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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聂资鲁等编著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反腐败法制的完善》运用法理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综合学科知识和比较研究、实证研究、文献研究、系统研究等综合研究方法,紧密结合国际反腐败发展的新趋势、中国反腐败法制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基准,以完善我国的反腐败法制为主要目标,认真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内容以及对我国产生的影响,通过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机制的探索和完善、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惩治、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丰富与完善等方面的深入研究,从理论与实践层面深度、系统地探讨和思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反腐败法制完善的关系,对我们如何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完善反腐败法制,努力使《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最大限度地为我国预防与惩治腐败实践服务进行了深度剖析,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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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课题的基本立论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国际社会治理腐败的法律基石,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基准完善我国的反腐败法制,是实现法治中国的重要途径。因而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内容以及对我国产生的影响,以及时做好应对措施,完善反腐败法制,努力使《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最大限度地为我国预防与惩治腐败实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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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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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龚佳禾
第一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第二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影响力交易罪的国内立法研究
第三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私营部门内商业贿赂犯罪之立法完善
第四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域下完善我国《刑法》对共同受贿罪的思考
第五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预防职务犯罪法制的完善
第六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反海外贿赂立法研究
第七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引渡立法的完善
第八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惩治研究
第九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预防“一把手”犯罪机制建设研究
第十章 检察机关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新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研究
第十一章 检察机关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新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研究
第十二章 检察机关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研究
第十三章 检察机关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新青年检察官职业价值观培育机制研究
第十四章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研究
附录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国际反贪研究所简介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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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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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损害政府威信与社会公平,阻碍法治与民主建设,妨碍公平竞争与经济发展,危及国家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反对腐败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紧迫任务。同时,腐败犯罪已不仅仅是一个地区面临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反对腐败,已成为各国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和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课题,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所有反腐败机构肩负的神圣职责。因此,倡导廉政,反对腐败,营造公平正义、清明廉洁、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不仅是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对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有利于各国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也有利于实现各国人民要求政治廉洁的共同期盼。
近年来,国际社会致力于共同惩治和预防腐败,就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达成了重要共识。为加强各国的反腐败行动,提高反腐败成效,促进反腐败的国际合作,2003 年 10 月,第 58 届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反腐败为主题、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是迄今关于治理腐败犯罪最完整、全面,具有广泛性、创新性的国际公约,对腐败的预防、腐败犯罪的界定、反腐败国际合作、非法资产的追缴等问题提供了一整套法律规范,倡导治理腐败的科学理念和策略,形成打击跨国职务犯罪等腐败活动的共同准则,首次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预防和打击腐败犯罪并加强国际合作的预防机制、刑事定罪与执法机制、国际司法合作与执法合作机制、资产返回与追回机制、技术援助与信息交流机制、履约监督机制等机制,把各国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形成的共识用国际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反映了各国反对腐败的共同决心和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强烈意愿,奠定了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坚实法律基础,为全球反腐败事业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指南和行动准则,得到了世界各国的积极响应。
2005 年 10 月,我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作为缔约国,根据“条约必须信守”的原则,我国有义务对条约进行善意履行。而根据我国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则,对这种刑事条约应当通过转化方式予以适用,具体的转化方式就是通过国内立法,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精神。我国传统的反腐败法律和相关规定基本上是根据各部门需要制定的,在执行反腐败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方面考虑涉外因素不多。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生效后,我国在反腐败方面的各种法律规定要与《公约》的规定相一致。研究我国反腐败相关法律法规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否相符、如何衔接,以及如何在中国实施,是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面临的理论热点和实践课题。
基于反腐败发展的上述理论需求,由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国际反贪研究所所长聂资 教授牵头组织湖南大学和全省检察系统理论研究骨干,深入开展调研,慎密研讨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梳理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关的法律问题,积极借鉴域外法治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在艰苦细致的研究基础上,形成了本研究成果———《 与中国反腐败法制的完善》。本书运用法理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综合学科知识和比较研究、实证研究、文献研究、系统研究等综合研究方法,紧密结合国际反腐败发展的新趋势、中国反腐败法制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基准,以完善我国的反腐败法制为主要目标,认真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内容以及对我国产生的影响,通过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机制的探索和完善、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惩治、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丰富与完善等方面的深入研究,从理论与实践层面深度、系统地探讨和思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反腐败法制完善的关系,对我们如何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完善反腐败法制,努力使《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最大限度地为我国预防与惩治腐败实践服务进行了深度剖析,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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