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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债法总论

書城自編碼: 2153763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教材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作者: 崔建远
國際書號(ISBN): 9787511854582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10-01
版次: 1
頁數/字數: /374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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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
 ★ 本书为崔建远教授独著之债法总论教科书
內容簡介:
债法在民法乃至众法中居于重要地位,债法总论即为债法基本原理之总述。本书以债的基本理论开篇,一次阐述的履行、债的保全、债的担保、债的转移、债的消灭、不当得利以及无因管理。本书的特色在于,作者贯彻了如下写作理念及方式;以准确、精炼的语言将债法基本原理及基本知识作为常规叙述之部分,清晰地呈现债法总论之体系及内容,同时,以“辨析”、“提示”、“拓展”、“引申”、“论争”、“探讨”等多种素材穿插其中,只在启迪思维、开阔视野,为检索和阅读更深入和专门的作品提供线索,并且更为重要的是,提示理解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所需要的思考路径及方法。本书既适于法学本研学生学习之用,也可为法学理论工作和实务工作者提供有益参考。
目錄
第一章债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债的概念分析
 第二节债的义务群
 第三节债权及其实现
 第四节债的“四性”
 第五节债的发生原因
 第六节债的分类
 第七节债法
 第八节债法上的请求权基础
第二章债的履行
 第一节债的履行概述
 第二节债的履行的原则
 第三节债的履行的规则
 第四节涉及履行的抗辩及抗辩权
 第五节债的履行与权利移转
第三章债的保全
 第一节债的保全概述
 第二节债权人代位权
 第三节债权人撤销权
第四章债的担保
 第一节债的担保概述
 第二节保证
 第三节定金
……
第八章 无因管理
內容試閱
第一章债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债的概念分析
一、债的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是《民法通则》第84条第l款前段关于债的界定。从完善的角度着眼,在债的发生原因方面,该界定忽略了单独行为可以引起债这一事实;在债作为一类民事法律关系方面,将“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作为债区别于物权关系、人格权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难以达到目的。其原因在于,物权关系中,物权是特定的,物权所对应的义务也是特定的,不特定的是义务人。同理,人格权关系中,人格权是特定的,人格权所对应的义务同样是特定的,不特定的是义务人。可见,物权关系、人格权关系都是“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们在这方面难以同债区别开来,但在义务人不特定上却表现出与债的不同。
[拓展]
1.借助归纳法认识债
债,作为民法上的现象,是由单独行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和缔约上的过失等法律事实引起的。其中,单独行为是表意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的意思表示。合同则为当事人各方的合意。这两种法律行为都旨在实践意思自治的理念,它们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和期待。无因管理制度旨在适当界限“禁止干预他人事务”与“奖励互助义行”两项原则,使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之人,在一定要件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无法律根据的财产变动,使受益人向受害人返还该项利益。侵权行为制度旨在填补不法侵害他人权利或法益所生的损害,期能兼顾加害人的行为自由和受害人保护的需要。在缔约上的过失场合,存在过失的当事人就其过失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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