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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蓖麻出生于P市,毕业于著名的拉个个大学历史系古代东方史专业,上学期间成绩不佳,毕业后被分配到P市硅酸盐研究所二所研究中外硅酸盐交流史。几年后因在国宾大道上连续吐了十七口痰,不服管教,进了拘留所。出来后他回所里办理了停薪留职,到沙子街文物市场鬼混,不久混进了《滤报》的《都市音乐评论》,作了编辑、记者。
蓖麻从大学时代起便是个理想主义者,他最后的理想是拍摄一部黑白纪录片,用负片直接放映一个颠倒黑白的世界,这个前所未有的拍摄计划从未付诸实践,那个颠倒黑白的理想也始终是个理想。三十五岁那年,蓖麻因轻微的脑血栓住进了他出生时的那所医院,在过去和现在突然混淆的环境下,他感受到命运之力的强大和时间的无情,尽管他不是无名小城之人,然而在一种被动的生活里却始终像个侏儒,随着城市的愈益庞大而越发渺小,他的渺小的一切必须埋葬,越早越好,意识他在病榻上立了份乱七八糟的遗嘱,接着......蓖麻康复了。出院后他大彻大悟,决心重新做一份埋葬侏儒的遗嘱。终于,在一个充满意义的夜晚,在一所酒吧的杯觚交错之间,他构思了一个葬礼的剧本,崇高的侏儒就此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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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郭葳
男。1962年出生。北京人。
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现考古系)毕业。1982年首次发表在《飞天》杂志发表诗歌。北大校园刊物《潜流》主办者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知识产权双学士。先后就职北京市文物局文物研究所、四通集团公司、北京工艺美术出版社、《北京晨报》文化部记者、编辑。曾任三联《爱乐》杂志专栏作者、《今日先锋》撰稿人、《竞报》专栏作者。2000年赴美。现研究古代东方历史及艺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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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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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我不是无名小城之人(1)
1
一个人的结局很有可能比他生前的一切格外受人瞩目,可事情总有偶然。
2
大瘟疫后的第一年,P市街道整洁,气氛萧条,公共场所基本上半死不活。那些日子我很少出门,在近乎无人的地方改变着生活和我的性质。我投入了创作。柏林墙倒塌一周年的纪念之夜,我决定出去疯狂。在亭亭玉立酒吧泡了六个小时,和三个姑娘打赌,亲了她们当中最丑的一个,为此我丢了条领带。我放过那个拿走领带的人,目送他出门,不计任何得失。因为全世界都在分享快乐,不论友谊、爱或是性爱,那一刻都是公共财富,像柏林墙的墙砖一样见者有份儿。所以我摔了三个杯子。
3
领班要我赔偿损失。我兴奋地告诉他说我在构思一个剧本。于是保安过来,把要求改成命令。我必须立刻掏钱,否则??将被吊在门口的槐树上。为了纪念柏林伟大的革命,那些树已经浑身缠满了灯泡。总之,在万众欢腾的不眠之夜,我非常别致地付出了一条领带、两个杯子,以及第三只杯子等于三个耳光的代价。
4
凌晨两点的时候,亭亭玉立理性地解决了我和三个杯子的纠纷。我没被挂起来。大约过了一礼拜,六个从未在酒吧街露过面儿的混蛋闯入亭亭玉立,把两个保安绑在了柏林之夜大放异彩的槐树上,浑身缠满了灯泡,胸前贴着硬纸板,上面写着:滥用暴力,死不足惜!
5
当然不是我干的。我在家疗伤。
疗伤期间我看了多部经典影片的录像。三部还是五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再次怀疑自己根本不懂电影,那些自认为优秀的构想仿佛是剽窃的。从积极的方面说,人的想法通常很不一致,在艺术上却非常统一,大师们都差不多。坚信自己的构想不是剽窃,我同几代大师的差距便没有想象的那样大,差距只是舞台、镜头、色彩、空镜头、负片及投资经验。最后一项我还可以,尽管股市的经历证明我并不内行。而从消极的方面说,假如我的想法总是与大师们的经典创作一致,刚好说明我样样不行。所以在喝了一夜大酒之后我决定放弃。首先放弃的是鼻涕虫。这是近几年里我构思出的最好的东西。
6
放弃之前我想谈谈我的构思。
首先我认为命运是个定数,所以必须确定鼻涕虫是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意外丧生的;时间是大瘟疫之后、戏剧学院恢复电影周的那段时间。
再者,我认为伯格曼作品展结束的那个中午应该是个冗长的中午,这样我就可以让鼻涕虫骑着自行车,头压得很低,毫无表情地从学院南面的狭长小路拐上东面的兵马大街,他在脚踏车上念念不忘伯格曼制造的那个费解的情节棺材里躺着自己。为了让他思考下去,我摔了第一只杯子。
然后。对不起,那会儿我正在亭亭玉立满地秽物的卫生间里蹲马桶,来不及细想,便从厕所里推出一辆疾驰而过的救护车,将鼻涕虫连人带车撞到十米开外的人行道上。那里事先安排了一张废弃的席梦思床垫。而为了这神来之笔,我付出了一条领带、两只杯子、三个耳光的代价。
7
接着是老一套。救护车没停,呜呜打闪,扬长而去。然后是更老的一套:经交通部门调查,我从厕所推出去的那辆急救车属于卫生防疫站,当时正载着从市区两家宾馆查到的四个疑似患者,其中一个人开始吐血,另外三个腹股沟肿得像鸽子蛋。那辆自行车我还没想好,到底应该让它飞进路边的服装店还是挂在树上。狗日的。兴奋之中我摔了第二只杯子。
在一片玻璃的噼啪声里,我的脑海里闪现出棺材滚落的镜头(也许可以插进来)。是这样!既然如此我必须让观众注意:这一刻棺材落地了,以及一个人为什么会躺在自己的棺材里,还不许笑。所以我让鼻涕虫继续在席梦思垫子上躺着。不是等死,他已经死了。
8
为了气氛,我在棺材旁添了棵槐树,一串串腊色的碎花在初夏的微风中盛开。我把鼻涕虫最后的动作设计成右手指尖几乎划到了那棵洋槐,让他亲眼目睹自己一下子掉进了棺材。好!我摔了第三个杯子。
??大概过了四十分钟,在亭亭玉立理性地解决了我和三个杯子的纠纷之后,我沮丧地来到了街上,在路灯下等着计程车。吸着烟,突然想起那可怜虫还一直躺在床垫上呢,那会儿离朝阳升起大概还有三个小时,他几乎断气似的歪在路边,需要被人发现,需要过路的赶紧将他抬走。记住,他已经是尸体,不能添加任何伤痕。十分钟后我在出租车里改变了想法,以致鼻涕虫在席梦思上多躺了十八个小时。
9
我睡了六个小时。对于鼻涕虫,我需要一个死因之前的死因来满足命运的需要。我看了三部伯格曼电影的录像,仔细阅读了电影周期间主办方印制的宣传册。我记得宣传册最后一页印着大师对《第七封印》的自述。那段关键文字印得太靠后了,好多人根本没读就把册子扔了,幸好我有从后往前读的习惯。当读到时间都去哪里了?这是那么万分之一秒的事的时候,我豁然开朗:死因之前的死因就是命运之力,时间是它的步伐,而代表这个力量的一定是个男子。我这才让四个行人把鼻涕虫抬走。
10
十年后一个晴朗的上午,在我的请求下,一位男子和鼻涕虫在黑暗中见了面。他们坐在小剧场最后一排,看一部名叫《雨》的纪录片。那一排自始至终只有他们两个,而且都没带水。放映过程中剧场入口不断有人进进出出,而命运本来就是个注意力分散的人,此时变得十分烦躁。我请求他集中精力注意身边的鼻涕虫。鼻涕虫也突然开口说:出出进进的人正在下雨。命运听到后发出黑暗的笑声,隔着空位子跟鼻涕虫握手。
《雨》后,命运很自然地跟着鼻涕虫,他们像朋友似的走进剧场外的一间咖啡茶座。茶座的窗户附近挂着很大的秋千,四周布满纸花纸叶,一个姑娘正在秋千上鹦鹉似的荡着。
11
简单起见,我请男子要了绿茶,鼻涕虫要了咖啡。命运从来没有姓名,任何时候我都无法让他自我介绍,只能让鼻涕虫说:叫我鼻涕虫好了。男子??命运......平静地看着鼻涕虫,随后发出低沉的声音:说说自己吧,在你临死之前。
12
鼻涕虫早有准备。男子的一切不会令他惊慌失措。好吧。看来早就盯上我了。鼻涕虫喝了口咖啡。我不瞒什么。我确实没有护照。
这毫无疑问。男子点点头。
我是水泥哈姆人。
这也毫无疑问。
所以我不是无名小城之人。
这是明摆着的。
13
还有呢?男子盯着鼻涕虫,语气里带着不可饶恕的强硬。
可??我几乎不认识你。鼻涕虫开始害怕,磨叽着,躲避从命运投来的严厉目光。
没有人不认识我。命运斩钉截铁地说。
我也是这个感觉。咱们似曾相识,可又说不上见过。
没有人不认识我。实际上也没有人认识我。男子微微一笑,气氛得到些缓解。正因如此,他接着说,我和所有人都是熟人而不是朋友。不论你很早就认识了命运,或者至今也不认识我,可以说都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永远不会被认识。但在道理上,不管你活还是死,决定活还是决定死,如果尊重命运,最好给我一个听得懂的理由。虽然依我的脾气可以完全不听任何理由,在我面前任何人向来只有服从的份儿;即使神明也是通过我来表达对人的祝福、拯救或惩罚。我可以改变,不管顺着还是逆着,可还是那句话,神有神的道理,你有你的理由。现在。说吧!
14
可??好吧(我不瞒什么)。鼻涕虫鼓起勇气。
15
我叫蓖麻。遇到问题时也叫麻痹。我之所以叫鼻涕虫肯定同麻痹有关。由于多年麻痹,我不仅肉体变得柔软,灵魂也失去了保护。换句话说,完全没有了骨气。现在我什么愿望都没有。说着,鼻涕虫叹了口气。
过去,尽管生活艰难,但每次回家,看着被一条条杂七麻八的街道塞得像垃圾站似的破房子,我仍会产生回归故土的愿望。去年我的愿望彻底破灭了。开发商将大米仓最后一块池塘绿地变成了高尔夫球场。球场距离四年前建的水族馆两公里,三年前落成的大米仓科技博物馆四公里,阿街到协和大道一带还有六十多座摩天大厦,大米仓变成了一个崭新的城市,而我所在的小区还保留着十六年前的样子,在高尔夫球场那些人,包括摩天大楼的白领的眼里,我们就像一块块难看的疤,越早清除越好,越快越好。这地方需要一个像曼哈顿电池公园那样的高尚社区:三千棵法国梧桐插出来高端大气的林荫道,每个人牵着三条狗。
16
所以你很生气。也很沮丧。男子插话进来。
是的。那些人从没见过真正的好东西。在七七七八年的时候这一带还保持着一百年前皇家御绮园的风貌。春季,山溪水泉楼台亭阁有桃花映照;夏季,六百亩荷花沿玉泉河翩翩起舞,西山秀丽,多宝塔下千桑万柳,马驰犬动;秋季,达园水榭凫立鹤鸣鹿肥鱼藏,八百亩御稻田一派金黄;冬季,长春园润雪暖地,宿鸟留痕,鹰飞高梁。那个混蛋高尔夫球场就是当年万荷塘的第六十五塘。哼。曼哈顿。三条狗。一群大煞逼。
17
你可以想象我是多么不幸。假如十六年可以称作岁月的话,我的岁月除了失望什么也没有。那天傍晚我在暮色中穿过狭隘的街道登上过街天桥。站在天桥的中央,车流闪烁的阿街从裆下穿过,由南向北,由北向南的废气来回扯着我的蛋。我心想人可不能睡在这儿。路东是甲六号院,路西就是高尔夫球场。球场的高架网遮着半个天空。我想起了福克纳的小说:透过栅栏,穿过攀绕的花枝的空档,我看见他们在打球。他们朝插着小旗的地方走过来,我顺着栅栏朝前走。他们把小旗拔出来,打球了。这人打了一下,另外那人也打了一下。他们接着朝前走,我也顺着栅栏朝前走。
几个傻逼还在里面打球呢。
18
天色晚了,一点儿风都没有。我下了桥,在东街的菜摊上买了几颗西红柿,买了烙饼。番茄烩饼,我很爱吃这个。饭后不久感到胃部疼痛,我喝了杯热水就趴在床上,肚子紧贴住凉席,以减少胃部的灼烧感。这是老毛病了,灼烧感来自一种细菌,学名是牛尾蛤蜊组织菌,它们在胃里积累到一定程度,遇到低气压、闷热潮湿的天气就会活跃,胃里像进了盐酸,灼热腾腾腾的冒起来直通胸口,隔着衣服都能听见血液跳动的声音。那声音亦强亦弱,像探戈。对我来说,听着满血的探戈渐行渐远流进一所花园是一种享受。
19
不管你怎么想,除非你是亿万富翁,生活在拥有私人地权的国家,才有可能在一个千年古都的西北地带,在散布着皇家园林的鸟鸣婉转的地界上,给自己乃至子孙后代留下这样一所花园,真正的花园。丁香海棠桃花,黄莺,蜜蜂,夜枭(探戈)。夏季的漫天林荫。图书馆像别墅一样带着长笛般的烟囱。对小孩儿来说那是童话,对年轻人来说是爱情,对老年人来说是天堂。花园的甬道和小路都铺着淡蓝色的砾石,其中一条穿过夹竹桃和荆条丛,像一笼淡蓝的烟从我家门前经过。我的童年少年都铺在那条甬道上,摸着黑儿也能找回去。那是我的世界,那世界除了蜈蚣最操蛋的就是马地瓜。每当那个混蛋一高一低出现在柏树墙上,我就攥紧弹弓,身子靠住一把铁锹。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那个世界压根儿不属于我,不属于马地瓜,也不属于那些建球场的人。它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疯狂,只有疯狂让它继续存在或者说没就没。二十年了,探戈的花园,沉淀区所有类似的花园都像得了绝症似的一个个地溃烂、溶解、消失,回忆上帝赐下的一块无主地便成了我的心魔,照诗人的说法,那是我灵魂的枕头生命的沙发,我的梦总朝它飞去,如夜蛾投向葬身之火。万般寂静,最后的安眠之所也许就是一张床。一想就很难入睡。
20
所以??男子看了眼秋千。秋千停了,鹦鹉坐在上面喝着冰茶。
21
所以那一晚我特别难受。喝了半壶水,出了一身的汗。我把凉席撤下来,擦干,反过来铺在床上。几本珍藏的小人书(有一本还是《清风寨》呢)也给压坏了,福克纳的小说差不多给压成了两部。它放在床上很久了,我读过几次,每次都过不了前五章,总觉着床不够舒服。
22
其实我读的小说非常有限。我最喜欢《苦儿漂流记》,那还是十五岁时的事了。也许是受到了命运的召唤,五年前我在新知识书店花十块钱买了本半新不旧的《我弥留之际》,福克纳写得。还买了本奇怪的《向知识分子介绍睡眠》。那会儿刚下过雨,进书店时头发都湿了。《我弥留之际》价钱翻了四倍,可我依然把自己看作是年轻人,一点儿也不在乎价格。我对收银员微笑。我对国家的态度也是这样的。在报纸电视的鼓励下,我用一多半积蓄买了水泥企业的股票。第一次进证券交易大厅,就像是参加婚宴,吃大肉,喝红酒,还有小礼物。到第十七次的时候,别提了,成了他妈的葬礼,得自己买瓶酒给烧尸的。那感觉实在太差了,令人想到那种被围困了好几年的城市,饿殍遍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多根K线组合在一起如乌云盖顶,令人焦躁不安坐卧不宁,分分秒秒地等他妈的红三兵,跟盼天使一样。
23
从未来的角度,我已属于理论上的存在者,还是心理学上说的密集恐惧症患者,我怀疑自己得了渐冻症。我买了不少专业书籍,订阅《证券报》和三种权威性得到认可的综合性报纸,我的脑子却越来越僵硬,根本看不懂林奇、格雷厄姆、派息。我决心不进那个鸡巴大厅了。我差不多老了一百岁,牙齿也松了,站没个站样儿坐没个坐样儿。坐着的时候两条腿抖个不停,像接了电一样,是典型的派息痴呆症和分红颤抖症的病兆。我还突然对汽车的雨刷器过敏,雨刷器一动就控制不了自己,想跳舞,跳狐步舞。我觉得我得想办法控制自己,我数数儿,数自己的头发,数到三百根时我用了三个小时、七十个曲别针,在断定剩下的头发不会超过已数过的十倍的时候才住手,手指头打不了弯也伸不直了。我把这些看作是神明的提醒。当然,也是你,命运的提示。鼻涕虫指了指男子。所以我放弃了一切翻盘的努力,不再订阅与证券沾边儿的报刊杂志。不看图文电视,不吃火锅,不吃重咸,自我保健,自求多福。
24
我,或者你的神明,还提示了什么?男子很有兴致。
你,命运或者神明,有一天通过一个叫嫦娥的女人提示我尽快控制颤抖。控制静止性震颤、橄榄核桥脑振颤、细胞变性颤抖。我就从报上收集偏方儿,大同小异,基本上就是逛街、看展览、听音乐、看电视、读书、看报、喝茶,还有各种小人书、心灵鸡汤、心灵洋参。我尝试过回到大学时代的《花花公子》,但时过境迁,收效甚微。我看了大夫。大夫说我的颤抖不是神经引起的,是精神问题。精神问题?有什么区别吗?他说有本质区别。要是你分不清精神问题与神经问题的话,我只能告诉你:屁股疼是神经问题,烤烤电就行,不用电击;脑子疼是精神问题,不做电击的话起码要找个上帝。他就是这么说的。而且上帝还得我自己去找,他顶多给我几张名片。
25
我不再做什么,心想,随它去吧。很快腿就不抖了,又回到了从前的下肢。我想一定是《五国演义》、《南游记》、《芍药亭》、《肉蒲蒲》、《前行漫记》和《吐鲁鲁考古之路》帮了我,还有《小兵六旦》,因为我很容易接受阅读的刺激,头一次读卡夫卡我就以为自己是歌手约瑟芬,总是唱歌儿给自己听。至于福克纳,我一直以为它是另一个福尔摩斯,一会儿蹦出个僵尸,一会儿奇怪的签名,最后的答案差不多都是一条闪着磷光的大狗。那天睡觉前我翻开他的《我弥留之际》,我以为会读到天亮,结果到第四章就睡着了。从那儿以后我的精神确实一天比一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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