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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丛林故事》是吉卜林最脍炙人口、引入入胜的短篇小说集。由于这部书,吉卜林成了从儿童到成人不同层次的读者所喜爱的作家。在《丛林故事》中,吉卜林在一种原始的神奇想象力的鼓舞下,创造了一个富于幻想色彩的动物世界。
打开《丛林故事》,阅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动物故事的同时,首先你能获得很多动物知识,关于蟒蛇蜕皮,关于山体滑坡、泥石流爆发之前动物的预感,关于浮在水面伪装成一截枯木的鳄鱼……你还能通过不同动物的眼睛欣赏到美丽的丛林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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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丛林故事》是吉卜林所著的一部儿童文学作品。
《丛林故事》讲述:蹒跚学步的小婴孩莫格里被老虎谢尔汗追猎,父母逃散,他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西奥尼狼群中的一员。莫格里渐渐长大,成为丛林中一个高大健壮、勇武聪慧的少年。他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卢等。他们在莫格里周围形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在从未经历过的又热又冷的“春季长跑”中,他的人性一点点恢复,何去何从?莫格里的归宿在哪里?最终人的本性与自然的野性调和,莫格里既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员,又依然是动物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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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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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实用知识
莫格里的兄弟们
卡阿捕猎
国王的象叉
恐惧是怎么来的
老虎!老虎!
丛林吞噬村庄
红毛野狗
春季长跑
在丛林里
闪耀着温情与智慧的丛林
童年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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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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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格里的兄弟们 蝙蝠蒙释放了黑夜, 于是鸢鹰朗恩把它带了回来——
牛群都被关进了牛棚和茅屋, 因为我们要恣意放纵直到黎明。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刻, 尖牙利爪巨钳一齐进攻。
哦,听那呼唤声——祝大家狩猎成功, 遵守丛林法律的全体生物! ——《丛林夜歌》
这是西奥尼山里一个非常暖和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天,醒来已经七点钟了。他搔了搔痒,打了个哈欠,把爪子一只接一只舒展开来,好赶掉爪子尖上的睡意。狼妈妈还躺在那儿,她那灰色的大鼻子埋在她的四只滚来滚去唧唧尖叫的狼崽子身上。
月亮的光辉倾泻进了他们一家居住的山洞。“噢呜!”狼爸爸说,“又该去打猎了。”他正要纵身跳下山去,一个长着蓬松的大尾巴的小个子身影遮住了洞口,用乞怜的声音说道:“祝您走好运,狼大王,愿您高贵的孩子们走好运,长一副结实的白牙,好让他们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世界上还有挨饿的。”
他是那只豺——专门舔吃残羹剩饭的塔巴克。印度的狼都看不起塔巴克,因为他到处耍奸计,搬弄是非,在村里的垃圾堆上找破布和烂皮子吃。但是他们也怕他。因为塔巴克比起丛林里任何一个生物来,都更容易犯疯病,他一犯病,就忘了他过去曾经那么害怕别人,他会在森林里横冲直撞,遇见谁就咬谁。
就连老虎遇上小个子塔巴克犯疯病的时候,也连忙逃开躲起来,因为野兽们觉得最丢脸的事儿,就是犯疯病。我们管这种病叫“狂犬病”,可是动物们管它叫“狄沃尼”——也就是“疯病”,遇上了便赶紧逃开。
“好吧,进来瞧吧,”狼爸爸板着脸说,“可是这儿什么吃的也没有。”
“在一头狼看来,的确是没有什么可吃的,”塔巴克说,“但是对于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一根干骨头就是一顿盛宴了。我们这伙豺民,还有什么好挑剔的?”他一溜烟儿钻进洞的深处,在那里找到一块上面带点肉的公鹿骨头,便坐下来美滋滋地啃起了残骨。
“多谢这顿美餐,”他舔着嘴唇说,“您家的高贵孩子们长得多漂亮呀,他们的眼睛多大呀!而且,这么年轻,就出落得这么英俊!说真的,说真的,我早该知道,大王家的孩子,打小时候起就像男子汉。”
其实,塔巴克完全明白,当面恭维别人的孩子是最犯忌讳的事。他看见狼爸爸和狼妈妈一副不自在的样儿,心里可得意啦。
塔巴克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为他干的坏事而高兴,接着他又不怀好意地说:“大头领谢尔汗把狩猎场挪了个地方。从下个月起他就要在这附近的山里打猎了。这是他告诉我的。”
谢尔汗就是住在二十英里外韦根加河畔的那只老虎。
“他没有那个权力!”狼爸爸气呼呼地开了口,
“按照‘丛林法律’,他不预先通知是没有权力改换场地的。他会惊动方圆十英里之内的所有猎物的。可是我……我最近一个人还得猎取双份的吃食呢。”
“他的母亲管他叫‘瘸腿’,不是没有缘故的, ”狼妈妈从容不迫地说道,“他打生下来就瘸了一条腿。所以他一向都只猎杀耕牛。
现在韦根加河一带村子里的老百姓都被他惹得冒火了,他又到这儿来惹我们这里的村民冒火。他倒好,等他走得远远的,村民们准会到丛林里来搜捕他,还会点火烧着茅草,害得我们和我们的孩子无处藏身,只好离开这儿。哼,我们真得感谢谢尔汗!”
“要我向他转达你们的感激吗?”塔巴克说道。
“滚出去!”狼爸爸怒喝道,“滚去和你的主子一块儿打猎吧!这一晚你干的坏事已经够多了。”
“我就走,”塔巴克不慌不忙地说,“你们可以听见,谢尔汗这会儿正在下面林子里走动。其实我用不着给你们捎信来。”
狼爸爸侧耳细听,他听见下面通往一条小河的河谷里有只气冲冲的老虎在发出单调粗鲁的哼哼声。这只老虎什么也没有逮着,而且,哪怕全丛林都知道这一点,他也不在乎。
“傻瓜!”狼爸爸说,“刚开始干活就那么吵吵嚷嚷的!难道他以为我们这儿的公鹿都像他那些养得肥肥的韦根加小公牛一样蠢吗?”
“嘘!他今晚捕猎的不是小公牛,也不是公鹿,
”狼妈妈说,“他捕猎的是人。”哼哼声变成了低沉震颤的呜呜声,仿佛来自四面八方。这种吼声常常会把露宿的樵夫和吉卜赛人吓得晕头转向,有时候会使他们自己跑进老虎嘴里。
“人!”狼爸爸龇着满口大白牙说,“嘿!难道池塘里的甲壳虫和青蛙还不够他吃的,他非要吃人不可——而且还要在我们这块地盘上?”
“丛林法律”的每条规定都是有一定原因的。“
丛林法律”禁止任何一头野兽吃人,除非他是在教他的孩子如何捕杀猎物,即使那样,他也必须在自己这个兽群或是部落的捕猎场地以外的地方去捕猎。这条规定的真实原因在于:杀了人就意味着迟早会招来骑着大象、带着枪支的白人,和几百个手持铜锣、火箭和火把的棕褐色皮肤的人。那时住在丛林里的兽类全部得遭殃。而兽类自己对这条规定是这样解释的:因为人是生物中最软弱和最缺乏自卫能力的,所以去碰他是不公正的。他们还说——说得一点也不假——吃人的野兽的毛皮会长癞痢,他们的牙齿会脱落。
呜呜声愈来愈响,后来变成了老虎扑食时一声洪亮的吼叫: “噢呜!”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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