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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百分之五十七世界的记忆(“异旅人”丛书)

書城自編碼: 2843480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小說社会
作者: 孙恬
國際書號(ISBN): 9787532160303
出版社: 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5-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152000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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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本书为豆瓣阅读签约作品,是一部非常独特的行旅小说,百分之五十七点出空间之广,记忆暗示时间之长,从多重维度勾勒了两代背包客的奇异旅途。大量生动的细节既满足了读者对迥异风土人情的奇观需求,同时也充满了浓厚的人文关怀,探讨了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交流与理解,而不断闪回的青春记忆则提供了一种内省视角,或说是一种参照系,让人们进一步思考行走的意义何在,锚准为何,归宿又在哪里双线索交汇的Y型结构为整个故事带来了别具一格的阅读体验,同时也暗含着殊途同归的人生轨迹。当这场旷日持久的追寻在世界尽头止步,青春已然渐行渐远,而我们*终学会了如何接纳自己,接纳这个世界。
內容簡介:
二十三岁那年,小混混安小睿决定离开上海,前往亚马逊雨林,寻找安雅的村庄,蓝色,世界开始的地方。他与一只懒惰的彩色雄鸟同行,一路向东,直到一只卷尾猴毫无征兆地夺走了他随身携带的《水果湖,百分之五十七世界的记忆》在此过程中,他邂逅了形形色色的旅人,而这些纷繁人生的片断与曾经的成长经历奇妙发酵,复调共振,最终达成几代人之间的深层理解。
關於作者:
孙恬,豆瓣阅读签约作家,现为荷兰Agendia公司生物信息科学家。业余时间喜欢旅行、Bachata音乐和篮球,曾受训于北京王非篮球学校和新泽西IYB投手训练营,是中国男篮的忠实球迷。
目錄
二十三岁那年的达卡
香草海
达卡村落的吹箭
香草海中学的社会栋梁
丛林、教堂和神父
大学
蚂蚁
迷雾
离开大学
三牙叔的记忆
卡塞里斯村
静安寺
人质信
逃离
旅行者宿命中的终点
安雅的村庄,蓝色
圣塔伦市
瑟欧多的故事
朝拜圣山的旅程
圣山
小镇
三牙叔的书
尽头
社会栋梁
尾声
內容試閱
二十三岁那年的达卡 二十三岁那年的春天,我在巴西亚马逊雨林中的一个村落里,那里是夏天。我在这个丛林中的小村落已经三天,也说不清是怎么来的这里,从马瑙斯市坐小船在雨林中顺着水流八个小时,我看到这个村庄。那天晚上只有月光,没有灯光,我在这里下了船。这个村落叫达卡。本来没想过要在这里待很久,不过大雨来了,我只有停留在这里。离开亚马逊河的主要支流,进入雨林深处,水流平缓,是一片巨大混乱相互交错的宽的窄的水道,这些水道被树林、小岛、半岛和高地分开,流入湖泊,最终再次消失在这纵横交错的迷宫中。中午,突然大雨,雨后还是闷热异常,我跳入木屋边的湖水里,慢慢游荡。一只羽毛鲜艳的巨大彩色雄鸟从树林中跑到河边,注视着我,它的眼神带着迷惑和兴奋,大概是期待我被深藏在河流中湖泊中的鳄鱼食人鱼咬死,以便给它自己无聊平静的生活带来目睹悲剧的戏剧性。就像三牙叔告诉我的那样,所有的观众都在期待悲剧。那天我没有被湖泊中的鳄鱼食人鱼咬死。我从水中爬起,向大鸟说,嗨,下午好,它带着失望的眼神跑开了。村民说这只彩色雄鸟其实并非家禽,它只是自己选择住在村民家里。村民记不得它是哪年哪月哪天飞到这个村落,停留在土人的木屋旁边。小孩子们偷偷喂了一些剩饭给它,于是这只大鸟便再也没有离开,选择了住在木屋的厨房门前。村民吃肉,它也吃肉,村民吃鱼,它也吃鱼,村民吃饭,它也吃饭。它已经肥得不再会飞,也早已失去了重回森林河流湖泊捕鱼为生的意愿。但是晚餐的时候它又跑到我的桌子边站着,盯着我碗里的牛肉。我触摸它的羽毛,感觉就像在听一场歌剧,带着光滑柔弱而又有强烈过渡的色彩,充满节奏地混合在一起。晚餐后我看着这只雄鸟,觉得它特别滑稽。它喜欢在晚餐后伸长脖子,它的脖子几乎可以伸长到半米,我目瞪口呆,几乎无法相信丛林深处居然有如此杂技。我对土人说你养的鸟很有趣,土人问有趣在什么地方,我说以前我总以为雄性动物身上长短可以变化的部位离头部挺远,现在我知道长短可以变化的部位可以离头部很近,并且想长就长,想短就短,想粗就粗,想细就细。那个晚餐过后我有了一个猜想,我猜这只彩色雄鸟的前途远大,它应该去阿姆斯特丹红灯区的Casarosso剧院著名的色情表演剧院。试试,只是为了在各地好色之徒聚集之地证明一个励志的前卫概念,雄性生物肌肉的变化极限可以远远超过想象。在那里,这只雄鸟可以天天喝酒,吃肉,在赞许的目光下追逐运河里白色的雌性天鹅灰色的雌性野鸭,从此过上传说中花天酒地令人振奋的日子。上午,村落中的小孩子们在灰尘和风中和狗玩着游戏。我看到了罗比尼奥,那年他也二十三岁,满脸泥浆,他说他顺着水流从特费镇来到这里。外乡人,你在这儿做什么?你怎么来这里的?罗比尼奥问。他坐在我对面的树桩上,树桩上长满两层深褐色的菌类,从我的角度,好像他是从树桩上的菌类中间长出来的一样。我正在马瑙斯东边的雨林中寻找一个蓝色的村庄。你在这儿做什么?我说。挺少外国人来这里,大多数外国人都在马瑙斯市附近的丛林,那里交通更加方便。罗比尼奥说。我抬头看了看身边的一棵红树,它枝叶茂盛,一只蓝色的大鹦鹉站在我头顶的树枝上,低头看着我。罗比尼奥向鹦鹉挥挥手,继续说:我为雨林拍照片,日落,大雨,猴子,鳄鱼,大嘴鸟,部落正在做个网站,把这些照片放上去。这个丛林里有挺多东西,我想更多的人知道它们。你说你在找什么?他又问了一次。一个蓝色的村庄。你有没有见到过丛林中的一个蓝色的村庄,可能那里,所有的房子都是蓝色的。我说。蓝色的村庄?没有,从未见到过,从未听说过。那个村庄叫什么?我不知道。中午,风从水面吹过东边的丛林,雨就来了。雨来了之后,一直下了两天,雨水从头顶落下,顺着脸滑落,就像长在头上的瀑布,大得几乎使我无法睁开眼睛。连续两天的大雨上升了丛林中的水面,枯枝和树叶漂浮在水面迅速流向远方。第二天,我看到了一只南美貘的尸体,它和腐烂的树叶一起被水流冲来,卡在村落岸边的红树根上整整一个上午,即便是在大风和暴雨中,也可以闻到它散发出的恶臭。后来水面继续涨高,它终于被冲走,它的长鼻子和背上的那条黑色鬃毛在水流中翻滚。达卡村的土路在大雨中变成了一片泥泞。村中那只灰色的肥猪在稀泥中奔跑,翻滚,它的假期来临了。我走入小屋,坐在木屋的走廊上看着它,许久,这个混蛋在雨中傲慢地回头张大嘴看着我。后来雨越下越大,我在屋檐下只能看到一片漫天的白色,几乎看不清那五米以外的地方,到底是丛林,是乡村,还是城市,是上海,是安城,还是香草海。 香草海 二十三年前我在我爸我妈生命中的一天,出生在一个荒丘野岭沟壑纵横的湖边小城。我妈后来跟我说,我出生的那天,黄昏湖面的天空上有着柔和色彩。那个小城,叫香草海。其实香草海那里没有香草,至少我离开的时候还没有,有的只是人们对小镇里能长满香草的美好愿望。那里也没有海,只有一个湖,正在变得越来越小。我妈在香草海住了一辈子,她总说她一直记得我出生那天看到我的第一眼,她的记忆停留在那一刻,她总说我出生的时候嘴很大,哭起来嘴角连到耳根,像个怪物,我妈说,真丑。后来在香草海,我长大长高学走路说话,我读书写字上小学中学,十六岁我在没有香草的湖边亲第一个女孩子。在亲她的那一刻我觉得我应该谢谢我的大嘴,它从我出生那天的黄昏就在时光中停止了生长,于是在我十六岁那年,它的大小终于勉强合适我的脸,我因此幸运地被女孩子看上。我出生的那天,医院妇产科的病房住满了病人,以至于我不得不和另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共用一个大婴儿床。那个婴儿体型肥胖,是个大胖娃娃。后来我张开了我的大嘴,嘴角连着耳根开始哭,我哭他也哭,后来很多那天出生的孩子都一起哭,哭得医院妇产科的病房里惊天动地,地动山摇。后来我不哭了,我妈妈就给我念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郑渊洁童话,那些童话一个接着一个,丑小鸭美人鱼卖火柴的小女孩皮皮鲁舒克贝塔,灰姑娘小红帽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在童话里我忘记了哭声和我的第一个朋友。直到五年后在小学,我才再次见到那个和我同床同哭的大胖娃娃,他说,他的名字叫张超。香草海的夏天常有暴雨,不下暴雨的时候,那里的夏天如此炎热,好长时间,男人们习惯光着上身在湖边散步。暴雨以后,我们喜欢沿着路边的梧桐树低头行走,树根下躲在洞里的知了被雨水淹没,拼命爬出洞口,暴雨后是捉住它们的最好时机。除了知了,还有毛桑树上的金龟子,这些甲虫气味难闻,喜欢吃毛桑树上红色的果子。有一次我问张超,你想不想发财,张超想了想说,我想,我说,我有办法炼金子,他说,什么办法,你快告诉我,我说,把你过去一周所有抓住的金龟子都交出来,加上我过去一周所有抓住的金龟子,放在我的玻璃瓶里,我在家里厨房里偷包火柴,找个地方捡些废纸树枝把它们烧了,烧成灰,金龟子最后会剩下金子,张超问,可不可以留下三个金龟子,我说,你心不诚,炼不成金,张超问,那可不可以留下一个,我说,有了金子,你可以买很多金龟子。我们烧,烧得玻璃瓶里面外面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我说,火不够大,树枝烧不着,快多找废纸,张超说,找不到废纸,我说,我们的书包里都是纸,书包里是语文数学品德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作业,我们烧,从作业烧到综合实践烧到科学烧到美术烧到音乐烧到品德烧到数学烧到语文,直烧到香草海夏天的炎热、知了的叫声和暴雨过去,直烧到香草海秋天的清爽和深蓝的天空到来。秋天的香草海有一种特殊的气味,是淡淡的树叶的香味混合着蓝色天空的味道。多年之后的深秋,一天下午我在欧洲的某个街道上突然心中迷离恍惚,看着天空缓缓飘落的金黄色树叶不知所措,原来是在那街道上空气中有着香草海的气味,我怅然若失,直到开始下雨,直到那淡淡的树叶香味混合着蓝色天空的味道像雨水落入运河中的涟漪般缓缓散去。那些香草海的味道一定是在某个时光静止的一刻留下了记号。我的邻居三牙叔总是说,秋天香草海的晚霞落下的时候,如果看足够长时间,香草海湖面上的时光就会成为静止的。我猜,我从未看过那么长时间。三牙叔住在我家对面。他总是爬上香草海附近的小山,看着香草海的湖面,他还说,时光静止的时候,香草海像极了他的家乡。我的小学就在那个湖边一条弯曲的街道上,街边有一个小店,店里卖捞面,卖面的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妈,我妈说二十几年前她还在这里上小学的时候她就在这里卖牛肉面,那时卖面的大妈还是个二十几岁的姑娘。在我上小学的时候,中午晚上不回家吃饭在外面吃碗牛肉面或是三鲜面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一种独立和长大了的象征。卖面的大妈养过一只小黑狗,它的后腿有点瘸,它喜欢在我们吃面时从旁边的街道跑出来,从男孩子中间钻过去,然后又消失在马路对面另一个街道的转角。上小学的时候张超和我曾在这附近捡到过一只灰色的小狗,那是一个春天的清晨,从锅里捞出的面冒着热气,张超和我早起跑步,其实我一点都不想早起跑步,张超也不想,张超和我认识的每个人都不想,但是老师说早起跑步,强身健体,有了强健身体以后才能更好地努力学习,更好地努力学习才能考上大学,考上大学才能成为社会栋梁。老师说得很有道理,我们听得也很认真,虽然我们都不太明白社会栋梁是什么意思,但是张超和我决定我们应该成为社会栋梁。即便有了成为社会栋梁的理想,我们也不想早起。不过有一天,张超告诉我他在公园附近发现了一片叫一串红的植物,一盆一盆地开放,在路边放得很整齐,早上那里人很少,他偷偷摘了七八串,每朵红花后面都有蜜,特别甜。于是他和我从此每天早上都出去跑步,整个春天香草海公园里的其他花越开越鲜艳,越开越多,只有一串红是越开越少。我想那个春天,那些一串红花盆后面偷吸花蜜的隐蔽之处,就是我迈出成为社会栋梁第一步的地方。在一个一串红逐渐凋谢的春天的早晨,我们在公园捡到了一只小狗,它抬头看着我们的时候有很乖的眼神,我从家里的厨房偷了几根香肠,它低头吃得很香,张超把小狗牵到学校,立刻成为众人羡慕的对象。在以后的几个月,张超和我认识的每个人每天早上都积极早起跑步,在公园附近住宅区街道的每个角落检查搜索,盼望有另一只迷路的小狗出现。那几个月公园附近养狗的住户莫名其妙地丢了很多狗,吉娃娃松狮泰迪,后来公园附近养猫的住户又莫名其妙地丢了很多猫,金吉拉折耳短毛。在小狗的主人找到张超和我要回小狗的前一周,它一直住在我的房间里,张超说让狗和我睡一张床是他给我的福利。那时我的房间里充满书和狗屎的气味,那只小狗醒着的时候,就蹲在我的房间抬头看着我书桌上的书。我小学的老师说书要越读越厚,然后才越读越薄。越读越厚似乎是理所当然,新书读着读着就成了旧书,旧书就比新书厚,我买的漫画《七龙珠》被借来借去,还回来时就变得又黑又厚,但我一直没弄明白越读越薄是怎么回事。于是我就去问张超,张超说他也不明白,他还说现在小学你乱操个什么心,现在不明白的事,以后再长大一点就明白了。他说的时候一本正经,好像信心十足的表情,一副很屌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再加上他没提我害死他所有金龟子的事,于是我也就信了。我的书房里,在那些越读越厚的书上面,我放了一个小长方形纸盒,盒子上写着米克朗基落,纸盒里面是一个放大镜。这个放大镜是三牙叔送我的礼物,他说他小时候曾经用放大镜看过邮票角落里的细小花纹。这个礼物源于我们小学三年级时的一篇语文作业《你长大了要做什么》,那时我写,我长大了要看这个世界,看天空,还要做一个科学家。准确地说,天文学家。那时我眼中的天文学家就是每天黑夜安静地凝望彩色天空等待流星出现的人,他们总是想象黑暗尽头的这个世界未知那一部分的样子,他们都有一个巨大的望远镜,看着夜空中遥远的地方,想象那些闪烁的星星里会有什么。我从来就没有过望远镜,但后来找三牙叔要了这个放大镜,大概把它当作望远镜的一个我可以操作的替代品,我试着从放大镜里看星星,在放大镜里,所有星空的色彩和闪烁都消失得无影无踪,那里没有流星出现,从放大镜里仰望星空,那里什么都没有。后来我用这个放大镜看过金龟子的头和脚,在放大镜下看着它们在夏日狠狠抱着红色毛桑果贪婪的样子其乐无穷。最后这个放大镜就一直被放在抽屉里,安静地躺着。后来过了很多很多年,我猜我已经到了《你长大了要做什么》中那个长大了的年龄,我没有实现那篇作文中的愿望成为天文学家,不过我一点都不遗憾,还有些庆幸,每天都无所事事地看着彩色星空想象黑暗尽头的这个世界的样子的人是天文学家无疑是个小时候错误的概念,长大了才知道,大部分天文学家每天都坐在一个房间里苦逼地计算各种充满了怪异符号的物理和数学程式,能够每天无所事事地看着彩色星空等待流星出现的人只出现在偶像剧中,其中有几个,在有段时间的电视剧里,被称作F4。所以如果我再回到小学三年级,写同样一篇语文作业《你长大了要做什么》,我应该写,我长大了要做F4。那个放大镜,捡起了一些没有实现的愿望。 达卡村落的吹箭 二十三岁那年的春天,我在亚马逊雨林中一个叫达卡的村落里,那里是夏天。在那个村落里我遇到了一只彩色的雄鸟,两只蓝色的大鹦鹉,一只灰色的长毛猪和一只公鸡。这只公鸡住在一片沙地里,每天在村庄里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据说每天清晨按时打鸣,大多数时候我睡得死,也就听不到,有时候我被它吵醒,就咒骂为什么它还没有被杀了热水里去了毛炖汤。有时候那只公鸡叫得特别开心,带着几千年前给人报时那种骄傲,我很想告诉它我们早已进入了钟表的时代,但是又找不到合适的办法,最终这件事也就放下了。早上,我被公鸡的叫声吵醒。我走到水边,村落附近的水域是片平静的河湾,我记起昨天我在那里游过泳。顺着河湾向南走五十多米,我到了岛的最南角,那里的芒果树林边有个小房子。那个房子曾经应该是刷成白色的,不过白色的石灰已经脱落,露出灰色的泥巴,房子正面的土墙刷成土黄色,其实可以不用刷的,因为里面灰色的泥巴和脏兮兮的土黄色没有区别,这真是个糟糕的搭配。土墙上有个黑色的电表,大概这样住在里面的人就可以每天都提醒自己住的地方在发电机工作的时候是有电的。一个妈妈,她的两个女儿,还有一只黄狗,坐在房子前的石头楼梯上。早上的气温很高,黄狗安静地伸出舌头,盯着我。早上好,船夫回来了吗?我问。还没有。少女们摇头,她们面对面坐着,把腿和粉红色的人字拖鞋搭在对方的腿上。你知道他哪天回来吗?可能一周,可能两周。找他做什么?我在找个蓝色的村庄,需要问他点信息。这里的水域没有很好的地图。那个妈妈身体胖得不像样子,我几乎无法判断她到底更宽还是更高。我点点头没说话。这家的第一个男人在前年离开了村庄,去了马瑙斯市自由贸易区的电器工厂工作,在地球完全不同的另一面,和在遥远的中国从偏远中部农村前往珠江三角洲寻求不一样生活的工人拥有同样的梦想。家里的第二个男人是个船夫,在丛林中不同的村落间开小船运送货物。雨让水流变急了,淹没了些低地,现在航行很困难。穿白色T恤的少女说。水流会平缓吗?难说啊,现在是雨季和旱季中间,经常下雨,水流变化很快。女孩子背后木头门的绿漆,斑斑点点地脱落,好像是长年被暴雨直接冲洗的样子。我看看南边,大雨和持续的水流升高了水面,把一个高地分隔成两个彼此隔绝的小岛。我叹了口气转过身,那,至少,你能帮我抓住那只按时打鸣的公鸡吗?我低头对那只黄狗说。公鸡?GuGu可不会吃掉它。穿白色T恤的少女摸摸狗的头。GuGu站起身,摇摇尾巴,灰尘扬在旁边肥胖妈妈的身上,跑向村落中心。我跟着黄狗跑开的方向走回村落中心。村中的居民不多,一百多人,稀稀拉拉,住在木屋里。很多年轻人都被现代化和多姿多彩的城市生活吸引而离开,只有老人和孩子留下,不过加上猪、鸡、狗,三只蓝色的鹦鹉和彩色大鸟,都被公鸡吵醒的时候,在村中的土路上乱窜,也热闹拥挤,乱七八糟。我经过左边第三间小木屋和公用厕所时,一只灰色的猪从竹林里跑出来,从我面前安静地缓缓地走过,经过我面前都没有看我一眼,就像它是这个村里尊贵的族长,混蛋,但是它背上还有两块泥巴。猪走了几步就躺在安德拉斯身边。安德拉斯光着上身举起右手,给我打了声招呼。他是村里的木匠,有点驼背,手里拿着一把锉刀,身边放着锯、刻刀、砂纸、笔和颜料。几乎每天都坐在木屋边的树荫下。按我爸的定义,和几个月前在上海的我一样,安德拉斯应该算是个手艺人。安德拉斯招手叫我过去,Ol葡萄牙文,早上好,下同。。他说,他身边放着一瓶啤酒。Ol,我点头回应,我刚才去了船夫家,他还没回来。我猜我不会等他了。安德拉斯拿出一把竹筒,一头放入嘴中,一头对着远处的树干,嗖,一根箭吹出,钉在对面的树干上。他递给我竹筒,试试这个,你可能会用得到。我接过来,是一个吹箭筒,丛林中流行的打猎工具。我吹了一把,没有打中树干,那箭也不知道飞去哪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又递给我另外一支箭,箭尾有暗红色的野鸡羽毛,他举起双手做了一个用力握稳的姿势,站稳,一周前我用这个吹箭筒猎到了一只猴子。我抬头,他木屋门前的树枝上挂着三条腊鲤鱼和一串绿树椒,用水草串在一起,鱼鳍的橙红靠着树椒的翠绿。一个黑色猴子的尸体挂在木屋旁边,它的眼睛还没闭上。我握稳,再次吹出,箭再次飞得无影无踪。猪躺在树荫下,睁开左眼,看了我两秒,然后再次闭眼睡去。彩色大鸟走到我身边,停下,盯着我就像正在看着一个傻瓜。我拿起第三支箭,握着箭筒盯着树干,这次我有些恼火。在某些地方,如果在强烈的阳光下,如果我凝望某处,凝望得越久,就会感到身体进入了某种神奇漂移的状态,可以置身事外地看自己。对于我,这种置身事外通常都与高深莫测无关,大多很琐碎,比如自己为什么而生;为什么现在的自己,不是竹林中慢慢走出的一只公鸡,或一只猪。如果我生为达卡的一只彩色雄鸟,这个世界在这短暂的瞬间是什么样子:〖=F〗那个年轻的外乡人来到这里,说是要在丛林里寻找一个什么蓝色的村庄,真可笑。他长了一个奇怪的面孔,我在丛林中穿梭这么多年从未见过。外乡混蛋的汗从头上流下,妈的,真热。这个傻瓜已经两次没能射到靶,第二次还射到两米外的树干,两米外,我简直不能相信居然这么差。他居然还想试第三次。我得再说一遍,两次都没有射到靶,这个混蛋可真蠢。那个土人木匠安德拉斯,光着上身站在阳光中,看着那些在箭靶边窜来窜去的黄色小鸡,目光笨拙。我拿我今天的晚餐打赌,这个土人在祈祷:这次至少靠近靶一点,千万不要射到养的小鸡,它们上个月才从市场买回,四处乱跑,还没有长大,被这个外乡傻瓜射到就糟糕了。不过我很讨厌这些小鸡,它们叽叽喳喳跑来跑去真烦人,要是长大了就更讨厌,就像那只自以为是的混蛋公鸡,每天的嗓门都特别大。哦,我真想看到这个外乡傻瓜第三次射到一只小鸡的情景,还有,应该射那只在村中占山为王的灰色大猪,它是个肥胖、丑陋、无耻的马屁精,整天就只知道趴在土人身边。飞吧,吹箭,射向它的大屁股。最后,土人安德拉斯,他也是个蠢货。他整天都弯曲着上身坐在树下拿着几块木头敲敲打打。他的驼背像一个加大版的丑陋大虾,就像在我老家旁边洞穴中住着的整天挖泥巴的那只。安德拉斯和外乡人昨天喝一种黄色的液体,透明带白色气泡,喝完之后发出奇怪的胡言乱语,昨天他手里的那杯掉了几滴在我身边,我也跳过去喝了几口,妈的,又苦又涩,就像丛林中野猪撒的尿。我从未喜欢过我们河边的大虾邻居,天啦,它一直都吃泥土里的树根,长得像大虾的动物总是对食物有糟糕的品位。〖=〗一只公鸡疯狂地从我面前飞奔而过,钻入木屋边的小树林里。我回到自己的世界。带上这个吹箭筒吧,不知道那个蓝色村庄有多远,你可以用它在雨林中猎些食物。安德拉斯说,递给我一筒箭。我集中精力,握紧吹箭筒,吹出。在彩色雄鸟的注视中,第三支吹箭再次飞得无影无踪。 香草海中学的社会栋梁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猜我的邻居三牙叔一定会喜欢看达卡的这只彩色雄鸟。三牙叔不是香草海人,他在武汉出生,十二岁的时候和家里人一起搬家去了巴西,后来我出生的第二年,他四十岁的时候回到了中国,在香草海旁边D市的一所大学找了一份工作教电子工程学。从我记事的那天,他就住在香草海,住我家对面的房子。他的房间里,墙上挂着一条蓝色牛仔裤,就是那种洗得发白的蓝色,裤腿上有三条很大的裂口。他说这是他二十一岁那年做学生时去智利百内山区穿过的裤子,那次他和大学的一个好朋友逃课出去旅行,在拉哥裴赫湖边的一个小村庄里借宿一夜,第二天的清晨,在湖边布满白色浓雾的草地上捡了几块干燥的牛粪生火取暖。后来他们拦了一辆顺风车,沿着湖向北,那司机问他们要去哪里,他说也没有什么目的地,就这么向前开。那天傍晚这车在路上出了事故,翻了,车上的玻璃窗碎了一地,划破他的裤子。那天晚上他们只能待在车里,看着月光下的雪山,又困又冷,想象着拉哥裴赫湖中游弋的鱼被烤熟后的味道,风从裤子的裂口里吹到腿上。牛仔裤那三条裂口边是血迹,车祸中他腿上伤口流出的血。那次旅行结束后,他曾计划把这条牛仔裤用图钉钉在他房间的墙上,让他每天都可以记起拉哥裴赫湖边寒冷的清晨,牛粪上微弱的火光,搭的顺风车,车祸,拉哥裴赫湖上自由飞翔的鸟,拉哥裴赫湖中自由游弋的鱼,还有凄寒的深夜大脑中对烤鱼肉的欲望。他认为这是个很酷的想法,不过后来不知为何这个计划不了了之,牛仔裤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四十岁搬家回中国来到香草海,在清理行李时又看到这条牛仔裤,它带着那三条裂口和血迹一直躺在抽屉里,躺了二十年,这些血迹早已干掉成为黑色,在裂口边很可怕的样子。于是他把它钉在他房间的墙上。我四十岁那年捡起了二十一岁那年的愿望。他说,然后笑了。他笑的时候,露出嘴里前面只剩下的三颗牙齿,有点猥琐。三牙叔年轻时旅行过很多国家,去过不少地方,山上的,海边的。他二十三岁就离开了巴西,在一艘大货船上做水手航行过三年,到过非洲、南美、北美、欧洲和太平洋上那些遥远的港口。后来他住过几个不同的国家,上学,工作。有时候他也会给我看几张他年轻时旅行的照片,照片上那时的他还有更多牙齿,有时候照片里有一两个胸很大的女人,他就色迷迷地笑,他的笑容在年轻时就很猥琐。他说他第一次失恋是十六岁,那个女孩是他国际学校的同学。那时候他刚搬到里约热内卢四年,一边亲嘴,一边学着说葡萄牙语。他说他第一次旅行就是那年,他买了张船票去了里约东北边的一个小岛。那个岛并不大,坐车两个多小时就可以绕一圈,没有什么可玩的,但是却充满阳光,四处都是海滩,海滩上还可以看到缓慢下蛋的海龟。我的一个朋友在那儿买了一辆旧汽车,在那时是个新玩意儿,你知道,在岛上也没有人检查驾驶执照什么的,当然可以开车的路也就只有那么一条,环岛一圈。路上也可以看到海滩吗?我问。在那里,一个人无法不看见海滩,那里四面都是海滩。我找朋友借到车,加满油,一开始我就想开得很快,但是总是不明白离合和换挡应该如何是好。他说就是那天,他的第一个疯狂的日子,他在车中不再听到海滩的声音,他打开车窗,希望风能让他感觉他开得有多快,跑得有多远。三牙叔跟我说这句话的那年,他五十六岁,我在香草海上中学。其实我几乎已经开始忘记中学教室的样子,其实我也已经忘记了大多数在那间教室里学过的东西。对中学的记忆停留在一段成年后的梦中。几年前的一个夏日,我在家中的客厅里,面对着海上渐渐暗淡的红色晚霞睡去,不久就进入梦里,在那天的梦里我面对一份数学试卷,试卷上满是神秘的符号和高深莫测的问题,我挠头抓腮,冥思苦想。最终我意识到能记住的只是数学老师在黑板上画的X轴、Y轴。那个Y轴,我的中学数学老师从未画垂直。于是张超给了这个数学老师一个外号歪子。于是我能记住的只是歪子,却忘了所有的数学公式,多年之后导致我在梦中面对数学问卷大汗淋漓,惊恐万分。我初中学校叫香草海中学,香草海就只有这么一所中学,数学老师有时说我有一点点天赋所以要好好努力,好好努力学习才能考上大学,考上大学才能成为社会栋梁。我仔细回味这句话,发现它和小学老师说的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想让我成为社会栋梁。数学老师是个好人,除了他Y轴总是画歪,除了他经常说我不爱学习。其实我真的是爱学习,我十二岁进初中,十七岁高中毕业,六年,每周五天,每天早九点到晚五点上课,这哪里还能说是什么不爱学习,分明就是太爱学习。此外,不爱学习,我上中学做什么?其实有一次,我还问了三牙叔一个数学题,因为他在大学教书,我觉得应该是什么都会。他摸着他那颗剩下的门牙想了一会儿告诉了我答案,我就写在作业本上,不过第二天数学老师告诉我答案错了。这件事情也不能全怪三牙叔那个鬼老头,也许他也早已忘了中学的数学。不过,除了教书,他还是个作家,写过几本书,其中一本叫做《水果湖,百分之五十七世界的记忆》,说的是他长大的地方,以及他年轻时背包旅行,遇到各种男孩子女孩子的经历。他说这是他写的第一本书。高二的夏天,我问三牙叔他可不可以教我写作,他说,为什么想写作?不知道,只是有时候突然想记下一些东西。嗯,这样子啊,其实也没什么可教的,你想写的时候,就写,每天写十分钟日记,每周把你写的给我看看。每次我把写的东西给他看,他也没有修改,只是用绿色的记号笔划下一些句子,说,这些句子我印象深刻。我觉得这个三个牙齿的鬼老头说话做事高深莫测,也不知道搞的是什么鬼名堂。因为我开始写日记的习惯,张超常常笑话我。我记得那时上课张超坐在我后面的桌子,我们每堂课是四十五分钟,每学期开始的时候,张超看表,在第四十分钟的时候告诉我还有五分钟就下课,过了三周,他报时的时间就提前一点,说还有十五分钟就下课,再过三周,他报时的时间就更提前一点,说还有三十分钟就下课,最后又过了三周,上课铃声响过后,他就说还有四十四分钟就下课。香草海中学上课的铃声像每天下午丛林中的暴雨一样准时,我十六岁的时候,几乎每天上课的每分钟,张超都和我一起盼望着下课的铃声。放学后,我们在球场上打篮球。有几次和我们一起打篮球的还有另外十几个人,他们总是待在香草海中学的大门前,靠在电动车或是自行车上,叼着烟,玩自己的电话。这十几个人,介于香草海中学的学生和社会上的流氓之间。他们不是社会上的流氓,因为偶尔我也会在其他班级教室里的最后一排看到他们,坐在那里若有所思的样子。他们也不是香草海中学的学生,因为大多数时候他们都不在学校里,不过每天放学的时候,他们就靠在电动车上,站在中学的大门前,比上学时还要准时很多。他们很像亚马逊丛林中的食人鱼,不是一般的鱼类,但是也不会真的食人,它们介于鱼类和真正的食人动物之间。其中有一个大个子,总是戴着副墨镜,叼着烟,靠在自己的电动车上,盯着每一个离开校门的人,好像很屌很老大的样子,他们都叫他夏狗子。张超成为学校名人的那天下午,他从书包里拿出一根铁管,冲出教室,跑到楼下,夏狗子和他的两个跟班就站在校门外。张超没说话,拿着铁管就劈在了夏狗子头上,夏狗子的血像瀑布一样从头顶流下来,当时旁边的两个混混就吓傻了。夏狗子的血染红了那块地,后来两周,香草海都没下雨,那里一直有一块红色的记号,香草海中学看门的大爷对路过的人说,看,这就是夏狗子被张超砍了的位置。这句话听起来和说《古惑仔》中蒋先生被杀死的地方很像,我成年后有一天走在阿姆斯特丹街头,看到一群游客站在一家叫海城的中餐馆前,每人胸前挂着一个照相机,有几个上面还有很长的镜头,围成一圈。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秃顶导游,指着地上说,看,这就是《古惑仔》中蒋先生被东兴砍了的位置,然后他又往旁边的运河一指,说,洪兴的浩南哥就是从这里跳下运河逃走的,于是游客纷纷举起相机照相,对着运河里褐色的水,咔嚓,咔嚓,咔嚓。我不记得有人在张超砍了夏狗子的地方拍照留念,我也一直没明白张超为什么要砍夏狗子,他好像在篮球场上给我说过一次原因,但是我忘了。这件事情最后通过流氓之间的关系网络平息,也就不了了之。不过夏狗子被张超砍了之后,在放学的时候,还是总在学校门前站着,靠在自己的电动车上,叼根烟,不过头上绑着白色的绷带,看起来就真的像被砍过的老大的样子。在那以后,我们都觉得张超还没考上大学,就已经成为了老师口中的社会栋梁。 丛林、教堂和神父 那天,丛林中的雨,是在晚上停的。那个晚上,我在达卡的夜空中看到流星,它拖出一道模糊的光亮消失在北边。第二天,就有了阳光,我决定带着吹箭离开达卡向东而行。我说,这样,向东,尽头就是大海。罗比尼奥和我一起离开,他说,我们顺路。我们把干粮、熏鱼肉、牛肉干、水和帐篷绑在小舟上,彩色雄鸟跳上船头。你也想去吗?我摸着它的羽毛问。那就和我们一起走吧。罗比尼奥扔给它一块熏鱼肉。我们划一条改装过的独木舟,穿过村落东面的河湾和丛林,小舟上安装着一个老旧的小型强生发动机,油箱是一个半透明的乳白色塑料箱。我们和彩色大鸟在雨林的水域里航行了三天,每天中午都有暴雨,下几个小时就会停。我们总是下午阳光强烈的时候航行,晚上住在丛林中的村落里,上午和中午收集食物、汽油和净化过的淡水。下午,连续几个小时的大雨过后水面上涨很多,有些小的低矮岛屿已经被完全淹没,只剩下岛上几处比较高大的灌木的顶端冒出水面,完全被水环绕包围。这种景象,像是一棵树木带着它的绿色从河流的中间突然长出,世世代代看着亚马逊河的水涨水落,留下了这些在水中孤独的树无穷尽的乐观。第三天,有一艘带着发动机的简陋小船从我们身边开过,船的两侧涂满了各种图案,彩色的鱼,黑色的大嘴鸟,伸出白色的小脑袋和金黄色长长弯曲的大嘴,船顶的篷遮盖了天空。船后插着巴西的国旗,没有风,国旗垂下掉在水里。船上坐着三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两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小孩子们看着我们和彩色大鸟。船边挂着一块木板,用红色的字写着Barco Escola葡萄牙文,校船。。开船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雨林流域每个大一点的岛上都有一个村落,十几个村落会一起分享负担一个小学。小学往往会建造在最中心或是最大的村里。你们要去哪儿?船夫问。向东。你呢?我们说。我开船把每个村落的小学生送到学校,日落前再送孩子们回居住的岛。船夫说。你接送的小学生里,有没有孩子来自于一个蓝色的村庄?你见到过一个蓝色的村庄吗?我问。船夫摇头,他的眼角有五条皱纹。只有很少的几个岛上有学校,连系着村落和学校的,是漫无边际的水流。船和儿童,消失在浑浊的河流尽头。猴子清脆的尖叫声从东方传来。我们穿过一片巨大的红树林,这些树木的根部在水里,枝叶茂密。红树林的尽头是一个狭窄的水道,水道两边的树和灌木几乎是斜着四十五度生长的,我们关掉发动机,低着头,避开头顶斜着的树枝,那些树枝上布满了蜘蛛和它们结下的网,其中有些蜘蛛体积庞大,张开腿几乎和手掌一般大。罗比尼奥划独木舟,我拿出随身的砍刀,拨开水道两边一些带着蜘蛛网的枝叶。我和那些蜘蛛并无仇恨,只是害怕我们的身体无法承受它们体内的毒素。一百米以后,水道越来越窄,猴子清脆的尖叫声变得更加清晰。罗比尼奥说,听起来像是一个很大的猴群,声音像是卷尾猴。我问,你怎么想到要为丛林里的动物和树木做个网站的?罗比尼奥说,我小时候住在一个小镇,在那儿长大,前几年才搬家到圣保罗。我爸爸年轻的时候,是一个伐木工人。他总是说,他是看着树木去死的人,是送树木去死的人。他五十岁的时候,他说他也记不清自己到底砍掉了多少棵大树。我爸爸告诉我,有时候他晚上做梦,梦见那些树木有了生命,张牙舞爪地扑向他,对他说它们并不想死去。有年春天,他在砍树的时候在村庄对面找到了一个山坡,以前那里满是树木,后来渐渐被砍掉,他在那里留下了三棵死去的树干,运了一块木板搭在树干上面。他说只是想坐在木板上看着这片山坡。一个红色的小瓢虫穿过蜘蛛网飞过来,飞向罗比尼奥的脸,我用手掌把它推开了,瓢虫落在了旁边一棵卡姆果树的树干上。谢谢。罗比尼奥继续说,我爸爸说在他生命的大部分时光,他看过无数棵树死去,从未看见过树苗的生长,现在他的生命只剩下了一小部分,他想看着树木生长。那年春天,很多晚上,我和我爸穿着雨衣站在树干顶端的木板上,从那里可以看到山坡下的小镇。后来树的嫩芽从土里长出来。春天结束的时候,它们很多都死去了,不过活下十几棵。第三年的春天,活下的小树苗长满了山坡。后来,我们离开小镇去了圣保罗。我猜就是从那年,我开始喜欢巨大的树林。他说的时候,我感到我也在那个山坡顶上的某个地方,孤单地站立在树干上的木板上,到了晚上,天空下只剩下月光洒在山坡上,山坡下的小镇里最后几点灯光,慢慢熄灭,风从山坡的东边吹到西边,在风中,有许多大树的魂魄在夜间匍匐着旅行,它们停留在山坡上那些细小的泥土的缝隙里。狭窄的水道几乎是突然结束的,最后那一段,我们手中的桨不断碰到水下的树根。水道的尽头是一片开阔安静的水域,四面被树林和小岛包围,岛上长着高大浓密的树木。向北望去,水域到了五十米外就更加开阔,在遇到几个小岛后,曲折地分岔,向东,向西,向南。卷尾猴群的尖叫声就在这个岛上。我们把独木舟系在小岛岸边一棵被淹死的橡胶树上,跳上岸。水边是一片绿色的草地,上面开满了紫色的花。草地和树林的边缘开着几十个直立着的捕蝇草,张开暗红色的捕虫夹,几缕阳光从树林浓密树叶间的缝隙穿过。真的到了岛上,视线反而被树林中茂密的树叶树枝遮住,只能听到猴群的叫声和它们在树枝间跳跃时树枝碰撞的声音,一点都没有办法看到上面的猴群。在树林里的树枝上,倒挂着三只黑色的巨大蝙蝠。树叶的阴影中有一条泥巴小路,我们顺着这条泥巴小路走上去,卷尾猴群的叫声渐渐远去了。泥巴路的尽头是一块洒满阳光的空地,中间开满柔弱深蓝色的花朵。我看到一尊石头雕像,几堵破旧的石墙和一个石头十字架。石像大概是经过丛林中几百年的风吹雨打,残破不堪,脸部已经无法辨认,只是勉强还剩下一个人形。石墙年代久远,石头都成了黑色,上面密密麻麻地布满鸟屎。只有一堵石墙还没有完全倒塌,上面有四个四方形洞孔。阳光穿过石头间的缝隙和四方形的洞孔,在草地上留下一个阳光和阴影形成的十字架,阴影边缘隐藏着昆虫和它们腐烂的尸体。一个几百年前教堂的废墟,曾经神父住的地方。我摸着石墙说。这里有块石碑,上面有字。罗比尼奥说。石碑上都是灰尘,冰冷粗糙。我们站在石碑前,把手掌放在石碑上,慢慢擦去盖在石碑上的枯干落叶和灰尘。于是时光随着飘落的灰尘倒转,回到九万六千七百二十三天前的一个雨季。一批从葡萄牙科英布拉来的传教士把天主教带到亚马逊流域的雨林,其中,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传教士进入了丛林的深处,最后划着小木舟到了这里,在当地土人的帮助下,在这个小岛上修建了这个小小的石头教堂。在那以后,神父划着他的小木舟去附近小岛上的村落给土人们传教,背着他的药箱和简单的外科工具给丛林中村落里的土人治病。后来神父渐渐老去,终于有一年,死去。神父死后有几年,亚马逊河雨季水位特别高,淹没了这个岛和岛上的村庄果树田地,于是这个岛上的村民们搬到附近更高的小岛。又过了几年,第二次瘟疫开始,附近几个村落里大多数人都死去,剩下的,离开了这个地方。我们把手从石碑上拿开,靠着残壁坐下,吃了几块牛肉干,喝了一点甘蔗酒,扔了一块玉米饼给大鸟。阳光照着我们的脸。我小的时候,我住的小镇附近也有一个修道院的废墟,那里曾经住着很多修女,我常和其他的孩子们去那里,在那些破旧腐烂的废墟里找一些有趣的东西。大多数时候是石头,雕像,瓷器的碎片。罗比尼奥看着石碑说。有片很薄的云飘来,天空开始暗去。我带着酒气摇摇晃晃地站起,在这逐渐昏暗的天空下围着残壁走,我模糊的影子随着残壁的边缘移动。我跳过一块黑色的长满杂草的石头,我的影子在昏暗黄色的阳光下颤动,划出一条长长的痕迹。我问,你看,我的影子像不像天使?罗比尼奥笑,他说,不像。我盯着自己的影子,我猜死去的神父会说我的影子像。一个会说中文的天使,一个没有法力的天使,一个没有翅膀不会飞的天使,一个喝醉了连走路都摇摇晃晃的天使,一个深藏在丛林中的天使。现在和一个来自中国人世间叫安小睿的平凡人站在一起,在黄昏中,站在亚马逊河丛林深处一个寂静的岛上,在破旧废弃的黑色石头教堂的废墟前,相互望着对方,这样的组合在神的面前一定是非主流。多少年后,其他的天使说不定还会谈论我奇怪的口音和与众不同没有翅膀的后背。一片更厚的云飘来,遮住了最后的阳光,在云的阴影下教堂的残垣显得越发孤单。一个带着爱和冒险精神的神父。我停下来,左手摸着石墙说。他背着包和他的信仰,来过这里,死去,化成灰尘,在最后一面黑色石头墙倒塌之后,传说中的灵魂依旧在天堂上看着这些阴影中的花朵,开放,凋谢,被风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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