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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有些人,注定要遇见

書城自編碼: 2844701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文學中国现当代随笔
作者: 赵文闻
國際書號(ISBN): 9787510456527
出版社: 新世界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6-01
版次: 1 印次: 1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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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1、一针见血固然犀利,黑色幽默才*耐人寻味!
侯耀华 著名艺术家、中国戏剧影视研究院副院长兼艺术总监

2、赵文闻的小说语言简练,构思奇特,情深意切
张宝瑞 著名作家、长篇悬疑小说《一只绣花鞋》作者

3、悬疑是一把锋利的尖刀,《朝内81号》道出了人性善恶。《有些人,注定要遇见》却写出了真性情,用温柔对抗坚硬,用微笑看待情仇,用黑色幽默咂摸人生百味。

罗三 1905影业(北京电影频道)副总经理
內容簡介:
本书通过优美的散文和暖心的小说,来阐述身边发生的人与事。如何去看待幸福?如何去对待悲伤?如何去挖掘内心的潜能?与如何去淡定从容的生活?作者通过身边的各种人与事,解读了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对美好的理解,对人生哲学的追求。
越来越多的人感到苦闷,也许是深陷在一场毫无理由的恋情里,你一边期待,一边就会失落,你想放弃,又无法彻底;也许是开始了一段毫无未来的婚姻,你一边想去改变,一边力不从心,你想改变,又无从下手;也许你想追逐梦想,你一边渴求,一边迷茫,你想更加努力,却毫无起色;总之,你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生活,面对生活中时常充斥着我们的困惑与苦恼,失去与拥有,作者通过自己的解说与心得,对人生中必然的得与失做了哲学的拷问和深度的理解。
關於作者:
赵文闻,80后作家,策划人。书香门第,从小笔耕不辍。在加拿大学习生活多年,深谙中西方的审美差异,对生活有多元化的理解和体会。文字赋予灵性,轻松愉快的表象下,有仔细回味的深度。
曾策划出版过多部图书,2011年曾因策划撰写长篇原创悬疑小说《朝内81号》获得一致好评,豆瓣网畅销书单。此外,曾策划出版过《有法打破囧境百宝书》、《冇法活在当下的囧境》、《别说你懂职场色彩学》、《教你识破谎言的心理学》等畅销书。
目錄
自序

小时候   
所谓叛逆   
班长好
暧昧   
你好,陌生人
梦想,写给这座城市的情书
慈悲   SO SO
读   
如果,幸福是一件商品
My first name,your last name.
喵的哲学   
美术课   
精神贵族   
做鬼也开心
第三类关系   
I Do
非命《朝内81号》番外篇
登对   
伙伴   
奔跑   
私家侦探
內容試閱
Part 1:一场人情世故










海里有暗礁
情场有暗箭
日子里有疙瘩
岁月里有遗恨
马圆圆人如其名,她长得特别圆润,我和她并不是婴儿时期的伙伴,我们是在幼儿期偶遇。如今她三十多岁,依旧没褪去那一脸婴儿肥。
当时,我们管一个五十岁上下,花白头发的南方老太太叫奶奶。我亲生奶奶在我爸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所以父母上班的时候,就把我放在奶奶家照料。马圆圆和我遭遇相同,于是我们第一天见面就结为同盟。
同盟期,我们欢欣雀跃,无比活泼紧张,天天向上。分裂期,我们面面相觑,各种生厌唾弃你死我活。每天下午,奶奶会推着小车带我们去公园里放风。那种小推车,现在已不多见,藤条编的,中间横着一个小桌,两个小孩对坐两边。我那时身形矫健,一步跨进去,占好有利位置。马圆圆可就没那么舒服了,她举步艰辛地挪开步子,慢悠悠晃动着身上形似一截截嫩藕的手臂,撑着小车边缘,费劲地坐到我对面。每每这时,我都会向奶奶告状马圆圆一上来,我都没地方坐了。
马圆圆,名如其人,非常憨厚,她很少和我计较,甚至容忍我的蛮横。后来,只要她一挪动到车上,便主动把小桌子移到自己那边一点儿,待坐稳后呼哧带喘地跟奶奶说:奶奶,我的苹果呢?之后,在某一天,我从公共澡堂回来,跟马圆圆说:有一个女人比你肚子还要浑圆,她大概也是吃的,她把小红帽吃掉了。
在家里,我越发虚伪地纯真,那时候已懂得惩罚的滋味,于是我便更谨慎地捣乱。放学回到姥姥家,我看到一瓶摆在桌上的香油,这引发了我的好奇,我拿起来端详着,不知道哪根筋搭错,跑去厨房,灌上水,填满一整瓶容器。大概是强迫症的缘故,看到被填得满满的容器,我喜逐颜开。孰料,过了一会儿,香油与水分离,这让我莫名的心惊胆战,慌乱中我摇晃香油瓶,摇到融为一体,才舒了口气,卸下重担地出去玩了。可想而知,再次回到家时,我姥姥用狐疑又愤怒的眼神打量我。我申诉那不是我干的,并且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告诉她:你这样做不好,家里虽然我最小,但不代表坏事都是我干的。她老人家后来并没有追究,我却一直记到现在,也许她只是给我留了一点小小的情面。我却在三十年后,哑然失笑地以为那不是年龄小不小的问题,那干脆是在鄙视错误犯的是不是低级的
问题。

儿时的玩伴有很多,有些已经遗忘在记忆的角落,有些至今还是朋友。除了马圆圆这个吃货以外,刘晓天是特别的一个玩伴。我们从小就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小时候并不理解朋友的含义。在当时,我们都这样以为,每天形影不离,不管出去玩,还是到对方家都有得可玩,就是一对好朋友。他,是一个看上去非常聪明的小男孩,大大的眼睛,无比清澈,记忆中的他有点口齿不清,院里的孩子经常取笑他是大舌头。他妈明明叫李春,他永远说成李托。我从不取笑他,我装模作样地告诉他,你这个问题将在十岁后会得到解决。他用一双大眼睛,眼泪汪汪地看着我,更加坚定我是他深入灵魂的好友。大概是因为有了恶势力的对比,我突然变成捍卫真理、保护弱小的正义化身。我也无比沉浸在这种英雄情节里,不想自拔。
某一天,我去他家玩的时候,我第一次发现了他的冷漠,那一刻,我不止惊呆,我非常想和他绝交。我当时只有五岁,即便我还有一年就要变成小学生,我对上学这件事看得非常重,那不是神不神圣的问题,是我是否可以用知识的力量,理智地去判断是否要和刘晓天绝交。让我纠结整晚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如往常一样,去他家玩坦克车,夏天的缘故,他妈李春穿着短裤出现在我们面前。我看到他妈在给腿上擦药膏。药膏涂抹到的地方震撼到我幼小的心灵,虽然我那时以为自己是见过很多大世面的英雄。那一刻,我还是胆战心惊地问刘晓天:为什么李托阿姨的腿上有那么一大块紫黑色,为什么那么一大块啊!我用手比画着它的庞大,我故作镇定地想要得到他的答案。而他只是幽幽地说了一句:我爸打的。我夺门而出,把李春阿姨的疑惑抛在脑后。我突然不想当英雄,我第一次明白,原来恶势力可以出现在家里。
回到家,我一直在纠结刘晓天是不是冷漠的问题,我又该不该和他绝交。但是,我内心充斥着的是恐惧。我固执地以为,下一个受害者便是刘晓天,我被自己的念头惊吓到。接下来的交往,我有了一些更谨慎的观察,终于在某一天,刘晓天对着窗户冲着在院子里的我大喊:我想出去,我爸把我关起来了。我第一时间飞到他窗口,我坚定不移地认为他爸终于对他下了毒手。我的建议是,让他关好房门,我去家里灌水,灌满他的房间,然后他就可以像乌鸦喝水里的小石头一样,飘出窗口。结果,正义化身的我又因低级错误的缘故,对拯救刘晓天事件,束手无策地以失败告终,还因此各自挨了一顿揍。如果那时候,我已经念书,我大概能体会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滋味。
一年后,我搬家了,搬去街对面,我时常会见到他,可惜他越来越忧郁,从最初幽幽的眼神,到之后干脆郁郁寡欢,谁都不理。院子里的伙伴都躲他远远的。有主动上去搭话的,也被他冷漠的眼神和话语搞得一头雾水,悻悻地跑回伙伴群中,远远地看着他的背影。那是我在听说他家变之后的事,李春阿姨离开了他,当然也离开了他的恶势力爸爸。那时,我和刘晓天一样,都已经开始读书,我模糊地明白,李春阿姨终于安全了,但她并不快乐;我也清楚地明白,刘晓天也安全了,但他失去了朋友,他也不快乐。
当我们面对面撞到一起,在那样一个不可回避的时间里,他选择冷漠地走开,像从未认识一样。他爸找了新的女人,我不再清楚他的大舌头好没好,因为他不再开口说话。他快要十岁的时候,我又搬家了,这次干脆搬得更远,如无意外,不会撞见在某一个不可回避的时间里。我执意地相信他十岁那年,大舌头一定会莫名其妙地转好;他还会见到他妈,或许会改变主意,跟着她走,大概会快乐一点儿。
几十年过去,他没有被遗忘在我记忆的角落,却早已不是朋友;我也早已不犯低级错误,却时常怀念起那时的纯真。时间是个可怕的东西,每次和朋友聚会,尤其老友见面,我们总会在乐得差点背过气的时候,认真地补充一句还是小时候好。然而,我们都很清楚,时间在彼此身上,已经索取了太多纯真。
所谓叛逆
上学时,听到叛逆,总以为和恶劣是同义词,尤其从老师嘴里说出来。那一字一顿地道来,柔韧里带着莫名的痛恨和不耻,看一眼老师都自觉心虚。
大学时,听到叛逆,总以为和另类是同义词,尤其从教授嘴里说出来。那时在国外念书,氛围与环境告诉你,另类的人多少都是叛逆的、特立独行的怪胎。而怪胎,是最接近天才的人才,不是绝顶,也是快灭绝的物种。
毕业后,听到叛逆,总以为和自闭是同义词,那时我已回国工作,周围呼之欲来的一切告诉你,再这么叛逆下去,你势必要影响日后的职业发展,叛逆不是你的个性,至少你早已不是孩子
叛逆,我感觉自己只能算是有点。上学时,我想叛逆,我怕叛逆过了头,惹到老师张开血盆大口;大学时,我叛逆得有恃无恐,因为我正在放荡不羁的年龄,教授不会从遥远的东方请我妈过来教训我,甚至他根本不知道这个穿着拖鞋睡裤来上课的家伙是谁;工作时,我叛逆得很矫情,被领导肯定的优点,都是我用叛逆幻化出来的另一个自己。我美其名曰闭门修炼。那时,对于未来的职业发展我还未作详细规划,但眼下我必须选择快乐,这是我人生的宗旨。
我喜欢写作这件事,要追溯到上小学。我天性喜欢编故事,编剧情,又特别有表演欲,于是变成班里公认的活宝。我擅长把笑话讲成相声,再把相声编成打油诗。为什么除了语文课以外,我的成绩都不大好,尤其是数学,思来想去应该是小时候总走神的缘故,并且真心忍不住。我在想今天老师变了个发型,昨天她大概去了哪家理发店,然后笑盈盈地朝着理发师说出她想要的发型,然后再笑盈盈地面朝镜子摆着各种姿态,那为什么她现在要板着这么难看的一张脸站在讲台,单看发型说得过去,再配上这张脸,就有些可惜再不然,体育老师今天换了双新球鞋,这双鞋看上去有点摩登,可是他到了已经快退休的年龄,想必是闺女买给爹的,他当时应该会问:花了多少钱?
我总是走神,总是喜欢看各色人等,总是喜欢在一点蛛丝马迹里迅速变换着剧情,我疯狂地陷入假想中据一位占星的朋友说,我大概受到海王星这颗代表浪漫与梦幻的星星的影响,我想象力充沛,却又不切实际。
但人,要那么实际干吗,不是说过了,人生如梦,醉酒当歌
啊!我的海王星又将话题扯远,继续说热爱写作这件事。老师说过,写作六要素缺一不可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老师还说过,先写大纲,再写正文。老师说过很多,我都在拿着笔睡觉,佯装记录。我的大纲是我写完正文之后补上去的,补得我很痛苦,感觉一定要完成一件很机械的事情。那种文思泉涌后的畅快淋漓,一下子消亡在这种机械运动里。好像一个浪漫的水手,遥想心爱的姑娘时,从胸口掏出一支口琴,正被自己的情怀搞得意乱情迷时,遭遇海上风暴,猝不及防地拍了一脸苦涩的海水
我的写作逻辑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却总能莫名其妙地拿到高分,并不是老师弱智,而是我的思维刚好够用,暂且算是严谨又浪漫的综合体,便也能做到恰到好处。别人不这样认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叛逆。我在反课堂,反老师,我将来就会反社会,莫须有的假设,一瞬间都变成了确凿的罪证,让我不忍直视自己的
未来
老师曾耐心地想要拯救我,他不愿看着这样一个长得还算可爱的孩子,迷失在不知归路的象牙塔中。首当其冲的是数学老师,他其实对我恨之入骨,毕竟我常常拖后腿,即便我不属狗
你的阅读是满分,想必你理解能力没有障碍,为什么应用题空着不答?
我看着一个数学老师,叛逆地拿着语文卷子找我谈话的样子,有点想笑,但我还是选择一本正经地回答:思维叛逆,精神错乱,我完全理解不了应用题的逻辑,比如甲乙追踪,看的惊心动魄又紧张兮兮,你追我赶一阵还必须相遇,简直虐心
我又去罚站了,一个语文成绩年级第一的孩子,又站在办公室门口,昂首挺胸,宁死不屈的德行。看见我的同学,都自觉绕道走。我一脸写着非诚勿扰,要不你也一起站过来,咱俩还能在老师眼皮底下,来段二人转,至少我不会一个人意淫得太枯燥。
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自主命题作文,而是续写。每次听到留这种作业,第一反应永远是:今儿晚上又有事干了!对于中国文学或者外国文学,我不偏食,但比较喜欢挑战外国文学。那一刻,你好像乘风破浪漂洋过海,玩了一大圈,偶遇了小说主人公,展开了一段天马行空的奇思妙想,也许是科幻的,还可以是悬疑的,再不然纯爱的
后来,我在文章里叛逆,叛逆得像个骗子或者侩子手,我不喜欢醉倒在梦幻里,哭哭啼啼的像个三岁孩子;我在文章里撒野,野得像个疯子或者二流子,爱的痴狂的背后是一场阴谋,或者王子的真爱的确是个男人,so what?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感觉,好极了!

小学同学见惯了我耍宝,那时候成绩算好,当过几年好儿童。普及一下好儿童的概念,一个成绩够资格竞选三好生,却因为跟男同学关系太好,以至于女同学都跟我不熟而名落孙山的安慰奖好儿童。那时,命运对我不济,班里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我也算是实至名归的好儿童;初中我已经开始学会逃课,罚站和被训的次数有点多,磨炼得脸皮有点厚,虽然我语文成绩还是那么好,但是命运对我不济,那时初中重理轻文,重点是,风华正茂的年龄,连好儿童都没得当;高中生涯,比较刀光剑影,我叛逆得越发强烈,在国际学校的三年,出国次数的增加,以为见识多了,不可一世。我当时的写作范围已经从纯文学步入代写情书的节奏,每每经由我忽悠的情书,不仅赚取了眼泪,还赚取了爱情。我昂首挺胸、自鸣得意地劝慰失恋的朋友没事,兄弟帮你接着写!
我所谓的叛逆,在笔耕不辍的这些年里,寻出了些蛛丝马迹。从天真烂漫时,我们扶着老太太过马路的情节开始,我一路从纯真迈向真实,好像一个有点羞涩的水手,在遇到海上风暴时,抛却一切羞羞答答,直奔主题的一个吻下去,热情四溢、血脉贲张
我这是有点叛逆吗?
班长好
前年春节,回加拿大与家人团聚。午夜和妹妹胡吃海塞回家,收到一封E-mail,大致内容如下:在这样一个难得的节日里,全体小学同学到某地聚会,如有家眷可带上。接着下面说了一大堆煽情的blablabla
我很少回忆小学的往事,那是一段承载了六年的幼稚阶段。1990年入学我还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小豆包,直到1996年毕业,我已初具玩世不恭的原型。按理说,在往后的学习生涯中,不会再有超过六年的同窗,我们该是把彼此留在记忆深处。可惜,有些人的出现便像感冒了一场,打打喷嚏咳嗽两天就会过去;而有些人注定在相遇的那天,就像发了一场烧
我的思绪,轻易地被一封邀请函勾起了对往昔的回首。我在想组织聚会的那些同学,大概已经在热火朝天地策划见面的事宜,我突然对自己只等现成的心态愧疚。于是在今夜,我对那些曾让我发过烧的同学思念如潮
春节前夕,他发来儿子出生的贺电,字里行间满是按捺不住地笑逐颜开,他还恬不知耻地倾诉着初为人父的含辛茹苦,一把辛酸泪。我回复他:这才哪儿到哪儿?遥望一下自己七老八十,儿孙绕膝,你捋着一把烂胡子,坐在摇椅上,一脸老态龙钟慈悲为怀的笑容,内心嘚瑟着这一辈子,也算是有奔头的。他不再掩饰矫情,回复我,知我者,你也。
想当年,我们是同桌,我坐他左边,他坐我右边。我曾多次想和他对调位置:因为他是左撇子,我是右撇子;我语文比他好,他数学比我好,如果对调位置,我们既省去了用胳膊肘争地盘的烦恼,又可以敞开视野抄卷子,真是两全其美,双赢互利。可惜老师也参透了我们准备互惠互利的目的,于是,我们就一直胳膊肘顶胳膊肘地坐到了毕业。我们生日相差五天,算是同一星座,彼此敏感聪慧,又各走各的路线。后来他去了印度,我在加拿大,隔着千山万水,讲述彼此的生活,我羡慕他说他的公寓里有仆人打扫,他羡慕我大学后身的那片海。他语文不好,表达能力有限,我却能领悟;他数学极好,偶尔我逻辑开小差,总会被他及时纠正。难得的互补,语言失去了沟通的意义。
如今他初为人父,一本正经的脸,也无法掩饰他欣喜若狂的心。他从不生气我对他无情的拆穿。他总说:你就是太了解我的
痛痒。
另一位,是我的后座,去年她在北京开了自己的服装店,我恬不知耻地空着手去恭祝,却收到一本她送给我的书,只因为她在书店发现这本小说里的主人公和我同名同姓,她总觉得我的名字很好玩,好玩到很少见。她开店的消息令我惊讶,因为她常常抱着目标开始,又半路莫名其妙地荒废。好比:给我买的那本书,原本她要去买育儿食谱,却意外地在青春文学驻足良久,结果满心欢喜地抱着送我的书出来后,才发现食谱也被忘得一干二净。所以,小时候我常常保护她颇为简单的头脑,我生怕她丢三落四或者委屈自己。
四年级的夏天,她穿着裙子,劈着大腿,用一本练习册不停地扇风,以便让两腿间再凉爽一下,就这么巧,我的笔掉落在她脚下,然后我发现她裙边的血迹。oh no,我抬起头,郑重其事地说:如果有人欺负你,我们都会保护你的,是不是有人把你踢破了?虽然我早已通晓生理卫生的常识,那时却不懂侧漏的烦恼。多年后,我把这件事说给她听,她一脸无语地说:啊,我居然不知道漏了。这样一位冒失的家伙,居然专一起来,开了店,咂舌之余,我拜托她一定要撑个十年八载。
那么另一个同学,可算是互相激发出艺术灵感的挚友。她曾成功地开发了我的绘画天赋。三年级的某一天,英文老师烫了爆炸头,自此,她的新潮理念就鼓舞了我们绘画老师的头发系列专辑。今天是数学老师,明天是音乐老师,后天是自然课老师总之,除了体育老师,那个秃头爷爷外,其他老师无一幸免地出现在我们的秘密画集里。我们曾那样的互相欣赏,捧着臭脚,停不下来地观摩对方的大作。记得曾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的破事,两人闹过矛盾,沉不住气的我,画了一个自画像给她,分为三幅:一、我生气的脸,二、我消气的脸,三、我微笑的脸多年后,她真的当上画家。我去观摩过她的画展《老人与海》《日出》《同窗》看到《同窗》,心里一暖,如今的她,不再是画中幼稚的面孔,她知性又优雅,频频地和各界人士谈天说地。我逮住晚饭机会,和大画家聊天,开口的第一句我说:画很牛,你很美,看来你已经对老师的头发毫无兴趣了。她仰着头,还像小时候那样肆无忌惮地在我面前狂笑,随即假装正经地说:私下画画可以了,另外,我还要感谢你培养了我的策划能力
其实,小学同学聚会不止举办过一次,我看到过照片,也耳闻过实况,就是从未出现过。据说,班长还是被拥戴起来,大家各自交换着名片,席间谈吐着工作与赚钱、家属与孩子。女同学交流着育儿经和驭男术,男同学称兄道弟地说着有机会合作合作,赚一笔。据说点菜还必须由班长来点,美其名曰理儿。我很难再抱着儿时的回忆,单纯地怀旧。遥想当年我们灰头土脸,如今我们化着自己都不忍直视的妆容对坐长谈。
我曾收到过一份去年聚会时的合影,参差不齐的同学,我都辨认不清,某人好像曾经和我玩过一次砂子,又一同去老师办公室被呵斥着写检查;某人好像曾经被我逼迫着画过一幅美术作业,硬生生地被我欺负了一年之后再也不搭理我了;某人似乎曾坐过我的同桌,却未讲过话,他是不是姓郑?记忆越来越模糊,事件与人名,我已然对不上号。
有些人的出现便像感冒了一场,打打喷嚏咳嗽两天就会过去,而有些人注定在相遇的那天,就像发了一场烧我借着回忆的温度,回复道:班长好!远隔重洋,我祝大家玩得尽情,喝得尽兴,抱歉无法出席,咱们相见不如怀念。
暧 昧
我曾兴致勃勃地与朋友讨论暧昧的含义。其实暧昧本身就是一个极其暧昧的词汇。字面含义赋予它模糊不清、昏暗幽深、不明朗等意。有天朋友被我问得兴起,他义正言辞地描述他所理解的暧昧像放风筝,线在手里,却无法预知方向。我一向很难理解暧昧的味道,为什么让痴男怨女热衷于此,思索良久终于有了答案,那是从我家猫身上得来的灵感。
某天我伏案写作到深夜,写到瓶颈处,有点枯燥有点烦闷,于是遥望书桌对面的窗台。喵的背影映入眼帘,在这样一个沉寂的夜晚,它站在窗台。我坐在桌前,一人撞上一喵的眼神。片刻后,它以轻盈的步伐悄悄走到我脚边,用尾巴慵懒地撩起我的裤脚这完全是一种暧昧的气息,却不是暧昧的实质。
换句话说,暧昧并没有任何实质,正因为如此,才多了许多让人遐想的空间。它好像是一种对完美的补充,在脑海里天马行空又无所畏惧
我有个朋友,是一名女子,但却不弱。她身形已然不算娇小,可以说有点粗犷;她皮肤细腻,有些黝黑;她五官精致,不落俗套。她是一位歌手,在酒吧驻唱的歌手。几年前,她从距离北京几千公里外的地方,一路所向披靡考到北京念书,却依旧不能放弃演唱。她的专业是美术,她喜欢演唱;她毕业后没有从事过一天美术行业,她喜欢演唱;她很纯实,像喜欢唱歌的理由一样只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而已。
有段时间,我隔三差五地会去看她演出,不出意外,她每晚会唱八首歌。她的台风很大气,颇具欧美气场的风范。我从台下望过去,她粗犷的身材,刚好够丰腴性感。她黝黑的皮肤,像极了欧美古铜色美女的审美标准。高亢的嗓音才是亮点,极具爆发力,伴随着微微上翘的嘴唇,撼动全场的气氛。
因为关系熟稔的缘故,在她中场休息时,我们会喝上一杯。
我曾问她:你工作在灯红酒绿之处,见惯了寻欢作乐、醉生梦死的男女。你觉得暧昧是什么?她并没有正面回答我这个问题,反而给我讲了一个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
初来乍到时,她每晚会唱四首歌,曾有一位来自英国的男人,每晚必到,一瓶啤酒,一盘爆米花,听完就走,从不曾有任何交流。酒保八卦地问他是否在等谁。他用非常标准的中文回答:那个喜欢唱英文歌的女孩,她很性感,我很欣赏她。那个男人口中的性感女孩便是她。
这段故事情节有点暧昧,又好像什么都没有。他们不曾认识,也没有交集。那个男人讲述自己喜欢她的某种眼神,我深有体会。每次歌曲高潮过后,伴随着掌声,她的眼神在聚光灯下舒缓地致意每一个人。那是怎样的一种眼神,看到你时,感觉自己是特别的,当掠过时,又好像风淡云轻的不曾来过。
也许,暧昧便是如此,好像来过,便怀疑是一场梦境
突然想到才子词人林夕,记忆犹新的是他写在歌曲《暧昧》里的一句词从未热恋已相恋。
如果非要给暧昧下一个定义,或者质疑暧昧的实质,没有比这句从未热恋已相恋更贴切的诠释了吧。于是有人说,太清醒太现实的人,不适合暧昧,那种若即若离、说爱非爱的感觉,实在不够冷静。
我曾经开始过一段关系,至于是什么关系,并没什么关系。重点是曾在我心里留下过什么。这段关系开始在某一个雨夜,浪漫得有点不写实,画面每每渐进又淡出,出现在似爱非爱的柔波里。彼此觉得距离刚好,死撑着不想表白的阶段,也许正是暧昧的开端,而真正的暧昧,不会有结局。回忆起来,这段莫名的暧昧,正如浮光掠影般厚重又难以释怀,像醒着也会做梦般的画面,与距离、时间只争朝夕。
突然熟悉的气息没有缘由,找不到源头。
于是,在人群中,用眼神追随。
还是会擦肩而过,如果不是又一个寂寞的雨夜,我不会再次想起那件往事。那是一段说得清、道不明的关系;一段开得了口、又不知从何说起的记忆。思念像钟摆左右摇晃、又难以捕捉。一抬眼,它在湖水边;一低眉,它在笑容里;一转念,它停在吹着柳条的少年的青春里。思念,溢满时间的沙漏,溢上桌角,溢满脸庞,满地成殇一场从未热恋已相恋。

说到底,暧昧不是一场简单的骚动,不是暗地里的有一腿,更不是一时的错乱情迷。它更像是一种自以为是的调侃。
十年里,我的那位朋友,还在舞台上哼唱着她的歌。她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我喜欢音乐,该是个乐观的人。我喜欢在音乐中迷失,完全不能看是非。生活在城市中,天天都有霓虹,把我们照得太好看,反而看不清是否快乐。不谈情,却频频听说分手,感情让她们不畅快,不断在听难过的歌。我曾幻想走出门,让爱融化你和我,却总以为吵闹与不安太多。最后,我还想自己唱唱歌。

有人说: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那么,暧昧呢?
一段关系,还是,一个梦想?
好吧,暧昧需要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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