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沈括的知识世界:一种闻见主义的实践(中华学术译丛)
》
售價:HK$
89.7
《
大思维:哥伦比亚商学院六步创新思维模型
》
售價:HK$
74.8
《
宏观经济学(第三版)【2024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者作品】
》
售價:HK$
159.9
《
UE5虚幻引擎必修课(视频教学版)
》
售價:HK$
113.9
《
真需求
》
售價:HK$
113.9
《
阿勒泰的春天
》
售價:HK$
51.8
《
如见你
》
售價:HK$
52.7
《
人格阴影 全新修订版,更正旧版多处问题。国际分析心理学协会(IAAP)主席力作
》
售價:HK$
68.8
|
內容簡介: |
从证据法视角研究测谎之旨趣在于对影响测谎结论证据能力的若干因素进行分析,对测谎结论的证明价值进行科学解读,呈现测谎诉讼应用的真实情况。本书多角度分析测谎科学性,讨论测谎结论的逻辑相关性和法律性相关性,阐释测谎的伦理和法律风险并提出可行的风险化解对策,论证测谎契约对测谎结论证据地位的积极影响,提出测谎正当化的一般要件和特别要件等创新性观点,用数字揭示测谎结论的证明价值
|
關於作者: |
邵劭,女,1975年生,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主持国家及省部级项目4项,获“第五届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杭州市“优秀教师”等学术奖和荣誉称号多项。发表论文30余篇,著有独著一本,参编教材多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网络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目錄:
|
目录
序
章 测谎概论
节 什么是测谎
一、谎言及其识别
二、仪器测谎:测谎、测真抑或测心
三、测谎的界定
第二节 测谎的仪器研发和技术演变
一、测谎的仪器研发
二、测谎的技术演变
第三节 测谎的原理及解释
一、测谎的原理
二、测谎原理的解释
第四节 测谎的应用领域
一、证据调查
二、人员筛查
三、罪犯矫正
四、人权保障
第二章 基于不同机制的几种测谎技术
节 传统的多导仪测试技术
一、准绳问题测试技术
二、隐蔽信息测试技术
三、准绳问题测试技术和隐蔽信息测试技术的综合应用
第二节 认知神经科学测谎技术
一、事件相关电位测谎技术
二、功能磁共振成像测谎技术
第三章 测谎结论与证据的相关性
节 相关性的含义
一、相关性的学理定义
二、相关性的立法表述
三、相关性的概率表达
四、相关性与可采性和证明力的关系
第二节 测谎结论与证据的逻辑相关性
一、逻辑相关性中的重要性和证明性
二、测谎结论的重要性
三、测谎结论的证明性
第三节 测谎结论与证据的法律相关性
一、围绕法律相关性的争议
二、适用法律相关性排除证据的步骤
三、测谎结论的法律相关性
第四章 测谎的伦理和法律风险及其应对
节 测谎的伦理和法律风险
一、测谎对意志自由的侵犯可能
二、测谎违背知情同意的风险
三、测谎对隐私权的干预可能
四、测谎滥用带来的风险
五、测谎面临的法律难题
第二节 测谎伦理和法律风险的应对
一、构建测谎伦理准则
二、把测谎纳入现行法律体系
第五章 证据契约与测谎结论的证据地位
节 证据契约的基本理论问题
一、证据契约的内涵界定
二、证据契约的性质辨析
三、证据契约的正当性问题
第二节 测谎契约的成立、生效和撤回
一、测谎契约的概念和性质
二、测谎契约的成立要件
三、测谎契约的生效要件
四、测谎契约的撤回
第三节 测谎契约对测谎结论证据能力的影响
一、我国围绕测谎结论证据能力的争议和评析
二、测谎契约对测谎结论证据能力妨碍因素的消解
三、测谎契约对我国测谎结论证据能力影响的实证分析
四、测谎契约对测谎结论证据能力积极影响的域外考证
第六章 作为科学证据的测谎结论
节 科学证据的采纳和检验
一、科学证据的界定
二、科学证据采纳标准的演变
三、科学证据的检验
第二节 测谎结论的检验:从科学证据的视角
一、测谎结论的相关性检验
二、测谎结论的可靠性检验
三、测谎结论的有效性检验
四、测谎结论的适用性检验
第三节 测谎结论证明力的科学解释
一、影响证明力的几个统计学概念
二、测谎结论的科学评价
|
內容試閱:
|
序
近年来,我研究的兴趣一直在测谎,曾于2016年出版过一本关于测谎的小书 《测谎结论的证据能力研究》。这本书出版之后得到了一些认可,但我总感觉有些问题没有说透,还有些很重要的问题没有涉及。恰好我得到了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使我能够对测谎问题继续进行研究。本书就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证据法视野下的测谎研究”的结项成果。
从证据法视角研究测谎之旨趣在于测谎结论证据能力之有无、证明力之大小及其诉讼应用情况。本书的研究起于对测谎技术的阐释,并以此为基点逐步探讨测谎结论的逻辑相关性和法律相关性,测谎的伦理和法律风险及其化解,测谎契约对测谎结论的影响,测谎结论作为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检验和证明力解读。这也是已有的研究未曾涉及或不曾深入的地方。
测谎以刺激-反应为其基本原理,得到主流心理学理论的支持,但测谎原理中确实还存在难以用传统理论进行解释的情形。当前,用于诉讼领域的测谎技术主要是传统的多导仪测试技术,包括准绳问题测试法(CQT)和隐蔽信息测试法 (CIT)。基于不同测试目的,使用不同研究方法和不同测谎方法得出的测谎准确率并不完全相同。但是,各项研究都表明,由合格的测试人员采用完善的测谎程序,针对特定事件调查时,测谎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在传统的测谎技术持续发展的同时,认知神经科学测谎开始崭露头角。认知神经科学测谎以事件相关电位测谎(ERP)和功能磁共振成像测谎 (fMRI)为代表。实验室研究证明,认知神经科学测谎的效度高于传统的多导仪测谎,虽然它目前还不能代替多导仪测谎,但是发展空间很大。多导仪测谎和认知神经科学测谎的有机结合将是未来测谎技术的发展方向。
基于证据法的视野研究测谎,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就是测谎结论的相关性问题。虽然证据本身无所谓相关性,相关性只是证据与其试图证明的对象之间的关系,但是,从理论上探讨测谎结论的相关性问题仍然是可行的。逻辑相关性的判断包括重要性判断和证明性检验。测谎结论是否具有重要性需要明确测谎结论试图证明的内容属于何种事实。对于证明性的检验,逻辑和经验缺一不可。在逻辑相关性之外是否有法律相关性概念的存在余地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证据的相关性问题虽然是逻辑和经验问题,但也经常成为法庭讨论的主题,并进一步形成普遍的证据意识,后经由裁决转化为规则,约束证据相关性检验。法律相关性可以被用于对逻辑相关证据的筛选、排除。测谎证据具有“由供需矛盾所决定的在相对意义上的证明力”,即具有法律相关性判断中的“需要”。测谎结论的法律相关性在美国法庭得到充分的阐释,涉及的内容包括测谎结论的可靠性对证明性的影响、测谎结论误导陪审团或者拖延诉讼的可能等。
测谎是以被测人为对象的一种测试,存在一定的伦理和法律风险。我国实务部门对测谎伦理和法律风险的认识明显不足,测谎技术的运用存在一定的异化现象,测谎过程中侵犯被测人基本权利的现象并非偶然。为化解测谎的伦理风险,需要构建测谎伦理规范,明确规定意志自由原则、保障知情同意原则、测谎的有限使用原则等内容。辨明测谎的性质,把测谎纳入现行法律体系,消除测谎的法律风险,不仅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而且具有现实可能性。与此同时,构建“同意测谎”的正当性要件体系是从根本上化解测谎伦理和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
随着诉讼法的发展以及利益法学与价值法学的影响,证据契约等无名诉讼契约的效力逐步得到认可。作为证据契约的一种,测谎契约的实践显然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司法民主化的发展、诉讼观念的更新和诉讼理论的发展等都为测谎契约进入法庭提供了正当理由。测谎契约的成立和生效需具备一定要件。我国实践中存在赋予测谎结论证据地位的强烈需求,但是测谎结论的证据之路并不顺利,测谎契约对妨碍测谎结论证据地位的不利因素有着很好的消解作用。在我国,测谎契约对测谎结论证据能力的积极作用可以从裁判文书中得到验证。如果当事人双方达成测谎契约,法院一般都会认可测谎契约并采纳测谎结论。测谎契约在域外司法实务中也有广泛的应用。
测谎结论作为科学证据在美国法庭经受了长期检验。法庭从相关性、可靠性、有效性、适用性等方面对测谎结论进行审核,能够通过科学证据审核的测谎结论具有可采性。测谎结论的相关性和适用性都与可靠性密切相关。测谎结论的可靠性检验包含信度和效度检验,它们分别代表着对测谎方法和测谎结果的检验指标。关于测谎总体准确率的研究成果较多,这些研究大都认为测谎的总体准确率较高。测谎的有效性检验分为逻辑有效性检验和科学有效性检验。长期的法庭检验表明,测谎的技术和方法是可行的,测谎能够经受有效性检验,能够满足诉讼所需。在中国和日本等没有专门的科学证据审核标准的国家,对测谎结论的审查是按照常规的证据审查来进行的,同时,法庭特别关注测谎的可靠性带来的相关性问题。
测谎结论的证明价值可以用似然率和贝叶斯公式来具体化。似然率被引入证据法学领域用于表示同一证据支持某一主张与支持另一主张的概率之比,表征证据支持某一主张的力度大小。贝叶斯公式可以帮助我们在新证据基础上修正已有的判断,在有新证据出现时更新后验概率,重新评价主张成立的概率。利用似然率和贝叶斯公式对测谎结论的证明价值进行分析,主要是将撒谎时测谎结果显示阳性的概率转换为结果显示阳性时确实撒谎的概率,把说真话时测谎结果显示阴性的概率转换为结果显示阴性时确实说真话的概率。通过比较测谎结论显示说谎时被测人说谎的概率与测谎结论显示说谎时被测人诚实的概率,能够更加真实地体现测谎结论的证明价值大小。在保持灵敏度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收集证据提高先验概率,将使后验概率得到显著提高。基于概率性的证明价值评价体系使证明价值具象化、精确化,是证明价值评价的可行的科学思维范式。当然,数学证明方式和人类经验、常识的协同应用有助于实现复杂的证据分析和事实认定。
由于本人资质有限,对于测谎这一争议极大的议题,虽以的努力加以研究,仍每感力不从心。迁延数年,如今终于成书,倍感欣慰。其间,人民法院曾发布一个涉及测谎的司法解释,书稿亦对其详加评述。期待本书能够对测谎的理论研究和诉讼应用提供些许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