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生态补偿作为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一项手段,在西方国家较早进行研究并获得运用。在英文文献中,与生态补偿相似的概念被称作生态服务付费(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PES)或生态效益付费(payment for ecological benefit,PEB)。目前,生态补偿可以说是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产生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生态问题的凸显。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生态问题开始逐渐显露,例如,水资源面临枯竭和污染加剧问题,同时全球碳排放量不断上升加剧了温室效应,另外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景观遭到不可逆转的破坏,这些生态问题成为全世界面临的重要危机。(2)生态治理的高额费用。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面对严峻的生态危机,都面临高额的治理费用。如何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如何在发展的同时付出较低的生态代价,如何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取得平衡,是国际社会正在研究的难题,而生态补偿为解决这一难题开辟了途径。(3)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发达国家而言,其高度发达的市场机制,为生态补偿的运行提供了较好的环境。对很多发展中国家而言,随着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它们开始逐步引入以市场配置为基础的生态补偿机制。在这样的背景下,国际社会掀起了研究生态补偿的高潮,各国也在各个领域开展了各种类型的生态补偿实践。
目前,我国虽然已开展部分生态补偿的实践,但这些生态补偿的开展是局部的、零星的。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大部分生态要素都属于全民或集体所有,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因而生态补偿不可能像西方国家一样能自发进行,需要在外力的推动和维护下才能健康运作。目前,我国开展的生态补偿大多是依据国家的政策、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而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不稳定性,不利于生态补偿的全面开展。我国的生态补偿要想发挥长效机制,必须要有法律为其提供制度支撑。我国已将生态补偿立法纳入立法规划。但由于生态补偿的复杂性,生态补偿立法必将面临很多困难。本书主要运用利益分析的方法对在生态补偿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利益进行识别、取舍、衡量,在此基础上进行法律制度的构建,为进行生态补偿立法提供参考。
本书包括理论篇、制度篇、实践篇三大部分,共十五章。理论篇对生态补偿的概念、分类和法律性质等进行了阐释。明确了生态补偿立法中所指的生态补偿的内涵和外延,为下一步的研究明确方向。同时,对生态补偿立法的基本理论进行了研究。之后对生态补偿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生态补偿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生态补偿的立法体例进行论述。制度篇详尽构建了生态补偿相关制度,包括生态补偿法的基本原则,生态补偿主体制度,生态补偿标准制度,生态补偿基金制度,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协调、评估、监管制度,生态补偿程序、法律责任及纠纷解决制度。实践篇对国际和国内生态补偿实践进行了总结,以期为我国生态补偿立法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