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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以金融二元化背景下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新的研究视角和逻辑起点,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现实异化和立法缺陷进行了历史考察、实地调研和文本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传统的以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为引领的金融法学价值追求予以反思和解构,提出应当以金融公平引领合作金融立法,并从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产权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法律制度、监管法律制度和社员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五个方面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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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姜庆丹
女,满族,1980年生,辽宁沈阳人,法学博士。辽宁中医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辽宁大学法律与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金融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主持和参与国家及省部级课题10余项,发表论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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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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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一、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意义
二、研究的现状和评价
(一)国外研究现状和评价
(二)国内研究现状和评价
三、研究方法
(一)规范分析法
(二)价值分析法
(三)历史分析法
(四)比较分析法
(五)实证分析法
四、研究的框架和内容
(一)研究框架
(二)研究内容
五、研究的难点和创新
(一)研究难点
(二)研究创新
六、研究的不足和展望
(一)研究不足
(二)研究展望
第二章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农民金融发展权
一、农民金融发展权的理论探源
(一)权利渊源:人权法中的发展权
(二)价值归依:后现代法学的实质正义观
(三)伦理基础:包容性增长下的金融包容理念
二、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权利属性和内涵分析
(一)权利属性界定
(二)权利内涵分析
小结
第三章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一、合作金融的特殊性分析
(一)合作金融的概念界定
(二)合作金融的法律特征分析
二、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一)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主体权的契合
(二)农村合作金融与自由融资权的契合
(三)农村合作金融与公平融资权的契合
(四)农村合作金融与融资合作权的契合
(五)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救济权的契合
小结
第四章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现实异化及立法缺陷审视
一、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发展
(一)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发展的历史轨迹
(二)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改革中三种代表模式对比
(三)L省K县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情况的调研分析
二、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一)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梳理
(二)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探讨
(三)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成因分析
小结
第五章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域外立法经验借鉴
一、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一)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二)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三)美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四)印度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二、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经验借鉴
(一)注重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制化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本法律原则
(三)保障农民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中的产权主体地位
(四)明确农村合作金融主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法律制度
(六)构建农村合作金融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法律制度
小结
第六章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革新
一、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目标选择
(一)传统金融法二元价值目标的突破与革新
(二)金融公平价值在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引领
二、金融公平价值在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具体解构
(一)平等的农民金融发展权保护制度
(二)机会均等的农村合作金融准入法律制度
(三)自主规范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经营法律制度
(四)差异性的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五)补偿性的农村合作金融救济法律制度
小结
第七章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创新
一、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基础构建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
(一)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
(二)农村合作金融市场退出法律制度
二、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基础创新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法律制度
(一)明确农村合作金融独立的合作社法人属性
(二)农村合作金融产权主体权利区分法律制度安排
(三)农村合作金融产权结构优化法律制度安排
三、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基础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管理法律制度
(一)农村合作金融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安排
(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法律制度安排
四、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基础健全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一)确立银监会为基础的合作金融政府监管
(二)重塑省联社为核心的合作金融行业自律监管
(三)突出社员和监事会为主体的合作金融内部监管
五、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基础构建社员权益保障法律制度
(一)农村合作金融社员民主管理权法律制度安排
(二)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盈余分配权法律制度安排
(三)农村合作金融社员股份处置权法律制度安排
(四)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监督权法律制度安排
(五)农村合作金融社员金融服务优先和优惠权法律制度安排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1113771324242525252627272832323335353637383843454747495456565660646465666768697171727779888892105109111111111117122128132132133134134135136137140140141145148148149149149149150152153153155158159160162166166168172172173174175175176177178180183186189203〖=〗
图表目录
图表目录
表目录
表4-1K县金融服务机构整体情况一览 81
表4-2K县联社2013年贷款业务状况 82
表4-3K县联社2013年农业贷款具体业务状况 83
表4-4K县联社2013年农户贷款具体业务状况 83
表4-5国家对农村合作金融的政府扶持政策 103
表4-6合作金融与集体金融的区别 106
表5-1美国农场信贷体系银行及其协会数量
统计 124
表5-2农场信贷银行业务范围划分 126
表7-1立法对投资股和资格股不同的权利、义务要求 165
图目录
图4-1K县联社2013年农业贷款与非农业贷款发放情况统计 83
图4-2K县联社2013年农业贷款具体业务发放情况统计 83
图4-3K县联社2013年农户贷款具体业务发放情况统计 84
图5-1德国合作金融体系结构 112
图5-2德国合作银行体系相互关系示意 113
图5-3日本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结构示意 119
图5-4美国农场信贷体系结构示意 125
图5-5印度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结构示意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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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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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松
21世纪,的确是国家大振兴、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国际金融危机深层影响还在继续,世界经济深度调整仍然持续,国际经济治理机制和架构的缺陷始终凸显。精准把脉世界经济形势,促进全球经济稳定增长,增进全球协同治理已经成为共识。中国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倡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银行、丝路基金,以及人民币成为首个纳入SDR的新兴市场货币,正在成为中国对于国际经济金融秩序和格局调整与发展的贡献。在2015年11月15日土耳其G20 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在十八大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中全会确定十三五规划之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随着经济转型升级,金融已经从传统的货币流通行为,转化为体现经营活动资本化过程的现代金融,她不仅仅是一个产业,而是经济的核心,是经济发展的血脉。金融发挥着现代经济稳健运行的指挥棒作用。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制,是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经济治理现代化的需要;金融的强大,不但是现代国际战略博弈制高点,而且是中国走向世界的战略支撑。
21世纪中国金融发展之路,是一条通过改革提升金融配置资源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之路,它直接关系到经济转型的成败。无论是金融发展理念的创新、金融机构体系的健全、金融结构功能的转型、金融调控功能的发挥、金融监管治理的装备,首先要直面金融制度已有的难题和瓶颈,正视金融市场潜在的风险和缺欠,走出顶层设计和基层细化并进与互助的逻辑演进之路。其中法治的作用是独特的,法治是金融发展的重要资源,以法治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直接影响着金融市场的规范性、一致性和有效性,从而降低金融市场的制度成本和政治风险。法治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自发选择,金融交易的非人格化特征排斥传统社会的管制方式,金融交易的外部性需要统一的市场规范。金融交易的道德风险、搭便车行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都需要统一、透明、公开公正的规范予以规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金融深化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符合现代金融发展要求的金融治理体系和金融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金融法治正是这个现代化进程的支点和抓手。就宏观金融治理而言,就是在金融改革的顶层设计中体现法治治理的思维,注重金融法制度与金融政策的整体规划、协调,优化金融法治能力,合理金融结构和市场,全面提升金融宏观治理功能,提高金融业的国际秩序话语权和制度调控力,有效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微观金融治理上,注重金融产品的规范化经营,规范各类金融主体的权义边界和权力清单,以公司治理结构改革促进金融市场法治化,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经营机制,增强金融市场主体权利意识和程序功能。
金融法治研究的水平和成就,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国家对金融的治理水平和制度建设的能力,是增强金融竞争力的重要指征。当下的国际金融新秩序的形成、国内金融改革的深化,都需要法治从理念、理论、制度、调控、规制、监管等供应侧的推进和回应。所以,金融法治的研究日益受到法学界和金融学界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中青年学者投身于国家金融法治研究的大潮,为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辛勤耕耘,贡献着自己的真知灼见,大大推进了中国金融法治研究进程。今天,我们设立了金融法治发展文丛,在丛书编委会主任王卫国教授的倡议下,我们期待能够为广大的中青年金融法学者提供展示成果和学术交流的平台,获得金融法学术界的关注、鼓励和支持,以学术研究服务于金融法治发展。先期出版的闫海《货币调控权论》等三部专著,是辽宁大学法律与金融研究中心在从事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的法律保障研究(13JZD012)的成果。
我们非常希望年轻一代学者能够勇于开拓金融学和法学跨学科的研究,在金融法治的学术发展上体现我们这一代人的担当,推进金融法治的中国学派的建立和发展。
谨以此文丛为国家的金融治理现代化和金融法治建设尽绵薄之力。
是为序。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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