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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民国人物小传》简体字版基本保持了原书的本来面貌,仅对不符合大陆出版惯例的文字作了技术处理,大致有:删除含有诬蔑性文字的内容;删除部分中共人物的小传;1949年以后一律用公元纪年,台湾当局相关部门称谓、职务称谓加引号;对存在明显错讹的内容及文字或作删除、或作改正。 《民国人物小传》每篇传文的执笔者由于各自的写作立场,对传主的评价以及对史料的取舍运用等都体现了一定的倾向性,上海三联书店出版刘绍唐主编的《民国人物小传(15)(精)》是为了向广大读者提供发自不同视角的多元化历史参考资料,因而本简体字版基本保持传文的原貌,但这并不表明本社对所有传文的内容均表赞同,相信广大读者在使用该书时也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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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民国人物小传》依据各种历史文献资料,从不 同的视角,简要介绍了出生及主要活动时期在1949年 之前的一些有影响的中国近现代人物的一生,对研究 和了解中国近现代历史及人物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书为刘绍唐主编的《民国人物小传(15)(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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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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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达(1906-1983)
文重孚(1902-1938)
毛子水(1893-1988)
王宣(1890-1988)
王守竞(1904-1984)
王长简(1910-1988)
王森然(1895-1984)
王泽民(1885-1965)
王缵绪(1888?-1960)
丘元武(1906-1933)
白季眉(1895-1966)
白眉初(1876-1939)
向警予(1895-1928)
安波(1915-1965)
曲同丰(1872-1929)
朱东润(1896-1988)
吴瀚涛(1894-1988)
吴耀宗(1893-1979)
吕寿琨(1919-1975)
李杜(1880-1956)
李棠(1899-1988)
李鸿(1903-1988)
李俨(1892-1963)
李小龙(1940-1973)
李仙洲(1894-1988)
李玉堂(1899-1951)
李扬敬(1894-1988)
李运成(1910-1987)
沈从文(1902-1988)
林柏生(1902-1946)
林汉达(1900-1972)
侯外庐(1903-1987)
宣铁吾(1897-1964)
柳直荀(1898-1932)
韦悫(1896-1976)
唐生明(1906-1987)
夏鼐(1910-1985)
夏重民(1885-1922)
夏楚中(1902-1988)
孙楚(1889-1961)
孙寒冰(1903-1940)
徐启明(1894_1989)
海竞强(1906-1985)
涂思宗(1897-1981)
马鸿宾(1884-1960)
常恩多(1895-1942)
张金鉴(1903-1988)
张长弓(1905-1954)
张德粹(1902-1987)
梁国藩(1906-1988)
梁漱溟(1893-1988)
盛世才(1897-1970)
陈克华(1895-1986)
陈国辉(1898-1932)
陈弼臣(1910-1988)
傅懋勣(1913-1988)
劳冠英(1908-1977)
彭湃(1896-1929)
黄世仲(1872-1912)
黄秉衡(1901-1989)
楚溪春(1896-1966)
杨贤江(1895-1931)
邹济勋(1913-1988)
雷法章(1902-1988)
廖继春(1902-1976)
熊庆来(1893-1969)
蔡和森(1895-1931)
钱卓伦(1890-1967)
谢家荣(1898-1966)
韩德勤(1892-1988)
罗佩金(1878-1922)
谭邃(1895-1939)
严一萍(1912-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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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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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重孚(1902-1938) 文重孚,字雨楼,湖南省益阳县人,生于清光绪 二十八年五月初五日(一九○二年六月十日)。父洪 典,母骆氏,育五男二女,重孚行五。
三十四年,重孚六岁,随父母移居汉寿县,从事 农垦。宣统三年,回益阳甘溪村,与堂兄志文在乡村 读私塾。民国五年,随父母迁居华容县门板洲,再徙 天心洲,不久回益阳,就读益阳桃花仑信义高等小学 。八年,考人长沙私立兑泽中学。十三年秋,赴广州 ,考入黄埔军校第三期。十四年毕业,初任见习排长 ,参加党军东征。十五年,北伐时任中尉连长。十七 年,任陆海空军总司令部(总司令蒋中正)上尉侍从 副官。
十八年,国民革命军遗族学校(兼校长蒋中正) 在南京成立,由于堂兄志文(黄埔一期毕业)在北伐 战事中任团长时壮烈成仁,重孚特为堂妹思荣,堂弟 思纯、思安、志杰等申请入学,奉蒋兼校长批准。现 思荣、思安侨居美国。
十九年,重孚任宪兵少校营长,驻防福建厦门。
同年,与益阳沧水铺朱明非女士结婚。二十年,奉派 赴日本研究宪警。二十一年。学成回国,任宪兵第五 团上校团长,驻防北平。二十四年,调驻上海龙华, 兼任淞沪警备副司令。二十五年,奉命率宪兵第五团 人川,驻防成都。二十六年,调任财政部税警总团( 总团长黄杰)陆军少将分团长,驻防广州,专务缉私 。二十七年二月,应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文白) 之邀,回湖南出任省会长沙市警察局长;十一月十一 、十二两日,城陵矶及岳阳相继失陷,张治中惑于日 寇谣言攻势,仓猝订定“焚城准备纲要”,进行所谓 “焦土抗日”。十二日下午四时,召开紧急会议,指 示重孚及长沙警备司令酆悌(力余)、警备第二团团 长徐昆准备出动军警,执行焚城计划。至同日午夜, 谣传寇军已逼近距长沙数里之新河(实为岳阳之新墙 河),执行放火军警,就开始行动,于是全城精华, 顿付一炬,市民生命财产之损失,难以估计。而张治 中于大火前一小时,已仓皇逃往湘潭,是日下午,张 得报第九战区长官陈诚(辞修)尚在长沙,乃由湘潭 赶回长沙处理善后。全省民众怨声四起,纷电中央追 查责任严惩祸首。十三、十四两日,**当局蒋委员 长在韶关召集当地军政首长指示战略机宜,十五日, 离韶,十六日抵南岳,下午八时抵长沙,十七日巡视 灾区,登天心阁嘹望,目睹长沙全城一片焦土,痛愧 不已。乃一面手谕张治中指示善后事宜,一面下令将 重孚、酆悌及徐昆三人扣押,组织特别军事法庭,由 钱大钧任审判长、第九战区长官部参谋长施伯衡任副 审判长、战区军法监为主审官。各承审人皆心知大火 主谋人为谁,并以为国惜才为念,故审判结果,将重 孚及徐昆二人各处有期徒刑七年,处酆悌有期徒刑十 年,专案呈报**当局,奉批“渎职殃民,一律枪决 ,张治中撤职查办。”蒋于十九日下午离开长沙赴桂 林,重孚、酆悌及徐昆于同日清晨押赴警备司令部( 原禁闭于何键公馆),由俞济时(兼长衡卫戍司令) 宣读“处决命令”,重孚等押赴刑场时,一路大喊“ 冤枉”,酆悌更大骂“被张治中欺骗”,枪决地点为 距警备司令部约三华里之小山坡上。
P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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