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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耗时三年,黄亚生、陈志武、茅于轼、文贯中、秋风、陆铭等领衔的专业评论团队,围绕“中国模式与城市化”的议题,从各个方面加以深刻评论,带给认真思考中国未来命运的人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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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真实的中国》是由国内外顶级的经济学家团队围绕“中国模式与城市化”这一议题从各个角度展开充分的讨论而汇成的著作。《真实的中国》所汇集的作者团队每个都在其自己的研究领域里影响巨大,以各自的角度坦陈自己的观点,充分讨论“中国模式是不是存在?如果有所谓中国模式,指的又是什么?这种模式真的是特殊独到的么?未来中国真正的挑战又在什么地方?最后,到底如何应对这种挑战,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然后将中国的城市化这一热点话题放在对“中国模式”的争议这个背景中加以理解。《真实的中国》聚焦“中国如何城市化”这一主题。解决以下四个问题:首先,到底是应该继续走大城市之路,还是所谓就地城镇化?其次,必须理清当下城市化的事实。再次,应该破除障碍,让农民进城。最后,也要关注城市病问题。城市化过程中三个绕不开去的问题也是讨论的关键点:一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二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三是城市化过程中农地用途变更以及拆迁补偿问题。《真实的中国》最后提供的是一些城市化的具体经验和设想,这些地方实践能为中国未来的城市化提供借鉴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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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黄亚生:麻省理工学院(MIT)斯隆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实验室”和“印度实验室”创始人。在国内出版有《改革时期的外国直接投资》和《中国模式有多独特?》。其代表作《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被评为2008年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年度书籍。
李华芳:美利坚大学研究生、《财经》杂志特约学术编辑、【读品】创始人。出版有《读品2006》、《读品2007》,并任多家媒体的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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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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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中国的市场转型只是起步
前言 城乡中国
第一部分 “中国模式”有多独特?
“中国模式”有多独特
谨防模式论陷阱
经济奇迹多有瑕疵
拨开经济数据迷雾
中国增长模式缺陷
理解中国经济的逻辑
宏观政策中长期挑战
重启改革带动结构调整
中国结构转型进入加快期
第二部分 中国如何城市化
中国如何城市化
政府主导城市化恶化了城乡收入差
回归大城市
对症中国“城市病”
发展特大镇?吸纳农民工
用“县辖市”矫正城市化弊端
分享城市化红利
城市化三辩
城市化要突破制度性障碍
挥别城镇化数字繁荣
如何深度城市化
城市化下一步:要素自由流动
城市扩张刺激就业与收入
让农民有自由选择权
从“农民的终结”到“村落的终结”
从土地城市化转向人的城市化
改善公共治理 保障人民权益
谨防城市化“造贫”
中国特色的城市化
第三部分 户籍、劳动力与土地
自由迁徙的经济价值
歧视性公共服务有待调整
以迁移自由促规模适度
放开户籍促消费
户籍三问
应对潜在增长放缓
低劳动力成本优势不值得坚守
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刘易斯拐点”真的来了?
廉价劳动力时代终结?
迟来的加薪
中国就业转型的特征与启示
赢得技术和教育赛跑
避免技术与教育“龟兔赛跑”
农房抵押与农地制度创新
土地自由流转,农民才能致富
城市化与保障农业权益非两难
工业化城镇化加速下的“三农”问题
土地制度的改革是躲不过去的
改革土地制度,破解“三农”问题
第四部分 城市化的地方实践
中欧城镇化合作图景
城市化的“偶然性”
需要自发的城市化
土地换户籍是否可行?
让土地收益分配更公平一点
土地换户籍:妥协中变革
给农民以选择权
成都户籍改革背后的土地问题
城市化向“东”还是向“西”
城市密度的意义
城乡统筹的逻辑
城市化可走深圳道路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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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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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有自由选择权
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 茅于轼
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是一个大问题,在新中国建立前就已经存在了。不过,当时无论城里人到农村打工或当地主,还是农民进城打工、居住,都有一定的自由度。但后来城乡户口限制把农民变成“二等公民”,这个政策非常糟糕。
这种糟糕政策的进一步延续,认为农业应该为工业化提供积累,导致农村长期补贴城市,农民财富增长的速度追不上城里人,最终扩大了城乡差距。
把农民限制在农村,是无法大幅增加农民收入的,而且也很难突破城乡二元结构。
从长远看,不能靠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因为就算农业再增产,一亩地一年的产出也不过1 000~2
000元,而在城里打工,一个月就能挣一两千元。
因此,提高农民收入,不能把农民留在农村,这不仅仅是提高农业效率的问题。
中国的“三农”问题从根本上讲还是一个收入问题,农民收入的增加不在农业,而是农民从事的第二、第三产业。发达国家的农民只占其总人口数的5%以下,它们的农业很发达,农民吃穿不成问题。一个人的收入增加后,他不会再增加吃方面的消费,而会把钱用在住宅、娱乐等方面。
所以,解决农业问题还是要靠非农。只有让农民流动起来,进到城里,富裕起来,最终变为城市人,才能真正解决农民的问题。
也就是说,解决农民的问题需要依靠城市化的发展,为农民多提供一条出路,使愿意进城的农民能进城,并且安居乐业。
进出城市要自由
从根本上讲,要让农民有自由选择权。他们愿意进城,就可以进城;不愿意进城,就可以留在农村。这并不是强制农民做什么,而是给他们增加一个选择,本来不允许做的事情,现在可以做了。多增加一个选择肯定是好事情,如果农民认为增加的选择不好,就可以不选择。
在出台更多的政策之前,首先我们必须要了解政策的目标。
目前各地进行的城乡一体化改革,包括成都的城乡一体化试验,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完全自愿。
中国过去有很多好心办坏事的经历,政府认为好的事情,老百姓不一定这么认为。而政府又要强制这么做,就容易把事情搞砸。
当年搞农业合作化便是如此。农民不愿搞合作化,但政府认为合作化对农民有好处,规模经济能提高效率,于是就强制农民合作化。
为什么农民不愿搞合作化?
效率可能提高了,但分配问题没解决,多做贡献的人不能得到更多的分配,所以农民不愿意。农民不愿意,政府就强制,一直从高级社最后搞到人民公社。农民变相罢工,全国人民挨了许多年的饿。
农村改革后,这个问题没有了。1978年包产到户,农民积极性提高,粮食问题很快就解决了。为什么?因为农民有了自由选择权。
市场为什么要自由,是同样的道理。每个人都会选一个最有效的办法去整合各种关系和资源,这种组合一定是对社会有好处的。
尽管重庆2011年的政策表明农民可以自由选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有强迫农民转户的措施。例如,农村孩子上重庆的大学,来的时候户口是农村的,必须转成城市户口,不然就不能申请奖学金等。这是很不公平的,也违反了自由选择的原则。
重庆以土地换城市公共服务的设想,虽然比完全僵化好一些,但里面的问题也很多,我们不能重蹈好心办坏事的覆辙。
农地产权应私有化
除了重庆,成都也于2011年针对城乡统筹出台了一个办法,就是取消城乡差别,把自由选择的障碍拿掉。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增加选择权,城里人可以选择到农村去,农村人也可以选择到城里来,没有什么城乡区别。
这是一个可行的办法。
但成都的做法还有一个疑问,就是钱从哪儿来?成都一些新建的农民住房都有车库,这固然很好,但是,这个办法是不是适用于每个城市或地区?
如何处理土地、农地,是农民进城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土地问题比较复杂,主要体现在土地用途这一点。例如,究竟是什么用地,是城市用地,还是工业用地等,政府的权力特别大,由它说了算,而不是由市场来配置。
为什么我比较赞成现在农村的耕地私有化?我们的耕地非常紧张,要把它用好。但现在全国各地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土地配置不合理,造成浪费。这就需要调整用途,具体的问题需要灵活调整。
成都的改革叫要素的自由流动,不只是土地,还包括资本和人员都能流动。所谓的流动就是有自由选择、自由搭配的机会,从而提高效率。
所以,土地的使用一定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交换,有价格。没有选择的障碍,效率才能提高。
这就需要土地能被定价,土地质量不一样,价格就不一样。有了价格,农民就可以得到补偿,如果坏地变好地就再花点儿钱。
政府此前的补贴妨碍了市场,起到了负面作用。现在的做法不是妨碍市场,而是撬动市场,通过政府很少的钱撬动市场的大钱,而且政府退出,不是直接进入市场。
此前我们投入支持农业的资金中,有很多钱花得很冤,产生了负面作用。这其中也不乏产生正面效果的政策,比如取消农业税就很好,不但没有破坏市场,还能有效刺激市场。
需要谨记的一个道理是,市场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资本和劳动力没有障碍地流动,是提高效率的最好办法。如果能在实际执行中不走样,这就是一条很好的路子。
可能有人担心,农地可以转让后,会出现土地兼并以及大资本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从效率的角度看,兼并是好事。我们总讲农业要集约化,所谓集约化就是要有规模。集约化,兼并土地搞大农庄,提高了效率,但又产生了一个公平问题。一些人把土地卖了,就没有土地所带来的收入来源。所以,我们不能只顾一头不顾另一头。
从长远看,把阻碍提高效率的政策取消,该兼并就兼并,该分散就分散,它会自己找到一种合适的解决办法。但收入问题如何解决?这就要靠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的另外一条路,就是政府、社会团体去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如此一来,两头就都能兼顾到了。
另一个办法是靠中介组织。农民可以不直接跟大企业打交道,而是通过中介来进行土地的交换。如此可以避免大企业欺骗农民,因为与农民相比,中介更清楚土地的价格。
万全的办法是不存在的,房地产组织、合作社、政府可能都会欺骗农民。不过,中介组织受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约束,而且如果公司之间相互竞争,相对会好些。
政府有义务提供住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政府的责任主要是要搞清楚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
GDP是企业的事,不是政府的事。政府应该彻底摆脱对经济的干预,让市场进行自我调节。尤其是政府不能以赚钱为目标,不能公司化。
政府的首要责任是主持正义,制造一个正义的环境就可以了。对于社会上的穷人,政府和民间组织都可以起到帮助作用。
发达国家大部分的税收都用到了社会保障方面,民间的各种帮扶组织都很发达。
而我国目前的状况是社会保障不健全,政府不但不把税收多用在社会保障方面,还从中赚钱。
体现在城市化上,社会保障最大的问题就是住房问题。很多人没意识到住房是人权的一部分,这个权利是必须要具有的。
那么,住房由谁来提供呢?要由政府提供。政府有义务给百姓提供房子住,但没有义务帮百姓买房子,满足你对住房的占有欲,当然也没有义务保证你能住好的房子。
住房的不公平,是人类社会不公平的集中表现,永远存在。
从奴隶社会到现在,不管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不管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住房问题都很难解决。
政府只能保证你有一个起码条件的住房,而这个“起码条件”是什么条件,要看国家的经济实力。
农民进城没有地方住,或者住宿条件极差,要想消除这种城乡二元结构,政府应该在住房方面多下功夫。当然,有很多方案,比如建廉租房、给进城农民发补贴等。
农民自己找房住,开发商会开发一批适合他们的住房。农民花钱去住,开发商挣钱,政府给一定补贴,这是最好的方式,由市场来解决资源配置的问题。
这就涉及一个人们普遍关心的形成城市贫民窟的问题。
贫民窟的出现是低收入人群选择的结果,在外人看来这并不好,但他们认为这样挺好。这是低收入人群的自由选择,因为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选择这个。
有没有减少贫民窟的办法?有,发住房补贴。政府向低收入人群发放一些钱,让他们自己去找合适的房租下来。拿2011年的北京来讲,如果一个月政府补贴1
000元,自己再补贴三五百元,就可以租一个有厨房和卫生间的住处了。
贫民窟问题要慢慢解决,北京现在的规定是15个人以上住一间房是不合法的,但这只是人数的标准,还有采暖、厕所、厨房等标准。
要想避免贫民窟的产生,我们就要给低收入群体一个比贫民窟更好的选择,并且让他们能选择得起。
只有自由选择,才会有最好的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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