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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金斯利原著的《水孩子(少年版全彩本)》是著名作家查尔斯·金斯利创作的几部儿童文学作品中最著名的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童话。金斯利怀着对世人的宽厚仁爱,用贴近儿童的语言,讲述了一个美妙的故事。他擅长风景描写,而且非常了解大海和水里的世界,故事不但充满想象力,还蕴含着丰富的知识。他了解孩子,对孩子们充满了爱,因此他笔下的故事让孩子们读来感到亲切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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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金斯利原著的《水孩子(少年版全彩本)》寄托了作者对所有孩子的期望:爱清洁,行善事,勇敢正直,健康成长,成为博闻广识、心胸开阔的人。《水孩子(少年版全彩本)》中虽然不乏劝诫、讽喻,但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将道理融入故事之中,文笔优美,读来轻松幽默。一百多年过去了,这个故事还是深深吸引着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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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查尔斯·金斯利(1819~1875年)。英国作家。他出生于英国德文郡一个牧师家庭,毕业于剑桥大学。1859年任维多利亚女王的牧师,1860年至1869年任剑桥大学近代史教授,1873年任威斯敏斯特大学教士。金斯利的作品大多表达了他的宗教和政治观点,他的小说在维多利亚时代被广泛阅读。对英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
金斯利生性敏感,工作勤奋,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作品常针砭时弊,笔力雄健。他最为畅销的作品是以希腊神话为原型创作的《希腊英雄传》和儿童读物《水孩子》。《水孩子》讲述了一个扫烟囱的小男孩在追逃中变成水中精灵的故事,这本书的问世对英国废止使用未成年人清扫烟囱产生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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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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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结尾
附录:
《水孩子》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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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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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汤姆是个扫烟囱的男孩。在这个北方大城市里,有很多的烟囱要扫,所以呢,汤姆每天都要干很多活,而汤姆的师傅兼老板格林姆斯每天都能赚很多钱。
汤姆从没上过学,目不识丁。他的脸永远是脏兮兮、黑乎乎的,因为住的地方没有水,他从不洗脸。
汤姆的日子是在哭哭笑笑中度过的,他开心的时候就笑,不开心的时候就哭。
爬屋顶时,他的膝盖和胳膊肘经常磕破皮;扫烟囱时,他经常会被煤灰迷了眼睛;干活的时候,他的肚子老是咕咕叫,因为他从来没有吃饱过;还有,老板每天都揍他,揍的程度完全看老板的心情,心情好的时候,老板就给汤姆一脚,心情坏的时候,就给汤姆一拳。总之,让汤姆哭鼻子的事情太多了。
当然,汤姆也有很多笑的时候。比如,和小伙伴们玩起掷铜钱、跳木桩,或者向飞奔而过的马腿上扔石子,汤姆都会觉得很好玩。尤其是向马腿扔石子,看到马儿惊慌失措,骑手暴跳如雷,躲在墙后的汤姆便会咯咯乐个不停。
对汤姆来说,日子就是这样,不好不坏,一切都很寻常;虽说常常不开心,但也可以顺利挨下去。
擦破皮、饿肚子、挨老板打,这些事儿就像老天要下雨、落雪、打雷一样,硬一硬头皮也就挺过去了,过后他照样欢欢喜喜。
这一切都因为他心中有着期盼,相信好日子总是要来的:他将长大成人,变成一个扫烟囱的好手,手下有三两个小学徒,只要高兴就可以将他们打得团团转,像他的老板对待他那样。不扫烟囱的日子,他就坐在酒馆里,像个男子汉那样用大杯喝啤酒,抽长烟斗,打纸牌。还有,他要养一只灰色耳朵的白哈巴狗,出门的时候,就把小狗装在自己的大衣口袋里,神气活现地到处晃荡。
有一天,汤姆看到远处有一匹马飞驰而来,马背上是个衣着光鲜、神气十足的小马夫。
汤姆一低头,躲到墙后面,拣起一块石子,偷偷地瞄准,预备好好招呼那匹马的腿。
用石头扔马腿是当地对待陌生人的一种风俗,因为他们既好客又幽默。
对汤姆来说,这是个百玩不厌的游戏,是件送上门来的乐子,他可不想错过。
可是,那个小马夫是个机灵鬼,一眼就瞧见了鬼鬼祟祟的汤姆,便远远地勒住马,大声招呼他。
原来,他是来找扫烟囱的格林姆斯先生的。格林姆斯先生就是汤姆的师傅,也是他的老板。
这下,汤姆不敢放肆了。因为如果砸了生意,他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况且,他是个能干的学徒,对主顾可一向都客客气气的。
于是,他悄悄地把石子扔到墙后,乖乖地跑过来。小马夫三言两语就说明了来意。
他让格林姆斯先生明天早上到约翰·哈特霍夫爵爷府上去,爵爷府上扫烟囱的人给关进监牢里去了,家里的烟囱急需清扫。
交待完他就上马走了。
汤姆有点失望,他很想问问,那个扫烟囱的人为什么给关进了监牢。汤姆自己也曾被关进监牢一两次,所以对这种事总是很好奇。
不过,汤姆心底里并不想多搭理那个马夫。那小马夫绑着黄色的绑腿,穿着褐色的裤子和黄色的短外褂,打了一条雪白的领带,一根漂亮的别针插在上面,脸上干净红润——汤姆厌恶这种派头。
依他看来,傲慢无理的家伙全都是这个样子,衣服漂亮,趾高气扬;其实呢,这些衣服不过是有钱人让他干活时穿的。
有什么好神气的?汤姆看了看自己肮脏无比的外套,想再次捡起石子。
但马夫已经跑远了,他只好悻悻作罢。
老板听说有生意上门,一高兴就踹了一脚,把汤姆踢翻在地。老板喜欢这样表达自己的快乐。
汤姆只好哭丧着脸自己爬起来,躲到一边。
那天晚上,老板乐呵呵的,喝了比平常多得多的啤酒,为的是第二天能早点起床。
他对汤姆说,早上醒来时头痛得越厉害,就越会想跑到外面去呼吸新鲜空气。
第二天早上四点钟,天还没亮,老板果真就起来了,然后把汤姆拖出被窝,顺便给了他一拳,警告他今天要格外安分一点,因为这次是到一家大户人家去,如果能让主顾满意,以后好处多着呢。
其实汤姆并不需要用拳头来提醒。他本来就和老板想的一样,他会尽量规规矩矩的,因为他对哈特霍夫府充满敬畏。
在他眼里,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哈特霍夫府了,而那个叫哈特霍夫或是约翰的爵爷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人。汤姆决不会忘记,自己两次被关进监牢,都拜约翰爵爷所赐。
哈特霍夫府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地方。那是一个巨大的庄园,里面有山林,有河流,甚至有很多鹿在树林里自由地奔跑。
汤姆不喜欢那些鹿,因为他听说它们都是喜欢吃小孩子的妖怪。
庄园周围是好几英里宽的禁猎区,不过格林姆斯先生和一些青年矿工有时候会偷偷溜进去,捕捉山鸡等野味。一条水面宽阔、水流湍急的河从庄园前流过,河里盛产美味的鲑鱼。那些鲑鱼总是让格林姆斯垂涎欲滴。
约翰爵爷是个了不起的老头儿,在整个城里都称得上是个有权有势的大人物。每个星期,他总会把一两个人关进监牢。
连格林姆斯先生都十分尊敬他,因为爵爷的家产数也数不清。
不但如此,爵爷足有两百磅重,膀大腰圆,如果打架的话,没准连格林姆斯先生也不是他的对手,尽管很少有人打架能胜过格林姆斯先生。
每当见到约翰爵爷骑马经过的时候,格林姆斯先生总要停下脚步,手扶帽沿,恭恭敬敬地向他敬礼。
夏日的凌晨四点钟是个很奇妙的时刻,对于早醒的人来说,这也许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里甚至一年四季中最让人舒坦的时刻。
格林姆斯先生骑着驴子走在前面,汤姆带着烟囱刷子跟在后面。
街道上静悄悄的,半明不暗的晨光映着灰蒙蒙的屋顶。他们穿过了煤矿工人居住的村子。这时,家家户户都紧闭着门,四周黑黢黢的一片。
然后,他们又经过一个检查站,从这里开始,就不属于城镇了。
他们踏上了乡间的泥土路。一开始,路两旁堆的全是黑煤渣,有墙那样高。附近的煤田里,挖煤机器轰鸣着,一刻不停。
除此之外,什么声音也没有。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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