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业企业空间动态研究》:
二、区域竞争区域竞争是围绕市场展开的。早在哈里斯(Harris,1954)研究美国制造业地理格局时,就发现很大一部分制造业的区位因素并不是原材料、廉价劳动力或者能源,也不仅仅是当地市场,而是全国或者区域的市场可达性。半个世纪之后发展起来的新经济地理学也认为,市场需求会影响各地区的产业结构和贸易模式,即本地市场效应(home market effect)(Fujita et a1.,2001)。在产品异质和垄断竞争的假设下,每一种差异化的产品都由一个企业独家生产。企业在选址时,总是试图寻找能够把产品运输成本最小化的区位,而市场潜力大的区域正好符合这个条件。在要素跨区域流动的作用下,市场潜力大的区域往往能够吸引到来自其他地区的生产要素,使得企业在选址时进一步偏向于这里。这种循环累积机制会放大具有初始市场潜力区域的优势,最终改变各地区的产业结构和贸易模式。
市场潜力是企业进入、退出和成长的重要影响因素。市场潜力既包括当地市场需求,又将周边区域的市场需求按距离进行衰减,可以综合反映市场可达性。对于一个特定区域而言,在某个产业的发展初期,市场空间很大,产品供不应求,企业受到超额利润的吸引不断进入并成长。随着利润空间不断遭到挤压,产业发展进入中后期,市场趋于饱和,企业围绕既定大小的市场展开争夺。此时,企业进入会加剧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导致利润率下降,不利于现有企业的成长,甚至导致现有企业退出。企业进入引发的竞争效应不局限在本地,相邻地区的企业进入,也会通过溢出效应影响本地企业的退出率(Fritsch et al.,2006)。尽管企业生存和成长所依赖的市场不一定局限在本地(Christie and Sjoquist,2012),但是区域市场规模仍有可能影响企业的成长和退出。如果区域市场规模较大,那么可容纳的企业数量较多。相反,如果区域市场规模较小,企业数量刚达到一定数量,就会引发激烈的市场竞争,阻碍企业成长,并可能导致企业退出。
区域竞争本是市场选择发挥作用的机制。不过,省级政府可能会保护区域市场①,干预市场竞争。白重恩等(Baieta1.,2004)发现省级政府倾向于保护国有企业和高利税率的产业,从而增加自身的财政收入。波赛特(Poncet,2005)指出除了增加财政收入以外,保持社会经济的稳定、缓解就业压力也是省级政府保护区域市场的原因。陆铭和陈钊(2009)从地方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出发,进一步剖析了省级政府保护区域市场的动机。他们的研究发现在一定水平之下,市场分割有利于省区的经济增长;对于全球链接程度高的省份,由于更多地进入了国际市场,它们就更能够将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作为本地经济增长的手段。但是,市场分割宏观上妨碍了整个中国的市场一体化,不利于形成国内规模经济和发挥本地市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