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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名字和名字刻在一起

書城自編碼: 2670601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文學文集
作者: 路明
國際書號(ISBN): 9787540473532
出版社: 湖南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5-11-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64/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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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变迁,运命无常,青春的记忆,市井的暖色与喧哗……在作者笔下,一切都有温度和烈度,令人动容。——金宇澄
朴素平实的表达,背后是长久温暖的注视。善解方程的路老师,一样善解人意。——蔡崇达
物理老师的世界里不仅是浩瀚宇宙,也同样牵挂着人间烟火。理性与诗意相互托付,我愿也坐在路明老师的课堂上。——张玮玮
《名字和名字刻在一起》描述记忆里依稀烙印深刻的青春,隐藏在斑斓日光之下的都市生活的真实面貌,以及在生命之上对生死的揣摩和思考。
作者路明是一个心思敏感的纯理工男,身为大学物理老师的他并没有单面宇宙、力学和方程式,他内心的宇宙包容着对生命万物的细细咂摸和品读,平凡烟火里的动人韵致在他的笔下朴实动人。
世上*神秘也*深刻的一件事就是:生活。在路明的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像宇宙一样奥秘深邃的生活。
內容簡介:
韩寒监制 【ONE·一个】APP人气高赞作者 路明 首部作品集
【ONE·一个】APP 三周年重点推荐品
方程式下的烟火人间:
相爱的万有引力,岁月的熵增原理
#所有的相遇和离别,不过是瞬间的波涛#
我不知道,
一个生命对于另一个生命,究竟意味着什么。
一个粒子轰击了另一个粒子,
一个波经过了另一个波,
抑或是一个量子态纠缠着另一个量子态?
在操场奔跑的岁月、坐在后排的兄弟、念念不忘的姑娘、说不出口的告白、面目全非的道路、极力挽救的时代风度、脱不开的死亡命运……
路明将目光悬在时空上方,看着这人事变迁,在物理世界里宇宙的无限奥秘让人着迷,生活是宇宙的一部分,这里同样有着让他着迷感念的五味纷呈。
少年的成长、城市的变迁、命运的无常,在一个大学物理老师的笔下被百般咂摸品味,延展向更广域的沉思。
《奔跑的时光》里,一个在跑道上用拙劣的演技去换得掌声的少年,因为一个女孩的诚实与包容,他蜕变成了一个爱上跑步的人,但是曾经因为侥幸虚荣没跑完的五千米永远都不能跑完了……
《女神》里,那些在社会边缘讨生活的人群体,她们的背后都有着怎样的遭遇,而她们为了生活而从事的行业是不是应该遭到不一样的对待,一个人的品德和人格是不是能够脱离出职业被更加立体地看待……
《一座城的烟火》里,从上海的老弄堂、石库门,烟火小城到灯火璀璨的大上海,这个城市一刻也闲不下来,这是一个城市的呼吸节奏,不能停,浮光掠影中前尘旧梦早已渐行渐远,而市井里悲喜交集的人生永不落幕……
《与君生离别》则是一番生死思考,人是要死的,有时它来得迅疾,有时它来得缓慢,结局在我们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写好,所有的“下一次”都是一场未知的挑战,命运总会安排一场接一场的离别……
關於作者:
路明
物理学博士,大学教师,健身教练,资深背包客。
自幼习作,文章发表于黑板报、《少年文艺》、《收获》、Applied Physics Letters、「ONE· 一个」App等。
文质朴素,行者无疆。
目錄
序 一起走过的日子
Part 1 每个少年心里都住着一头狮子
奔跑的日子
坐在后排的兄弟
金刚
差生
练练风尘
女神
Part 2 那该死的浪漫
关于浪漫
青梅竹马
名字和名字刻在一起
睡不着
情书
醉酒
敏敏和阿柴
双十年
Part 3 一座城的烟火
弄堂
弄堂上空的鹰
曹安路
一根教鞭
老男人
一座城的烟火
外婆
Part 4 谢谢你走过我的生命
守恒率
有一种战争注定单枪匹马
与君生离别
许先生
再见,总有一天
后记 每一个星星照亮的原野——致星野小朋友
这个秋天的名字
內容試閱
序:一起走过的日子
刚记事的时候,爹决定让我背点东西,锻炼记忆力。
他问我:“背π 还是背诗?”
我压根不知道什么是“派”,什么是诗。歪着头假装想了想,说:“诗。”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爹念一句,我跟着念一句。这是我最早的文学启蒙。
我摇头晃脑地背“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背“春眠不觉晓”,背“蟑螂吃水清兮”,后来才知道那是“沧浪之水清兮”。如今我常常想不起昨天刚看的论文,《木兰辞》倒是张口就来。大概是内存被占用太多,又舍不得清理。
爹是中学语文老师,有一房间的书。娘说,爹是镇上第一个拥有书房的人。娘还说,爹是个穷教师,脾气也不好,可她就看中爹一点——爱读书。每个月工资一到手,爹就拉着娘去县城的新华书店,一趟就花去大半。换了别家的媳妇该跳脚了,可娘说,爹挑书的样子最迷人。
我常溜进爹的书房乱翻。这一排是文艺理论,那一排是古典诗词,有一个柜子里都是些外国名字,从尼采、昆德拉到杜拉斯、阿赫玛托娃。我最喜欢书桌边上那一箱古典章回体小说,《隋唐演义》《三国演义》《说岳全传》《水浒传》…… 一本接一本读下去。“林冲风雪山神庙”那段,我独忘不了林教头“却把葫芦冷酒提来慢慢吃,就将怀中牛肉下酒”。有一回家里吃白切牛肉,我偷偷藏了一块,半夜在被窝里偷偷地啃,一边遥想林教头的风姿,不觉昏昏睡去。第二天一早人赃俱获,收获一顿
暴打。还有一次,我找出本贾平凹的《废都》,翻了几页吓一大跳。
心想不好了,爹居然看这么流氓的书,要不要去告诉娘?
四年级时跟爹娘去北京玩,我吵着闹着非得带上一本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老师说了,这是名著。我在候车室看书,在火车上看书,跟天安门合影时还在看书,恨不得对周围每个人嚷嚷:“快看呐,这儿有位红领巾在读名著!”第一次深刻体会到,装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最后我放弃了,实在读不下去。许多年后读到她的《莎菲女士的日记》,才明白不是江郎才尽,而是另有苦衷。
初中部的图书馆只对教师开放,我用爹的名义去借书,然后上课偷偷看。教数学的老孙头气急败坏地找到我爹:“看看你儿子,一节课被我没收了三本。”爹安慰了一番老孙头,回家把书扔给我:“臭小子,品位还不错。”那次借的有狄更斯的《双城记》、雨果的《九三年》。隔了几天,爹铁青着脸回家,二话不说,解下皮带就抽。我一边嚎一边想,不该去借那本《金瓶梅》啊。
初二那年,我喜欢隔壁班的花花。花花作文写得好,每回她的文章都被贴在橱窗里当范文。出于一种小孩子好笑的“相爱相杀”的心态,我发誓要写过花花,让她注意到我的存在。于是我刻苦钻研《初中生作文选》,没用;钻研《高中生作文选》,没用;接着是《少年文艺》《故事会》《萌芽》……还是没用。绝望之际,我找到了一本《文化苦旅》。如同打通了任督二脉,我的作文脱胎换骨——平均每千字要惆怅四次,掩卷沉思三次,潸然泪下两次,问苍茫大地一次。老师们都惊叹了,这个傻头傻脑的男生,原来是如此一副忧国忧民的心肠。
毕业前,最后一次,我的作文贴在橱窗里。那是一篇藏头文,每段第一个字连起来是“杨花花我喜欢你”。班上最笨的小孩都读懂了,可是花花不懂。
高一暑假,正逢法国世界杯。小组赛最后一轮,西班牙6:1大胜保加利亚,最后仍惨遭淘汰。赛后我百感交集,写下了一篇观后感,大概叫什么“伊比利亚地黄昏”。我用尽一个十六岁少年所能想到地所有华丽辞藻,写满了深情押韵的句子。我非常得意,然后打算寄给《新民晚报》。这是我第一次投稿。我不确定应该投给体育版还是副刊,想了半天,最后决定:两边都投。从邮局回家地路上我特别兴奋,觉得自己大概要出名了。忽又苦恼:要是两个版面都抢着要怎么办?好像得罪哪一边都不太好。
从那天起,每天下午三点一过,我就坐立不安,心神不宁。
好不容易盼到了邮递员地身影,我一把抢过报纸,先翻体育版,再翻副刊,心情便暗淡下来。
直到世界杯结束,法国队拿了冠军,还是没能在报纸上找到我的名字。我忘不了那种无望的等待,像极了暗恋的滋味。
高三迷上了金庸古龙,没日没夜地看。现在想来,我爹敢于把《情人》《洛丽塔》《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放在书架上任我取阅,唯独把一箱武侠小说加了锁,真是知子莫若父。书是同班一个绰号St ron g 的男生借我的。两人一下课就比划“龙象般若功”“黯然销魂掌”,自比“北萧峰南慕容”。我俩约定高考后去少林寺挂单学拳,Strong 考砸了,我就没好意思提这事。多年后偶遇Strong,抱着十个月大的女儿,戾气褪尽,无限温柔。
要填志愿了。语文老师劝我报复旦中文,班主任物理老太怂恿我考交大物理。我喜欢文学,但物理成绩好像也不错。那天物理老太把我叫出教室,告诉我考复旦的推荐分是5 分,而交大有10 分。我失眠了,辗转了一整夜,最终决定接受交大的招安。几天后志愿表交上去,语文老师痛心疾首,一声叹息。我不由悲哀地想,是不是哪怕交大的推荐分只高半分,我也会义无反顾地跳进这座山神庙?理想、兴趣,说穿了就是这么不值钱。我魂不守舍,无心复习,语文老师的叹息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我知道我的文学梦算完了,科学梦还得从头做起。
纪伯伦说,我的心曾悲伤七次——忘了是第几次,在困难和容易之间,它选择了容易。
高考后,我封存了一箱闲书,打算老老实实当一个理科男,做理科生该做的事。我做题,抄实验报告,熬夜看欧冠,在教室后排昏睡,去校门外的黑暗料理撸串,在喧嚣的小网吧亢奋地CS,肆意挥霍着大把大把的时光。偶尔去图书馆的期刊阅览室,从《旅行者》翻到《舰船知识》,从《电影世界》翻到《人体摄影》,《足球世界》下面压着本《婚姻与健康》,我不会告诉你我是奔着“夫妻夜话”栏目去的。很久没写出像样的文章,每周一篇的随笔戛然而止,厚厚的一册摘抄本也成了没用的玩意。我笑自己,你没那么才华横溢,也没那么多愁善感。再不需要书写什么,也再不需要抒发什么,四种音调的“我草”足以表达我所有的情感。
20 07 年夏天,我在陕北支教。没课的时候,我爬上高高的塬顶。天地苍茫,大风从鄂尔多斯高原浩荡南下,带着沙粒的质感。云朵在大地上投下影子,掠过千沟万壑,像一尾尾鱼。人们在大地的褶皱里挖了几眼窑洞,拉扯出几块旱田,便在这穷山恶水中生存了几千年。此地贫瘠,然向学之风炽热。单看窑口贴的春联,那字句,那笔画,足以令我这个所谓的博士生汗颜。
放羊的杨老汉喜欢讲古。他饶有兴致地告诉我,这一带向来是兵家重地,小范老子(范仲淹)打西夏,杜松将军打漠南蒙古,不知死了多少人。1934 年,老谢(陕北红军将领谢子长)的部队,也在无定河边打过几个大仗哩。
“ 无定河?”我脱口而出,“是那‘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的无定河?”
“ 是哩。沿着河往上游走,便是那赫连勃勃大王建的统万城,也叫赫连台的。”他低头叹息:“只剩下一截城墙,几眼窑洞,没啥看头。”
“ 无定河边暮角声,赫连台畔旅人情。”好久不背诗了,没想到它们还在。像多年不见的老情人,一颦一笑还是那么销魂。
支教结束后,我背上行囊,一路西行,去追逐那些唐诗中的地名。搭货车,坐摩托,蹭拖拉机,跟着转场的牧人骑过马,夜晚找个加油站搭帐篷。大漠孤烟,废墟落日,我行走在日复一日的苍凉里。那些埋在心底的诗句,被一个个古老辉煌的名字唤醒:凉州、阳关、玉门关、居延、轮台、楼兰、交河、走马川、丁零塞……
独自面对大块的空间和时间,除了笔墨,无以排遣。我买来一个小学生的作业本,默写诗词,记录感想。写满了,又买第二本,最后竟是七本满满的行路笔记。
二十五天后,我站在通往吉尔吉斯斯坦的吐尔尕特口岸,风尘仆仆,形同乞丐。向西,是喀喇昆仑山和兴都库什山的莽莽群峰;向北,是李白的故乡碎叶城;往南,是阿里无人区。我该回去了,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长风几万里,吹疼我的脸颊。这是我真正的成人礼,是我迟到的少年游。
想起了支教时,有个小男孩对我说,将来他要当作家,要把名字印在书上。他蓬头垢面,穿着一双好笑的红色塑料拖鞋,是他姐姐穿剩下的。我至今还记得那认真倔强的表情,多像曾经的自己。
原来从未忘记。
回来后,我去看望高中语文老师。告诉她,失去的东西我会亲手拿回来。
我重新拿起了笔,在万籁俱寂的深夜,在独自醒来的清晨,一个字一个字地找回自己。这些年,一直默默无闻地写着,直到2014 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才开始在“ONE 一个”、《文汇报》等媒体发表文章。有人夸我小有成就,有人批评我不务正业。这些都与我无关,写作已成为我的习惯,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我不再是那个捧着《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的少年,不再在乎别人的眼光。就像跑步,只专注于自己的步伐,不管路边有没有人为你鼓掌。
年少时的记忆,像相机的底片,只感光,不留影。随着光阴流逝,岁月沉淀,一张一张洗出来。
我知道,我的第一张底片是这样的:
——背π 还是背诗?
——诗。
后记:这个秋天的名字
这些年,在写字的同时,我没有停止过挥洒汗水。
我剃干净胡须,穿上运动装备,跑步、打球、徒步。混在你们中间,假装还是个少年。
青春是一种耗材,就像电池、硒鼓、轮胎,挡得住岁月如刀,挡不住命运的冷笑。
我不再超负荷训练,不再跟自己斗狠,不再在肌肉颤抖行将崩溃之际,用最后的力气吼出“再来一个”。我对自己说,悠着点,慢慢来。
我拒绝硬地路面,只在塑胶跑道上跑步,像个老年人那样认真地去热身。
我不再正面带球杀向篮筐,而是扎根内线,老老实实地背身单打。
我的登山包扔在角落里,静静地积灰。
我有多眷恋,就有多清醒;我有多倔强,就有多明白——我已经老了,不再是当初的少年。
曾经为了追求肌肉,一天吃十个鸡蛋,两个月后,胆固醇指标超了三倍。加上长期熬夜和不爱吃蔬菜,心脏偶尔会罢工。
曾经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挑战半马,跑是跑下来了,膝盖严重受损。
谁都想当流川枫,急停跳投crossover 一条龙上篮引爆全场。
要不是拖着两条伤腿,谁愿意吭哧吭哧干赤木刚宪的活。
三年前的安纳普尔那大环线,在暴雨中滑下山崖,腰椎严重受伤,无法重装徒步。
一身的伤痛,是岁月辗压过的痕迹。
所以我不能像你们那样,肆无忌惮地去练,去疯,去野。这是33 岁和23 岁的区别。
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归根到底是你们这帮狗日的。
这本书,写给我心中的少年。他一直不甘心,迟迟不肯说再见。
他怪我那些年书看的太少,酒喝的太少,打过的架太少,摸过的姑娘太少。每看一部青春电影,他都气愤地跳出来指责:没裸奔没堕胎没当众表白,你的青春是被狗吃了吗?
可是青春啊,怎么过都是虚度,怎么折腾都是辜负。
那天听到一首老歌,一下子愣住,半天回不了神。
谁也赢不了,和时间的比赛。谁也输不掉,付出过的爱。
我在健身房挥汗如雨;我卡位、抓篮板、背身单打,用勾手回敬对方的挑衅;我全力冲刺,肩膀上挂着五公斤的风;我找了个退役拳王教我打拳;我背起登山包,重新出发。
不再跟自己较劲,只是单纯地喜欢流汗的感觉。
同样的,我所写的这一切,不过是出于热爱。
这本书出版后,我会停笔一段时间,阅读,旅行,运动,静下心来,慢慢地积淀。不再写那些青春往事,不再重复自己,也不会重复别人。
我可以心安理得地老去了。
再见,心中的少年。
你好,老男人。
试读:
奔跑的日子
那时以为十公里是多么漫长,跑下来才知道不过如此。
其实十年也不过如此。
一次次越过起跑线,再也不是当初的少年。
那是我中学时代的最后一届运动会。
当时我瘦成一根竹竿,体育成绩不值一提,只有长跑还拿得出手。体育委员拿着报名表拉人,各个项目都有人报了,唯独男子十公里还空着。
忘了是被谁怂恿,还是为了一个无聊的赌注,一时热血上头,我跑!
那时我十八岁,豪言壮语说得那么容易。此前我最多跑过五千,不知道剩下的五千米意味着什么。我有点后悔,可放出的话又收不回,临阵退缩会被狐朋狗友们笑死。放学后我一个人在操场练,十几圈下来,像死掉一样。我喘着气,仰面躺倒在塑胶跑道上,看着天渐渐黑下来,身上的汗慢慢地凉了。
运动会最后一天,男子十公里是压轴。我在起跑线热身,身边的十几位选手个个如狼似虎。四百米跑道,发令枪响。第一圈第二圈,我紧咬牙关,保持在第一集团;第五圈第六圈,我小腿灌铅,呼吸困难;第七圈第八圈,肋下剧痛,虚汗淋漓,不断被人超越;第十圈,我仿佛挣脱了极点,开始加速,在全场一浪高过一浪的喝彩中,从第九位一路追到了第二位。
第十三圈,我像一只中枪的鸵鸟般猝然倒地。蜷着腰,抱紧小腿肚,那是抽筋的症状。两位担任卫生员的姑娘赶紧冲上来。
我用力挣脱她们的手,大声喊:“别管我!还能跑!”
我艰难地起身,一瘸一拐地跑出五十多米,以一种英勇就义的姿态再次倒地。这一次,我没有再拒绝姑娘的搀扶,在她们的臂弯里,在全场的掌声中,光荣退场。
赛后,班主任专门表扬了我的“拼搏精神”,组委会给我颁发了“公平竞赛奖”。我捧着奖状和校领导合影,一脸尴尬。
这事成了我的一块心病。我没敢告诉任何人,中途加速的战术是设计好的,倒地的动作是练过的,甚至最后的五十米也是装出来的。表演成功了,效果远超预期。我出尽风头,走到哪儿都有人指指点点,不止一位学弟学妹把我的“事迹”写进作文里。
在他们的笔下,我成了“坚持不懈”和“虽败犹荣”的代名词,甚至和奥林匹克精神挂上了钩。可我为什么会那么难过?岂止是难过,简直从心底里看轻了自己,认清了自己不过是个虚荣又虚伪的人。尤其是,我对不起那两位姑娘,她们冲向我时,表情是那么关切。心事成魔,无处诉说,一口气堵着,哭不出来。
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人在做天在看”,就是自己骗不了自己。
一天,回家的车上,有人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其中一位扶起我的姑娘。此后我们经常坐同一辆公交回家。从简单的寒暄,到渐渐地熟络。那天她坐在我身边,我看着她拉开天蓝色的书包,雪白的手指剖开了金黄的橘子,然后抬头朝我一笑,皓齿明眸,一树花开。她永远都不知道,此刻我木讷的外表下,掀起了怎样的波涛。
她递给我一瓣橘子,似乎不经意地问:“运动会那次,你是装的吧?”
我脑子嗡了一下,脸涨得通红,嗫嚅道:“你…… 你怎么知道?”
“ 扶你的时候,看见你的脸上有过一丝笑意。”
她用轻轻的一句话,炸掉了我残存的一点侥幸和自尊。公车轰鸣,路人喧哗,我听见了碉堡坍塌的声音。最卑劣的心事被她一眼看穿。我低头,汗涔涔下。
从那天起我躲着她,放了学情愿走路,或者等下一班公交回家,直到毕业。她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可我羞于面对这般美好的姑娘。她像一面镜子,越是一尘不染,越照见我的污浊和不堪。
转而十年过去,有一天收到了她的信。
××:
展信好。
你一定忘了我吧。十年不见,别来无恙。
第一次见到你的名字,是在橱窗里读你的范文。你文笔不错,有点喜欢掉书袋,字很丑。
还记得那次诗词朗诵比赛吗?我在你前一个上场,读了一首舒婷的《致橡树》,是那种拿腔拿调的抑扬顿挫。
那次比赛,大多数人是照着稿子念的,少数人背,也不过是一些短诗。你倒好,把整篇《长恨歌》背下来。你面无表情,声调平淡,可不知为何,那些诗句是如此动人。当你背到“夕殿萤飞思悄然”时,教导主任打断了你,示意时间有限,可以下场了。你扫了他一眼,接着背下去,整个会场都静默了。
比赛结果出来后,你名落孙山。但我记住了你。
那天我站在三楼窗口,看你一圈一圈地跑步。我故意找理由赖在教室不走,直到你筋疲力尽地躺倒在操场。我很想走到你身边,对你说声“加油”。犹豫了半天,还是不敢。
知道吗,那次运动会后你成了女生们谈论的焦点。有人说,“真想不到,×× 那么瘦,还跑那么快,拼得那么凶”,还有姑娘在你下场时哭了。我心里有疑虑,我害怕这疑虑是真的。我是多么希望你是真的拼尽了全力,摔倒只是一个意外。可那天在20 路车上,你的回答,还有你的表情,让我的心冷了半截。
怎么说呢,还是欣赏你,但不是那种欣赏了。我有一点失望,又好像有点怕你。我告诉自己,你这样的聪明人,或许并不可靠。
最后一次见到你,是高考后的返校。我在车站等了你好久,手里攥着一封信,里面有我家的地址和电话。你来了,朝我点头微笑,我也笑,可我们什么话都没说。这时来了一部20 路,我先你一步上车,以为你会跟上来。车开了,我看见你还在站台,双手叉在校服兜里,目光发散,神情漠然。我隔着车窗朝你挥手,身边的阿姨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可你却好像什么都没看见。你渐渐远了,消失不见。这一幕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有个声音告诉我,这是离别的剧本。
后来再没见过你。有时我会在网上搜你的名字。我知道你的专业,你的学号,你的宿舍,知道你哪年拿了奖学金,知道你所在的篮球队止步全校八强。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去你的学校找你。后来慢慢释怀,大概是成熟了吧。可是偶尔,还是会想起你。和你一起乘车回家的那些短暂时光,是我珍藏在心底的记忆。
忘了告诉你,之前我都是坐37 路回家的,直接到家门口。跟你坐20 路,我还得再换一部车。
最近在网上找到了一些你写的文章。真高兴,你又开始写了。希望你一直写下去,不辜负自己。
请不要笑我矫情,一大把年纪了还写这些。我要结婚了,婚礼在下个月。原谅我絮絮叨叨说了那么多,有些话现在不讲,就永远不会讲。好歹认识一场,都没有好好地告别。寄出这封信,算是对我的青春说再见。
就此别过。
没有寄信地址。
再见,亲爱的姑娘,谢谢你记得我好多年。
你不知道的是,这些年我迷恋上了跑步。我跑赛道,跑公路,跑越野。我跑过正在苏醒的城市,看见路灯一盏一盏地灭掉;我知道夕阳怎样从屋顶金光一闪,然后消失不见。约会归来我独自慢跑,嘴角上扬,跑步分享了我的喜悦;外公去世的那个夜晚,我在滂沱大雨中疯狂地冲刺,跑步承受了我的悲伤。我跑过喜马拉雅南麓的山坡,跑过祁连山深处的牧场,跑过巴丹吉林腹地的沙漠。我从不参加任何长跑比赛,对我来说,跑步是一个人的事。
跑步是孤独的运动,可以想很多心事。跑着跑着我会突然加速再加速,直到瘫倒在地,看天空黑下来,像一床黑色的被子盖在身上。
我跑了几百个十公里,企图用更多的里程去覆盖那个遥远秋天的下午。没有观众,没有掌声,我想象着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偶尔跌倒,偶尔扭伤,我知道没有一双手会扶起我。那一天,抽筋来得猝不及防,小腿仿佛被鞭子狠狠抽打。我疼得满地打滚,然后狂笑,笑出了眼泪。我突然明白了当年的表演有多拙劣。
那时以为十公里是多么漫长,跑下来才知道不过如此。其实十年也不过如此。一次次越过起跑线,我再也不是当初的少年。
渐渐地,我由木讷变开朗,由羸弱变强壮,由自卑变坦然。
我已不再是那个虚荣而狡诈的中学生。跑步教会我的是自律,是克制,是不放弃,是死磕到底。汗水无法洗刷过去,汗水却如同溶洞滴水,日积月累,足以重塑一个人。
找到节奏,调整呼吸,享受肌肉的酸痛。然后冲刺,风在耳边呼啸,发梢在空气中燃烧。
可我知道,无论再跑多少圈,再流多少汗,都回不到十八岁的操场,去跑完那剩下的五千米;拼尽力气,也不能穿越数十年的时光,来到你的面前。
情书
真心对一个人,不让她受伤害,
也是一种修行。
1
她要我老实交代,自出道以来,祸害了多少姑娘。
我嘻嘻笑着:“你数数,上海有几所大学?”
总之忘了一开始为什么喜欢她,大概是缺个上外的。
2
那年夏天她毕业,任职于某奶粉公司。
烈日当头,天天跑市场调研,具体工作就是记下该品牌奶粉在各家商场的价格及位置。我能做的,就是路过某商场时,顺便替她记一笔。
有天大鱼来上海,饭后我拉着他去商场找奶粉柜台。
我告诉大鱼,认识一姑娘,快搞定了。
大鱼呆掉:“还没搞定你就去看奶粉了?”
3
她很腼腆,吃了我好几个提拉米苏,还不准我送她回家。
那时我在准备一个光伏项目的考察报告,在青海省玉树州,要去几个礼拜。
出发前一天,我和她约在一家咖啡馆。二楼没什么人,投影幕布放着施瓦辛格的《终结者2》。
电影放完,我发现她的脸色很奇怪,两只手死死揪着衣角,像是在竭力忍着什么。
一滴泪流下脸颊,又是一滴。她开始哭,嗷嗷的。
从没见过一个貌似文静的姑娘会这样哭。本能告诉我,该出手了。
于是我抱住了她。她徒劳地挣扎了几下,鼻涕眼泪糊了我一脖子。
其实我早想好了,从玉树回来就向她表白,送她冰川下的雪莲花。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谁能想到,《终结者2》居然看出《泰坦尼克号》的效果。
雪莲花可以省下了。
第二天,她没来送我。她说受不了这样的离别。
4
荒凉的高原,稀薄的氧气,阳光耀眼冰冷,雪山庄严永恒。
我看见经幡在风中招展;我看见羊群啃着石头上的日光;我看见二十五亿块刻满经文的玛尼石筑起信仰的高地;我看见身患绝症的藏族老阿妈磕着等身长头,执意要死在朝拜的路上,她的笑容,像穷山恶水中绽开的雪莲花。
结古寺里,我点亮了两盏酥油灯。老喇嘛仿佛看透了我的心事,用生硬的汉语告诉我:“真心对一个人,不让她受伤害,也是一种修行。”
5
巴颜喀拉山的风雪之夜,车差点栽下悬崖。一块石头死死卡住后轮,救了我和司机的命。
这里是无人区,没有信号,海拔四千六百米。
八月的夜晚,随着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气温骤降到零下十度。惊魂未定的我们穿上了所有能穿的衣服,依然冻得瑟瑟发抖。
远方有车灯刺破漫天风雪,是一辆大货车。
我跑到路中间,挥舞着外衣大声呼喊。
灯光越来越刺眼,丝毫不见减速。我甚至看清了车窗里两张漠无表情的脸。伴随着巨大的轰鸣声,大货车溅起一地雪水,从身边擦过。
那一刻,心比雪更冷。
当这条路还叫唐蕃古道的时候,就以土匪出没闻名。夜车司机从来只求自保,不敢轻易停车。
吃干粮、跑步、做俯卧撑,拼了命让身体热起来。你无法想象,两个奄奄一息的人,居然在来来回回搬石头,为了不被冻死。
高原耗尽了我们的体力,瘫坐在雪地里,感觉体温一点点在流失。
更糟糕的是,随时会把狼群引来。
我努力回想一切让我觉得温暖的面庞,不让自己绝望。意识渐渐模糊,如风中飘摇的酥油灯。我用力咬自己的手,让自己清醒片刻。然后掏出只剩半格电的手机,用冻僵的手指按下几行字,算是遗书吧。
不知何时我沉沉睡去,醒来时风雪已经停歇。乳白色的晨雾弥漫了静谧的山谷,远处山坡上有黑点移动,那是觅食的野马群。
一夜暴雪,让“富饶青色的大山”巴颜喀拉成了一座雪山。
一辆从囊谦开来的巨型卡车,擎天柱一般,把我们的车拽了上来。
重新发动,才开出一百多米,司机停下了。路边的栏杆破损扭曲,谷底有招魂幡飘动。司机说,这里死过人。
差一点,我就化作经幡一座。
后来我问她:“那天为什么哭?”她说看到T800 被沸腾的钢水吞噬,害怕我也会这样消失在风雪中。
6
她常抱怨,上了坏人的当,不该那么轻易嫁人。
那天她看着狗血的电视剧,气不打一处来:“看看人家,求个婚多浪漫,姑奶奶呢,连封情书都没收过。”
我很无奈:“好吧,给你看样东西。”
我翻出一部旧手机。熟悉的开机音乐,闪烁的蓝色屏幕。
××,要是能活着回来,我就娶你。——2008 年8 月15 日5点26 分
与君生别离
生命是一场接一场的离别。
过了长亭,还有短亭,出了阳关,还是阳关。
那时我小学四年级,杨约五年级。
我俩在同一个作文兴趣小组,我叫他小哥哥。
杨约一头卷发,眼睛大大的,很秀气。我注意到,他的嘴唇是紫红色的,像一嘟噜桑葚,嘴角有颗痣。
杨约作文写得好,还去市里参加过比赛。是他跟我讲回文诗;是他让我读“石室诗士施氏”;他会用“青翠欲滴”形容天空,用“ 葱管”形容女孩的手,用“ 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形容凶巴巴的女老师。
我很崇拜他。
有一回,兴趣小组的老师读了我的一篇作文,里面写到一个“瓜子脸”的女孩。下课后,杨约严肃地跟我讲,女孩应该是“鹅蛋脸”,那些妖里妖气的女人才是“瓜子脸”。
还有一回,小伙伴们在踢球,他独自坐在操场边,神情落寞。看见我,他好像高兴了一些,指指胸口,笑着说:“这里动力不足。”
后来我才知道,杨约有先天心脏病,不能上体育课。
那天下午,校园里响起了刺耳的鸣笛。我无心上课,隐隐觉得不安。
那天放学我没见到杨约的身影。听说他在班上突然昏倒,老师赶紧叫救护车送医院,已经来不及了。
过了几天,学校来了一对中年夫妻。他们走进五年级一班的教室,收拾杨约留下的课本和文具。
女人一边整理一边抹眼泪。男人眼睛血红,凶巴巴地对我们说:“看什么看?”
他们走了。
女人好像不肯走,好几次一屁股坐在地上。男人用力拉扯着她。那么大的男人,背个那么小的书包,我们都觉得很好笑。
那天,路过五一班教室。阳光依旧明媚,角落里,有个课桌空空荡荡。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死亡。
死亡,永远停留在那里。停在五年级,停在十一岁。
乌黑的卷发,大大的眼睛,紫红的嘴唇,嘴角有一颗痣。
很多年后的一天,街上走来一群小学生,叽叽喳喳的,好幼稚。我猛然想起,杨约走的时候,也是这个年龄。
可为什么每次想起他,总是小哥哥的模样。
2
他是个混混。
可即使班上最正派的姑娘,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看的混混。
我们这帮男生,还整天蘸着自来水把头发弄成郭富城样的中分,他第一个剃了板寸。走在校园里,青皮刺眼,英气逼人。
我们敞开校服双手脱把骑自行车,自以为帅得很,他已经跨着摩托风驰电掣,后座是一个戴墨镜、永远不笑的姑娘。我们偷偷研究生理卫生课本,揣测祥林嫂“第二天没起来”的道理,他已经弄来成套的港版《肉蒲团》《绣榻野史》《巫山艳史》。
真叫人丧气,怎么玩都是人家玩剩下的。
同样的墨镜,同样的牛仔服,穿戴在他身上,就是比别人有款有型。
他是全校的反面典型。旷课,作弊,抽烟,打架,门门功课不及格,身边的女孩走马灯似地换。好多家长不许子女跟他有来往。老师也不管他,让他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
我们那个学校体罚风气严重,老师唯独不敢对他动手。每次他犯了事,只能把他爹叫来。
他娘身体不好,常年卧床在家。他爹是个满身酒气的工人,到了办公室一言不发,解下皮带就抽。
他用手护着脸,一声不吭,任凭皮带一下下落在手上、身上。他爹还不解气,一脚把他踹在地上。他翻身爬起来,擦一把鼻血,斜着眼看他爹。
有一天,听人说,不好了,X X 和他爹打起来了。等我赶到时,办公室里里外外已是人山人海。挤进去,见到两人在地上扭作一团。
好不容易把两人分开。他爹气喘吁吁,骂骂咧咧,扬言要回家拿刀捅了这个不肖子。他一脸血污,还是那样冷冷的表情,死盯着他爹。
那时,我们才发现,他的个子已经超过他爹了。从此,我再没在学校见过他爹。
那天我踢完球,看见他一个人坐在高高的看台上,抽着烟。过了一会儿,他的头深深埋了下去,开始抽搐。我犹豫了一下,走到他身边。
他抬起头,满脸的泪水。
他说:“我娘死了。”
我看见他用夹着烟的手捂着嘴,无声地颤抖。我伸出手,放在他的肩头。
好一会儿,他抹了抹眼睛,对我笑笑说:“你走吧。别让班主任看见你和我在一起。”
从此,我和他有了微妙的默契。眼神交汇,无言一笑。放学后,他让我抽他的烟,骑他的摩托,看他的《肉蒲团》。他向那帮混混朋友介绍:“这是我兄弟。人家读书好,跟我们不一样。”我也知道了许多猛料,比方上个月那场斗殴是谁挑起的;比方高中部某某女生,其实是黑社会老大的女人;比方班上最一本正经、最嫉恶如仇的团支书,去年给他塞过情书。
初中毕业,我离开了小镇。
那时日子过得慢,车马邮件都慢。
起初几年,还能听到一些他的传闻——如何在镇上称王称霸;如何出面摆平了一场厮斗;如何搞了黑社会老大的女人,被打得死去活来;如何拖着一条伤腿,远走他乡。
往后的日子,渐渐没了他的音讯。
过年回家的时候,团支书告诉我,X X 死了。
我愣了:“怎么会?”
“ 唉,他爹后来中风,半身不遂,他回来一边打工,一边照顾他爹。还谈了个女朋友,比我们小一届的师妹。谈了两年,差不多该谈婚论嫁了。
“ 这小子光要钱,不要命。在那个喷漆车间,没日没夜地加班,也不好好吃饭。年底查出胃癌晚期,一个月不到就走了。太惨了,小师妹哭到不行。”
我不敢相信,即使团支书的眼中有泪光闪烁。
这么彪悍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跟老爹对打,跟老大抢女人,天不怕地不怕。在我们那压抑漫长的青春期,他是一尊邪神。不是说大反派都不容易死吗?不是坏人的生命力特别旺盛吗?
我忘不了那个逃课的午后,他向那帮混混朋友介绍我,一脸骄傲的表情——这是我兄弟。
3
大年初七的早晨,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是小豆的妈妈。
小豆死了。
几年前我做过一阵临终关怀志愿者,在第六人民医院的骨癌病房。
我们的社团起步不久,所谓临终关怀,主要是陪绝症病人聊聊天,逗逗乐子,找机会鼓励几句。
第一次踏进骨癌病房。四张病床一字排开,几位老人躺着输液或是睡觉发呆,露出的一截手臂像风干的木头。家属低着头坐在床边。空气里弥漫着药水的味道。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说话。
那种安静叫绝望。
仿佛来到了噩梦里,又像闯进了墓地。
我们懵了,茫然不知所措,说话都结结巴巴的。准备好的话题完全不起作用。从病人到家属,没有一个人愿意搭理你。随便应付了两句,便把头扭过去。
我们落荒而逃。
护士叹了一口气,说:“你们去找小豆吧。”
小豆在隔壁病房,正靠着床看一本《读者》。刚见到我们有一点害羞,聊着聊着就热络起来。
小豆很开朗,也很爱笑,笑着笑着主动把鸭舌帽摘下来,给我们看他的光头。
那年他十四岁,皮肤很白。
小豆不好意思地说:“因为老憋在病房里,晒不到太阳。”
小豆家在安徽农村,一年前查出了骨癌,几经辗转来到了六院。做了手术,取出一段骨髓。目前在接受化疗。总共十次,已经做完了八次。
问小豆:“化疗疼不疼?”他做了一个龇牙咧嘴的表情,说:“疼啊,每次化疗结束,麻药一点点退去,疼,撕心裂肺的疼,疼得想死,马上死。可那时连爬到窗口的力气都没有。过了两天,等有了力气,也就不那么疼了,不想死了。”
他又笑,仿佛在说别的事,或是别的人。他一笑,旁边的病友也跟着笑。小豆的妈妈别过脸去,把削好的苹果浸在温水里。
我们聊了很久,聊小豆的老家,聊上海的物价,聊大学生活。
我们添油加醋地说起大学里的奇闻轶事,小豆的嘴都合不拢了。“啊!真的假的?”“啊!怎么会这样的……”我们说:“小豆你要快点好起来哦,你肯定会好起来的,以后来上海上大学,还要在上海的大学里谈恋爱。”
说这话的时候,我觉得有一点残忍。然而这样的念头一闪而过。我们的职责就是鼓励病人,哪怕是虚妄的鼓励。
临走前,小豆问我要号码,一笔一画地记在了本子上。
他说:“我好想看看大学的样子。”
我花了一礼拜时间,拍遍了上海的大学,还拍了好多校园情侣。可是当我拿着洗好的照片来到病房,小豆的床已经空了。
护士说:“小豆回安徽老家了。”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小豆的消息。
我不知道小豆为什么没有做完剩下的两次化疗,他不是一个怕疼的孩子。小豆有我的号码,却从没来过一个电话或是短信。
或许,他已经好了吧?
在宇宙中,漂浮着无数黑洞。它们是巨大恒星坍塌的产物。引力之强,连光都无法逃脱,所谓“黑”;吞噬一切物质,所谓“洞”。在黑洞的附近,时空被强大的引力场扭曲,那里,是时间的尽头。
霍金讲过一个故事。
Bob 和A lice 是两名宇航员,也是一对情侣。他俩接近了一个黑洞,A lice 的助推器失控了,她被吸入了黑洞的引力势井。A lice飞向黑洞的边缘(视界),越接近视界,时间流逝得越慢。Bob 看到,A lice 的动作越来越慢,她向Bob 回头微笑,那笑容慢慢凝固,最后完全定格,像一张照片。
而A lice 面临的却是另一番景象。在引力的作用下,她感觉自己飞向黑洞的速度越来越快,最终被巨大的潮汐力(引力差)撕裂成基本粒子,消失在最深的黑暗中。这就是生死悖论。A lice 死了,可在Bob 眼中,她永远活着。
其生若浮,其死若休。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终有一天,Bob 会明白,A lice 是那么勇敢。她忍受着身体的剧痛,为了在失去知觉前,在被黑暗吞噬前,给心爱的人留下一个微笑。
4
外婆老说她小时候的事——家里穷,她父亲又嗜赌,寒冬腊月,输掉了家里最后一床棉被。
外婆那时还是个小姑娘,她穿上所有能穿的衣服,盖着仅剩的两床被面,蜷成一团,瑟瑟发抖。
从小到大,外婆给我做了无数的棉衣棉被。
一次次,她去店里挑棉花,选布料,送到她放心的老师傅手上。
长大后,我不愿意盖她做的被子,太沉,压得透不过气,哪有羽绒被轻软舒服;也不愿意穿她做的棉袄,活像个土财主。这时外婆又开始唠叨她小时候的事。我不耐烦地打断她,烦死啦,耳朵要起茧子啦。
外婆越来越糊涂。
有一次,她半夜起床,穿戴整齐。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哦,看错时间了。
一开始,家人还以为她只是老糊涂。后来情况愈发不对,拖着她去医院检查。很快确诊—— 阿尔茨海默症,俗称的老年痴呆。
一天,外婆神秘地拉着我,小声讲:“明明啊,樟木箱里还有一床被子,外婆帮你藏好的。不要嫌重,冬天盖了暖和。”我眼泪快掉下来。那床被子,去年起她已经交待过我五遍了。
人的记忆是一座废墟,新的遗址覆盖了旧的。大脑的退化是一个加速的不可逆过程。她先是忘了前一分钟有没有锁门,忘了早上有没有吃药,接着忘了昨天买的报纸,忘了上个月做过的检查,忘了去年的春节聚会,忘了外公去世在哪一年。
终于,她睁着困惑的眼睛,问我:“你是谁呀?”
那一刻,我觉得天塌地陷。
从前的外婆已经不在了。
我回到房间,大哭了一场。
我这才明白,在她最后一次认出我,最后一次唤我名字的时候,我亲爱的外婆,正在和我告别。
人不是一下子死的。人是慢慢地死的。
现在,她还记得我妈、两个舅舅,也还认识照片里的外公。
往后,这些全都会忘记。医学对此无能为力,我们能做的,就是眼睁睁地看着她,一点一点,忘了自己。像一场交响乐的最后乐章,乐手们在黑暗中依次谢幕。到后来,舞台上只剩下一把孤独演奏的小提琴,如泣如诉。
是那个冻得瑟瑟发抖的小姑娘。
来时是个孩子,走时也还是个孩子。
我一直在等,等待奇迹发生,等外婆再清醒一次,叫我明明。
一次就好。我一定会拥抱她,告诉她,被子我都收好了,会好好照顾自己。还有,我是多么爱她。
5
早年看韩剧,老有这样的情节:女主角查出绝症,男主角追悔莫及。
我在心里骂:呆子,好像你不知道她会死一样。每个人都是身患绝症的病人。
不是吗,在我们抵达世界的那一刻,结局已先于我们抵达。
一辈子,会遇见那么多人。有些人刻骨铭心,仿佛命中注定;有些人只是萍水相逢,后会无期。
我们相信有下一次,相信永恒,相信天长地久,却忘了,生命是一场接一场的离别。过了长亭,还有短亭,出了阳关,还是阳关。却还是,潦草地告别,胡乱地分开,不经意地走散。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所有的人都会离开你,就像你会离开所有的人。从无尽的黑暗中来,又回到无尽的黑暗中去。在这转瞬即逝的光阴里,谢谢你走过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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