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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金史纪事本末》,清李有棠撰。光绪十年(1884)始搜集各种正史、野史、笔记、杂说等百余种资料,悉心研究,博采众长,订正错讹,补充遗漏,对史实详加质证。经不断修订,引用书目达510种,历时九年,于光绪十九年(1893)刊刻出版,全书共52卷。该书分正文和考异两部分,正文部分按专题纂辑,缕晰条分,区别条流,各从其类。考异部分以小字夹注正文之中,列举大量史料和释疑线索,供资参证。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吴士鉴称其纪述淹赅,考定完密,为乙部中不朽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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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李有棠(1837-1905)字芾生, 清代著名历史学家,今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周江村人 ,生于清道光十七年1837,卒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享年六十九岁。在二十二岁时,以第三名考取入袁州府学为附生即俗所谓秀才;在二十五岁时,以超等D一名,补授廪膳生即在岁试及科试中都考列一等以上,因而有资格领取国家津贴的秀才;在二十八岁时,考取辛酉科D一名优贡。次年,通过朝考,选拔江西省峡江县训。在任三年,即因祖母、母亲年高无人侍奉,弃官归家养亲。这就是李有棠学而优则仕的全部的、很不显赫的经历。 河北乐(lao)亭人,生于1941年1月,1966年毕业于北大中文系古典文献学专业,次年分配到中华书局工作。曾参加点校二十四史中的《金史》,此后陆续整理出版《金史纪事本末》《辽史纪事本末》等,并撰有《大金国志校正》《靖康稗史笺证》《中国古代文献浅谈》《古籍常识丛谈》《籍海零拾》,其书不少与其夫人曾贻芬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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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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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纪事本末总目
出版说明一
凡例一
卷首
帝系考
纪年表
卷一帝基肇造
卷二太祖建国
卷三克辽诸路
卷四燕云弃取张觉郭药师附
卷五太宗灭辽辽主被俘后事伊都附
卷六太宗克汴
卷七宋帝北迁和议附
卷八张邦昌之僭
卷九攻取中原
卷十南侵江浙
卷十一规取陇蜀
卷十二刘豫之立
卷十三征抚西夏
卷十四高丽宾服
卷十五宗翰军谋希尹事附
卷十六宗望战事
卷十七舍音宗干辅政韩企先事附
卷十八熙宗刑政得失
卷十九达兰构乱
卷二十宗弼兵略
卷二十一田瑴之狱
卷二十二秉德唐古辩谋逆乌达等附
卷二十三海陵淫暴
卷二十四太宗子孙之戮萧玉事附
卷二十五萧裕乱政
卷二十六契丹诸部之叛萨巴萧斡罕德寿
卷二十七海陵南侵
卷二十八李通奸佞张仲〔轲〕梁珫附
卷二十九完颜元宜之变
卷三十世宗致治
卷三十一大定初宋人和战
卷三十二世宗朝宰辅
卷三十三河决之患
卷三十四章宗嗣统
卷三十五李妃干政胥持国事附
卷三十六镐王郑王之杀
卷三十七布萨揆侵宋更盟
卷三十八卫王遇害
卷三十九元人克燕
卷四十宣宗南迁
卷四十一中原沦陷
卷四十二群盗叛服
卷四十三封建九公
卷四十四宋人构怨
卷四十五高琪用事高汝砺附
卷四十六哀宗守汴
卷四十七宋元克蔡
卷四十八博索误国承立附
卷四十九崔立之变
卷五十官努之叛
卷五十一南渡忠谏诸臣
卷五十二末造殉节诸臣
卷末
引用书目
校刻辽金纪事本末原叙
重刊辽金纪事本末跋
金史人名清元异译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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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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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说明
一
《金史纪事本末》五十二卷,清末李有棠撰。
李有棠,字芾生,江西萍乡人,生于道光二十年(1840)左右,卒于光绪末或宣统初年。昭萍志略仕籍志称其幼补博士弟子员,食廪饩,以优行贡成均,就教职,考取八旗官学、汉国子监学,选授峡江训导。辽史纪事本末和金史纪事本末就是他在任峡江训导时撰成的。江西学政吴士鉴,认为这两部书纪述淹赅,考订完密,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上奏推荐,得到朝廷的嘉奖,特赏李有棠内阁中书衔。
除《辽》《金》二种纪事本末外,李有棠还编著有《历代帝王正闰统总纂》《怡轩杂著》等书。
二
《金史纪事本末》分正文和考异两部分。
正文俱本正史(见本书凡例),对金史纪传中所记史事,按专题纂辑,缕晰条分,基本上做到了章学诚所谓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文史通义书教下),为研究金史的人提供了一些方便。
考异是本书下功力较多的部分,约占全书的一半以上。李有棠说:凡事有同异,词有详略,即仿裴世期注三国志及胡身之注通鉴例,小注双行,分载每条之下,名曰考异(本书凡例)。考异不仅汇集了大量的材料,提供了研究和解决问题的线索,而且还提出了作者本人的见解,并对一些具体史实做了考订。例如本书卷三十七,李有棠根据金史阿喜传的有关记载,令人信服地考订了章宗纪所载泰和六年七月被杀的宋夏统制即夏兴国。又如本书卷十九,李有棠指出,《金史》卷六十六特进挞懒传和卷七十七本名完颜昌的挞懒传,都记有破杞县军,获胡直孺事及擒石瑱事,未知孰是,俟考。虽仅仅提出了问题,但已清楚地表明,《金史》有关记载存在错误。凡此,都是对研究《金史》颇有裨益的。至于对人名异同、地理沿革等考订,不少地方亦足资参考。
但本书的不足也很明显。首先是正文在摘取金史原文方面,时间性注意不够,不少记载在时间上与金史出现了差异。如本书卷三十,大定二年二月,记有定军煮私盐及盗官盐法据《金史》卷四十九食货志,此乃大定三年二月事。又如大定八年正月,记世宗谓海陵修起居注不任直臣一段话,考《金史》卷六世宗纪,此事在这年十月。这类情况甚多。另外,本书没有记述金代典章制度的专题,是一较大缺陷。其次是考异,往往不分问题大小,引书皆以多取胜,且多转述,非但臃肿,错误亦复不少。如本书卷十转述《宋史魏矼传》中的一段记载说:魏矼传谓世忠饮内侍李家,刃伤弓匠,此皆少年粗豪之过。查宋史卷三七六魏矼传,分明写着:内侍李饮韩世忠家,刃伤弓匠,事下廷尉。经李有棠转述,则南辕北辙,面目全非了。
三
本书于光绪十九年(1893)首次刊行,此后又经编者亲加修订,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重刊。这次点校,即以重刊本为底本。
在点校过程中,正文主要校以《金史》,凡校记中未注明《金史》版本的,皆系采用1975年我局出版的点校本。本书考异,点校时只对可疑之处,检核原书,校补了一些明显的错误和衍脱。凡用圆括弧括起的字即表示删,凡增补的字皆用方括弧括起。此外,为了阅读方便,正文每段开始的纪年,注了公元纪年;考异原为双行,为了醒目,也改排成了单行。
本书采用了清乾隆间改译过的《金史》人名,正如李慈铭所说:旧名传习已久,新译所改,人所罕知,有猝迷其为何人者。(《越缦堂读书记》同治辛未条)因此,这次点校增编了金史人名清元异译对照表附于书后,以便查核。
本书由我局崔文印同志点校。缺点、错误希望读者指正。
中华书局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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