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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此次新校出版,主要是为了查漏补缺,修订以前版本的错误。目前作者掌握的版本有:
1.元代建安高氏日新堂刻本。
2.明代袁元熙校刻本。
3.日本哼保庚戌刻本。
4.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人民卫生出版社1969年11月重排本。
6.刘景源点校本。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为宋代太平惠民和剂局编写,是全世界部由官方主持编撰的成药标准。全书共10卷,附指南总论3卷。分伤风、伤寒、一切气、痰饮、诸虚等14门,载方788首。所收方剂均是中医中药方剂,记述了其主治、配伍及具体修制法,是一部流传较广、影响较大的临床方书。书中许多方剂至今仍广泛用于临床。本次整理,以元版宗文书堂郑天泽刊本为底本,经过精心校勘而成,书前增加导读,书后附有方剂索引。本书是从事中医临床、教学、科研以及从事中药炮制、制剂、调剂研究工作的书籍之一,也是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学习中药学、方剂学的重要参考书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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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李云,男,北京中医药大学古文献专家。
1949年12月18日出生于北京市。
1979年3月 任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资料室资料员。
1982年5月~1985年7月 在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学习并取得大专毕业证书。
1985年1月 任基础部资料室副主任。
1990年12月 被授予主管技师职称(中级职称)。
1997年12月~2009 调本校博物馆医史部从事古文献整理,2009年退休。
主要著作:
1.1988年5月《中医人名辞典》李云主编 1400千字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2.1999年1月《黄帝内经素问注证发微》(点校)王洪图 李云 580千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3.2000年8月《黄帝内经太素》(点校)王洪图 李云 820千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4.2002年2月《三合集、卫生汇录》(点校)作者 230千字 海南出版社
5.2002年2月《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点校)第二作者 500千字 海南出版社
6.2002年2月《名医类编》(点校)第二作者 300千字 海南出版社
7.2002年2月《种杏仙方》(点校)第二作者 260千字 海南出版社
8.2005年5月《黄帝内经太素》(修订版)王洪图 李云 1160千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9.2005年8月《医林撮要》(点校) 梁永宣 李云 820千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10.2006年1月《黄帝内经太素新校正》钱超尘 李云 2000千字 学苑出版社
11.《黄帝内经太素》(点校日本仁和寺本) 李云 350千字 学苑出版社
12.《黄帝三部针灸甲乙经新校》李云 406千字 学苑出版社
13.《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校注本)李云邱浩 萧红艳 510千字 学苑出版社
14.《黄帝内经灵枢》(校注本)李云 邱浩 萧红艳 190千字 学苑出版社
15.《中医人名大辞典》李云 约3000千字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6年交稿,合同原定2008年出版,出版社近表示:近期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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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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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國醫藥學在兩宋時期得到高速發展,中央政府對醫藥學的重視程度超越以往任何一個朝代,這一點在以下兩方面表現突出:
其一,從行政上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在太醫院之外增加不少新機構,不僅先後在京師設立太醫局、和劑局、惠民局等醫藥機構,徽宗崇寧間(一一〇二—一一〇六)又增設“藥局”(即“和劑局”)七所,並詔命各州府“咸置藥局”。增設的七所藥局雖然在宣和三年(一一二一)減罷,但直至南宋時期,和劑局、惠民局仍“如前制所置”(詳見《宋史·職官(五)》)。這些措施加強了對職業醫生的管理,也完善了對藥品“修製”、“給賣”的監控,使藥物流通和使用更加規範。
其二,在國家主持下大規模整理古代醫籍,編撰新醫書,成績斐然。自宋太祖詔命近臣編撰《開寶新詳定本草》之後,相繼有《神醫普救方》《太平聖惠方》《慶曆善救方》《簡明濟衆方》《太平惠民和劑局方》等書問世,有力推動了中醫藥學的發展。
《太平惠民和劑局方》(以下簡稱“局方”)成書於北宋大觀年間(一一〇七—一一一〇),是我國歷史上部官修的成藥典籍。此書問世以後,經過南宋時期多次增補修訂,内容日益完備,其中刊載的經效驗方廣泛流傳,影響所及遠達朝鮮、日本諸國。
由於年代久遠,兩宋時期的各種《局方》刻本大多佚失,目前海内外仅存日本宮內廳收藏的南宋吳珽《增廣校正和劑局方》五卷本殘卷(佚失卷一、卷五),在此書影印回歸之前,國內學者罕有一睹其原貌者。雖然國內尚存元代以後的十餘種重刻本,但其中或有訛衍倒奪之文,或屢經後人誤改誤刪,或未收入南宋时期新附的某些內容,因此有必要選取有代表性的版本加以重校整理,以供從事方劑学研究及臨床工作的讀者參考。
本次重校《局方》以元建安丙午高氏日新堂《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十卷本爲底本(以下簡稱“底本”)。該本不但是現存較早的版本,而且卷末附刻《太平惠民和劑局方指南總論》(以下簡稱“指南總論”)三卷、《增廣和劑局方圖經本草藥性總論》(以下簡稱“藥性總論”)二卷,在內容上比较完備。本次重校的主校本有:南宋《增廣校正和劑局方》五卷本殘卷(以下簡稱“南宋本”),日本享保十五年(一七三〇年,相當於中國雍正八年)橘親顯等校刻《增廣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十卷本(以下簡稱“日刊本”),明崇禎十年(一六三七)冶城袁元煕(汝和)校刻《重刻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十卷本(以下簡稱“袁本”);清文淵閣精鈔《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十卷本(以下簡稱“四庫本”);一九五九年人民衛生出版社《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十卷本(此本以元建安宗文書堂鄭天澤刊本爲底本。以下簡稱“人衛本”)。
由于筆者參考了接近北宋原貌的《增廣校正和劑局方》五卷本殘卷,對《局方》的流傳有一些新的認識,以下參考近現代中外醫家的研究成果,簡單梳理兩宋時期《局方》各版本的沿革,并就南宋本與幾種存世傳本之間的主要異同談一點粗淺看法。
一、兩宋時期《局方》各版本簡考
(一)《局方》的原型——北宋《太醫局方》
在《局方》刊行之前,北宋神宗元豐間(一〇七八—一〇八五)已有《太醫局方》三卷行世。晁公武《郡齋讀書志》曰:“《太醫局方》三卷《太醫局方》三卷:歷來文獻著録《太醫局方》卷數不同,李茂如先生《歷代史志書目著録醫籍匯考》引長沙王氏刻本《郡齋讀書志》作“三卷”,今從此說。清·嵇璜《通志藝文略》作“《太醫局方》十卷”;日本丹波元胤《醫籍考》引讀書後志作“《太醫局方》十三卷”。。右元豐中,詔天下高手醫,各以得效秘方進,下太醫局驗試,依方製藥鬻之。仍摹本傳於世。”筆者查閱南宋本《增廣校正合劑局方·卷三·治瀉痢》,其中“赤石脂散”之末有小字注文:“附《太醫局方》第三冊”,亦證明北宋大觀之前確有“太醫局”領銜編輯的《太醫局方》行世。遺憾的是,此書早已佚失。
(二)北宋大觀間《校正和劑局方》五卷
早期“摹本傳世”的《太醫局方》並不成熟,正如《和劑局方·進表》所說:
“然自創局創局:指北宋熙寧間(一〇六八—一〇七七)創立的“合劑局”(又稱“藥局”、“熟藥所”),該局與“惠民局”掌管修合良藥,出賣以濟民疾。據《宋史·職官(五)》記載:北宋徽宗崇寧中(一一〇二—一一〇六),增置藥局七所(又稱“七局”),添丞一員點檢。南宋紹興十八年(一一四八),改熟藥所為“太平惠民局”。以來,所有之方或取於鬻藥之家,或得於陳獻之士,未經參訂,不無舛訛。雖嘗鏤板頒行,未免傳疑承誤,故有藥味脫漏,銖兩過差,製作多不依經,祖襲間有偽妄。至於貼牓,謬戾尤多,殆不可以一二舉也。”
有鑑於此,北宋大觀間(一一〇七—一一一〇),詔命將仕郞措置藥局檢閱方書陳承、奉議郞守太醫令兼措置藥局檢閱方書裴宗元、朝奉郞守尚書庫部郎中提轄措置藥局陳師文,共同主編一部包括內、外、婦、兒各科的權威方書,作爲各“藥局”製方的範本。諸臣奉旨“請書監之秘文,採名賢之別録,公私衆本搜獵靡遺,事闕所從無不研核。或端本以正末,或溯流以尋源,訂其訛謬,折折:判斷:裁決。《論語·顏渊》:“片言可以折獄者,其由也歟。”其淆亂,遺佚者補之,重復者削之,未閱歲而書成,繕寫甫畢,謹獻於朝”。諸臣對《太醫局方》作了全面整理,“校正七百八字,增損七十餘方”(見《郡齋讀書志》),易名《校正和劑局方》《校正和劑局方》:北宋原刻《局方》早亡,根據存世的南宋吳珽增訂的《增廣校正和劑局方》,其書名當作“校正和劑局方”。。全書五卷,類分二十一門(包括各門下所附小類),共收載醫方二百九十七首,由國子監刊刻頒行,成爲全國醫生處方及各藥業“修製、給賣”的範本。惜此本早已亡佚,只能根據現存的南宋本殘卷略窺其概貌。
(三)南宋監本《和劑局方》五卷(今佚)
據南宋王應麟《玉海·卷六十三·熙寧太醫局》記載:
“紹興……六年正月四日,置藥局四所,其一爲‘太平和劑局’。十八年閏八月二十三日改‘熟藥所’爲‘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一一五一)十二月十七日,以監本藥方頒諸路。”
王氏上述記載具體而翔實,故基本可以認定,紹興二十一年南宋朝廷主持了對《局方》舊本的增補,並有監本頒世。此本早佚,今有南宋吳珽於紹興間(一一三一—一一六二)《增廣校正和劑局方》五卷本(殘卷)尚存,可見紹興間曾有官刻《和劑局方》及吳氏個人增校的《增廣校正和劑局方》兩種版本先後刊行,前者由和劑局增入新方七十二首,後者又新增個人搜集的百餘首諸家名方(參見下條)。
(四)南宋吳珽《增廣校正和劑局方》五卷(今存殘刻本)
南宋高宗紹興間(一一三一—一一六二),吳珽(即吳直閣)對《局方》作了增補,這便是存世的《增廣校正和劑局方》五卷本(佚失卷首進表、目録及卷一、卷五)。吳氏增補本的主要特點有二:一是增入吳氏本人搜集的驗方一百餘首,增入部分冠以“諸家名方”四字(後世諸本改作“吳直閣增諸家名方”);二是全書各類之後保留了紹興二十一年所增新方數十首(新增諸方之前未加標注)。此本是存世《局方》的宋本,儘管已非全璧,仍是考察兩宋時期《局方》舊貌及版本沿革的寶貴文獻。
(五)南宋許洪《增注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十卷許洪《增注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十卷:日本《聿修堂藏書目録》記載:“《增注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十卷,六冊。大德甲辰刊。宋許洪撰。”(原刻佚,今存元代以後重刻本)
南宋寧宗嘉定元年(一二〇八),太醫助教前差充四川總領所檢察惠民局許洪“於供職暇日,謹證以監本,精加校定”,對《局方》作了全面增補。許氏《自序》稱:
“尚慮或者以爲出己意之私,於是按諸家《本草》所載,具注‘藥性’於逐品之下,將使業醫者朝夕玩味,自然默會前人製方妙處……仍併將吳直閣得效名方,及諸局經驗秘方各隨條類,附於本方之左。又編次《和劑指南總論》以冠帙首,期與並行於時……洪欲畀之書市,深恐急於財利者漫不加意,復蹈前車之覆,則亦洪之罪也。今敬委積慶名家,以陰騭爲念者鋟木以傳。”
根據許氏《自序》並參閱後世諸本,許氏增校後的《局方》有如下特點:
,本次重校再版的《局方》系許洪本人“私撰”,並委託“積慶名家”鋟木以傳,並非朝廷“官修”。
第二,許氏改正了舊本中的若干錯誤(包括藥名、劑量等)。
第三,許氏將各地藥局搜集的驗方附刻于《局方》各類之末,書中所標“續添諸局經驗秘方”相當於“嘉定新增方”,只因屬於個人所撰,故不能冠以“嘉定”字樣。
第四,此書明確區分北宋原方與南宋各時期新增諸方,在新增諸方之前分別標注“紹興續添方”、“吳直閣增諸家名方”(在舊本前增入“吳直閣增”四字)、“續添諸局經驗秘方”等字樣,這一做法被嘉定後各增補本所沿用。
第五,許氏根據歷代文獻及本人臨證經驗,新撰《太平惠民和劑局方指南總論》三卷(包括“諸品藥石炮製總論”一章),附刻於卷末;
第六,雖然許氏《自序》稱:“按諸家《本草》所載,具注‘藥性’於逐品之下。”但筆者取南宋本《增廣校正和劑局方》及元代以後幾種傳本對勘,發現傳世諸本各藥之下均未見許氏增注的“藥性”内容。這很可能因許洪增校本並非官修,故寶慶之後在整理《局方》時僅收入許氏《指南總論》,而未採用其“藥注”。
此外,根據現存資料推斷,《和劑局方》改題“太平惠民和劑局方”,並分爲十卷,很可能源自許氏。由於資料不足,其真實情況有待確考。
又,筆者注意到,元刻本、日刊本、四庫本《局方·卷五·諸虛不足·紹興續添方》“麝香鹿茸圓”方末有小字注文:“嘉定十年十二月申明改正”,可見嘉定十年曾對《局方》舊本作過修訂,並上報朝廷“申明改正”,因此很可能嘉定十年以後亦有官刻的增訂本刊行,只因未在歷代文獻中見到明確記載,存疑待考。
(六)南宋理宗寶慶間(一二二五—一二二七)《增廣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十卷(原刻佚)
此本原刻不存,據後世諸本統計,此本新增醫方七十二首(有學者統計爲七十六首),所增新方之前冠以“寶慶新增方”字樣。至於書名之前是否冠以“增廣”二字,已難確考(參閱後條)。
(七)南宋理宗淳祐間(一二四一—二五二)《增廣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十卷(原刻佚)
此本原刻不存,據後世諸本統計,此本新增醫方四十一首,所增新方之前冠以“淳祐新添方”字樣。按,此本書名之前是否冠以“增廣”二字已難確考,在後世諸本中,如現存古林書堂刊本、《學津討源》刊本、張海鵬刊本及多種日刊本、朝鮮刊本皆題“增廣太平惠民和劑局方”,諸本均包括“寶慶新增方”、“淳祐新添方”。可以推斷,許洪重校《局方》之後,在南宋時期當有冠以“增廣”二字的版本行世,只是此本始于寶慶年間,抑或始於淳祐年間,有待進一步考證。
(八)南宋無名氏《增注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十卷(國內未見)
據日本丹波元胤《醫籍考》記載,日本尚存無名氏《增注太平惠民和劑局方》(以下簡稱“無名氏增注本”)十卷。
筆者注意到,本次重校《局方》所用底本(元代高氏日新堂刻本)卷前及卷末皆題“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卷某”,獨卷九之末題“增注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卷之九”,可見底本作者在校勘時參考過無名氏增注本,甚至直接以增注本作爲底本。或謂無名氏增注本與許洪增補本同名,但筆者所用底本(包括日刊本)均收入許洪之後寶慶、淳祐時期的新增內容,並收入此前諸本所不載的《藥性總論》,故底本卷九之末所題“增注太平惠民和劑局方”當是無名氏增注本,只是沿用了許氏書名而已。
南宋無名氏增注本雖然出現較晚,但對考察現存各通行本內容變化具有重要意義。日本橘親顯氏曾對南宋許洪增補的《局方》及其後的無名氏本《局方》作過簡考,在《和劑局方序》中說:
“比及寧宗嘉定,許洪再闡易其旨,所謂‘吳直閣增諸家名方’、‘續添諸局經驗秘方’者,是其所增益也。加以《用藥指南》《用藥指南》:根據許洪《自序》,當作“和劑指南總論”(簡稱《指南總論》)。,隨症以導治,不惟廣裨乎來學,志切尊生也。後人重括許氏逐品下旁加藥注者,輯爲一家,以序品圖,目曰《圖經本草》,私淑附之其後。於是,此書之旨巨細融通,岐貳畢徹,猶木末葉落,秋毫在目也。”
雖然橘親顯並未說明以上結論的具體依據,但由他主持重校的日刊本以朝鮮刻本《增廣和劑局方》爲底本,並參校明代以前重刻《局方》十四部,其中朝鮮早期重刻的《增注和劑局方》多達八部,故其言可信。因此基本可以認定:一、《藥性總論》(即橘氏所稱“圖經本草”)三卷出自南宋無名氏之手;二、無名氏重訂《局方》時,以許洪《增注太平惠民和劑局方》爲底本,並“重括”許氏所增“藥注”,以本人重輯的《藥性總論》取而代之。
綜上所述,因寶慶以後續修的《局方》未收入許洪在逐品之下補加的“藥性”,而南宋末年無名氏刊本又汰除了許氏“藥性”,導致存世諸本中許洪所補增的“藥性”內容已不可見。
二、元代以後諸本與南宋本的異同
元代以後諸本與南宋本之間存在很多不同之處,有文字上的訛衍倒奪、詳略不同、部分內容移位、藥品或用正名或用異名、藥物劑量改變(包括全方按一定比例統一增減、個別劑量誤改、劑量單位變化等)、炮製方法的詳略等。上述現象已在腳注中逐一說明,不再贅述。以下以底本爲代表,簡單介紹一下後世諸本與南宋本在方劑分類、方劑名稱、方劑位置,及各醫方中藥品排序方面的異同。
(一)後世諸本與南宋本在方劑分類上的不同
在《局方》各類方劑的劃分上,南宋本與後世諸本並非完全一致。現將底本(元代高氏日新堂刻本)總目與南宋本總目抄録如下:
1.底本《太平惠民和劑局方》總目:
卷之一:治諸風
卷之二:治傷寒
卷之三:治一切氣(附:積聚)
卷之四:治痰飲(附:咳嗽)
卷之五:諸虛不足(附:骨蒸)、治痼冷(附:消渴)
卷之六:治積熱、治瀉痢(附:秘澀)
卷之七:治眼目、治咽喉口齒
卷之八:治雜病、治瘡腫傷折
卷之九:治婦人諸疾(附:產圖)
卷之十:治小兒諸疾、諸湯、諸香
以上各項共計十六大類。如果加上各大類之後所附的積聚、咳嗽、骨蒸、消渴、秘澀、產圖等六類,共有二十二類。
2.南宋本《增廣校正和劑局方》總目:
卷之一:[佚]
卷之二:治一切氣(積聚附)、治痰飲(咳嗽附)、補虛損(骨蒸附)、治痼冷
卷之三:治積熱、治瀉痢(秘澀附)、治雜病、治眼目、治咽喉口齒、治瘡腫傷折
卷之四:治婦人諸疾、產圖
卷之五:[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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