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自2005年出版至今已历经13载,对于一个人来说开始进入更有思想和主张的青春期。就本书而言,因为当初理论准备和资料积累得不够充分,对某些问题思考得也不够深入,在内容和技术上留有的遗憾未能及时弥补。比如,在内容上,儿童保护原则当中的尊重儿童意见原则,其意义在于强调要听取儿童的意见并给予认真对待,因此也有论者以参与原则表示,笔者当初的理解重点在于尊重儿童,因此将尊重儿童人格尊严放在一起加以论述,但实际上可能会削弱该原则对儿童参与的强调;最大限度保障儿童生存和发展原则,意在强调儿童的生命、存活和发展,以及国家、家庭、社会及儿童这些主体之间的关系,原版用多重责任原则表示,仅注意强调了后者,不够全面。在儿童权利的基本内容一章,生存的权利和发展的权利分为两节讨论并没有问题,但是考虑到多数人将权利内容分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我国2006年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将这四大权利纳入其中,因此,从善而如流,这次修订也将儿童权利内容分为四节来论述。另外,基于作者这些年对儿童权利保护问题的持续思考和关注,时有心得,希望有机会加以补充,此其一。
其二,十几年来无论是在国际范围还是国内范围内,儿童权利保护理论和实践都有了一些新进展,特别是后者。当然,基本原理方面不会有太大变化,只是这些年有两个新动向需要介绍给读者。一个动向是国际社会从特别强调儿童权利的个体属性,向个体权利和儿童群体权利同等保护方面转变,从《儿童权利公约》的英文表达(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就可以看得出其对个体权利的重视,这里用的是the child不是children。而近些年,儿童权利委员会关注到了某些儿童群体权利有其特殊性,特别是处于特殊状态下或困境当中的儿童,如难民儿童、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等。另一个动向是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