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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为清政府赈济台湾相关原始文献的史料选编,包含了起居注档案、兵部档案、户部档案、奏折等各种文献形式。本书让读者看到当时灾难频仍的台湾人民面对灾难时是如何在中央政府的赈济与帮助下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使当时的中央政府对台湾的管辖行为变得具体而有血有肉、 有声有色。这同时也说明了当时中央政府对台湾的有效管辖和治理,说明了当时台湾与大陆统一于一个中央政府的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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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祝捷,男,1981 年生,湖北省武汉市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珞珈青年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台湾问题。出版(含主编)著作、教材8 种,在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 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等十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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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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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范式:“策略定位”的研究范式
汽、研究方法:理论建构的方法
四、结构安排
第一章“承认争议”: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问题意识
一、“承认争议”:“一中争议”的自然衍生
一两岸的“一中争议”
二“一中争议”与“承认争议”的衍生
二、“承认争议”的表现形式
一“承认争议”在政治上的表现形式
二“承认争议”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
三“承认争议”在两岸经贸往来上的表现形式
四“承认争议”在国际交往中的表现形式
汽、两岸解决“承认争议”的做法
一“一国两制”理论
二两会事务性商谈机制
三马英九的“主权互不承认、治权互不否认”
第二章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描述
一、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政策面和法制面描述
一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政策面描述
二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法制面描述
二、台湾地区学者对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理论描述
一主权理论的解释
二“分裂国家”the Divided Country理论的解释
=“台湾主体性”理论的解释
汽、大陆学者对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理论描述
一黄嘉树教授和土英津博士的“主权构成研究”
二陈动教授基于占有理论的“一国两区”论
=朱松岭教授基于宣告死亡制度的“中华民国宣告死亡”论
四周叶中教授等基于治理理论的“两岸治理”论
第三章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基本思路
一、两岸有关政治问题的谈判:观点回顾
一大陆方面有关政治谈判议题的主张
二台湾地区有关政治谈判议题的主张
二、认识论基础:“政治对立论”
一“政治对立论”的主要内容
二“政治对立论”的内涵
汽、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政治前提:“九二共识”
一本体论的“九二共识”:“一个中国”的政治原则
二方法论的“九二共识”:“求同存异”的协商精神
四、定位要素:议题化、阶段化和共识化
一两岸政治关系定位中各基本要索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
二方法要索:“议题化”
三路径要索:“阶段化”
四结果要索:“共识化”
第四章“两岸”模式及其与其他定位模式的比较
一、“两岸,,
一两岸动力系统及其对政治关系定位的影响
二两岸:从地理概念向政治概念的转变
三“两岸”作为现阶段政治关系定位模式的口1一行性
二、“两岸”模式的提出及其涵义
一主权概念的产生与主权的国内法化
二两岸“主权争议”的理论根源:主权概念的国际法化
三主权概念的回归:“两岸”“去主权化”的理论推演
四“两岸”作为政治关系定位模式的证成:基于对
“不完全分裂国家”理论的批判
五“两岸”与“一国两制”的关系
三、“两岸”模式的历时性比较
一“两岸”模式与“合法政府对叛乱团体”模式
二“两岸”模式与“中央对地方”模式
三“两岸”模式与“两党”模式
四、“两岸”模式的共时性比较
一“两岸”模式与“两会”模式
二“两岸”模式与“一国两区”模式
三“两岸”模式与“主权一治权”模式
五、“两岸”模式的国际性比较
一“两岸”模式与欧洲一体化
二“两岸”模式与“分裂国家”
三“两岸”模式与西方国家中央政府处理地方分离
主义做法的比较研究
第五章两岸政治关系定位与台湾地区参加国际活动的关系
一、从“外交靡战”到“外交休兵”:台湾地区参加国际
空问中的两岸攻防
一“汉贼不两立”时期的两岸攻防
二“总体外交”时期的两岸攻防
三“务实外交”时期的两岸攻防
四“后务实外交”时期的两岸攻防
五“外交休兵”与“攻防”范式的修正
二、台湾地区在国际空问的存在方式
一作为“国家”的存在方式
二符合国际组织规则的存在方式
三保持“实质关系”的存在方式
四司法的存在方式
五民间团体的存在方式
汽、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思路在台湾地区参加国际空问问题中的运用
一台湾地区参加国际空间的主要问题
二本体论上的关系:阶段化
三方法论上的关系:议题化
第六章台湾地区参加国际组织的策略及因应
一、不对称博弈与策略定位范式
一不对称博弈和“策略”定位范式的释出
二台湾地区学者所总结的“策略”
二、台湾地区参加国际组织策略的展开—以台湾地区申请
参与WHO WHA活动为例
一主体策略:从“一国”到“两体”
二议题策略:从“权力”到“权利”
三行为策略:从“加人”到“参与”
三、大陆的因应策略
一因应“主体策略”:定型“中华台北”
二因应“权利策略”:开放台湾同胞维护自身利益
的制度空间
三因应“参与策略”:超越参加国际组织的政治目的
第七章“两岸”模式下台湾地区有序参加国际空问的问题
一、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与台湾地区有序参加国际空问问题
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的内涵
二两岸原则:“中华民族认同”的逻辑结果
=功能原则: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的必然要求
四制度原则:法理共识的外在形态
五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与台湾地区有序参加国际空间
二、涉及台湾地区的国际法律文件及其在台湾地区有序参加国际
空问问题中的作用研究
一1945年8月15日之前的涉台国际法律文件
二“旧金山和约”1951年和“中日和平条约”
1952年
=联合国2758号决议1971年
四中国与美国、日本的关系文件
五台湾地区有序参加国际空间的法律逻辑
三、两岸应对共处一个国际组织的问题及其解决:以WTO为例
一两岸在WTO内的攻防
二台湾地区在WTO内的地位及两岸在WTO内的相互关系
=两岸共处一个国际组织的机制构建:WTO的经验与不足
四、台湾地区有序参与国际空间机制的构建
一指导思想:两岸政治关系定位思路的运用
二模式选择:国际法允许下的参加与制度性协商
三制度设计:与两会事务性商谈机制的衔接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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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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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承认争议”: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问题意识
知晓问题何在,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树立正确的问题意识,对于解决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两岸政治关系定位和台湾地区参加国际活动的问题何在,因而构成解决这一两岸间最为棘手问题的必要前提一种常见的分析框架,认为两岸政治关系定位和台湾地区参加国际活动问题,是两岸因“主权”和“国家”的争议而产生在政策面上,一些政治人物也围绕“主权”和“国家”的问题,提出过解决的路径如台湾地区在历史上曾经提出的“一国两区”、“一国两体”和“一国两府”等马英九在2012年5月20日的讲话中,提出的“主权互不承认、治权互不否认”的论调,本质上也是试图通过“主权”和“治权”的相对分离来解决两岸政治关系定位问题然而,传统的“主权”和“国家”的分析框架,容易坠人“立场定位”的研究范式,因而产生两岸“各说各话”的效果大陆方面至今末对台湾方面提出的上述观点作出正面表态,已经证明了“主权”和“国家”分析框架的局限性因此,如何合理地避免“主权”和“国家”对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阻滞作用,成为解决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首要问题。
观察两岸“主权”和“国家”的分歧,其本质并非在于否认自身的“主权”。
属性和“国家”定位,一丁一而在于是否承认对方的“主权属性”和“国家”定位因此,在“策略定位”的范式之下,解决两岸政治关系定位和台湾地区参加国际空间问题,关键并不在于论证两岸之间在“主权”和“国家”问题上的是非曲直,而是如何解决两岸之间围绕“主权”和“国家”而产生的“承认争议”本章主要对“承认争议”的观点进行了论证,并对两岸在解决“承认争议”上的努力进行介绍。
一、“承认争议”:“一中争议”的自然衍生
各个学科从各自的问题出发,对于“承认争议”口1一以有着不同的理解:从政治学的角度,“承认争议”口1一以被定义为大陆和台湾是否承认对方拥有“主权”和作为“国家”的争议;从法学的角度,“承认争议”口1一以被定义为“大陆和台湾在是否承认对方根本法以及依据该根本法所建立的公权力机关”上的争议产一在国际关系上,“承认争议”又口1一以被定义为大陆和台湾是否承认对方为国际法主体以及是否有权从事只有主权国家才能从事的国际活动的争议,等等从源头上来说,“承认争议”是由两岸之间存在的“一中争议”而产生的口1一以说,“承认争议”是“一中争议”的自然衍生。
一两岸的“一中争议”
“一中争议”是两岸“承认争议”的源头,在讨论“承认争议”之前因而有必
要对于“一中争议”作一描述与分析在根本上,“一中争议”虽然衍生了“承认
争议”,但也并不是两岸分歧的本质胡锦涛同志将两岸关系准确地定性为“政治对立”,即两岸关系的本质“不是中国领土与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z“政治对立”在形式上就体现为两岸对于“一个中国”问题的争议两岸“一中争议”实际上是一个笼统的提法,其本身包括两个完全不同的争议,即“谁是中国”的争议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争议,前者的落脚点是“中”,而后者的落脚点是“一”
1、“谁是中国”的争议
“谁是中国”争议的本质是两岸对于不同意识形态和政权的认同差异所谓“认同”,是指主体对自己身份、角色、地位和关系的一种定位,是主体对自己属于哪一种群体的基本认知两岸之间的认同异常复杂:作为认同主体的两岸民众,对自己处于哪一个群体的认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同场景中呈现出不同状态两岸认同的非稳定性决定了认同的层次性考察两岸关系的历史与现实,两岸认同主要发生在意识形态、政权、国家和民族四个层次,分别体现为意识形态认同、政权认同、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谁是中国”的争议,主要体现在意识形态认同和政权认同上。
意识形态认同,是指对某种特定意识形态以及依据该意识形态所形成的组织体主要是政党的认同台湾问题是国共内战的结果,因而从历史根源上具有附着着意识形态的色彩20世纪40年代后期,国共两党因意识形态分歧爆发内战,中国共产党在内战中获得胜利,建立了国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并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中国国民党及“中华民国政府”退逃台湾,从此据岛自守2000年台湾地区政党轮替之前,在两岸关系的论域内,台湾方面认为“大陆等于中共”、“中华人民共和国等于中共”,大陆方面认为“台湾等于国民党”、“中华民国等于国民党”在此背景下,两党主导了两岸关系近40年的发展,两岸关系的对峙、紧张、缓和以及发展,都与两党有着密切的联系,两党的意识形态,也决定了两岸各自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因此,秉持不同意识形态认同的人群,基于各自所认同的意识形态,对“谁是中国”的问题产生了不同的认知认同社会主义的人群,自然认为1949年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最为典型的表述是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中国”,相应的,“中华民国”被认为是“!日中国”另一方面,认同“三民主义”以及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人群,则认同“中华民国是中国”意识形态认同在意识形态逐渐从两岸淡化的今天,已经不再是两岸认同的主流,但对于两岸关系的影响仍存如马英九曾在2008年5月20日的就职演说中提出“两岸问题的最终解决的关键不在主权争议,而在生活方式与核心价值”,就是重新以意识形态区隔两岸的典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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