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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史蒂芬金说,“所有关于杰克李奇的冒险故事都帅呆了!” 在李查德笔下,“独行侠”杰克?李奇同时具备詹姆斯?邦德的浪漫情怀、英武气质和杰森?伯恩的冷静心态,他的果敢魄力以及强硬手段,经过《暗夜回声》中神秘命案找出真正的杀人凶手、《模拟刺客》中运用角色扮演“反间谍”技术彻查刺客身份、《无间任务》中进入海边豪宅卧底救出被困人员等一系列准间谍活动的历练,早已修成正果,可以列名于“著名间谍侦探”的文学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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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浪子神探——杰克·李奇JackR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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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10月29日
星座:天蝎座
外型:金黄色头发,有一双俊美的湛蓝眼睛
身材:身高6英尺5英寸(约195公分),
体重220~250磅(约99~112公斤),
胸围50英寸(约127公分)
李奇的父亲是美国海军陆战队员,母亲则是法国人。李奇出生在西柏林的美军基地,而由于父亲职业军人的身分,李奇从小就和哥哥乔伊一起随部队不断迁移。他在二十多个不同国家完成中学学业,而自西点军校毕业后,在部队担任宪兵,受到严格的训练,从一般性勤务、机密保防到负责凶案侦查,前后共十三年。
三十六岁时,李奇以少校军阶退休。终于脱离待了半辈子的军队,对他而言彷佛重获自由,于是他开始四处流浪。他在博物馆、酒吧流连,或者听听喜欢的蓝调音乐。他住便宜的旅社,搭巴士与火车。他身上没有任何身分证件和驾照,也没有地址、电话和手机。他不用信用卡,永远用现金交易,这样就不会留下任何纪录,没有人追查得到他。
他就是杰克李奇,一个不受束缚、享受孤独的“浪子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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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李查德(Lee Child):非写作科班出身的他,用六块美元创造了奇迹!李查德1954年出生于英国,与《魔戒》的作者托尔金读同一所高中,拿同样的奖学金。从法学院毕业后,他进入电视台担任节目主持人和制作人,一干就是十八年。年届不惑之时他忽然失业,酷爱文学的他花六块美金买来纸笔,写下“浪子神探”杰克?李奇系列的第一部,结果一出版即登上英国《泰晤士报》畅销排行榜,更在美国勇夺推理小说最高殊荣之一安东尼奖桂冠。此后他以一年一本的速度推出续集,每每出版必定征服大西洋两岸各大畅销排行榜,更风靡了各个国家,“浪子神探”系列迄今已出版十五部,全球累计销量超过三千七百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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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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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回声
模拟刺客
无间任务
双面敌人
厄运连锁
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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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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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在中枪前四分钟下了车,那动作看起来就像知道自己将有不测。他推开沉重的车门,在磨损的座椅上缓缓转身,两脚同时着地,接着双手抓住门框,把自己拉出车外,先在清澈凛冽的空气中站了片刻,再回头把车门关上,然后又静静站了一会儿,才走到车头边,靠在车上。
他开的车是雪佛兰,出厂七年,黑色,车身无警方标志,不过配备了三支无线电天线及纯铬黄色轮圈。大部分警察会说这是有史以来最棒的警用车辆,而这位警员似乎也完全赞同。他看起来像能调度使用任何车辆的资深便衣警探,但心里还是最喜欢这部老雪佛兰,而对新型的福特毫无兴趣。我看得出他身上有股老派顽固的性格。他穿着某种厚羊毛织的深色衣服,体形看起来大而笨重。他长得很高,然而有些驼背,毕竟他是个老人。他沿着马路望向北方,再望向南方,又伸长脖子回头看了一下大学校门。他跟我之间距离三十码。
大学校门只是个象征性设置:两根砖柱矗于人行道后方一大片草皮上,柱子之间是高高的双扇栅门,栅栏以铁制成,弯曲扭转成花哨的图案。栅门黑得发亮,仿佛刚重新漆过,也许学校每年冬天都会漆一次吧。这道门完全没有防护作用,任何人只要把车开到草皮上就能绕进校园。而且,门本来就敞开着。校门后方连着一条车道,在离两旁砖柱八英尺处各有一根与膝齐高的铁杆,两扇栅门就栓在铁杆上。
车道约一百码长,通往好几栋相邻的陈年砖砌建筑,陡峭的屋顶爬满青苔,高耸的树木突出其间。车道两侧、人行道旁种满了树。细小卷曲的嫩叶正准备萌发,露出了鲜绿色。从现在起的六个月间,这些嫩叶会逐渐茁壮起来,然后绽放出一大片红色与金黄色的花朵,而此地也将挤满摄影师,为校刊拍摄美丽的照片。
一辆小货车停在街对面,紧靠人行道,距离那名警员与校门二十码。它的车头面向我,离我五十码。这辆车看来与周围景色很不和谐:车身的红漆退得厉害,车头有个黑色大型保险杠,看起来曾撞弯过几次又被拉直。车上有两个男人,年轻、金发、轮廓鲜明。他们一动不动静静地坐着,眼神凝视前方,但并未特地盯着什么东西看,不是在看那位警员,也不是在看我。
我的位置在他们南面。我将一辆普通的褐色厢型车停在一家唱片店外。这种唱片店是大学校门附近常见的店,会在人行道上摆出好几排二手CD,然后在橱窗里张贴海报,替人们从没听说过的乐队打广告。厢型车后车门开着,里面有好几个箱子。我手上拿着一叠资料。由于现在是寒冷的四月早晨,所以我穿了件大衣,另外因为箱子拆开处有外露的U形钉,所以我戴着手套。我带着一把枪,这是习惯。枪就插在后腰,外面有大衣遮着。这是把柯尔特“巨蟒”大型左轮手枪,装配点四四口径马格南子弹,长十三点五英寸,重约四磅,算不上我最喜欢的武器,因为它太硬,而且笨重、冰冷,带在身上并不舒服。
我站在人行道中央,目光从手里那叠文件往上移,接着听见远处小货车引擎的发动声。车子哪里也没去,只是待在原地,排出的白烟在后轮边飘荡。空气十分冰冷,而现在时间还早,街上并无其他行人。我走到我的厢型车后,从唱片店望向大学建筑,看见有辆黑色林肯轿车停在其中一栋的前方,车旁站着两个人。虽然我和他们有一百码距离,但还是看得出他们不像普通的司机。一辆车不会有两个司机,而且一般司机不像他们那么年轻且体形庞大,一举一动都充满警觉与慎重。那样子一看就是保镖。
外面停着林肯轿车的那栋建筑似乎是间小型宿舍,宿舍的大木门上有几个希腊字母。我看见大木门打开,一个年轻的瘦小子走了出来。他看起来像个学生,头发又长又乱,打扮跟游民差不多,却提着一个昂贵的皮包。保镖中的一位站着不动,另一位上前打开车门。瘦小子将皮包丢进后座,坐进车里,然后自己把门带上。就算隔了一百码,我还是听得见微弱低沉的关门声。两位保镖四周环视一下,便一起进了前座驾车离开。在轿车后方三十码处,有辆校园巡逻车也缓缓朝同一方向前进,看来不像是要护送轿车离开,而是刚好出现在那里。巡逻车上坐着两个无精打采的校警,仿佛只是漫无目的在校园里乱转,无聊得很。
我脱下手套,丢进后车厢,走到街上找更好的视野。我看见林肯轿车以普通速度在车道上行进,它的车身又黑又亮,简直一尘不染,车身一定打了很多蜡。校警的车还离得很远。林肯轿车在那道象征性的校门前停了一会儿,然后左转往南走,朝着黑色雪佛兰警用车的方向。也朝着我的方向。
接下来发生的事,总共占了八秒钟时间,但感觉却像一眨眼那么短暂。
漆皮严重退色的红色小货车倒退了二十码,离开人行道旁,接着用力加速追向林肯轿车,平行掠过那位警员的雪佛兰,而且只差一英尺就撞到他的膝盖。小货车的司机再加速,稍微超越林肯轿车后,使劲转动方向盘,让保险杠呈直角撞上林肯轿车的前保险杆。司机抓紧方向盘,猛踩油门,将林肯轿车挤离路面上了路肩。轮胎在草皮上磨出明显的痕迹。最后,林肯轿车迎面撞上一棵树,砰的一声猛然停住,金属塌陷撕裂,车头灯玻璃碎了一地,而那棵树上新长的绿色嫩叶则在这平静的早晨里剧烈地震动摇晃着。
小货车里的两个人下了车,开始射击。他们拿着黑色轻机枪对着林肯轿车疯狂扫射,枪声震耳欲聋,我还看见一堆弹壳如雨般落到柏油路面上。接着,他们拉开林肯轿车的车门,其中一人进去把那瘦弱的孩子拖出来,然后用左手从口袋掏出手榴弹丢进车里,关上车门,再推着孩子跟他的伙伴蹲伏在地躲避。林肯轿车内传出一阵爆炸声,六面车窗全都炸碎了。我离现场有二十码远,还是能感觉到强烈的冲击力。玻璃碎片四处飞溅,在阳光下反射出无数道彩虹。丢手榴弹的那个人仓促起身,冲向小货车驾驶座,另一人将孩子推进乘客座,自己再跟着挤进去。车门用力摔上后,那孩子夹在两人中间,表情充满惊恐。透过肮脏的挡风玻璃,我看见他吓得面无血色,嘴巴张得很大,正发出无声的尖叫。司机挂好档,发动机随即高速运转起来,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声响。车子正朝我的方向驶过来。
是辆丰田,我看到保险杠后方的水箱护栏上有TOYOTA字样。车身很高,悬吊系统前方有个大型黑色差动齿轮,尺寸跟足球差不多,可见这辆车是四轮驱动。轮胎又宽又厚,车身到处是凹痕,漆皮已经退色,外观看来从出厂后就没再清洗过。眼下车子向着我冲过来。
我的反应只有不到一秒钟的时间来决定。
我掀开大衣后摆,抽出柯尔特手枪,然后瞄准,对水箱护栏射了一发子弹。枪口喷出火光,发出巨响,我手上感到一股强劲的后坐力。我又对左前轮开了一枪,将轮胎打成碎片,几块碎片还炸到空中。小货车转了个方向停了下来,驾驶座面对着我,中间只有十码距离。我躲回我的厢型车后方,关起后车门,绕到人行道上,对小货车左后轮又是一枪,轮胎碎片同样四散开来,而小货车也因此往左侧倾倒,差点就要翻车。驾驶员打开车门,摔到路面上,忙乱中用单膝撑在地上起身。他拿枪的那只手不是惯用手,于是急忙把枪丢到另一只手上,我等到确定他真要瞄准我时,才用左手握住右前臂,支撑好柯尔特手枪四磅的重量,依照我多年前受训时学到的方式,对准他的身体扣下扳机。对方的胸口顿时爆出一大片血雾。瘦小子还在车里震惊地看着,不过另一人已爬出车外,踉跄着移动到货车前方,准备对我开火。我向左转身,停了一会儿,支撑住右前臂,瞄准他的胸口,扣下扳机。他的身体同样喷出一片血雾,整个人向后倒下。
瘦小子开始动了。我跑上前,从第一个人的尸体旁把他拉开,再带着他跑向我的厢型车。他吓得不知所措,动作也变得很迟钝。我把他推进乘客座,摔上车门,然后跑向驾驶座。接着,我从眼角余光瞥见有第三个人朝我走来,一只手正伸进外套里。他的身材高大,穿着深色衣服。我支撑手臂,对他开枪,而就在他胸前喷出鲜血的同时,我才发现他是刚刚那位从雪佛兰下车的警察,他伸手只是想拿警徽而已。镶在一块磨损皮革上的金色警徽,就这样从他手中脱落,滚到我厢型车前方的人行道上。
时间静止了。
我看着那个警察,他躺在地沟盖上,整个胸口都是鲜红色,而且鲜血溅满全身。血并未汩汩流出,或随脉搏一阵阵喷出。可见他已经停止心跳了。他的衬衫上破了个大洞,动也不动,头转向一侧,脸颊贴着柏油路面,双臂展开,我看得到他手上颜色黯淡的静脉血管。接着我看见路面的黑,嫩草的绿,以及天空的蓝。我能听到在新生枝叶间窜动的微风,以及刚才枪战时回荡的声响。瘦小子透过厢型车的挡风玻璃先看看那警察,再看看我。我发现校警的车子出校门后就往左转,以低于正常的速度前进。刚才这地方不知射了几十发子弹,也许校警正在犹豫该不该管这件事,或者根本就不敢插手。我的目光穿过那辆车的挡风玻璃,看见他们脸色苍白。车子正以约十五英里的速度向我驶来。我瞄了地沟盖上的警徽一眼,皮革上的金色徽章跟了那警察一辈子,已经磨得十分光亮。我站在原地没动,再看看自己的厢型车。我很久以前就知道一件事:要对人开枪很容易,要克制自己不扣下扳机才是最难的……
校警的车正缓缓向我驶来,我只听见车胎压过路面沙砾的声音,其他什么都听不到。接着,时间又开始运行,我脑中也不断大喊着快离开,于是我动了起来。我仓促爬上厢型车,将手枪丢到中间的位子上,然后发动引擎,急速回转,速度快到连我们车子一侧的轮胎都离地了。瘦小子几乎整个人被甩到车门上。我转回方向盘,踩下油门往南冲。我从后视镜能看见的视野有限,不过还是看到校警打开他们车顶的警灯追了上来。我旁边那孩子虽然还张着嘴,但一点声音都没有。他正努力想在座位上坐好,而我也努力想加快车速摆脱追捕。幸好路上没什么车。因为这里是新英格兰一个懒洋洋的小镇,而且还是大清早。我让车子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前进,双手紧握方向盘,指关节用力到都失去血色,我仍旧凝视前方,仿佛不想知道后头的情况。
“他们距离多远?”我问那孩子。
他没说话,只是缩在座位一角,尽可能离我远些,刚刚的惊吓似乎还让他处于失魂状态。他盯着车顶,右手抵在车门上。他的皮肤苍白,手指很修长。
“距离多远?”我又问了一次。厢型车的引擎发出巨大轰鸣声。
“你杀了警察,”他说,“那老人是警察。”
“我知道。”
“你杀了他。”
“是意外,”我说,“他们距离多远?”
“他只是想掏出警徽而已。”
“他们距离多远?”
他移动身体,稍微探头从后方的小窗看出去。
“大概一百英尺,”他的声音模糊,语气中仍带着惊恐。“很近,其中一个还把枪伸出窗外。”
就在此刻,在引擎隆隆声与轮胎嘎嘎声之外,我听见那把手枪发出“砰”的一声。我拿起座位旁的柯尔特手枪,随即又丢下,因为里面没子弹了。我已经开了六枪:第一枪打在小货车的水箱上,接着是打两个轮胎、两个人,最后是那个警察。
“打开置物箱。”我说。
“你应该停下来,”他说,“然后向他们解释,你是为了救我才不小心杀错人的。”他说话时没看我,而是继续看着后方。
“我杀了个警察,”我用非常冷静的语气说,“他们只知道这个,不会想听别的。他们才不管是什么原因。”
他没说话。
“打开置物箱!”我又说了一次。
他转过身,笨拙地打开置物箱,里面有另一把“巨蟒”左轮手枪,跟我先前用的那把一样,同样有光泽的不锈钢外壳,而且子弹满膛。我从他手中接过,然后摇下车窗,外面的冷空气如强风般灌进车内。此时,后方传来一声枪响。
“可恶!”我说。
那孩子依旧沉默。后方不断开枪,枪声又大又闷,听起来像打鼓。他们怎么都没打中?
“尽量压低身子。”我说。
我往旁边挤,左肩抵到车门,右臂伸出车窗外,朝后面开了一枪。那孩子害怕地瞄了我一眼,接下来便抱着头缩起身子挤到座位前方的小空间里。没过多久,他刚才回头看的那个小窗便被子弹炸开了。
“可恶,”我又说一次,然后将车子驶近路边,试图找个较好的角度,再朝后方开了一枪。
“我要你帮我看后面的情况,”我说,“但尽量压低身子。”
他动都没动。
“起来,”我说,“快点,我要你帮我看着后面!”
他稍微起身,扭头向后看。我看见他发现了后车窗已被击碎,也发现自己的头正跟它成为一条直线。
“我会开慢一点,”我说,“假装要停下来,让他们超车。”
“别这样,”他说,“你还有机会,别再错下去了。”
我不理他,还是将车速降到每小时五十英里,往路边开去,让校警的车从左边经过我侧面。我对那辆车射出最后三颗子弹,结果他们的挡风玻璃碎了,整辆车也侧滑到对面车道,看来似乎是驾驶员中枪或轮胎爆了。那辆车冲向对面路肩,撞进路边灌木丛,然后消失在我们视线之外。我把枪丢到旁边座位上,摇起车窗,加速前进。那孩子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盯着破碎的后车窗,空气从那里被吸出去,发出奇怪的呼啸声。
“好了,”我差点喘不过气,“现在我们安全了。”
他转头面向我。
“你疯了吗?”他说。
“你知道杀警察的人会有什么下场吗?”我反问他。
他没回答。我们沉默了大约三十秒,什么也没说,只是眨眨眼、喘着气,凝视前方,仿佛都被催眠了。车里弥漫着火药味。
“那是意外,”我说,“我又没办法让他复活。所以就别在意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他问。
“不,应该我问你究竟是什么人?”我反问他。
他安静了,但还是沉重地呼吸着。我看看后视镜,没有其他车辆。前方也是。我们正在郊外,也许离公路匝道约十分钟路程。
“我是他们劫持的目标。”他说。
劫持,真是个奇怪的用法。
“他们想绑架我。”他说。
“是吗?”
他点点头:“以前发生过。”
“为什么?”
“为了钱啊,”他说,“还会为了什么?”
“你是有钱人?”
“我爸爸是。”
“他是什么人?”
“只是个普通人。”
“有钱的普通人。”
“他是毯子进口商。”
“毯子?”我问,“哪一种,地毯吗?”
“东方风格的地毯。”
“进口东方地毯可以赚钱?”
“可以赚很多。”
“你叫什么名字?”
“李察,”他说。“李察贝克。”
我再看看后视镜,仍然没车。前方也是。我慢慢减速,让车子平稳行进于车道中央,像普通人一样开着。
“那些家伙是谁?”我问。
李察贝克摇头:“我不知道。”
“他们知道你要去哪里,还有何时会去。”
“我要回家庆祝妈妈的生日,就是明天。”
“谁会知道这件事?”
“我不确定。认识我家的人都知道,我猜地毯界的人也都知道吧。我们家很有名。”
“还有地毯界这种圈子?”我问。
“我们相互竞争,”他说,“因为货品来源相同,销售市场也一样,所以这个圈子里的人都彼此认识。”
我没说话,继续以每小时六十英里速度前进。
“你有名字吗?”他问我。
“没有。”
他点点头,好像了解我的意思,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你接下来要怎么办?”他问。
“我会在公路附近让你下车,”我说,“你可以搭便车或叫出租车,然后完全忘掉我这个人。”
他没说话。
“我不能带你去报警,”我说,“这不可能。你可以理解吧?我杀了个警察,搞不好还要加上刚刚那两个。你亲眼看见的。”
他还是没说话。该做决定了,再过六分钟我们就要到公路了。
“他们会把我关起来,”我说,“我杀错人了,那是意外,可是他们不会听的。他们就是这种人。所以不要叫我接近任何人,我不是目击证人,什么也不是。我要离开这里,就像一开始就不存在一样,懂吗?”
他仍旧沉默不语。
“还有,别向他们描述我的样子,”我说,“就说你忘了,就说你惊吓过度。要不然我会找到你,把你给杀了。”
他没搭腔。
“我会找地方让你下车,”我说,“记住,你从没见过我。”
他移动身体,盯着我看。
“带我回家,”他说,“载我回去吧。我们会给你钱,帮你解决这件事。如果你要,我们可以替你找藏身的地方。我爸妈会很感激你。我的意思是,我很感激你救了我,那件事只是意外,对吧?只是个意外,你运气不好而已,毕竟当时你身处险境,我能理解。我家人也都会守口如瓶的。”
“我不需要你的感激,”我说,“我只要摆脱你就够了。”
“可是我要回家,”他说,“我们能互相帮忙。”
离公路只剩四分钟车程。
“你家在哪儿?”我问。
“艾博特镇,”他说。
“哪里的艾博特镇?”
“缅因州的艾博特镇,”他说,“在海边,在肯尼邦克港跟波特兰之间。”
“我们的方向不对。”
“你可以在公路上朝北走。”
“那至少要开两百英里。”
“我们会付你钱,不会让你浪费这段时间。”
“我可以让你在波士顿附近下车,”我说,“然后你再去找开往波特兰的公交车。”
他用力摇头,看起来很像某种病发作了。
“不行,”他说,“我不能搭公交车,不能自己一个。现在这种时候不行,我需要保护。他们说不定还在监视我。”
“他们早就死了,”我说,“跟那个警察一样。”
“说不定他们还有合伙人。”
合伙人,又是一个奇怪的用法。他很瘦小,仍然一脸恐惧,我还能看见他的颈部脉搏跳动着。他用双手拨开头发,将头的一侧转向挡风玻璃,让我看他的左耳。他的左耳不见了!那里只剩下一块突兀的疤,看起来像没煮过的小面团。
“那是第一次的时候,”他说,“他们把它割下来寄到我家。”
“多久前的事?”
“我当时十五岁。”
“你爸没付赎金?”
“付得不够快。”
我没再说话。李察贝克坐在位子上,让我看完他的疤后,还是惊魂未定。
“你还好吧?”我问。
“带我回家吧,”他的语气像在恳求,“我现在不能一个人。”
再两分钟就到公路了。
“拜托了,”他说,“帮帮我。”
“可恶。”我说了第三遍。
“拜托,我们可以互相帮忙,而且你也需要藏身的地方。”
“我们不能再开这辆厢型车了,说不定有人已经把这辆车的特征广播到全州了。”
他满怀希望地看着我,再过一分钟就到公路了。
“我们得找另一辆车。”我说。
“去哪找?”
“随便都行,车子到处都有。”
我望向远处,看见公路匝道西南边有个大型购物中心,里面有好几栋巨型棕色建筑,外观没有窗户,却有许多霓虹招牌。宽大的停车场上大概停满了五成。我开过去,绕了购物中心一圈。这里简直就是个小镇,而且四周都是人,让我很不自在。我又绕了一下,经过一排垃圾筒,开进一间大百货公司后方。
“我们要去哪里?”李察问。
“员工停车场,”我说,“顾客整天来来往往,时间不固定,但工作人员上班时间都会在里面,这样比较安全。”
他看着我,似乎不懂我的意思。我开向员工停车场其中一区,那里停着八辆车,车头全朝向一面毫无装饰的水泥墙。一部出厂约三年的暗色日产车旁有个空车位。这就行了,这辆车没什么特色,而且停车场又安静,也没其他人在。我倒着开进空车位,让后车门贴紧墙面。
“这样别人才不会发现后车窗碎了。”我说。
那孩子没说话。我将两把柯尔特手枪放进大衣口袋,下了车,拉拉日产汽车的门把。
“帮我找根铁丝,”我说,“像粗电线或衣架之类的那种东西。”
“你要偷这辆车?”
我点点头,没说话。
“这样好吗?”
“要是你不小心杀了个警察,就不会觉得这样不好了。”
他愣了一下,便到旁边去找东西。我打开手枪弹膛,把十二发用过的空弹壳丢进垃圾筒。没多久,他就从垃圾堆里找出一根三英尺长的电线。我用牙齿把电线外层的橡胶撕掉,然后在一端压出一个钩子,把它挤进车窗外围的橡皮垫。
“你去把风。”我说。
他走到旁边,向停车场上四处张望。我将电线塞进车内,尝试勾住门把,没多久就打开了车门。接着,我把电线丢回垃圾堆,然后弯腰拆开方向盘下方的塑料罩,找出其中两条可以发动车子的电线,让它们彼此接触后,引擎便嘎嘎响起,开始运转。那孩子露出佩服的表情。
“我年轻时不学好,才会这种东西。”我说。
“这样好吗?”他又问了一次。
我点点头,“够好了。一直到晚上六点,甚至八点,总之等到商店打烊后,才会有人发现车子不见了,那时候你早就到家了。”
他手握乘客座门把,站着迟疑了一下才开门坐上车。我把驾驶座的椅子往后推,调整好后视镜,将车子倒出停车位,顺利开出停车场。有辆警车在离我们约一百码处缓缓移动,于是我马上找空位停下,让引擎继续运转,等待警车离开。接着我迅速开向出口,绕向匝道,两分钟后,我们已经以时速六十英里在宽敞顺畅的公路上往北前进。车内弥漫着很重的香水味,摆了两盒面纸,后车窗还吸附着一只毛熊玩偶。后座上有个印着少年棒球联盟字样的手套,另外我还看到后车厢里有根铝棒。
“这是辆母亲接送孩子的车。”我说。
那孩子没回应。
“别担心,”我说,“车主应该是个老实人,大概有保险吧。”
“你不会难过吗?”他说,“你杀了个警察!”
我瞥了他一眼,他瘦弱而苍白,身体挤向一侧,似乎想离我越远越好。他的手放在车门上,长长的手指让他看起来像个音乐家。我认为他应该想亲近我,但我并不需要他这么做。
“那也没办法,”我说,“没必要一直在意这件事。”
“这算什么答案?”
“这是唯一的答案。那个警察死掉只是小小的附带损害。除非我们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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