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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你以为不会再见,却总在山重水复后猝然相逢,算来便是有缘
《陪你到时光尽头》是一曲极致浪漫缠绵的婚后恋文,孙菀让我想起杂草杉菜,坚韧又美好的女孩。卓临城则是大气又细腻的男子,为了爱执着。他们的相爱,经历了如此坎坷,荡气回肠,久久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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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她是个被生活打磨得很现实的女人,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从不艳羡童话里的灰姑娘。因为谁敢保证嫁给王子前,灰姑娘爱的不是隔壁会换灯泡、会做回锅肉的张小三?
但命运偏偏让她成为他的猎物,铁腕雷霆的他步步为营,设下天罗地网,颠覆了她平凡的生活与爱情。杀死她的初恋、遣走她的闺蜜、笼络她的母亲……一步步将她带入“围城”的深处。
“卓临城,你就是个小三儿。人人得而诛之的小三儿!”
他如愿以偿地将她变成卓太太,却无力开解她的心结。婚后,他们用冷漠、猜忌和争吵武装自己。然而,不论是在针锋相对的间隙,还是与死神擦肩而过的瞬息,他清俊眉眼间的温柔,始终追随她左右,舍命不渝……
四海列国,芸芸众生,我此生只爱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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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沈南乔,曾用笔名薇哂,爱旅行,爱摇滚,爱一切文艺,曾以为自己喜欢漂泊,其实只因为无法安定。为寻找人生的另一种可能,开始写作,并将一直写下去。
自2009年起出版《向日葵小姐》等七部小说,即将出版都市言情《我只害怕我爱你》《一辈子时光陪你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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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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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从未热恋已相守
第二章 镜中花留在镜中死
第三章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第四章 世人谓我恋长安
第五章 其实只恋长安某
第六章 无计可教流年住
第七章 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第八章 拥有不如精彩过
第九章 在你遥远的附近
第十章 只是我还放不开
第十一章 城之将倾,爱之将始
第十二章 但闻叶落,不见花开
第十三章 不如不遇倾城色
第十四章 红玫瑰与白玫瑰
第十五章 分开是另一种明白
第十六章 相思相望不相亲
第十七章 同悲欢喜恶过一生
第十八章 青史成灰,我爱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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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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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从未热恋已相守
老夏打来电话时,孙菀正专注地在厨房里剔鱼线。电话铃声响得仓促,惊得她一颤,一滴血水溅入她的眼睛。
她手忙脚乱地冲干净眼睛,抓起手机走到镜子前,轻轻擦着水珠。
孙菀生着一双黑白分明的杏核眼,深邃黝黑,却无危险意味。很多人初次见她,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她这双冷静的眼睛吸引,以至于擦肩后再忆起这个人,只记得那双过于独特的眼睛,却忘了她原来也有张素净漂亮的脸。
孙菀学的是新闻,她的闺蜜厉娅说她一定是看多了社会阴暗面才会有这种眼神。孙菀觉得很无辜,虽然她学的是新闻,考上的报社却分她去了娱乐版,做了准娱记,因此并未每日都要同凶杀现场打交道。
“小孙啊,赶紧带机子来三里屯蕉叶,我盯到余小菲了!她在等人,看那胸口低的……准是等一男的!速度!”
号称“京城第一娱记”的老夏是带孙菀的老师,听着名头大,不过业内老记者谁又没顶个响亮的名头?老夏带了两个新人,除了孙菀,还有一个传媒大学的男孩。那个男孩说话口音重,总是把“夏师父”叫成“夏尸骨”,老夏因此不待见他,一门心思地带文笔犀利的孙菀,孙菀也因此蹭了好几次头条署名。
“我马上到!”
挂了电话,孙菀急急地回书房拿了摄影器材,风风火火地出了门。孙菀内心对娱记这份工作兴趣寥寥,但职业本能还是让她在听到余小菲的名字后,有种钓到大鱼的兴奋感。
余小菲是近几年迅速上位的小花旦,以清纯低调闻名,行踪诡秘难测,鲜有绯闻,但老夏觉得她假。用老夏的话说,她一没背景的小姑娘凭什么上位那么快?背后肯定有人,只是少而精,外人抓不到而已。因此,老夏铁了心要爆她一个大新闻,断断续续跟踪了两个月,今天终于有了斩获。
孙菀赶到三里屯时,接到老夏的电话说余小菲去了一家法国酒吧,男主角的车已经来了,让她火速到位。
孙菀在一片五光十色的霓虹海里找了半天,才看见老夏躲在一个阴暗处,鬼鬼祟祟地朝她招手。
孙菀快步走到他身边蹲下,远远见对面的玻璃窗下,穿一袭白色小礼裙、戴着波波头假发的余小菲正仰脸看着对面的人,热切地笑着。
孙菀二话不说地打开机器,麻利地装好镜头,试拍了几张后,又抿唇调起焦距、光圈来。
老夏咔咔连拍了几张,见那桌有侍者前来伺候点单,放下机子感叹道:“不得不说啊,这余小菲不钓则已,一钓就是高富帅。你看看对面那男的,皮相比圈里那些小生可强多了……关键是,人家的路虎上挂着的是京A8!”
一听这车牌,孙菀就知道又是一条男主角不能上报,只能冠名“神秘男”的头条,心里没来由地有些失望。
见老夏招呼她过去看,她也有些好奇男主角,于是挪去老夏那边,拉长镜头往里一看,待见到男主角真容的片刻,不禁怔了好大一会儿。
无怪老夏感慨,果然和以往偷拍到的油光满面、脑满肠肥的绯闻男主不同,那是个面容清隽的年轻男子,一身挺括的白衬衣更是衬得他风姿殊秀,气度不凡。
孙菀正自怔忪,那边,余小菲若有若无地往他们这边瞥了一眼,笑着同那男子说了句什么。
那男子从容地拿出手机,一边点餐,一边拨起电话来。
待侍应生走后,老夏举起相机,又一阵猛拍。
自看清那男主角后,孙菀就有些心不在焉。她两手端着相机,讷讷地盯着前方玻璃窗后谈笑自若的身影,黝黑的眸底映上了一片斑斓光线,像是灵魂飘离了躯壳,飞去了不知名的地方。
老夏一边拍一边嘀咕道:“像这种身份特殊的绯闻男主角,少拍正脸……你赶紧跟着拍一套,回去我看看照片,给你点点这类片子怎么拍。”
见孙菀愣着不动,老夏用胳膊肘拐了拐她,“嘿……醒醒。”
他话音未落,忽然僵住了。
他的肩膀上,不知何时搭上了一只手。
那只手紧紧捏着他的肩膀,将他往下按着,力道适中,既透着一种叫他丝毫不敢动的慑人气场,又不至于把他吓得做出什么过激反应。
紧接着,一只沉稳有力的大手越过他的肩膀,将他手里的高倍相机缴了过去。
这时,后知后觉的孙菀方察觉到异样,回头往老夏身后望去,只见一道高大的黑影冷冷伫立在眼前,那人的脸隐在黑暗里,看不清面容,唯两道极凛冽的目光注视在她脸上。
老夏知道行藏败露了,他们被刚才那男主角的保镖抓了现行,连忙堆起笑准备告饶。
那个保镖却加重了摁他的力道,单手指了指他,示意他们待在原地不准动。
末了,他拎着老夏的相机退到不远处的阴影里,拨通了一个电话,压低声音汇报起情况来。
老夏有点纳罕,一般遇到这种事情,最多把内存卡给人家,道个歉、做个保证也就完了,但看这架势,只怕没那么简单。
那个人通完电话后,麻利地将老夏相机里的内存卡卸了下来,又将老夏从地上拽起来,浑身上上下下地搜了一遍,又搜出他的手机检查起来。
老夏讪笑着说:“全在那张卡里了。没别的了。您放心,今天晚上的事情我什么都没看到。”
那人把手机和相机丢还给他,忽然转身将地上的孙菀拉起来,不由分说地拽着她往马路对面走去。
老夏吓了一跳,脸色都变了,连忙追上去,“你干什么?她是我学生,什么都没拍,你凭什么抓人啊?”
孙菀无声地挣着,掰着那人的五根手指,但那岂是她掰得开的?
那人停下脚步,目光肃杀地瞪了老夏一眼。
老夏脊背一寒,往后瑟缩了一下,顿住了脚步,“我们是《XXX报》的记者,我警告你们,不要乱来!”
那人冷冷回了一句,“不要多事!我们老板想找她聊聊,聊完就放人。”
老夏看看他,又看看孙菀,有些进退无据。
很快,那人拽着孙菀横过了马路,把她“请”上那辆路虎后座。随即,他打开驾驶室的门,坐了进去。
老夏不敢跟他硬碰硬,又不敢走,只好愣在原地,一边记着车牌,一边拨总编的电话。
很快,老夏就见余小菲和她的绯闻男友从酒吧里走了出来。余小菲跟那男子道了别,不慌不忙地上了自己的红色沃尔沃。那男子顿了一会儿,返身走向自己的路虎,拉开后座车门,躬身坐了进去。
下一秒,那辆路虎紧随着沃尔沃往前驰去。
见总编迟迟不接电话,老夏只得又去拨孙菀的电话。
“Why do birds suddenly appear,every time you are near…”
卡朋特厚重优美的声音在车厢里响起,若非此时气氛冷到冰点,倒也堪称情景相宜。
孙菀将手机从衣袋里翻出来,刚准备接听,就从旁伸出一只修长的手来,自然地将手机从她手里抽了出去,按了挂断。
身边的男人将她的手机丢在一旁,娴熟地端起她的相机,打开,一张张地浏览了起来。待浏览到有余小菲和他的那几张时,他侧脸淡淡瞥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地谑道:“卓太太,来捉奸啊?这类事情请侦探所就行,大可不必御驾亲征啊。”
孙菀被他气得手抖,转过身,咬唇看向窗外,懒得理他。
他唇角的笑意又深了些。
这时,孙菀的手机再次不屈不挠地响了起来。
他抢先一步拿起手机,这一次,直接按了关机。
他看了看那手机斑驳的躯壳,笑说:“大学时就用的这一只,不如给你换只Vertu?”
见她不答,他起身,伸手从前排拿出一只粉色盒子递给她。
孙菀莫名火起,生硬地将那盒子推开,“买给谁的就送给谁,我从不夺人所爱。我用惯了诺基亚,不稀罕什么Vertu。”
闻言,他眼睛里浮起了若有若无的笑意,将身体往她那边挪了挪,略凑近她耳边,低声说:“吃醋了?手机真的是专门为你买的。我和刚才那位余小姐只是工作往来,你不要误会。”
随着他的靠近,一种属于年轻男子的干净清香从他身上逸了出来,让她倍觉熟悉,只是那香气里又多了一丝男士香水的味道,这点暧昧的香气,让她的思绪瞬间跳跃到了某些桃色联想上,心底那点无名之火腾腾地往上蹿。
她克制了下情绪,去抓掉在坐垫上的自己的手机,“卓临城,你的那些‘工作往来’我一点都不感兴趣,但是请你也不要干涉我的工作!”
说着,她往车门边缩了缩,打开手机,埋头给老夏发起短信来。
连她也没有想到拍了那么多桃色新闻,有天会拍到自己丈夫头上。
乍然想到“丈夫”这个称谓,孙菀有些恍惚,按短信的手指顿了顿,目光落在自己的牛仔裤和格子衬衣上,又用余光不动声色地看了眼身边的卓临城,他身体微微往后靠着,神色有些空茫、疲倦,一只手正迟缓地解着衬衣的第二颗纽扣。
他在人前,总是一派端正的姿态,衣着熨帖整齐,神态泰然自若,在她面前,态度又不拘一些。但无论怎样,他身上总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和她在一个世界的。
如果在大街上撞见,谁又能相信这完全不相配的一对,竟是夫妻呢?
如果不是那张暗红证书的提醒,连孙菀都常常意识不到自己已经结婚了,她的生活里,永远有个叫作卓临城的人在那里,亲而不近,疏而不远。
车子开到一个大路口时,放缓了速度,显然是开车的司机兼保镖吃不准卓临城要去哪里,是去他的私人行馆,还是回他和卓太太的家?
孙菀和卓临城都是乖觉之人,很快便注意到他的心思。
卓临城抬腕看了下时间,见还不到八点,问道:“还没吃晚饭吧?”
孙菀刚准备否认,饿了一个中午加一个下午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下。
卓临城心下了然,朝司机抬了抬手,指了回家的方向。侧着脸看住孙菀,眸光闪动,“晚饭准备吃鱼吧?”
“你怎么知道?”孙菀有些讶异。
“闻到味儿了。”他整了整衬衣,“做完鱼要把手反复洗几遍,才去得了味儿。你老这样邋遢,搞不好哪天我真会嫌弃你的。”
孙菀闻言,恨不得凭空变出一条鱼摔到他脸上。
她愤愤地想,得意个什么劲儿呀!
孙菀做得一手好菜,尤擅长做鱼,哪怕极便宜的草鱼,经她手一炮制,也能透出别样鲜香。
回到家后,孙菀一言不发上楼,去自己的卧室换了件几十块买来的棉质居家裙,将马尾胡乱绾了一下,完全无视卓临城的目光,直接走进厨房,将大料、香叶、姜等入汤的东西放入渐温的水里。
落地玻璃隔出来的开放式厨房,让孙菀觉得很不自在,因为她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眼底。
她的目光不由瞥向客厅的大鱼缸,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处境和鱼缸里的热带鱼很像,好像不管怎么奋力游弋,都游不出别人的眼皮。
水开后,她将鱼放进开水里,改成文火慢慢炖。一道双菇炖鱼,荤素双全,无须再做别的菜,所有食材都已准备好,只等丢进锅里。于是,她站在锅前放胆地发着呆。
外面传来电视的声音,混杂着锅里炖鱼传来的咕嘟声,让这座豪华而清冷的复式大宅里多了丝人间烟火气。她有多少年没有重温过这种感觉了?大约是从父亲过世以后,她便很少再有这种“家”的体验了。
感觉到她在发呆,卓临城出神地看着她。几个月不见,她又瘦了,她原本就高,一瘦就显得格外畸零。她低着头,露出修长釉白的长颈,貌似认真地盯着锅里的变化,几绺微卷的长发从发髻里散落在肩上,安静单薄得像一帧杂志插画。可她的姿态又是那样的拒人千里,即便发着呆,她的脊背都像有一股凛然的力量撑着,让人无法轻易靠近。
良久,见她关了火,他适时收回眼神,冷静漠然地盯着电视荧幕。
饭菜上桌后,两人坐在暖黄的灯光下,默默地吃着东西。卓临城自小家教良好,吃饭自是一派萧肃沉默的大家礼仪,然而对不拘小节的孙菀而言,这样近乎凝神屏息的吃饭方式是她所不能忍受的。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莫过如是了。好在他俩一年到头也一起吃不了几顿饭。
吃了几口鱼,孙菀心中的那点情绪越发按捺不住,故意把筷子啪地扣在桌面上,双手捧起日式圆瓷碗,将汤喝得刺溜响,一双大眼睨着对面的男人,像是在挑衅,又像是在抗议。
卓临城却仿佛没有听见,依然笔直端正地坐着,慢条斯理地喝汤。暖色调的灯光透过他高挺的鼻梁,在他英挺的脸上投射出淡淡的黑影,让他显得像尊不动声色的雕像。
孙菀有些泄气,放下碗,举起筷子,一口一口吃起鱼来,动作滞重得倒像手腕上坠着千斤坠。
孙菀盛饭的间隙,卓临城的目光落在她突兀得厉害的锁骨上,“怎么瘦这么多?”
孙菀无从答起,有些敷衍似的说:“事情太多,顾不上吃东西,撑得住就撑着,撑不住就泡面打发了。”
“请个保姆吧。”
“别!我的工资还不如保姆高,拿什么养活别人?”
谈到这个问题上来了,卓临城不禁停箸,肃容问:“给你开的卡为什么不用?”
结婚一年以来,她从未动过他给她的附属卡,反倒用自己微薄的薪水肩负起物业和家用。她从不向他要求任何物质,连他买给她的车子,也停在车库里生锈,好像是在用这种方式划清彼此的界限。
见孙菀不答,他眸色深沉地讥诮道:“你一分钱也不花我的,难道我是娶你来养我的?”
“我没什么地方需要用你的钱。”孙菀眉眼都懒得抬一下。
卓临城没有反驳她,只上下打量了下她,用眼神提醒她,她的穿着打扮委实上不得台面,“没地方需要用他的钱”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孙菀不用抬头就能捕捉到他眼神里的含义,心里有些获胜的快感。卓临城的女人应该要有保养得宜的皮肤,会在当季的大牌衣服里挑出最艳压群芳的那些,绝不会穿着在外贸店和店主讲价讲得彼此都疲乏,最后因哪里少颗扣子、哪里线头太多又能便宜十块的衣服。
她知道他是个讲究品位的人,因而偏要用这种市井的、庸常的形象处处提醒他与她的差别,以及她对他们关系的不认同。
这种促狭的心理让她想起王小波的《舅舅情人》,书中男主角的夫人,白天蓬头垢面、嗓音粗哑,用十分凶暴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丈夫,只因他是个捕快,而她是被他捕捉的飞贼,除了嫁给他,别无选择。在那样的画地为牢的婚姻里,她只好像被装进笼子的疯狗一样,用粗暴的态度来报复丈夫、消磨时光。
这与她和卓临城的婚姻是多么的相似。只是孙菀不能理解那篇小说里的女主角为什么又会在晚上将长发梳理得一丝不乱,穿上香草熏过的锦丝袍子,朝自己的丈夫露出丰腴美艳的身体。
女人是种复杂的动物。年轻的孙菀一直是这么理解的。其实她不知道,真正复杂的不是男人或者女人,而是婚姻。
那天晚饭后,卓临城如前次一样,早早地走了。整座空旷的屋子里又只剩下她一人。她胜利了,坐在客厅里的样子,像一个独守空城的王。
次日在单位见了老夏,老夏一脸狐疑地盯着她问:“小孙,昨儿……没事儿吧?”
嘴上仿佛是在关心她有没有被恶势力欺辱了去,但那双犀利老辣的眼睛底下明显藏着别的怀疑。
孙菀一如既往地替他泡好茶,语气淡然地说:“没事,他们把我叫上车后,问了我一些情况。主要是问你跟踪余小菲多久了,手里掌握了多少有关她的事情。然后让我转告你,无论知道些什么,到我们这里最好就打住。”
闻言,老夏松了口气,顿了顿又问:“怎么偏把你这么个小跟班抓过去问话?”
孙菀将茶递给他,才答:“他们估摸着我道行浅,比较好下手,容易问出真话吧?”
老夏笑了两声,心中疑云尽释,啜了小口茶,“这余小菲可真是精,我二十年道行就栽在她这条小阴沟里了。”
孙菀不想接茬,笑了笑,在办公桌前坐下,翻看着自己的选题,眉微微蹙了起来。
老夏明显还在兴头上,一颗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让他亢奋得满脸放光,他靠在孙菀办公桌的一角上坐下,感慨地说:“现在这些小花旦不得了哦,你知道昨天那男的是谁吗?我后来拿着车牌号一打听,才知道那是万华的老总卓临城!绝对的‘不可说’先生!要真傍上他,余小菲挤进四小花旦还不跟玩儿似的?”
冷不丁听到他的名字,孙菀手上的动作滞了一下。
“前段不是有个号称‘京城四少’之一的公子哥在追亚洲影后隋冰吗?据说一出手就是好几百万的名画。就那货,给昨天那位提鞋都不配。京城四少?不要笑死人,京城可大了!昨天那位不自称什么四少吧,人家是货真价实的中将衙内,管着一偌大的控股集团呢。这年头啊,能被曝光的,都是可以被娱乐的水货,真正的牛人,那都成敏感词了!”
老夏见这么一个惊天猛料都没能让孙菀瞠目结舌,兴致减了不少,便把自己道听途说的有关卓临城的八卦咽回肚里,有些讪讪地看着孙菀问:“还在愁选题呢?”
孙菀颇有些无奈地拿笔轻戳了下额头,“没稿子交。”
“这样吧,我给你个素材,你去写,回头署咱俩的名。”老夏一副正中下怀的模样说:“就写李茜子干爹疑破产,导致她角色被抢。”
十六岁就出道的李茜子因有一个财大气粗的干爹,一路走得极其平顺,近几年更是搭上了好莱坞,演了好几部大片女主,前途看好。冷不丁要写这么条新闻,孙菀颇觉好笑,“不是说她自己不想演好莱坞的那个龙套角色,主动放弃的吗?写破产,咱拿什么立论呢?”
“你没注意到她最近好几次出席活动都穿同一条牛仔裤啊?还有,她以前戴的爱马仕手表也没了!这说明她的财务有问题嘛!她的财务有问题,那不就是她干爹有问题?我们做新闻的要思想开阔,联想力丰富,不符合事实不要紧,关键是要抓眼球,抓经济效益。这年头什么是王道?发行量啊!”
孙菀小声嘀咕道:“也许人家是低碳生活呢?”
“谁看什么低碳生活啊?这种假大空的新闻,读者不喜欢,赶紧按我说的写,有你的好。”
老夏说完,将茶杯一放,往办公室外去了。
孙菀将稿子赶完,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七月里的午后,天际骤然出现一片黑云,阴沉得让人心里极不舒服。孙菀正准备起身给自己冲杯咖啡,一旁的手机却响了。
电话接通,是孙菀的妈妈黎美静。每每接到黎美静电话时,孙菀都会有那么一瞬言辞匮乏,这次也不例外,所以,在叫了声“妈”之后,孙菀就把“舞台”给了她。
黎美静在电话那端长一声短一声地更迭叫着疼,恹恹抱怨北京近来多雨,快要赶超南方,勾得她风湿病犯了,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疼,又一阵干号后,终于把话题绕到了要钱上。“我听你李阿姨说,重庆有个老神医有专门治风湿的神方,只要连着在他那里泡三天药汤,风湿永不发作。李阿姨还说她婆婆就是泡了那个汤,陈年的老风湿都好利索了。我是动心要去趟重庆,但那药也忒贵了点,五万一个疗程!三个疗程下来,不得准备个二十万?你那里还有钱吗?借妈妈点儿。”
孙菀唇角浮出一丝苦笑,默了好一会儿说:“你打算什么时候去重庆拜访那个神医?我请假陪你去。”
黎美静拖长声音说:“别——千万别,这一来一回的没十天半个月下不来,你哪里请得了那么多假?你把钱给我,我自己去一趟就是。”
听她这样推三阻四,孙菀心底那点猜测终于落到实处,一颗冰冷的心又凉了几分,不愿意再陪她绕这些弯子,沉声问:“你又去赌了?这次输了多少?”
电话那边骤然静了下去,半天没有一丝响动,让孙菀生出一丝错觉,仿佛电话那端连着的是一个无底洞。
不知过了多久,又一阵抽搭声传来,黎美静的声音尖锐得有些失真,“你要救救妈,那些人说,下个月还不上二十万就要按规矩办了。你这回不帮我,以后真的就看不到妈妈了!”
孙菀口中有些发苦,心灰意懒道:“上回欠了三十万,也没见你少一根头发丝。这回真要这么恐怖,你可以卖房啊,把店子抵出去啊,卖你藏的那些金器啊……哦,我忘了,那些都是你的命!”
黎美静听女儿用这种古怪的语气和自己说话,骇叫道:“我哪里有什么金器?房子是你爸爸留的,店子是你外公留的,我是宁死也不卖的!”
“那我去死好不好?”孙菀终于爆发了,“我去卖肾给你还债好不好?黑市价十五万一只,我有一对,全给你够不够?”
话音刚落,孙菀不禁红了眼眶,“我月薪五千,拿什么供你赌、供你输?以前是外公、爸爸为你卖命,现在又轮到我了吗?你什么时候可以为我想想呢?”
黎美静有些气短,片刻后又不依不饶地尖叫道:“孙菀,你这样说话就太没良心了!我难道没为你想?以你那种性格,能嫁给临城,风风光光地当老总夫人?我为你们的婚事操了多少心、费了多少力,你们拿这点钱孝敬长辈也不应该吗?我和你说,做人做事不要太绝了,你现在不帮补我,以后被老公扫地出门了,不要来找我哭!”
后面的话,孙菀已然听不下去。是啊,她和卓临城的婚事,她黎美静可真费了太多心!
一年前那些屈辱的点滴从心底破土而出,她将手机扣在桌案上,侧过头去,肩膀剧烈地抖动着,胸口随之大力起伏,眼泪止不住地无声滚落。
窗外,积了一下午的低气压同时爆发,瓢泼般的暴雨将窗外的世界变得彻底模糊。
孙菀七岁那年,黎美静曾带她算过一次命。算命先生掐了半天,说她年月空亡,与父母缘浅。孙菀含着一根棒棒糖,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像是要看进那算命先生的心里去。不知出于什么心理,那先生又补了一句,不过她年月时都空亡,反而能富贵。
别的话,孙菀都忘了,只记得那句父母缘浅。
孙菀出生在北京附近的涿城,爸爸孙大成是一名中学语文老师,醉心文学创作的他自诩清高且愤世嫉俗。妈妈黎美静却是一个厨师从垃圾堆里捡的弃婴,她连高中都没有读完就在养父的餐馆里做服务员,俗艳市侩。这样看似毫无交集的一对男女,最后竟被月老一根红线绑缚在了一起。
起初孙大成喜爱黎美静年轻美貌,黎美静则对这个吃国家粮的老公颇有几分爱重,一时倒也夫妻情深。
然而最初的恩爱还是死于柴米油盐以及他们天差地别的三观,随着90年代改革开放大潮来袭,见多了小商贩一夜暴富的黎美静开始嫌弃孙大成穷酸,脑子死板,不会赚钱。孙大成也厌倦她的市侩俚俗。
因此,孙菀的童年几乎是在父母的争吵中度过的。
这对夫妻为了向对方证明自己的价值观是对的,在教育孙菀的问题上,采取了迥异的方式。孙大成立志将漂亮可爱的女儿培养成有学识的大家闺秀,不是教她唐诗宋词,就是给她讲各种名著故事。黎美静则向孙菀灌输金钱至上论,逼着小小的孙菀在外公店里打杂,将她支使得团团转,寄希望女儿早日成为她的一只“抓金手”。
孙菀虽然继承了妈妈的皮相,性情却随爸爸,因此与黎美静不亲近。
孙菀九岁那年,孙大成调去了北京,在通州一所中学任教。孙菀也跟爸爸去了北京。从此,水火不容的孙大成和黎美静开始了名副其实的分居生活。
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是孙菀记忆中最富有浪漫色彩的一段时光。看似木讷沉闷的孙大成每周末都会带孙菀出去感受北京的文化底蕴,不是带她去首博看展览,就是带她去北海划船看荷花,再不就是带孙菀听听什么是潭柘寺的钟声,看看什么是卢沟桥的晓月。父女二人虽穷,却也快活,志趣相投的二人攒了一大堆性价比高的好去处:积水潭的徐悲鸿纪念馆不收钱,好多画随便看,水墨珍品更是海了去;北京画院可以看齐白石的真迹,五块钱,冷气大得不得了;中戏附近有的是便宜小剧场,可先锋了!
孙大成的言传身教让孙菀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幸福与金钱无关。
和爸爸的三观越近,孙菀和妈妈就越疏远,以至于每年春节,一家相聚时,孙菀和黎美静都没有什么话可说。
只可惜,孙菀和孙大成的父女缘在她十四岁那年戛然而止。
孙大成猝死于心脏病。
黎美静继承了孙大成留在北京的二居室。处理完孙大成的后事后,她把养父的餐馆搬来北京,一己肩负起抚养女儿的义务。
然而,五年的隔阂让这对本来就不甚投契的母女变得更加生分。
不负已故的孙大成所望,进入青春期的孙菀俨然化身孙大成2.0升级版,成了黎美静最讨厌的文艺少女。
在旁人看来,孙菀敏而好学,干净而安静,虽有些拒人千里的冷漠,但从不失礼节。可黎美静完全看不到孙菀这些优点,只觉得女儿过于深邃冷静的眼睛带着攻击性,甚至是带着戾气的,像是随时都在挑衅她的权威。她不喜欢,甚至很讨厌这样骄傲的女儿,所以采用了一系列很富心计的手段来摧毁女儿的骄傲。
她先是以洗长发浪费水和洗发液为由逼孙菀去理发店削了个男式寸头,然后借故家里经济紧张,不再给孙菀添置一件新衣。
为了让“家贫”这个借口更显真实,黎美静以身作则,也不再给自己添置任何衣裤。从初二到高三,孙菀都穿着妈妈的旧衣旧裤,因为身材差别大,那些衣服穿在孙菀身上不是太过肥大,就是样式过时可笑。同学们经常拿她的穿着打趣,不是笑她的花马甲像新疆姑娘的夹袄,就是笑她可以去跳Hip-Hop。
更让孙菀难为情的是,她只有一双“蜘蛛”牌的男式黑球鞋,一年到头穿不完地穿着,鞋面磨出洞,便拿黑线补上接着穿。以至于她在同男生说话时,总是眼神飘忽,神情拘谨,恨不得还没说完话,就在人家眼神没有注意到她鞋子前就彻底消失。
年少时大方娴静的孙菀渐渐死在了这些琐碎的细节里。
孙菀从高一开始有了反抗精神。
正常女孩的身体发育到高中阶段,都趋于成熟,必须穿上文胸才可免于凸点的尴尬。黎美静却从未给孙菀买过一只文胸,任由她傻不愣登地真空上阵——怕什么,反正她一年到头不是穿校服就是穿着那些足够掩盖胸口那点起伏的肥大衣服。
懵懂的孙菀也没意识到自己应该穿文胸了,直到高一下学期的期末,因为天气太热,她翻出爸爸当年给她买的一件印有草莓图案的粉色短袖T恤,穿上它去了学校。
结果,一路上都有神色怪异的男女盯着她看,她起初以为是自己哪里脏了,只好羞赧地垂着头。好不容易熬到教室,很多男女同学也用那种闪闪躲躲的怪异目光看她。
一节课后,她的语文老师,一个脾气温和的中年男人终于忍不住将他的“爱将”叫到门外,欲言又止好几次才说:“孙菀啊,你会不会有点穿得太少了?我是说,会不会有点冷啊?”
一头雾水的孙菀忙摆手说不冷,那男老师又不能点破,犹豫了半晌只好隐晦地说:“学生还是穿着朴实点好,你以前那样穿就很好,这些过于艳丽的衣服,还是不要穿了。再说,也小了……回去让你母亲给你买点大的衣服,一定记得转告她是我说的。”
最后,还是孙菀班上的一个女同学看不过眼,趁中午去学校附近的市场买了一个便宜的棉布文胸,把孙菀带去女厕所叫她换了。这个女同学,就是孙菀以后的至交闺蜜厉娅。
知道自己丢了多大的人后,孙菀的骄傲与自信彻底分崩离析。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抬起头来正视任何一个男生,每到上语文课的时候,她都如坐针毡。她的眼睛里不再有以前那种对美、对未来、对自由的憧憬,不再敢有对庸俗、虚假、丑恶的审视批判,整个精神世界都开始委顿下去,低入尘埃。
好不容易熬到高二分科,文理都很出众的她毅然选了文科,因为那样她就可以远离男同学,远离高一时代的屈辱记忆。
她终于意识到贫穷的可怕,开始羡慕同学们的随身听,羡慕他们可以穿“名牌”美特斯邦威,羡慕他们可以在体检时大大方方地脱鞋称体重,因为每到这时她都要绞尽脑汁逃掉体检,她死也不能在全体师生前露出颜色不同、破了好几个洞的袜子!
她开始向妈妈要求新袜子、新衣服,但毫无例外,换来的全是黎美静的叫穷诉苦声。孙菀在接受了这个说法后,便不再向她提出任何物质要求。
然而高考前的一次意外,完全颠覆了孙菀的认知,也彻底摧毁了她对黎美静所剩无几的信任和依赖。
高考前,校方要求考生办理身份证。孙菀跟黎美静提了几次这件事情,都被忙于餐馆生意的黎美静抛之脑后。老师向孙菀发最后通牒的时候,正巧黎美静有事不在北京,无奈之下,孙菀决定自己拿家里的户口本去派出所办身份证。
她进了妈妈的卧室,没头没脑地开始里外翻找户口本,无奈她如何翻找,都找不到那个暗红本子。情急之下,她只好把妈妈壁橱里的衣服全都清了出来,这时才发现壁橱最里面有一个暗格。她钻进壁橱里,打开那个暗格,终于找到了户口本和家里所有的证件、存折,以及……十根金条。
已经十八岁的孙菀早已不是懵懂孩童,她知道那些金条的市值,更加知道存折上的数字是个什么概念。
她保持着半跪的姿势,双手僵僵地垂在两侧,愣愣盯着那个暗格里的世界,直盯得眼睛发胀、发涩,才木木地回头望向卧室外的阳台。
阳台上,白亮的盛夏日光刺得她几乎睁不开眼,一根锈蚀了的长铁丝上挂着两条属于她的、破了洞的红色内裤。
那样炽烈的白日光,那样刺眼的红色,就像烙进了她的脑子里,只要她一闭上眼睛,那一幕就会浮现在眼前,永不褪色。
孙菀始终没有正面戳穿所谓家贫的真相,只在心底多添了些许凉薄。
那算命的倒也舌毒,轻描淡写地就算去了她的父母缘。
高中毕业后,孙菀毫无意外地考入了A大,国内最顶尖的几所大学之一。
高考完那个暑假,孙菀打了几份工,在大学开学前赚够两千块,然后带着那笔钱去动物园批发市场买了一大堆四五十块钱,却在她看来潮爆了的衣服入了学。
A大离通州家里不过两小时车程,住校的孙菀却尽量避免回家,将全部精力投注到学习和打工赚钱中。
她受够了贫穷,受够了灰扑扑的衣服,受够了自卑畏缩的青春。她发誓她要凭一己之力过上焕然的新生活,做回真正的自己。
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她一步步实现了对自己的承诺,拥有了体面的生活,体面的社会地位,也从未再因任何事情卑怯凄惶,长成了爸爸期待的样子。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有了囤积袜子和内裤的怪癖——只有将一打打的高档袜子和内裤堆放起来,她的内心才能得到某种怪异的安宁。
第二章 镜中花留在镜中死
周五,孙菀将稿子的清样送去校对室,见手头暂时没事,便跟老夏打了个招呼,打着采访外出的幌子提前下班了。
她心里到底还是放不下黎美静,去药房买了些祛风湿的药,又买了黎美静最喜欢的梅州盐焗鸡,顶着烈日,一路赶到通州。
她刚走到自家餐馆外,就见卓临城的黑色奥迪停在了门口。她估摸是黎美静朝她要钱无果后,又打了电话给他,气得想掉头就走,可脚步还是不听使唤地迈进了店里。
刚走进店里,就见黎美静趴在躺椅上,一个中年按摩师正在给她做着排寒按摩,黎美静眯着眼睛,一副不要太舒服的模样。听见响动,她半睁了眼睛瞄了眼孙菀,又瞄了眼她手上拎着的东西,不咸不淡地哼了一句,“来了?哼哼,真是旱时旱死,涝时涝死,你俩也不知道错开点来。”
那按摩师笑着说了句:“您有福气啊,女儿女婿都孝顺。卓总昨天听说您不舒服了,今天一大早就开车接我来给您看看。”
孙菀放下东西问:“他呢?”
黎美静朝后院的厨房努了努嘴,顺带又装出那种病痛缠身,有气无力的模样,“店里赶巧没人了,我叫他帮我拾掇豆角去了。”
孙菀摇了摇头,暗想她倒挺会支使人,想来就算卓临城的亲妈也舍不得让他干这种事吧?
她看不得黎美静造作的样子,推开后门,穿过小院子,往厨房走去。
走到厨房门口时,她顿在了半开的门口,有些进退无据。
院子里种着几畦豆角,满院浓翠,本来极幽静,却让七月的蝉噪衬得这静中多了几分滞重,层层压在了她的身上。
也不知道黎美静跟他说了什么,会不会开口要钱了?呵,不要才怪。自几年前身陷赌桌后,十赌九输的她恨不得连苍蝇腿上那点肉都剐下来,又哪里会放过这个金龟婿?
孙菀这样一想,心里的尴尬与别扭拧成了绞肉棒,在她心底翻搅着。她的额角,竟冒出了一点汗。
犹豫了良久,她鼓起勇气朝厨房门缝里张望。
只见卓临城板正地立在案板前,无比专注地在那里择着豆角。也不知道他择了多久,择好的豆角都堆成小山样了。
他今日没有着正装,一件休闲衬衣搭条米色西裤,面貌年轻讨喜。此时,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阴暗逼仄的厨房里,落在他身上脸上,映得他整个人明亮得快要发出光来。说了二十几年的“蓬荜生辉”,今天倒算得了个正解。
他做事一向心无旁骛,完全没有留意到门外的视线。孙菀的目光便久久停在他脸上,他的眉眼垂着,露出内双眼皮的一抹褶痕,那双狭长透亮的眼睛因而生出一些深沉的温柔来。
这么多年来,孙菀从没这样心平气和地长久凝视过他了,以至这会儿看着这样的他,有些陌生。
兴许,她也从未真正摒除偏见,好好看过这个人吧?
她不愿放任自己这样想,打开门走了进去,“你怎么来了?”
卓临城讶然看着冷不丁闯入的她,言简意赅地说:“妈说风湿病犯了,我过来看看。”
孙菀脱口而出道:“她没问你借钱吧?”
话音刚落,她也觉得自己此话显得小家子气,有些下不来台,只好装贤惠,走到案板前帮他择豆角。心浮气躁地择了几下,她将手里的豆角丢下,问:“你不答就是借了……你到底给了她多少?”
卓临城捡起她丢下的豆角,慢条斯理地返了工,才搭腔道:“十万。其实你大可不用紧张这个,她也是我妈,给得再多些也在情理中。”
这样贴心的话,换一个女人听了只怕要感动得一塌糊涂,可是听在孙菀耳朵里,却像有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抽了她一耳光。
她哑着嗓子反问:“你给她钱之前为什么不先告诉我?你明知道她要钱是做什么,为什么还要纵容她?你这样做,她以后会越玩越大,最后会把自己玩进去的!诚然,十万块对你而言是不算什么,那一百万呢,一千万呢?你都要替我来买这个单吗?你知不知道这样自作主张,其实是在害她!”
“你有点过激了。”卓临城云淡风轻地说:“你根本不了解你妈妈,她不是一个那么没有底线的人。这些钱就当给她买个教训,再有下次,我自然会用别的办法来处理。”
他倒是很了解黎美静,无论怎么输钱,她都不会动自己的老本,只会想尽办法从周围的人身上敛财填账。
孙菀此时根本听不进去他的话,情绪激动地说:“你明知道我最介意什么,为什么偏要在我的伤口上撒盐?”
卓临城也变了神色,看定她问:“孙菀,你到底在介意什么?”
孙菀声音哽了哽,“卓临城,这里没有别人,我们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我为什么会嫁给你,你自己最清楚,不过是一个要卖女儿,一个要满足自己的征服欲!她帮你把那些卑鄙下流的事情全做了,你落得两手干净,必要时,还可以一脸无辜地装纯情!”
说到这里,孙菀胸口那股压抑多日的不平之气再也按捺不住,“过去的事情,我不想重提,但是请你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插手我和她之间的事情,更不要用你的钱来提醒我是个批发给你的高级妓女!”
卓临城听完,顿了好一会儿,却也没有发怒,悠悠出了口气,神色自若地哂笑道:“我们这样纯洁的婚姻关系,怎么从你口中说出来就这么不堪?”
孙菀被噎了一下,脸色难看得厉害。她一早就知道他有唾面自干的高超情商,寻常人、事根本触及不到他的七情六欲,却也没料到了这种剑拔弩张的时候,他还能维持这么一副八风不动的模样。这样两相比较,倒显得她百般拙劣,情商为负。她只能将火气吞回肚里,保留最后的风度。
见孙菀不再发作,他走去自来水管旁,将双手仔细洗干净,“以后少看那些没营养的八点档,少说些看似煽情其实很无理取闹的话。过来洗洗手,我一会儿送你回家。”
两人前后脚出了厨房,见按摩师正在用艾条给黎美静做悬灸,便各居一隅坐下静候。
孙菀心里有气,有心要揭黎美静的“画皮”,便问那按摩师:“她的风湿,不严重吧?”
按摩师实事求是道:“也不怎么严重,最近连着下了几天雨,有些阴潮,很多老人家或多或少都有点风湿痛。”
听他这么说,黎美静忽然哼哼了起来,一双文得歪歪扭扭的眉紧蹙着,“哎哟,你这位师傅好会说风凉话,不是痛在你身上,你当然不晓得痛字怎么写了!”
说罢,又侧过脸白了眼孙菀,“什么叫不严重吧?你以为就这两天下雨痛一下就完了?你也不去看看咱家那老房子,阴潮得跟地府似的了,我有时候睡到半夜醒过来,都以为自己提前躺棺材里了!实话告诉你吧,我天天都疼得睡不着觉,刀割一样!”
黎美静且说着,自觉委屈无限,眼泪说来就来,一点水光含在眼眶里久久不落,“我也是命苦,一辈子早赶早、夜赶夜,做牛做马,养儿养女,熬干了心血,到头来连套像样的房子都住不上。我求的不多啊,就想要套干点、新点、亮堂点的房子,哪怕是个鸽子笼呢。”
耳听她刚要到十万块又要讹房子,孙菀腾地站了起来,气咻咻地就要开口,卓临城眼明手快地抓住了她的手,不着痕迹地将她带到自己怀里,将她轻轻按坐了下去,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冷静。
他笑容温和地顺着黎美静的话说:“您要实在不想住老屋,我帮您联系买家把这房子卖了,回头我和孙菀再添点钱,凑笔款子给您买套大点的电梯房,也不费什么周折的。”
黎美静听说要卖她的旧房子,就不肯再接茬,丧着脸,好像注意力全在浑身的疼痛里去了。
等半个多小时的艾灸做完,卓临城忙带着忍耐良久的孙菀告辞。
黎美静伸了伸胳膊,像想起什么似的说:“等等,我去给你们装点豆角带走。”
孙菀转身就想走,卓临城自然地牵住她的手,对黎美静说:“您别动,我自己去后院拿。”黎美静平白拿了女婿十万块,着实有些无以为报,在亲自装豆角这件事情上表现得很坚决,她讪笑着把那袋豆角递给卓临城,“我种的豆角又肥又甜,和市场上那些不同,孙菀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吃我煮的海米豆角。”
孙菀一秒钟都不想多停留,使劲儿挣着被卓临城钳得死死的左手,见不是他的对手,便伸出大拇指毫不留情地往他食指上掐。
卓临城好像完全不能理解她着急要走的心境,哦了一声,笑吟吟地向岳母大人请教道:“海米豆角?听着新鲜,怎么做的?”
黎美静很满意这位女婿虚怀若谷的态度,带着几分自得地说:“这是她姥爷当年的当家菜,其实做起来不难,把豆角斜着切丝炒半熟,把泡好的海米放在炝过葱蒜的油里炸一下,炸出海鲜味儿后,加汤煮豆角就成,一定记得加白糖,去腥提鲜。”
孙菀一边忍受着黎美静的絮叨,一边不屈不挠地挣着,直挣得两人指缝里全是热汗。她终于在黎美静唠叨完的那一瞬抽出手指,当下头也不回地往外去了,中跟鞋铿锵有力地踩出几个字,“没、完、没、了!”
孙菀站在卓临城的奥迪边,闷闷地踢了轮胎一脚出气,车嘀了一声,她一惊,抬头见是卓临城出门解了车锁,便黑着脸拉开后车门,二话不说地钻了进去。
卓临城一边跟按摩师聊着什么一边将他往副驾驶上请,等到他二人上了车,孙菀才听见他们还在讨论黎美静的风湿病。
她不想参与他们的谈话,将头懒懒靠在车窗上,装起睡来。
一路的奔波再加大动过肝火,乍然坐在凉爽舒适的车里,她浑身放松了下来,沉沉倦意席卷而来,明明很想就此睡了,但心底某处又绷着根弦,怎么也不肯在他的车上表现得太大意了。
于是,她保持着眯一会儿觉又睁眼看下四周的状态。她朦朦胧胧的思绪随着他们的交谈时起时伏,慢慢地,那声音高了、远了、再也听不见了。她再想睁开眼睛,眼皮却完全不听使唤,重重耷拉在下眼睑上,饶是如此,她还是隐隐觉得有一道意味复杂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像一根无形的细线,轻轻地将自己缠绕着。
这种感觉让她觉得自己还是清醒的,甚至较之平日里,还要清醒。
孙菀一觉醒来时,已是黄昏时分,半眯着眼睛看向车窗外,只见车子停在一片废墟里。前排的按摩师早已不见了踪影,卓临城靠坐在车头盖上,背对着她,望着夕阳抽着烟。
他不喜欢抽烟,孙菀认识他这么多年来,只见他吸过几次烟,每每都是轻描淡写地吸几口就丢去地上碾灭,再抽下一支。
她动了动脖子,这才发现脖子上不知道何时套了个U形枕。她拿掉枕头,坐直身子,他恰巧回身拿车盖上的烟,深沉的眼神来不及掩饰,直直撞进她眼底。
片刻后,他打开车门问:“醒了?”
她还带着点刚睡醒的腔调,“这是哪儿?来这里干吗?”
“我也不知道是哪儿,刚送完他,开车路过这儿,就停一会儿。”
孙菀没有接话,开门下车,走进废墟里。
在北京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能找到这么一处长满野草花的残垣断壁,却又未见被命名圆明园,委实是件稀罕事儿。
孙菀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前走了几步,站在一片狗尾巴草里仰望西天。夕阳将坠未坠地沉在一片雾霾里,透过城市上空的尘埃看那酡红霞光,仿佛又成了抽象的紫色。远处的城市陷在这样奇妙的光芒里,只露出一点点高楼的尖。疲于在这座城市里奔命的人,偶尔能站在这种抽身事外的角度看看它,确实别有一番滋味。
两人很有默契地保持着沉默,一并与夕阳对峙,直到暮色四合,孙菀才返身回了车里。
卓临城紧跟着她上了车,发动车子,掉转车头往路面上驶去。
车开到家附近时,天已经黑透,卓临城体恤孙菀,提议在外面吃饭,孙菀一贯是悉听尊便,卓临城便就近挑了一家西餐厅。
因是周五的关系,这家高档西餐厅竟也门庭若市。服务生彬彬有礼地将他二人往里引,但是眼风里或多或少透露了些对孙菀衣着的疑义。
因满腹的不顺心,孙菀要了瓶洋酒后,将菜单推给卓临城,单手抵着额头,闷闷望向楼下的火树银花。
不久,服务生端来头盘——四只对虾,并为孙菀斟好酒。
她看了眼高脚杯里的暖色液体,端起来一饮而尽,冰冷的液体滑过她的咽喉一路往下燃烧。她呛得咳了几声,连带着眼圈开始泛红。
见她伸手去抓酒瓶,卓临城放下刀叉,按住她的手,将去了壳的虾放进她的餐盘里,又为她舀了一碗奶油芦笋汤。
孙菀并不承他的情,生硬地拽过酒瓶,又为自己斟了满满一大杯。
不远处,一位着香槟色长裙的美女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她对面的男士也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来。孙菀依然不管不顾地端起酒杯,将那杯酒一饮而尽。
在这种场合里,卓临城不便与她起争执,索性不再管她,认真用起餐来。
胃里翻腾的酒精烧得她面色酡红,透亮的眼里闪出些泪光来,她用手背掩住嘴,轻轻抽噎了一下,又要给自己斟酒。
就在这时,一直慢条斯理吃着东西的卓临城忽然停了下来,将刀叉扣在了餐桌上,目光严厉地盯着她。
周遭的气氛骤然冷了下去,仿佛连刀叉匙上柔和的反光都在瞬间化为了刺眼的寒光。
孙菀被吓得颤了一下,憋着一股气含泪瞪着他,下巴微微抽搐着,却不敢再坚持给自己斟酒。对峙了好一阵,一行眼泪终于忍不住从她眼里落了下来。她推开椅子,快步往洗手间的方向跑去,无视侍应生惊诧的目光,推开门,将自己关了进去,蹲在门边失声痛哭起来。
直哭到精疲力竭,眼眶干涸,她才缓缓靠着门站起来,开门走到洗手台前,鞠一捧清水将脸上的泪痕洗净拭干,神色冷静地往外间走去。
卓临城一个人坐在偌大的餐桌前,神色寂寥地望着窗外。
她笔直地在餐桌前坐下,见餐盘里的牛排已经被他切成整齐划一的小块,便僵僵地拿起叉子,一块块往嘴里塞去。
孙菀最后是被卓临城架着回家的。
那洋酒后劲很大,等到酒性发作时,孙菀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好不容易把孙菀弄进门,卓临城衬衫后面都湿透了。她瘦归瘦,可是双臂非常有力量,又是挣扎又是赖在地上不愿走,打在他身上,力道不输两根铁条子。
卓临城一手圈着她,一手去关门,哄小孩子那样在她耳边说:“不闹了,到家了。”
且说着,他将她带至沙发边按坐下,扶着她的肩说:“在这里躺着不要动,我去给你冲一杯蜂蜜水。可以听见吗?听见点点头。”
孙菀红着脸,被酒精烧得明亮的大眼扑闪了一下,委委屈屈地低声说:“听到了。”
卓临城心里动了一下,揉了揉她的头顶,转身去了厨房。
他前脚刚走进厨房,孙菀就快步冲进了卫生间,重重地将卫生间门落了反锁,在里面干呕起来。
卓临城蹙了眉,从冰箱里拿出蜂蜜,兑上温水,端着走到卫生间门口问道:“孙菀,还好吗?”
“走开,别管我。”里面传来她有些不耐烦的声音。
听到她抵触他,他反倒放下心来,将蜂蜜水放在客厅里的茶几上,回楼上的主卧洗澡。
他一向是个爱干净的人,浑身汗湿的感觉对他来说很要命。他将淋浴开关拧到最大,仰面站在花洒下,温水顺着他修长的脖颈蜿蜒而下,流过他紧绷的身体,他单手覆上双眼,略做停留后滑上头顶,久久发着呆。
直到四肢百骸里的疲惫与燥热都被冲刷干净,他才拿过一条浴袍系上。
刚一下楼,他就看见已经洗完澡的孙菀顶着一头湿发趴在沙发上。她身上胡乱穿着一件他的浴袍,像是已沉沉睡去,连遥控器掉在沙发下都没有察觉。
他怕她闷着,上前将她翻转过来,她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翻个身,继续保持着趴着睡的姿势,一张脸自是深深地陷入沙发里去了。
他无奈地摇摇头,去浴室拿来吹风机,再大力将她从沙发里抱起来,将她固定在扶手处的三角范围里。
被扰了清梦的孙菀不乐意地挣扎着,湿漉漉的微卷长发贴在她的脸和长颈上。
卓临城伸手拨开那些湿发,打开吹风机,抿唇帮她吹起头发来。她似乎嫌那吹风机吵,蹙着眉挥了挥手。见抗议无效后,本就极不痛快的她发出极难受的呻吟。
卓临城只得腾出右手,取过茶几上那杯蜂蜜水,伸出左手二指钳开她的嘴,往里缓缓地灌。一口蜂蜜水灌了下去,孙菀猛地呛了一下,连声咳嗽了几下,终于没了瞌睡,慢慢睁开迷迷瞪瞪的眼睛朝卓临城看去。
那眼神先是空洞的、迷茫的,渐渐又多了一些冰冷的审视,最后仿佛又变成了一种偏执的诘问。她直愣愣看着他,不知怎的,双眼里的所有情绪又化为忧悒脆弱,一滴眼泪无声地从里面滚落了下来。
卓临城无视她的目光,依然极耐心地帮她吹着一绺绺头发,她的头发生得浓密,很容易打结,只能极缓极轻地用手指贴着她的头皮往发梢梳理。
孙菀看了他半天,含糊不清地嚷道:“卓临城,你就是个小三儿。人人得而诛之的小三儿!”
冷不丁被来了这么一句,卓临城有些郁闷,摇摇头,勾起嘴角,顺着她的话柔声说:“好,我是小三,人人得而诛之的那种。别动了行吗?头发都打结了。”
听他这样说,她像是得了理,一边挣一边吸着鼻子说:“我要跟你离婚!”
卓临城被迫关了吹风机,双手将她抱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肩头安抚,“好,我跟你离婚。”
孙菀在他怀里哭得直抽气,好半天又憋出一句,“明天就离!”
卓临城将下颌抵在她头顶,合上眼睛,轻轻抚着她半干的长发,半哄半骗地说:“好,明天就离。”
闻言,孙菀悠悠出了一口气,好像胸中块垒尽消。她迷迷蒙蒙地将脸贴在他胸口,呜呜地低声啜泣着,渐渐平静了下去。
良久,估摸着她已经睡着,他才松开她,见她耷拉着脑袋,伸手托起她尖瘦的下巴,低头朝她脸上看去。
她的脸很小,额头光洁饱满,尖瘦的下巴衬得她很是稚弱。此刻,她苍白的脸上透着酒气蒸蔚出的潮红,嫣粉的唇微微启着,再不见素日里的拒人千里之态。
他喉头微微一动,俯身朝她唇上吻去。见她没有任何反应,唇舌更加得寸进尺地往里探去。她的口腔里有薄荷的清香,以及微微的酒气,柔软的唇舌上还残存着蜂蜜的甘甜,他贪恋地辗转吸吮着。一只手不自禁地滑进她宽松的浴袍领口,沿着她的脊柱,一路缓缓向下,最终停在滑腻的腰窝上,轻轻在那诱人的弯折处抚摸着。
他的动作非常小心,像是害怕惊醒她,更像是害怕惊醒自己身体里汹涌的欲望。
半梦半醒的孙菀软软地贴在他身上,双手攀住他的脖子,十指没入他湿漉漉的头发里,发出意味不明的轻哼。他停下动作,吮着她的唇,直勾勾地盯着她看。没有开空调的客厅里热得发闷,一滴说不清是水是汗的液体自他额上滑落。她下意识地反含住他的唇舌,生涩笨拙地回吻着,好像要将这柔软的异物吸进口中,咽进腹里。
他本能地绷紧身体,脑子嗡嗡直响,一颗心狂乱地跳着。他紧紧贴着她温软的身体,不想再去顾及自己的理智,滚烫的唇落在她的下颌上、脖子上,他将头埋在她的锁骨上细细啃咬着,一手移去她的胸前。她有些吃痛,蹙眉轻轻叫了声:“疼……萧寻,好疼。”
卓临城倒吸了口冷气,松开她,将头扭去一旁,像是生生挨了一记耳光。
孙菀醒来时,头重脚轻得几乎起不来床。她放任自己深陷在大床里,闭着眼睛回忆昨晚那个混乱悠长的梦。
她不想承认却不能不承认她又梦到了萧寻,他们坐在一架飞机的客舱里,相对无言,那架只载着他们两人的飞机最终将他们放在不同的目的地。她站在梦境里的西安古城墙上,遥望着那架飞机白鸟般驶进云层,飞往遥远的美国。
她在一片巨大的怅惘中醒来,不无黯然地想,原来就算在梦里,他们还是对彼此无话可说。一念转过,她又堕入另一个梦境里,依然身处在已经没有萧寻的空城长安,漫无目的地走进了一座宫殿,却见一条大蛇朝她游来,就在那条蛇将她逼入死角的瞬间,高昂起的蛇首忽然化作了卓临城的样子。
她没有被那条蛇惊醒,反倒是被卓临城的蓦然出现吓得跌出梦外。
此时躺在晌午的日光里,她身上那点从梦里带出来的凉意还是那么清晰持久,消散不去。
她不想陷在这冗长的不安里,从床上蹦了下来,赤着脚懒洋洋往门外走去。
路过饭厅时,她瞥见饭桌上放着三碗菜,也没往心里去,直到牙刷塞进嘴里,才意识到不对,她含着牙刷返回饭厅一看,只见桌子上用保鲜膜封着一荤一素一汤,居中的那个大碗里装着一海碗莹碧的海米豆角。
她心念微微一动,抬头朝楼上看去,片刻后,木然收回眼神,返身回洗漱台继续刷牙。
孙菀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立场不坚定的人,大学时跟风看过几本言情小说,里面的女主角如果讨厌一个男人,无论那男人待她们是春风化雨还是热火朝天,她们都绝不会承那男人的情。和那些女人一比,孙菀觉得自己是俗品。她抗拒得了卓临城送的宝马,却抗拒不了他给的小恩小惠,比如今天的海米豆角。她本应有骨气地将它们倒进马桶冲走的,可是临了,又心疼地想豆角何其无辜。
她在吃那些豆角的时候,内心很悲观。正如有人所说的那样,有时候,爱不过是小恩小惠,很多以为可以坚守自己、独善其身的人,最后还是不免被这些小恩小惠打动,对一个并不爱的男人缴械。
吃完午餐,她打开MSN,找到厉娅的头像,几番犹豫,敲了一行字发过去:
我打算和卓临城离婚。
这些年来,如果不是卓临城的一味强求,她和他不会结下这样一段冷火青烟的姻缘。
她是个被生活打磨得很现实的人,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从不艳羡童话里的灰姑娘,谁敢保证嫁给王子的灰姑娘是幸福的?谁敢保证在嫁给王子前,灰姑娘爱的不是隔壁那个会换灯泡、会做回锅肉的张小三?
当初抱着一生折磨他的心嫁给他,不料今时今日,真正觉得被折磨的人反倒是她。这样的婚姻,不过是雪堆长街:看似浑然一体,密不可分,其实日出一到,便会将那粉妆玉砌的假象化为满地尴尬的泥淖。与其等到那样丑陋的局面,不如让她手起刀落,留彼此一个体面。
孙菀没有指望厉娅会在美国时间凌晨一点在线,怔怔望着厉娅的头像发着呆,头像图还是五年前自己给她拍的生活照。
这五年来,厉娅有过那么多漂亮的照片:第一次演电影配角的剧照,第一本写真集的照片,第一次广告代言的大海报,在美国的诸多精彩照片……哪一张都比这张更加耀眼,更加有代表性,但是她偏偏选了这一张,一用就是五年。
孙菀望着她的照片,有些恍然,眼前白亮的世界因追忆生出了波动的縠纹。这五年里,她们在彼此的生命里渗透得太过紧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从未假设过如果没有对方,人生将会怎样。
但是此刻,孙菀却在做着无谓的假想,如果她从未认识过厉娅,她会怎样?她可能永远都不会遇见卓临城,更不可能坐在这里,以卓太太的身份矫情地思考什么“如果”。
厉娅于孙菀而言,就像是一片汹涌的海,总是以一种无可抗拒的势头将孙菀席卷到狂暴的涛头浪尖,将她的生活搅得波澜壮阔,跌宕起伏,最后在退出她生活之际,将她推送到一个原本永远无法抵达的彼岸……
第三章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孙菀和厉娅的交情始于七年前那只十块钱的棉布文胸。真正结缘,却是在大学以后。
孙菀与厉娅以并列第一的分数考入A大。她二人不在一个系,论理说自当从此山水不相逢,不料那年A大改革,对大一新生住宿采取跨学院、跨专业“混搭”安排,首次把不同专业,但是在学习上有契合度、互补性的学生安排进同一间宿舍,以便于新生接触不同专业的同学,扩大交际圈。因为这一安排,新闻系的孙菀竟和心理学系的厉娅分在了同一个宿舍。
大学报到后,孙菀在宿舍门口见到了久违的厉娅。厉娅见了她,先是一愣,眉目中眼波微微一转,朝她露出一个风情万种的微笑。
厉娅的身后,一个微胖,看上去很粗糙愚钝的胖男孩在给她收拾床铺。孙菀高中时听说厉娅有个死忠的富二代男友,不但鞍前马后任她差遣,更是包揽了她的一应开销。此番见这光景,那个胖男孩应该就是传说中厉娅的男友。
除了厉娅以外,孙菀其他两个室友都来自江西,一个叫马蕊,另一个叫江明珠。等到满屋子的人都折腾消停了,孙菀才磨磨蹭蹭地爬去仅剩下的上铺,收拾起来。
大一的第一个晚上,四个女孩互相表现出刻意的礼貌。
大家面上都挂着客气的微笑,私底下却用目光揣测着彼此的背景、性情。很快,马蕊和江明珠就因相似的生活背景结成统一战线,熟稔得恨不得互称姐妹。出于女人的本能,她们一致把妖妖娇娇、从入夜开始就跟不同人煲暧昧电话粥的厉娅打为异类。同时,她们觉得沉默讷言的孙菀是个很好笼络的主,不约而同地对她献起殷勤来,以期将这四分天下扭转成划江而治、以多凌寡的格局。
她们看不惯厉娅很在情理之中,相较于她们的灰头土脸,总在寝室着一袭华丽暗红睡袍、用真我香水把小窝喷得像丝芙兰专柜的厉娅简直像一颗饱满诱人的智利红樱桃。她们瞧不得厉娅每天敷着昂贵面膜,在寝室听昆曲的矫情样子;瞧不得她有事儿没事儿在寝室翘着兰花指玩茶道的做作姿态;更加瞧不得她在床下塞满各种奢侈高跟鞋,不知道穿哪双的张狂做派。
但是女人由来是种奇怪的动物,越是看不得越忍不住要看,看到最后,她俩索性直接在背后称厉娅为“bitch”。
孙菀是个善于总结的人,她把她们对厉娅的全部非议总结为两句话:一、厉娅真是个连洗面奶都要问男人要的bitch!二、就这样一个bitch,还老在宿舍看英文版的黑格尔。
她们觉得厉娅不但侮辱了全A大的女性,还侮辱了黑格尔。
和马蕊、江明珠不同,孙菀丝毫没有闲心指摘别人。深受过黎美静经济制约的她,比养尊处优的同龄人更加明白什么叫作“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为了早日实现心中那些高远的追求,她顶着一副林妹妹的身板一头扎进钱眼里,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她用高三暑假打工攒下来的钱和第一个月的生活费批发了丝袜、热得快、塑料盆等东西,趁黑在学校外面摆起地摊。由于这些东西迎合了大一新生的需求,很快销售一空,给她带去了可观的利润。
接下来,头脑活络的孙菀又发现了新的商机。那两年很流行吃寿司,孙菀上网自学了各种寿司的做法,每天都拿小电饭锅偷偷煮一锅米饭,在寝室做成寿司,于第二天早上寄卖在学校外的早餐摊子上。除此之外,她还兼职做了移动的校园代理,每天奔波于各种电话业务。
三个月的劳苦给她换来了四台二手电脑。
电脑到货后,孙菀结结实实地请三位室友吃了一顿大餐,请她们准许她在宿舍开一个小网吧,并再三保证,一定会在熄灯前一个小时停止营业。她拿出的回报是,在没有客人的情况下,她们三个可以随意用她的电脑。
在孙菀上大学的年代,电脑还是个奢侈品。对马蕊她们来说,能免费捞到随时上网的机会,牺牲一点安静是相当划算的,于是,孙菀的小网吧就在5号楼里秘密地开了起来。
然而,年龄相仿的四个女孩,对网络的利用方式却大相径庭。钱串子孙菀主要是用网络学炒股,马蕊和江明珠热衷于网络聊天和劲舞团,厉娅则注册了一个征婚、交友的网站,在上面大肆发着自己的美照,引得那个网站的男人如过江之鲫般拜倒在她的倾城容貌下。
于是乎,她每周的约会猛然多了起来,宿舍的电话被各种找她的男人打成了热线。
有天,厉娅前脚刚一阵香风地卷出去,江明珠后脚就跑去走廊上盯梢。
几分钟后,江明珠一脸愤愤地回来,“上了辆大奔!迟早是个被包的,二奶相!”
马蕊立刻阴阳怪气地接腔道:“什么叫把男人玩弄于股掌啊?这就是!你看她在外面这么花,她那个男朋友还那么死心塌地,恨不得把心挖给她。还有她那个C大的干哥哥,明明知道她有男朋友,还一脸此情不渝状!这对干兄妹没事儿就在大家眼皮子底下卿卿我我,就这样了,她那个富二代金主居然也不吃醋,笑呵呵地跟在后面伺候着!这叫什么事啊?”
寝室里的人都知道,厉娅身边有两个男孩子,一个是她的矮富丑男友莫昆,一个是她的高穷帅干哥哥季枫。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诡异关系,却被厉娅处理得滴水不漏。
正在写一张兼职简历的孙菀被吵得不行,看了她们好几眼,最后还是咬了咬唇,隐忍地装没听见。
孙菀本以为接下来四年都要在她们对厉娅不懈的攻讦中度过了,然而一个多月后,忽然发现寝室里的风向变了!马蕊和江明珠非但不再排斥厉娅,反倒变成了她的忠实跟班,只要厉娅在寝室,总是围着她谈笑风生,要是厉娅哪天晚上不回寝室,就会一脸怅然若失状,仿佛失去了生活重心。
孙菀有点拎不清状况,也因此对厉娅生出了前所未有的好奇,她到底有什么魅力,不但把身边的男人收拾得服服帖帖,连两个厌她至极的人也能被她收入麾下?
于是,孙菀开始不动声色地研究起厉娅来。
她不否认厉娅是个大美女,但是平心而论,厉娅的容貌不是没有缺陷:她的眼距过宽,眼睛长而柔媚,如果不认真化眼妆,就会给人一种睁不开眼睛迷离无神的感觉。加上她的鼻尖长得极瘦尖,更衬得那张脸妖媚如狐。顶着这样一张脸,她却将清纯装得惟妙惟肖。可以说,她这张脸就是通往任何男人心里的通行证。
在对付女人上,厉娅则很擅长用小恩小惠。但凡她在外有饭局,当晚回来后必会给室友带回消夜,有时候是一盒糕点,有时候是打包好的肯德基全家桶,有时候是一些话梅干果。这些小恩小惠虽然算不得什么,但她长年累月地坚持带,慢慢地总还是打动了马蕊她们的心。女人虽然都会嫉妒漂亮的同性,但潜意识里又对那些过分耀眼的美女有一种奴性。如果这个美女舍得表现出平易近人的一面,周围的同性很容易感激涕零。
同时,厉娅又是个妙趣横生的八卦女王。她熟知学校里大小领导、导师的癖好与绯闻。她的脑子里还有一个A大历届名人的资料库,无论谈及什么话题,她都信手拈来,如数家珍,且还能说得妙语连珠。试问哪个女人不爱听八卦?谁又拒绝得了一个江湖百晓生?
在赢得同性们的心后,厉娅就会使出一招杀手锏——无声无息地同化身边人。她似乎总有无限的热情帮周围的人改造形象,一旦得空,不是忙着帮马蕊修眉、做面膜,就是向江明珠传授穿衣经。她有无数在孙菀看来很歪的理论,什么“女人不坏男人不爱”、“不会化妆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不聪明的女人不会得到男人的真心”云云。马蕊和江明珠慢慢地就被她洗脑了去,在穿衣打扮上、说话处事上极力朝她靠拢,最后发展到将她封为精神教母,恨不得顶礼膜拜。
看透了厉娅的手段后,孙菀将她打为危险分子,时刻提醒自己要远离这个女人。然而,无论她怎么抗拒,厉娅还是将“魔爪”伸向了她。
十二月中的某天晚上,刚自习回来的孙菀一进宿舍大门,就见江明珠顶着本书,踮着脚贴墙站着。
一旁,穿着猩红睡裙的厉娅一边吃橘子一边说:“这样最减肥了,而且还练仪态。你听我的,这样坚持一个月,身材肯定比我还好。”
见孙菀进来,厉娅巧笑倩兮地伸手将橘子递给她,努了努嘴,示意她吃。
孙菀摇头笑了笑,转身去阳台洗漱。脸上的洗面奶刚涂开,厉娅就推门而入,站在她背后说:“亲爱的,你这样洗脸太粗糙了,会长皱纹的。看看你的脸,都快干成沙漠了,一会儿我给你做个保湿面膜吧。”
孙菀抿着唇,淡淡说:“不用了,我习惯了。”
说罢,她索性避开她,闪身进了卫生间。
等她磨磨蹭蹭地从卫生间出来,以为厉娅的注意力已经不在她身上了,不料前脚刚踏进寝室,就见厉娅将一罐面膜递到她面前,带着曼妙的笑,眸色深深地说:“这款睡眠面膜是我家小昆昆从香港带来的,特别补水,拿着用吧。”
孙菀不堪其扰,冷着脸,耐着性子说:“多谢你的好意,我不习惯用化妆品。”
说完,她快速爬到上铺,拿过手机,找到厉娅的名字,发了一条短信过去:
我没兴趣减肥,没时间听八卦,不习惯吃消夜,更加不喜欢被人摆布。所以,请尊重我的个性,不要勉强我也喜欢你。
熄灯后,孙菀接到厉娅的回复:
亲爱的,你发错短信了吧?
因情商旗鼓相当,孙菀和厉娅的关系一直斗而不破。
然而,她俩终于还是因为一件小事撕破了脸皮,发生了一次针锋相对的“热战”。
那年圣诞,孙菀一个人自习到图书馆闭馆。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孙菀被校园里零星的霓虹灯光、花火、不夜的热闹气氛感染。她双眼明亮地看着过往的戴着圣诞帽的情侣们,因孤独寒冷而对他们生出歆羡。
她刚走到宿舍楼背面,忽然听见不远处的转角里传来一阵暧昧的轻呻。正自出神的孙菀吓了一跳,下意识循声看去,身后,一道车灯光凑巧地随着她的目光扫了过去,孙菀吸了一口冷气,愣住了:角落里,厉娅正和她的那个干哥哥深情拥吻着,他们贴得很紧密,厉娅紧紧闭着眼睛,脸上浮着一片酡红。
孙菀抽身欲逃,厉娅感觉到了什么,睁开了眼睛。当她发现孙菀正看着他们,她极难堪地推开面前的人,目光闪躲地看着孙菀。
两人目光相对,孙菀反倒冷静了下来,鄙夷地盯着厉娅,像是看见了什么极肮脏不堪的东西。
孙菀没有直接回寝室,而是绕去学校人工湖边,吹了很久的冷风。
尽管她知道自己并没有立场对厉娅的行为妄置褒贬,但她的道德感让她没办法漠视这样丑陋的事情。
孙菀回寝室时,她们三个都已经回了寝室,坐在桌子前嗑着瓜子。
厉娅见孙菀进来,笑着招呼道:“奶油西瓜子,我记得是某人的最爱,赶紧过来。”
难为她装得好像刚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孙菀冷冷地瞪了她一眼,没有搭话,返身去了走廊。
走廊的护栏外便是大半个校园的夜景。外面正飘着雪花。
厉娅也跟着出来了,她讪笑,“好美的雪啊。”
孙菀照例只是看着外面。
“孙菀,你犯不着这样对我!”厉娅莫名地发怒了。
孙菀扭头瞥了她一眼,“我是犯不着,你更犯不着和我说什么。”
“可是你脸上写着‘厉娅是淫妇’!我看到你的脸就不舒服!”
厉娅有些喝多了,语气里带着醉意。一夜的狂欢,她脸上的妆残了,但依然年轻美好,就像是一朵掉进阴沟里的白玉兰花,洗一洗照旧还能洁白无瑕。
“那是你自己心虚。”孙菀一点也不客气。
“你知道什么!季枫才是我恋爱了三年的男朋友!”
厉娅下巴微微抽搐着,充满怨念的眼神让孙菀悚然一惊。
“我和季枫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们高一就在一起了。可谁叫他太穷?莫昆追了我三年,我高中三年的学费全是他给的。但我没办法对他忠诚,我不爱他,他长得太难看了。”
走廊里一片阒寂,偶尔隐隐传来女孩子的笑声。
厉娅直勾勾地盯着孙菀,“我知道你一直都瞧不起我,看我不顺眼,可是我真的很喜欢你。在一定程度上,你我很像,都比别人更加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为什么你就不能像蕊蕊她们那样正视我,接纳我呢?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成为朋友呢?”
孙菀冷冷望着她的眼睛说:“厉娅,你得不到一切。”
说罢,她转身就往宿舍走。身后忽然传来厉娅讥诮的声音,“要是跟你说,我现在还是处女,你信不信?”
孙菀的脚步顿住了,片刻,头也不回地说:“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我是经常和莫昆睡在一起,可是他从来都没动过我。我说我怕疼,觉得那事情恶心,不愿意,他就没勉强我,自己忍着。”
孙菀没有挪步。虽然不懂得这对一个成年的男人来说意味着怎样的压抑,但她还是觉得莫昆挺了不起的。她回过头,定定看着她,喃喃地说:“厉娅,这世界没有谁真的比谁蠢,你这样糟蹋别人的真心,很有意思吗?”
厉娅表情一滞,眼底一丝忧悒倏地滑过,快得让孙菀以为自己是眼花了。
“和你说个故事吧。”厉娅双手一撑,坐上了栏杆,“有个女孩,她小时候家境特别好,爸爸是当官的,妈妈有自己的服装店。女孩不但长得漂亮,而且学习很好,是所有人眼里的天之骄子。可是,等那个小女孩上了初中,一切就都变了。她爸爸在外面养了情妇,还踹掉了老婆,娶了那个情妇。也许是报应吧,自从娶了情妇后,那男人就开始倒霉,仕途不顺不说,还得了绝症。那情妇肯定不会再跟他,卷了他的钱跑了。”
厉娅苦笑了一下,故作轻松地晃着小腿,“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傻到冒泡的女人,比如那男人的原配,听说他得了绝症,钱又被卷跑了,居然回头去照顾他。先是卖房子,后是卖掉了服装店,就为了帮那男人续一条残命。没了服装店,那女人就去摆地摊,白天在市场里卖水果,晚上就上热闹的地方倒腾衣服。她以前多漂亮啊,身材苗条、皮肤细白,是机关大院里的一枝花,可是不过两三年,就粗糙得像你在菜市场看到的任何一个卖菜大妈!”
说到这里,厉娅的声音哽了一下。
孙菀一开始就知道厉娅是在说自己的故事,她说得虽平淡,但是孙菀还是很敏感地抓住了她言语底下的沉痛。
“太傻了!要是我,不落井下石也得放鞭炮庆祝。”厉娅冷笑着说,语气里却有些自哀。
孙菀神色复杂地看着厉娅。
良久,厉娅才轻轻地说:“孙菀,我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我要给我妈买SK-Ⅱ,让她美美地改嫁,要给那臭男人换肾……我要很多很多东西,但是我不能像你那样生活。我毕生的理想就是出现在大银幕上,让人们看到我的美、我的艺术天赋。美和艺术是需要精致生活滋养的……你明白吗?”
她说话的样子很像在演舞台剧,情绪饱满而富有张力,很容易让人感同身受。孙菀承认自己被她打动了。她对她的价值观无法苟同,却也并不打算站在什么道德高度上去评判她。黎美静经常同她说的一句话叫作:猫有猫道,狗有狗道。孙菀不喜欢黎美静,独赞同她这句话。
“孙菀,与其说我们很像,不如说,你和我妈很像。每次看见你忙着赚钱摆地摊,我都会想起我妈。你可不可以试着相信,我对你没有恶意,我是真的真的想对你好一点。”
孙菀想了半天,不置可否地哦了一声。
所谓不破不立,那个晚上后,孙菀和厉娅势成水火的关系开始有所缓解。孙菀是个善于对别人的遭遇感同身受的人,虽然厉娅左右逢源是很可耻,但她的人生也有自己的特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也有自己走路的方式,她没有立场因价值观不合就敌视厉娅。
几次集体活动接触下来,孙菀渐渐对厉娅有所改观。厉娅此人虽功利又做作,却从无伤人之心;她虽比较强势,但委实是个古道热肠的人;她虽看似懒散,却又目光长远,步步为营。
有天,孙菀好奇地问她,既然想做大明星,为什么不去考中戏、北电,反而去学临床心理学。
厉娅神秘一笑,她自认表演天赋超过一般演员,之所以学习心理学,就是想以后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角色的内心,知道怎样更深刻地诠释角色。她的目标可不是当花瓶,而是纽约大学的表演系,以及好莱坞的星光大道。
日后,等孙菀看到80后女星娜塔莉?波特曼在最当红时急流勇退,去哈佛大学心理学系进修,然后凭心理惊悚片《黑天鹅》勇夺奥斯卡影后时,不禁更加钦服厉娅的高瞻远瞩。
她二人正式结下深刻友情源于大一寒假。
那年寒假,孙菀和黎美静总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吵到大年初一晚上,孙菀终于忍不住摔门而出。
走在空荡荡的北京街头,孙菀忽然倍觉孤单,特别想找个人说说话。她掏出手机,把通讯录看了一遍,鬼使神差地拨通了厉娅的电话。因为放假前,她隐约听说厉娅一个人住在外面。
厉娅听她幽幽抱怨完,只说了一句话:“赶紧打车到我家来,有饺子吃,有沙发睡!”
孙菀居然也就去了,一去就是十几天。那十几天里,两人没事儿就去压马路、找美食、逛庙会,渐渐无话不说起来。
与厉娅成为闺蜜之后,孙菀经常有意无意地流露出对厉娅脚踩两条船的介怀,每逢这时,厉娅都只是云淡风轻地说,上帝给了女人两只脚,除了用来走路,就是用来劈腿的。气得孙菀恨不得当场和她断交。
然而这世间有条颠扑不破的真理——脚踩两条船的人最终都会掉进水里,哪怕那个人是滴水不漏的厉娅。
莫昆终究还是撞见了她与季枫热吻的情景,盛怒之下和季枫打了一架,之后还甩了厉娅一个耳光。厉娅万没有想到,一向把她奉若女神的莫昆居然敢打她,于是平静地提出了分手。而厉娅也寒心于季枫竟缩在一旁,完全不敢上前帮她,好像他们的感情真的是见不得光的偷欢。
厉娅很潇洒地对孙菀她们说:“也好,两个一起甩,下次我去钓个真正的高富帅,就什么都有了!”走出那段三角恋后,厉娅将全部精力都投进高富帅资源的挖掘中。
四月的一天,厉娅神神秘秘地拿着一本小册子在孙菀面前一晃。
孙菀问是什么,她小声说是通过特殊渠道弄来名校“二代”名册。孙菀拿来一看,小册子做得还很专业,每个“二代”照片旁都有详尽的资料,家里是干什么的,身价保守估计有多少,开什么车,喜好什么,经常出没的地方有哪些。
没到一个礼拜,厉娅就春风满面地对孙菀说,她和册子上排名前三的某只“金龟”接上头了。
“赵瀚啊!居然被我钓上了!他爹当年是靠卖治皮肤病的软膏发家的,现在年年上福布斯,神话里的神话!”厉娅说得两眼放光,“他就是一绝对的金龟,这回我得下血本钓上他。”
孙菀正在搓衣服,头也不抬地说:“是个女人都能在一个礼拜里勾搭得上的男人,我觉得不怎么靠谱。”
厉娅睨了她一眼,“什么叫是个女人?你会不会说话?”
孙菀没有接茬,将搓好的衣服丢在脸盆里。
厉娅拿涂着鲜红蔻丹的食指戳了戳她,“别洗衣服了,晚上陪我去参加一个party吧,衣服我给你准备好了。”
孙菀恹恹地说:“不去。”
“不去你一定会后悔!开party的地方在万乘,超牛的一家私人会所,里面的会员全是名校在读的二代们,金字塔尖尖上那一小撮精英男,你不想去见识见识?”见孙菀还是不为所动,她有些急了,撒娇说:“跟你说实话吧,我和赵瀚还没熟到可以单独约会见面的地步,所以他才选了一个朋友办生日派对的契机,叫我去万乘玩。说真心话,让我一个人和他去那种地方,我有些发怵。他那个人阴阳怪气的……老孙啊,你就陪陪我嘛!”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孙菀没了推拒的余地,擦干净手,“衣服呢?”
厉娅放下心来,将她推进宿舍,找了自己的一条中长礼服给她。孙菀正欲拿衣服去换,却被厉娅按坐在椅子上,“仔细一看,你是一点打扮都不会,眉都不修一下。”
她从化妆包里拿出一把剃眉刀,飞快地在孙菀眉上修剪起来。片刻后,她望着孙菀的脸怔了一下,孙菀顺着她的眼睛往镜子里看去,不禁也有些愣神,虽然只是眉目间的修整,却有种拨云见月的效果,使她整个人透出焕然一新的清丽。
厉娅拿着剃眉刀,左右端详了她一下说:“老孙,其实你比我漂亮,只是不收拾,看着糙一点、涩一点而已。”
孙菀知道她在拿自己开涮,但没往心里去,抱着那中式礼服去卫生间换了。临镜自照了一会儿,再看看正在描眉的、盛装华服的厉娅,觉得自己惨淡得像一抹青烟。
入夜时分,她二人等到了金龟赵瀚的法拉利。
车门刚一打开,一大捧猩红的玫瑰先持花人一步递到了厉娅面前,继而,一双冰冷如蛇的眼睛从花下抬了起来。
孙菀头一次见这个赵瀚就吓了一跳,无怪厉娅说怕他,这人长着一张粗糙的国字脸,不管怎么笑,一双三角眼里都透着阴鸷。
孙菀有些底气不足,瞟了一眼厉娅,见她眉眼含情,笑意盈盈,两只梨涡甜得醉人,却在眼神里透着点骄矜。她一向都很懂得怎么拿捏分寸,控制关系的进展。
及至上车,孙菀与那捧玫瑰坐在后排,总觉得心神不宁。
耳畔时不时传来厉娅甜糯的低语声,以及赵瀚的大笑声。堵车的间隙,孙菀瞥见赵瀚将右手放在了厉娅光裸的腿上,试探性地往里游走了一下,却被厉娅挡了开去。
孙菀一张脸刷地黑了下来,对赵瀚的厌恶又多了几分。
进了万乘的大门,孙菀暗暗在心里想,单从门脸和内里的气派来说,这个会所倒也当得起“万乘之尊”的名。360度的环形落地长窗将京城夜景尽收眼底,窗外幽蓝的夜幕被璀璨的灯光映得发白,站在其间,犹如置身半空星海。仰头再去看那金碧辉煌的欧式穹顶,又如置身西方的宫廷。至于其他一应奢华设施,不过是这胜景上的锦上添花。
他们来的时间尚早,这偌大的奢华会所里,只寥寥坐着十几人,有的三五成群玩着桌游,有的在玩台球,还有一撮人坐在三壁全是书的中式会客厅里聊天。
赵瀚携着厉娅走到那会客厅里,跟那撮人打了个招呼,环着厉娅在他们附近的沙发上坐下。
孙菀只得在他们对面坐下,怎么看都觉得自己像个冒冒失失的跟班,陷在那沙发里,手不是手,脚不是脚。
很快便有侍者端来了红酒、雪茄,赵瀚接过,揽着厉娅的肩膀,凑近她的耳朵说:“知道我为什么带你们来这里坐着吗?”
厉娅不动声色地远离了他一点,笑望着他说:“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
“带你来开开眼呗!别看这个会客厅不大,最顶级的东西都在里面了。”赵瀚拍了拍沙发扶手,用无比优越的口吻说:“看到对面那四扇紫檀雕木门了吗?是从一个王爷家搬来的,贵啊!看看脚下这地毯,是一小块一小块杂色兽皮拼成的花开富贵,你再看看那边的古代灯、香炉、桌子椅子,架子上的瓶瓶罐罐,不怕告诉你,都是以前皇家的摆件。”
孙菀眼皮一抬,瞄了他一眼,心里冷冷地嗤了一声。这些男人,见惯了眼皮子浅的女人,以为开辆好点的车,带女人吃一次龙虾,就可以为所欲为,一个个忙不迭地用钱砸女人。孙菀倒是在电视上见过摆阔泡妞的,但是像他这样连泡妞都要借花献佛的人,也算是朵奇葩了。
说到天花乱坠处,赵瀚又旁若无人地将手伸进了厉娅的大腿内侧,得寸进尺地轻轻拧了一把。
这一次,非但孙菀,连厉娅都蹙起了眉头。这样俗不可耐、臭不可闻的男人——不愧祖上是卖狗皮膏药的!
厉娅暂时不愿意和他撕破脸,故意站起身避开他的手,貌似天真地问:“这里哪一件东西最贵?”
赵瀚一愣,没想到她会这么问。像他这种出生穷街陋巷,吃包谷面长大,一朝得势,鸡犬升天的暴发户子弟,哪里会分什么好坏东西?厉娅这样问,摆明了是要给他点难堪。他黑了脸,指着一处架子上的翡翠摆件说:“那个翡翠盘子最贵,黄金有价玉无价,那么大一个满翠的盘子,它不贵谁贵?”
这时,一直默不作声地喝着红酒的孙菀放下酒杯,不冷不热地打断他,“我看也不一定。那个一看就是新玉洗出来的满翠,仿的古款,你要喜欢,几万块也能让人洗一个出来。”
她这话一出,整个会客厅顿时静了下来,连附近那几个正在聊天的年轻人都朝她这边看了过来。
孙菀起身走到那个翡翠盘子前,有心杀他威风,目光炯炯地说:“还有,作为一个略微见过点世面的人,我想说这不是个装菜的盘子,这是个翠桃式洗,是古代人用来洗笔的。”
赵瀚被她抢白了一顿,一张脸黑得快滴出毒血来,眼睛狠戾地盯着她看。
一旁的厉娅偷笑了一下,朝孙菀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年少气盛的孙菀乘胜追击,指着架子上的一幅画说:“要说最贵的,我看既轮不到什么兽皮地毯,也轮不到什么紫檀木门,而是这幅宋徽宗的真迹,如果我没记错,这是前年天价拍出去的,没想到居然在这里。”
说完,孙菀不禁在心里感谢天上的孙大成,若非他当年的悉心教养,她未必能有今天的扬眉吐气。
闻言,附近那几个年轻人纷纷议论了起来,有两个走到那个翠桃式洗前把玩,其中一个翻来覆去看了几遍,转头朝沙发上一个居主位的年轻男子说:“我说卓少,你这儿怎么还摆假货啊?”
这时,一个漫不经心的清缓男声传来,“刚学玩翡翠那年买的,以为捡了宝,送去专家那里一看,专家送了我一句话‘粗制滥造,假得不能再假’。生平第一次被骗,当然要摆在这里,引以为戒。”
说完,他略略侧过头,斜了孙菀一眼,自言自语似的呢喃道:“这个小妹妹倒挺有眼力。”
孙菀回头朝他看去,惊鸿一瞥的一个照面,看见这人长着一张不动声色的冷峻容颜。
他话音刚落,几个年轻男人都笑了起来。
那笑声犹如打在赵瀚脸上,他一口喝净杯子里的红酒,闷闷地坐在沙发上。
厉娅因对他还有最后一丝希望,见他这样,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挨着他坐下,小声安抚。
她越安抚,赵瀚的火气反倒越大,胸口的起伏越见剧烈。他恼羞成怒地转过身,一把扳起厉娅的脸,狠狠朝她唇上咬去,一边咬一边将她从沙发上挟起来,往外面拖。
厉娅吓得连连惊叫,一边挣一边压着声音喊:“你干什么?放开我!”
赵瀚想借侮辱她来洗清自己所受的侮辱,骂骂咧咧道:“干什么,你不知道?你TM装什么纯?”
孙菀眼明手快地端起茶几上的红酒朝赵瀚泼去,厉声说:“先生,这是公共场合,请你放尊重些!”
孙菀虽然长得柔弱,一旦发起怒来,却自有一股慑人的凛然正气,竟顿时将赵瀚震慑住了。
赵瀚红着眼盯着孙菀那双黑白分明的冷眸,缓缓松开厉娅,继而抬手重重抹去脸上的红酒。他活动了一下下颌,忽然笑了起来。他鄙视地看了看厉娅,又看了看孙菀,“装什么装啊?女人我见多了,肯跟男人出来玩,不就是想卖个好价钱吗?”
他财大气粗地在沙发上坐下,掏出钱夹丢在茶几上,“说吧,要多少钱才肯让爷上,价钱随你们报!”
厉娅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再泼他一脸红酒。她纵横情场这么多年,虽然知道那些男人私底下都是这样的龌龊心思,但明面上,谁不把她当公主捧着、宠着,散尽千金博她一笑?
如今受到这样的侮辱,她仿佛外衣被扒,羞愤得红了眼圈。
赵瀚得意地跷着二郎腿,吊儿郎当地说:“你以为自己多漂亮?爷我玩明星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不过看你像个雏儿,耐着性子逗你玩玩而已。别演戏了,赶紧报价!六位数、七位数,随你喊!我就不信,全中国还有我上不了的妞!”
一串眼泪倏地从厉娅眼中滚落,她掩住嘴,哭着往外跑去。
孙菀刚迈开步子欲追,像想到什么,停下脚步,回头看住赵瀚,无比轻蔑地说:“也只有上辈子做过卫生巾的男人才有自信说这样的话!算你赢了!”
说着,她头也不回地朝厉娅追去。
会客厅里,看了一场精彩大戏的男人们忍了又忍,终于爆出一阵放肆的大笑。
厉娅是一路哭回寝室的。孙菀不知怎么安慰她,一路默然相陪,不时给她递上纸巾。
回到寝室,厉娅匆匆洗了个脸,倒头便缩进被子里。直到次日午后,她才红肿着两只眼睛起床。刚起床,回过神来的她就发现自己昨天走得太匆忙,竟然把包包落在了万乘的会客厅里。她急忙让孙菀拨她的手机,手机是通的,却无人接听。她连打了几遍,见还是无人接听,只得暂时作罢。
被赵瀚重重打击了一番后,厉娅整个人都委顿了下去。她逃课缩在宿舍,无心梳妆,更加无心和别的男人约会。宅了几天后,魂不守舍的厉娅请了个长假,匆匆飞去云南丽江旅游散心。
厉娅走后,孙菀的世界顿时安静了不少。
这天周六,孙菀独自在教室为一本女性杂志做头条策划,主题叫“缘分的天空”,驾轻就熟的孙菀只花一个下午就把几个故事和相关资料准备好了,不料却卡在了一句导读语上。
她在这个阴霾欲雨的午后绞尽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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