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股票大作手回忆录
》
售價:HK$
55.8
《
秩序四千年:人类如何运用法律缔造文明(世界重归混乱,文明岌岌可危,法律与秩序是我们仅有的武器。穿越时间,鸟瞰全球,一部波澜壮阔的人类文明史)
》
售價:HK$
154.6
《
民法典1000问
》
售價:HK$
99.7
《
国术健身 易筋经
》
售價:HK$
33.4
《
古罗马800年
》
售價:HK$
188.2
《
写出心灵深处的故事:踏上疗愈之旅(修订版)(创意写作书系)
》
售價:HK$
66.1
《
控制权视角下的家族企业管理与传承
》
售價:HK$
87.4
《
冯友兰和青年谈心系列
》
售價:HK$
167.3
|
編輯推薦: |
介绍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
厘清了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不足及面临的障碍
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方法和政策
|
內容簡介: |
本书集中阐释了供给侧改革视野下的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机理,系统研究了供给侧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深入厘清了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不足及面临的主要障碍,还借鉴了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从法制、体制和机制等多个层面,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做法和政策。本书不仅可以为各级政府转变职能的法制保障提供一定的启示,同时也对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维护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利益均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關於作者: |
彭辉,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复旦大学法学硕士(2005年)、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2011年)、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20132017年),先后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香港大学法学院等多所高校进行访问交流,现任上海市法学会法社会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法治蓝皮书》调研版执行主编等职。研究领域为司法改革、法社会学、知识管理等。迄今为止出版专著4部,在《现代法学》《法学》等发表CSSCI来源期刊30余篇,负责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10余项,其余课题30余项。
|
目錄:
|
前言1
第一章 绪论1
第一节 引言1
第二节 政府职能转变是供给侧改革成功的关键要素3
一、政府是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产生的根源,供给侧改革需要政府改革先行4
二、政府改革成败是供给侧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5
三、政府改革是供给侧改革的实现途径6
第三节 供给侧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7
一、供给侧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哪些新要求?8
二、如何通过政府职能转变以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8
三、如何通过政府职能转变以塑造新型的政府与市场关系?8
四、如何通过政府职能转变以实现从管控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9
第四节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9
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研究10
二、供给侧视角下本市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研究11
三、供给侧视角下本市行政执法机制研究11
四、供给侧视角下本市社会组织发展研究12
五、供给侧视角下浦东市场监管局职能转变的定量评价12
第二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优化政府服务研究13
第一节 优化政府服务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13
一、优化服务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关系13
二、通过优化政府服务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价值和意义15
第二节 上海市政府的特色举措和成绩15
一、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15
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18
三、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21
第三节 问题和短板24
一、政务服务瓶颈问题有待破解,与上海服务品牌建设要求存在差距24
二、贸易便利化水平和营商环境有待提升,与上海打造全球卓越城市核心竞争力存在差26
三、服务创新的体制机制有待健全,与上海创新之城建设要求存在差距27
四、企业满意感、群众获得感有待增强,与甘当服务企业店小二精神存在差距28
五、降成本成效有待提升,与上海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要求存在差距29
第四节 原因分析30
一、改革的推进存在碎片化现象30
二、改革的举措存在未落实落细情况31
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给政府财政收入带来压力31
第五节 政策建议32
一、利用大数据打通政务服务信息孤岛,进一步提升服务能级32
二、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方式,创造良好营商环境33
三、健全完善创新支持机制,进一步推动双创建设35
四、优化公共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群众满意度37
五、进一步发挥优化服务举措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的作用38
第三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简政放权研究40
第一节 通过简政放权来深化供给侧改革的价值和意义41
第二节 上海的举措以及成效41
一、大力精简了行政审批项目42
二、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43
三、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45
四、税费负担合理降低45
五、大力清理了规范收费项目,率先开展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改革46
六、进一步简化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47
七、推进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等金融改革48
八、上海企业成本下降明显48
第三节 存在的问题49
一、两会中提出上海营商环境主要问题49
二、上海营商环境在国内城市中属前列,但仍有短板50
三、上海营商环境与先进国际经济体差距较大52
第四节 简政放权遭遇掣肘的原因59
一、制度设计规划不科学59
二、上海部门制度执行存在阻力与失衡61
三、上海部门制度调整优化不够及时63
第五节 政策建议63
一、制度设计要以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现有政策64
二、明确权责边界,规范权力行使64
三、梳理权责关系,推进部门协同65
四、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与互联网+政务服务66
五、发挥上海自贸区引领作用,进行先进举措的探索试验66
六、关于加快上海自贸区仲裁院建设,助力打造上海亚太仲裁中心67
第四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事中事后监管研究70
第一节 引言70
第二节 事中事后监管的内涵71
一、何谓事中事后监管71
二、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的异同点72
第三节 上海市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实践74
一、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建设74
二、构建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75
三、推进重点领域事中事后监管78
四、改革商事登记制度81
五、建设和完善执法体系82
六、建设社会信用体系83
第四节 上海市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84
一、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够健全84
二、监管机构联动性不强,仍存在重复监管等现象84
三、基层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工作质量有待提高85
四、单一窗口建设重形式而不重功能86
五、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全面性、准确性有待提高86
六、假冒伪劣和收费现象仍然存在,提高了企业运行成本87
第五节 上海市事中事后监管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分析87
一、企业信用信息来源单一,信用应用体制不完善87
二、监管机构职能不够明确,监管缺乏针对性、层次性88
三、宽进背景下严管难度大89
四、数据共享融合进展困难,数据平台建设存在障碍90
五、政府打击假冒伪劣、反垄断审查力度不足90
第六节 完善上海市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相关建议91
一、优化机构设置,推进部门协同监管92
二、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93
三、坚持法治先行的原则,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法律支撑94
四、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注重监管和服务的有机结合95
五、坚持同步原则,积极有序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96
六、坚持行业自律优先原则,积极培育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97
七、坚持大数据与信息共享原则,积极推动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完善97
八、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推进风险预警制度和信息响应制度建设98
九、坚持按需配给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人才队伍建设98
十、持续跟踪监管活动效果,加强监管影响评估制度建设99
第五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研究101
第一节 引言101
第二节 上海市行政执法体制的现状与问题102
一、基本情况102
二、特点分析103
三、执法体制改革情况104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105
第三节 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思路108
一、横向结构执法职能适当综合109
二、纵向结构执法内容适当差异化110
三、职权配置决策职能与执法职能适当分离112
第四节 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策114
一、分类分步推进七大系统综合执法114
二、强化技术性较强执法部门的专业性执法119
三、转移以决策职能为主的部门的执法权122
四、合理界定街镇承担的职责与执法任务126
第六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社会组织发展研究135
第一节 引言135
第二节 上海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现状137
一、加大力度,出台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138
二、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组织扶持模式139
第三节 上海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成绩141
一、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数量与质量稳步提高141
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作用与功能不断提升144
第四节 上海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不足和短板147
一、社区社会组织运作过度依赖于基层政府147
二、社会组织的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148
三、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不足148
四、政府还没有做到对基层社会组织完全放权149
五、对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登记注册门槛高149
六、社会组织服务收入减免税制度缺失150
第五节 促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对策150
一、营造有利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氛围150
二、建造有利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制度环境151
三、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能力的有效途径151
四、制定完善的人才引进、开发策略152
第七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浦东市场监管局职能转变定量评价154
第一节 引言154
第二节 评估指标体系155
一、指标体系特点155
二、指标体系构成15
三、指标确定权重157
第三节 评估实施过程158
第四节 评估结果与分析159
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指标评估总得分159
二、一级指标评估得分160
三、二级指标评估得分162
四、三级指标评估得分164
第五节 评估基本结论172
第六节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与瓶颈174
一、市区两级市场监管机构亟须进一步协调174
二、基层执法干部配置需进一步优化174
三、基层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和文化建设需进一步落实175
四、社会监管的辅助作用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178
五、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手段需进一步优化创新179
第七节 进一步推进浦东市场监管局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建议180
一、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市场监管职能边界180
二、形成纵横联动的综合执法与监管机制181
三、梳理基层职能与事权,构建监管长效机制182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183
五、促进社会力量进一步参与市场监管184
六、进一步建设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市场监管的前导机制186
第八节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的未来展望与发展方向188
一、政府与市场边界清晰188
二、政府监管有力高效188
三、监管过程实现法治化189
四、市场主体实现自律化189
五、社会监督力量实现多元化190
第八章 供给侧视角下基层推动改革积极性和主动性状况评价191
第一节 引言191
第二节 样本基本信息192
第三节 受访者基本情况参数分析194
一、地方和基层工作者男女比例失衡194
二、地方和基层工作者老中青搭配合理194
三、地方和基层工作者受教育程度高194
四、受访者工作年限分布均匀195
五、受访者岗位级别集中于副处级196
六、受访者所在单位层级分布较为合理196
七、受访者工资收入普遍高于万元197
第四节 关于推动地方和基层改革积极性和主动性的调查分析198
一、受访者对《决定》以及相关改革政策的了解程度198
二、受访者对本地干部推动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评价199
三、受访者对于规定性动作和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满意度评价201
四、地方和基层积极推动改革的认知评价203
五、制度性障碍,限制地方和基层改革的动力204
六、对先立法、后改革和先改革、后立法的评价205
七、当遇到改革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时,受访者所采取的应对方式调查206
八、改革容错免责机制建立与实施效果的评价207
九、受访者所在地方或部门优先改革事项的考量因素评价209
十、受访者能否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评价210
第五节 进一步调动地方和基层推动改革的对策意见211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211
二、加强对地方和基层工作者的教育,提高其工作能力212
第六节 总结213
第九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浦东建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评价214
第一节 引言214
第二节 受访者基本情况参数分析218
一、所在公司类型220
二、单位性质220
三、所属单位具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220
四、所属单位具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221
五、单位企业规模221
六、所属单位现有建筑工程专业人员状况222
七、在单位从事建筑行业年限223
八、所属公司在建筑工程领域发展处于以下何种阶段223
第三节 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总评估结论224
一、告知承诺制在上海市实施的简要过程224
二、浦东新区建筑业企业告知承诺制的主要流程与实施情况226
三、评估主要结论227
第四节 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评估调查分析235
一、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改革的了解情况235
二、对告知承诺制度改革的评价237
三、告知承诺制改革对企业的促进作用238
四、选择实行告知承诺制度之时是否有项目计划启动240
五、获取浦东告知承诺制度的方式和途径241
六、浦东在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实施过程规范与否的观点242
七、在浦东办理告知承诺制度过程中,对于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的看法243
八、对告知承诺制度所提供的程序便利满意与否245
九、对告知承诺制所提供的人力、资金、项目等实体便利满意与否246
十、在办理告知承诺过程中,有关部门是否会提供办事服务指南247
十一、是否阅读并理解告知承诺书的内容248
十二、作出准予行政审批的决定后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的时效250
十三、所属单位是否履行了告知承诺改革中的承诺251
十四、没有完全履行承诺的原因252
十五、没有完全履行承诺的前提下是否会按行政执法部门要求限期整改253
十六、与常规审批方式相比,违反告知承诺制度的现有处理是否适当255
十七、行政执法部门发现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的情况下如何处理256
十八、告知承诺制度有无必要扩充适用于公路、港口、水利、航道、河湖等资质257
十九、是否有必要将这一制度推广到更高等级资质259
二十、是否支持在符合法律前提下,采用简易方式处理260
二十一、开业前经营者或负责人是否有必要接受培训或指导261
二十二、是否知道与告知承诺相关的投诉、举报制度和及时处理机制262
二十三、在申请告知承诺时,对各行政管理单位数据交换的及时性、延续性、正确性的有效衔接是否满意263
二十四、告知承诺制改革以来,浦东建交委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力度如何265
二十五、就建筑行业市场管理而言,与企业关联最密切的项目266
二十六、告知承诺制改革后,政府行政执法哪些工作得到了加强267
二十七、浦东建交委在告知承诺制改革后应完善信用监管的哪些方面269
二十八、对浦东建交委告知承诺试点的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271
第五节 改革完善评估对象的具体建议271
一、明确制度功能定位,及时修订相关办法,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271
二、进一步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完善告知承诺书的内容274
三、加大改革试点力度,扩展试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 276
四、加强承诺核查,完善日常动态监督检查制度277
五、健全和完善建筑业行业从业人员和从业企业的信用管理279
六、加强对审批中告知承诺改革的宣传与引导280
附件一 地方和基层推动改革积极性和主动性状况调查问卷282
附件二 浦东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度评估调查问卷287
参考文献297
后记301
|
內容試閱:
|
前 言
供给侧改革是中国对经济形势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也是经济政策的重大转型。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传统动力弱化和新动力生成的调整期,面临经济下行和转型升级的双重压力,周期性和结构性双重矛盾特征较为显著。政府以往过多强调用需求管理政策进行政府宏观调控,导致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和风险逐渐凸显,产生许多产能过剩的后遗症,加剧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供给侧的实质是为解决政府过度干预或过度宏观调控问题而提出的改革思路,要求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约束政府的有形之手,正确发挥政府应有的作用。
所谓政府职能,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它反映着政府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从中国政府职能的历程来看,它的具体内涵因时而动、顺势而变。进一步而言,中国关于政府职能的界定一直在不断的调整当中。例如,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的政府职能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政府职能则强调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2016年是中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供给侧改革则是十三五规划在经济领域的核心和灵魂。供给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以往需求侧改革强调通过投资、消费、出口拉动国内有效需求不同,供给侧改革着力于供给与生产端,旨在通过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等要素的配置,解决产能过剩、供需不匹配、结构失衡等问题。
从供给侧改革的目的来看,其目的在于通过改革推进结构调整,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社会总产品和劳务的供给数量、结构及质量,最终满足人们的生活生产需求。以要素供给为例,供给侧改革就是要实现要素的流动由市场决定,包括劳动力、资金、技术、土地等,需要破除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部门之间的障碍以及相关利益藩篱,进行制度的衔接与整合,形成统一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确定改革的整个过程要平稳、有序地进行。
供给侧改革表面上看主要是经济问题,如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堵短板也是供给方面的问题,但实际上更多的是与政府的宏观政策有关。换句话说,这些过剩产能主要不是通过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结果,更多的是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一直是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但计划经济的思维惯性导致政府主体地位从未改变,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始终存在。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之间的较量,不但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更是催生了中国经济的诸多问题,如供需结构失衡、市场活力不足以及运行成本较高等。供给侧改革就是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两者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时的决定性作用。因此,供给侧改革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是能否建立起现代市场运行所需要的政府体制。
政府是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产生的根源,供给侧改革需要政府改革先行。从根本上讲,中国经济发展仍然是政府强势主导的时代,市场的独立性与完整性严重不足,政府是掌握着大量资源的最大的供给侧,政府作用的发挥限定了市场活动的范围与程度,在影响经济长期增长的供给侧要素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供给约束与供给抑制。从这个角度而言,政府职能转变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供给侧改革实质上就是政府公共政策供给方式的改革,通过斩断政府对市场不当干预的有形之手,还市场以独立、自主权,实现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和谐并存。因此,推进供给侧改革,不能仅仅停留在用经济手段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上,更应注重推进以政府为核心的各类制度创新与制度供给。具体地讲,就是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市场所需要的供给来约束和革新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作为政策的供给者,必须不断丰富和完善政策工具箱,形成有利于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长效机制。
政府改革成败是供给侧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政府具有经济属性,存在逐利的行为冲动,存在为维护既得利益而阻挠改革的推进可能。因此,供给侧改革的成功不仅在于成功地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整,还在于配套的政府改革能否到位。从这个意义上讲,供给侧改革的成败关键也许并不在经济领域,而在依赖于政府改革的回应性与有效性,政府必须减少行政权力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直接作用,如果任由行政力量强行改变经济发展中的各种比例关系从而达到所谓的合理结构状态,不仅会加剧资源配置的扭曲程度,还会造成行政权力的野蛮扩张。这种情况有时不能简单用好心办坏事来解释,地方和基层落实推进改革一定程度上存在局部利益问题。全面深化改革涉及面广,很多改革都需要地方和部门以及多部门之间协调沟通或合力推进。现实中,局部利益和部门利益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推进形成障碍,已成为一个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
政府改革是供给侧改革的实现途径。从供给侧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内容来看,无论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垄断程度,抑或是放松规制,减少对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的供给限制,其本质都是政府改革,也只有政府改革才能实现供给侧改革的任务目标。对政府而言,一方面应准确定位其角色和行为,对经济领域实行宏观调控而不是微观干预,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降低制度成本的方式来改变干预经济的惯性思维,通过理性、有效的供给管理释放和引领需求潜力,激发生产要素活力,为企业服务并且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另一方面,政府应深入开展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为中心的政府革命,其价值取向意在改变政府对于市场监管不到位及对市场活动干预太多等顽疾。通过政府的一系列改革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范围,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优化公共服务,激活企业家精神,为企业发展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
政府职能转变意味着通过划定政府边界,将权力下放给市场、社会、公民,它并不等于政府权力的简单加减法,而是指政府权力的行使过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是将政府行政注意力聚焦于核心职能,不再谋求对社会细致入微的掌控。供给侧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政府职能定位的理性审思。供给侧改革对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要求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重点聚焦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至少不是要在数量、范围和程度上增加,而是要通过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投资清单、财力清单的管理,通过网络信息的适度公开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活动的行政干预,并给市场主体以清晰的预期,这样政府才能把有限的资源和精力,集中在做最有效的事情上,换言之,政府要持续深入简政放权并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上发力,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在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上发力,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在维护市场秩序上发力,优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在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上发力。
二是塑造新型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要厘清管理方式,一方面在市场活动中,要为市场活动制定规范,并充当监控者和仲裁者,纠正市场自身的失败,从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和直接从事经济建设活动向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转变,从政府提供私人产品、直接经营企业、投资竞争性产业向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转变,从政府体制的局部性改革向政府再造和政府自身革命的全面转型转变。另一方面,在非市场活动即非营利性活动中发挥主体角色,为市场发展提供外部经济性,这其实是在补短板。因为我们现在的社会经济运行中,各种短板大都出现在非市场活动领域,无论是生态环境的污染,还是优质的医疗、养老、基本住宅、教育等民生问题,都是我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短板,都是我们过去单纯注重经济建设、投资过度倾斜于经济领域的后遗症。显然,政府对企业活动放手,对市场营利性活动甩手,但是必须腾出手专注于弥补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
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一般来说,制度是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政策等规定的行为规则的总和。过去的经验证明,中国经济发展不缺钱、不缺市场,也不缺人才,缺的是好的制度供给。中国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原因在于制度的失败或者失效。从这个角度而言,政府的工作突出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就是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气和精力来转变政府职能,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来解决我们发展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和矛盾。在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后,无法单纯依靠需求侧的强刺激政策来推动经济的高速增长,只能通过强调供给侧改革方式来转变政府职能,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政府更多地是为市场经济中的行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而发挥作用。对此,有必要明确政府的权力边界,对权力清单外的事务要多做减法。只有在这一块上多放手,才能以市场的方式尽快培育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从历史经验上看,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政府职能转变,都紧紧围绕当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与突出问题,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就当前的改革形势而言,政府职能转变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到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在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转变政府职能总的要求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即放、管、服三管齐下,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逐步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于此,本书重在探索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上海政府职能转变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对应的意见和建议,这不仅可以为理论界同仁及时跟踪政府职能转变动态、开展前瞻性研究提供一定的启示,同时也可对行政部门自觉运用供给侧改革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理顺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两者的运行机制,为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提供更可行的目标和指向。本书立足以问题为导向,为了对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上海市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概况、实效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回顾和梳理,从委办局的纵向角度,我们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民防办、交通局、民政局等委办局进行深入座谈调研;从区的横向角度,我们对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证照分离改革、浦东建交委告知承诺制改革、浦东花木街道行政执法改革、浦东塘桥街道政社合作共治改革等进行了个案解剖,对如何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社会组织发展展开了深入的研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