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500万次倾听:陪伤心的人聊聊
》
售價:HK$
53.8
《
英国商业500年(见证大国崛起与企业兴衰,启迪未来商业智慧。)
》
售價:HK$
80.6
《
万千心理·儿童心理治疗中的心智化:临床实践指导
》
售價:HK$
87.4
《
自我囚禁的人:完美主义的心理成因与自我松绑(破除你对完美主义的迷思,尝试打破自我评价过低与焦虑的恶性循环)
》
售價:HK$
66.1
《
周易
》
售價:HK$
44.6
《
东南亚的传统与发展
》
售價:HK$
67.2
《
乾隆制造
》
售價:HK$
87.4
《
资治通鉴臣光曰辑存 资治通鉴目录(司马光全集)(全二册)
》
售價:HK$
304.4
|
編輯推薦: |
江红义编著的这本《国家与海洋权益》在理论层次上来说,通过深入的文献研究和历史研究,为海洋权益提供了一个完整的科学内涵。以此为基础,通过国家自主性理论对海洋权益予以分析,从而构建了一个海洋政治学的基本分析框架。从实践意义来说,本书通过对南海问题研究的回顾与反思,为我国和平解决南海问题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国家行为战略。
|
內容簡介: |
江红义编著的这本《国家与海洋权益》从历史角 度分析海洋权力与海洋权利的发展与演变历程,提炼 出海洋权益的科学内涵。然后根据国家自主性理论对 海洋权益予以分析,以此构建海洋政治分析的一个新 框架;最后,通过对南海问题研究的回顾与反思,提 出一个维护南海权益的综合性、宏观性的国家行为战 略。
本书的主要结论是: 1、海洋权益是海洋权能(sea capability)、 海洋权力(sea power)与海洋权利(sea right) 的结合体。其中海洋权力由海洋军事与海洋管理两种 力量组成,海洋权利与国际法相关联。两者共同确保 国家能够稳定实现海洋利益。
2、国家海洋权益首先需要国家具有海洋利益的 意识,以此为基础对内综合发展国家海洋权力;对外 通过国家积极实践推动国际法的发展,从而扩展国家 海洋权利。
3、维护海洋权益方面国家自主性的发挥具有一 定限度:对内归根到底受社会制约,对外归根到底受 国际法、国际秩序及地缘政治格局的制约。因此在海 洋权益方面,国家不应该无所作为,但也不应该恣意 妄为。
4、维护我国南海权益需要国家对内大力发展海 洋管理与海洋军事,从而综合发展国家海洋权力;对 外通过国家行为积极实践我国南海岛礁的领土主权及 “断续线”内水域的历史性权利,从而推动国际法的 发展,扩展国家海洋权利。
|
關於作者: |
江红义,湖北武汉人,武汉大学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博士,山东大学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是比较政治制度、海洋政治与海洋管理、南海问题等。曾参与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课题、海南省社科联课题10余项;参编、参著或独著教材、著作9部;在《中国行政管理》、《江汉论坛》、《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
目錄:
|
绪论
第一章 海洋是国家的重大利益
第一节 古典时代的海洋价值
第二节 近代以来海洋资源价值的演变
第三节 现代海洋所具有的安全价值
第二章 国家与海洋权力
第一节 海洋文明与海洋权力
第二节 古希腊与古罗马的海洋权力
第三节 西班牙与葡萄牙的海洋权力
第四节 英国与荷兰的海洋权力
第五节 英国与法国的海洋权力
第六节 海洋权力的理论总结
第三章 国家与海洋权利(上)
第一节 海洋权利的缘起:海洋封闭主义与海洋自由
第二节 国家单方面海洋权利主张
第三节 第一轮区域性海洋权利主张
第四节 第一轮国际性海洋权利主张
第五节 第一届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第四章 国家与海洋权利(下)
第一节 第二轮国际性海洋权利主张
第二节 第二轮区域性海洋权利主张
第三节 国家单方面海洋权利主张
第四节 第三届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第五章 国家自主性与海洋权益
第一节 海洋法公约对传统国家理论的影响
第二节 国家自主性与海洋权益的解读
第三节 海洋权益的国家自主性分析
第四节 海洋政治分析的基本要点
第六章 关于南海问题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第一节 南海问题的发展阶段
第二节 南海问题的研究历程
第三节 基本结论与反思
第四节 南海问题的海洋政治分析
结论
参考文献
|
內容試閱:
|
第一章海洋是国家的重大利益
第一节古典时代的海洋价值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早期的人类逐水草而居,依水临海成为其必然的选择。因此,生活在沿海地区的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也直观地利用海洋的某些可以简单索取的资源。于是人类最初的海洋渔猎、海上航行和煮海为盐便应运而生了。这种原始的海洋利用活动,经历了漫长而又曲折的过程,逐步演化并发展成为传统的海洋渔业、海上交通运输业和海洋盐业。我国考古发现证明,原始的海洋捕捞和海产品采集活动,最迟不会晚于生活在距今18000年之前的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这是因为在山顶洞人生活过的遗址中,发现了不少食剩下来的鱼骨、作为装饰品的穿孔海贝壳,以及经磨制、钻孔的鱼眼上骨等。这些考古发现有力证明,山顶洞人是进行过海洋捕捞活动的。
我国“煮海为盐”由来已久。《世本》书中有“夙沙氏即宿沙氏煮海为盐”、“宿沙氏始煮海为盐”的字句。宿沙氏生活的时代大约在公元前4000多年前。夙沙氏煮海为盐的传说从战国、汉、唐直至宋流传很普遍。《中国盐政史》中有“世界盐业莫先于中国,中国盐业发源最古在昔神农时代夙沙初作煮海为盐,号称‘盐宗”’的说法。而且考古发现也证明,我国在将近5000年前就已经学会煮制海盐。宋朝程大昌在《演繁露》中写道:“盐已成卤水,暴烈日,即成方印,洁白可爱,初小渐大或数十印累累相连”,形象地描述了食盐通过蒸发结晶成为晶体的过程,以及结晶后的食盐形态。至于海上航行,可能与海洋捕捞同时或稍迟一些开始,新石器时期文化考古确凿地证明,我国在公元前四五千年前已乘船到海上进行捕捞航行了。
原始的海洋利用活动产生以后,时间又逝去数千年。及至传说中的夏朝,据《史记·夏本纪》记载:“海岱维青州:埚夷既略,潍、淄既道;其土白坟,海滨广舄,厥田斥卤;田上下,赋中上;厥贡盐烯,海物维错,岱畎丝、臬、铅、松、怪石,莱夷为牧,其篚酓丝;浮于汶,通于济”。这段话可以翻译为:大海到泰山之间是青州:在这个地区埚夷平治之后,淮水、淄水也得到了疏通。这里的土质色白而且肥美,海滨一带宽广含碱,田地多是盐碱地。田地属上下,即第三等,赋税属中上,即第四等。进贡物品是盐和细葛布,有时也进贡一些海产品,还有泰山谷地生产的丝、大麻、锡、松木、奇异的石头,莱夷地区可以放牧,所以,那里进贡畜牧产品,还有用筐盛着用来作琴弦的柞蚕丝。进贡时,走水路,由汶水转入济水。这段文字说明,到夏朝的时候,海洋捕捞和海水制盐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因此,沿海地区缴纳的实物贡税主要是各种海货和海盐。如果捕捞和制盐没有形成有影响的经济内容,那么也就不可能将海盐作为贡税的主要品种。此外在《竹书记年》中,还记载有反映海上航行开展游乐等活动的内容。夏朝中叶,“帝芒十二年,东狩于海,获大鱼”《竹书纪年》,由此证明,在夏朝的中期,近海航行和捕捞已经比较普遍,否则,帝王巡幸、游乐不会冒着生命危险狩猎于海上。此外,以海岛为避难场所也是夏朝海洋文化精神形态的一个表现。少康死后,子杼继位,兴师“征于东海”,结果使得不甘臣服的东海人逃亡出海,据海进行反抗。“以玄硅宾于河”说明夏朝时代即有模糊的海神崇拜。总之,由于“海”、“四海”、“东海”等概念只是在具体标明方位时才具有的明确概念,因此在夏人那里也就具有了文化符号的意义,这也体现出早在夏代就已经具有较为丰富的海洋文化元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