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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这是一部第一人称多线叙事的小说,在叙事主线的引领下,多条支线犹如江河的支流,使整个故事饱满而富有层次。小说通过一个记者的视角,记述了商战与娱乐圈中种种不为人知的故事,结合贯穿始末的情感主线与家族恩怨,充满黑色幽默,缔造出强烈的阅读快感。
宣传语:对我来说,每一个身份都是一件外衣,媒体人是防雨服,策划人是夜行衣,娱评人是长衫,出品人是西装,词人是直裰,我们在不同的场合穿着不同的衣服演绎着不同的人生。作家是貂皮大氅,平素很少穿,内心却珍视,隔个三五载就要擦亮了穿出来招摇一回,得瑟也好,显摆也罢,套用个时髦的词儿,这大概也是一种情怀。而层层外衣包裹下的自己,我反倒没有过多期许,有才有貌有名有利,这些固然好,但都比不上有趣。期待一场有趣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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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童醒言是某报社文娱中心的首席记者,在社会的大染缸里沉浮多年,使秉性善良的他逐渐放弃了媒体人的原则和底线。在给星耀世纪范总和神秘富豪胡二办事的过程中,童醒言机警灵活,谨慎高效,赢得了范总和胡二的高度信任。一次充满巧合的重逢,让童醒言和富家女苏苜紫擦出了爱情的火花。而苏苜紫的父亲苏惠泉是世界五百强企业苏氏集团的董事长,因为曾经遭受过好友的背叛,对记者这个职业抱有很深的成见,虽然对年轻有才的童醒言颇为赏识,却明确表态反对女儿和他在一起。
苏惠泉的反对并没有让两个年轻人退缩和放弃,为使苏惠泉接受童醒言,他们甚至专程赶赴苏苜紫的老家苏州,请求苏苜紫的恩师去想办法。就在此时,童醒言无意间发现父母的死可能和苏惠泉有关,而苏苜紫也得知了童醒言和另一个女演员之间不能言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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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吕晶,青年作家、资深媒体人。著有长篇小说《边走边唱》、《消失的年代》,主编丛书《告别80后》,出品图文集《女神的世界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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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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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
都住着一个爱过的人
随着旧时光一起沉睡
不愿苏醒
自序:梦里溜走了太多的故事
我是个写小说的。记得在上一本书里,我也曾这样给自己定义,时隔多年,居然一点都没有改变。
不过我的内心愈发惶恐,甚至惴惴不安。写小说的,往往游走在现实与梦境之间的混沌地带,而这些年,我要么生活得太清醒,要么像个贪睡的孩子,不愿醒来。
写东西的手艺还在,只是找不到讲故事的状态了。就像是《满汉全席》里的钟镇涛,心思不在的时候,即使做出了外表精美华丽的灌汤黄鱼,味道也是腥咸苦涩的。
不得不说,重拾状态是个艰苦而漫长的过程,一颗心浮得久了,想要沉下去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致于现在这个长篇姗姗来迟,距离上一个已经过去了将近九年。有朋友抬举说这叫九年磨一剑,其实大家都清楚,这些玩笑话是当不得真的。我还听说过某某作家二十年磨一剑呢,可有谁会相信他这二十年里除了吃喝拉撒睡就一直在写这一本书?
但是平心而论,九年时间真的不算短呢,从山城到泉城,又从泉城到帝都,再离开帝都回到生养我的杭州。开始的时候还萌生过一些讲故事的欲望,试着写过两个长篇,没到三万字就夭折了,到后来竟连开篇的勇气都没有了,仿佛经历得越多,人也就越麻木。北漂北漂,漂这个字,本身就有随波逐流的意思吧。
五年前的秋天,我受邀去湖南参加活动,和大学生们交流文学梦想。让一个几乎丧失了文学梦想的人去做这样的事情,看起来有些滑稽。好在那次交流也并非全无价值,至少让我发现了继续创作的重要性,优胜劣汰的道理简单易懂,这个时代豪杰辈出,每天都有不少新面孔在眼前晃啊晃,老英雄若是隐居太久,便只能在江湖上剩下一些过气的传说了。
正打算老骥伏枥和那些年轻后辈们过过招,却不料生活竟也如小说一般充满曲折。同年冬天,命运和我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让我意识到生命的脆弱,从身体到意志,从思想到行动,包括家人,包括朋友,对我而言不啻一场全方位的洗礼。一年后,当阴云渐渐散开,我告诉自己,活着的每一天都很珍贵,每一个今天,此时此刻,都充满了无可取代的意义。
真正促使我重伏键盘的是某次浏览新闻,看到一个我很欣赏的足球评论员在酒店内猝死。从事了多年的媒体工作,见惯了各种人和事,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就连猝死都是一个太寻常的词。聚光灯下的明星,采访过的名人,甚至身边的同行和远方的朋友,光是我能报出姓名的每年就有许多,更遑论那些我不知道的了。
我不禁会想,要是有一天,我也像他那样说走就走,毫无预兆地离开这个世界,那些我想说却没来得及说完的故事,也都将随之一起消失,该是多么遗憾的事啊。
于是我写了这样一本书,把这些年我看到的、听到的和我想说的故事,凝结在这里和亲爱的你分享。书中的主人公和我一样,也曾是一名记者,他眼中的世界就是我所看到的样子,即使难免会有修饰,也绝不应该是掩饰。在水货横行的世界里,只有这样的干货,才能满足圈外人的好奇心理,又能让圈内人产生共鸣。
断断续续写了两三年,这个速度足以被同行鄙视到死,但还好,小说终于有了一个完整的样貌。以我的理解,评价一部小说,故事好看是摆在第一位的,好比做一道菜,食材本身的优劣无疑比刀工来得重要。在这个基础上,如果能给读者再带来一些思考,那就更妙了。也不怕你说我王婆卖瓜,反正我真心觉得,这部小说是符合这两点的。
以我的初衷,故事本该以悲剧收场。可是记得古龙先生曾说,我总认为人世间悲惨不幸的事已够多,我们为什么不能让读者多笑一笑?为什么还要他们流泪?许是先生的这一句话,让我终究无法狠下心来把这故事写成一个十足十的悲剧。在最后关头,学着国产片的做派,扫开阴霾,种下希望。
不管怎样,有希望总是好的。希望是一个醒着的梦,我不止一次引用过亚里士多德的这句名言。事实上,哪怕是做梦,我们也都抱有同样美好的希望——好梦都会成真,而恶梦总是相反的。
朝花夕拾,再回首,这北漂的时光,不就像是一场长长的梦么。梦醒时分余泪痕,想试着去复述,却如何也记不清那些曾经令你我动容的细节,只留下一弯浅浅的轮廓。
人生也是一场梦吧,在梦里溜走了太多的故事,无所适从,无可奈何,无能为力。然而我们终要从梦里苏醒,去迎接日光下更多未完成的剧本。
千头万绪,千丝万缕,千言万语。
以此为序。
正文
一张机,
画眉早起闹春枝。
凡心难解冥冥意。
前番梦里,
一朝情系,
宛若旧相识。
当苏苜紫从那家甜品店出来,我刚从公司楼上下来准备觅食,在这样的大城市,午餐是一件很让人纠结的事。“嘿,”我叫住她,“中午就吃这个?”
她愣愣看了我一秒,很快反应过来,却是答非所问:“这么巧,你怎么会在这儿?”
认识苏苜紫是个巧合。很多人都愿意把巧合说成是缘分,在我看来,无非是换了个好听点的名字来骗小女生罢了。
四个多月前,北京刚入冬,而家里的暖气却还没来,所以表姐说,十一月的上半月是最难熬的,我也深有同感。十月底,我被公司派到中国人民大学“回炉”,进修三个礼拜的新闻学课程,天天住宾馆吃自助。很庆幸,这最难熬的半个月,今年算是躲过去了。
“回炉”的第一天,我就遇到了苏苜紫。
宾馆在人大西门的北边,下了课正好是晚高峰,路上的车堵得很壮观,人行道也好不到哪儿去,沿路都摆着地摊,想走快些也蛮有难度。
我只好悲催地走一路看一路,一边感慨着现在做什么都竞争激烈,短短的一百来米,我已经看到了至少有三个卖光盘的,五个给手机贴膜的,更有数不胜数的卖围巾和帽子的。里面有一个小摊很是特别,一张别人起码要放二三十条围巾的油布纸上,却只摆了四五条围巾,但每一条都摆得很有型很好看。
这也让我不由驻足,然后瞄了一眼这个小摊的主人,坐在一棵行道树旁,正低着头按着手机,流瀑般的长发掠过侧脸,仿佛全然不在意面前过往的行人。
“这条围巾怎么卖?”我指着一条黑白格子的围巾问她。
“六十。”她似乎抬了抬头,又瞬间低下了。
“能便宜点么?”我弯下腰,掂在手上摸了摸,质感不错,两头的流苏做得也很讨巧,让人心生欢喜。
“我说的都是实价,不还价的。”她终于抬起头看了看我,眼神里充满着无辜。
不写散文很多年,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她的眉眼,我只知道这条围巾这回是买定了。傍晚阴冷的天气,竟有了些明媚的感觉。
“真的不能还价么?商场里都还能打折呢。”我成心要逗逗她。
“那要不我叫一百,然后给你打个六折?”她莞尔一笑,险些令我招架不住。
“你能戴一下让我看看吗?”
“行。”她爽快地答应,托起围巾站起身,边围边说,“一看就知道是给女朋友买的,这是今年最流行的中性范儿,你真有眼光。”
不会再有人比她更适合这条围巾了吧,我暗自赞叹。也只有这样的身材,才配得上这样的容貌。或许这里摆着的任何一条围巾,被她戴上都是极好看的。
女孩子长得好看也是竞争力啊!忽然想起大学里我的导师说过的这句至理名言。我直愣愣盯着她看,内心感慨万千,竟忘了说话。
她被我看得害羞起来,把围巾摘下来叠好,也有些手足无措:“算啦,五十五给你吧,我这里真是不还价的,给你破个例。”
“别别别,六十就六十,不还价了,”我猛地意识到自己有些小失态,脸一下就红了,连忙掏出钱包,递过去六十块钱,“本来我还想要打个折的,但是你一戴,我就觉得它值这个价了。”
她显然听懂了弦外之音,脸上的表情很复杂,窘迫中微含笑意,局促里夹藏欣喜,喃喃低语:“你这人……真有意思。”
这样的评价让我很欣慰。有意思就有意思吧,总比没意思好,也比“古怪”、“变态”这样的形容词好多了。
到了这个份上,若是按照理想的步骤,就应该要顺势套个名字或者磨个电话出来了,可是很遗憾,大概这种单刀直入的手法不太适合我这种闷骚的性格,总而言之就是我怂了,临阵退缩了,看到美女胆怯了,拿着围巾就走人了。
恨铁不成钢啊。不劳烦您生气,我都想抽自己。
回到宾馆吃完饭,躺在床上看到那条围巾我就懊悔了,多好的机会啊,怎么就会被自己这样生生错过了呢?一骨碌翻身下来,决定去那条路上再找机会和她搭个讪,这回下定了决心,哪怕就是捡块砖头,也得上前问她,嘿,美女,是你掉东西了吗?
可惜等我走到那里,除了一个给手机贴膜的兄弟还在坚守岗位,别的都已经收摊走人了。
此后一连三周,下课后我都会走这条路,每次这条路上都人头攒动跟集市一样,而我也都会很耐心地从第一个摊位慢慢踱到最后一个摊位,走过那棵树时都会格外留意一下,颇有些刻舟求剑的悲壮,但却再也没有看到过她。
没想到四个多月后,在公司楼下,居然奇迹般地又遇见了她。
“我就在这儿上班啊,”我指了指身后的那栋大楼,“呶,就在十一层,好多年没挪过地儿了。”
“那你那天……噢,见女朋友?”她自问自答,作恍然大悟状,“对哦,你还给她买围巾呢,很贴心的好男人。”
我连连摆手,忙不迭地解释:“没有没有,我是去人民大学进修,公司安排的。那条围巾我也没送人,一直是自己用着,上个礼拜还戴呢,这几天气温上来了才不戴的。”
“你这人真有意思,”她粲然一笑,露出整齐好看的牙齿,“围巾是你的,不必向我汇报的。”
这是她第二次这样评价我。我毫不怀疑这是一个褒义词。大脑有些晕眩,类似缺氧的感觉,但好歹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很快便平静了下来。上天眷顾,又给了我一次机会,无论如何都不可以再错过了。
“对了,你怎么在这里?”我很没创意地把这个问题抛还给她,“别告诉我你也在这里上班?”
“今天是周四,陪我好朋友来报名呢,就在对面那个楼的十五层,你知道的吧?”
她说的是一档时下很火爆的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随便在路上问十个人,有九个半都看过。每个礼拜四,这档节目都会在全国五大城市招募男女嘉宾,而北京的报名地点恰巧就设在我们公司马路对面的那栋大楼里。同事都怂恿我去报名参加,说以我的条件,牵走一个女生去马尔代夫或者夏威夷都不在话下。好在我意志坚定不为所动,他们忽悠无果,便将满腔鼓动的热情转移到设计部老陈身上去了。
“嗯,经常看,挺不错的,”我点点头,有心试探她,“你们俩一起报名吗?可别为了同一个男人打起来哦。”
“才不会呢。”她拼命摇头,好像我这就要拉她去报名似的,“我可不敢上电视,我胆儿可小了。”
我长出一口气,还好没说是因为“名花有主”,心中说不出的舒畅。再说了,我也就那么顺嘴一问,谁真舍得让她去啊,那些男嘉宾个个如狼似虎的,要瞧见了她,保不齐在后台就得闹出人命来。
“苜紫,”正聊着,一个打扮很潮的姑娘忽然出现在她身后,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你这五分钟可真够久的。”
这应该就是她那位要去报名的好朋友吧。网上有个定律,说美女的身边一定有个丑女做朋友,美女有多美,丑女就有多丑。而事实上,我也确实很少看到两个美女做朋友的情况。若根据这条陪衬法则来推算,她的那个好朋友应该丑得惊天动地了。
不过这显然是个例外,有多美见仁见智,反正和丑这个字是一点都不沾边的。我不禁多朝她看了一眼,浅棕色的长发微泛波浪,衬得皮肤格外白皙,虽然是白天,却化着更适合夜店的浓妆,细黑眼线描勒出一双勾人的眼,野性中不失精致,只一眼便足以唤起男人的冲动。这样的尤物,应该是男人竞相追逐的对象啊,说她是“剩女”,打死我都不信。
“好啦好啦,快喝你的核桃露吧。”苏苜紫见她过来,打开手里的小纸袋,拿出一个杯子递过去,然后对我歉意地笑笑,“我先陪她过去喽,下次再聊。”
“哎……”我回过神来,递给她一张名片,心里明明紧张得要死,却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留个电话吧,不然下次不知何年何月了。”
“好啊,”她接过名片,拨通了我的手机,“苏苜紫,苏铁的苏,苜蓿的苜,紫藤的紫。叫我Susanna,或者苜紫都行。”
很特别的名字。她若是不说,我大约只能写对一个苏字。而且我也从来不知道,这三种毫不搭界的植物组合到一起,竟是这样一位冰肌玉骨柔若藤蔓的女子。
转念一想,她的英文名字倒是一种清新柔美的植物,这和她的形象还比较贴近。
“苜紫都行,苜紫都行。”我不习惯对着中国人叫英文名,故意接着她的话逗她,“四个字的名字,这倒像是个日本人呢。”
“真贫!”她月眉浅蹙,星眸微嗔,“你要敢这么叫我,我就当你是空气了。”
“童醒言,文娱中心首席记者。”她那正喝着核桃露的性感闺蜜也不甘寂寞,忽然扭过头念出我的名字,“看不出你那么文质彬彬,还是搞娱乐的呀?”
我夸张地抱了抱拳:“过奖过奖,其实我是外表很文化,内心很娱乐。”
“都首席了,年轻有为啊。”那姑娘凑到苏苜紫耳边,一脸坏笑,“老实交代,你们是怎么勾搭上的呀?”
“哪有!”她羞红了脸,“这是我的……客户。”
目送她们走过马路,消失于视线之外,转身到牡丹楼买了份套餐,然后提着上楼。年前公司组织去了趟香港,回来后大家就把麦当劳改叫牡丹楼了,然而不管我们怎么叫,里面的套餐还是原来那几款。这就像生活,虽然经常变换着形式和外壳,但本质其实是一样的。
坐电梯的时候,忽地有些惆怅。因为一条围巾,从路人甲变成了“客户”,这固然是个胜利,但是身为“客户”的我,面对这个与众不同的“商家”,下一步,又该何去何从?
回到座位,看到QQ上媛媛给我留言:“童哥,我们明晚在798有一场模特大赛,想请您拨冗前来采访报道一下,具体时间地点稍后会有助理短信通知,请注意查收。”
没多久,手机就震了一下,她的助理效率很高,这么快就发来了。我一边啃着牡丹楼的汉堡,一边回了一个字:“好。”
在北京,这样的活动多如牛毛,性质也大同小异,记者去了无非就是领个红包发个通稿,很多时候几个活动时间撞车,常常就是到一个会场领完红包,又急忙奔赴下一个会场,别说等不到活动结束,有的甚至等不到活动开始。跑多了这样的活动,自己都开始质疑记者这个职业,日渐缺失的职业道德和近乎于零的行业门槛,哪里还配叫什么“无冕之王”,这让我在看待那些同行的时候颇有些鄙夷。或许,我在他们的眼中,也是这个样子。
收钱办事。收多少钱办多少事。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这种记者和雇佣兵也没什么区别。
第二天下班,我开车去798赴会,说白了就是去拿钱,三五百的也不嫌少,至少能赚个油钱。798位于北京东北角四环外,原本是些老厂房,后来不知何故吸引了无数中外艺术家云集于此,形成了一个富有特色的艺术区,名噪四方,甚至成为了北京都市文化的一个新地标。
这事儿充分说明,夸得人多了,狗屎都能变成金子。
这倒有点像我们的工作,无论看到多么狗屎的,只要收了钱,就得把它们都包装成一坨一坨的金子。毕竟狗屎和金子,有着共同的颜色和量词。
周五的晚高峰,比以往时候堵得都久一些。虽然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却仍没料到原本十五分钟的车程,竟耗费了一个多钟头。尤其是在最后一个路口,居然塞了整整半个小时,各个方向开来的大车小车横竖穿插在环岛上,抱着同归于尽的决心各不相让,整个环岛就像是被几条车龙打了个死结,无序得很壮观。不少车主都下了车,拿出手机拍照上传微博,我可没有这个闲情逸致,一面龟速向前挪动,一面急促地看着手表,这时候就知道坐出租车的好了,起码在关键时刻,还能选择弃车步行。
等我赶到会场,里面正不断响起掌声,比赛肯定是已经开始了,好在还没有结束。门口的签到台旁站着一个挺清秀的姑娘,二十出头的样子,怯生生地问我:“您好,请问您是媒体记者吗?”
我嗯了一声,环顾左右问道:“媛媛呢?”
“媛媛姐在里边,我是她的助理小鹿。”她递给我一张表,“您先签个到吧。”
除了不来的,我应该是最晚到的了,扫了一眼那张表,密密麻麻签着许多熟人的名字。这个圈子就是这样,等你把别人都认熟了,你就算是上道了;等别人把你都认熟了,你就算是资深了。
这么想来,我大约算是资深了吧。在表上潦草地签了个名,然后接过小鹿递来的新闻通稿和信封,这一切于我来说,驾轻就熟。
顺着小鹿指的方向走进去,在拐弯处,看到媛媛正在安慰一个女孩。女孩很高,赤着脚也在170以上,脸上妆都花了,长长的睫毛黏在一起,显然是刚刚哭过,梨花带雨,楚楚可怜。不用问,这一定是个充满梦想的女孩,接受不了被淘汰的结果。
“童哥,你可算是来了!”媛媛看到了我,满脸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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