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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无疑世界侦探悬疑小说的不朽经典,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里程碑之作。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于1986年入选法国《读书》杂志推荐的“个人理想藏书”书目。而且,《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名列美国推理小说作家协会选出的***佳百部推理小说榜首。
★ 维多利亚女王、罗斯福、戴高乐、丘吉尔、树上春树等都为他着迷。英国皇家化学学会授予他容易研究员的称号,英国皇室更授予他爵士封号,他就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 此次出版的这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无疑是*经典、*权威、*全面、*值得收藏的侦探故事集!英文原版翻译,精装译注!再现原汁原味的名著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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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多年来《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风靡全世界,被译成57种文字,畅销1亿册,并被翻拍成众多版本的电影、电视剧。领略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和勇敢,在匪夷所思的事件、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中尽享侦探小说的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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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结构严谨,环环紧扣,故事情节惊险离奇,引人入胜,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血字的研究 四签名 波西米亚丑闻 红发会 蓝宝石案……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回忆录 归来记 银色马……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下):恐怖谷福尔摩斯新探案集 显贵的主顾 格兰其庄园……
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最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静心阅读,用心领略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和勇敢,在匪夷所思的事件、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超级的冒险中尽享侦探小说的独特魅力!
在充满雾气的伦敦贝克街上,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们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伴随了一代义一代人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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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柯南·道尔(ArthurConanDoyle,1859年—1930年),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世界畅销书作家之一。1859年出生于英国的爱丁堡,曾进入爱丁堡大学医学院就读,后来在伦敦定居,因为他并不喜欢医务,因此他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用在“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小说的写作上。因成功塑造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重要的作家之一,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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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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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册)
血字的研究
一、歇洛克福尔摩斯
二、基本演绎法
三、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
四、警察兰斯的叙述
五、广告引来了不速之客
六、葛莱森大显身手
七、一线光明
八、沙漠中的旅客
九、犹他之花
十、约翰费瑞厄与先知的会谈
十一、逃命
十二、复仇天使
十三、再录华生回忆录
十四、尾声
四签名
一、演绎法的研究
二、陈述案情
三、寻找答案
四、秃头人的故事
五、樱沼别墅惨案
六、福尔摩斯的判断
七、木桶插曲
八、贝克街侦探小队
九、线索中断
十、凶手的末日
十一、大宗阿格拉宝物
十二、琼诺赞斯茂的奇异故事
冒险史
波西米亚丑闻
红发会
身份案
蓝宝石案
贵族单身汉案
绿玉皇冠案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册)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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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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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就来到内特黎,继续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课程之后,马上就被派往诺桑波兰第五明火枪团,做了一名军医助理。当时这个团在印度驻扎,在我还没赶到部队的时候,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
那时我在孟买上岸,想要去部队报到,可是听说我所属的那支部队已经出发,他们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情况虽然有点麻烦,但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追赶队伍。最终我们平安地到了坎大哈,也顺利地找到了我的团,于是我马上就开始担负起我的新职务——军医助理。
说起这场战役,的确给很多人带来了升迁的机会,也让不少人因立下了赫赫战功而感觉到很荣耀,但是对我而言,却只是一场灾难和不幸。担任一段时间的军医助理后,我又被转调到巴克州旅,和队伍中的战士一起准备在迈旺德跟敌人决战。就在这次战役中,我肩部中弹,被一颗子弹打碎了肩膀的骨头,锁骨下的动脉也被擦伤了。也许我命不该绝,也多亏了我那忠心又勇敢的勤务兵摩瑞,他在关键时刻紧紧抓住我,把我抓起来扔到马背上,我才得以安全地回到英国的营地里。要不是有他,我也许早就落在残忍的敌人手里了。
受伤后,疼痛把我折磨得不成人形,后来又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奔波,辗转劳顿,我身体的状况越来越差。最后没办法,我只能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波舒尔的后方医院治疗恢复。在医院的时候,我的健康状况大大好转起来,可以自己在病房里慢慢走动,甚至还能到走廊上感受一会儿阳光。可谁料到,我突然间又染上了倒霉的伤寒,这种病是印度属地肆意蔓延的倒霉疫症。接下来的好几个月,我都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奄奄一息。
病后我的身体十分虚弱、憔悴,在经过医生会诊后,他们一致认为我不能继续留下来,必须马上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许耽搁。
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仑梯兹”号回到了英国。一个月之后,我便在朴次茅斯码头上岸,我的身体已经糟透了,精神状况也不太好,我担心自己可能永远都无法恢复正常了。幸好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让我先把身体调养好。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就像空气一样自由,或者说像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全英国的游民懒汉几乎都聚集在伦敦,而我每天也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很自然地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我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着。那段时间过得很不舒服,而且很无聊,钱一到手里立刻就被我花光了,根本不够我每天的开支。经济状况一天比一天差。我开始恐慌起来,也感觉到都市的奢侈生活真不适合我。我觉得自己必须离开大都市移居到乡下去,要不就得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最后,我选定了后一个办法,决心离开这家公寓,另找一个不太奢侈又花费不多的住处。
就在我做出决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下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
这真是让我惊喜!我以前在巴茨的时候,他曾经当过我的助手。虽然我和他不能算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忽然在伦敦相遇了,而我此刻又非常孤独,所以很自然就对他热情起来。他见到我也觉得非常开心。我在狂喜之余,当即就请他去侯本餐厅吃午饭,于是我们一同乘车前往。
汽车缓缓穿过伦敦热闹无比的街道,小斯坦弗不停地打量我,然后很惊奇地问我:“华生,你最近都干了什么,看你面黄肌瘦,都快瘦成一把骨头了。”
我只能苦笑,然后把不堪回首的经历和遭遇简单地跟他说了一遍,我的话还没说完,汽车就到了餐厅的门口。
听了我的经历,他也非常同情,怜悯地说:“你这家伙真可怜啊,今后你有什么打算呢?”
我叹了声气,说:“我现在只想换个住处,找个既便宜又舒服的房子住下来,只是不知道这样的房子好不好找。”
小斯坦弗眼睛发亮,说道:“真是奇怪了,你是今天第二个跟我说找房子的人。”
我好奇地问:“第一个人是谁?”
“哦,是一个医院化验室的工作人员。今天早上他还抱怨找不到合适的房子,虽然有几间环境不错的,但租金太贵了,他一个人负担不起,想找个人合租,又不太容易找到。”
我说:“太好了,如果他想找人合租,我倒可以和他谈谈,这样在伦敦住有个伴儿,总比一个人要好得多。”
小斯坦弗的目光透过酒杯变得十分惊奇,他怔怔地望着我,说道:“你还不知道吧,那个人叫歇洛克福尔摩斯。你肯定不愿意跟他朝夕相处,更别说长年合租了。”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怪癖不成?”
“哦,也不能这么说。他只是想法跟别人不太一样,略微有点古怪罢了,老是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福尔摩斯倒是个挺正派的人。”
我说:“他可能是一个学医的吧?”
“应该不是,我压根搞不懂他在研究些什么,但他肯定对解剖学很精通,也是一流的药剂师。可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研究的那些玩意乱七八糟,根本不成体系,甚至都非常古怪。不过,福尔摩斯倒是位博学的人,懂得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他的教授都对他赞赏不已。”他说道。
我问:“你难道从没问过他都研究些什么?”
“没问过,因为他从不轻易对别人说心里话。虽然这家伙是很爱说话的,尤其是在高兴的时候,总是没完没了。”
我说:“我倒挺想跟他见一面,如果真要跟别人合租,我宁愿找一个深沉好学的人。因为我现在身体不太好,忍受不了吵闹,更不能受刺激。说实话,我在阿富汗的时候早就受够了那种滋味,这辈子再也不想尝试。对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那位朋友?”
他答道:“他现在肯定还在化验室里,这家伙要么几周不去工作,要么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想去找他,咱们吃过饭一起过去吧。”
“我当然很想见他!”我兴奋地说,然后我们又聊了一些别的话题。
我们离开餐厅,车辆往医院化验室驶去,路上小斯坦弗又向我介绍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们合不来,你可不要埋怨我。其实我跟他不是太熟,只是在化验室偶然见过,稍微了解他的一些情况,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既然你想跟他合租,以后有什么事也别让我负责。”
我说:“没关系,如果相处不好,散伙也很容易。”我盯着他继续说:“斯坦弗,我看,你好像要放手不管这事了,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他的脾气特别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你别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笑,说道:“这还真的不太容易说清楚,福尔摩斯这个人吧,我觉得他有点太科学化了,简直到了疯魔的地步。曾经有一次,他拿了一撮植物碱,非要给他朋友尝一尝。你要知道,其实他没有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钻研的动机,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说实话,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因为他对探求知识的兴趣实在太强烈了。”
“这种精神很值得赞扬呀!”我由衷说道。
“是的,但这也太过分一点了吧。有一次在解剖室里我亲眼看到他居然拿一根棍子拼命抽打尸体,这难道不算是怪事吗?”
“抽打尸体!”我很惊讶。
“是的,他说想看一看人死之后受到抽打会留下什么样的伤痕。”小斯坦弗心有余悸地说道。
“你说过他根本不是学医的啊!”
“是呀,谁知道他为什么研究这些东西。哦,我们到了,你自己进去看看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吧。”他一边说着,我们一边下了车,走进一条非常狭窄的巷子,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就见一所医院的侧楼。这是我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走上了白色台阶,然后穿过一条很长的走廊。走廊两边的墙壁刷成雪白的颜色,两旁都是暗褐色的小门,在走廊尽头是一个低矮的拱形通道,一直通向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房子,四面的架子上杂乱地摆满了瓶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横七竖八地排列着,桌上摆放了许多蒸馏器皿、试管和一些小小的晃动着蓝色火苗的本生灯。房间里只有一个男人,他在远处那张桌子前边坐着,上半身伏在桌面上,正聚精会神地工作着。
他听见我们的脚步声之后回头看了一眼,然后很兴奋地跳起来,大声欢呼:“我找到了!终于找到了!”他对斯坦弗大声说着,手里拿着一根试管匆忙奔过来:“我找到了一种试剂,只能在血色蛋白质的作用下发生沉淀,别的都不行。”看他兴奋的表情,别人还以为他发现了金矿呢。
斯坦弗赶紧为我们介绍:“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非常热情,一边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十分吃惊,想不到他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福尔摩斯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我吃惊地问。
“这没什么,”他咯咯地笑了笑,“我们现在应该关心的是血色蛋白质,你一定明白这项发现的重要性和伟大意义吧?”
我回答:“没错,从化学层面来说,的确很有意思,但是在实用方面……”
“先生,你没看出来吗?这可称得上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的最重大的发现。难道您还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让我们在鉴别血迹上万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一下!”他急匆匆扯住我的袖子,硬把我拖到他刚才工作的那张桌子前。
“咱们来弄一点鲜血试试。”福尔摩斯说着,拿出一根长针,毫不犹豫地刺破自己的手指,再取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
“好了,现在把鲜血滴进一公升的水里,您看,混合之后的液体跟清水几乎一样,至少用肉眼是看不出来的。血在溶液中占的比例还不到百万分之一,尽管这样,加一点试剂之后,我确定能得到一些有用的反应。”
说着他将几粒白色结晶物质放进容器中,又加入几滴透明液体。过了一会儿,溶液慢慢显出暗红色,而且有一些棕色的颗粒渐渐沉淀在瓶底上。
“哈!哈!”他拍着手,就像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一样,兴高采烈地说道:“你看怎么样,厉害吧!”
我赞叹道:“这真是一项不可思议的实验。”
福尔摩斯兴奋起来,滔滔不绝:“妙极了,简直太妙了!过去都用愈创木液实验的方法,既难做又不准确。当然,用显微镜检验血球也同样麻烦,如果血迹干了几小时,用显微镜来检验就不起作用了。现在,不管血迹是新是旧,就算彻底干了,都能用这种试剂检查出来。唉,如果这种试剂能早一点发现,恐怕现在世界上许多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说道:“的确是这样!”
福尔摩斯继续说道:“很多刑事案件的关键往往取决于检验血液这一点。有的时候案件发生了几个月才查到一个嫌疑犯。我们检查嫌疑犯的衣物衬衫时很可能发现有褐色斑点,但这些斑点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是血迹呢,抑或是污泥的痕迹,还是铁锈?也有可能是果汁或者其他东西。想检验清楚实在太困难,让许多专家都困惑不已。为什么呢?就因为还没找到可靠的检验血迹的方法。现在,我们终于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困难了!”
他说话时双目炯炯有神,最后把一只手放在胸前,优雅地鞠了一躬,好像在向许多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一样。
他那种兴奋的样子让我感到惊奇,我不由得说道:“祝贺你,福尔摩斯先生!”
“去年在法兰克福发生的冯彼少夫案件,如果当时有这个试剂检测方法的话,凶手肯定已经被绞死了。还有布莱德弗地方的梅森,那个臭名昭著的莫勒,还有毛姆佩里耶的洛菲沃和新奥尔良的塞姆森。我几乎能举出二十多个大案子,在这些案件中,试剂检测的方法都能起到决定性的功用。”福尔摩斯遗憾地说道。
斯坦弗忍不住大笑起来,他说:“你就好像是一部犯罪案件的活字典,完全可以办一份报纸,名字就叫《警务新闻旧录报》。”
“如果真有这样的报纸,读一下肯定非常有趣。”福尔摩斯一边把一片橡皮膏贴在手指的破口上,一边说,“我必须小心一点,”他转过脸看着我,对我笑一笑,继续说道,“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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