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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在这里,有即将到来的亡友,还有循环活在同一天的人,更有各种怪力乱神和才入行的妖怪们粉墨登场,故事奇魔变幻,出神入化。作者语:希望这些东西不会让你失望,若能让你眼前一亮,我就不枉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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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它的国里,人类并不以出身的显赫、金钱的多少,再或者是容貌的美丑来决定社会地位,而是靠随机数。勇者救恶龙中,她苦读史书,发现一个真正美丽的公主必然具备一种特质。死友将至中,已故的亡友要来了。魔幻般的思维,映射不同时期的思考,奇怪想法碰撞出的是更深层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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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宸鸣,夜郎人也。好食,乃饕餮之徒,曾思业,然学有不成,业有不精,唯系笔墨之乐口舌之欢,无论有益者劝,其亦不悛,今幸能以文言,心中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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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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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 2 1
它的国 11
勇者救恶龙 39
死友将至 57
Supreme 73
馋虫案 83
明天来人 103
嗲声之心 129
花家有佛 135
窃叹的房间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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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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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炸鸡和炖人参
看到我了吗?太好了,你别急着走,我要和你聊聊。关于花开不谢,关于缄默不语 后两句话源于一个叫张艺橦的家伙,我觉得他是个批判者,对于他,我坚信引用比感谢更实在。
相信我,如果你抱着读书就是为了学习的目的,那么这篇卷首语才是全书最有营养的部分,我见过一些人高举纯粹文学大旗口中却喊着:万劫不复,若是这种人读我的书,我会
建议他读完开篇后把书扔进垃圾桶。只求他们这么做了别让我知道,感激不尽。
你没准好奇我为什么用这个卷首名,害得你恍惚间怀疑自己打开了美食专栏,哀拗自己正在燃烧的买书钱。这里的炸鸡和炖人参,其实是我对于文学作品的理解,在我的眼里作品只分为这两类,在给你解释这两味小食之前,我会先告诉你这本书是我眼里的炸鸡。
你作为一个会花钱买书的人,必然有一颗机智的小脑袋,聪明得仅在我的只言片语间就明白了我想表达的意思,你念叨着炸鸡,然后猛的一拍大腿,心说:Old sport !我懂了。
那可太好了,我喜欢你。记得我念小学的时候陪长辈去吃席,席间服务员端来一盅热汤,我打开盅盖,发觉这汤清寡如水,且没有肉食,当时我就十分郁闷,觉得主人家有些小气。这时旁边的长辈们说这是炖参汤,极补,说罢他端起汤呷了一口,就见他半迷着眼睛,仿佛灵魂被抽掉了一坨,过了半晌才意犹未尽的睁开眼,再次强调:极补,极补。我看他这样,对补效倒没什么兴趣,只是心想这汤没准很好喝,也将信将疑的喝了一口。兴许是我没这品味,或是这厨子状态欠佳,至今我都记得这东西的味道,真是难喝到了极点。但是周围人只一个:补字,便把人类对事物味的追求弃之不顾,让年幼的我难以理解。后来我发觉,这世间我遇到的人,无论是否喝过人参汤,一提人参他们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皆是补字。无一例外。难道真的没有人觉得这个东西很难吃吗?那时我时常这么想。
其实,我真正说的东西其实颇有一番羊里藏象的意味,我把它们包裹在炸鸡和炖人参的表象之中,祈祷着我心中的读者能看透这层意思。那么炸鸡呢?我还发觉在我认识的人中,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大多数人都知道炸鸡这种食物并不健康,不管他是否喜欢吃。
我曾亲眼所见,补习班里一个同学说自己父母出差,所以他三餐只吃炸鸡汉堡,结果两周之后再见之时,我竟没有认出他来。我渐渐发觉,一个厨师无论把炸鸡做得再美味,也无法摆脱这种食物不健康的头衔。相反,一农妇,拿一破参,随手扔锅里一煮,这就是补药。世人皆认可这个事实。就算是米其林大厨炸的鸡,也终不敌那农妇的小煲 从营养来说。如此道理,好些作家却没明白,他们失去了一种叫自知之明的东西。他们称自己的炸鸡味道好,所以营养高。
荒谬绝伦。
我如何以炸鸡和炖参区分一本作品涉及我对文学二字的理解。尽管百度已经把这两个字解释得清清楚楚,可我还是想要老生常谈。我所评判文学价值高低的标准,即是变心的程度。一本文学价值高的作品,让你大为变心,从而使得你思考问题的角度得带有批判性有价值,就好比我看完《千夫所指》后,对于网络舆论一边倒的东西产生了怀疑,当所有人通过网络对着一个人骂,在毁掉这人一生的同时,我会思考 :这人真的该受到这种程度的惩罚吗?。答案惊人的相似,他仅仅是做了一件很小的错事,无论这件事看起来多么气人,但是他不至于因此失去工作,更不至于失去生命。我至今仍然坚定的认为,《千夫所指》一书带给我的思想,是有益于社会和他人的,我改变了最开始那颗在键盘背后往死里骂的心,那颗恨不得让他当场死亡的心。这类书就是炖人参。而另一种小说,只为追求轰炸多巴胺受体,图的就是看着好玩,这类是炸鸡,比如我的这本书,我从来不否认一些网络作者高超的功底,甚至从心底感慨这家伙堪比米其林大厨,正如我喜欢南派三叔,痴迷程度不必多说。
但这不影响我喜欢太宰治,海明威,狄更斯。我们需要炸鸡,也要参汤,无需对立。一个作者,如果选择做炸鸡,那么就得接受一个事实 : 营养尚缺。无论做得多好吃,如果他坚持强调自己很有营养,那么我也不否认,因为我亲眼看见那家伙胖成了球。吃两周炸鸡会胖成球,而读一辈子的 yy 小书却不会有任何外形上的变化,这才令人悚然。不过在这里,我特别排除金庸这类人,他们并不是做出了比炖参还有营养的炸鸡,而是同时给了你炸鸡和人参。
我并不是因为金庸成名而马后炮,确实如此,他写的东西雅俗共赏,文学与逗乐齐飞。仔细想想,最初读完金庸后那份澎湃的侠义,不正是朝着助人为乐等方向的变心吗?
这类大家,他们写作能注意到这些东西。真的是刻意注意吗?可能不是,必须承认,他们提笔一写就成了这样,浑然天成。说了这么多,我要来说说这本书。
无心之举。
史蒂芬金是我个人最喜爱的作家,他的代表作《肖申克的救赎》《闪灵》,两本书风格截然不同,一本是炖参的制高点,一本是炸鸡先驱。这是我最认可的一种作者,而也是我理想中的自己。所以我在炖人参的同时也时常做着炸鸡块来解馋,只是我没想到事实变成了这样。
你可以想象,我在家里炖着汤等待客人,可是这位可爱的客人迟迟不来,于是我便炸了些鸡块自己吃,好巧不巧,敲门声响起。客人走近家门,我还来不及说话,他们就看见炸鸡,高兴的说道 :你真客气。看他们大快朵颐,我苦笑着说 :我只是随便炸的哪里哪里,挺好吃的,比德克士还好吃。真的是随便炸的我看着锅里的汤,还有已经吃饱的客人,无奈地关掉了火。
写这篇自序,目的在于把我眼中的文学告诉读者,人类需要炸鸡,也需要参汤,无论是哪一种食物,把他们做好 特别强调,是做好 的人都同样伟大。
最后,我要感谢几个人。
我的第一个书迷邱海洋。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窃叹的房间》是献给他的,这个故事我几乎没有修改,始终是他第一次看到的样子。一直期待我的书上市的人汲依霖。对这个漂亮女生我感到包袱很大,我认识的同龄人中她是最爱书,也是最喜欢看书的,眼光十分毒辣,对于这本书,希望她不会太失望。南京大学袁勤俭教授。他希望我写出有深度,有价值的好东西,在看过我的历史题材后给了我鼓励,并和我讲了很多十分有价值的东西,改变了我很多思想。南京大学徐兴华博士。我见过最博学的人,我被他的个人魅力深深折服,曾经为我的小说《穿孔屋》作评,我至今保留着这段话,这是我的宝贝。南京大学李亚茹导师、王雪芬导师。无需多言,你能看到这本书最少有她们一半的功劳,这两个人很温柔,我很喜欢。最后是看到这句话的你,这本书在你手上意味着你请我吃了一顿,我这种饕餮之徒最记一顿饭的恩情,请让我把本书比作一杯酒,来,干了这杯就是兄弟。
张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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