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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亲爱的邦尼(阿歇特)(与《时间的针脚》相媲美的杰作)

書城自編碼: 2080918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小說社会
作者: [英]吉尔·道森
國際書號(ISBN): 9787544737319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6-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344/210000
書度/開本: 大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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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与《时间的针脚》相媲美的杰作多部作品入围英国奥兰治奖惠特布莱德小说奖伦敦史上最混乱的三十年奎妮拥有的只是贫穷、心碎和绝望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令无数读者潸然泪下一部充满时代氛围的杰作触动你心底最柔软的那根弦
內容簡介:
人生可以这样,
也可以是完全不同的结局。
二战期间,是动荡不安的童年;
二战结束,是支离破碎的成年。
她出生在伦敦东区的贫民窟,却渴望成为自己人生的女王。
她用此生唯一得到的礼物——
一只戴着祖母亲手缝制的防毒面具的小兔邦尼,
对抗贫穷、堕落还有恐惧,以及爱情那令人心碎的时光。
一切才刚刚开始……
關於作者:
吉尔·道森Jill
Dawson,是一名获奖诗人及小说家。出版过六部小说,其中三本入围英国惠特布莱德小说奖和奥兰治奖。
她目前居住在剑桥。
內容試閱
第一部分
奎妮是我为自己挑选的名字。记得当时给自己取名的时候,我是这样想的:我是世间万物的女王,理应得到最好的东西。这是一个顶呱呱的名字,我喜欢它,接受了它,把它变成了自己的名字。如果披露我的真实姓名,说不定会招来一大堆麻烦,所以我还是不把它说出来为好。现在想想,我甚至不该把它当作自己的真名,不是吗?对我来说,奎妮才是真实的。出于这个理由,你最好也叫我奎妮。反正在我人生的大部分岁月里,我一直是顶着这个名字生活的。
我的姐们斯泰拉知道我原来的名字,但她从来没有那样称呼过我。昨天,她开车把我送到了这里,也就是这个位于河畔的新家。我们到房地产经纪人那里拿房子钥匙的时候,我在房契上签下了“奎妮·达夫”的大名。斯泰拉看着,忍不住咯咯地笑了起来。为了掩饰自己的兴奋,她一边胳肢我的肋骨,一边趴在我的耳边小声说:“你敢相信自己的运气吗?说呀——敢吗?”
我转动钥匙打开房门的时候,斯泰拉还在喋喋不休地唠叨:“天哪,你怎么会这么走运,可以逃脱法网,全身而退?”
也许你会觉得奇怪,可是说实话,我从来没有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斯泰拉的一番话倒是惊醒了我这个梦中人,我掐了自己一下,生怕好运会突然飞走。我安全了吗?我甚至连一口大气都不敢出呢。
这栋旧农舍有一个后门和一座花园,不过,这一切从房子前面根本看不出来。花园的一面墙上开有一个出口,出口通向河边,不显山露水,不吸引人的眼球,是一个绝佳的逃生路线,我一眼就注意到了它。
我不是在炫耀——其实我原本买不起这样一栋房子。一栋房产和花园里的专用工具棚,红色皮包里厚厚的一叠钞票,还有外面汽车里熟睡的孩子,这些都格外真实——它们是一种存在,而不是一种意念。可是我究竟怎么做到侥幸脱身的?全凭运气吗?我究竟怎么做到的?
时间已经是午夜,斯泰拉回伦敦去了,我躺在咯吱作响的新床铺上,久久不能入睡。那摞厚实的钞票放在白色的橱柜里,不但填充了原本空荡荡的房间,也让人有种踏实安心的感觉。我舒服地蜷缩在还带着商店气息的新被窝里,想为斯泰拉的问题找出一个答案。
我毫无睡意,只好起床溜达。我摸黑走进客厅,撞上了一只柳条箱。我打开灯,使劲地眨着眼睛,目光从敞开的房门移到了厨房,又从实木桌子移到了桌上的樱桃。樱桃是来时在路边水果摊上买的;斯泰拉帮忙整理行李包的时候,顺手把它们倒在了一只蓝色的瓷碗里。皱巴巴的报纸裹在蓝色瓷碗的四周,把紫红色的樱桃衬托得格外漂亮。我把一颗樱桃丢进嘴巴里,摊开报纸,开始浏览新闻的标题。虽然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但我依然觉得,自己会读到更多拘捕人犯的新闻,看到更多熟人的名字。我担心将来的某一天,某个犯人交代的只言片语会把我出卖。不过到现在为止,一切平安。那么,斯泰拉说的一定没错了?难道我真的是交上了好运,所以才能金蝉脱壳毫发未损?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人们不都是对此深信不疑吗?即使没有生活在天堂,但现在我不也住进了河畔一栋漂亮的农舍,守着一个健康的娃娃,还有新鲜樱桃吃,难道这还不算是交了好运吗?
我从来不相信善有善报这个说法,也不相信世界上会有公平正义。我能指望着从哪儿学到这些道理呢?我不会痛苦地呻吟,也不会愤怒地捶胸顿足,你不会看到我有任何悔改的行为。没错,我会胡思乱想,但是我不会有丝毫的悔改之心……
老妈曾给我看过她年轻时的一张照片。照片上,一位年轻的小妞与老爸站在码头,背景是忙忙碌碌的装货工人。庞大的起重机就像一只只怪虫,高高地耸立在她的头上。我记得当时问了老妈一个问题:“我在照片的什么地方呢?”老妈回答说:“哦,那个时候呀,你还没有来到人世呢。”听到老妈这样说,我好像看见了自己的鬼魂一般,禁不住打了一个冷战。怎么可能呢?我怎么能看到自己出生以前发生的事呢?可是人们确实有这种本事,对不对?这种本事叫做“幻想”。对于我们的这种本事,老师先是夸奖一番,然后会告诫我们,不要过于异想天开。我知道自己擅长胡思乱想、善于编造故事,不过我不会搬弄是非、揭人隐私,更不会泄露秘密。我不想把某些人牵扯进来,所以我会改变人物的名字,改动某些事件的细节,可是我不会改变相关的事实,以及事实背后的真相。我不觉得自己特别有倾诉欲望,我只是在讲一个故事,仅此而已。
如果你愿意,你可以不把我的话当真——我的运气一直好得让人难以置信呢。不过你一定会说了,有人越是信誓旦旦地表白,越是让人不敢相信。可是你并不知道我的真实姓名,而我又一直在努力想忘掉过去,希望摆脱那个与原来我同名同姓的小妞的阴影,我又何必说谎呢?
一个女治安官曾对我说过:“那些犯法的人总是一遍又一遍地拿童年的不幸为自己开脱,听得让人腻味透了。在法庭上受审的犯人都声称,自己经历过多么可怕的童年。某些人会在某个时间摆脱自己童年的阴影,这是一定的。我们能不能不把它作为开脱一切罪过的理由呢?”
女治安官留着一头像德国短毛猎犬一样的头发,乌黑油亮。她一边说话,一边对着法庭飞快地笑了一下——你知道的,就像一只突然冲着人们龇牙咧嘴的恶狗。当时我觉得她说得有道理,不要为自己的罪责开脱,我举双手赞成。不过我必须承认,她的话惹恼了我。那个时候的我不爱琢磨事情,可是心里却隐隐约约地有一个疑问:真的有人不受自己童年的影响吗?那么女治安官本人呢?她是不是超越了自己的童年,变成了一个与命运毫不相干的人?比如说,她的家人以为她会变成一个地痞流氓、一个商店窃贼、一名罪犯或者一个皮条客,可他们却偏偏得到了一个爱读书死用功的女生?
女治安官聪明伶俐却又冷酷无情,微笑时皮肤显得弹性十足。法庭自然不允许我顶撞她,我也知道,她并非真心想给自己的问题寻找一个答案。也许她只是厌倦了这些哭天抹泪、老生常谈的故事,所以才不经意地这么评论了一句。十年前的这句话原本早已是尘年往事,现在却突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让人生出一种荒唐感。
儿时的记忆
1933年,我出生在伦敦东区的波普勒。上学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唱这首儿歌:“上帝创造了地球,上帝创造了我。上帝创造了河流、蜜蜂和花朵。”我们歌唱上帝创造的一切。我爱死了这首儿歌。到底是上帝创造了我呢,还是某个夜晚莫尔和“幸运小子汤米”在隧道公园制造了我?公园就在东印度码头华尔街的那端,位于布莱克沃尔隧道与码头之间,里面有很多树木。那天晚上汤米让莫尔喝了杜松子酒以后,说服她卷起了身上那件粉红色的束胸紧身衣。莫尔当时只有十七岁,体重七英石1英石=6?35千克。,根本不需要穿什么束胸紧身衣。可是在那个年代,这种内衣风靡一时。莫尔觉得穿紧身衣会让自己显得成熟性感。对汤米来说,也许也是这样认为的,谁叫他是该死的汤米·达夫呢。束胸紧身衣极有可能吸引了他的眼球,他开始死乞白赖地追求莫尔,压根不把她的拒绝当作一回事。就这样,老爸的精液流向了某个输卵管,开始了创造我生命的第一个时刻。那时的我虽然还是一个小小的圆点,却有了生命中第一次微弱的律动。我怎么能想象到自己生命被创造的细节呢?当然能了。不过我从来不敢向他们询问这件事情,只是……瞎蒙乱猜罢了。我们还是跳过这段,直接说说我的出生吧。
我很纳闷,我是怎么知道自己应该在哪个时辰降临人世的。医生们对此至今也没有定论,不是吗?分娩究竟是怎么引起的,现在依然还是一个未解之谜。我倒宁愿认为,一切都是我自己做出的决定。在我那极其细小、微粒一般的意识里,我听到了旧货贩子走街串巷的吆喝声。那是我的外公!我听到他在吆喝:“收——旧——货!”于是我下了决心:嗯,听起来不错,时辰正好,我来了!
他,也就是我的外公,有一匹马和一辆马车。他在我出生的那年离开了人世,我只坐过一次他的马车。不过我倒是拍有一张照片。只要一看到那张照片,我就会想起当时的情景。大街上的马粪散发出热气腾腾的气息,马车的真皮座椅有点破旧,显得凹凸不平。我身披蕾丝花边的针织婴儿斗篷,像个女领主一样靠在马车的坐垫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一切。马车在伦敦东区的狗岛上一路颠簸,我流出的口水沾湿了系在下巴那儿的绒球。也许你会说,我当时还太小,这些只是照片引发的联想,根本不可能是我的真实记忆,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我自己觉得真实就行。
当时我们住在专门为码头工人建造的廉租公寓里。那时我的老妈莫尔只有十七岁,是个爱尔兰懒虫。“懒虫”是我给她起的绰号,比“懒婆娘”好听多了,是吧?几年前她跟着自己的姐姐布罗迪来到伦敦,在一次舞会上认识了我的老爸。老爸二十五岁,有着暗色的皮肤、浓密的毛发,以及吓人的火爆脾气。老妈对我说过,她认识老爸的时候,老爸在码头上做着一份不错的工作。当时正是经济萧条时期,码头上的工作赚钱多,十分抢手。我的叔叔查理是黑社会的一个头目,只要他一出面,我老爸就会有事做。不过大家都知道,老爸什么事情都干不了多久,因为工作里充满了太多的“诱惑”。
老爸一辈子认准了一条道儿,那就是不给别人打工,只为自己干活。他总是和老板不对付,只要那个可怜的家伙开始吩咐他做事,老爸就会火冒三丈,他容不得别人对他指手画脚,脾气上来的时候,他会不管不顾,把自己所能想到的脏话痛痛快快地骂一个遍;他恨不得和对方脸贴着脸,鼻子顶着鼻子,由着自己的性子把人家骂得狗血淋头。他就像被点燃的花炮一样,兴奋得全身上下都噼噼啪啪作响,根本不去计较后果。
我们租住的公寓在一群密度很高的楼房里。那栋楼房位于布莱克沃尔隧道和布莱克沃尔石阶之间,楼高六层,外面砌有石头台阶。公寓朝向里面的天井,采光很差,里面密密麻麻地扯满了晾晒衣服的绳子,女人们就站在那里忙活。奶奶嘴里咬着夹子,脚边放着洗衣筐,大部分时间也都耗在了那儿。她站在满满当当的垃圾桶中间,一边干活,一边不停地和人说笑。
莫尔想在家里生产。她太懒了,不想去医院,可是家里很脏,简直就是一个垃圾场,到处散发着冲天的恶臭。烟味、尿骚味、脏衣服味、打翻的啤酒味、取暖器的煤油味,还有老爸汗涔涔的腋窝里散发出的烘豆味,全部混合在了一起。在闻过鲜血和肾上腺素的干净气味之后,我降临到了这个世界上,迎接我的是满屋子的臭味。妈的!他们早就应该给我提个醒。不过我打出生那天起,就是一个乐天派。也许在这个方面我更像奶奶,而不像老妈。说不定,在这一点上我更像自己。我身上一定会有一点自己独有的、不全是基因的产物,是吧?不然的话,我们还不是像行尸走肉的克隆人一样,一成不变地重复着自己?我可不像有些孩子,嚷嚷着“我才不愿意出生呢”!这不是实情。我渴望出生,甚至提前两个星期来到了人世。我迫不及待地跳到了这个世界上。真的,我等不及了。
奶奶和我说过,接生员是一个二十二岁的女孩,身材瘦小,名字好像叫做珍妮弗、萝丝之类的。我们还是把她叫做萝丝好了。在伦敦我们居住的那个地区,一般都是修女小孩接生。萝丝当时正在跟着修女们实习,她穿着制服,戴着口罩。她帮着奶奶把屋子收拾了一番,准备迎接我的出世。在我的想象中,我马上就要降生了,萝丝正扯着嗓子对老妈说:“心跳一百二十六,很好。哎呀,达夫太太,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胎儿是臀位呢?”奶奶一边咯咯吱吱地咬着自己的假牙,一边说:“哎呀,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她哪里知道胎儿是臀位呢!”跟着奶奶又自言自语地说,“我得叫人给我那个游手好闲的儿子带个信,说他的接班人马上就要出生了!”她跪在床边,膝盖像燃烧的树枝一样,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奶奶从来都不清楚“幸运小子汤米”的去向,可是即使我在细胞分裂的阶段,我也猜得到他一准就在彩票销售店那里。
四周灼热的子宫壁不断地推挤着我,我被撕扯着开始了螺旋形的运动。奶奶说我探出了一个小脚丫,这个突如其来的动作引起了一连串的尖叫。“哎哟,我的老天!瞧瞧这是什么哟!”于是,我又使劲动了一下。
我还在湿润的子宫里面。你知道,我的出世必定不同凡响——我没有像别人出生那样,首先探出一个涨得通红、沾满黏液的脑袋,而是伸出了一只脚丫。奶奶说她们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说接生员,也就是年轻的萝丝,禁不住惊叫了起来:“哎哟,好难搞的胎位!”
然后,我降生了!我没有等到莫尔用力就伸出了另外一只脚丫。奶奶说,这种情形下的胎儿要出生,挡都挡不住呢。接生员、奶奶、老妈一通大呼小叫……就这样我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大逃亡,我蹦跳着,一双脚丫最先见到天光,奔向了敞亮,奔向了光明!
几个小时后,我见到了自己帅气性感的老爸。没错,他们在彩票销售店里找到了他。他赢了两英镑,正在兴头上,于是给家里买了整整一箱的啤酒。
时间一定很晚了,接生员早已离开,奶奶把我放进摇篮,开始在火炉旁打起了瞌睡,膝盖上的毛线团几乎滑到了地上。她嘴里的假牙嚼着一颗大大的薄荷糖,一只穿着粉红色拖鞋的脚有一搭没一搭地晃动着摇篮。老妈正躺在同一个房间的床上呼呼大睡,她那一头红褐色的长发像干草一样,胡乱地散在枕头上面。小时候,我觉得老妈有时简直就是一个大美女,她把刚刚洗过的卷发在头顶上挽成一个发髻,身穿紧身裙,脚蹬高跟鞋,领着我们神气活现地在公园里散步,那才叫风骚呢!只可惜这样的情形少得可怜。老妈大多数时间会赖在床上,脸对着墙壁,把照顾我们的责任推给奶奶。要是哪天她来了兴致,把自己捯饬一遍,脸上一准会露出得意的笑容。
老爸进了家门。他把自己那头不听话的黑发整得非常顺溜,笑容满面,一双淡蓝色的眼睛酷劲儿十足。他把我从摇篮里抱了起来——现在我只要闭上眼睛,就会感觉到他当时强健的心跳。他的上衣纽扣硌得我生疼,从衣领里探出的体毛有点扎人。他浑身散发着啤酒、烟草和皮革的混合气味,那是一股强烈的动物气息,给人一种又冷酷又温暖的感觉。“我的小花骨朵,瞧瞧我给你带了什么?”说着,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一只四肢舒展的白色绒布小兔,在我的面前晃动起来。
他真的这样做了吗?他真的在我出生的那天晚上给我带回了一只邦尼小兔吗?当时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栩栩如生呢。我不敢肯定,但邦尼陪我度过了童年,最后它也像我们所有人一样变得灰暗,一只耳朵有气无力地耷拉在一只眼睛上。但是那个时候,绒布缝制的邦尼小兔刚刚买回来,浑身散发着老爸的气息。邦尼的脖子上有一个漂亮的蝴蝶结,一看就知道它是一只母兔。为什么我会认为老爸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时间那个地点送给我了那个礼物呢?因为我相信正是老爸开启了我的人生,这是老爸送给我的第一个礼物,也是我一辈子渴望得到的东西——礼物、魅力,还有新奇的玩意,如果能靠歪门邪道把这些东西弄到手,我会感觉更爽。
奶奶告诉我说,当时我的一只眼睛上蒙着一层眼屎,压根睁不开,所以,我只冲着老爸睁开了一只。老爸大笑起来,他对老妈说:“宝宝给我抛媚眼呢!莫尔,你瞧,这丫头喜欢我。”他把邦尼塞进了我的包裹里,然后把我放回了摇篮里面。整个过程就是这样。他三个星期没有回家,回来了以后对莫尔一句问候的话都没有。可是我为什么要对这件事情耿耿于怀呢?反正我得到了邦尼小兔。可是奶奶一点都不买账,只顾数落着老爸:“回来就回来了呗,还像个该死的金刚一样弄出这么老大的动静……把宝宝都给吵醒了。”当时商业街上的特洛克希电影院正在放映《金刚》这部电影,大家谈论得正热闹着呢。
十个月后,我的弟弟鲍比来到了人世,他长得就像一个毛茸茸的黑色玩偶。大人们把他放在打开了的抽屉里面,好像他是一只豚鼠似的。我记得自己凝视着他,往他的嘴里塞橡皮奶嘴。鲍比望着我,表情说不出是感激还是绝望。
天井里有一个水龙头,还有一个厕所供大家使用。即使我到了能自己上厕所的年龄,天黑或者下雨天我也不敢去。下雨的时候,过道和楼梯就像黑色的鼻涕虫一样滑溜,这时我喜欢在睡房的角落里,用那个有豁口的瓷盆解决大小便问题。只要一想到这事,我就会轻易地原谅老妈,原谅她身上的那些令人讨厌的坏习惯。这就是我最初五年的人生。
奶奶就住在我们的楼下。她是老爸的亲生母亲,生了一大帮男孩,独独没有女孩,她总说这帮坏小子就像“一堆臭袜子一样,烦得她要死”。与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女人一样,她因为没有钱去看牙医,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一口牙齿掉光。如果说她原先还有几分姿色的话,那么早已经随着牙齿的全部脱落消失得无影无踪。
除了查理叔叔和我的老爸“幸运小子汤米”以外,那帮小子们早早就离开了家。老爸是家里的长子,奶奶的宠儿。他性子狂野,经常“他妈的惹事”,做出一些让人咋舌的出格事情。他相中莫尔做老婆,把奶奶吓了一跳。莫尔瘦得皮包骨头,懒得一塌糊涂,身上没有一点“爱尔兰人的优良品德”。莫尔幼年丧母,所以奶奶觉得,她压根“就不知道怎么在这个该死的世界上做妈妈”。姐姐们一手把莫尔拉扯成人,一个姐姐还陪着她来到伦敦闯荡。可是在奶奶看来,莫尔的姐姐们简直一无是处,她们没有教给她半点谋生的本事,只是把她娇惯得又脏又懒,白白地“把莫尔给害了”。除了老爸和查理好多次偷偷加在茶水里的威士忌以外,奶奶一辈子几乎滴酒不沾;可是做了两个孩子妈妈的莫尔才十八岁,却已经嗜酒如命。
小时候奶奶经常对我说:“她是从谁那里把你捡来的呀?她究竟是从哪儿把你捡来的?”现在我知道,奶奶说这话并没有什么恶意,可那会儿我却愁得要命。我觉得,如果自己不是月亮人的话,我的家一定在一个老远老远的地方,那里又寒冷又干净,就像加拿大。好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奶奶其实是说我怎么那么聪明,她简直不敢相信我是达夫家的孩子罢了。那时还没有人测过我的智商,谁都不知道我有多么聪明。奶奶说这话的时候,又是摇头又是撅嘴,我还以为她准备不要我了呢,或者她在暗示我是送奶工的孩子,别人不就是这样骗贝丽尔·戴维斯的么?
对了,老妈有点闷闷不乐,还有点嫉妒。她自己就像一个婴儿,巴不得一直是大家关注的中心。她刚怀上我和鲍比那会儿,很是热闹了一阵子。可是孩子一生下来,事情就变了样,孩子不是哭了就是拉了,反正就是忙、忙、忙。有一次她对老爸说:“既然你这么喜欢孩子,干吗不负责给他们换洗尿布呢?”老爸回答:“你就不该要孩子,你——好啦好啦,不就是换洗尿布嘛,我他妈的怎么做都比你强呢。”就这样老妈再也没有给鲍比换过尿布,只要老爸一回家,她就把鲍比转手递给老爸。我不用告诉你吧,那个时候男人是不给孩子换洗尿布的。
鲍比的小屁屁总是又红又肿,看起来像是给热水烫过。即使老爸一连好几天没有回家,老妈也不给鲍比换尿布。她只是拿掉尿布,由着鲍比像兔崽子一样,在家里到处拉屎拉尿。她这是赌气给人看呢。我不知道她哪儿来的胆量,她明明知道,这会惹得老爸火冒三丈,大发雷霆。老爸终于露面了,而老妈也做好了接招的准备,她身穿浴袍,站在臭气熏天的屋子里,像个没事人一样倚在一个旧衣柜上,优哉游哉地抽着香烟。她心跳的声音,还有她数着自己心跳的感觉,就像是一颗随时都要爆炸的炸弹……听见老爸拿钥匙开门的声音,我就感觉到了空气中的火药味,我一把抓住鲍比的小手,连忙找一个地方躲起来。我们躲在床下,用手捂上了耳朵。
有一次我从床下溜了出来,看见他们在门厅里打架。我躲在门后,从门缝里看到了打架的整个经过。老爸脱掉一只鞋子,朝老妈砸了过去。鞋子砸中老妈的肩膀后,又飞到了墙上,在那儿留下一个黑乎乎的鞋印。老妈满不在乎地拂了一下肩膀,继续朝厨房走去。“嚇,你觉得他妈的会痛啊?”她扭头,甩下了这么一句脏话。
老爸又脱下了另外一只鞋子……我爬上了床,后背上捂着枕头,胳膊里搂着邦尼,耳朵里听到的全是自己怦怦的心跳声。
莫尔性格倔强,又有点心高气傲,也许我从她那儿继承的犟脾气并不少于我从老爸身上得到的真传。奶奶看望我们的时候,家里的脏乱程度把她吓了一跳。她只好拿起簸箕和扫把,开始手忙脚乱地打扫卫生,一干就是没完没了。鲍比守在火炉旁的耗子洞那里,拿着一支铅笔朝着洞口乱戳,一门心思地想把耗子赶出来。奶奶一边清扫着风干的粪便,一边哭叫着说:“莫尔,你鬼迷心窍了吗?你究竟怎么想的?要是再这样下去,孩子会生病的……简直就是臭气……”
臭气熏天。
后来奶奶终于明白,只有她才能把儿媳的家收拾得像个样子,于是她揽下了给我们洗澡的活儿。她在火炉前放好一个有豁口的瓷盆,到天井里的水龙头那儿接水,然后提着一桶水爬上楼梯。鲍比总是又哭又叫,不等身体弄湿就要出来。他很快就被包进一块薄毯里(家里从来没有浴巾),放在火炉的前面,可是他哪里能够安生,三下两下就抖开了身上的毯子。莫尔和鲍比讨厌水,我却爱死了它,我喜欢奶奶往我身上泼水的感觉。自从我会坐以后,我喜欢坐在小小的澡盆里看着奶奶——从一开始,我就觉得奶奶像一只乌龟,她的脖子上堆积着纵横交错的皱褶,不断地一伸一缩。奶奶拿着那块旧搓澡巾往我身上挤水,水滴从她的手指间跌落,发出的声音让我着迷。厨房微弱的火苗映照过来,那些水滴看起来就像金色的珍珠。我喜欢水,还有浴缸、水塘、海洋……这方面我一点都不像老妈,她不信赖任何绿色或湿润的东西,只肯相信砖块砌成的物体。
直到战争爆发以后,我和鲍比疏散到乡下,我才有机会和绿色亲密接触。那时我们已从公寓搬到了新家,新家就在南哈克尼区的教堂附近,位于威尔街与劳里斯顿路的交叉路口。我在劳里斯顿学校读书,鲍比进了一家幼儿园。家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幸运小子汤米”给家里买了一栋房子,还有一辆克莱斯勒汽车。我们成了那个街区唯一一户有汽车的人家。现在回想起来,我才意识到,当时我的心里确实隐隐约约有过一种不同凡响的感觉。我也会像别的孩子一样,理所当然地接受生活中的好事,这就好比老爸突然犒劳我们的旁氏汽水和椰子蜜饯,还有他花了一先令买给鲍比的那把骨质刀把、皮质刀鞘的匕首。我们家的汽车是奶黄色的,车篷可以向后折叠,车胎上有着粗大的弧线。老爸开车出现在家门外的时候,汽车轮胎旋转的花纹那么好看,经常让我产生一种错觉,把它当成一个巨大的甜筒冰激凌。
钱能通神,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这一点。老爸会从我耳后变出一个六便士的银币,迅速地把它放在我的舌头上面;或者他会变出一张十先令的纸币,把它塞进我学生裙上面的口袋,然后拍拍口袋,要我去给自己买点好吃好玩的东西。银币有点苦涩,镍币有点血腥;当我伸出舌头去舔纸币的时候,才发现它是世界上最好的美味。统治吧,不列颠,两个六便士就是一先令……老爸总是哼着这首儿歌。我很小的时候,他喜欢把我抛向空中。我会提着一颗心,屏住呼吸,直到他把我稳稳地接住。每次接住我以后,他都会开怀大笑,把自己的脸贴上来,用满是胡茬的下巴磨蹭我的小脸。
在劳里斯顿路最初的一段日子里,我和鲍比会去街角的商店,站在那里眼巴巴地瞅着椰子蜜饯和甘草条,我们知道,自己可以挑选一些带回家吃。家里有炉火,有香肠,有肉汁,还有从威尔街斯穆勒维奇烘烤店买来的萨利伦甜饼,日子过得格外平静。我明白这些都是钱的功劳。钱把我们变成了童话书里的小孩,乖巧伶俐,有和蔼可亲的父母呵护。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似乎看到了自己全新的人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花园里,我,一个满头红褐色卷发的女孩,身上穿着一件有英格兰刺绣的连衣裙,正在一棵樱桃树下看书。
不过,戏法就是戏法,它变出来的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我们搬家的新鲜劲儿还没有过去,老妈坐着汽车在大街上兜风的高兴劲儿还没有过去,我们就遭遇了厄运。一天晚上,警察出现在了我们家,他们翻箱倒柜,四处乱丢东西,把我们的新家折腾得就像一个乱糟糟的仓鼠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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