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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在青春这条高速公路上,
我情愿一错再错。
哪怕被罪与罚魇住,
也不要被半路叫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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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上的学校比较特殊,小学到高中一应俱全。
从小时候一起撒尿和泥,到高考结束后在KTV喝得烂醉……
十二年的交情,用“过命”来形容,也不过分。
我小学四年级时认识一个姑娘,
不算特别漂亮,但身边的男生无一例外地被她迷倒过。
我“病”得尤其严重,对她依恋至今。
很难说清这是一种什么感情,总在亲密与隔阂之间切换。
在爱情与友情之外,还有没有另一种情感?
如何界定“男朋友”还是“男闺蜜”?
这问题,让我为之困扰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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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笔名是我最大的梦想:给任何人的印象都像一张白纸,别有褶皱,别有字,让人不爽。其他的梦想就简单肤浅得多了:找一个美丽的姑娘陪着我不务正业,写点儿东西将就过活。
足球与摇滚乐狂热爱好者,虽然我喜欢曼城与阿根廷,但你要是曼联德国双料,咱们也可以愉快的做朋友。至今看过的最为震撼的小说是《一九八四》,渴望成为奥威尔一样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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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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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章 一身清白
错误一 冲动是魔鬼
错误二 湖水
错误三 夜路
错误四 曾经战友
错误五 利欲熏心
错误六 兽
改 错 速度与激情
尾 声
后 记 就瞎扯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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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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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的青春由无数错误联结而成。
很多人后来告诉我,每个人的青春都在不断地犯错,只不过有些人错进错出,阴差阳错,撞上了运气,于是走上了人生巅峰;而另外一些人,错上加错,最后不堪重负,跌入深渊。
我并不知道我算以上哪一种。
现在的我虽然生活安逸,但我曾经那些轰轰烈烈的理想都没能实现。
我曾经幻想成为顶级的足球经理,直到我发现我连最基本的经纪概念都没有,更别提复杂而黑暗的转会市场了;我曾经幻想闯入摇滚圈,为此还十分刻苦地练了很长时间民谣吉他,直到我在公共场合弹唱了一首经典歌曲;我曾经幻想成为咖啡师,但我从来没有真正迈出第一步,只是泛泛地了解了世界各地不同咖啡豆的特点,再读了一本讲咖啡史的书而已,连一台咖啡机都没买。
如今的我并不知道如何定义自己。我应该算是一个自由撰稿人,同时我也为几个网站做足球比赛解说的工作。我的妻子贤惠美丽,我感觉安逸、平静,而且幸福。
可有些东西,埋在我心底的灰—曾经燃烧得如此旺盛,甚至一度接近将我焚烧殆尽—偶尔也会被腥腥的微风吹起一丝,比如路过球场看到那些毫无节奏却饱含冲击力的足球小将,那些我曾经几乎天天都去、以便消磨掉太多时光的地方,还有那所仿佛自宇宙诞生之日起就存在的校门时。
二
刚刚进入三月,北京竟然飘起了雪,纷纷扬扬,倾泻而下,将黑色的风衣几乎打成白色了。
我睡得并不踏实,半梦半醒之间总感觉有一个声音在召唤我,翻来覆去再也睡不着了,便干脆起了个大早,虽然我并不知道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我草草洗了漱,坐在电脑前,既不按下开机键,也没有翻开堆在桌子上的书,只是不明所以地发呆。
桌子忽然开始震动,频率很快。我正在出神,不免吃了一惊。桌面很滑,嗡嗡作响的手机半悬在桌面边缘,眼看就要掉下去,是我救了它。
“喂?”
“是林开吗?”
我惊呆了。接下来是一段长达二十秒的空空如也,也许电话那一头会感觉尴尬吧—但我完全失去了大脑的机能,直到那一头又一次响起声音。
“要是不是的话应该是我打错了吧,”歉意很明显,这种轻易便表露在外的情绪和当年如出一辙,“抱歉哦,他应该是换号啦。”
我的大脑就像是弹簧忽然失去了拉力而瞬间弹出一样,大吃一惊,焦急地把椅子往身后一蹬,顾不得失去重心的它无助地向后跌倒而发出巨响,失声喊道:“是我,我是林开!别挂!别!”
这次双方都沉默了。
我内心七上八下,转头看着刚从床上爬起来云里雾里的妻子,又内疚,又焦急,又彷徨,最终还是决定主动打破沉寂:“我没想到是你,所以愣了一会儿。毕竟咱们都快四五年没有联系了。”
那一端像是松了口气:“是我的错,唉,发生了不少事儿,反正后来我俩手机都丢了,再后来吧就只能从Instagram上看你们的动态了,这些年还一直挺忙的没时间回来”
“我还不了解你么。”虽然我知道对方看不见,但我还是总习惯于在通电话的时候做出各种表情。这时我在微笑。我以为对方就在眼前。
妻子从床上爬下来,揉了揉眼睛问:“谁呀?”
我把食指轻轻放在嘴唇上,试图做出一丝抱歉的样子。虽然我知道我不擅长无声交流,但妻子很显然已经与我建立起了足够的默契,她似乎立刻了然对方的身份,微微一笑,轻声说:“我去洗漱了。”
此时我才开始留神对方说了什么。
“所以,我想这两天能不能见你?”
我没有反应过来,便问了一句刚才说了些什么。
“我说,我上周下的飞机,时差太大了所以我睡了几乎一周,(我笑着说:“就像当年一样嘛!”)现在终于倒过来了,这两天不知道该干什么,所以问你能不能出来。”
我以为我会很激动,然后跳起来大喊万岁的,但我自己都很惊讶我居然没有这么做。
妻子的影子在大脑里挥之不去。我很爱她,而且我担保,这是爱情。
“我看看日程表吧,这两天正好周末晚上都有比赛,也许下午可以,但我也不确定。”
对方显然料到了这个答案,便接口道:“那好,我在国内就是这个号码。你定好了给我打个电话就好。那我挂啦。”
“等一下!”
“咋了?”
“算了,没事儿。”
“嗯,拜拜!”
三
我放下手机,妻子十分默契地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
她甩了甩毛巾,斜眼看着我说:“看你一下年轻了好多呢。”
我苦笑,说:“不,我不想—不是,我不太敢去见她。我立刻又想起好些破事儿了,妈的。”
妻子走近,毛巾便甩到我的身上,接触到脖子上,绵软的触感,莫名舒适。她说:“她要是邀请你出去,你就去吧。人家千里迢迢从美国飞回来,不就是想见你们吗?这个面子你总得给吧。”
我并不意外她支持我去,可我依然没有那份本应出现的激动心情。
“好好打扮一下。努力想起你十年前每天是怎么见她的。”
十年前
我想起来了。
四
我终于又一次见到了她。
这是一次不仅仅漂洋过海,而且还克服了一切联络上的困难的相聚,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她在美国生活得很好,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本身她都如鱼得水—她本来就是这样一个能干的女孩—现在已经是女人。
而我在北京这个古老的城市废寝忘食地研究文学和足球。我为了它们而生,就像她在十年前做的—让我无数次看到希望之光—一样,对我而言,她和它们都是我不可或缺的。
可就算这么说,我也失去她长达五年之久了。
她依然戴着那种略显夸张的眼镜,一如她年轻的时候。我的思绪开始在空中乱飞,似乎想要抓住一根稻草,或者按下某一个按钮—将我们拉回那个看起来轰轰烈烈,其实比水还要平淡的时光;将我们拉回那无数个周一的下午趴在同一张课桌上默默地玩儿笔,却丝毫不觉得尴尬的岁月。
我想我并不应该在她的面前表现出丝毫的悲伤。因为她很讨厌这一点。她曾经无数次说我矫情。于是我换上愉快的微笑—年龄的增长已经让我学会如何巧妙地掩饰自己的真实情绪—加快步伐走向她。
她显然已经看见了我,于是她加速。我可以停下步伐等着她,对于我们而言这没有任何问题,因为我们早已经不需要去遵守那些所谓的男女交往礼仪。
我仔细打量着小跑着接近的她,我发现她除了胸脯更加挺拔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她还是喜欢穿性感的低领T恤,外面套着一件薄外套,紧身裤,与一双高帮板鞋。
我心里忽然盈满感激,这一身服装让我忘记了我现在已经接近而立,我仿佛回到了那些坐在星巴克做着作业,等着她到了之后一起走进电影院的日子。
我上前一步,然后张开双臂。她笑了起来,是她标志性的笑容,眼睛弯成两道新月,几乎看不到眼球了。我十分喜欢她的笑容,因为这是她发自内心的,它可以打动任何一个铁石心肠的人。
我终于又与她拥抱,时隔五年之久。
我鼻子一酸,设法控制住自己,可功亏一篑。因为我感觉到了滚烫的水珠滴在我肩膀上的热量,如此沉重,如此温柔。
长安街上车海奔腾而来,又奔腾而去,对街的东单体育场闪起了钻石一样的光。而稍显寒冷的春风扫过陆地,我以难以言状的温暖度过了北京五年来最寒冷的春夜。
五
我的记忆开始不受控制了。我搞不清我现在究竟处于什么时间、什么年龄了。
我似乎找回了已丢失很久的校园时光。
—是的,我更加坚定,我现在的确是在上学。这分明就是我们初三的教室嘛。
但我隐隐感觉,从此以后,我将开始不断地犯下重大错误。
正如我的预知,初三那年,我连续犯下了两个错误,它们直接改变了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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