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孙德砬铢教授(Sundra Rajoo)是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马来西亚执业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现任亚洲替代性争议解决中心(AIADR)主席、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主席、英国皇家仲裁院常务理事、马来西亚货币处罚审查委员会成员。他曾任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CIArb)全球主席、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主任(包括AIAC的前身KLRCA,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主任)、亚太地区仲裁集团(APRAG)主席、马来西亚仲裁员协会主席、马来西亚建筑法学会会长。
拿督孙德砬铢教授自1990年起任仲裁员,具有丰富的仲裁代理及仲裁审理经验,同时也具备丰富的机构仲裁管理经验。其曾担任国际商会(IC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卢旺达基加利国际仲裁中心(KIA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CA)和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KLRCA)等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以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联合仲裁员等身份主持了超过280项国际和国内仲裁。同时,拿督孙德砬铢教授是马来亚大学法学院教授,马来西亚科技大学建筑环境学院客座教授,马来西亚国立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拿督孙德砬铢教授出版的作品有《仲裁的规则、程序与实践》(Law,Practice and Procedure of Arbitration)、《2005年仲裁法案》(The Arbitration Act 2005)、《2012年马来西亚建筑法》(Construction Law in Malaysia 2012)、《马来西亚建筑合同标准格式》(The Malaysian Standard Form of Building Contract)、《马来西亚法定裁决实用指南》(A Practical Guide to Statutory Adjudication in Malaysia)、《2005年仲裁法案:UNCITRAL示范法在马来西亚的适用》(The Arbitration Act 2005:UNCITRAL Model Law as Applied in Malaysia)、《2018年建筑裁决报告》(Construction Adjudication Reports 2018),等等。
译者介绍
韦彦婷,广西岱威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马来西亚)副会长,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仲裁员,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马来亚大学法学院导师,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兼职副教授,国际律师公会(IBA)会员,国际女仲裁员协会(ArbitralWomen)会员,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CIArb)会员,亚洲替代性争议解决中心(AIADR)会员,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南宁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拿督陈行昌(Tan Seng Cheong),马来西亚陈行昌律师楼合伙人,国际公证人,马来西亚执业律师,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马来西亚)会长,英国斯坦福郡大学法律学士、法律硕士,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仲裁员、裁决员,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CIArb)研究员,亚洲替代性争议解决中心(AIADR)会员,马来亚大学法学院导师,海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客座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