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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国内第一部全面叙述百年来上海监狱往事与现状的专著,运用了大量民国、租界时期的档案和报刊资料,立体式地展现上海近现代监狱的产生、发展及变化,具时代沉淀感和借鉴意义,同时填补了上海监狱史研究领域的空白,具有较强的史料性、学术性和可读性。
全书共分四部分:“狱所春秋”对上海近现代各个监狱的来龙去脉及管理内容等进行具体介绍;“狱海风云”介绍了狱中革命志士仁人的斗争经历,以及发生在狱中的重要史实;“狱中人物”介绍了各时期监狱典狱长的生平及重要事迹;“狱边散墨”对监狱历史上发生的个别事实根据史料进行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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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徐家俊,籍贯苏州,新中国的同龄人。1968年11月大丰上海农场知青务农,1972年10月从警,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提篮桥监狱大队长、政治处副主任,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史志办主任、办公室调研员。三级警监。曾兼任上海市虹口区政协文史委员会委员、中国监狱工作协会监狱史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监狱史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兼副主任,上海监狱学会理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特聘专家等。主持《上海监狱志》《旧监狱寻踪》《上海监狱年鉴》《我所知道的新中国监狱工作》等的编撰;参与《中华民国史大辞典》《上海通志·公安司法卷》《上海市人民政府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史》的编撰;参与上海监狱陈列馆和上海公安博物馆的筹建。著有《提篮桥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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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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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王明迪
狱所春秋
上海监狱史简述
上海滩上的第一座外国监狱
提篮桥监狱:清末民国时期中国第一座现代化监狱
厦门路监狱考略
民国时期的漕河泾监狱
上海法租界巡捕房拘押所和会审公廨监狱
上海第二特区监狱
从普育堂到江苏第二监狱分监
从司法行政部直辖第二监狱到上海北新泾监狱
上海第一特区女监
南车站路看守所
上海监狱第一分监
龙华监狱
大桥监狱
上海农场:一个历史上的大型劳改场所
皖南飞地白茅岭和军天湖
十次迁址看发展——上海少管所60年来的九处所在地
狱海风云
清末上海地区的犯人流放地
登报:公开招聘刽子手
蔡元培探监提篮桥
漕河泾监狱180名犯人大逃亡
1934年由监狱寄出的一封接见信
提篮桥监狱印度看守大罢工
发生在监狱里的凶杀案
侵华日军秘密役使犯人修筑浙江嵊泗军事设施
提篮桥监狱绞刑房里的往事
私改刑期得钱卖放
一份日文版的房屋租借合同
艾青:从监狱里走出的大诗人
杜重远被囚漕河泾监狱的前前后后
李士英在狱中
从死囚牢里走出的女革命家
王葆真申江蒙难记
日本战犯在提篮桥监狱被关押、审判与执行
1949年接管旧提篮桥监狱始末
上海犯人在治淮等水利工程中——访原治淮总队秘书长宁模同志
记载上海监狱发展的三张珍贵照片
有朋自远方来——提篮桥监狱对外开放录
狱史人物
严景耀:提篮桥监狱首位华籍副典狱长
监狱学家王元增生平及著作初考
监狱学家孙雄
漕河泾监狱历任典狱长小传
江苏第二监狱分监部分分监长小传
上海第二特区监狱历任典狱长小传
旧提篮桥监狱历任华籍典狱长小传
解放后上海监狱系统部分领导小传
狱边散墨
对审讯汪伪群奸图片说明的辨正
对《审讯汪伪汉奸笔录》有关汉奸犯史实的补遗和订正
汉奸王荫泰没有被枪决
对一张历史照片的质疑和辨正
有关恽代英被捕及牺牲的史实
也谈汉奸梁鸿志的伏法经过
汉奸张北生的最后下场
汪精卫老婆终身被囚之谜——还原提篮桥监狱中真实陈璧君
对一封所谓“宋庆龄与何香凝联名书信”的辨正
上海农垦工作究竟始起于何时——兼评《上海农垦志》
狱库集萃
上海监狱系统行政建制大事记(1854~2014)
部分领导视察上海监狱简况(1952~2014)
上海监狱系统党政领导名录(1952~2014)
上海监狱历史上的第一(1949年5月~2014年12月)
抗战胜利后提篮桥监狱关押的部分汉奸犯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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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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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天宝十年751年,上海地区设立华亭县县衙设于今松江区城内;南宋设嘉定县;元朝设上海、崇明县;明朝设青浦县;清朝又先后设娄县、宝山、南汇、奉贤、金山、福泉、川沙等县厅。县狱附设于县衙内,行使执行刑罚之职能。
唐、宋、元、明、清诸朝,行政和司法合于一体,府、州、县(厅)衙均设有监狱。监狱大都位于衙署西南部,分为内监、外监和女监。内监关押死刑犯,外监关押徒刑、流刑以下犯人,女监关押女犯。此外,北宋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崇明开始设官煮盐,并被确定为中原地区流放重犯的边远地区,时称“通州海岛”,组织犯人从事煮盐。元朝在两淮淮南、淮北、两浙浙东、浙西等地始置都转运盐使司简称盐运司,组织盐民和犯人在今南汇、奉贤、金山等地煮盐,对犯人严酷管理,单独组团设灶。
1842年8月29日,中英签订《南京条约》,上海被辟为对外通商口岸,次年11月17日开埠。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十月在黄浦江西岸,划出一块土地为英国留居地,后来发展成英租界。不久美国、法国又在上海分别开辟了留居地,后称美租界和法租界。1863年9月21日,英、美两租界合并为英美租界,其后又改称为公共租界,直到1943年7月结束。在这近百年间,上海城区范围内,相继形成公共租界、法租界、华界三套政权机构、司法机关和监狱。
上海开埠后,外国列强侵犯中国的行政管理权和司法权,先后建立巡捕房、警务处,设立领事法庭。1853年,上海县城内小刀会起义后,大批华人涌入租界,形成华洋杂居局面。为此,租界当局于1864年建立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1869年4月20日,英、美、德领事公布《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原理事衙门撤销,成立会审公廨,审理租界内的各种案件。同年,法租界也成立会审公廨。租界内的犯人经会审公廨审判后,分别押入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巡捕房服刑。直到1916年,巡捕房停止收押已决犯。
1870年,英国在华高等法院在厦门路启用上海英国监狱,又称厦门路监狱,关押外国籍犯,这是近代外国列强在上海建立的第一所司法意义上的监狱。1898年4月,公共租界工部局租用厦门路监狱北侧,关押长刑期的华籍犯人,短刑期的华籍犯人仍关押在各巡捕房。由于巡捕房押所人满为患,工部局决定在虹口一带购地建造监狱。1903年5月18日监狱启用,其正式名称为“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警务处监狱”,关押公共租界的犯人。由于监狱位于华德路今长阳路,又临近提篮桥,所以又称华德路监狱或提篮桥西牢、提篮桥监狱,监狱上层管理人员以英国人为主,看守以印度人为主,从20世纪30年代初开始雇用华籍看守。提篮桥监狱启用后,厦门路监狱不再关押华籍犯。20~30年代,提篮桥监狱几经扩建,占地面积达60.4亩,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有监室近4000间,押犯最多达8000多人,堪称“远东第一大监狱”。1935年9月,厦门路监狱撤销,在押的外籍犯移押提篮桥监狱。1942年1月,日本独占公共租界,提篮桥监狱由日本人管理,犯人生活条件很差,病死率极高。
1911年10月8日,法租界在卢家湾建造“法租界会审公廨监狱”。由于监狱位于薛华立路今建国中路和马斯南路今思南路的交叉口上,又称薛华立路监狱或马斯南路监狱,关押法租界内的外籍犯和华籍犯。监狱上层管理人员为法国人,看守以法国、安南越南人为主。
华界,1911年10月上海光复后,成立沪军都督府,仿西方政体成立上海县司法署,署址在原县衙。县监狱改为司法署监狱,以后称上海地方监狱、上海模范监狱等,1919年撤销。1913年3月,上海开设罪犯习艺所6月撤销。同年,在蓬莱路成立上海地方分监1920年改称江苏第二监狱分监,1924年撤销,并入江苏第二监狱。1919年7月,江苏第二监狱启用,由于监狱位于上海西郊漕河泾镇上,所以又称漕河泾监狱。该监初期占地80余亩,后扩建达120余亩,押犯量最高达3000余人。
1927年,上海设立特别市。同年,在北浙江路今浙江北路建立江苏第二监狱分监女监,后来撤销,1939年6月复建。1931年8月,法租界会审公廨监狱由中国人接管,改称上海第二特区监狱。1936年7月,司法行政部直辖第二监狱简称部辖第二监狱在市郊北新泾启用,占地160多亩。次年8月,日本军队进攻上海,部辖第二监狱和江苏第二监狱撤销。不久,这两座监狱均毁于战火。1943年,汪伪政府接收租界,上海第二特区监狱改为上海地方检察署看守所;提篮桥监狱改称“司法行政部直辖上海监狱”。
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上海高等法院派员接收提篮桥监狱。12月,部辖上海监狱第一分监女监在长阳路成立。同年年底起,盟军美军军事法庭借用提篮桥监狱“西人监”(十字楼)关押日本战犯,内有侵华日军驻台湾总督安藤利吉大将、驻香港总督田中久一中将等。1946年1月,盟军美军军事法庭在监狱内开庭,对侵华日军第34军参谋长镝木正隆少将等18名日本战犯进行审判。这是抗战胜利后,中国境内第一次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同年1~9月,先后有47名日本战犯在监狱内受到审判。同年4月,有5名日本战犯在狱中被处绞刑。次年2月法庭撤销。1946年9月起,提篮桥监狱设置室外刑场,汉奸犯梁鸿志、傅式说、苏成德等和由上海军事法庭等判决的14名日本战犯先后在监狱刑场被枪决。1946年8月,国防部江湾战犯监狱成立,1947年1月180多名日本战犯从提篮桥监狱移押江湾战犯监狱。1948年3月,上海高等法院在提篮桥监狱内设立上海特别刑事法庭简称特刑庭,残害革命人士。同年9月,共产党员王孝和在监狱刑场就义。次年2月,江湾战犯监狱和特刑庭撤销。
在1927~1937年,淞沪警备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龙华看守所,关押过数千名中国共产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其中,在此遇害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罗亦农、彭湃,政治局候补委员陈延年、杨殷,中共中央委员赵世炎、陈乔年,中共中央候补委员林育南,中共中央监察委员杨匏安、许白昊,中共中央候补监察委员杨培生,中共中央军委委员颜昌颐等。1939~1945年,汪伪特工总部在极司非尔路76号今万航渡路435号设看守所。此外,国民党当局还在北四川路今四川北路、江湾路、威海卫路今威海路、亚尔培路今陕西南路等处设各类看守所关押残害革命人士。
1949年初,提篮桥监狱关押着50名“政治犯”革命人士,生命危在旦夕,后因中共地下工作者对代理典狱长王慕曾策反成功,他们没有被移押出狱。监狱地下党在“中共上海警察局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武装护监斗争,成功地保护并营救了狱中50名革命人士。
二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次日,上海市军管会政务接管委员会法院接收处接管部辖上海监狱即提篮桥监狱和第一分监女监,对原押狱中的50名革命人士进行慰问,并在29日、31日分别召开“慰问与欢送大会”,欢送他们出狱。6月初,监狱首次收押犯人,并向犯人公开伙食账目,取消原有对少数汉奸犯的优待制度。9月21日,时称上海市人民法院监狱的提篮桥监狱正式成立挂牌。为加强监狱管理,监狱制定《上海市人民法院监狱工作规程》、《监狱看守员、警卫队员工作规则》、《在监人犯遵守事项》。在工作规程中,明确提出“监狱以改造人犯为目的,坚决实施改造教育方针”。在干警中严肃工作纪律,针对旧监狱管理中的陋习,开展反“跑条子”即替犯人带信、带物,索取财物活动,并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者逮捕法办;严禁打骂体罚犯人,打击牢头狱霸,实行文明管理;废除旧监狱的教诲师制度,建立新的训导员制度;把犯人按小组组织起来,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加强犯人思想教育;组织犯人开展扫盲教育。据1950年10月对参加教育的2510名犯人统计,识字50~100的1386人,识字200~300的839人,识字500~600的285人。
1950年5月,在江苏省台北县今大丰市的海涂荒滩上,建立上海市垦区劳动生产管理局简称垦管局,后改称上海农场管理局、上海农场、上海市第一劳改总队作为上海市安置游民、改造犯人的场所。1955年被列为全国大型劳改场所,1964年停止关押犯人。1950~1964年,上海农场共收押改造3万余名犯人。
1951年4月,“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提篮桥监狱收押大批犯人,通过教育,他们写出坦白材料20982份,检举材料57541份,其中重大线索材料1032份,破获一批大案、要案,积极配合了社会上的镇反工作。同年5月,根据上级指示,监狱从法院划归公安建制。6月,成立上海市公安局劳改处,统一领导上海的劳改工作。7月,时称上海市人民法院监狱的提篮桥监狱改名为上海监狱;8月,改名为上海市监狱。1952年7月,南车站路看守所划归劳改处,改称“第一看守所”。1953年6月,思南路看守所划归劳改处,改称“第二看守所”。同年11月5日,在市郊大场设立上海市少年犯管教所简称少管所,使少年犯与成年犯分开关押。同年在提篮桥监狱各生产工场的基础上,采取扩大规模和在监外开辟新的场地等办法,扩展劳动场所。1954年10月,华东公安部看守所划归劳改处,改称“第三看守所”。截至1954年底,上海监狱系统共拥有1座监狱、3所看守所、1所少管所、1个农场,以及印制、被服、针织、机械、工具、板箱、洗染、塑胶等8个工厂和1个建筑营造厂。1955年1月,这些工厂统一编为上海市第一至第九劳动改造管教队简称劳改队。1958年随着上海行政区域的调整扩大,位于南汇的原江苏第十六劳改队、松江的原江苏第十七劳改队和青浦的原江苏第二十四劳改队于次年初划归上海。以后3个看守所又相继划出劳改处。
1957年起,在江苏、江西、福建、安徽及上海先后设立劳动教养单位,由市公安局劳改处兼管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任务,直至1995年划出,单独设立劳动教养管理机关。1960年5月,位于江西铅山收容劳动教养人员的赣东北农场撤销。1958年,原属民政系统位于安徽郎溪、广德的白茅岭农场划归上海监狱系统。1958年在福建将乐、泰宁建立的闽北上海农场,因战备需要于1962年6月迁往安徽宣城,后称军天湖农场。1964年12月,上海市公安局劳改处改称上海市公安局劳改局。1965年6月,第一劳改队的部分设备连同部分干警及犯人搬迁至青海省西宁市,成立上海市西宁劳改支队又名青沪机床厂,1969年12月划归青海省劳改局领导。
为了改造犯人,为了解决监狱的拥挤问题,为了不让犯人坐吃闲饭,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从1950年上半年起,上海先后把大批犯人调往陕西、新疆、青海、黑龙江、内蒙古、安徽、福建等地,从事水利、垦荒、筑路等劳动,至1955年,上海先后向各地调犯近8万人。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简称《劳改条例》颁布实施。根据《劳改条例》的精神,市公安局劳改处改进和完善对犯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组织部分犯人外出参观工厂、农村、学校;对表现突出的犯人予以奖励;对在押犯人进行考核;试行分类教育和区别对待。1954年10月6日,上海监狱系统于解放后首次接待外宾参观截至2000年,上海监狱系统接待了70余个国家(地区)、650批,计5300余人的外国人士参观访问。1955年6月,全国人大代表和上海市人大代表首次视察上海监狱。1956年6月,市公安局劳改处首次召开上海市第一次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大会,向犯人公布其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充分调动犯人的改造积极性。
根据国家主席刘少奇颁布的《特赦令》,上海于1959年9月和12月分别在提篮桥监狱和苏北上海农场召开上海市特赦犯人大会,共特赦1100名在押犯人。其中:反革命犯244人,普通刑事犯856人;女犯161人,少年犯36人;减刑43人,减余刑释放1057人。1962年,根据公安部的布置,提篮桥监狱组织在押的部分原国民党、汪伪、伪满军政人员中的省、将级以上犯人,根据“三亲”亲历、亲闻、亲见的要求,撰写文史资料140多篇。这些资料对中国近现代史的研究发挥了有益作用,有的还公开出版。
三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上海监狱工作遭到严重的干扰破坏,不少干警受批斗,正常的工作秩序被打乱。1967年3月初,位于长阳路147号大院内的劳改局机关、提篮桥监狱、劳改三队和监狱医院4个单位实行军管。次年1月,劳改局各单位全部实行军管1974年1月结束军管。同年8月,少管所被撤销,除60多名少年犯移押军天湖农场外,大部分违法、犯罪少年释放回家1972年9月少管所在松江恢复。在“彻底砸烂公检法”的口号下,上海监狱系统1200多名干警受到批判、审查,其中被迫害致死62人。1970年6月,还有198名干警其中女性32名,以“战高温”的名义被调离监狱系统,下放工厂劳动。在极“左”思潮干扰下,监狱和各劳改队打骂体罚犯人等违反政策的现象一度十分严重,也形成了一些冤假错案。例如,1969年上半年提篮桥监狱军管小组对部分犯人逼供、诱供,炮制“社会民主党”反革命集团假案,涉及180多名犯人,不少犯人被长期禁闭(1974年上半年经复查,否定此案并做好善后工作)。还有的甚至被判处死刑,如北京大学学生林昭(又名彭令昭、许萍,女),1958年错划为右派,1965年5月,被控反革命罪,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入提篮桥监狱服刑。1968年4月29日,被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按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经宣判大会后,押赴刑场立即执行枪决(1980年8月以后平反昭雪)。
1973年7月23日,首批上海民兵小分队以群众专政为由,进驻少管所,参与对违法、犯罪少年的管教工作。第二批于同年8月1日进驻。1974年1月全部撤离。1974年12月,根据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后为江青反革命集团成员)“实行群众专政”的指示,提篮桥监狱把80名男性犯人调押沪东造船厂关押,由该厂民兵组织管理教育,进行“开门改造”。1975年2月和8月,提篮桥监狱又组织90名女犯和100名男犯分别调押上棉十二厂和中华造船厂,由厂民兵组织管理教育,进行“开门改造”。这三家工厂的“管教队”,不经任何法律手续,可以宣布将犯人释放回原单位劳动及定期“探亲”,无视劳改工作法律规范,破坏社会主义法制。1977年初,以上犯人全部收监,进行整顿。
“文化大革命”中,尽管监狱工作受到严重的干扰破坏,但是广大干警坚守工作岗位,在监管改造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犯人改造秩序相对稳定。1973年5月,为贯彻落实毛泽东主席关于“废除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的批示,以提篮桥监狱为试点单位,抽调部分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试点,并向犯人公布。历时50天后,在全局各单位普遍贯彻落实。
1975年9月,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在1962年间受台湾当局派遣、武装窜犯大陆而被捕判刑的46名武装特务包括已刑满留场的8人被宽大释放。1976年2月,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在押的70名因犯反革命罪判刑的国民党县团级以上党政军特人员被全部释放。
在“十年动乱”期间,广大监狱干警在极端困难条件下,绝大多数同志坚守岗位,努力工作,同时客观上也由于各单位实行军管,狱内改造秩序相对稳定,劳改生产持续发展,工业上缴利润逐年递增。
四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上海的监狱工作进入调整转折阶段,进行“揭批查”,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拨乱反正。但当时一些犯人乘调整落实政策之机,错估形势,对抗管教,一度改造秩序不稳定,甚至发生数起哄监闹监等恶性事故,如军天湖农场有相当数量的犯人脱逃。
在公安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上海大力开展劳改场所的整顿。市公安局、劳改局分别派出工作组进驻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组建新的领导班子;充实干警力量,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干警培训,抓好队伍建设,以全面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1982年10月,召开上海市第二次劳改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同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加减刑大会,对一大批认罪服法、踏实改造的犯人给予减刑、假释,对抗拒改造、违法犯罪的犯人依法加刑,及时兑现党的劳改政策。
1983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将劳改、劳教工作移交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决定,上海劳改、劳教工作整建制由上海市公安局划归上海市司法局领导。当年,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简称“严打”的斗争开展后,上海监狱系统根据押犯中的情况变化,一手抓严打严管,一手抓教育感化,及时对犯人进行“严打”斗争教育,严厉惩处了一批在狱内继续进行犯罪的犯人,将牢头狱霸、反改造分子调押新疆、青海改造,狠刹犯人中反改造歪风。犯人脱逃率大幅度下降,改造秩序日趋稳定。1984年,上海监狱系统建立犯人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制度,成立申江文化技术总校,各监所成立分校。在市教育、劳动部门的支持和认可下,纳入正常的管理轨道。同年,上海监狱系统在全国各省份中率先成立上海市犯罪改造研究所。同年4月,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上海市劳改工作警察学校现名上海市司法警官学校正式成立,中专建制,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二年,培养管教干部,于当年9月正式开学。12月,成立上海市犯罪改造学学会后改名为上海市监狱学会,开展群众性的科研活动。创办全国监狱系统定期出版的第一份月刊《上海劳改劳教工作通讯》,后与《劳改理论与实践》合并,更名为《上海警苑》。多年来,上海监狱系统干警撰写出版了《罪犯分管分教论》、《论上海监狱工作》、《上海监狱人权记录》、《人格改造论》等一批在全国监狱系统中颇具影响的论文集和专著。1985年、1986年,上海监狱系统探索分类改造,提高改造犯人质量。1989年7月,司法部在上海召开全国监管改造工作会议,会上介绍了上海的分类改造工作。
针对监狱押犯构成发生的重大变化,为了营造严肃、健康、积极向上的改造环境,20世纪80年代末,上海监狱系统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监区文化”的概念,从更深层次教育改造犯人,使改造工作真正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为了探索“教育人、改造人”的新方法,1992年上海监狱系统明确提出开发犯人智力库,引导、鼓励犯人充分发挥自己的智力和才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上海监狱系统先后有几十项犯人的发明成果获得了国家专利。1993年以后,犯人的创造发明,先后在“星火杯”创造发明竞赛、全国发明展览、上海科学技术博览会、上海市优秀发明等各类活动中获得多项金、银、铜牌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科技、尊重犯人人权和努力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的良好氛围在各监狱逐步形成。
1991年11月,上海监狱系统筹建具有现代设施的实验型的上海市第二监狱,1994年8月更名为上海市青浦监狱,9月启用。199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实施。根据刑罚执行和行政处罚分开的原则,1995年5月,上海市劳改局更名为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同时撤销劳改局劳教处,组建上海市劳教局,隶属上海市司法局。同年5月,各劳改支队、总队,统一更名为监狱。监狱名称大多以监狱所在地地名命名。90年代中期,结合监狱布局调整,新建、扩建了部分监狱。1995年10月,上海市女子监狱在松江泗泾启用,成为上海解放以来第一个独立建制的女子监狱;1997年1月,上海市新收犯监狱在青浦组建启用;1998年12月,上海市宝山监狱在宝山罗南启用;北新泾、周浦、五角场监狱先后扩建,改善监督设施,增加押犯容量。此外,结合土地置换,1995年初在松江泗泾新建校园式的少管所,1996年6月启用。至此,上海监所布局更趋合理。
在外省籍犯人、长刑期犯人关押量上升,杀人、抢劫等暴力型犯人增多,涉毒犯人增加的情况下,上海各监狱严格依法管理,讲求文明、公正执法,加大教育、监督力度,在收押、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等具体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办事。为增加执法透明度,在监所内设立“监狱长信箱”,实行犯人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公示制度,实行狱务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靠社会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协、团中央、团市委等领导以及市人大代表、艺术家、劳动模范等社会各界人士先后到监狱向犯人进行各种形式的教育。首创国内“一帮一”的志愿帮教工作者队伍,采取各种形式搞好对犯人改造的综合治理。在新形势下,少管所对个别少年犯分别实行出所试工、试学;女子监狱还对个别女犯试行半监禁刑罚执行的探索。
1997年,青浦监狱被命名为司法部级和市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999年8月,提篮桥监狱被命名为市级现代化文明监狱;2000年,少管所被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截至2000年底,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下辖10座监狱,1所少管所,分别是提篮桥、五角场、周浦、北新泾、青浦、宝山、白茅岭、军天湖、新收犯、女子监狱和少管所。
1949年6月~2000年12月,上海监狱系统共收押、改造犯人46万余人含未决犯,其中新收43万余人,外地司法机关转入3万余人。未决犯直接释放3万余人,转送外地司法机关处理近3.2万人;转送区、县司法机关处理、改处管制,监外执行等近4万人;调押外地改造16.4万余人;刑满释放17.2万人。
多年来,上海监狱系统以多种形式,吸收充实大批干警,并坚持从严治警。对干警队伍建设实行一系列改革,加强干警的教育管理,建立了培训、激励、监督和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红烛”精神;开展“外塑形象,内强素质”和监狱干警基本素质教育,使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保障了文明、公正执法。监狱系统涌现不少劳动模范、劳模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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