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帳戶  | 訂單查詢  | 購物車/收銀台(0) | 在線留言板  | 付款方式  | 運費計算  | 聯絡我們  | 幫助中心 |  加入書簽
會員登入 新用戶登記
HOME新書上架暢銷書架好書推介特價區會員書架精選月讀2023年度TOP分類瀏覽雜誌 臺灣用戶
品種:超過100萬種各類書籍/音像和精品,正品正價,放心網購,悭钱省心 服務:香港台灣澳門海外 送貨:速遞郵局服務站

新書上架簡體書 繁體書
暢銷書架簡體書 繁體書
好書推介簡體書 繁體書

十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九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八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七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六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五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四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三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二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一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12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11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十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九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八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簡體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新版附配套规定)

書城自編碼: 2080227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法律法规
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國際書號(ISBN): 9787509345573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5-01
版次: 2 印次: 1
頁數/字數: 76/29000
書度/開本: 大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21.2

我要買

 

** 我創建的書架 **
未登入.


新書推薦:
人世事,几完缺 —— 啊,晚明
《 人世事,几完缺 —— 啊,晚明 》

售價:HK$ 115.6
樊树志作品:重写明晚史系列(全6册 崇祯传+江南市镇的早期城市化+明史十二讲+图文中国史+万历传+国史十六讲修订版)
《 樊树志作品:重写明晚史系列(全6册 崇祯传+江南市镇的早期城市化+明史十二讲+图文中国史+万历传+国史十六讲修订版) 》

售價:HK$ 498.0
真谛全集(共6册)
《 真谛全集(共6册) 》

售價:HK$ 1156.4
敦煌通史:魏晋北朝卷
《 敦煌通史:魏晋北朝卷 》

售價:HK$ 162.3
唯美手编16:知性优雅的编织
《 唯美手编16:知性优雅的编织 》

售價:HK$ 54.9
情绪的惊人力量:跟随内心的指引,掌控情绪,做心想事成的自己
《 情绪的惊人力量:跟随内心的指引,掌控情绪,做心想事成的自己 》

售價:HK$ 50.4
棉的全球史(历史·文化经典译丛)
《 棉的全球史(历史·文化经典译丛) 》

售價:HK$ 109.8
超越百岁看这本就够了
《 超越百岁看这本就够了 》

售價:HK$ 55.8

 

建議一齊購買:

+

HK$ 199.8
《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法规汇编》
+

HK$ 2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注释本(注释本.消费者权益保护》
內容簡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新版附配套规定)(2013版)》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
目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附: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
內容試閱
第四条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第五条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申请有关的生效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如实记录,交赔偿请求人核对或者向赔偿请求人宣读,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即为受理。赔偿义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
申请材料不完整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请求人按照赔偿义务机关的要求提交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即为受理。未告知需要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虚假、无效,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上一级机关认为不予受理决定错误的,应当自作出复核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并告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受理。
上一级机关维持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复核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

 

 

書城介紹  | 合作申請 | 索要書目  | 新手入門 | 聯絡方式  | 幫助中心 | 找書說明  | 送貨方式 | 付款方式 香港用户  | 台灣用户 | 大陸用户 | 海外用户
megBook.com.hk
Copyright © 2013 - 2024 (香港)大書城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