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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报告围绕环境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这个核心概念,从诉内和诉外两个角度来构造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的体系,使环境犯罪被害人能够依法享有并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获得应有的补偿。一方面,针对诉内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的不足,以保障环境犯罪被害人诉讼权利和完善环境犯罪刑事司法为目标,构建环境犯罪被害人诉内保护体系。另一方面,针对诉外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的不足,从完善环境犯罪刑事立法和构建环境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出发,构建环境犯罪被害人诉外法律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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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郑志,男,汉族,1973年12月生,安徽颍上人,法学博士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政治部工作。2009年12月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2012年7月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1994年6月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2年6月华东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学习;2008年1月澳门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银行与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并被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2014年11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出版学术专著3本、合著3本,在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多篇,并在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报刊上发表文章多篇,还撰写报送了多篇内参和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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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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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1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1
一、研究的背景/1
二、研究目的/4
三、研究意义/5
第二节 研究现状/6
一、国内研究动态/6
二、国外研究动态/8
第三节 研究方法、基本框架和创新之处/10
一、研究方法/10
二、基本框架/11
三、创新之处/15
第二章 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概述/16
第一节 环境犯罪被害人的概念和特征/16
一、环境犯罪被害人的概念/16
二、环境犯罪被害人的特征/22
第二节 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的意义/26
一、进一步推动我国人权保障/26
二、避免二次犯罪的发生/27
三、完善中国环境法治建设/28
第三节 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29
一、环境犯罪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之理论基础/29
二、环境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之理论基础/36
第三章 中国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现状及不足/51
第一节 中国环境犯罪被害人面对的环境危机/52
一、环境危机原因的综合化/52
二、环境危机的高技术化/53
三、环境危机的极限化/53
四、环境危机的全球化/53
第二节 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现状分析/54
一、环境犯罪案件受案率较低/54
二、污染环境型环境犯罪数量较少/56
三、环境犯罪被害人受偿率较低/58
第三节 中国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的不足/63
一、环境犯罪被害人诉内法律保护之不足/63
二、环境犯罪被害人诉外法律保护之不足/77
第四章 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的域外考察/91
第一节 美国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现状/92
第二节 德国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现状/94
第三节 日本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现状/95
第四节 韩国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现状/97
第五节 域外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的启示/98
一、完善环境犯罪被害人相关的法律法规/98
二、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和环境污染补偿制度/98
第五章 中国环境犯罪被害人诉内法律保护之完善/100
第一节 环境犯罪刑事司法之完善/100
一、综合运用多种因果关系/100
二、健全环境污损司法鉴定机构/103
三、提高司法人员专业素养/105
第二节 环境犯罪被害人诉讼权利之完善/108
一、环境犯罪被害人的立案监督权/109
二、环境犯罪被害人的起诉权/112
三、环境犯罪被害人的量刑参与权/114
四、环境犯罪被害人的上诉权/117
第六章 中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之完善/119
第一节 完善环境犯罪类型/119
一、把生态环境纳入刑法保护/119
二、设立环境犯罪危险犯/120
三、提升环境犯罪的法定刑/121
第二节 引入严格责任制度/122
第三节 完善遏制环境违法的制度/125
一、污染举报制度和环境项目立项听证程序/125
二、完善因果关系的证明理论/125
第七章 中国环境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之构建/128
第一节 环境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立法条件/129
一、环境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法律保障的现状/129
二、环境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立法的现实基础/131
第二节 环境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立法设计/134
一、环境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立法的宏观架构/134
二、环境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立法的微观建构/137
第三节 环境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立法之路径探索/141
一、国家补偿的几种模式/141
二、可行路径:由救助过渡至补偿/144
三、中国环境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定位/146
第四节 中国环境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具体内容/149
一、中国环境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的原则/149
二、中国的环境污染损害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152
三、环境污染损害补偿基金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标准/153
四、基金补偿的监督体系/155
第八章 中国环境犯罪被害人救济制度设计/156
第一节 环境犯罪被害人救济制度的价值/156
一、环境犯罪被害人救济制度的正义价值/156
二、环境犯罪被害人救济制度的公平价值/157
三、环境犯罪被害人救济制度的效率价值/158
第二节 环境犯罪被害人救济制度的原则/159
一、理念与社会相适应/159
二、救济与损害相平衡/160
三、合法性与合理性相兼顾/161
第三节 环境犯罪被害人救济制度的构建/162
一、环境犯罪被害人事前救济制度的形成/162
二、环境犯罪被害人事中救济制度的确立/164
三、环境犯罪被害人事后救济制度的建立/167
结 语/170
参考文献/174
索 引/176
后 记/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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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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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社会在进步,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生态意识逐渐提高,对环境污染破坏造成的权益侵害更加重视。随着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及《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实施,以及各项配套环境保护规范性法律文件相继推出,中国特色生态文明法律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更加严格,环境权的司法保障取得重要进展,公民环境诉权的实现更加便利,我国的环境保护开始纳入法治轨道。
现行《刑法》对于环境犯罪与其他普通刑事犯罪采取同等对待的刑事处罚措施,对遏制犯罪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是:在现行的司法环境和司法制度下,环境犯罪案件中被害人的权利尚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查办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也还存在着办案取证难、证据鉴定难、事实认定难和法律适用难等问题。环境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是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的前提。没有完善的环境犯罪刑事立法,环境犯罪行为人不能得到有效的打击震慑,环境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也就无从实现。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没有解决。首先是被害人的代理权和被告人的辩护权不对等,只在非涉及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才会在刑事诉讼程序实施发言权和陈述权。其次,除非在具有群体事件发生时,司法机关会主动披露相关信息,大多数环境犯罪案件中被害人无从知晓司法程序进展和犯罪人情况,知情权得不到保障,难以有效保障自身权益。此外,环境违法犯罪案件通常对被害人权利的损害是多方面的,且影响较大,但办案实践中被害人获得赔偿的范围小,被害人民事赔偿权利不能真正落实,合法权利没有足够保障;由于刑事抗诉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而检察机关较少真正由于被害人原因而提起抗诉,因此环境犯罪被害人即使对一审判决不服时,上诉权也无法保障。
以上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面的努力。诸如提高被害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和转变司法观念,更要靠完善立法予以制度上的保障。对于刑诉法已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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