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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大先生:鲁迅

書城自編碼: 2594473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傳記文学家
作者: 张竟无
國際書號(ISBN): 9787500861737
出版社: 工人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5-07-01

頁數/字數: 432页
書度/開本: 16开

售價:HK$ 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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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鲁迅与其称为文人,不如号为战士。战士者何?顶盔披甲,持矛把盾交锋以为乐。不交锋则不乐,不披甲则不乐,即使无锋可交,无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中,亦快然于胸中,此鲁迅之一副活形也。

——林语堂

看看鲁迅全集的目录,大概就没人敢说这不是个渊博的人。可是渊博二字还不是对鲁迅先生的恰好赞同。

——老舍

鲁迅是中国近代影响**,无与伦比的文学家和思想家,他培育了无数革命青年。他的作品是当之无愧的中国近代社会的百科全书。可以说,不懂鲁迅,就不懂中国。

——李泽厚

的确,鲁迅是爱憎分明的,但不等于说鲁迅没有普通人的情感,没有他温
內容簡介:
鲁迅,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青年时的他弃商从医,弃医从文,立志改变中国的国民精神。他站在时代的风口浪尖上,以笔为矛,以文为盾,痛斥当时中国社会的伤口。他一生傲然于世,不向黑暗低头,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他是文人,也是战士。

本书讲述了鲁迅一生的成长、战斗轨迹。通过书中的描述,我们能明白鲁迅对这个国家的爱与恨,以及他的文章中反应的真实生活经历,这些都让他以顽强的战斗热情去试图挽救水深火热中的中国民众。
目錄
鲁迅,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青年时的他弃商从医,弃医从文,立志改变中国的国民精神。他站在时代的风口浪尖上,以笔为矛,以文为盾,痛斥当时中国社会的伤口。他一生傲然于世,不向黑暗低头,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他是文人,也是战士。

本书讲述了鲁迅一生的成长、战斗轨迹。通过书中的描述,我们能明白鲁迅对这个国家的爱与恨,以及他的文章中反应的真实生活经历,这些都让他以顽强的战斗热情去试图挽救水深火热中的中国民众。
內容試閱
引言 什么事都不肯马虎







生活中的鲁迅,有认真的地方,也有不认真的地方。他的不认真,表现在不修边幅上。

照片上的鲁迅有时沉思,有时严峻,有时在微笑,给人的感觉是: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和蔼的人,一个让人心生敬意的人。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生活中的鲁迅常常是不修边幅的。



一个不爱收拾的人



据说鲁迅给许广平的第一印象,是这样的: “首先惹人注意的便是他那大约有两寸长的头发,粗而且硬,笔挺的竖立着,真当得‘怒发冲冠’的一个‘冲’字。一向以为这句话有点夸大,看到了这,也就恍然大悟了。褪色的暗绿夹袍,褪色的黑马褂,差不多打成一片。手弯上,衣身上的许多补丁,则炫着异样的新鲜色彩,好似特制的花纹。皮鞋的四周也满是补丁。”

夏丏尊是鲁迅在杭州两级师范学校中的同事,他在回忆中也说:“周先生那时虽尚年轻,丰采和晚年所见差不多。衣服是向来不讲究的,一件廉价的羽纱——当年叫洋官纱——长衫,从端午前就着起,一直要着到重阳。一年之中,足足有半年看见他着洋官纱,这洋官纱在我记忆里很深。民国十五年初秋他从北京到厦门教书去,路过上海,上海的朋友们请他吃饭,他着的依旧是洋官纱。”这时的鲁迅年龄在30岁左右,正是青年时代。

后来鲁迅到了北京,依然如故。孙伏园的话来说,就是“他平常只穿旧布衣,像一个普通大学生。西服的裤子总是单的,就是在北平的大冷天鲁迅先生也永远穿着这样的单裤”,以至于鲁迅先生的母亲看到他仍然穿着二十多年前学生时代的裤子,已经补了多少回,实在看不下去了,才让人给他做了一条棉裤,可是鲁迅还是不穿。

马珏也曾经撰文谈到她初次见到鲁迅时的印象。那时大概是1926年的时候。鲁迅去访她的父亲,“看他穿了一件灰青长衫,一双破皮鞋,又老又呆板,并不同小孩一样,我觉得很奇怪。鲁迅先生我倒想不到是这么一个不爱收拾的人!”“衣架上挂了一顶毡帽,灰色的,那带子上有一丝一丝的,……踮起脚来一看,原来是破的一丝一丝的。”马珏是马隅卿的女儿。鲁迅先生与马隅卿关系密切,对马珏也很喜欢。只要是自己出的书,都要送她一本,直到她长大成婚。

萧红在她的回忆文章中也提到了鲁迅先生的衣着。她说:“鲁迅先生不戴手套,不围围巾,冬天穿着黑石蓝的棉布袍子,头上戴着灰色毡帽,脚穿黑帆布胶皮底鞋。胶皮底鞋夏天特别热,冬天又凉又湿,鲁迅先生的身体不算好,大家都提议把这鞋子换掉。鲁迅先生不肯,他说胶皮底鞋子走路方便。”

总之,人们提到的最多的是鲁迅总是穿着一件灰色的袍子,冬天是棉的,夏天是单的;脚穿一双陈嘉庚式的胶鞋;手里夹着一个布包袱,里面包着他要用的东西。陈嘉庚式的胶鞋是什么样子,不太知道,但那布的包袱却是鲁迅的公文包是肯定的。不知是那时没有更好的公文包,还是鲁迅不喜欢用别的东西。总之,不论在北京,还是到了上海,他都是用一块布包袱夹在腋下来来去去。

那么,为什么鲁迅如此不注意自己的衣饰呢?对这事最有发言权的自然要数许广平了。许广平解释说,鲁迅“破帽遮颜过闹市”,并不是想标新立异,经济关系是一大原因。谁不愿意穿得体面些,受人尊敬呢?但是假如两餐不饱而衣履簇新,专门讲究门面,鲁迅是没有这样傻的。

的确,鲁迅虽然比一般的文人要手头活络些,但从来就没有宽裕过,有时甚至要靠借贷过日。另外一方面的原因,据许广平讲,则是由于习惯。鲁迅从小就不愿意穿新衣服。因为他小的时候,家人叫他穿新衣服,又怕他弄脏,总是警告他,结果使他坐立不安,很不自在,对穿新衣服产生了反感。于是他宁可穿得坏些,旧些。他和许广平初到上海,一件穿得久了的蓝布夹袄破了,许广平给他做了一件蓝色的毛葛衣服,可是鲁迅无论如何不穿。

还有一次,鲁迅在厦门大学教书,有一次吸烟时不小心把自己的棉袍烧了一个大洞,让人补好后照穿不误。一直到了上海,还仍然穿着这件棉袍。

其实,上面提到的都还不是最主要的原因。鲁迅先生对事业,对理想的执着与献身的精神,可以说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因。许广平说、“沉迷于自己的理想生活的人们,对于物质的注意是很相反的。有谁见过那些发明家在沉浸于学问的研求时,还时刻想到他的生活……所以鲁迅的一种寒伧之状,是不足为奇的。”

鲁迅自己就确实说过这样的话,“一个独身的生活,决不能常往安逸方面着想的。岂但我不穿棉裤而已,你再看我的棉被,也是多少年没有换的老棉花,我不愿意换。你再看看我的铺板,我从来不愿意换藤绷或棕绷,我也从来不愿意换厚褥子。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被生活所累了”。

由此看来,鲁迅不是不懂得讲究衣着和舒适,而是不愿意把自己的精力无谓地消耗在安乐和享受中。他把自己生活的所需限制在最小的程度上,而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工作上。他的生命虽然短暂,而工作与奉献的有效程度却发挥到了最大。他是最懂得如何生活、如何工作的人,也是最讲究生活质量的人。他对自己享乐的漠视使他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战士和圣者。

由于鲁迅不修边幅,不讲究衣着,所以常常被人误认为是做苦力的下等人。他到医院给朋友当翻译,医院里的人就当他是吃翻译饭的;到印刷所去接洽印件,就被当作跑街的伙计。当然,他的不修边幅也给他带来过麻烦,最典型的一次是鲁迅到一家高级旅馆去拜访一位外国作家,也许是萧伯纳,结果被开电梯的伙计挡在电梯外,不让他进去。

因为那伙计以为鲁迅是一个跑堂的,根本不配坐电梯,要鲁迅爬九层高的楼梯上去。鲁迅也不争辩,就真的爬了九层的楼梯。直到那外国作家送鲁迅出来,恰巧又碰到了那位开电梯的伙计。那伙计见洋人对鲁迅恭敬有加,十分客气,顿时满脸通红,尴尬不已。

不过,这只是在衣着方面。在更多的地方,鲁迅先生则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人。据许广平先生回忆,在许多极为细小的事情上都可以看到鲁迅的这种特点。比如对书,鲁迅是非常讲究的。手不干净,必须要洗好才翻看。

书桌上的东西都是有一定规矩的,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不能弄乱。看过的杂志,他总要配齐,然后用纸包扎起来,再捆好。即使是捆书的绳子,打结时也要把结头打在书的边缘,以免把书压下痕迹。



什么事都不肯马虎



许多人都知道,鲁迅先生是最乐于帮助青年的人。可以说他的一生中有相当大的精力奉献给了青年。而对青年的帮助,那种认真负责的精神是十分令人敬佩的。

郑振铎先生在他《永在的温情》一文中曾谈到鲁迅帮助青年的一些情况。他说鲁迅曾和他谈起有一位不相识的青年给鲁迅寄了一篇稿子,请鲁迅给他修改。鲁迅仔仔细细地改了寄回去,那青年却写信来骂了鲁迅一顿,说改得太多了。后来又寄来一篇稿子,鲁迅仍然给他认真地进行了修改。

令郑振铎十分感动的是,他在上海编《小说月报》的时候,开始研究中国小说。但是既没有人指导,又缺乏资料。后来见到了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便向远在北京的鲁迅请教有关“三言”的问题。很快鲁迅的回信来了,随信寄来的还有一张《醒世恒言》的全目。鲁迅在信中说,《喻世明言》与《警世通言》他没有,《醒世恒言》只有半部。但他在一位朋友处借到了全书,便替郑振铎抄下了目录。

一般来说,自己没有相关的资料也就算了,但鲁迅却不是这样的人。他竟然要为一个远在千里之外的青年去找朋友借书,并且亲笔誊抄了全书的目录。而那时,用郑振铎的话来说,他们仅仅也就是一面之交。

还有一件事也非常生动地体现出鲁迅的认真。日本友人内山完造先生在他回忆鲁迅的文章中曾经谈到过一件事,说鲁迅先生曾在商务印书馆预订了德文书。商务印书馆通知他去取书,要他付四块五角钱。

可是鲁迅以为,这样的书无论如何也得四五十块钱,一定要伙计去查一查,看是不是弄错了。直到书店的伙计生了气,很不高兴地说鲁迅麻烦透了,“你可以不必那么啰嗦!你如果要,就付四块五角钱拿去,如果不要,那你就回去吧。”鲁迅没有办法,只好付了四块五角钱,还不住地感叹“商务印书馆赚不了钱,乃是当然的事情”。

就鲁迅的认真而言,最使人感动敬佩的是他生命的最后一刻。那时他住在上海北四川路的大陆新村,离内山完造先生的书店很近。那是1936年10月18日的早晨六点多,鲁迅先生的病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而他的生命也只留下了不到二十四小时。

但是他依然头脑清醒,神态镇静。他要许广平先生去内山书店请内山完造先生替他打电话请医生。六点半左右,他就坐到写字桌前,要了纸和笔,要给内山先生写便条。

许广平请求他不要写了,一切可由她口头代为转告,但是鲁迅不答应。在许广平先生的回忆文章中写道:“无论什么事他都不肯马虎的。就是在最困苦的关头,他也支撑起来,仍旧执笔,但是写不成字,勉强写起来,每个字改正又改正。写至中途,我又要求不要写了,其余的由我口说好了。他听了很不高兴,放下笔,叹了一口气,又拿起笔来续写,许久才凑成了那条子。”这张写给内山完造先生的便条,便成为鲁迅先生的“绝笔”。

在旁人看来,鲁迅的所谓“认真”似乎有些愚执,有些不可理喻。但正是这不可理喻的东西却是我们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方,也是他人格中最为闪光、最具有魅力的地方。



烟酒茶三合一



一天的午后,织芳从河南来,谈了几句,匆匆忙忙地就走了,放下两个包,说是“方糖”,送给鲁迅尝尝。鲁迅见织芳这一回有点发胖,又这么忙,又穿着方马褂,觉得他似乎将要做官了。

鲁迅好奇地打开包来一看,原来方糖并不“方”,却是圆圆的小薄片,黄棕色。吃起来又凉又细腻,确是好东西。只是鲁迅实在不明白织芳为什么叫它“方糖”?但这也就可以作为他将要做官的一证。

还是许广平告诉他说这是河南一处什么地方的名产,是用柿霜做成的;性凉,如果嘴角上生些小疮之类,用这一搽,便会好。怪不得有这么细腻,鲁迅心想,原来是凭了造化的妙手,用柿皮来滤过的。可惜到许广平说明的时候,鲁迅已经吃了一大半了。于是鲁迅连忙将所余的收起,预备将来嘴角上生疮的时候,好用这来搽。

夜间,鲁迅终于忍不住将藏着的柿霜糖又吃了一大半,因为他忽想到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

鲁迅其实是很喜欢吃零食糕饼糖果的,这在日记中是屡见不鲜的。羊羹是日本点心,相当于中国的豆沙糖,吃豆沙糖是他在日本留学时养成的习惯。后来回国,他还托人去带。这也是可以从日记中找到根据的。如《癸丑日记》(1913年)五月二日项下云:“午后得羽太家寄来羊羹一匣,与同人分食大半。”

钱玄同到邑馆来,一般是在午后,谈天一直到深夜回去。晚饭后鲁迅照例给倒上热茶,还装一盘点心放在旁边。钱玄同见了,说:“饭还刚落肚呢。”鲁迅说:“一起消化,一起消化。”这就是“同消化”的典故由来。因为提到《再和苦茶》诗,所以就将这事提出一提,不仅可以看出鲁迅的幽默,也是他喝茶的特点。古人称“嘉湖细点”为茶食,大概本来是与喝茶连在一起的,那么鲁迅就称得上是“俎豆犹古法,衣裳无新制”了。周遐寿还说,当时常到邑馆来找鲁迅聊天的有老朋友钱玄同,“钱玄同来时便靠在躺椅上接连说上五六小时,十分之八九是客人说话,但听的人也颇要用心,在旧日记上往往看到,睡后失眠的记事。”这记载是真实的,因为在钱玄同所写的诗《再和苦茶》中有这样两句:羊羹蛋饼同消化,不怕失眠尽喝茶。

鲁迅不仅爱吃零食糕点糖果,还有饮酒、吸烟的嗜好,同时对喝茶也很感兴趣。他常常约朋友上广和吃饭,每饭必喝酒,而且有时候还喝得酩酊大醉。烟是纸烟,瘾头也不小,郁风的《急转的陀螺》,说她曾经见到过鲁迅,那是在上海,“我深深记得的是鲁迅先生和蔼的笑容,很特别的是用大拇指和四个手指拿香烟而不是夹在食指和中指中间的姿势” 。

郁达夫在《回忆鲁迅》中也说:



鲁迅的烟瘾,一向是很大的;在北京的时候,他吸的,总是哈德门牌的拾支装包。当他在人前吸烟的时候,他总探手进他那件灰布棉衫里去摸出一支来吸,他似乎不喜欢将烟包先拿出来,然后再从烟包抽出一支,而再将烟包塞回袋里去。他这脾气,一直到了上海,仍没有改过。不晓得为了怕麻烦的原因呢?抑或为了怕人家看见他所吸的烟,是什么牌。



关于饮酒,郁达夫也有一段回忆。“他对于烟酒等刺激品,一向是不十分讲究的;对于酒,也是同烟一样。他的量虽则并不大,但却老爱喝一点。在北平的时候,我曾和他在东安市场的一家小羊肉铺里喝过白干;到了上海之后,所喝的,大抵是黄酒了。但五加皮,白玫瑰,他也喝,啤酒,白兰地他也喝,不过总喝得不多。”

鲁迅是浙江人,浙江人本来就爱喝茶,算不得嗜好,但是鲁迅先生爱吸烟、喝酒,所以茶的需要量便随之增多。不过鲁迅喝茶是一向不十分讲究的:“平常喝茶一直不用茶壶,只在一只上大下小的茶杯内放一点茶叶,泡上开水,也没有盖,请客吃的也只是这一种。”

简直与浙东农民吃的茶缸差不多。至于茶叶,则大抵是绿茶,绍兴平水地方本来盛产茶叶,以绿茶为大宗,不过以质地论还不及杭州的龙井为良。所以鲁迅喜欢买龙井茶喝,到上海以后,因为离杭州较近,又有同乡友人在杭州工作,就常托友人代购,1928年7月中旬鲁迅偕夫人许广平游西湖,回去时就没有忘记买龙井茶。他的友人章廷谦后来回忆说:



在要回上海的前一天上午,鲁迅先生约我同到城站抱经堂书店去买一些旧书。又在旗下看了几家新书店。晚上以同到清河坊翁隆盛茶庄去买龙井。鲁迅先生说,杭州旧书店的书价比上海的高,茶叶则比上海的好。书和茶叶都是鲁迅先生所爱好的,常叫我从杭州买了寄去。



早晨鲁迅被一个小蝇子在脸上爬来爬去爬醒,赶开,又来;赶开,又来;而且一定要在脸上的一定的地方爬。打了一回,打它不死,鲁迅终于没法可想,只得改变方针:自己起来。

这使得鲁迅想起有一年夏天路过S州,那客店里的蝇群着实使人惊心动魄。饭菜搬来时,它们先追逐着赏鉴;夜间就停得满屋,旅客就枕,必须慢慢地,小心地放下头去,倘若猛然一躺,惊动了它们,便轰的一声,飞得你头昏眼花,一败涂地。

到黎明,青年们所希望的黎明,那自然就照例地到你脸上来爬来爬去了。可有一次,鲁迅经过街上,看见一个孩子睡着,五六个蝇子在他脸上爬,他却睡得甜甜的,连皮肤也不牵动一下。于是鲁迅觉得,在中国过活,这样的训练和涵养功夫是万不可少的。与其鼓吹什么“捕蝇”,倒不如练习这一种本领来得切实。

鲁迅自觉没有恭逢过奉陪“大宴会”的光荣,只是经历了几回中宴会,吃些燕窝鱼翅。回想起来,宴中宴后,倒也并不特别发生好色之心。

不过让他颇为觉得奇怪的,是在炖,蒸,煨得烂熟的肴馔中间,夹着一盘活活的醉虾。据安冈氏说,虾也是与性欲有关系的;其实在中国也有过这类话。然而鲁迅所以为奇怪的,是在这两极端的错杂,宛如文明烂熟的社会里,忽然分明现出茹毛饮血的蛮风来。

而这蛮风,又并非将由蛮野进向文明,乃是已由文明落向蛮野,假如比前者为白纸,将由此开始写字,则后者便是涂满了字的黑纸罢。一面制礼作乐,尊孔读经,“四千年声明文物之邦”,真是火候恰到好处了,而一面又坦然地放火杀人,奸淫掳掠,做着虽蛮人对于同族也还不肯做的事……整个中国,就是这样的一席大宴会!

鲁迅以为中国人的食物,应该去掉煮得烂熟,萎靡不振的;也去掉全生,或全活的。应该吃些虽然熟,然而还有些生的带着鲜血的肉类……

鲁迅的午餐倒是简单,菜是干菜:已不“挺然翘然”的笋干,粉丝,腌菜。对于绍兴,陈源教授所憎恶的是“师爷”和“刀笔吏的笔尖”,而他自己认为所憎恶的是饭菜。鲁迅很想查一查,究竟绍兴遇着过多少回大饥馑,竟这样地吓怕了居民,仿佛明天便要到世界末日似的,专喜欢储藏干物品。有菜,就晒干;有鱼,也晒干;有豆,又晒干;有笋,又晒得它不像样;菱角是以富于水分、肉嫩而脆为特色的,也还要将它风干……听说探险北极的人,因为只吃罐头食物,得不到新东西,常常要生坏血病;倘若绍兴人肯带了干菜之类去探险,恐怕可以走得更远一点罢。

中国人总不肯研究自己。从小说来看民族性,也就是一个好题目。此外,则道士思想(不是道教,是方士)与历史上大事件的关系,在现今社会上的势力;孔教徒怎样使“圣道”变得和自己的无所不为相宜;战国游士说动人主的所谓“利”“害”是怎样的,和现今的政客有无不同;中国从古到今有多少文字狱;历来“流言”的制造散布法和效验……可以研究的新方面实在多。

一天午后,鲁迅到前门外去买药。配好之后,付过钱,鲁迅就站在柜台前喝了一份。其理由有三:一、已经停了一天了,应该早喝;二、尝尝味道,是否不错的;三、天气太热,实在有点口渴了。

不料有一个买客却看得奇怪起来。虽然鲁迅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可以奇怪的;然而他竟奇怪起来了,悄悄地问店伙道:“那是戒烟药水罢?”“不是的!”店伙替鲁迅维持名誉。“这是戒大烟的罢?”他于是直接地问鲁迅了。

鲁迅为难了,觉得倘不将这药认作“戒烟药水”,他大概是死不瞑目的。人生几何,何必固执,鲁迅便似点非点地将头一动,同时请出那“介乎两可之间”的好回答来:“唔唔……”

因为这既不伤店伙的好意,又可以聊慰他热烈的期望,该是一帖妙药。果然,从此万籁无声,天下太平,鲁迅在安静中塞好瓶塞,走到街上了。

到中央公园,鲁迅径向约定的一个僻静处所,寿山已在那里等候了,稍稍休息了一会,两个人就开始翻译《小约翰》。鲁迅曾经在日本东京的旧书店里头买到几十本旧的德文文学杂志,内中有着这书的绍介和作者的评传,因为那时刚译成德文。鲁迅觉得有趣,便托丸善书店去买来了;想译,没有这力。虽然后来也常常想到,但总为别的事情岔开;现在才终于有时间有精力着手翻译。

晚上回家,吃了一点饭,坐在院子里乘凉的时候,田妈告诉鲁迅,下午斜对门的谁家的婆婆和儿媳大吵了一通嘴。据她看来,婆婆自然有些错,但究竟是儿媳妇太不合道理了。田妈问鲁迅的意思,以为何如。鲁迅先就没有听清吵嘴的是谁家,也不知道是怎样的两个婆媳,更没有听到她们的来言去语,明白她们的旧恨新仇。现在要自己加以裁判,鲁迅自认有点不敢自信,鲁迅于是只得说:这事我无从断定。

但是这句话的结果很坏。在昏暗中,虽然看不见脸色,耳朵中却听到:一切声音都寂然了。静,沉闷的静;后来还有人站起,走开。

鲁迅也无聊地慢慢地站起,走进自己的屋子里,点了灯,躺在床上看晚报;看了几行,又无聊起来了,便到东壁下去写日记,就是这《马上支日记》。

院子里又渐渐地有了谈笑声,谠论声。鲁迅感觉这一天的运气似乎很不佳:路人冤他喝“戒烟药水”,田妈说他……她怎么说,鲁迅不知道。但愿从明天起,不再这样。



去衙门领俸钱



鲁迅在中央公园里和C君做点小工作,有一天突然得到一位好意的老同事的警告,说,部里今天发给薪水了,计三成;但必须本人亲身去领,而且须在三天以内。否则怎样,他却没有说,但这是“洞若观火”的,否则,就不给。

只要有银钱在手里经过,即使并非檀越的布施,人是也总爱逞逞威风的,要不然,他们也许要觉到自己的无聊、渺小。明明有物品去抵押,当铺却用这样的势利脸和高柜台;明明用银圆去换铜圆,钱摊却贴着“收买现洋”的纸条,俨然以“买主”自命。钱票当然应该可以到负责的地方去换现钱,而有时却规定了极短的时间,还要领签,排班,等候,受气;军警督压着,手里还有国粹的皮鞭。

不听话么?不但不得钱,而且要打了!“去!”鲁迅一得警报,便走出公园,跳上车,径奔衙门去。

一进门,巡警就给鲁迅一个立正举手的敬礼,可见做官要做得较大,虽然阔别多日,他们也还是认识的。到里面,鲁迅并没有见着什么人,因为办公时间已经改在上午,大概都已亲领了回家了。好不容易看见一位听差,问明了“亲领”的规则,是先到会计科去取得条子,然后拿了这条子,到花厅里去领钱。

于是就到会计科,一个部员看了一看鲁迅的脸,便翻出条子来。鲁迅知道他是老部员,熟识同人,负着“验明正身”的重大责任的;接过条子之后,鲁迅还特别多点了两个头,以表示告别和感谢之至意。

接着就是花厅了,先经过一个边门,只见上贴纸条道:“丙组”,又有一行小注是“不满百元”。鲁迅看自己的条子上,写的是九十九元,心里想,这真是“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同时便直撞进去。看见一个和他自己差不多大的官,说道这“不满百元”是指全俸而言,鲁迅的并不在这里,是在里间。

于是就到里间,那里有两张大桌子,桌旁坐着几个人,一个熟识的老同事就招呼鲁迅了;拿出条子去,签了名,换得钱票,总算一帆风顺。这组的旁边还坐着一位很胖的官,大概是监督者,因为他敢于解开了官纱——也许是纺绸,鲁迅并不大认识这些东西。——小衫,露着胖得拥成折叠的胸肚,使汗珠雍容地越过了折叠往下流。

这时鲁迅无端有些感慨,心里想,大家现在都说“灾官”、“灾官”,殊不知“心广体胖”的还不在少呢。便是两三年前教员正嚷索薪的时候,学校的教员预备室里也还有人因为吃得太饱了,咳的一声,胃中的气体从嘴里反喷出来。

走出外间,那一位和鲁迅差不多大的官还在,便拉住他发牢骚。“你们怎么又闹这些玩意儿了?”鲁迅说。“这是他的意思……”他和气地回答,而且笑嘻嘻的。“生病的怎么办呢?放在门板上抬来么?”“他说:这些都另法办理……”

鲁迅便了然,只是在“门——衙门之门——外汉”怕不易懂,最好是再加上一点注解。这所谓“他”者,是指总长或次长而言。此时虽然似乎所指颇朦胧,但再掘下去,便可以得到指实,但如果再掘下去,也许又要更朦胧。总而言之,薪水既经到手,这些事便应该“适可而止,毋贪心也”的,否则,怕难免有些危机。

退出花厅,鲁迅却又遇见几个旧同事,闲谈了一回。知道还有“戊组”,是发给已经死了的人的薪水的,这一组大概无须“亲领”。又知道这一回提出“亲领”律者,不但“他”,也有“他们”在内。所谓“他们”者,粗粗一听,很像“索薪会”的头领们,但其实也不然,因为衙门里早就没有什么“索薪会”,所以这一回当然是别一批新人物了。

这回“亲领”的薪水,是中华民国十三年二月份的。因此,事前就有了两种学说。一、即作为十三年二月的薪水发给。然而还有新来的和新近加俸的呢,可就不免有向隅之感。于是第二种新学说自然起来:不管先前,只作为本年六月份的薪水发给。不过这学说也不大妥,只是“不管先前”这一句,就很有些疵病。

这个办法,先前也早有人苦心经营过。去年章士钊将鲁迅免职之后,自以为在地位上已经给了一个打击,连有些文人学士们也喜得手舞足蹈。然而他们即刻又悟到鲁迅单是抛了官,还不至于一败涂地,因为还可以得欠薪,在北京生活。

于是他们的司长刘百昭便在部务会议席上提出,要不发欠薪,何月领来,便作为何月的薪水。这办法如果实行,鲁迅的受打击是颇大的,因为就受着经济的迫压。然而终于也没有通过。那致命伤,就在“不管先前”上;而刘百昭们又不肯自称革命党,主张不管什么,都重新来一回。

所以现在每一领到政费,所发的也还是先前的钱;即使有人今年不在北京了,十三年二月间却在,实在也有些难于说是现今不在,连那时的曾经在此也不算了。但是,既然又有新的学说起来,总得采纳一点,这采纳一点,也就是调和一些。

这么一来,既然并非“不管先前”,而新近升官或加俸的又可以多得一点钱,可谓比较的周到。对鲁迅来说,无益也无损,只要还在北京,拿得出“正身”来。

翻开简单日记一查,这一年已经收了四回俸钱了:第一次三元;第二次六元;第三次八十二元五角,即二成五,端午节的夜里收到的;第四次三成,九十九元,就是这一次。

再算别人欠他的薪水,是大约还有九千二百四十元,七月份还不算。

于是鲁迅觉得自己已是一个精神上的财主了;只可惜这“精神文明”是不很可靠的,刘百昭就来动摇过。将来遇见善于理财的人,怕还要设立一个“欠薪整理会”,里面坐着几个人物,外面挂着一块招牌,使凡有欠薪的人们都到那里去接洽。几天或几月之后,人不见了,接着连招牌也不见了;于是精神上的财主就变了物质上的穷人了。



从“周木瓜”到“君无常”



鲁迅从别人那得来的绰号,善意的,非善意的,反正是不少。他的第一个绰号,恐怕要追溯到小时候,家里人起的。鲁迅因为从小天资就很高,家里人于是就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胡羊尾巴”,意思是短小灵活,敏捷利落。

鲁迅早年留学日本的时候得了一个绰号,叫“富士山”。那时,鲁迅对大清帝国的留学生不求上进、不学无术的现象十分不满,因而对他们的衣着打扮也很看不惯。特别是对那些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把学生制服中的帽子顶得高高耸起的样子感到十分滑稽,所以称他们是“形成了一座富士山”。

这样的内容,鲁迅在他的《藤野先生》中有很生动的描写。当他的朋友听到他描摹留学生盘在顶的丑态形如“富士山”时,都忍不住喷饭。于是一位叫王立才的同学,就叫鲁迅为“富士山”。这样,“富士山”的诨名,很快就在同学中传开了。当时这诨名传开的原因,还因为富士山原蕴藏着火山,很能象征鲁迅革命斗争的精神。

鲁迅从日本回来后,曾在浙江两级师范学堂教书。新任学监夏震武对教员们很是倨傲无礼,引起学校教师的强烈不满,要夏辞职,并且终于获得成功。由于夏震武不明时务,木然逞强,被鲁迅他们称为“木瓜”。夏辞职后,鲁迅、许寿裳等同志二十余人还为此纪念合影一张。当时的参与者张宗祥称此次行动为“木瓜之役”。后来,凡在这张照片上的人,相遇都互称“木瓜”。鲁迅当然也被这些同志戏称为“周木瓜”。

鲁迅还有一个绰号是“猫头鹰”。他的朋友沈尹默这样解释道:



有人替他起了个绰号,叫作猫头鹰。这个鸟和壁虎,鲁迅对于它们都不甚讨厌,毋宁说还有点喜欢它,这个替鲁迅起绰号的人,大约是了解这种情况的,恐怕就是钱玄同这类的熟朋友作的怪吧?

豫才的话不甚多,但是每句都有力量,有时候要笑一两声,他的笑声是很够引人注意的。玄同形容他神似猫头鹰,这正是他不言不笑时凝寂的写真。



说鲁迅神似猫头鹰,应该说比喻得非常准确。他似乎是这样的人,时刻准备着,与一切的黑暗、丑恶、不公作斗争,而且迅猛有力,一针见血,决不犹豫。

说鲁迅的绰号容易使人联想起一些鲁迅的论敌对他的攻击以及因此而进行的谩骂式的称谓。如“世故老人”,大概高长虹就这么指称过鲁迅。鲁迅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深刻当然没人能比,但在做人和处事上实在是单纯甚至幼稚得厉害。说他“世故”,真有些风马牛不相及。

至于“堕落文人”则是国民党的通缉令中所称。不知为什么鲁迅一生生命不止,奋斗不息,而国民党却说他“堕落”,也许实在是找不出更好的罪名,只好以“堕落”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只是这样的罪名显得过于拙劣。当然,这种带有人身攻击和诋毁、侮辱性质的东西,与我们所说的绰号是截然不同的。

当然,鲁迅风趣幽默,自己也很爱给别人起绰号。比如在日本留学时,曾常常去听章太炎先生讲课。那时一同听讲的有许寿裳、周氏兄弟以及钱玄同等八人。他们经常在一起切磋讨论。而每每此时,钱玄同最为活跃,一边说话,一边爬来爬去。所以鲁迅就给钱起了一个绰号叫“爬来爬去”。

严复是20世纪初最负盛名的翻译家。他译《天演论》,自称“达旨”。而鲁迅亦特别称道他的功力,所以给严复一个轻松的绰号叫“不佞”。当时一位著名的维新人物蒋智由,有一次谈到服装问题,说清朝的红缨帽有威仪,而西式礼帽则无威仪。于是鲁迅便给他也起了个绰号叫“无威仪”。

鲁迅不但绰号多,笔名的数量也很是可观。著名的如巴人,是他发表《阿Q正传》时所用。又如唐俟、何家干、封余、晏之敖、隋洛文、阿二等等。仅《鲁迅全集》所收,就有一百一十多个,而且据说这还不是全部,有人甚至认为,鲁迅先生的笔名有一百六十多个。

鲁迅十分珍惜时间,却从不把参加体育活动和搞各种有益的文化活动看作是浪费生命;恰恰相反,他把培养多方面的爱好和兴趣看做是增长知识,变换方式积极休息的手段。

鲁迅在他的少年时代,因叔父周芹候研究篆刻,耳濡目染地也学会了刻印的本领。所以他一直就喜欢在工作之余篆刻,虽刻印不多,却具备了较深的艺术功底。在南京读书时,就曾刻过“戎马书生”、“文章误我”、“夏剑生”等印章。在鲁迅的著作中,《蜕龛印存(代)》是鲁迅论述篆刻的唯一的珍贵资料,也是我国印学宝库中难得的理论之作。

除了篆刻,绘画也是他在童年时就培养起来的爱好。鲁迅先生童年时就喜欢绘画,还积了厚厚的几本。这在他的散文中有所涉及。20世纪30年代鲁迅曾为自己和别人的书刊设计过封面,也为自己的文章画过插图。“君无常”画像就是他于1927年6月25日亲笔作的一幅,至今保存在他的《朝花夕拾·后记》里。

鲁迅还很喜欢猜字谜。这是因为小时候,祖母常教他猜谜语。事隔30年后,他还在《长命灯》里,把儿时的猜谜乐事生动有趣地描绘了一番。鲁迅还常幽默地用“谜语”来写信、题书名和做笔名。鲁迅用过的一百多个笔名里,用“谜语”起的也不少,如“华圉”是隐“当时中国(华)是个大监狱(圉)”之意。

鲁迅从小爱看绍兴的戏文。有一次,他还在民间演的目连戏中自告奋勇地扮演了一个角色。1924年夏赴西安讲课时,专程去看古老剧种秦腔的演出。鲁迅晚年定居上海后,在繁忙的写作之余,他最大的娱乐就是观剧、看电影。鲁迅常同许广平一起,携带海婴去剧院看有趣、有教育意义的新戏。他不仅看,且多有评论。

鲁迅还爱饲养小动物。有一次,内山完造先生赠送了10尾金鱼,鲁迅先生特地买来一只素白的金鱼缸,和夫人许广平一同兴致盎然地铺沙、灌水,植种掩映的碧绿水草,小心翼翼地把金鱼放进去。鲁迅先生很熟悉金鱼的生活习性,顾虑到缸面的水苔太密,会影响鱼呼吸氧气,他常暂搁手中“金不换”笔,仔细地把这些东西除去。更有趣的是,鲁迅还饲养过壁虎。

著名书法家沈尹默20世纪50年代写的《追忆鲁迅先生》诗云:“雅人不喜俗人嫌,世顾悠悠几顾瞻。万里仍旧一掌上,千夫莫敌两眉尖。窗余壁虎干饭香,座隐神龙冷紫髯。四十余年成一瞑,明明初月上风帘。”

鲁迅一生最喜爱花草,即使没有栽种的地方,也爱在书桌上摆一盆绿色的生命。少年时,鲁迅就读了许多有关花木的书籍,像《花镜》、《兰蕙同心录》、《广群芳谱》等。中年的鲁迅最爱丁香花和木槿花。

1923年,鲁迅居住在北京西三条胡同一个四合院,就种了好几株白色和紫色的丁香花。夏秋之夜,每当夜深人静,他独自徘徊在花下,闻着略带苦涩的香气,以求解除疲劳。

1924年秋天,鲁迅在西安讲学时,下榻处窗外有一丛盛开的白木槿花,他对花凝视良久,想构思一部《杨贵妃》的剧本。晚年,鲁迅定居在上海大陆新村9号时,还特地在前院种上了夹竹桃、石榴、紫荆、桃花等花木。



出力出钱为他人



鲁迅在上海的时候,曾和傅东华等一起编《文学》月刊。有一天,傅的儿子高烧发病,以至昏迷。因为鲁迅与当时北四川路福民医院的院长认识,所以傅托鲁迅代为联系。鲁迅听说后,立即步行到医院接洽,又陪同大夫到傅东华家给孩子看病。孩子住院后,他又多次到医院探望,可以说关怀备至。

傅东华的儿子病愈出院后,他曾给鲁迅写了一封信,说儿子这次能康复,真多亏了鲁迅的帮忙。所以想请鲁迅指定日期,准备带儿子登门道谢。当时鲁迅住在北四川路的大陆新村。因为他在国民党的通缉中,所以很少与人在家中见面。

一般的联系都是通过附近的内山书店转达。傅不便贸然上门,故先写信联系。但鲁迅并没有给傅回信,也就是说他不愿让人对他的帮助表达谢意。而傅东华也就始终没有带孩子去鲁迅家道谢。

给别人联系医院,或者帮别人联系出版和发表文章、著作,这样的事鲁迅一生不知办了多少。他是从不求谢的。如果说这还只是出出力的话,那么,他常常给别人以经济上的帮助,也是同样不言谢的。

20世纪 30年代初,葛琴还是一个文学青年,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在1933年的时候,她把自己写的小说编成一个集子,准备出版,并请鲁迅先生为书作序。鲁迅很快就把写好的序交给了葛琴,而且把自己当天得到的稿费一百元借给她。葛琴在自己的回忆中说:“他很关切的询问我的生活状况,又对于我的私人事件上做了一次难忘的帮助。”

其实在当时,鲁迅的生活也很紧张。他的文章很难公开发表,书也常常不能公开出版。许多文章是给同人报刊写的,并没有稿费。但当他知道了葛琴的生活很困难时,便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稿费“借”给了她。后来葛琴的小说集《总推却》没有如期出版。

据当事人赵家璧回忆,1936年春天的时候,良友图书公司准备为“左联”青年作家出小说集,赵提到了葛琴。“鲁迅听到这个名字时,像忽然记起一件早已淡忘了的往事般,冥思了一会儿,就抬头对我说:‘我记得葛琴有一部小说集,至今未得出版,你们是否可加以考虑?’”

从赵家璧的回忆来看,鲁迅似乎对葛琴有些淡忘了。当然对自己曾借钱给她也就同样“淡忘”了,或者就全忘了。赵家璧在自己的回忆文章中说,从鲁迅的日记来看,“葛琴和鲁迅分别后,一九三四年,她曾写过四封信,寄过一篇小说稿给鲁迅,鲁迅复她二次。一九三五年至一九三六年,没有通信往来,只在每年夏秋之交,葛琴曾两次从杭州寄赠土产茶叶给鲁迅,借此来表达她的崇敬和感激之情;最后一次,离他逝世不过两个多月” 。

因而在1936年的春天的时候,鲁迅在良友图书公司表现出对葛琴的“淡忘”,正是葛琴离开上海到杭州之后的第三年。他们不通书信已一年多。

这里有一个问题,即按一般的情况来说,人们可能淡忘了一个长时间没有联系的人,但不太会淡忘一个曾经借了自己钱的人。但是,鲁迅就这样把葛琴给“淡忘”了。是不是葛已经还了鲁迅的钱呢?据赵家璧的文章看,文中没有提到还钱的事。赵家璧说他曾查了鲁迅的日记。

而鲁迅的日记,一般来说是要记载银钱往还的。再从葛琴的情况来看,她当时在杭州,据葛琴自己的说法是“被掷回到农村”,经济情况也许比在上海要好,但还钱的能力恐怕还不行。这样来看,鲁迅的“淡忘”,只能是对自己曾经帮助过的人的一种不望报的“淡忘”。

鲁迅刚刚到上海的时候,住在景云里,和茅盾先生是邻居。那时由于时局不好,两人不敢公开来往。茅盾的家人甚至对外面说,他已经去了日本。而在当时,负责鲁迅和茅盾之间联系的就是茅盾的妻弟孔另境。他常常把茅盾写的信送到鲁迅家。1932年8月,孔另境在天津因“共产党嫌疑”被捕。关了大约百天后,被放了出来。他知道当时为营救自己出力最多的是李霁野和台静农。而李和台告诉他,是鲁迅写信请他们设法营救的。

但是营救无效,孔后被押解到北平行营军法处。鲁迅得知消息后,即给当时的教育总长汤尔和写信,说明孔之被捕原因不确,并请他设法在当时的行营主任张学良面前说明情况。据孔另境回忆:



自然,这请托是产生了效力的,我在被关了百日以后就交保释放了。到了上海以后,才知道这次被释放出来是得力于先生的营救的。当时我马上赶到先生的寓所去,打算对他表示衷诚的感谢。先生打开门看见了我,惊讶地说:“想不到你竟出来了!”我一再表示对他的谢意,他却无论如何不承认有他的力量在内,他幽默地说:“没事,当然要放的,他们的口粮也紧得很呀!”



一而再地帮助别人,却绝不在被帮助的人面前承认自己所做的事,并且把自己所做的一切看得很淡,看得很平常。这的确是只有像鲁迅这样高尚的人才能做到的。要知道,当时的白色恐怖是很严重的。在上海,常常有人被不明不白地抓走。而左翼作家受难被捕者也不在少数。

鲁迅在这样的时候反复地出面营救一个远在北方的青年,可以说是冒着生命危险的。然而,他从不为自己给别人做了什么而居恩自负,即使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他所做的就是他认为自己应该做的,能够做的。而帮助别人,则是他的一种天赋,一种发自内心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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