他告诉沃兹尼亚克,他要把这台电脑变成商品,这是他一直想做的。
沃兹尼亚克听完之后就愣住了。他完全没想到乔布斯是这样想的。
“你是说,”沃兹尼亚克有些迟疑,“你要把我设计的电脑卖出去?”
“为什么不呢?”乔布斯眉飞色舞地说,“为什么我们不按照你的设计,制造和销售印刷电路板呢?”
“你确定这样真的会有人买么?”
“当然,你要知道不配芯片的印刷电路板成本低,要不了多少钱就可以做出一大批。自己组装电脑的人不需要设计电路,只要买我们印刷电路板,再去买芯片插到板子上,很快就能做出可用的计算机主板来。这比他们自己设计、制造电脑可要快多了。而且你的电脑比所有其他个人电脑都好用,普通人很容易掌握,这不就是我们梦寐以求的,能改变世界的东西吗?即便不能改变世界,这样的好东西还不够我们赚一笔小钱的吗?”

在乔布斯的鼓动下,沃兹尼亚克很快就同意了乔布斯的计划。
就这样,两个人达成一致。
随后的日子里两个人开始分工明确地忙碌起来,就像当初他们两个销售蓝盒子的时候一样,沃兹尼亚克继续完善电脑的各项性能,乔布斯则沉浸在给他们的电脑起一个又酷又好听的名字中。
不过好名字就像一个好的机遇一样难得,乔布斯冥思苦想了好久都没有想到合适的。
后来的某一天,乔布斯突然想起他在里德学院读书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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