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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他读了很多书,也读了很多网文,致力于将网络文学纳入通俗文学审美体系,以文人旨趣推介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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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著名读书大V、网络文学评论家安迪斯晨风的网络文学导读。安迪斯晨风多年来致力于推荐、评论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个人拥有大量的网络文学阅读量。本书稿是安迪斯晨风对网络文学二十年来的发展历程的梳理。他从上承通俗文学,下启全IP阅读的角度,为网络文学赋予传统文人阅读旨趣,为其进行文学经典性的赋值。并从海量的文本中,遴选了数十部独具代表性的作品进行评论。语言幽默风趣、旁征博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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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安迪斯晨风:本名安晓良,河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会员,著有《一本不正经的博物志》《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八卦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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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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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序:像稗草一样野蛮生长
9 / 《悟空传》: 向狂妄的少年时代致敬
15 / 《此间的少年》: 同人文化的滥觞
21 / 《亵渎》: 主角可以“恶贯满盈”吗?
27 / “隋唐三部曲”: 酒徒笔下的历史兴衰
33 / 《临高启明》: 最真实的穿越教科书
39 / 《秦吏》: 透视秦政的成与败
45 / 《覆汉》: 长留史册的英雄史诗
52 / 《绍宋》: 不开金手指、不攀科技树,历史一样能写得很好看
57 / 《死人经》: 惊心动魄、如履薄冰的悬疑武侠杰作
63 / 《天之下》: 传统武侠小说的守墓人
68 / 《从前有个书生》: 通俗讲史文的另一种路径
72 / 《凡人修仙传》: 极端理性的主角和极端残酷的修仙世界
78 / 《修真门派掌门路》: 修仙世界里的艰难创业
83 / 《道门法则》: 玄幻世界里的“升官图”
89 / 《修真四万年》: 大气磅礴的宇宙科幻史诗
94 / 《庆余年》: 把一锅普通食材做成大餐
100 / 《一世之尊》: 恢宏庞大的神话大杂烩
106 / 《异常生物见闻录》: 带萌萌的魔物去看星辰大海
112 / 《死在火星上》: 浪漫的绝境求生之旅
118 / 《赛博英雄传》: 侠以理工违禁
124 / 《攻略不下来的男人》: 披着“快穿”外衣的赛博朋克科幻
130 / 《诡秘之主》: 推开一扇神秘世界的大门
136 / 《王国血脉》: 跌宕起伏如坐过山车的西式奇幻
141 / 《瘟疫医生》: 点亮希望的灯火
146 / 《高智商犯罪》: 简洁流畅的推理叙事诗
152 / 《惊悚乐园》: 来嗑一包怪味豆
158 / 《末日乐园》: 飞扬跳脱、不落窠臼的女主奇文
164 / 《小蘑菇》: 人类的末日生存法则
167 / 《大医凌然》: 硬核医生喂你吃下欢乐豆
173 / 《大国重工》: 回到过去,拥抱改革开放新时代
179 / 《韩警官》: 贴近现实的新警察故事
185 / 《天才基本法》: 怎样面对人生中的“意难平”?
191 / 《亏成首富从游戏开始》: 社畜疗伤圣药
197 / 《余罪》: 小警察的个人奋斗史
203 /后记
207 /附录: 菜籽的女频网文推荐
209 / 《都市妖奇谈》: 动人的世俗烟火气
215 / 《制霸好莱坞》: 真正的大女主“事业文”
222 / 《枕边有你》: 夫妻换位之后
228 / 《装腔启示录》:现代都市男女的生存法则
234 / 《无污染,无公害》:都市里的现实版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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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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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像稗草一样野蛮生长
水稻田里经常会长出一种名为“稗草”的杂草。它的叶子看起来跟水稻差不多,但是到了收获的季节,却只会结出一些空而瘪的穗子,籽粒非常细小,不能当粮食吃。
稗草生长在稻田里,每时每刻都在与水稻争夺成长所必需的阳光、水分和营养物质,而又对人类没有太多价值。所以我们非常讨厌这种杂草,想尽各种办法要把它们彻底清除。然而不管是刀耕火种时代还是后来发明的锄头、镰刀,乃至现代发明的各类除草剂,都没办法真正把稗草灭绝掉。我们稍不留神,从农田里、沼泽边、道路旁就会冒出一丛又一丛茁壮生长的稗草,在阳光下随风飘舞。
最早把稗草和“小说”联系到一起的,是《汉书》的作者班固,他在《汉书·艺文志》中讲:“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所谓“稗官”,就是像稗草的籽粒一样又小又多的基层小官,换句话说就是“芝麻官”。他们和街巷、村庄里的老百姓们一起生活,没事的时候就会坐到一起摆一摆龙门阵,闲聊东家长西家短。要是能有一口酒喝,更可以聊一些天南海北的奇闻轶事。
当然,他们闲聊的八卦故事不一定都是亲眼所见的真事,聊的人很可能带着种种情绪,毕竟没有情绪的讲述是没有灵魂的。故事里面或是吹牛,或是吐槽,也可能是为了诋毁仇人,有时候有人还会瞎编一些神奇怪异的事情来取乐。小到不能再小的芝麻官们把这些街谈巷议记录下来,再由更高级别的官员呈报给朝廷,就成了最早的“小说”。
但班固讲的“小说”跟我们今天作为文学体裁之一的小说含义并不完全一样,因为它们并不是像水稻和小麦那样被农人栽培出来的粮食作物,而是野地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杂草。尽管“稗”字最初是形容该类草细小如微尘,但却无意中切中了“小说”的要害:蛮荒野地中自由生长的、乡野田间的农夫喜欢看的、浸染了世俗气的凡间故事,才是最早意义上的“小说”。
我小时候跟姥姥在农村生活,听她讲了许多有意思的民间故事。我姥姥不识字,这些故事都是她从自己的姥姥、妈妈或是村里的邻居口中听来的,故事里有贪婪的盗贼,有幸运的书生,有吓人的女鬼和大灰狼,也有会说话的动物精灵。那些故事的文辞并不怎么优美,情节也不多么曲折动人,甚至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是非观念也不一定遵循。但在儿童时代的我心目中,这些烛光灯影里的故事像一串串流光溢彩的珍珠,给了每一个因为停电而没有动画片可看的夜晚以动人的想象。
民间故事最鲜明的特征,在于其所具有的传奇色彩。故事的主人公或故事的主体可以是我们现实中找不见踪迹的神仙、妖怪,可以是超越凡俗力量的神奇人物,也可以是巧合到诡异的事件——简而言之,日常生活中见不到的东西,在那些民间流传的故事里都有可能见到,而且会更受欢迎。
这些故事常常会以“从前,村子里有个人叫某某”起笔,以他的一系列奇遇为主线,而以“他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为结尾。在没有抖音和快手,没有电视剧,也没有电子游戏,又只有极少数人才能读书的古代社会,那些能够带给人们愉悦和快感的传奇故事,便是老百姓平凡而沉重日子里最好的佐料。
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正是因为古代平民的生活中缺乏像样的娱乐活动,生活的压力又太过于沉重,以至他们大脑当中负责“愉悦”和“快感”的模块都显得麻木失灵了。奇妙的幻想故事就像是在黑白老电影的寡淡画面中抹上了一丝彩色,让他们可以在一个平行世界里,追寻幻想的快乐。所以它们最重要的属性并不是道德说教,而是用来对大脑神经进行最为直接的刺激,甚至是刺痛。
不管是在我们中国还是欧洲,抑或是中东地区,都有许多从古到今口口相传的奇妙幻想故事在民间流传。这些被冠以“童话”的故事,内核往往并不像我们常见的那些童话那样光明和“健康”,恰恰相反,残忍暴力、庸俗下流、荒诞不经才是往往其底色和趣味。正如意大利作家伊塔洛·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 1923—1985)在编纂《意大利童话集》的时候所总结的:“当童话还作为口头文学传统存在时,尚没有年龄的区别,一则童话只是一个奇迹故事,其中满是那个文化时期需要的粗俗的表达方式。”与原汁原味的《意大利童话集》相比,我们更加熟悉的《格林童话》读起来就要“舒适”许多,这是因为格林兄弟在编纂过程中对那些源自德国民间的中世纪故事进行了深入而彻底的改造,砍掉了许多残暴或是淫秽的段落,改换成了适合孩子读的内容。
尽管很多民间故事中也有着朴素而美好的民间哲学以及道德理想,比如好人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过上了好日子,坏人机关算尽最后还是难逃报应,王子和公主总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这并不代表民间故事要承担起“塑造受众道德观”,甚至是“寓教于乐”的重大责任。自始至终,民间故事最重要的目的都是娱乐身心,消遣时光。就像我姥姥给儿时的我讲故事,并不指望我从中学到什么做人的道理,而仅仅是为了让幼年的我不再吵闹,好好睡觉。她所倚靠的,就是传奇故事散发出的魔力,它们会轻易俘获孩子的注意力——或许这也是民间故事后来变成童话的原因。
很多人看不起粗俗、鄙陋的民间故事,认为它们像野蛮生长的稗草一样难登大雅之堂,但实际上“高雅”和“粗俗”往往只有一线之隔。今天被奉为经典的“四大名著”,究其本源,有三部都来自历代说书艺人、话本作者以及演出人员的整理加工,最后再由某个或者一群文人修订补缺,再加艺术修饰而成——就好像野生的狗尾草被驯化成粟米一样。
喜欢听故事,是我们人类的天性。专门给普通人讲故事的通俗文学,像是野生的稗草,具有坚韧不拔、随遇而安的强悍生命力,不管在哪个时代,都可以从干旱的田野里生长出来,甚至从石头缝里拱出来。民国乱世中,依然诞生了平江不肖生、还珠楼主、王度庐等一大批武侠小说家,后来被反复诟病的“鸳鸯蝴蝶派”小说也是因为迎合了大量读者的阅读喜好和需求,才在报纸杂志上流行开来。
通俗小说的题材,从根子上说其实是同一套东西:穷书生花园幽会富家小姐,中状元天子赐婚;无辜小民被富豪恶霸欺辱,清官智断疑案,强项抗皇命;名将世家保国抗蛮夷,昏君奸臣陷害,忠良后代平反冤狱……都是些市井小民做梦才能梦到的,一辈子都不会有的刺激经历。它们与时代相结合,就变成了形式多变但是内核始终如一的通俗小说。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之后,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又诞生了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两种煊赫一时的通俗小说类型。
在生物学上有一个概念叫“生态位”,简单来说就是指一种生物在生态系统当中占据的位置。我们可以把这个概念引入到文化娱乐产业中来,最流行的通俗小说就始终占据着一个顶级的“生态位”。在唐朝,它叫唐传奇;在宋、元,它叫话本小说;在明朝,它叫《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在清朝,它叫《红楼梦》《聊斋志异》、三侠五义、包公案;在民国,它叫鸳鸯蝴蝶派、《蜀山奇侠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它叫《林海雪原》《烈火金刚》《苦菜花》;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它叫金庸、古龙、梁羽生;在九十年代,它叫《读者》《知音》《故事会》。而到了二十一世纪之初,这个生态位逐渐被新兴的网络小说所占据。
大约在二十年前,我刚上大学,正好赶上了那个“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网络文学初创期。那个时候在网上写文章的人,谁也没想到有一天能够赚到钱,就是喜欢写、喜欢给人看,版主加个精华,有人多给回帖就很高兴了。那个时候,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还有知识产权或者说版权这回事,看到别的论坛有好帖子,复制下来转到自己喜欢的论坛,标题加上“转载”就行,谁也不觉得这样做不对劲。
因为以网络为第一发布渠道,(早期的)网络文学作者们可以尽情去写自己想写的文字,只要写了就可以在BBS社区或是后来出现的文学网站上发布,不需要经过书报刊物的“三审三校”手续,更不需要经过思想导向审核,只要发布了就有可能获得千百万读者的喜爱。这种畅通无阻的便利感是当前网络时代的作者们无法想象的。正是这种相对宽松的文化环境,才催生了恣意无忌、天马行空的网络文学诸多流派。
我一直认为,网络文学的主流作品类型就是泛幻想类作品,包括玄幻小说、仙侠小说、奇幻小说、穿越小说等类型,主流文学中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现实题材作品在网络文学中反而是少数派。这是由网络文学自身的特征决定的:大多数网络文学作品其写作目的都带有商业性质,是为了读者娱乐、消遣,从中获得快乐,并不刻意承载深刻的社会价值,所以它们往往不会有沉重、严肃的现实主义内核。
1997年“榕树下”网站成立,以此为标志,网络文学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它的形态、内容、呈现方式都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在“网络小说”早就分化出了许多个完全不一样的子领域。很多作品,在一个读者圈子里面红得发紫、热得发烫,数据爆表,但可能在另一种读者群体里面就非常冷僻,听都没听说过。只有像《诡秘之主》等少数作品,才能打破多个圈层,成为“现象级”神作,这显得十分珍贵。
尽管我一向自称“无书不读”,但网文的范畴毕竟太大了,有许多优秀作品我都未曾读过,或是读过之后没能写出评论。因此,我特意邀请了网文阅读量较大的评论者菜籽(原名蔡颖君),从女性视角来解读5篇网络文学作品,并将这些评论放在了附录中,特此说明。
后 记
我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父亲是初中老师,母亲是普通农民。三十年前的北方农村是贫穷而凋敝的,读书这种爱好是非常奢侈的。从我小学到整个初中时代,找到“闲书”来读都非常难,周边不但没有图书馆,连逛书店都要费好大力气去县城,所以我对任何能读到的文字都是非常珍惜的,到了每个亲戚家里,都会躲到里屋把能看的书看一遍。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养成了读书“不挑食”的习惯,长大以后我读书也是这种路子,没有任何一种书是我在读之前就说我绝对不会看的。特别是小说,无论古典名著还是现代作家的作品,无论是科幻、推理小说还是玄幻、仙侠小说,我都可以读出乐趣。
直到2002年上大学以后,我才从学校图书馆里发现了一个宏大壮丽的新世界,一头扎进了书的海洋。当时正是网络文学发展壮大的关键时期,我作为第一代网文读者群体的一员,有幸接触到了它最初绽放时的样子。《新宋》《无限恐怖》《佛本是道》等后来开宗立派的小说,都是读的连载。当然,让人不无遗憾的是,我自己缺少创作小说的天赋,所以没能跻身第一代网络小说作者行列,错过了扬名立万的大好良机(笑)。
大学毕业以后,我经常会上夜班,倒也不需要紧盯监控,但必须保持清醒。那时候还没有智能手机,为了熬过漫长的时间,我从租书店租了好多本又厚又大,字却奇小无比的盗版网络小说(读盗版不对,但那时候还不懂)。本书中提到的很多经典网文都是那时候看的,那时读得可谓如痴如醉,有时候一晚上能干完一两百万字的一大本。现在回想起来,我的网络阅读量积累,就是那时候存下来的,就跟连吃七八个大肉包子似的,属于典型的暴饮暴食,仗着年轻能扛住。现在就不行了,除了那种特别吸引人的小说以外,别说一两百万字,一天读十万字都难。
跟很多朋友相比,我的阅读量其实并不大,能够认真读完并写出感想的,一个月平均也就4—5本,一年下来40本就顶天了。另一方面,我在阅读中的兴趣过于分散,很少有一个比较明确的阅读范围,也很少有门户之见,看到有人推荐某本书,我又挺感兴趣,就去看了。也可以说,我这种人属于“信息输入焦虑症”患者,无时无刻离不开往脑子里输入新信息,尤其离不开文字。所以只能采用随缘读书法,就是拿起来一本书随便翻着看几眼,喜欢就一口气读完,不喜欢就放回去,所以我每年都会有好多书只看了开头就再没有深入读下去。
我一向觉得,能够从阅读中获得趣味才是真正的阅读。读书本身不是为了帮助你获得什么,而是作为一种羁绊,陪伴你度过漫长的人生。所以对我来说,读书的意义大概就跟别人吸烟喝酒差不多,有一定的成瘾性,小时候在街上看见一小张破报纸也要捡起来看,到亲戚家躲屋里看半天书,上个厕所没东西看就看洗发水说明书,一会儿不看到字就感觉不舒服。现在有了手机,每天都会不由自主地点开各种阅读软件去读其中的文字。
大概十年前,我突然发现,很多书明明读过了,但是一两年以后让我复述书中内容就完全说不上来。我开始习惯于读完一本书后立刻写书评或是读后感,因为这个时候还保留着读书时候“最远处”的感受,然后到年底再总结成文,就相当于把这本书归入自己的档案中了。如果当时不写,过了一段再想起的时候,当时的感觉就都忘掉了。
我从2002年开始阅读网文,并从2009年开始尝试写作书评,本书收录的评论都是我在某一段阅读过程中印象比较深刻,有所感、有所得才写出来的。感谢百花文艺出版社的“寸君”老师,在看到我发的书评之后,邀请我整理出版。我内心颇为矛盾,一方面自感才疏学浅,另一方面又希望自己的心血能够付梓,为更多人所知,所以强忍着读自己书评时的尴尬,将其中35篇整理了出来。
必须说明的是,书中提到的小说,质量未必比我没提到的作品更高,也并不意味着它们有多高的历史地位——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选了这本,为什么没有选另外一本,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评论也充满了个人的主观感受,既不严肃又无远见,非常随意。因为有些书读的年头太长,我记性也不好,所以文中很可能有疏漏错讹之处,请诸位看官不吝批评指正。
《悟空传》:
向狂妄的少年时代致敬
现在从小就伴随着手机里面五光十色的APP长大的孩子们,可能已经很难相信,我们八○后曾经在蹲厕所的时候只能看洗发水配方解闷。在2000年以前,没有APP,没有智能手机,甚至没有电脑,孩子们能拥有的乐趣来源,除了平时嬉戏玩闹外,就只有电视机。
1986年版《西游记》电视剧对我们八○后这代孩子有极为特殊的意义,在那个年代,它把我们带到了一个绚烂的幻想世界中,让我们领略到无穷的风景。所以就像我们成长途中的金庸小说、周星驰电影、《灌篮高手》漫画一样,六小龄童扮演的孙大圣在我们心底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痕。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只要一听见《西游戏》片头曲依然会激动得立刻想要打开电视机——按照心理学的说法,这可以称为“西游记情结”。
不过,待我年纪稍大一点儿,大概是刚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就发现了《西游记》中有一个矛盾之处:大闹天宫时的孙悟空和西天取经时的孙悟空,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角色。从灵台方寸山学艺归来之后的孙悟空,艺高人胆大,桀骜不驯、野性不改,在花果山称大王,篡改生死簿,还两次公开挑战天庭,所向披靡、威风凛凛。而后被如来佛祖收服,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再出世的时候,尽管面对妖精依然会有一丝骄狂,这时候的孙悟空却几乎完全收敛起了自己的妄念,一心保护师父完成取经任务。
后来看了《水浒传》,我不免拿孙悟空和宋江两个角色来对比。孙悟空和宋江的人生轨迹其实很像,孙悟空不就是招安成功的宋江,宋江不就是成佛失败的孙悟空吗?但是电视剧中的宋江是猥琐、卑怯的,而取经路上的孙悟空依然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我很早就觉得,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特别是在读过小说原著之后,我发现电视剧已经对这一根深蒂固的矛盾做了相当程度的美化或曰柔和化。与剧中那个柔弱善良的美少年完全不同,书中的唐僧居然是一个人情练达、油腻圆滑的中年男人,对佛法的理解甚至还不如孙悟空,孙悟空足足半本书都在给唐僧讲佛法。这难免让我们这些把大闹天宫时的孙悟空当成人生偶像的中二少年心中生出不平:你可是无所不能、天下无敌的孙大圣啊!怎么能仅仅为修成一个狗屁“正果”,就老老实实地甘心给唐三藏这个废物当奴仆?反过来说,如果把那位兢兢业业斩妖除魔的取经路上好员工当成自己的偶像,也无法接受大闹天宫时期的孙悟空:哪一家洞府的妖精能有孙悟空自己更具破坏力呢?
要么是大闹天宫的孙悟空错了,要么是去西天取经的孙悟空错了,总有一个是错的。
其实,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问题,是因为《西游记》的原著并不是像《红楼梦》那样,出自某一文人的原创,而是由某一个可能叫吴承恩也可能不叫这个名字的人收集、整理大量民间传说故事和戏剧话本之后,再改编而成的。大闹天宫的故事和西天取经降妖除魔的故事很可能并不是出于同一人之手,甚至可能不是同一时期、同一地域的传说,捏合到一起后,逻辑上出现漏洞也在所难免。
如果我们只是一个考据派,那么发现“真相如此”,可能也就差不多放下这个执念了。但事情有趣就有趣在这里:正是这种逻辑漏洞,给我们现代人留足了解构和重新诠释的余地。诸多解构作品中,1995年,香港喜剧明星周星驰领衔主演的电影《大话西游》系列对我们这代人的影响是最大的。影片中,五百年前的孙悟空因为受不了唐僧苍蝇一样的唠叨奋起反抗,却被观世音菩萨轻易捏死,转世投胎成为一名山贼“至尊宝”。女仙紫霞用“月光宝盒”穿越时空,阴差阳错之下爱上了至尊宝,却为保护后者死在了牛魔王手中,为了给紫霞报仇,至尊宝终于还是戴上了那宿命一般的金箍,忘记尘世前缘,跟随唐僧再次踏上取经之路。
因为过于超前、晦涩以及无厘头的后现代表达,《大话西游》刚刚上映时反响不佳,却意外在大陆刚刚兴起的互联网轰动一时,迅速成了当时最红的“爆款”,就连电影中的台词也成了初代网民聊天必用的流行语,甚至直到现在,仍有人为之念念不忘。为什么会这样?可能是因为,它恰好切中了孙悟空这个人物的命脉:他曾经试图反抗,但最终还是屈服于沉重的命运。在至尊宝决定戴上金箍跟着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时候,作为英雄的人格就已经死去了,活着的只是行尸走肉般的躯壳。
就像片尾夕阳西斜下,人生圆满无憾的武士说的那句:“你看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啊。”
此后不久,一个网名叫“今何在”的年轻人在新浪“金庸客栈”BBS上,写出了后来被认为是大陆网络长篇小说开山之作的《悟空传》。
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来,《大话西游》是《悟空传》的灵感来源之一。今何在笔下的孙悟空同样是一个反抗命运的悲剧英雄,同样深爱着一个名叫紫霞的仙女。但是与《大话西游》相比,《悟空传》有三点不同,也正是这三点不同,让它打动了我们这代当时正年轻的八○后一代人。
其一,《大话西游》中的至尊宝反抗的是虚无缥缈的命运本身,而《悟空传》中的孙悟空反抗的则是操纵命运的满天神佛。至尊宝想要的仅仅是不去取经的自由,而孙悟空想要的,除了自由之外,还有自身价值被人认可、自身利益不受侵犯、自身才华得以施展——更重要的是,把命运真正握在自己手中。
比之《西游记》,《悟空传》将“命运”具象化,把向往自由的年轻人和代表威权的神佛之间更加血淋淋的矛盾冲突呈现给读者:在道貌岸然的神佛眼里,不受他们操纵的就是“妖”,既然是妖,就要被赶尽杀绝。小说中孙悟空代表千百万年轻人发出了惊天一问:“神不贪,为何容不得一点儿对其不敬,神不恶,为何要将地上千万生灵命运,握于手中?”这是对强权堂堂正正发出的怒吼,就如当头棒喝,没有一个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年轻人不受震撼,从而深深迷恋上这部横空出世的作品。
其二,《大话西游》中的故事核心人物仅仅是至尊宝(孙悟空)和紫霞仙子二人,而在《悟空传》中,反抗神佛的是一群人。孙悟空和紫霞、玄奘(金蝉子)和小白龙、天蓬(猪八戒)和阿月、阿瑶等“小妖精”,甚至就连沙和尚这个被天庭派来监视他们的“卧底”,都在控诉命运不公。他们有着不同的目的、不同的身份,反抗的理由不尽相同,就像年轻人群体中每个人的理想和诉求也不尽相同。但他们一样有着对受他人操控的不平、对掌握人生的渴望,以及那青春张扬的狂妄。
其三,《大话西游》中的语言虽然带有周星驰特有的“无厘头”风格,剧情也十分飞扬跳脱,但是叙事手法依然算得上中规中矩。《悟空传》则大为不然,它借鉴了西方文学“意识流”式的写法,注重描写人的心理或主观意识。同时,由于今何在是在网络上即兴写作,故事情节天马行空、随心所欲,呈现出一种碎片化特征,以至阅读起来会略显晦涩沉重,带有明显的先锋实验色彩。但恰恰是这种从“我”出发的思考角度,这种随心所欲随性而动的飘逸挥洒,恰好切合了同样年轻的读者的心理。我们同样迷茫、同样愤怒、同样惶惑、同样不安,《悟空传》是张扬肆意的怒骂与叛逆,是对“正道”的反抗,而我们,也恰好正想看到这样的怒骂与叛逆,正想看到这样的反抗。
在那个“中二病”流行,甚至一度侵染主流文化的时代,《悟空传》成了打动无数人的“网文经典”。今何在凭借这本书一跃成为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更令人唏嘘的是,二十年后的今天,最认同《悟空传》所代表的自由、反抗、蔑视权威精神的人,依然是八○后这代读者,这从该书豆瓣平均分逐年走低就可以窥见一二。到底是年轻人变得越来越保守了,还是以前被《悟空传》打动过的人已经被磨平了棱角?我不得而知。但是,即便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即便如今回想起当年的自己都恨不得脚趾抓地抠出三室一厅,但初读《悟空传》时那种热血沸腾的感受,却仍然不受控制地盘桓在我的脑海中。玄奘那句看来中二,那时却振聋发聩使人热泪盈眶的宣言:“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也仍然保留着一丝震撼我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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