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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张维迎所著的《通往市场之路》的每一篇文章都是针对中国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而写的,这些问题包括:中国过去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是源于市场化改革和民营企业的崛起,还是政府的干预和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所谓的“中国模式”)?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如贪污腐败、收入分配不公、医疗发展滞后、食品安全、道德堕落等)是过度市场化的结果,还是过度的政府管制导致的?全球金融危机是市场的失败,还是政府的失败?与中国的政策有没有关系?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政策是金融危机的原因,还是应对危机的有效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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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张维迎所著的《通往市场之路》内容简介:市场经济是最有利于人类合作和社会进步的制度,也只有市场经济才可以避免由于多数人的无知和少数人的无耻相结合导致的人类灾难。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个人自由、私有产权和企业家精神。人类最近200年的飞速发展和中国最近30余年的经济奇迹,都是市场化的结果:但无论是西方社会从封建庄园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还是中国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都是漫长的过程,反市场的力量(包括利益的和观念的)总是试图阻碍这个转变,人们对政府干预的迷信如地下伏河时隐时现。《通往市场之路》讲述中国的改革已到十字路口,下一步怎么走,不仅关系到过去改革的成果能否保持,更关系到中国能不能真正成为世界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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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维迎,1959年生于陕西省吴堡县。1982年获西北大学经济系学士学位;1984年获硕士学位,同年进入国家体改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直接参与了对中国经济改革政策的研究;1990年9月入牛津大学读书;1992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4年获博士学位;1994年8月回国到北京大学任教。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北京大学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主要著作包括:《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1995),《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1996),《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1999),《产权、政府与信誉》(2001),《信息、信任与法律》(2003),《大学的逻辑》(2004),《论企业家》(2004再版),《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2005),《竞争力与企业成长》(2006),《价格、市场与企业家》(2006),《中国改革30年》(2008)等。另有数十篇中英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2011年,因对双轨制价格改革理论的贡献获得“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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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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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市场的力量
市场的力量
人类为什么犯错误?
从老子到亚当·斯密
如何建立市场:从特权到权利
语言腐败的危害
社会资本与文化
和谐社会的三个要素
第二编 改革的逻辑
经济奇迹来自市场化改革
从职权经济到产权经济
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只有发展才有和谐
中国的股票市场:管制与信誉
加入WTO给我们带来什么?
第三编 增长的转型
关于金融危机的经济学反思
警惕下一次危机
回归亚当·斯密,告别凯恩斯
把握中国经济的大局与动力
中国经济转型靠什么?
让企业家对未来充满信心
第四编 国企的前景
国有主导无公平竞争可言
推进国有企业民营化比多交利润更有意义
公司丑闻与公司治理
何不让电话用户成为电信的股东?
医疗体制的问题主要出在政府垄断
未来10年经济改革要做的三件事
第五编 企业的生命
寻找绿色经济的商业模式
企业常青之道源于不断创新
民营企业如何做强做大
本土企业的空间在哪里?
创新时代的管理
企业的两种能力
有思想力的企业家看得更远
第六编 未来的选择
未来30年改革改什么?
政治家的理念
中国的崛起离不开中国政府的转型
未来的世界格局取决于中国怎么做
企业家与台湾的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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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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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有企业民营化比多交利润更有意义第一点,我特别赞成刚才江平老师讲的国有企业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应该从条例政策转向法律。其实,所有的变革都是这样一个过程。举一个例子,任何王朝的第一任皇帝或者皇位都是不合“法”取得的,但从王朝建立后就必须按照法律行事了。我们说第一任皇帝是不合法的,是从旧王朝的法律看的。如果从合宪性legitimacy角度看,推翻旧王朝可能是合理的。用中国儒家的思想来讲,因为现有的王朝太腐败,不能为老百姓谋福利,已经丧失了人民的基础,就应该推翻。这是孟子讲的。现在我觉得到了应该从更高的法律去看国有企业的改革:究竟谁有权建立国有企业,处理国有资产?比如说,最近成立的中国投资公司,2000亿美元注册资本这样超级大的投资公司,谁有权决定设立?这个公司在成立之前已经投资了30亿美元,现在又出现了这么巨大的亏损,谁来承担这个责任?这些问题必须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第二点,回顾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思路的讨论,里面有一个非常致命的弱点,现在面临好多问题是与这个弱点有关系的。这个弱点是什么?我们从一开始就把国有企业改革看成是国家和企业的关系,而不是国家与国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似乎企业本身就像自然人一样,是一个具有内在的整体,可以做出决策。从蒋一苇教授提出“企业本位制”,到经济学家普遍强调扩大企业自主权,都是这样的思路。这种思路的要害是回避产权问题,认为所有制、产权问题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企业有“独立性”,企业要变成“法人”,企业变成独立法人之后,国有企业的问题就解决了。无论是“利改税”还是“税改利”,都是把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当作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现在反映出来的问题某种意义上都与这个思路有关系,比如林毅夫教授现在特别强调企业的再生能力,都是回避产权问题。企业也好,政府也好,都是一个制度安排,不是人。企业和政府部门都是由好多人组成的,最后受益的也好,行使权利的也好,都是活生生的个人。企业本身不会做决策,政府本身也不会做决策,企业不会享受,政府也不会享受。所有做决策的都是自然人,享受的也是自然人。企业怎么行为,怎么决策,依赖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怎么安排。比如,当我们说企业的决策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时候,我们事实上已经假定企业内部有雇员,有老板,雇员拿合同收入,老板拿剩余收入;雇员接受指挥,老板制定决策。并不是说,无论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安排,只要企业成为独立法人,就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政府也类似,并非只要被称为“政府”,就一定以国民的利益最大化为决策目标。企业利润如何分配,是否上缴国家,本质上都不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而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社会中扮演不同角色的自然人之间的关系。我们想回避产权本身,照猫画虎画出来的就是这个东西。现在面临的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从这个层次反思。只要我们继续怀疑个人产权制度,想逃开产权问题谈企业和国家的关系,最后一定落到现在这种状态。刚才你们争论国有企业应该上缴多少利润合适,但更重要的问题是谁有权决定上缴多少?第三点,理论上讲,租、税、利三个概念是很不一样的,在市场经济情况下代表不同的制度安排。租是合同收入,税是法定收入,利是剩余收入。为什么在我们国家,这些概念老搅在块?很简单,因为资源是国家所有的,企业是国家投资的,国家的所有者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又都是政府本身承担的,这些肯定要搅在一块。这就像一个体户开一个饭馆,菜是自己种的,房子是自己所有的,所有服务工作都是自己干的,你非要站出来说我的资本收益是多少,工资是多少,利润是多少,就显得有点无聊。区分经营赚的利润和房子的租金对个体户只有核算意义,没有实质利益意义。一旦国家变成了资源的所有者、资本的所有者、企业的所有者,没有个人能分享剩余收入,租、税、利的区分都只是核算问题。上世纪80年代中期进行的“利改税”和“拨改贷”我们不能否认它的积极意义,但某种意义上讲可以理解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玩的虚拟游戏。计划体制下企业利润全部上缴国家,可以理解为国家对企业征收100%的所得税。利改税后利润不需要全部上缴了,实际上是把一部分利润留给企业领导人代国家投资,还有一部分利润分配给企业内部员工。拨改贷的目的就是加强核算,等于把财政的钱委托给银行,原来的企业没有这个概念,资金成本是零,拨改贷以后银行还要计算利息,资本金变成了贷款,但本质上还是资本金。十几年前我们就讨论过这个问题,国有企业领导人其实并没有把贷款真正当作债务,在他们看来,无非是原来让我从财政拿钱,现在是从银行拿钱,拿多少也是政府决定的,没有人想着以后真要还它,还要承担责任。银行也不是贷款的真正合约方,当然也就不会有风险控制的概念。所以,当贷款累积到一定程度企业没有办法还时,由政府财政买单是很自然的。政府成立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了“债券转股权”。这就是国有经济中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模拟游戏。当然,中国的许多改革都有一个从假戏假唱到假戏真唱,再到真戏真唱的过程。没有“利改税”,没有“拨改贷”,中国的改革也走不到今天这一步。现在的国有企业与上世纪80年代有很大的不同。国有企业的收益权有一部分事实上已经内部私有化了。国有企业的利润是否应该上缴,上缴多少,本质上是财政等部门工作的政府官员、国资委官员与国有内部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不上缴就是企业内部人员行使所有权,上缴到国资委就是由国资委官员行使所有权,上缴到财政部就是财政部官员行使所有权。不同的上缴比例意味着不同的所有权分配。千万不要以为上缴了就是公共利益,就是真正的国有企业。问题没有那么简单。我们并没有办法证明,更没有办法保证,企业利润由财政支配一定比由企业内部人支配对社会更好,否则我们这几十年的改革不就白搞了?假定国有企业收入全都交给财政部,全国人民就一定能分享到中石油、中移动的利润吗?不一定。要保证全国人民分享国有企业的成果,政府权力如何设定,财政支出怎么管理,都是很重要的问题。否则的话几千亿的收入再交到财政,可能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讲不是更好,而是更坏。有必要指出,利润作为一个制度设计,是一个责任制度,是为了加强激励,调动人们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发挥企业家这一社会最稀缺资源的创业和创新的积极性,而不是作为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手段。第四点,我们与其争论国有企业利润应该不应该上缴,是交给财政还是留给国资委,或者留给企业自己,不如争论国有企业应该不应该存在,国有企业是不是应该退出,如何退出。国有企业如何退出,我们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比如中石油这样资金非常充足的大公司,从香港上市到内地上市本来是一个很好的退出机会。这些本来已经有足够多的现金流,为什么还让它继续募集资金呢?经济上没有任何理由。一个资金多的流油的企业继续往里注资金很荒唐。正确的办法转让股票,类似国家套现的方式。到上交所上市拿出几个亿股卖掉,买股票的收入全部划到财政,通过特别立法,作为教育基金或者社保基金都可以。如果我们当初能采取这样的方式完成H股回归,远比一方面从股市筹集资金另一方面又把利润上缴更有价值。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情况,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用户变成所有者,比如每年下来根据用户的实际支出,按照一定比例以股票的形式让利于用户,一步一步把国家的股份稀释,最后国家只留下少量的股票。在这个多元化情况下,国有企业赚钱了,究竟是自己投资好还是给股东好,就由董事会和股东自己讨论决定,而不是政府决定交给我好还是你留着好。我总的意思是说重点应该放在持续地推进国有企业退出,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包括大的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国家安全都不是理由,韩国最大的电信公司是SK,SK是一个私营企业,不是国有企业,三星占到韩国GDP的15%,也是私营企业,但韩国的国家安全也挺好,没有人担心。看到方流芳的文章里有一句话,如果我们国有企业比喻成甜橙的话,苏联、东欧是把甜橙切成块,每人拿一块,而在我们国家这个甜橙是国家的,大家都塞一个管子吸甜橙的汁。这个比喻很形象,很有深度。国有企业太强势,民营企业就很难生存,只好选择退出。民营的德隆钢铁企业已经卖给俄罗斯人了(注:后来因为政府不批准,交易未成),听说建农钢铁也在寻找买家。民营企业本来有希望慢慢占领主战场,现在看见泰山压顶了,都不玩儿了,都找买家,最后我们就变成了国有企业全部回来了,这个很危险。如果回来能搞好也行,但事实不是这样。国有企业的利润集中在少数大企业,他们的利润有相当一部分是租金,也可能是应交的税,还有消费者剩余的一部分。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企业的基础一定是每个人的权利要很好的界定,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如果没有原告被告的律师,只有一个调解人和稀泥,法律官司能够说清楚。只有有了资本所有者,有工人阶层,有管理层,也有政府,有要素市场上的讨价还价,企业生产出来的利润如果分配才可能是合理的。(本文是作者2008年在天则研究研究所讨论会上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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