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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基于对司法效用内涵的分析,揭示了司法效用与司法效果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提出了“司法效用二维性”的观点,并以司法主体、司法功能、司法依据、司法行为、司法结果等作为分析要素,首创性地阐释了司法效用理论;以诉讼调解与司法判决的数据比较为主线,运用详实、充分、可靠的数据展示了诉讼调解的发展态势和历史图景,立足于秩序诉求、程序构造和民事诉讼法谱系,对诉讼调解司法效用的发展空间予以拓展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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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梁平,女,1968年生,河北秦皇岛人,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外聘专家、河北省省委特聘舆情研究员、河北省社科联专业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近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各项课题19项;出版学术著作6部,主编全国规划教材2部;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相继获得省级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被评为“河北省省管专家”“河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等。
陈焘,男,1984年生,甘肃庆阳人,华北电力大学教师,参研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河北社科基金、北京社科基金等课题20余项,主持中央高校基金项目1项,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发表7篇,CSSCI收录8篇,研究成果获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等奖共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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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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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第一章司法效用理论第一节司法效用概念解析
一、司法之真正含义
二、效用之概念辨析
三、司法效用之内涵
第二节司法效用一维性与司法效果二分法之反思
一、司法效用一维性及其局限
二、司法效果二分法之反思
第三节司法效用的二维性
一、法律文明秩序建构与司法效用的法律维度
二、社会文明秩序建构与司法效用的社会维度
三、司法效用二维性与司法效果二分法之比较
第二章司法效用的分析要素第一节司法功能:司法在社会结构中的意义
一、司法功能的认知惯性
二、诉讼目的论与司法功能的多维审视
三、我国司法的应然功能
四、司法功能的单一性及其实现
第二节司法行为:能动与克制之司法哲学观
一、司法哲学观:不同语境中能动司法之解读
二、反思与弥合:司法效用理论中的司法哲学观
三、能动与克制:实践中的司法行为
第三节司法结果:司法公正之二维评判与运用
一、司法公正的理论阐释
二、司法公正之二维评判
三、基于司法效用的法律论证
第三章诉讼调解司法效用实证考察第一节民事一审案件诉讼调解总体发展态势
一、基于绝对指标的分析
二、基于相对指标的分析
第二节婚姻家庭继承案件诉讼调解与司法判决的适用与发展
态势
一、婚姻家庭继承案件占结案总数的比重
二、基于绝对指标的分析
三、基于相对指标的分析
第三节合同案件诉讼调解与司法判决的适用与发展态势
一、合同案件占结案总数的比重
二、基于绝对指标的分析
三、基于相对指标的分析
第四节权属侵权案件诉讼调解与司法判决的适用与发展态势
一、权属侵权案件占民事一审案件结案总数的比重
二、基于绝对指标的分析
三、基于相对指标的分析
第五节三类案件诉讼调解与司法判决的适用与发展态势比较
一、三类案件占民事一审案件结案总数比重发展态势比较
二、基于绝对指标的分析
三、基于相对指标的分析
第六节民事二审案件诉讼调解与司法判决的适用与发展态势
比较
一、基于绝对指标的分析
二、基于相对指标的分析
第七节民事审判监督案件诉讼调解与司法判决的适用与发展
态势比较
一、基于绝对指标的分析
二、基于相对指标的分析
第八节不同审级诉讼调解与司法判决的适用与发展态势比较
一、民事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案件结案总数发展态势比较
二、民事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案件调解率发展态势比较
三、民事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案件判决率发展态势比较
第九节地方法院的诉讼调解态势
一、地方法院诉讼调解率分析
二、地方法院诉讼调解实践的个别化分析
三、诉讼调解结案案件的强制执行
第四章诉讼调解司法效用的发挥空间第一节诉讼调解司法效用的运行机理
一、诉讼调解生成与演进中的秩序诉求
二、“政治―司法”逻辑下诉讼调解的异化
三、基于司法政策的制度供给
四、结语
第二节诉讼调解司法效用之程序模式
一、诉讼调解与“调解型”审判方式
二、法律文明秩序与“判决型”审判模式
三、契约社会纠纷解决的程序构造
四、结语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谱系中诉讼调解之可能未来
一、法律文明秩序迈向与社会文明秩序的契合
二、“基于理由的共识”与“交涉的正义”
三、诉讼调解与“沟通的程序”
四、结语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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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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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是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主导下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落下帷幕;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明确提出纵深推进财税、司法、户籍改革,并指出在中央层面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下进行,我国司法改革进入了“深水区”。以此为“风向标”,司法制度研究的问题意识日益突出、具体,研究风格更为适切、务实,在探究基础理论的同时,对实践中的司法现象予以高度重视,并立足于中国的司法图景,积极为制度改革献计献策。
此种转型,既源于司法改革的决策及其实施过程中对理论知识和司法技术的倚重,亦出自学术界对中国司法命题的觉醒性认知以及致力于实践性司法的时代使命,但根本上在于司法具有现实性,应当与特定的社会条件相适应,若脱离具体的社会语境空谈理论,对司法实践或许并无实际裨益。同时,制度改革成效如何,亦需透过现实的司法运行状况来认知并接受其检验,若无视或忽视司法的现实样态而一味地谈改革,则无异于“闭门造车”,甚至因“朝令夕改”而导致“南辕北辙”。因此,司法制度研究与改革,均不可忽视司法的实践性本质,不能割裂司法与社会的天然联系,应立足于现实社会中运行的司法,考究其客观样态及其实际效用,从而使司法充分地发挥其功能。社会学分析方法为洞察和研究司法的客观运行提供了方法论,但学者对个别问题的实证研究多停留于方法、视角等的创新层面,鲜有学者认识到“司法效用”的重要性,迄今尚无学者将之作为一项理论命题予以深入研究。
司法效用即司法的效能和功用,是研究司法运行结果及其对社会的波及效应的理论工具,是分析民众对司法的利用率以及透过司法裁判结果来研究司法实现其既定目标之能力、司法功能实现程度、司法裁判结果产生的影响、社会对司法裁判结果的评价或接受与排斥的态度等的综合性概念。司法效用分析包括法律和社会两个不同的维度,其分析要素主要包括司法功能、司法主体、司法依据、司法行为、司法结果评价等,吸收了司法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概念,但外延与内涵均比后者广泛。司法效用理论的价值和意义在于,通过对与司法有关的诸多因素的综合考量,特别是同时立足于法律与社会的视角,为法官的裁判行为提供司法方法,可作为分析司法程序运行以及司法改革成效的理论指导。
调解被誉为“东方经验”,诉讼调解与司法判决相并列,是法院终结纠纷的重要方式,但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其争论持久不息,其中不乏针锋相对的立场和观点。然而,实践中的诉讼调解尽管波折迭起,但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其实际效用不容否认。如何理性、客观、全面地审视诉讼调解,形而上的理论思辨自然是必要的审视视角,但运用司法效用理论对其现实运行状态予以综合分析,亦不失为一种可行的观察方法,而且更具针对性。秩序是法与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作为一种民主、开放、以“合意”为根本特征的程序,诉讼调解可满足当事人双方均为了谋求更广泛的利益而回归社会的强烈愿望,可为他们提供“法律阴影下”权利谈判与交易的“市场”,使其在多种法律化权利的优化组合中,得出各取所需且符合社会公共价值的、经交涉所得的比较正义,从而使个体权利、法律秩序与社会秩序的诉求均得到满足,使法律文明秩序与社会文明秩序相契合。因此,法律与社会维度中诉讼调解的司法效用具有统一性,但达此目标亦需一定的内外部条件。
鉴于对司法效用理论的研究尚未系统化,运用司法效用理论审视诉讼调解,首要的问题是对何为“司法效用”予以充分的理论阐释。因而,本书结构总体分为两部分:一是司法效用理论研究,解析有关概念,明确“司法效用”的内容,确定其分析维度,进而深入探究司法功能、司法主体、司法依据、司法行为、司法结果评价等分析要素,初步形成较为系统化的司法效用理论;二是诉讼调解的司法效用研究,基于民众对诉讼调解认知度的实证调研以及1980~2012年间诉讼调解与司法判决发展态势的数据比较,再现诉讼调解的历史变迁和现实样态,在此基础上,从外部运行机理、内部程序结构等层面分析诉讼调解司法效用的发挥空间,进而在民事诉讼法谱系中探讨诉讼调解可能的发展趋势。
为此,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是主要的研究方法,而价值分析所注入的道德衡量有效地避免了研究过程和结果陷入法律工具主义,但立足社会视野中考察司法或者说法社会学分析是理论建构和实证研究的基调,贯穿于本书的始终。司法效用是衡量和评价司法运行的一种理论视角,其突出特点在于纠正对法官思维、司法程序、裁判方法等的简单化、直线性认识,以及对法律与司法功能的迷信,乃至割裂法律与社会的联系性,试图运用法律和通过司法对社会进行单向改造,而忽略了法与社会的相互形塑。对司法效用分析要素的探讨即表明司法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工程,司法效用是诸多因素的综合产出,该理论的建构与运用均具有解析性,是对司法运行过程中各种关键要素的综合考量以实现司法之公正和法律规则之正义品性。诉讼调解作为一种客观的司法现象,对其进行主观认知和客观史料相结合的实证考察,可充分地再现诉讼调解的现实图景,是深刻地分析其效用发挥的现实条件和可能空间的基础和客观依据。可以说,诉讼调解的研究成果汗牛充栋,而司法效用理论体系的初步建构,以及基于对诉讼调解图景的实证考察,运用司法效用理论对其展开分析,专注于中国的司法问题,着力于视角与方法创新,侧重于理论突破和实践运用,是笔者多年来从事纠纷解决和司法制度研究的学术基点,本课题研究亦秉承这一风格。
实践中的司法多姿多彩,学术研究无止无境,更多的开创性工作尚需继续努力,同时因笔者水平所限,文中难免存在不足,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作者谨识201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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