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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偷窥历史学家的书桌(世界卷)

書城自編碼: 1750687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歷史歷史普及讀物
作者: 笑阳
國際書號(ISBN): 9787511708106
出版社: 中央编译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1-05-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300/275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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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1)本书无视“草根史学”对世界历史的随意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正统史学开辟空间;
(2)对历史的分析视角独特,颇能开拓读者看待问题的视角;
(3)图书内容丰富,行文有趣,却不乏警示性,可读性很强;
(4)探讨的内容更深入,不但展现了历史是怎样发生的,还阐释了历史为什么会这样发生。
內容簡介:
本书呈现出的是一篇篇独特性、严谨性与生动性并重的别致“小文”,并非很完整的世界历史,但是文章围绕人类文明发展的许多重大、关键性问题展开讨论,可以说是一部简明的人类文明发展史。
之所以为“另眼人文系列”中的一本,在于本书展现了隐藏在正统历史学背后的故事,试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正统史学开辟空间,在普罗大众和学术界之间架设一座桥梁,即:丛书揭示了历史学研究的一系列最新成果,并回避了大众无法听懂的论文式的叙述语言,为读者娓娓道来数十个颇有深意的世界历史故事。
關於作者:
生于武当山下,久沐仙风却未能得道。浑浑噩噩中闯入象牙塔,在历史学专业里一直混到硕士毕业。当过两年公务员,见识了国家机关里的庸庸碌碌;进过网上书店和文化公司,体会了资本剥削和民生多艰。若有所悟,重返校园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为期刊杂志写作大量人文科普文章,即为本书之源。现为某大学讲师,未敢狂言立说,但求不误人子弟。
目錄
第一章文明的曙光?
牛马征服美洲印第安人
国家是怎样起源的?
帝国的大动脉
国王教会我们讲文明

第二章走出中世纪?
海盗旗下的商业复兴
伽利略不是科学烈士
瘟疫推动人类文明进步
现代文明是城市下的蛋
谁是最好战的家伙?
“步兵革命”瓦解欧洲封建制
为什么英国还有国王?
达·芬奇的隐私
莎士比亚他是谁?
法国宫廷秘史:铁面人

第三章大航海时代?
森林决定世界海军的命运
在谎言中发现新大陆
毒品维系下的印加帝国
白银玩转世界
改变世界历史的鱼
朗姆酒桶里的黑奴贸易
揭秘加勒比海盗

第四章西方的兴起?
基督教催生资本主义?
“米”的革命
拿破仑的科学远征军
滑铁卢战役背后的黑暗家族
被三个国家抛弃的革命家
心不在焉的大英帝国

第五章现代之路?
加速人类文明的铁路时代
浪客剑心的梦想
一场流感结束世界大战
阿拉伯的无冕之王
把护士变成天使
世界大战与妇女解放
为美国灌注阳刚之气的狮子
“扒粪工”挽救堕落的美国
法西斯是骗小孩的
希特勒的艺术人生
红色罗宾汉:切·格瓦拉
美国人的宗教战争
虔诚的小布什:听上帝的
傻乎乎的总统惹人爱

第六章谁是世界的霸主?
地理位置造就世界霸主
谁能把握世界的心脏?
来自边缘地带的恶魔
拿破仑抛给英国的毒丸
大国争霸印度洋
射向大英帝国的暗箭
冰封王座争夺战

?第七章战争与外交的奇谋?
“人多欺负人少”的道理
广播比炸弹更有效
“春秋五霸”的核战争
青蛙跳过太平洋
一招致命的五环目标战略
大国的法宝,小国的绝招
在危险的边缘跳舞
斜坡上的军备竞赛
大国、小国与大猪、小猪
谁是最强者?
出卖主子的天才外交家
希特勒为何在敦刻尔克手下留情?

第八章人类大历史?
走不出的“轮子时代”
帝国战车的推进剂
五种饮料的传奇
人类文明的五大步
人类历史存在规律吗?
內容試閱
牛马征服美洲印第安人
在美洲大陆上,印第安人建立的几个强盛一时的帝国被远道而来的西班牙人轻松击溃。究竟是什么力量征服了印第安人?是牛马。

偷窥历史学家的书桌(世界卷)第一章文明的曙光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的事情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是在那之后,沿着哥伦布开辟的航线,成群结队、漂洋过海来到美洲的欧洲访客与当时美洲大陆的主人印第安人之间发生了些什么,大多数人并不是非常清楚。事实上,这是一段在西班牙殖民者看来辉煌至极而在美洲土著眼中惨绝人寰的历史。在美洲大陆上,印第安人建立的几个强盛一时的帝国被远道而来的西班牙人轻松击溃,无可奈何地让出了主人的座位。究竟是什么力量如此轻易地征服了印第安人?美国演化生物学家贾雷德·戴蒙德认为,从根源上来讲是牛马。
被俘的印加帝国皇帝
公元1532年,一个名叫弗朗西斯科·皮萨罗的西班牙军官,率领着62名骑兵和106名步兵来到了位于今天的秘鲁的卡哈马卡。这座高原城市属于当时美洲大陆最先进、最发达的帝国——印加帝国,被他的数百万臣民尊为太阳神的印加皇帝阿塔瓦尔帕正好驻扎在这里。以往对其他印第安人战无不胜的印加军队团团保卫着他,足有8万人之众。然而,出乎印第安人和西班牙人自己意料之外的是,在双方见面的几分钟之内,168个惴惴不安的西班牙人向8万人的印加部队发动了冲锋,杀死了数以千计的印第安人,俘虏了印加皇帝阿塔瓦尔帕,惊慌失措的印第安人在山谷间四散奔逃。
在皮萨罗随后向印加帝国的首都库斯科进军的路上,这种百十个欧洲军人大肆杀戮、击溃成千上万的印第安人的战役先后发生了4次。阿卡瓦尔帕的被俘也成为欧洲人征服美洲的象征。
在这场一百多人征服数百万人的战争中,西班牙人取胜的法宝是什么呢?你也许会认为是西班牙人的枪炮。可是请不要忘了,那是在16世纪的上半叶,火器的技术还只能用简陋和粗糙来形容。当时使用的火绳枪既难装填又难发射,即使是这样的武器,皮萨罗也只有十来支。所以,枪炮在西班牙人的征服战争中只起到了一种次要的作用。
真正让西班牙人取得巨大优势的是他们的战马。西班牙人的骑兵可以很容易地超越印第安哨兵,使他们来不及向后面的印第安部队发出警报。骑兵还可以用马把印第安人撞倒,用马蹄把他们踏死。一匹战马发起冲锋时产生的冲击力,它的机动性、进攻速度,乃至为骑兵提供的居高临下的战斗位置,使得空旷地带的步兵几乎没有招架之力。
印第安人对西班牙人的骑兵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恐怖情绪。你也许会奇怪,印第安人为什么对骑兵这么恐慌?为什么在战马面前这么脆弱?答案很简单,因为他们没见过。
缺牛少马的土地
在孕育和发展古代文明方面,欧亚大陆的成绩明显比非洲、美洲、澳洲这些大陆优秀得多。欧洲和亚洲的有些学者自鸣得意地将这种现象归于人种的优越,声称是欧洲人和亚洲人天生的聪慧和勤劳造就了欧洲和亚洲灿烂的文明。另一些学者则对这种种族优越论嗤之以鼻。他们相信所有地方的人们在智慧和能力上都没有太大的差异,是人们生活的那块土地从文明萌芽之时就决定了人们将向何处去。
通过比较,有人发现,早在欧亚大陆和美洲的居民们还处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时候,欧亚大陆的人们就已经拥有了一项非常重大的优势:大型牲畜。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人类畜牧的历史,就会发现,在无数动物之中,人类的祖先仅仅将屈指可数的几种大型哺乳动物驯化成家畜,它们是:羊、牛、猪、马、骆驼、羊驼、驴、驯鹿。这些大型牲畜的野生祖先在地球上的分布是不均匀的,除了羊驼产于南美洲之外,其余的牲畜全都来自欧亚大陆和北非。北美洲、澳大利亚、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地区甚至一种都没有。
你一定很奇怪,这些地区现在常常以野生动物资源丰富而著称,怎么连家畜都驯养不出来呢?事实上,一种野生动物要想成为可以驯养的家畜,必须具有很多条件。比如,它不能挑食,最好随便吃点草就行,所以狮子肯定不行;它必须长得快,不要让牧民花太多心思,所以大象也被淘汰了;它必须易于繁殖,在求偶问题上不能太烦琐,所以猎豹也被排除了;它还必须性情温和,不能动不动就想谋杀主人,所以犀牛和河马也被排除了。此外,它还不能神经过敏,像瞪羚那样说跑就跑,也不能像老虎那样独来独往,没法放牧。
所有这些条件加起来,就使得欧亚大陆的农牧民们从一开始就拥有了令美洲、非洲、澳洲居民们艳羡不已的宝贵财富。
牲畜改变了我们
今天的人们,即使是生活在农村,大概也很难意识到牛、马这样的大牲口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大的影响。事实上,在人类历史上,当牲畜进入到欧亚居民的生活中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牲畜首先改变的是人们的餐桌。它们成为人们获取蛋白质——肉食和奶的最直接来源。但是最重要的是,它们使农业获得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公元前5000年的中欧农民只能使用尖头的棍子来耕作松软的土地。1
000年之后,由于采用牛拉犁,这些农民可以把尖头棍子对付不了的硬实土壤和长满蔓草的土地都翻开种上庄稼。比较起来,美洲的印第安农民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只能在松软的河谷里种点粮食,始终没能将他们的农业生产提高到欧亚大陆的水平。
在牛、马、骆驼等大牲畜被驯化之前,陆地上运输货物和人员的唯一手段就是用人来背。大型牲畜的加盟使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可能迅速地把人和大量沉重的货物运输到远方。牛马被套上大车,驯鹿则拉着雪橇。人们常常还直接骑在马背上四处游荡。
牲畜带来的这两大优点看起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人类的社会却因此逐渐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由于使用了牲畜,农业迅速发展,人们生产出越来越多的粮食,不仅满足了农民自己的需要,还养活了很多脱离农业生产之外的专业人员:工匠、官吏、军人、国王等。社会分化越来越复杂。工匠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官吏和国王通过行政管理将社会组织得更加严密,生产变得越发有效率;军人则保卫人民的安全,维护国家的利益。
由于使用了牲畜,交通运输便利起来,越来越多的人被联系在一起,国家的人口和土地越来越庞大,经济也越来越活跃。当欧亚大陆上的不同国家彼此相遇、相互竞争的时候,战争爆发了。在激烈的战争中,人们发明了兵法,使用各种各样的阴谋诡计来对付敌人,研制出各种各样的武器来杀死对手。
马还直接参与到欧亚大陆的战争中。马拉战车在中国、西亚以及地中海地区都使战争发生了革命性的巨变。而后来来自北方的匈奴、突厥、蒙古等骑马民族更是让农耕民族饱受摧残。在古代战争中,马匹就相当于我们现代的吉普车和坦克。
你也许会为印第安人不平,因为他们至少还拥有羊驼这种奇怪的牲畜。遗憾的是,这种动物实在不堪重用,除了为主人提供些肉食和绒毛之外,也就能替人背背行囊包袱什么的,用来耕地或者是拉车实在是太难为它了。
这就是牲畜给欧洲人和亚洲人带来的绝大好处。所以,当16世纪的印第安人初次面对西班牙人的时候,他们无论在社会的发展上还是技术的水平上都远远落后于对手。
由于社会发展迟缓,在哥伦布发现美洲时,偌大的美洲只有阿兹特克和印加两大帝国。因为缺乏竞争,印第安人仍然主要使用石头、木头、骨头来制作工具和武器,金属只是用作装饰。相对欧亚大陆来说,印第安人过去经历的战争无论在数量、规模还是残忍程度上都差得很远。他们没有西班牙人使用的钢刀、长矛和匕首,他们的棍棒、石斧打在西班牙人的钢盔和锁子甲上几乎没有效果,他们的战士面对西班牙士兵彼此配合、训练有素的杀人技巧屡屡吃亏,在高头大马的冲击下四散奔逃。结果,印第安人在与西班牙人的战争中一败再败。
瘟疫毁了印第安人
被拥有先进技术的民族征服之后,很多落后民族常常会迅速向侵略者学习,并且最后起来推翻殖民统治,取得民族独立。这种事例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但是并没有在印第安人身上发生。为什么?因为这些不幸的人们在被西班牙人击败的同时,又遭到了另一个可怕敌人的毁灭性打击,那就是瘟疫。
在整个美洲,疾病从一个部落传播到另一个部落,比那些欧洲殖民者的扩张还要快。死在病床上的印第安人比死于侵略者刀下的多得多。幸存的印第安人都士气低落,因为这种怪病专杀印第安人而不伤害西班牙人,仿佛是在为西班牙人不可战胜做宣传。95%的印第安人都被这看不见的恶魔屠杀了,以致后来白人殖民者都找不到可以用来奴役的劳动力,只能从非洲贩运黑奴到美洲来。
这场蹊跷的瘟疫是由西班牙殖民者带到美洲来的。西班牙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随身携带着如此威力强大的武器。而这件武器也是牛、马等大牲畜提供的。折磨我们人类的许多种流行病实际上来自于牛、马、猪、羊等大种群的群居动物,比如说麻疹、肺结核、天花就来自于牛,流行性感冒和百日咳都与猪有关。
牲畜将疾病传染给人类,疾病随即在密集聚居的人群中大范围传播。欧亚大陆的居民们享有了大型牲畜带来的无数好处,同时也难免遭受一波又一波传染病的侵袭。几千年来,欧亚大陆的人们从无数次瘟疫中幸存下来,也锻炼出了相对强大的免疫力。
可是,没有畜养牲畜经验的印第安人并没有对这些瘟疫作好准备,他们的身体里也从来没有对付这些恶魔的抗体。于是,当西班牙人踏上美洲的土地时,那些对他们早已没有杀伤力的病菌也随之而来,并且比殖民者更早地闯入了印第安人的村落,开始了可怕的大屠杀。
就这样,印第安人在西班牙人的战马、钢刀和病菌之下无可挽回地失败了,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土地上没有生长出牛和马。这就是人类的历史,原因总是很简单。
国家是怎样起源的?
国家是怎么出现在世界上,并成为人类文明的主角的呢?历史学家、人类学家众说纷纭。农业革命、长途贸易、战争和匪帮,谁是国家的缔造者?

在当今的世界上,任何人从一出生就必然属于某一个国家。他或者她被称为中国人、日本人、美国人,或者其他什么国家的人。他在他的国家里工作、生活,要为这个国家纳税、服役,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甚至为这个国家战斗。但是,远在人类文明之初,原始社会的人们并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国家究竟是怎么出现在世界上,并且成为人类文明的主角的呢?历史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众说纷纭。
农业革命创造国家
有一种比较常见的观点认为,在原始社会后期,生产力水平逐渐提高,人类掌握了基本的农业耕作技术,这对于过去只知道漫山遍野采摘野果、追逐野兽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次农业革命。人们终于可以摆脱每天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生产出吃都吃不完的粮食。
既然粮食有富余,也就用不着让所有的人都为了吃饭而劳累。于是,一些专业人士就从粮食生产中脱离出来,开始从事其他行业,比如工匠、军人、巫师、首领等。人们在广泛的劳动分工中学会了如何进行政治和经济管理,最后慢慢建立起国家。
不过,有些人对这个观点提出了质疑:农业虽然具有较高的生产力,但并不会自动生产出富余的粮食,在没有外人强制的条件下,农民根本没有必要生产超出自身需要的农产品。这样的话,国家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吗?
兴修水利形成国家
有些学者认为,人类历史上最早期的国家都形成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生活在这些地方的原始人群要想顺利进行农业生产,就必须兴修大规模的灌溉渠道,并配备用来供水的工程设施。有时候如果洪水泛滥,人们还得费尽千辛万苦修建堤坝一类的防洪工程来治理水患。
对于原始人来说,这样的灌溉工程需要很多人一起共同协作才能完成,需要纪律和强有力的领导。如果一个人能够支配修建水利和开垦土地的人力,此人就拥有了统治该社会的基本权力。而工程完工之后,要有效地维护这些工程,公平地分配水源,还必须建立一个覆盖全国或者大多数人口的组织网。控制这一组织网的人将会巧妙地行使最高政治权力。于是,在古代世界的一些地方,国家就形成了。
中国上古时期的大禹治水似乎就是这种观点的明证。在大禹治水之前,中国并没有成形的国家。在禹治理洪水的过程中,许多原始部落逐渐联合起来,将权力集中到禹的手中。禹死后,他的儿子启就顺理成章地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夏。
然而,这个说法与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的史实并不相合。比如,地中海沿岸诸国家的起源,美洲诸古国的兴起,都与治理洪水风马牛不相及,埃及的水利灌溉和法老政权也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美索布达米亚平原上的灌溉工程则是那里的国家出现之后的事情。
贸易为国家铺路
美国的考古学家在对南美洲的古代玛雅文明进行考察之后认为,长途贸易是玛雅文明形成的一个基本原因。
玛雅的低地环境使其缺乏许多重要资源,如黑曜石器具、盐、用于碾碎玉米的石料和一些奢侈品。这些东西必须从附近的高地、墨西哥山谷或其他地区才能获得。于是,同样遭受资源短缺之苦的很多乡村便联合起来,通过当地的宗教中心和他们的首领组织起一个长途贸易交换的网络,共同承担起维护这个贸易网络的责任,分享从中获得的利益。随着规模不断扩大、组织日渐严密,最后这个贸易网络不失时机地成为一个出口陶器、羽毛和特殊的石材等商品的国家。
这个观点在西亚两河流域也适用,美索布达米亚平原南部缺乏建筑所需的木、石和金属原料也可能是激发这一地区的贸易和文明发展的一个因素。然而,这一理论被认为缺乏普遍性,因为一些地区大规模的贸易是在国家形成之后才出现的。
在战火中降生
也有的考古学家依据在秘鲁的考古发现提出,战争在国家的形成中起着关键作用。
在秘鲁的山谷中有大量被沙漠环绕的农田。起初,在山谷里分布的乡村村民过着安定繁荣的生活。但随着人口的增长,更多的土地被占据,为了获得有限的土地,公社间开始相互掠夺。一些乡村的首领战胜其他首领成为酋长,掌管大部分乡村。山谷的人口继续增加,激烈的战争也持续不断,直到整个山谷仅由一个胜利的军事首领统治着,这时也就形成了占据一个山谷的单一的国家。此后,这个野心勃勃的统治者和他的继任者们开始走出山谷,不断地袭击附近的山谷。最终,一个占据多个山谷的国家建立起来了。
这一理论的缺点是,尽管几乎没有哪个国家在兴起的时候没有发生过战争,但是有许多战争频繁的社会从未形成过国家。看来,战争可能并非是导致国家形成的唯一因素。
强盗的逻辑
有些学者大概是受到无政府主义的影响,提出了这样一个说法:国家其实是盘踞一方的匪帮。
可以想象,在某个原始部落,人们安居乐业地生活。但不幸的是,周围的匪帮开始觊觎他们的财富,频频光顾,强迫居民们缴纳赎金。其中最大的一个匪帮决定长期留在这个地方,定期向居民们索取利益。
有头脑的强盗头子会算这样一笔账,只有让这个地方的人们安定下来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他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所以他不会杀鸡取卵,索取太多,以免居民们苦不堪言,纷纷逃走。而且他还要出面维持地方治安,不容许其他匪帮来破坏。强盗为了让这个地方富裕起来,甚至还会承担起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责任。而居民们见这个匪帮可以保护自己不受别的匪帮伤害,便也乐得定期缴纳保护费。当匪帮的所作所为固定下来后,保护费就变成了税,一个国家便形成了。
这个说法显得偏激,也缺乏历史依据,不过某种程度上道出了历史上专制独裁国家的本质。
自然环境的作用
有一些学者并不否认前面说的这些观点,承认农业、水利、贸易、战争这些因素对于国家的起源都很重要,但是他们认为真正的背后推手其实是人们所处的自然环境。
比如说,当两个部落发生战争时,未必总是能够刺激国家的起源。因为受威胁的一方惹不起躲得起,完全可以避开强邻,迁徙到另外的地方去生活,所以除非被攻击的一方所处的地理环境特殊,处于无路可退的情况,他们才会被迫组织起来服从一个权威,从而向国家发展。
而一个原始部落能否通过农业的发展最后建立起国家,也要看他们的家乡是否为他们准备了足够的动植物资源。中东地区、中美洲地区,还有中国北部地区,它们之所以在世界范围内担当了世界农业革命开拓者的角色,与这些地区拥有极其丰富的植物及动物品种有直接关系。
也有相反事例:今日法国的一些地区,还有北美的一些地区,远古时代由于食物太充足了,自然条件太优越了,那里的远古人类不愿意进取和思想,条件优越反倒成了文明进化的阻碍因素。所以有人认为,条件较差的地区文明会发展得更快,人类文明的发展是应对自然挑战的结果,人类最早的文明都出现于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区。当然,这种说法也不能太极端,比如北极严寒地区的爱斯基摩人,由于当地自然条件极端恶劣,人们只能以渔猎的手段勉强维持生存,因而那里的人类社会便无法再进一步发展了,虽经几万年乃至几十万年的悠悠岁月,至今仍处于渔猎时代。
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大概是环境作用的一个典型案例。公元前7000年到公元前5500年间,美索不达米亚的南部气候温暖,降水充足,于是生活在那里的原始人学会了种植谷物。后来气候开始变得干燥,有些原始公社便可能在亲族首领的领导下开始修建简单的水利灌溉工程。接下来,海岸线开始以每10年1
000米的速度向内陆移动,被迫后退的小村落开始并入大的乡村。在此过渡期间,这些亲族首领成为精神和政治的领导者。后来,乡村成为城镇,紧接着是城市。由此美索不达米亚文明诞生了。
人类文明就如同草叶上的露珠,当你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它,就会看到不同的奇观。
帝国的大动脉
当历史的云烟悄然散去的时候,曾经辉煌的帝国故土上只留下一条条笔直的大道,就仿佛树叶变成化石之后留下的叶脉,这可能才是古代帝国生存和繁荣的奥秘所在。
条条大路通罗马
古罗马帝国疆域内的道路网堪称一大奇迹,它以罗马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南至北非,北至英伦三岛,覆盖整个欧洲及亚洲和非洲的部分地区,总长度约有29万公里,足可绕地球7周。重要的道路尽量都使用石板铺成,即使在石料取材十分困难的地段,也修成了砂石路面,非常坚实耐用。在欧洲的很多地方,当年的罗马大道至今还在发挥作用。
相对于攻无不克的罗马军团,血腥刺激的角斗竞技,骄奢淫逸的贵族生活,罗马大道在罗马帝国给人们留下的印象似乎很不起眼。但是很多人认为,很可能就是这悄然无声的交通网络维系着帝国的正常运转。
古罗马人酷爱修路,这是他们在长期的对外扩张战争中养成的良好习惯。为了能让罗马军团迅速地调集到首都,然后奔赴各自的战场,每征服一个地方,罗马人的首要任务就是修建道路。从罗马共和时期开始,罗马的军队打到哪里道路就修到哪里。每一个罗马士兵不仅是挥戈疆场的战士,也是挥舞铁锹的筑路能手。随着一条条大道的延伸,沿路散居的部落也一一被罗马人所征服。
罗马帝国建立之后,战事不多了,罗马大道又成了帝国的经济命脉。这些密集的道路网络将行省的商贸中心、主要城市、殖民地都连接起来。每一条道路上不仅有巡逻队按时巡察,每隔一定的距离还设立有商站,为来往商人提供食宿。有人说:“帝国时期,在不列颠行省的道路上旅行,要比19世纪安全得多。”四轮马车像今天的火车一样往返奔驰,将欧亚非三大洲的特产和财富都聚集到罗马,堆积起罗马公民们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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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的神经
罗马大道还是罗马帝国传递信息的主要手段。罗马道路上每隔12公里的地方就设有一个驿站,每个驿站都备有快马、信使以及供政府官员使用的马车和马车夫。那些训练有素的信使不仅负责传达政令、递送文件,更重要的是,他们还必须具备解答他们所传递的政令与文件的问题的能力。这套传递信息的系统可以说是当时最先进、最快捷的通讯设施。罗马依靠这些道路与驿站系统,将帝国中心与各行省紧紧地连接在一起。皇帝的政令、军令和法令,各行省官员的情况汇报,如遇重大事件的紧急请示报告,每逢庆典各行省城市派遣使者赴罗马赠礼献词,以及各种私人信件、商业往来等,都是通过这些道路系统、信息网络来传递的。
当某个行省发生混乱和不安定的局面时,皇帝能将命令比较快地传达给距离闹事地区最近的驻军部队,使军队能在事态还没有恶化的情况下迅速出兵镇压以平息事端。罗马的道路系统还在保障军需品的及时供应,南来北往的商业活动,远距离的商业贸易顺利进行,特别是税款征集、运输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不可否认,罗马道路在维系帝国对地中海区域的长期统治中立下了“汗马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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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也拥有一条堪与罗马大道相媲美的大道——秦直道。这是秦始皇在万里长城之外主持修建的另一项浩大工程。秦直道全长1
800华里,从咸阳城附近的甘泉宫一直延伸到今天包头市西南的九原县,穿越整个鄂尔多斯地区。正像修筑万里长城是为了抵御匈奴骑兵一样,修筑秦直道的目的亦是为了向塞外用兵,威慑和打击匈奴。一旦塞外有事,浩浩荡荡的秦朝大军便可以自咸阳城出发直达边塞。西汉时,南匈奴能够归附汉朝,这条直道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古波斯帝国的道路信息系统也非常强大,大路由帝国首都通往爱琴海滨的萨尔德斯,全程约长2
600公里,沿线共有111家休憩站。路程需要多少天,也就有多少匹马和多少个信使分布在道路沿线整装待发。无论下雪或下雨,还是夜间道路难行,都不能阻挡他们以最快的速度跑完规定的路程。第一个信使将消息传递给第二个,第二个再传给第三个,这样依次传递下去。
南美洲的印加帝国也修建了一个道路网,把它所有的殖民地同首都库斯科联系起来,大大提高了库斯科与外界的交通及人员和物资的运输能力。道路遍布帝国从东到西、从南至北的领土,有许多小路将整个网络连接起来。这些道路是印加帝国存在和正常运转的基础,帝国使用的财宝正是通过这条路运输的,包括地方特产、珍贵的黄金和使人产生幻觉的古柯叶。每隔一段距离都设有名为坦博的小客栈,除提供休息场所和饮食外,还提供衣服、兵器及粮食等。
无论如何,统治和捍卫一个纵横几千里的帝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需要用最快的速度传达你的旨意,获悉事情的真相,从而作出合理的调整,你还需要用最低的花费把你的军队送到边疆去抗击侵略,让你的商人能够顺畅地往来。在今天的世界上,电话、传真、无线电、电视、邮政、互联网等现代传媒保证了一个国家政府发出的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便可传达到最边远的地区。同时,四通八达的公路、铁路、航空运输业保证了现代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和人员往来。而古代帝国的统治者们并没有这些技术,于是便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当时最为先进的途径——大道。
当历史的云烟悄然散去的时候,在一个个曾经辉煌的帝国故土中只留下一条条笔直的大道,就仿佛树叶变成化石之后留下的叶脉,这可能才是古代帝国生存和繁荣的奥秘所在。
国王教会我们讲文明
人们用餐具吃饭,不再用手擤鼻涕,不再随地吐痰,并开始使用手帕了;随地大小便的现象没有了;械斗现象也消失了;男人对女人变得彬彬有礼、谦谦相让了。教会我们讲文明的是高高在上的国王。
让国王先文明起来
以当代人的眼光来看,在中世纪,人们的日常行为十分粗俗、不雅、不文明,甚至是十分野蛮的。例如,人们用手抓食,多人共用一个大碗喝汤,喜欢吃烤全羊猪,食欲贪婪,用袖子揩鼻涕,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村与村经常械斗,打架更是家常便饭,男人对待女人十分粗暴,性侵犯频繁。
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发现自己开始变得“绅士化”了,变得有教养、识礼貌、讲文明了。例如,人们对用手抓食感到讨厌了,开始使用刀叉了;就餐实行分餐制,不再共喝一碗汤了;吃肉也讲究了,被屠宰动物的肉体必须在厨房处理好、烹调好并将肉切好才能上桌;人们不再用手或袖子擤鼻涕,不再随地吐痰,并开始使用手帕了;随地大小便的现象没有了;械斗现象也消失了;男人对女人变得彬彬有礼、谦谦相让了。那么,我们是怎么学会讲文明的呢?
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解释是,全靠科学和理性的力量,我们才变得文明起来。例如,由于人们知道痰是传播病菌的渠道,所以人们便讨厌随地吐痰。但在历史上,早在医学发现这一科学事实以前,人们就讨厌随地吐痰了。另一种流行的解释是,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让人们变得文明。的确,在总体上,经济水平越高人们就越讲文明,但经济发展水平只是文明化的物质前提条件之一,它只能解释人们“是否”会走向文明,但不能解释人们“为何”以及“如何”走向文明。
德国社会学家诺贝特·埃利亚斯认为,这可能还得感谢人类历史上的那些国王们。
在无法无天的原始社会,人们讲究的是你死我活、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战争和武力就是彼此对话的方式。人们的情感只能是粗犷豪放,谁要是还讲究文明礼貌就不可能生存下来。在一个地区,各种武装力量较量到最后,必定有一股势力最终铲除所有对手,一统乾坤,于是有了国王。这个时候,所有的武力都垄断在了国王的手中,日常生活不再充斥着暴力和死亡威胁,人们的情感心理变得更细腻、敏感,文明才有了产生的可能。
但是,仅仅过上安宁平静的生活就能使人们学会讲文明吗?恐怕还不行。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如果生活不够富足,人们也很难对文明礼仪感兴趣。在古代封建社会里,谁的生活最富足?不用说,肯定是国王。国王聚敛了大量财富,在人民普遍贫困的条件下,他率先拥有了华丽的衣服、精美的食品、珍稀的珠宝,如果这些都不重要的话,他至少拥有一条手绢、一个痰盂、一套餐具。他已经可以讲文明了。
刘邦的故事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国王拥有了讲文明的一切条件,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讲文明呢?我们可以看看下面这个故事:
汉高祖刘邦原本是个出身平民的无赖,不怎么知道讲排场。他当上皇帝之后,兴建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宫殿,名叫未央宫。群臣都前来朝贺,糟糕的是这些功臣们在未央宫里面一开会就喝酒,一喝酒就喝醉,一喝醉就争谁的功劳大,一吵起来就拔剑往柱子上砍……刘邦说,这也太不像话了!这时一个叫叔孙通的儒生告诉刘邦,解决朝廷场面混乱的唯一办法是制定礼仪。刘邦同意了。
礼仪制定好了。刘邦要求大家按照礼仪朝贺。首先有司仪官喊“趋”,所有的官员都拿着笏板小步快走过来。然后喊“列”,于是武将一排,文官一排,列好。这个时候皇帝坐上御辇被缓缓地推进来,坐在当中。司仪官又喊“跪”,大家跪下来。司仪官又喊“拜”,大家拜下去。这时才安排上酒,每人手上一杯酒。司仪官又喊“寿”,就是祝贺的意思,大臣们按照等级秩序出列,拿着酒杯,跪下来,大家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司仪官喊“饮”,大家就把这个酒喝下去。司仪官喊“退”,大家就都退回去。刘邦看到这个场面很高兴,说“吾今日乃知皇帝之贵也”,意思是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当皇帝这么过瘾。
刘邦和大臣们的这一套礼仪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文明礼貌。刘邦作为一个皇帝,大臣在他面前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就等于是蔑视他的权威,所以刘邦必须制定一套礼仪来约束这些大臣们,建立起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秩序。从此,大臣们在刘邦面前都得一本正经的,吃饭、说话、走路都得一板一眼,嗓子痒痒想吐痰都得咽回去。所以说,在宫廷里讲文明是皇帝和国王们统治自己的大臣的手段。国王和他的大臣们也就成了率先讲文明的模范。
从宫廷到民间
那么文明又是怎样从宫廷走向民间的呢?
到了近代欧洲,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维持专制君主的绝对权力,国王既要借助土地贵族的帮助,又要利用新兴城市资产阶级的势力,还要同时维持土地贵族和新兴资产阶级之间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的关系,从而导致“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结果。于是,土地贵族和新兴城市资产阶级为了得到国王的青睐和更多的资源,便不得不讨国王的欢心,留意自己的行为举止是否讨人喜欢,或至少不会惹人讨厌。宫廷里的文明礼仪也就成了他们争相模仿的时尚。
后来,资产阶级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可是却仍然被日薄西山的贵族们视为没文化的暴发户。在这种环境的激励下,资产阶级一举一动都在竭力学习贵族们的生活。作为行为示范群体,精英群体的行为举止很快受到中产阶级的模仿,中产阶级的行为举止则逐渐被工人阶级所模仿。
于是,文明化行为越来越向全社会扩散,成为一个民族的行为规范,并通过家教、学校教育和社区互动而在后代不断延续。人们在如何处理身体的分泌物鼻涕、痰、耳屎等、排泄物大小便、本能与冲动性欲、食欲、攻击欲、施虐欲等、身体感官与感觉油腻、汗渍、污垢、体臭等、身体形象姿态、体态、洁态、身体裸露、外表修饰、谈吐方式、行为举止、眼神等等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最终,我们学会了讲文明。







海盗旗下的商业复兴
北欧海盗一手拿着战斧,一手提着天平,像一剂针灸一样疏通了西欧僵化的商业关节,推动了商业复苏。

在中世纪一个温暖而潮湿的日子里,英国北海岸的一个修道院惨遭洗劫。所有的财宝被洗劫一空,修士们纷纷倒在血泊中,整座修道院在熊熊烈火中燃烧。紧接着,附近的居民区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随后是爱尔兰、马恩岛。在血与火的海洋中上千人失去了生命。酿造这些惨剧的是来自斯堪的那维亚半岛的维京人,也就是俗称的北欧海盗。
偷窥历史学家的书桌(世界卷)第二章走出中世纪维京人生活在1
000多年前的北欧,即今天的挪威、丹麦和瑞典。“维京”这个词在北欧的语言中包含着两重意思:首先是旅行,然后是掠夺。从公元780年开始,维京人越来越多地外出活动。他们主要偷盗牲口和谷物,也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财宝。他们驾着龙头平底船魔术般地突然出现在海面上,直接冲上海滩,一小队强悍的维京战士迅速冲进附近的庄园或修道院,凡进行反抗的人都被杀死。他们取走珍宝,烧毁房屋,劫走家畜,俘虏女人和壮男子作为奴隶。很快地,维京战士又回到船上,像来时一样,立刻消失在浩渺的大西洋上。西欧的居民深受其害,将维京人视做蛮人、冷血的战士。
到了公元9世纪,北欧海盗的血腥侵略从没有计划的结伙偷袭,发展成一种大规模的军事行动。维京战士用闪电式的突袭和极具杀伤力的强攻来实现他们毫无止境的野心,而且范围更为广泛,往西到达冰岛、格陵兰岛,甚至到达了美洲的梅多湾,往南则到达了北非的内科尔。“上帝啊,保佑我们逃过北欧人的暴行吧!”这句广为流传的祈祷辞描绘了生活在西欧近海城市的人们几近绝望的心情。
然而,在北欧海盗野蛮血腥的劫掠中,却不乏幽默感地隐含着历史转折的契机。曲阜师范大学的学者陶永新认为,中世纪西欧的商业之所以能够蓬勃复兴,这些粗鲁的海盗们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战斧变天平
据研究,北欧海盗冒险的动力源自对财富和荣誉的无尽追求。在8世纪末期之后的一个多世纪中,海盗们战果辉煌,掠获甚丰。他们甚至迫使西欧那些高傲的国王们老老实实地缴纳赎金换取和平。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270
700镑银币和600镑金币被兴高采烈的海盗们带回了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当时西欧商品经济萎缩,货币短缺,这个数额令人咋舌。另外,掠获物中还包括粮食、毛皮、蜂蜜等物产,甚至还有奴隶。
面对征掠而来的巨额财富,北欧人首先当然是大肆挥霍。他们对征掠来的金银毫不吝惜,尽情购买丝绸、香料、珠宝等奢侈品,制作胸针等工艺品,并将它们赠与侍从、遗给子孙或者养女人。但是在西欧先进文化的昭示下,这些野蛮海盗的生活观念和生产方式也逐渐发生变化,愈来愈多的人转向经营工商业。对北欧人来说,放下战斧与拾起天平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当意识到可从抢劫的物品中获利时,他们就在市场上将其出售。公元10世纪以后,随着征掠活动的减弱,北欧人逐渐由海盗转化为商人。
海盗在国外劫掠的财富量越大,对国内贸易的推动越强。由海外涌入的金银首先刺激了北欧毛皮和琥珀商业的发展。据说,为了满足西欧、穆斯林东方对毛皮、海象牙的需求,北欧商人曾冒险到北极附近寻找货源。掳掠聚敛的金银财富也同样吸引着来自欧洲和东方的商人,他们携带各种各样的商品涌入斯堪的纳维亚。在比尔卡市场上,香料、丝绸、毛织品、葡萄酒、玻璃、金银饰品和青铜工艺等商品琳琅满目,为了获利北欧人甚至还向阿拉伯人提供奴隶。
总之,通过海盗征掠,北欧人聚集了大量财富,这些财富不仅刺激了北欧商品市场的繁荣兴旺,更为商业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资金,从而使北欧海盗商人迅速崛起,并在以后的两个多世纪中成功控制了北海、波罗的海贸易。
海盗征服下的繁荣
毫无顾忌的北欧海盗们在这一时期移居到西欧各地,以暴力打破了当时西欧各地区的封锁,沟通了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联系和交往,大大拓展了西欧商品市场的广度。
公元9世纪,北欧瑞典人侵入斯拉夫人居住区,建立基辅罗斯国家,经营以武力为后盾的索贡贸易。每年冬初,大公带领武士巡行各地,强行向居民征收毛皮、蜂蜡等贡物,除一部分用于消费外,其余在来年春天运往君士坦丁堡出售,换取香料等奢侈品。他们的活动再次打通了波罗的海与黑海、里海之间的商业联系。从此,北欧商人可直达君士坦丁堡甚至巴格达,大大降低了因阿拉伯人控制地中海而居高不下的东方商品的价格,使流入西欧的东方商品急剧增多,便利了北海、波罗的海海运贸易进一步向西欧内地渗透。
几乎在同一时期,定居在法国的诺曼武士跨过直布罗陀海峡,闯入地中海,征服了南意大利。此后,这条海路逐渐成为北欧人的海上通衢,谱写了地中海与北海、波罗的海海运商业贸易的新篇章。到11世纪末,海盗罗杰兄弟成功地征服了西西里及其附近海域,创建了西西里王国,借助原拜占庭和穆斯林的统治机构特别是其行之有效的税收制度发展商业,开创了南意大利商业繁荣的新起点。12世纪,西西里王国首都巴勒莫成为拥有50万人的国际性大都市,富甲天下。
大海的主人
海上力量是北欧海盗王国的统治基础,海盗国王的威信主要源于海上力量的强大和控制经营海运的能力。北欧海盗船造型独特,构造完美,主要有战船和商船两种。前者船体轻而窄,航速快,操纵灵活,适于海上征掠;后者船身高而宽,容量大,运行平稳,适于载货。先进的造船技术配合丰富的航海经验,使北欧人真正成为9—11世纪北海和波罗的海的主人。他们操纵东西贸易,还占据沿河港口并深入大陆内部,使整个西欧都能感受到他们的冲击。
为控制商路,北欧海盗国王从海盗时代开始就建立起狭长的快速战船舰队。沿北海和波罗的海海岸,从爱尔兰的乡农河一直延伸到斯拉夫的拉多加湖,到处都是海盗们为保护船只、控制交通线而建立的堡垒。在此基础上,北欧海盗国家逐渐构建起北海、波罗的海商业贸易网络。这个巨大网络的形成对欧洲商业力量的兴起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来自阿拉伯、拜占庭甚至印度、中国的商品通过这一商业网络散售到西欧各地,大大推动了西欧商业的复苏。
综上所述,北欧海盗的活动对西欧商业复兴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北欧海盗一手拿着战斧,一手提着天平,像一剂针灸一样疏通了西欧僵化的商业关节,推动了商业复苏。当英国的教士们面对燃起熊熊大火的教堂欲哭无泪时,怎能想到他们的上帝原来赋予了这帮强盗如此宏伟的历史任务?
伽利略不是科学烈士
伽利略从未被拷打、戴手铐或刺瞎双眼,也没有被长期关押过。布鲁诺之死也不是因为日心说,更多的是因为他到处传扬“魔法”和“魔教”。宗教裁判所的黑暗,是一个被偏见和无知过分扭曲的神话。

1600年2月17日,罗马的鲜花广场燃烧着熊熊的大火,火堆中间的木架上绑着一个中年男子,正在痛苦地呻吟着。他的舌头被事先钉住,以防他临死前喊出什么异端的口号来。这个人名叫布鲁诺,因为宣传哥白尼的日心说而被罗马宗教裁判所处以火刑。
33年之后,受尽精神和肉体折磨的伽利略被迫在罗马宗教裁判所充满血腥和恐怖的法庭上当众忏悔,表示同意放弃哥白尼学说,并且在判决书上签了字。但这位病魔缠身的老人仍然喃喃自语道:“可是地球仍然在动啊!……”
这是几乎每一个中国小学生都非常熟悉的布鲁诺和伽利略的故事。当孩子们在心目中树立起这两位科学烈士形象的同时,残暴变态、阻碍科学进步的宗教裁判所也成了不折不扣的恶魔。但是美国圣路易斯大学的的历史学家托马斯·F?梅登教授却说:真相并非如此。
注重法律的宗教裁判所
11世纪中叶起,随着十字军东征,各种东方商品包括异端思想潮水般涌入欧洲。当时的欧洲国王们相信自己的权力来自天主教的上帝,异端分子们质疑《圣经》当然就是质疑他们的权威,所以必欲除之而后快。但是大多数中世纪领主没有经过基本的神学训练,很难认定被控告的人是不是真的异端分子。结果,无数人没有经过公平的审判就被世俗统治者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死了。
天主教会创设宗教裁判所,目的是让被指控的异端分子得到公平的审判,这样的审判由知识丰富的法官主持,并按照证据法的原则行事。所以,与其说宗教裁判所铲除异己或是压迫人民,不如说它是一种阻止不公正死刑的尝试。
在整个中世纪,宗教法庭的法治化程度都远高于同时期的世俗法庭。宗教法官通常要在大学拿到法学博士学位。教会法中严格规定:任何判决都要以合适的法律程序为先导。随意的假设不可替代严格的诉讼程序。嫌疑犯应该受到调查和公正的审判。
教会法庭的“纠问式程序”非常注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有效参与。法院统一搜证调查、执行刑罚,被告人必须到庭,法院会告诉他起诉人的姓名并出示证据,并允许被告人进行辩解和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这在客观上起到了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作用,可以说是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嫌疑者可以雇用律师来为他辩护,还可以上诉至教皇。
从12世纪末叶开始,纠问式程序为世俗法庭所采纳,逐渐取代了控诉式程序在西欧司法中的主流地位,由此发展出现代的公诉制度,迄今仍然是大陆法系司法程序的基础。
在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是维系整个社会的思想基础。异端邪说很可能令整个社会四分五裂,与其说它是思想罪,不如说是一种反社会的罪行。客观地说,宗教裁判所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当时欧洲社会的长治久安,使得欧洲各国在历史上几乎没有出现因为政权更替而产生的社会性大杀戮,远远优于我国历史上王朝更替所付出的惨重的人口损失代价。这种状态一直维持到17世纪上半叶新教从天主教中分化出来之后。
宗教裁判所并不残暴
1998年,梵蒂冈向来自世界各地的30位学者开放了宗教法庭的档案。人们发现宗教裁判所其实并不像人们想的那么恶劣。拷掠并不多见,执行死刑的也很少。
在教会看来,异端分子只是离群的迷途羔羊。作为上帝的牧羊人,教会有责任把他们引入正途。所以大多数被宗教裁判所控为异端的人都得到了缓刑或是无罪开释,那些被认定犯有重罪的人也可以有忏悔、苦修并重返教会的机会。
只有当审判官确定某只羊的离群是出于故意而只能将其逐出教会并交由世俗统治者处理时,他才可能被世俗统治者烧死。事实上,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拯救了无数无辜(甚至是不那么无辜)的人,而那些人本来可能会成为世俗领主或是暴民的牺牲品。
16世纪,女巫大恐慌席卷欧洲。在拥有完善的宗教裁判所的西班牙和意大利,受过训练的审判官对女巫集会和烧烤婴儿之类的指控进行了调查,并认定它们毫无根据。而在其他地方,尤其是德国,数以千计的女巫被活活烧死。
轻微的异端罪被处以诵读祷词、朝圣、戒律约束、斋戒及罚款的惩罚,严重者须佩戴两枚黄色十字架。教会要求人们真诚宽容地对待补赎者,严厉禁止世人嘲讽佩戴十字架的补赎者或者与他们断绝来往。在多数情况下年轻女子都可以免除佩戴十字架的责罚,因为她们戴上十字架不但难以找到工作,而且婚姻前景也受损。
更严重的体刑通常都有一个医生在场,负责监控犯人的生理承受能力,并要为受伤者治疗创伤。受刑者因受刑死亡的很少,造成终身伤害和四肢残废的也相对较为罕见。
宗教裁判所的审判官有权判决的最严重的惩罚是监禁。宗教裁判所向贫穷的囚犯提供食品,也允许囚犯自己购买油、巧克力、蛋和火腿,另外,还免费提供或允许购买衬衫、拖鞋、毯子及其他基本的舒适用品。囚犯对待遇的抱怨并不比其他惩罚制度中出现的更频繁。
被认为“最黑暗”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300年间一共审讯了15万人,罪名成立移交政府的只有3
000人,被政府执行死刑的不到1%。即使到火刑的最后一刻,宗教法庭审判官仍会试图劝说他们悔过以免其死。1570年之后近半个世纪内,火刑只有15例,接下来的近一个世纪则只有8例,到启蒙运动与大革命爆发之前的100年间已基本上消失。在欧洲任何一个世俗法庭,或中国史上的任何法庭,这个比例都是不可能想象的。在1530年之前,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一直受到普遍的赞扬,被认为是欧洲最好、最人道的法庭。事实上,当时还有这样的记录:西班牙的罪犯故意做出亵渎神灵的行为,以便被移入宗教裁判所。在那里他们更可能得到一个相对公正和宽容的判决,至少也可以被关在条件较好的监狱里。
他们不是科学烈士
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同意,伽利略并不是因为相信哥白尼的日心说才遭受审判的。他早期关于日心说的著作和公开言论曾得到后来的教皇乌尔班八世的支持。教会甚至准备如果有一天哥白尼的宇宙体系被证明是正确的,就对那些看起来与之矛盾的经文进行重新解释。不过毕竟伽利略尚未对日心说提出有力的证明,所以教会要求伽利略把日心说仅仅作为一种假设,不能当做对宇宙的真实描述加以推广。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严谨的学术态度。
1632年,伽利略确信自己掌握着日心说所需要的证明,便出版了他的《两种世界体系的对话》一书,书中试图用潮汐现象证明地球绕太阳运动。但是他的这套推证是错误的。伽利略因此越过了教会划定的界线——推行一种与《圣经》不符的思想,却又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
1633年,伽利略被召回罗马接受审判,在宣布自己以前的言论无效的声明上签了字。应该指出,伽利略从来就没有受过拷打、戴手铐或刺瞎双眼的惩罚,也没有被长期关押过。审讯期间,他在神圣法庭内只待了22天,而且是在宽敞明亮、富丽堂皇的主教宅邸内,还带着私人侍从。按当时人的说法,他身处的环境其实相当令人羡慕。
1600年被绑上火刑柱的布鲁诺,其命运显然比他悲惨得多。但布鲁诺之死也不是因为日心说,更多的是因为他到处传扬“魔法”和“魔教”。
布鲁诺热衷于恢复一种古老的埃及魔法宗教。这种宗教崇拜太阳,而哥白尼日心说正好迎合了这种宗教,才被他所利用。布鲁诺在大学、私人集会中大肆宣扬他的宗教,非常受巫师和邪教徒的欢迎,种种巫术、诅咒、邪教活动、炼金术骗局和犯罪活动猖獗一时。最后他是作为一个巫师被烧死的!完全和日心说无关。
宗教裁判所的黑暗,是一个被偏见和无知过分扭曲的神话,是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为抨击天主教而树立起来的一个靶子。只有客观地看待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特殊法庭,才能真正理解历史。
瘟疫推动人类文明进步
一次又一次的瘟疫让人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是你能相信吗?在欧洲历史上最可怕的一次瘟疫——黑死病,却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成为人类社会摆脱中世纪的黑暗,走向现代的契机。

有人说:“人类的历史即是疾病的历史。”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上,一次又一次的瘟疫流行让人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是你能相信吗?在欧洲历史上最可怕的一次瘟疫——黑死病——在相当大程度上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成为人类社会摆脱中世纪的黑暗、走向现代的契机。
中世纪在黑死病中结束
1347—1351年,欧洲爆发了一场流行迅速、破坏性极大的传染病,即流行性淋巴腺鼠疫,俗称“黑死病”。
据史料记载,黑死病是1347年随热那亚商船从中东传入的,它首先袭击了意大利南部地区,随后迅速传入西班牙、法国,1348年由法国诺曼底渡过海峡传入大不列颠,1350年又传到俄国。此后,又于1361—1363年、1369—1371年、1374—1375年、1380—1390年多次复发。
随着黑死病的蔓延,许多人口密度较大的城市的人口死亡率都超过50%以上。据记载,佛罗伦萨在1348年的灾难中死去了4万人,威尼斯和伦敦也各达到10万人。在许多地方,尸体像垃圾一样被扔上手推车。据估计,黑死病共夺去了2
400多万欧洲人的生命,而欧洲人的人均寿命也从30岁缩短到20岁。就这次灾难所导致的死亡人数、混乱程度和恐怖心理而言,完全可与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相提并论。
黑死病因其规模大、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死亡人数多,以及随之而来的灾难而对中世纪欧洲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们的心理都造成了重大创伤,因此这个时期被西方学者称为“中世纪最黑暗的年代”。
西方学者们认为它已“成为中世纪中期与晚期的分水岭”,“标志了中世纪的结束”。自然灾害在古代经常发生,不足为怪,但是为什么发生在1347—1351年的黑死病会成为欧洲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标志呢?
世道真的变了
人口的大量死亡给欧洲经济带来的第一个重大影响就是劳动力的严重缺乏。劳动力的短缺造成大片土地荒芜。有时整个村落和田地都荒芜了。在德国,荒芜现象最严重的是中部,西南部也有,西北部和巴伐利亚地区少一些。
这导致家畜在田园里无人看管,本来是收获的季节却没有人收获谷物。农民不再争先恐后地出高价来承租贵族的土地,而是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工作,而且有可能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如提高工资、降低土地的租金。但是贵族领主一意孤行,不肯妥协。于是,一场影响深远的农民运动在西欧爆发了。虽然起义最后以失败告终,但贵族阶层也被迫作出了一系列的让步,农民的工资事实上得到了提高,土地租金也大大降低。中世纪黑暗的农奴制的动摇,对欧洲迈入近代社会产生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黑死病带来的社会动荡和政治变革,直接导致了贵族领主地位的下降和资产阶级地位的提高。虽然贵族领主在镇压民众起义的最后结果上取得了胜利,但他们却无法摆脱日益衰落的境地。为继续经营土地,他们不得不以优惠的工资来吸引劳动力,在经济上处于明显的窘困境地。与此相反,城市中的商人和金融家却能较快地从瘟疫的灾难中恢复元气。他们凭借雄厚的实力和有利于城市发展的契机,迅速搜掠财富。旧贵族经济上的萧条,使之不能再独享政府的最高官职,其政治上的发言权大大降低。相反,许多大商人、金融家则开始进入国家各部门担任重要职务,在相当多的时候他们成为政府的主要决策人。
可见,黑死病的出现虽然是人类社会的一次灾难,但它也间接地为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政治上及社会地位上的壮大提供了契机,为资产阶级革命的兴起提供了必要的铺垫。
生产,生产!
现代城市的发展,代表了西方历史上一个革命的转折点——给予西方历史独一无二的和奇特的个性。一切后来的发展包括工业革命和它的产物,其根源都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时期的城市发展。而突如其来的黑死病居然是城市文明发展的契机。
首先,城市经济结构的重要部分——绝大部分的资金、商家的经营才能和工人的技术知识,以及那些不会为逆境扼杀的竞争心和求利欲在瘟疫中并没有受到致命的打击,基本保持完好。
其次,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人们无法解释,更无法救治,于是一些幸存者对生命的价值有了重新的认识,他们开始及时行乐,追逐奢华的生活,这使得城市里的手工业制品和奢侈品供不应求,价格猛涨。大规模的手工业生产因此而兴盛。与此相反,农产品价格却大大下降。
第三,由于劳动力的严重不足且价格昂贵,种植谷物投入多而获利少,大量农场主索性选择放弃经营农田,转而经营商业性畜牧业,从而使欧洲逐渐迈入商品经济时代。他们变农场为牧场,变种植谷物为饲养绵羊,将牧羊区从原来的山区扩展到了平原,牧羊方式也从较原始的单纯游牧发展为固定的牧场饲养。
第四,牧羊业的兴盛又极大地推动了毛织业的发展。在佛罗伦萨,毛织业同医药业、皮毛业、银行业等是构成整个城市经济的命脉,它推动了城市经济快速发展,成为欧洲从中世纪步入近代社会的开路先锋。
由于工人工资太高,工厂中也不可能像过去一样使用大量的劳动力,于是人们不得不想方设法地在生产中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劳动力。出于这种目的,在印刷业中出现了金属活字印刷术,在造船业中出现了排水量更大、航程更长、需要船员却更少的船只。更重要的是在纺织业领域,对纺织机械的革新层出不穷,这在后来直接引发了工业革命。
思想在灰烬中萌生
黑死病对人们心理上的影响是极其复杂的。从消极方面讲,黑死病带来的残酷现实不断腐蚀着人的内心,使他们变得自私、冷淡、偏执。父母抛弃儿女,丈夫抛弃妻室,健康的人在夜里偷偷溜走,留下罹疾的亲人孤身一人,无医无药,坐以待毙。
但是同时,黑死病的死亡体验也使人们对生命价值重新作了评估。劫后余生者从他人的死亡恐惧中唤起了对自我生命存在的幸福的追求和对生之权利的百般珍惜。于是,不失时机地追求现实享乐便成为人们的生活信念,歌颂人生、申扬人权成了新的社会观念。这一观念成为文艺复兴运动的巨大推动力,引发了一场对西方思想艺术影响深远的文化革命。
面对黑死病的肆虐,人们无法找到及时救助的良药,这使绝大多数基督教徒认为黑死病是上帝对人类罪恶的惩罚。人们对死亡的体验这样强烈,这样震撼,有一些人对宗教信仰产生了怀疑,因为他们发现笃信基督并没有使他们摆脱厄运,于是对天主教会产生了怀疑。他们不打算再靠天主教会来拯救自己的灵魂,而是希望能够直接与上帝进行交流。此外在天主教的理论中,为了赎罪,基督徒要不断做善行,甚至要进修道院,这超出了一般人的精神承受限度,他们希望能通过自己的方式来赎罪行善。于是,马丁·路德迎合人们当时的心理,提出了新思维:“信仰得救”——教徒只要在内心真诚忏悔,不用苦行修炼就能得救。这就减除了繁杂的宗教仪式,迈出了宗教改革的第一步。
渐渐的,人们的思想感情由对宗教信仰的怀疑演变为对整个社会不平等制度的痛恨与反抗。一时间,英、法、德等国都爆发了各种形式的群众反抗。在反抗斗争中,平等、自由的人权意识被朦胧地提上了社会发展的议程,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生活在欧洲大陆露出晨曦。
总之,黑死病几乎冲击了西方文明一切方面,触及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对中世纪欧洲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信仰、科学技术等方面都造成了猛烈的冲击,对其后的社会变迁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当人们噙着眼泪埋葬亲人和朋友之后,又怎么会想到灾难之后是人类的新生呢?
现代文明是城市下的蛋
如果说现代文明是一个蛋,将它孕育孵化出来的就是中世纪欧洲那独具魅力的城市。
戈德里主教之死
公元1112年复活节后的第5天,在法国毛纺织中心琅城,这个城市的主人戈德里主教正在家里同教士们讨论如何向市民征收钱款,突然听到外面人声嘈杂,夹杂着“公社!公社!”的喊声。不久,拿着剑、双刃斧、弓矢、木棍和矛枪的市民队伍逼近了主教的庭院。主教的一个护院人一手抓矛一手执盾,试图阻挡市民,但当他刚跨出庭院门槛就被双刃斧砍倒在地;一个领主想进入庭院,背上被矛头戳了一个洞;另一名卫士边战边退,遍体鳞伤,最后在主教的餐桌旁被利箭射中倒地。武装的平民队伍放了一把火,这些忠于主教的牺牲者的尸体立即被投入到熊熊大火之中。
平民们怒不可遏地高喊着,到处寻找他们的仇敌,可是主教连影子也看不见。一个已经站到公社平民们一边的奴仆提议到地下室找一找。他一进地下室就一只只地打开酒桶,终于在一只酒桶里找到了戈德里主教。戈德里主教早已吓得脸色苍白,颤抖着说:“俘虏在这里。”接着他狠狠地瞪了那奴仆一眼说:“你这只狼!”人们纷纷拥了过来。一位平民举起点燃的蜡烛照了照戈德里的面孔说:“是他!主教大人在这里呢!”
主教被揪住头发从桶里拖出来,一直被拖到门外的小路上。尽管主教苦苦哀求,向大家许愿发誓今后永远不再做他们的主教,并且愿意拿出一笔巨款后离开琅城,但他的农奴们不想饶恕他。一个农奴举起双刃斧狠狠地砍破了主教的头颅;另一个用利剑割断了主教的手指,把他的戒指取了下来。这个曾经是琅城最尊贵的人物的尸体,现在被剥光了衣服丢在地上,龇牙咧嘴地躺在路边,凡是路过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不向他投掷泥块和大声辱骂的,不少妇女朝他“呸呸”地吐唾沫,而且谁也没想到要埋葬他。
戈德里主教究竟做了什么而遭到琅城市民们如此的痛恨?琅城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城市呢?这还得从西欧中世纪的城市复兴说起。
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
欧洲的中世纪是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开始的,日耳曼各部落在欧洲这块辽阔的土地上建立了大大小小的封建王国。国王、贵族和主教们住在城堡里,靠周围庄园里的农奴养活,在自己的领地上享有军事、司法和财政大权。当时绝大多数的普通欧洲人能在贵族的庄园里当一个半自由的农奴就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可以有块地种,只要按时缴租就行,不会轻易受到强盗的伤害,只是不能随便离开,他自己的财产和婚姻可能也要由领主说了算。
但是,总会有一些人因为饥荒或战争,或者因为土地有限而不得不离开庄园。他们中的一部分开始从事手工业和商业,聚居在领主城堡外不远处或十字路口、水陆码头、交通中心等交通要道上。而一旦形成了一个手工业和商业的社区,居民们为了自身的防御需要就会建造城墙以保卫自己。于是,这些商人和手工业者们也就有了自己的城堡,也就是中世纪的欧洲城市。在11世纪,欧洲大约有5
000个城市兴起。
国王、贵族和主教们对自己领地上兴起的城市相当欢迎。他们觉得这些城市跟自己的庄园没什么区别,自己仍然有权力对里面发生的事情指手画脚,可以在城里白吃白住,让工匠们白给他们干活,强迫市民们只能买他的庄园里出产的农产品,可以从商人那里弄来很多稀罕的奢侈品如香料、染料、宝石、丝绸之类的,更重要的是城市缴纳的赋税可以让他们的腰包迅速鼓胀起来。
为了培育这只下金蛋的鹅,领主们对城市里的人表现得非常宽容,不像对庄园控制得那么细致、那么直接。城市居民想怎么经营自己的生意都行,领主们只管征收捐税。况且他们对经商上的事情几乎一窍不通,何必在商人面前显示自己的愚蠢呢?只要有税可收,何苦管那么多?
于是,城市就成了封建时代的欧洲大地上最为自由的地方。市民们显然不必像农奴一样被束缚在土地上。农奴如果逃到一个城市里,领主想把他抓回来也很困难,城市里的新伙伴会保护他,甚至会和领主派来的人发生冲突、打斗;而且这样的事情多了,会影响城市工商业的生产经营,领主的收入也会减少,这是他所不愿意看到的。随着城市势力的增长,城市对居民的保护越来越强,所以当时有句谚语说:“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
城堡向城市低头
随着城市越来越强大,市民们开始慢慢地发出自己的声音。领主们可以从自己的庄园里生产他和他家人吃、喝、穿的每一样东西。他房屋的砖块是在附近河流的岸边制造的,大厅柱子的木头是从附近森林里砍伐的,少数必须从国外弄来的物品也可以用蜂蜜、鸡蛋、柴薪交换。可是他们缺钱。
这个问题在十字军东征的时候很让骑士们挠头。如果一个公爵要去耶路撒冷打仗,他必须长途跋涉数千英里,不太可能随身带着上千个鸡蛋、一推车火腿,威尼斯船商和客栈老板们也一定会要求他们用现金支付旅费和住宿费。可是公爵一时之间到哪儿去找这么多金子呢?他很可能会向城市里的富商们借。市民们大大方方地送给公爵100块金币,只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允许市民们建立起自己的议会。公爵答应了,还给市民们发放了一个许可状。
当公爵从战场上回来后,感到市民们的自由放任有损自己的尊严,就毫无信义地派兵进城把许可状又抢了回来。市民们冷冷地看着这一切,什么也没说。可是下次公爵女儿出嫁,再想借钱连门儿都没有。公爵只好低声下气地道歉,不但把许可状送回来,还同意市民们组织自己的武装民兵。
就这样,城市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权力,摆脱了封建贵族们的束缚。很多城市最后干脆筹集一大笔钱向自己的领主赎买自治权。有时候,国王和领主为了争取城市的支持,还主动颁发特许状赋予城市自治权。市民们可以选举产生自己的市议会,有权制定政策、法令和铸造货币,有自己的武装和法庭,有权宣战、媾和。城市还通过选举产生自己的市长和法官等管理人员,行使行政、司法和财政大权。
有的领主不愿意轻易放弃对城市的盘剥搜刮,这时候市民们就只好拿起武器亲手把权力要回来。本文开头的琅城起义就是这样。市民们两年前就筹集了一大笔钱,要求建立一个自治的公社。戈德里主教收了钱,也宣誓维护公社的一切权利。可是把钱花完之后,这个老家伙又后悔了,想要取消公社,把城市的权利缩小到从前的范围。琅城市民们在平时的商品贸易中习惯了公平交易,对这种背信弃义的做法极端痛恨,便发动了起义。
封建时代的世外桃源
到中世纪末期,几乎所有的西欧城市都不同程度摆脱了封建束缚。就这样,欧洲人从农奴变成了市民,尝到了自由的滋味。在城市里,不管是市长、法官、贵族、教士或作坊主、商人,还是受雇佣的帮工、学徒,乃至从农村逃来的农奴,他们尽管在财产方面存在差别甚至是鲜明的贫富对比,然而在法律身份上都是平等的自由人。他们都拥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可以自由结婚,随意迁徙,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不用依附任何人。平等和自由的观念就这样深入人心了。
取得了自治权的市民们非常珍惜这个成果,他们在上百年的时间里曾试用过各式各样可以让公众参与的方案来管理自己的城市:单一元首和多数元首制,直接和间接选举制,有限选择权和普选权制,等级代表制、比例代表制,长任期和短任期制、轮流任期制。一种方式不行,再试另外一种。一切能想到的政治体制他们几乎都发明了。这些城市成了近代民主政治的试验田。当中世纪结束时,欧洲的民主时代也就瓜熟蒂落。
领主们颁发的特许状因为规定了城市的基本权力,就仿佛现代的“宪法”,被奉之为宝,放置于市政厅的档案柜内,外加三锁,有时甚至镌刻在市政厅或教堂的墙壁上。这是市民们自己争取来的权力,所以倍加珍惜,视之为无上的权威。近代的宪政精神由此萌发。在此基础上,他们为保护和促进商业和工业,维持城市政治秩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初步具备了现代法律体系的雏形,带动了欧洲法律体系、法律原则和法律观念的进步。
市民的日常工作必须学会读、写、算,还需要市政官、律师等各种各样的人才为他们的事业生活服务,中世纪的大学出现了。大学为学者们从事学术活动提供了活动的舞台,迅速成为欧洲文化复兴和传播的中心。我们今天的大学制度很大程度上也是从那时继承而来的。
到了12、13世纪,市民们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甚至开始出现在国王、贵族、教士们的会议上,并在许多问题上出谋划策。欧洲各国的议会政治也逐渐成形。市民们这时有了一个新名字——资产阶级,一场史无前例的人类变革正等待着他们。
自由、平等、民主、法制、大学、资产阶级,这些现代文明的核心名词都从欧洲中世纪的城市中迸发出来。也许这就是欧洲成为现代世界领袖的关键。
其实在农业文明阶段,城市并不是一个罕见的现象,无论是古代埃及、波斯、罗马帝国、古代中国,都有着城市的存在。但是,那些城市一般都是政治中心,是皇帝、国王乃至“总督”、“知县”的驻地,只聚集少量的手工业和商业。但是,中世纪的欧洲城市却绝大多数是专门为发展手工业和商业而建立起来的。更重要的是,它们在封建贵族割据的夹缝中取得了自治,这是任何其他地方的城市所无法比拟的。
如果说现代文明是一个蛋,将它孕育孵化出来的就是中世纪欧洲那独具魅力的城市。
谁是最好战的家伙?
在人类历史上,好战的游牧民族与天生和平的农耕、工商民族之间的竞争,把战争从普通人群之间的杀戮演变为职业军人之间的厮杀。战争变得专业化,是一个进步,人类文明从中受益良多。

在人类古代历史上,四处闲逛的狩猎游牧民族总是隔三差五地对定居的农耕民族和工商业者发动战争,他们为什么这么好战?是他们本性如此吗?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认为,这是由游牧、农耕和工商这三种生产方式决定的。
最可怕的和最不可怕的
就最原始的狩猎民族来说,比如北美洲剽悍的印第安人,人人都是狩猎者,人人亦都是战士。当他为保护自己的部落或为复仇而打仗时,他所要做的事情和他平时的生产劳动没有什么区别,他的部落无须为他上战场前的训练或作战期间的生活负担任何费用。
游牧民族,比如古代的蒙古人和阿拉伯人,情况也大抵相同。在那种社会中,每个人既是劳动者同时也是战士。他们的日常生活、日常生产都如同是为战斗作准备。他们的户外游戏如竞走、角力、耍棒、投枪、拉弓等,俨然就是在进行战争训练。由于平时就过惯了流浪的生活,所以他们在实际作战时也如平日一样,靠自己所蓄养的牲畜维持生活。他们的酋长或君主根本不用为训练他们负担什么费用,只要作战时允许士兵们大肆掠夺就可以了。对游牧民来说,战争只不过是另一种生产而已。
因此,就单兵战斗力而言,狩猎民族和游牧民族的成员都非常强悍。不过在大规模战争中,狩猎民族就远远不如游牧民族那样可怕了。
为什么呢?因为狩猎者的队伍通常不过二三百人,由于狩猎所能提供的生活资料很不确定,许多人如长久住在一块必定无法维持。游牧者不同,他们成群结队地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一个地方寻找水、草,只要行进不受阻碍,队伍有时会达到二三十万人。因此,零零散散的狩猎民族对其邻近的国度来说没有什么可怕的,潮水般涌来的游牧民族就非同小可了。所以,最不可怕的,莫过于印第安人在美洲进行的战争;最可怕的,莫过于蒙古人在欧亚大陆上的袭掠。
农民也善战
在没有什么对外贸易,除了编几个箩筐给自己用没有其他制造业的农业社会里,每个农民也都是战士,或者说可以很容易地被训练成为战士。
从事农业的人,一般都是整天在露天之下工作,受尽日晒雨打风吹。这种困苦的日常生活正可锻炼他们,使他们能熬受战争的苦难。农业上的很多工作与战争时期的活动也非常类似。比方说,农民在农场上非掘凿沟渠不可,而有了这套本领他们便可熟练地在战场上构筑战壕与围墙。农民的日常消遣也像游牧人民的游戏一样,俨然是在从事战争。但由于农民没有游牧者那么多闲工夫,所以不像游牧者那样经常从事这些游戏,虽然也能当兵,武艺却没那么娴熟,也不太喜欢。要想让他们上阵打仗,君主总得忍痛从国库里掏一些银子出来训练他们。
不过好在还不用给他们发工资。假使战争在播种期后开始,收获期前结束,青壮年农民即使全部离开农场,亦不会蒙受大的损失。因为此时农场上虽然还需要照料,老人妇女儿童就可以把这些事情做好。所以,短期从事战役他们尽可不要报酬,也不需要君主或国家花很大的维持费用。
但是到了夏季的时候,不管仗有没有打完,士兵们都得离开战场回到农田里去收割庄稼,农闲的时候再集结到战场上厮杀。古代希腊各城邦的市民就是按照这种方式从事兵役,帝国时代之前的古罗马人也是如此,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欧洲各王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也是一样。
工商业者最和平
对于从事手工业和商业的人们来说,战争是最让人头疼的一件事情。比如铁匠、木匠、织工和卖针头线脑的小商贩,他们日常不是在火炉前面抡着大锤、用斧锯锛凿对着木头使劲,就是坐在吱吱嘎嘎的织机上把梭子抛来抛去,或者挑着担子拿着秤,一边大声吆喝一边跟顾客耍心眼。这些技能在战场上显然一点用处都没有。他们更没有兴趣主动去练习武艺,因为武艺不能当饭吃,还要占用宝贵的时间,费去一小时即有一小时的损失。为他自身的利益计,他自然而然地会完全漠视舞枪弄棒,更不喜欢打仗。
在一个几乎全体国民都依靠手工业和商业贸易谋生的国家做君主是很有难度的。因为这些人民的一切工作都要仰仗自己的双手,大自然不给与一点帮助,不像游牧民和农民那样等着牛羊和庄稼自己成长就可以了。一离开手工作坊或者市场,他们唯一的收入源泉马上就要枯竭,无法继续维持自己的生活。他们的君主要想发动战争就得好好琢磨琢磨,不仅要从零开始训练这些爱好和平的家伙、教会他们射箭和守纪律,更重要的是还得给他们发薪水,所以战争对这样的国家来说绝对是相当沉重的负担。可以说工商业者是最爱好和平的人。
民兵VS常备军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农耕技术的种种改良,农民和城市的工人一样没有了闲暇,自然而然地也和工商业者一样忽视军事训练,大多数人都养成了不好战的习性。于是,对于那些主要从事农耕和工商业的国家来说,人民的自然习性是会使他们全然失去自卫能力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了在争端中生存下来只有两种选择:
第一,不管国民的利益怎样,武艺如何,也不管他们愿意不愿意,在需要的时候用一种极严厉的法令要求他们服兵役,也就是说临时组织一支民兵。
第二,掏钱雇佣一部分国民,给予他们生活费,让他们脱离其他职业持续进行军事训练,干脆把当兵打仗当成职业。也即是说,国家出钱组建一支常备军。
可以肯定,不论用什么方法教练或训练民兵,他们的战斗力总是远不及纪律良好、训练得宜的常备军。游牧民族的骑兵尽管也是临时组织起来的民兵,但是因为平时在生产生活中就已经受到了良好的军事训练,又是跟随平时所惯于服从的酋长作战,所以战斗力与常备军接近,在历史上往往把农耕民族的民兵杀得屁滚尿流。农耕民族只有在拥有了常备军之后才有可能与他们相抗衡。
在人类历史上很多次影响深远的战争中,胜败双方的差距都是常备军与民兵之间的差距。亚历山大大帝创立的马其顿帝国在长期的激烈战争中逐渐把最初的民兵军队转化成了历史上第一支严格训练的常备军,即使在和平时期也不予解散。于是,希腊各城邦勇敢而精练的民兵被亚历山大一一打败,波斯帝国羸弱而缺乏训练的民兵也一触即溃,被他征服了。希腊各共和国和波斯帝国的没落,就是常备军相对民兵拥有无比优越性的证明。
后来崛起的罗马共和国被拥有常备军的劲敌迦太基打得狼狈不堪,也逐渐培养起一支精良的常备军——罗马军团,才最后战胜敌人。此后,罗马军团在欧洲和北非所向披靡。不过后来他们的纪律和训练逐渐废弛,甚至开始学着做生意,或者靠打铁和木工挣外快,蜕化成腐败、疏忽的民兵。于是,罗马帝国再也挡不住不断入侵的日耳曼游牧部落了。
治国的利器
亚当·斯密认为常备军的产生其意义远不局限于战场,对于文明社会的发展进步都具有重大影响。
一支纪律良好的常备军,不仅可以帮助一个国家抵御外侮,还可以使一个野蛮落后的国家在短时间内变得文明有序。常备军凭其威力可以把君主的法令推行到一个帝国的最僻远地方,维持相当程度的正规统治。凡认真考察过俄国彼得大帝变法图强的人,都会发觉这次改革的枢纽就是正规常备军的建设。这支常备军是彼得大帝执行和维持其他一切规章的工具。俄国此后得以享有相当的秩序与和平,不能不说是这种常备军之赐。
有共和主义思想的人,往往担心常备军会危及自由。例如,凯撒的常备军破坏了罗马共和国;克伦威尔的常备军解散了英国成立已久的议会。不过在封建时代,一国的军权如握在君主手里,常备军对于自由绝无危险,在某种场合它说不定还有利于自由。君主有了常备军护持,他就自以为安全了,无须监视国民的一举一动,担心他们造反。即使是最粗暴、最无稽、最放肆的抗议,也不致引起他的不安。他可以平心静气地宽恕这抗议,或者置之不理,反而避免了残暴的镇压。
在人类历史上,好战的游牧民族与天生和平的农耕、工商民族之间的竞争,把战争从普通人群之间的杀戮演变为职业军人之间的厮杀。战争变得专业化,是一个进步,人类文明从中受益良多。
“步兵革命”瓦解欧洲封建制
欧洲战场上骑兵和步兵两大兵种的转换造就了中世纪封建制的兴盛和瓦解。战场上这看似很小的一步,却给西欧崛起带来很大的推动力。

中世纪的西欧社会,采邑分封制十分盛行,国王将土地划分成采邑授予大封建主,大封建主再依次将这些采邑划分为更小的单位封给封臣,封臣还可以继续下封,从上到下形成层层分封的等级制,这样,统治阶级的所有成员,从地位最低的骑士到国王,都在封建等级中占有一席之地。
在这种制度下,农民们失去了土地和自由,成了依附于封建领主的农奴,作为地基支撑着这个封建关系金字塔的整个塔身。而位于金字塔顶端的国王日子也不好过,他只不过是最大的一个封建领主而已,无权干涉其他王公庄园里的事务,根本没有什么统一权威。国家不过是一个松懈的政治共同体。各级领主在其领地上形成彼此混战的独立王国。
然而到了14世纪,这种一度令国王和平民苦恼不堪的封建制却渐渐瓦解了。究竟是什么使牢不可破的封建关系金字塔陷于崩溃?历史学家们众说纷纭。厦门大学历史系副教授许二斌说,这是因为步兵战胜了骑兵,重新夺回了战场的主导权。乍一听起来,这个回答似乎有点莫名其妙,战场上兵种的更新换代跟封建制度有什么关系?事实上,正是这种军事上的更新换代摧毁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基础,帮助国王们逐渐驯服了傲慢的贵族,从此提高了平民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西方世界缓慢地走入了近代。
利箭穿透铠甲
1415年10月25日清晨,乌云密布不见天日,英王亨利五世指挥他的军队在阿金库特平原南侧列阵。6
000名英军将士个个面容疲惫憔悴,战袍污浊不堪。大约一公里以外的地方,3万法军排列成三道阵线,人喧马嘶,衣甲鲜亮,40多面绣有贵族纹章的旌旗猎猎飘扬。
此时已是欧洲中世纪的尾声,英法百年战争已经断断续续进行了78年。法国拥有1
400万人口,农牧业发达,封建领主有足够的财力物力置办昂贵的骑士装备,因此法国骑士享誉欧洲,在一次战役中就可以投入两万余重骑兵。相比之下,英国只有400万人口,经济落后,最鼎盛时期也只拥有5
340名重骑兵。为了弥补重骑兵不足的缺陷,英国另辟蹊径,大力发展长弓部队。所以阿金库特战役将是一场英国长弓同法国铁骑的较量。
此战法军占据天时地利人和,几乎是稳操胜券,上上下下都非常乐观。决战前夜,法军甚至忙着油漆一辆为亨利预备的囚车,打算战后拉他去巴黎游街示众。
然而战斗爆发以后,情况却与当时人们预想的大相径庭。有的作者这样描述当时的战况:
随着英国统领将令杖抛入空中,5
000名长弓手弯弓搭箭,仰天放出一波齐射。刹那间天空似乎变暗了,好像数千架竖琴同时震弦般的嗡嗡声在战场上回荡,5
000支离弦之箭以高仰角蹿升至30米的空中,然后一起俯冲扑向法军阵线,带着巨大动能落在法国骑士的盔甲上面,尖利的金属撞击声震耳欲聋。第一波弓箭落下不久,英国长弓手们又放出第二波齐射,这样短短一分钟内法军一线部队承受了足有1万支箭的攒射,纷纷落马。
法国骑士不甘受辱,开始发起潮水一般的冲锋。他们的战马身高体壮,承载一个全副武装的骑士后重量超过一吨,冲击力十足。不幸的是,战前一场豪雨使战场变成泥潭。法军冲击途中不断有战马中箭倒地,骑士被抛到烂泥里面动弹不得,并被后面的铁骑践踏。法国铁骑好不容易冲到英军阵前,长弓手们却迅速退到鹿砦后面。法军冲在最前面的战马煞不住脚惨遭洞穿,背上的骑士被向前抛出好几米远,落入英军阵中。后面的骑兵见状纷纷掉转马头躲避,结果在泥泞中成了英国长弓手的活靶子,被近距离一一射杀。
随后,8
000名徒步冲锋的法国骑士也出现在英国长弓手的射程中。他们身负30多公斤重的盔甲,在烂泥地里踉跄而行,不一会儿便气喘吁吁。接敌时徒劳地挥舞几下长剑便精疲力竭。这时英军一些长弓手已经没有射击角度,便手持短剑匕首三四人对付一个法国骑士,行动敏捷地伺机靠近敌人,以锋利匕首从盔甲腋下的缝隙刺入。法国骑士一旦跌倒就深陷泥泞难以起身,又成为接踵而至的其他法国骑士的绊脚石,导致摔倒的法国兵相互重叠,被压死的比被杀死的还多,英军阵前的法军尸体很快堆积如山。战场成了屠场。
阿金库特战役以英国长弓手的全面胜利告终。狭窄的战场上插满将近50万支羽箭,如同大雪覆盖。法军阵亡7 000到10
000人,绝大多数是贵族阶级,其中包括3个公爵,9个伯爵,92个男爵。另有1
500名骑士被俘,其中包括波旁公爵、奥尔良公爵、元帅布西高特等显要人物。此战法国损失了将近一半的贵族骑士,可谓元气大伤。英军仅伤亡大约500人。
骑兵战争托起封建贵族
我们为什么要花费笔墨讲述这样一场长弓手屠杀骑兵的战斗?因为这意味着步兵在将战场主角让给骑兵几百年之后,又重新回到了舞台的中心。而这一转变不仅仅让西欧各国的统治者们改换了战争的思路,更强有力地冲击着维系大小贵族们的那座金字塔——封建制度。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已有骑兵出现,但当时装备有盾牌、长矛、短剑等武器的密集型步兵方阵通常是赢得战争胜利的决定性力量。骑兵主要是配合步兵作战,更多地用于侦察、小规模战役以及骚扰性军事行动。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欧洲中世纪。这主要是因为当时西欧的战马缺少一个重要的装备——马镫。没有马镫,骑在马上的战士主要靠两腿的夹力控制身体的平衡,很容易从马上跌落下来被步兵砍成肉酱。
到了公元8世纪,西欧人终于掌握了这项我们今天看起来极为普通的技术。马镫使人和战马较牢固地结合在一起,全副武装的骑兵冲入步兵阵营如同今天的坦克一般,势不可挡,对步兵造成极大的威胁。为了抵御阿拉伯帝国的扩张,法兰克帝国著名的宫相查理·马特特意创建了一支重装骑兵,骑士和马匹都披带金属的护甲。从此,骑兵正式成为西欧战场上的主角,步兵成了骑兵的辅助力量。
不过,重装骑兵这种犀利武器可不便宜。中世纪早期马匹缺乏,价格也非常高,一匹马再加上盔甲、武器,全套骑士装备的总价格几乎相当于45头母牛。此外,随从和粮草也是不小的开销。另外,骑兵需要专业化的技能,甚至在很年轻时就要开始训练。由谁来养活他们是一个大问题。
当时西欧生产力水平很低,以国家经费装备和供养一支耗资惊人的重装骑兵是根本不可能的。于是,查理·马特想出了采邑分封的办法,把土地分封给出身贵族的骑兵们,由依附在土地上的农奴来供养他们。如此层层分封,便形成了西欧的军事封建制度。
凡能置办马匹装备为封主参战并接受册封者,无论公、侯、伯、子、男爵都被称为骑士,甚至国王都以自己的骑士名号而感到荣耀。中世纪因此成为一个骑士的“英雄时代”。大大小小不同等级的骑士们构成了中世纪西欧的封建金字塔,代表了当时西欧社会的重要风貌。
可是渐渐的,原来承担效忠王室义务的贵族滋长了篡夺王室权力的倾向。他们在采邑上独立执法征税,丝毫不顾及王室意愿,逐渐从王国官员演变为地方王公,国王难于驾驭。国家也只不过是一个松散的政治联合体。
盔甲的荣耀褪色了
13、14世纪,西欧各国镇压起义的战争、宗教引起的战争、反对地方割据的战争和国与国的战争(如英法百年战争)越打越多、规模越打越大。战争需要正规的、常备的军队,骑士一方面桀骜不驯难以召集,另一方面作战时没有纪律,不适合大规模持久战争。于是,西欧的国王们开始考虑不再依靠骑士们的铠甲,步兵重新获得了青睐。
步兵需要的装备非常廉价,这对财力拮据的国王们非常有吸引力。13世纪中叶,装备一名骑士所需的费用大约为32英镑,而14世纪初一名装备精良的弓箭手需要的装备费用仅为1英镑多,如果是弩手还会更便宜。
这笔经济账已经让国王们喜出望外,恰在此时军事技术再次有了发展,出现了对铠甲有相当杀伤力的英国长弓和瑞士长枪方阵。据史料记载,长弓威力惊人,使用波金箭镞近距离施射时可以穿透4英寸厚的橡木板,也可以轻易射穿欧洲骑士的盔甲。在英法百年战争中,英国步兵凭借对长弓的良好运用,多次取得对法国重装骑兵的胜利。另外,纪律严明的瑞士长枪兵也曾经依靠密集的方阵打败了勃艮第的封建骑兵。
步兵的战斗力来源于对数量众多的士兵的良好组织,单个士兵的作战技能与封建骑兵相比简单得多。比如,瑞士方阵里的长枪兵最重要的素质不是作战技能而是纪律,他们在作战时只需把手中的长枪斜依在前排士兵的肩头,并始终保持整齐的队形就可以了。英国长弓手需要一定的技术,接受训练大概需要几年的时间,可是也比培养一名封建骑士所需的时间要短得多。
到了16世纪,大炮和其他火药武器的出现对重装骑兵更加不利,他们的盔甲和城堡简直成了笑话。尼德兰的莫里斯亲王和瑞典国王古斯塔夫·阿道夫采用了以经过训练的火枪手排成横列交替齐射为基础的新战术,令行动笨拙的重装骑兵不堪一击。这一切都表明重装骑兵对西欧战场的统治已经结束,步兵时代再次来临。
骑士谢幕,平民登场
一个卑贱的农民用长弓就可以杀死一名武艺纯熟的贵族骑士,一群普通的平民用长枪阵就可以对抗一群装甲骑兵的冲锋。至少在战场上,平民拥有和贵族同样的权力,战争趋向民主化。骑士们没了用武之地,他们的特权便渐渐被国王剥夺。以骑兵战争为基础的封建制随之趋于瓦解。
由于步兵革命降低了对士兵作战技能和装备费用的要求,低等级阶层也有可能掌握可怕的军事力量,用以抵制政府过分的压迫,其政治和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了。14世纪30年代以后,在瑞士、英国和弗莱梅这些最早发生步兵革命的地方,平民在政治上的影响有了显著提高。英国的平民从1332年开始在议会中单独举行会议;进入14世纪40年代,他们在立法活动中开始发挥积极作用,除非得到政治上的让步,否则他们不会同意征收任何新税。
步兵的兴起给西欧国家的政治经济形态也带来一系列深刻的影响。君主要维持一支庞大的常备步兵部队就会有更多的财政支出,为了补充财政来源,就不得不采取一系列相关的措施。在当时,改善君主财政状况最可靠的途径是更加有效地征税。这就需要改进国家的官僚机构,提高行政效率。此外,工商业带来的利润也是很大的一笔收入。国王频频向工商业者示好,从武力上和法律上支持他们与地方领主对抗。
欧洲战场上骑兵和步兵两大兵种的转换造就了中世纪封建制的兴盛和瓦解。战场上这看似很小的一步,却给西欧崛起带来很大的推动力。倾听那整齐划一的步兵行进步伐,也许你会听见历史前进的脚步声。
从军人到平民
中世纪乃至近代的军事变革还发明了许多对现代文明影响深远的东西。
14世纪步兵革命以后,军队里单个士兵的作用只有在组织良好的方阵中才能发挥出来。这就要求士兵绝对服从纪律,互相协作。因为每个士兵都是按标准化的精确动作进行训练的,最后就和他们的武器一样,成了一架巨大的军事机器内可以替补的零件。出于战术和后勤的需要,欧洲军队内部还逐渐发展出一套等级分明的军衔制度。
于是,在近代早期的欧洲常备军里,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如崇尚标准化、等级制、服从精神以及与他人合作的精神等,这些又通过各种渠道逐渐渗透到了平民社会。
标准化、等级制、服从精神、合作精神在今天看来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在当时却是新生事物。后来,欧洲许多工厂、机关,甚至学校都有意识地引入了这种军队文化,以改善其内部管理。所以说,军事革命产生的军队文化,在塑造欧洲社会的现代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向军队学管理
步兵革命扩大了兵源,还降低了单个士兵的装备费用,结果导致近代早期欧洲的军队变得越来越庞大,其组织和管理越来越复杂,需要额外的行政人员来招募、清点士兵,组织他们的住宿、行军,以确保军队指挥官按照君主的命令行事。而他们所消耗的口粮、衣服、装备、军火等物资的生产、运输和分配,同样需要有效的组织、管理工作。
面对如此复杂的任务,从中世纪继承下来的那种效率低下的行政体系是根本不能胜任的。于是欧洲兴起了一场行政管理方面的革命。例如,由于30年战争中官僚机构暴露出严重的缺陷,丹麦在17世纪中期以后逐渐形成了一套分工明确、部门齐全的官僚机构,行政效率大大提高。瑞典、法国、普鲁士等国在30年战争后都进行了一些官僚机构的改革,提高了行政效率,使国家动员国内资源的能力越来越强。
这是欧洲各国的行政系统向现代化迈进的一个重要阶段。可以说,如果没有军事革命,我们的政府不可能有现在这样的高效率。
在战争中发财致富
15世纪以后,欧洲各国的军队在军事革命中发生了急剧膨胀,大量的军需不仅促进了军事工业的发展,也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欧洲的民用工业。同时,大量的青壮年脱离生产成为职业军人,使刚刚遭受黑死病灾难的欧洲更加缺乏劳动力,于是工商业不断呼唤节约劳动力的技术革新,这从某种程度上也为“工业革命”的到来添了一把柴。
受军事革命刺激最明显的是冶金和采煤业。在这段时期,欧洲的军工业、冶金业和采煤业的中心往往是重叠的。比利时的列日就是一个军工生产基地和冶金城市,那里的煤矿也早具规模。在16世纪上半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多项军事革命发生之后,那里的煤矿产量增加了两三倍。
16世纪的海战革命后,欧洲各国展开了激烈的海上军备竞赛,开始打造越来越庞大的海军。同时,欧洲的造船厂为了使自己的舰只更快捷、更坚固、载重更多、火力更强,彼此激烈竞争,不断改进设计,大大促进了造船工业的发展。17世纪末,英国海军的造船厂有4
000多名工人,是当时英国最大的工业。
庞大的军队需要大量的枪炮、弹药、粮食、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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