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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我的童年在台湾》讲述了:1、海峡两岸这一代人的童年,很多记忆都是相通的!
海峡两岸的这一代人,对于青春的记忆,有很多相通之处。
台湾流行的歌曲、小学生的西瓜头、曾风靡一时的“迷你裙”、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儿时曾玩过的游戏、做过的坏事……既打着时代的烙印,又镶嵌着浓厚的情感。《我的童年在台湾》呈献给读者一个带有活力的、带有温度的,可以触摸得到的共同记忆。
2、故乡情结:永远走不出,再也回不去!
黄宝莲生于台湾乡村,整个童年以及年少时最纯美的时光,都是在家乡度过的。她却本性“不安分”,十二岁即尝试离家出走,一颗疏离的心,使她成年后果然云游四方,定居他所,与家乡愈发疏远。时隔多年,黄宝莲回台湾居住,偶尔回到故乡的村落,却感慨再也找不到当年的情感与印迹。
每一个人的青春经历或许不同,成长轨迹或许有异,但对故乡都有同样的情结:年少时,向往外面世界的新奇事物,向往一种“不同”于自己的生活;游走四方,心里却常想起渐行渐远的故乡和儿时伙伴。再回首,却没有一条路,通向那年的故乡。
读这本书,或许,就是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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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的童年在台湾》,是台湾作家黄宝莲对故乡纯美岁月的记忆,是半生智慧的回顾。文中记述了海峡两岸共同的青春印记,翻开书,心绪随文字跳动,遥望我们“离开”的故乡与青春,总能够泪流满面。
年少时,我们向往外面世界的新奇事物,向往一种“不同”于自己的生活。足够大,我们义无返顾地走出去,不愿回头。游走四方,韶华不再,心中的某个角落却隐隐不安,常想回头望,却没有一条路,通向那年的故乡。
台湾作家黄宝莲在家乡度过了人生最纯美的时光,后走遍世界,云游四方。现回到台湾。她用安静、闲适且情感丰沛的文字,记述了年少时的故乡,以及自己半生行游的感悟。在《我的童年在台湾》中,曾风靡台湾的“迷你裙”,日式唱片“桃太郎和沙库拉”,海边邂逅的阿兵哥,南丫小岛的树……每一个字,都是一份记录,都是对曾经的台湾生活的生动再现。
永远走不出,再也回不去;
那里,就是我的故乡;那里,有我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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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黄宝莲,美籍华人,出生于台湾桃园。自1983年起先后居住于纽约、香港、伦敦,行游四方。
著有散文集·爱情账单》、《简单的地址》、《无国境世代》、《芝麻米粒说》、《我私自的风景》、《五十六种看世界的方法》;短篇小说:《七个不快乐的女人》、《七个不快乐的男人》、《lndigo蓝》:长篇:《暴戾的夏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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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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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个人走那么远,常常会想的
我的造化,母亲前世的阴德
一个人走那么远,常常会想的
我的快乐,来自她的童心未泯
台湾少女的“迷你裙”
那一片青绿“西瓜头”
一张印有孙中山像的风筝
十六岁换絭时的“一语成谶”
我的瘦从此有了罪名
领略母亲说“西南风”的年岁
二、那些我珍爱过的宝贝,和我拥有过的青春
随青春一起逝去的紫贝壳
你住在竹子里,我住在天空上
桃太郎与沙库拉
我想我那鱼呆呆鱼
如有轮回,我欠那蛤蟆一个人情
幸灾乐祸的台风天
多想见证一只乌龟的一生
沼泽里的嘉年华
族人嗜赌,因为祖家风水有瑕疵?
小时候,我们一起做的那些坏事!
三、心地如此纯良,世界如此美好
树影里窥见母女的秘密关联
心地如此纯良,世界如此美好
单车少女与大稻塍
彼岸新世界的阿兵哥们
自行车的温文最适合父亲的心性
迎风踩踏车轮,回到胆大无忧的童年
南丫小岛的树
树也知觉天限
四、我私自的风景
巫婆
鬼窗,雾窗,天窗
杀猪总在天亮前
我的灰鸽再不回来
躲在窗后,如此窥看自己的寂寞和无聊
五、天涯行脚
赤脚与高跟鞋,如此划分乡间与城市
白先勇的《寂寞十七岁》,与我的第一次约会
陈文茜小姐的高跟鞋
一双挑剔的脚呦
蓝鞋子,尖头鞋,马顿鞋
我接管了那双三寸金莲
两个有心却无缘的人
小村大柞
六、红外套,紫洋装
红外套,紫洋装
唯独专情于缝纫机
纽约百年老店的缝纫机皮带
我在戴起老花眼镜的千禧年
奥瑞里欧的毛呢大衣
七、供养圆桌,缅怀自己的身世
供养圆桌,缅怀自己的身世
人间有情,一桌一椅皆能相认
祖母的八角床
雕花古床的前世今生
八、她曾经是个好厨娘
葳尼睡厨房
来一碗革命的白菜
一碗面,四角钱
米饭肠胃,亡命泥鳅
当“生力面”变成了“飞面”
她曾经是个好厨娘
中国厨房里的人情味
好厨师的三样宝贝
九、仰天四十五度角
主宰我的是一条毛虫
人总是看见他所惧怕的
拿恐惧开玩笑,无异于谋杀
仰天四十五度角的天机
十、活着活着就老了
不可逾越的成人禁地
当姊姊的寂寞与凄零
童年,在那一刹悄然告别
罗汉脚家来了天赐
有些事,无关年纪
“更年期”是个多么蛮横的字眼
从生命的尽头去看生命,你才知道自己有多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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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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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造化,母亲前世的阴德
十二岁那年曾经意图离家出走,青少年的情绪周期与不更世事。悄悄把几十元储蓄藏在日记封套里,日记带在身上,以为走出去就会海阔天空!
踏出家门之后,回头望一眼正在后院洗菜准备做晚餐的母亲,身后是逐渐暗下的天色。已近七时,晚餐仍未就绪,母亲一贯的散漫与怠惰,我还没放弃对母亲的牢骚与抱怨,出走的意念加倍增强。
通往村外的碎石路长满野花与芒草,一个人固执而孤单的身影没入蜿蜒的小路中。
母亲在后头叫了一句不轻不重的“回来”,没有恼怒亦无慌张。我下定了决心不理睬也不回头,母亲竟然也就此任由我去,使我走到村外的纵贯路口,面对南北呼啸的卡车,徒然感到一阵茫然与失落。
等我颓然回到家门口,母亲问我为什么又回来?我实在只是不知道要去哪里,可是,我没说。母亲结论我离家出走的事件﹕是我自己的造化,她上一辈子的阴德!
这样的宿命论令懵懂的我凄惶不安!有一种心里渴望着关爱而不可得的孤零感。
十六岁正式离家,住宿学校。同窗室友的爸爸、妈妈、哥哥、姊姊、妹妹,一家大小带着小山一堆的炸排骨、红烧鸡腿、卤蛋、瓜果,陪她搬家、注册。
我一个人把行李箱推到床铺下,悄然走出那显然过分拥挤与热闹的寝室,来到陌生小镇的街道上,购买日常所需的毛巾、牙膏、洗衣粉与樟脑丸,吃一碗飘着两片五花肉的阳春面,小心算计每一分花用的钱。我已不再抱怨父母,他们是朴素的乡人,比我更不懂得现代城市的文明生活,我必须照顾自己,免得家人操心。
十六岁,我承担了大人的心事,拒绝去思想离家的孤苦。
直到梦里经常形单影只,孤僻已然成性;即若爱情也难以填补内心深处的虚空。
许多年后的一次,和恋人在北美佛芒特的山里滑雪度假,那个漫山积雪的银色月夜,山谷木屋中,恋人拥着我在耳畔轻语﹕“多好!世界只有我和你!”而我当时所感受到的竟是无边无际、无止无尽的寂寞,即使在恋人温柔的怀抱中。
恋人不明白我的心在哪里,追求的是什么,何以我不快乐?
“去寻找你梦中的爱情吧!”他终于说﹕他不是英雄。
直到父亲逝世,我才明白,他把一生的沉默和孤独都留给了我,在他的身影里,我看到生命的残缺,以及我所渴求却从未获得的安全感。
如今,不再梦想爱情和英雄,寂寞是生活的一部分,孤独是必然,也是个性和能力!
母亲在我十二岁那年已经说过﹕我的命是她的阴德,也是我自己的造化。我未必信命,但也窥见了世态与天限,明白了自己的局促和缺失!这半生里没什么荣华富贵声名利禄,但起码安适自在,也已坦然接受命定,并尝试在残缺中,过一个因不圆满而时时有所追求的人生。
一个人走那么远,常常会想的
有一段浪荡时日,和几个不同国籍的嬉皮士住在一栋淹过水、院子长满野草、开着石榴花的旧房子,在公车最后一站的山脚下,再往里就是穆斯林、基督教、佛道各自分立的公共墓场。
在那房子居住期间,不时有噩梦,将生活里识或不识的人一个个梦死,有时把身边至亲至爱的人也梦死,梦里一样痛哭失声,醒来继续难过,仿佛身边的人真的遭逢不幸,令自己痛苦难安。被梦死的人大部分面目清晰,鼻子眼睛历历可辨,醒来之后也无法轻易忘记,无端就留在记忆不时惊吓自己,好像他们真的活过、死过又不知道存在哪个时空,却不时回来与我纠缠。
电话里跟乡下的母亲说起噩梦。母亲走老远的路去茄冬溪边的庙里给我安太岁,带回来两张画着符咒的香纸,一张烧成灰,嘱咐我和开水冲了喝;一张叠成硬币大小的八卦符,穿了红线让我挂颈项。
我不习惯在身上挂东西,护身符放钱包的暗夹里,随身携带。
在我常年离家的日子里,母亲从来不知道我在外面的生活,不论纽约、伦敦、香港、台北,她有惧高症无法搭飞机,或者她从来不肯远游,以惧高症做借口,记得小时候她爬过后院子的柚子树。
国际长途电话里母亲总问﹕饭有没有吃饱?身体好不好?一个人少小离家,早习惯自己照料生活收埋心事,乡下简朴的生活字汇,早已无法描述离家游子的飘泊与浪荡。
后来,母亲的年岁渐老,记忆开始悠远,思念变得深长,每次回去,就听她说﹕一个人,走那么远,常常会想的!
常常会想!那是母亲说的最露骨的话语了!她念着离家在外的我,其他孩子一通电话随时可以来到身边,只有飘洋过海远在异国的我,想见见不着!
那个铜币大小的护身符,早就下落不明,料是离家太久,乡情渐失,也是岁月无情!许多事不知不觉就被遗落淡忘了!
台湾少女的“迷你裙”
母亲的宿命哲学延伸到生活的实践里,以常人的观点就叫我行我素!
她年轻时和大二十岁已有妻室的父亲情奔,直到身怀六甲、盘缠用尽,父亲才带着她搭一辆三轮车回到祖母家,满村子闲言闲语。母亲虽只是父亲外遇的女子,在人前却从不低头腼腆,从不以为自己低下可耻!她也许以为拥有男人的爱就有足够的立足点,还是她从来生性不羁、蔑视礼俗?
我的少女时期正值迷你裙、阿哥哥装盛行的嬉皮世代,我的青春年华如水似花,和姐姐不知天高地厚,上街剪了短短一尺花布,各自做了一条当时最流行的迷你裙,那时即若最时髦的台北也少见露背装、迷你裙,我们在乡下大胆地穿上勉强只能遮住臀部的小裙子,得意洋洋走出家门。
就在四合院的天井里,隔壁婆婆看见两个大胆放肆的女子,当面啐一口痰,骂了句“不三不四,不知羞耻”,然后把脸摆开,不屑多看我们一眼。
我们返身折回屋里,跟母亲申诉外面受到的羞辱和委屈。
母亲说﹕“你们舒服、漂亮、高兴就好!”
这回,姐妹俩昂头阔步走出家门,迎着亮丽阳光,欢天喜地,一点没什么腼腆羞耻!
想必是母亲的遗传,给了我足够的自信,让我从小尽做自己爱做的事,不在乎外人看法,轻易不肯随俗,不愿违背自己心意,有时也固执自恃。这些恐怕也都来自母亲从小的放任,一如放牛吃草自在逍遥的野孩子。懂事后方知﹕安适自在是母亲无意间留给我的巨大财富!
白先勇的《寂寞十七岁》,与我的第一次约会
小学国中高中,黑皮鞋白布鞋,整齐、秩序与纪律,我们学习爱主义爱国家爱领袖,天真无邪乖巧听话。
读完白先勇《寂寞十七岁》的高中一年级,第一次约会,在中山北路晴光市场买了双墨绿色的鞋,方头,平底,男鞋式样。因为怕新鞋磨脚,自以为聪明地在脚后跟抹肥皂当润滑剂。
我和我高高帅帅的读建中的朋友,隔着腼腆的距离走在阳明山公园的花间小径。我修长白皙的腿配着绿色的鞋,短俏的迷你裙。他敞开胸口的白衬衫,半卷的衣袖,长到鞋跟的喇叭裤,短短的三分头。一对青涩的青年男女。
天下起毛毛雨,我们没伞也不打算躲雨,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世界沉默着等我们开口,约会原来这么艰难,仅只牵手都需要无比的勇气,我低着头看自己的脚,雨越下越密,脚渐渐湿了,就瞧见自己脚下滋滋冒起肥皂泡沫。
是我那抹了肥皂的脚后跟变的法术,使我不明所以的男伴惊吓不已,所有雨中漫步的浪漫情怀,全被脚底冒泡的尴尬和蠢相破坏无遗。
那是我唯一的绿鞋,以后也没再想穿绿色,也不在雨天穿新鞋,大二那年出车祸,脚下是崭新的一双短靴子。不是迷信。不过是避免一些唐突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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