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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全面变革,创造了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中国社会变革蕴含的法理是什么?本书以为,中国社会变革,实是“一种法治文明秩序”的生成,而造成“一种法治文明秩序”生成的力量,则是“法与改革”联合结构。 “法与改革”联合结构是一个由“法”与“改革”联结而成的“共生结构”;审视这一共生结构可见,中国社会变革的本质,是一个法权全面建构的过程;中国法的成长史,是法权与国家法良性互动互构的历史,而这一历史就是“一种法治文明秩序”的成长史。由于“法与改革”联合结构的开放扩展特质,“一种法治文明秩序”又表现为面向整个人类的一种永久和平秩序。与此同时,立足宪法审视中国社会变革,又是一个始于《共同纲领》,一直延伸至“八二宪法”的宪法传统形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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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杨在平,山西岚县人,法学博士,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报刊社副社长、《理论探讨》副主编、副研究员。大学毕业后一度在县级机关和乡镇工作,缘于对知识的渴求和对法学的强烈兴趣,走上学术之路。学术旨趣集中于法理学、法社会学、党内法规学和决策咨询诸多方面,近年来更加关注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变革和“法治中国”建设内涵的法理问。发表各类研究论文30余篇,其中《中国法学的转型思路——通过对发展与法律关系的追问》《“改革于法有据”的四维审视》等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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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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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第一章
“法与改革”联合结构的概念初析
第一节 逻辑与历史相统一规律的完整表达
第二节 “法”与“改革”联结而成的一体化结构
第三节 “法”与“改革”关系命题的概念跃升
小 结
第二章
“法与改革”联合结构的法权系属
第一节 追问改革的本质需确立的基准
第二节 改革的本质是法权的全面建构
第三节 法权在“法与改革”联合结构中的系属功能
小 结
第三章
“法与改革”联合结构的秩序进路
第一节 中国社会变革中的秩序诉求
第二节 中国社会变革秩序建构的逻辑遵循
第三节 “法与改革”联合结构:一种永久和平秩序的奠基方式
小 结
第四章
“法与改革”联合结构的宪法检视
第一节 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法与改革”联合结构的最初奠基
第二节 “八二宪法”及其宪法修正:“法与改革”联合结构的全面证成
第三节 “法与改革”联合结构:一种宪法传统的表达
小 结
后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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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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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这本书是在我博士论文基础上的修改稿。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读博期间,我一直在思考,1978 年以来的中国社会变革蕴含的法理究竟是什么?对这一问题的持续追问,使我强烈意识到,正是“法与改革”联合结构,作为一种持续性和根本性的力量,促成中国社会变革,并使得中国社会变革表现为“一种法治文明秩序”的生成。
以1840 年鸦片战争为标志,中国第一次进入了一个“中国的世界”与“世界的中国”相交汇的全新语境。然而,置身这一全新语境的中国究竟如何变革,变向何处,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978 年以来的中国社会变革,由于是对建立在社会意义上的人的行动基础上、与内生于中国社会的法治相呼应的全新社会结构和秩序结构的缔造,因此从根本上赋予中国社会变革之大解。《“法与改革”联合结构:一种法治文明秩序的生成》一书,就是试图揭示这一大解蕴含的法理逻辑。
读博期间,有幸得到导师刘海年先生的教诲和关心。从确定选题到完善结构直至字词句的修改,倾注了先生的大量心血。对先生的付出,由衷感谢!论文完成过程中,我的硕士导师杨宗科先生多次提出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致以谢意!
感谢我的家人,我的父亲母亲、我的妻子孩子,在我求学路上给予的支持和关怀!
最后,要特别感谢本书责任编辑庞从容女士。从策划到出版,庞从容女士的倾情相助,让我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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