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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诉讼费通常被认为是与当事人诉权行使以及司法公信力相关的一个重大问题。本书通过对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情况和运行现状的实证考察,以厘清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性质及功能定位等基本理论为切入点,深入分析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揭示现行制度的立法思路偏差和制度缺陷,提出诉讼费制度改革不仅仅是简单降低收费标准的问题。改革目标不能仅仅局限于让民众打得起官司,而应当着眼于遵循司法规律并全面实现诉讼费制度功能,并有利于促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除了要对现行制度自身加以完善外,还必须建立与诉讼费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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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中伟,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法律硕士。曾任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注重理论结合实践,积极推动机制创新。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含合著)20余篇,主持最高人民法院重大司法调研课题2项。冉崇高,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法学硕士。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或获奖(含合著)50余篇,其中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核心中文期刊发表论文16篇,在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论文获奖4篇。执笔最高法院重大司法调研课题3项。获重庆市第二届优秀中青年法律专家提名奖、重庆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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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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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导论
一、选题由来及重要意义
二、研究内容及全书框架
三、研究方法及学术创新
第一编基础理论篇
第一章诉讼费用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国外诉讼费用制度的起源
第二节新中国成立前的诉讼费用制度概述
一、奴隶社会的诉讼费用制度
二、封建社会的诉讼费用制度
三、民国时期的诉讼费用制度
四、边区和解放区的诉讼费用制度
第三节新中国成立后诉讼费用制度的历史变迁
一、诉讼费用的免收期
二、诉讼费用制度的初步建立期
三、诉讼费用制度的逐步完善期
第二章诉讼费用制度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诉讼费用的含义及构成
一、大陆法系国家对诉讼费用的相关规定
二、英美法系国家对诉讼费用的相关规定
三、我国对诉讼费用概念和范围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我国诉讼费用的性质及特点
一、财政补充性
二、成本补偿性
三、交纳强制性
第三节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功能和作用
一、诉权保障功能
二、案件调节功能
三、程序引导功能
四、违法惩戒功能
第二编实践考察篇
第三章我国现行诉讼费用制度概述
第一节现行诉讼费用制度的主要特点
一、诉讼费交纳标准更加明确具体
二、分案件类型交纳诉讼费较为合理
三、诉讼程序引导更加明显
四、诉讼费管理和监督机制日趋规范
第二节现行诉讼费用制度的历史意义
一、制定规范主体发生重要变化
二、当事人的诉讼费用负担大幅度减轻
三、司法救助更加有力
四、对法院经费的保障力度加大
第四章我国现行诉讼费用制度的运行现状
第一节对现行诉讼费用制度运行效果的总体评价
一、就当事人而言一定程度降低了诉讼成本
二、就人民法院而言有利于调节案件增长及程序引导
第二节对当事人诉讼活动造成的消极影响
一、边远地区存在交费不便
二、当事人普遍反映存在退费难
三、诉讼费用减、免、缓规定在部分地区执行不到位
第三节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
二、基层法院办案经费保障不足
三、滥用诉权现象增多
四、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形成冲击
第五章我国现行诉讼费用制度的缺陷审视
第一节立法思路存在某种偏差
第二节制度本身存在一定缺陷
一、案件收费标准的认定不尽科学
二、诉讼费负担规则较模糊
三、某些具体规定不尽合理
四、制度规定存在一定盲区
五、司法救助的监督程序欠缺
第三编域外比较篇
第六章域外诉讼费用制度的立法原则及理论辨析
第一节裁判有偿原则的论争及司法政策价值导向
一、裁判有偿原则与民事诉讼目的论
二、裁判有偿原则与国家财政的关系
三、裁判有偿原则的功能与司法政策的价值定位
第二节败诉人负担原则的论争及司法政策的价值导向
一、败诉人负担原则的历史沿革及其相关的规定
二、败诉人负担原则的根据与民事诉讼的目的论
第三节当事人各自负担原则的论争及司法政策的价值方向
一、当事人各自负担原则的论争
二、律师费用负担的立法及司法政策的价值方向
第七章德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比较研究及其评价
第一节德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比较研究
一、德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概述
二、德国法庭费用与律师费用的规定及其具体适用
三、德国费用转移负担
四、德国计时收费制和风险代理制
第二节德国诉讼费用体制的评价
一、德国诉讼费用体制的特点
二、德国诉讼费用体制的借鉴意义
三、德国诉讼费用体制的优缺点以及未来远景
第八章日本诉讼费用制度比较研究及其评价
第一节日本诉讼费用制度的概念及其制度
一、日本诉讼费用的概念
二、日本诉讼费用的分类及制度
第二节日本诉讼费用制度的基本理论及其评价
一、关于在当事人与国家之间的费用分配负担
二、关于在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分配费用负担
三、日本诉讼费用制度及其理论的评价
第四编改革路径篇
第九章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改革思路和原则
第一节我国诉讼费用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二、化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有效举措
三、重塑司法公信的重要保障
第二节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改革思路
第三节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改革原则
一、诉权保障原则
二、利民便民原则
三、合理负担原则
四、功能发挥原则
第十章合理调整我国诉讼费用的收取标准和范围
第一节重塑我国诉讼费用收取的认定标准
第二节合理调整部分案件的诉讼收费标准
一、适当提高行政案件、保全案件的交纳标准
二、增调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等案件交纳标准
三、提高上诉、申请再审的诉讼费交纳标准
四、适当降低申请支付令等非诉程序案件交纳标准
第三节明确新类型案件及收费标准模糊案件的收费标准
一、明确新类型案件收费标准
二、细化部分较模糊的收费标准
第四节适当扩大诉讼费用收取范围
第十一章改革完善我国诉讼费用负担制度
第一节败诉人负担原则的思考
第二节胜诉人诉讼费用的负担
一、无益的起诉和攻击防御所产生的诉讼费用
二、迟延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用
第三节部分败诉与共同诉讼的诉讼费用负担
一、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负担
二、共同诉讼的诉讼费用负担
第十二章构建完善我国诉讼费用的其他相关制度
第一节完善我国诉讼费用预交制度
第二节完善我国诉讼费用财务制度
第三节完善我国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制度
第四节建立我国诉讼费用的执行追缴制度
第五节建立我国诉讼费用的争议裁决制度
第十三章加快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配套改革
第一节加快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立法进程
第二节建立法院独立的经费预算制度
第三节建立恶意滥诉惩戒制度
第四节同步改革律师及社会中介机构收费制度
第五编相关制度篇
第十四章我国律师收费制度改革研究
第一节我国律师收费现状
一、我国律师收费制度的演化
二、目前律师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节律师收费制度的域外考察
一、英国、美国律师服务收费制度
二、德国、日本律师服务收费制度
三、域外律师收费制度的借鉴意义
第三节加快改革律师收费制度
一、律师收费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方向
二、关于不同类别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
第十五章我国司法鉴定收费制度改革初探
第一节司法鉴定收费制度概述
第二节司法鉴定收费制度的问题检视
一、收费标准和依据缺乏科学性
二、直接支付方式不合理
三、监管和法律援助机制缺位
第三节司法鉴定收费制度的重构
一、确立司法鉴定费用的公益性属性
二、司法鉴定收费制度改革的路径规划
附录一:关于对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修改建议稿
附录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改进诉讼费制度的调研》调查问卷
附录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附录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
附录五: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诉讼费的相关规定
附录六: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附录七: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相关规定
附录八: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
附录九:律师服务收费相关规定
附录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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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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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汪国真曾在一首诗中写道:我只想采撷一片枫叶,你却给了我整座枫林。作为一名长期致力于研究民事诉讼法的学者,认真读完本书,深为作者严谨务实的学风、旁征博引的论述和探求真理的执着所折服,感触良多,收获颇丰,于是欣然提笔为序。
长期以来,诉讼费用在司法制度领域似乎属于一个边缘性问题。然而,诉讼费用制度之设立,不单是用于解决诉讼费用的计算与交纳这一操作性问题,从更深层次来看,其与当事人行使诉权、法院行使审判权乃至整个审判机制运行均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现代各国的诉讼法律制度中,诉讼费用制度均占据着重要的一席之地。正因如此,近年来诉讼费用制度越来越受到我国法学界、实务界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作为长期奋斗在司法实践第一线的审判亲历者,以法官的视角,对诉讼费用制度展开深入论述,也有着不同于学者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为我们的学术研究打开了另一扇窗户。
在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经历了一次漫长而曲折的历史变迁过程。现阶段,我国的诉讼费用制度由国务院于2006年12月颁布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加以规定。该办法大幅降低诉讼费用的交纳标准,从而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使其能够实质性地接近法院,并利用法院解决争端、确定权利义务归属。这被理解为我国在司法制度上所施予的人文体恤与关怀。该办法在重点强调惠民利民的同时,却在无形中削弱了诉讼费用对案件数量的调控功能,使法院收案数量逐年激增,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等现象也因实施成本较低、惩戒力度较小而间见层出。诉讼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实质上很多地方的拨款数与诉讼费收入是挂钩的。在部分地方,诉讼费用的急剧缩减,导致预收的诉讼费用甚至难以保障审判工作最基本的、直接的和日常性的支出。因此,该办法自施行以来有褒有贬,非议不断。
从法理上讲,诉讼费用是国家所承担的诉讼公共成本与当事人所承担的诉讼私人成本的集合。司法是有偿的,当事人应当为法院解决其纠纷所需要的物质成本与实际耗费进行分担。同时,诉讼费用兼具诉权保障功能和违法惩戒功能,应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权和严厉惩戒当事人恶意滥诉行为之间取得一个基本的平衡点。在域外,德、日等国在各自司法政策的指引下,分别设置了颇具该国特色的更接近本质、更具平衡性的诉讼费用制度,为我国现阶段的诉讼费用制度改革又提供了他山之石。
诉讼费用制度完善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不仅关涉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也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的有效保障紧密相关。因此,应当着力推进诉讼费用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以促使诉讼费用制度的功能在真正意义上得到充分发挥。
本书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进案件诉讼费制度的调研的重大司法调研课题为载体,由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审判业务专家和部分学者,历经2年实证调研而形成。全书共分为五编,分别从基础理论、实践考察、域外比较、改革路径及相关制度等方面,对诉讼费用制度进行了系统而充分的论述。本书提出:我国诉讼费用的具体构成有别于大多数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性质上既不是税收说,也不是国家规费说,而是司法收费,就当事人而言具有司法成本补偿性,就国家而言具有财政补充性。诉讼费用拥有诉权保障、案件调节、程序引导、抑制滥诉四大功能。但在我国,存在边远地区交费不便、退费难普遍、诉讼费减免缓规定在部分地区执行不到位,表明现行诉讼费用制度的诉权保障功能受阻;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显示现行诉讼费用制度的案件调节功能失衡;上诉率和发改率严重背离,隐示现行诉讼费用制度的程序引导功能失向;滥用诉权现象增多,提示现行诉讼费用制度的抑制滥诉功能被削弱。单纯地降低诉讼费用,不但影响了部分法院经费保障和司法能力;同时,大量民事纠纷案件涌入法院,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形成冲击。
本书数据翔实,实例丰富,理论分析入理,研究方法多样,最后提出的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改革思路并未拘泥于简单地降低收费标准、变更负担方式,而是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让改革举措更契合诉讼费用制度的性质定位与预定功能,同时亦确保了诉讼费用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配套与衔接,着眼于对人民群众诉权的全面保障,并从律师、鉴定机构收费等多方面改革,以切实减轻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成本负担,并将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和诉讼费用制度功能发挥作为改革目标。难能可贵的是,本书还附上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修改建议稿,彰显了课题组在实践考察和理论研究上泼墨纵横的实效性。
当然,法官视角下的诉讼费用制度,也会有法官视角的局限。书中某些观点也有值得推敲之处。但瑕不掩瑜,本书的出版,无疑会对实现司法公正、化解法院人案矛盾、重塑司法公信等方面具有潜移默化之功用。在本书付梓之际,本人感到十分欣慰,衷心希望这批审判业务专家,能充分利用司法改革的亲历者和实践者的优势,在诉讼费用改革的研究上作出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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