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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判例法(第8版)

書城自編碼: 3490803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民法
作者: the Boards of,Appeal of the,Eu
國際書號(ISBN): 9787513065900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0-01-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精装

售價:HK$ 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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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专业常销书,可以专门针对专利局系统的审查员、复审委,知识产权法院的专职法官等展开宣传。''
內容簡介:
本书以2015年底之前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的判例为依托,并考虑了2016年初作出的若干重要决定,详细介绍了欧洲专利申请的要求和修改、申请的法律流程、分案申请、机构事项等,并辅以案例索引、EPC法条索引及词汇索引等信息,是中国企业利用专利法律工具走向欧洲的必备参考工具书,同时也为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關於作者:
the Boards of Appeal of 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 译者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欧洲专利局(EPO)是根据欧洲专利公约,于1972年正式成立的一个政府间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欧洲地区的专利审批工作。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伴随着中国专利法的诞生于1984年3月在香港成立,是中国最早的三家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之一。我们为国内外委托人在专利﹑商标﹑著作权﹑域名及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提供申请、诉讼、调解、许可、转让和咨询服务,同时也办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注册业务。
目錄
第1章 可专利性1
A可授予专利的发明1
1技术发明的专利保护3
2根据EPC第52条第2款和第3款的非发明11
B可专利性之例外35
1引言37
2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38
3生物发明的可专利性43
4医疗方法50
C新颖性64
1总述69
2现有技术69
3公众可获得性77
4确定相关现有技术的内容97
5查明区别111
6化学发明和选择发明117
7第一和第二医疗用途129
8第二(或更进一步的)非医疗用途142
D创造性152
1引言156
2问题-解决方案判断法156
3最接近的现有技术159
4技术问题168
5能够-会判断法178
6事后分析179
7成功预期,尤其是在遗传工程和生物技术领域180
8本领域技术人员183
9创造性的评价192
10创造性评价中的辅助指标235
EEPC第57条规定的工业实用性要求245
1工业实用性的概念246
2公开的可再现性和充分性249
3发明在产业中的有利可图的用途的说明250
第2章 专利申请和修改253
A权利要求253
1基本原则255
2权利要求的形式、内容和简要性256
3权利要求的清楚性263
4权利放弃276
5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权利要求277
6权利要求的解释280
7过程限定产品式权利要求288
8权利要求费292
B发明的单一性295
1引言296
2不同类型的权利要求背景下的单一性297
3对缺乏发明单一性的评估300
4确定缺乏单一性的标准305
5单个总体发明构思307
6多项发明和附加检索费314
C公开充分性320
1适用日期322
2与评价公开充分性相关的申请的部分323
3与评价公开充分性相关的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知识324
4公开的清楚性和完整性326
5重现性331
6生物技术领域的公开充分性要求337
7 EPC第83条和第84条之间的关系347
8证据353
D优先权357
1引言359
2产生优先权的申请360
3发明的同一性364
4首次申请378
5部分优先权和多项优先权382
E修改389
1 EPC第123条第2款增加的主题394
2 EPC第123条第3款授权之时的保护范围的扩张447
3 EPC第123条第2款和第123条第3款之间的关系464
4 EPC实施细则第139条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
附图的错误更正470
5允许修改和更正的证据和举证标准477
F分案申请480
1引言482
2分案申请的主题482
3提出分案申请488
4程序性问题493
5重复授权496
第3章 适用于所有EPO法律程序的共同规则501
A保护合法期望原则501
1保护合法期望原则的适用性503
2 EPO提供的信息506
3提醒容易补救的缺陷的义务509
4在请求性质不明确的情况下的询问义务514
5合法期望和判例法514
B听证权517
1导言519
2 EPC第113条第1款下的听证权520
3申请人(专利所有人)提交或同意的文本
EPC第113条第2款538
C口审程序542
1口审的权利545
2口审的请求547
3缺席口审552
4口审的准备和进行554
5费用573
D期限、其他流程和程序中断574
1期限的计算、确定和延长575
2 EPC第121条下的继续审查578
3 EPC实施细则第142条下的程序中止579
E恢复权利584
1引言587
2提交权利恢复请求的权利587
3未能遵守期限直接导致权利丧失588
4恢复权利请求的可接受性590
5恢复权利的请求的实质598
6恢复请求的程序性处理618
7 EPC第122条第5款下的使用权621
8比例原则622
9退还恢复费623
F语言625
1欧洲专利申请的提交语言和申请日626
2程序语言627
3在书面程序和口审程序中违背程序语言627
4语言特权628
5翻译629
6语言相关的费用减免630
G证据法632
1引言634
2可接受的证据636
3取证644
4证据评价653
5举证责任670
HEPC的解释680
1《维也纳公约》681
2 TRIPS影响的EPC解释686
3《欧洲人权公约》687
4国家决定对上诉委员会判例法的影响687
5行政委员会的决定:不正式约束上诉委员会688
6实施细则689
7与已确立的实践和解释相关的改变690
8 EPC各种语言文本的解释(EPC第177条)690
I主请求和辅助请求691
1提交辅助请求的可能性692
2请求的顺序692
3请求的可接受性692
4驳回每项请求都给出理由的义务694
5审查程序694
6关于可允许的辅助请求的中间决定审查程序和异议程序的差别695
7异议程序696
8上诉程序697
J怀疑不公正698
1一般性原则700
2不公正程序和其他程序问题的启动704
3可接受性706
4怀疑一审部门成员不公正709
5怀疑上诉委员会成员不公正711
6怀疑扩大上诉委员会成员不公正713
7对于以前的委员会成员的法律限制716
KEPO部门决定的形式方面718
1对权利丧失通知之后的决定的权利(EPC实施细则第112条)720
2合格的一审部门的组成721
3决定的日期724
4决定的形式725
5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原则737
L决定中错误的更正739
1一般性问题740
2欧洲专利说明书的印刷版本中的错误742
3根据EPC实施细则第140条(以前的1973年版EPC实施细则第89条)更正决定的权限742
4第三人的程序状态744
M案卷查阅、欧洲专利登记簿和程序的中止745
1案卷查阅746
2欧洲专利登记簿748
3根据EPC实施细则第14条第1款的程序中止750
N第三方意见754
1介绍755
2形式要求755
3第三方的法律地位758
4异议程序中的第三方意见759
5在程序阶段逾期提交的第三方意见760
6提交意见之后的发回重审762
O通知763
1通知的形式764
2向代理人发出通知766
3向第三方的通知767
4风险范围和举证责任分配767
P无权人的申请769
Q与费用有关的规则770
1概述771
2费用的缴纳771
3缴费日期773
4未足额缴纳未缴少量金额774
5审查费的减费775
6审查费的部分退费775
R代理776
1专业代理人778
2有权作为专业代理人的法律从业者781
3指定共同代理人(EPC实施细则第151条)784
4指定代理人的授权书786
5陪同人员的口头陈述793
6区分事实和证据的陈述与论点陈述803
SEPO中的指南804
1对委员会没有约束力的指南805
2(原则上)对一审部门具有约束力的指南806
3委员会在具体案件中对指南的适用808
第4章 EPO的程序811
A初步与形式审查811
1简介813
2形式审查职责813
3向哪里及如何提交申请814
4有权提交申请的人814
5给予申请日815
6形式要求的审查825
7指定国827
8优先权830
9申请的视为撤回(EPC实施细则第100条第3款)833
10申请的公布834
B审查程序835
1实质审查前的阶段838
2实质审查的第一阶段840
3审查的授权阶段861
4在审查阶段的附加检索886
5涉及未检索主题的修改EPC实施细则第137条第5款891
C异议和上诉法律程序的特殊之处901
1逾期提交905
2当事人身份的转移929
3介入937
4 EPO自行继续的异议程序942
5限定撤销947
6费用的分摊949
D异议程序971
1异议程序的法律性质及适用原则974
2异议的提出和可受理性的要求975
3异议的实质性审查993
4异议程序中的修改1003
5异议程序中的听证权1015
6在存在待决侵权程序的情况下加快异议程序1020
7异议部的决定1021
E上诉程序1024
1上诉程序的法律性质1032
2上诉的提起和可受理性1036
3上诉的实质审查1076
4在上诉程序中提交修改的权利要求1091
5平行程序1126
6上诉程序的终止1126
7发回一审部门重审1130
8上诉费的退还1146
F扩大上诉委员会的程序1171
1简介1174
2根据EPC第112条的提请审查1174
3根据EPC第112a条的请求复议1183
4撤销委员会成员的职务1201
第5章 纪律上诉委员会的程序1204
1简介1205
2欧洲资格考试(EQE)1206
3纪律事宜1217
4职业行为守则1219
5针对纪律上诉委员会的决定的上诉1220
第6章 EPO作为PCT主管单位欧洲-PCT申请1221
1简介1222
2上诉委员会的管辖权1222
3 EPO作为指定局或者选定局的权限1223
4程序的语言1225
第7章 机构事宜1226
1 EPO上诉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227
2延伸协议和条例1232
3 EPC第10条第2款a项规定的行政协议1234
原版判例索引1235
原版援引法条索引1333
1 EPC1333
2 EPC实施细则1343
3收费规则1351
4专利合作条约1351
5欧洲专业代理人资格考试规则1352
6专业代理人惩戒规则1353
7扩大上诉委员会程序规则1353
8上诉委员会程序规则1354
附录1355
1欧洲专利局扩大上诉委员会程序规则1355
2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程序规则1363
3过渡规定1371
4 1973年版EPC与2000年版EPC交叉引用列表1373
5总体索引1380
译后记1418
內容試閱
译者序
《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判例法(第8版)》在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港专公司)的主持编译下,与广大读者见面了。
特别感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与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诚邀港专公司参与到这本知识产权经典著作的翻译工作中,为港专公司提供了一次宝贵的学习和提高机会。如我们所知,西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端较早、系统完整,经过几百年的研究和发展,构筑了坚实的知识产权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其中尤以欧洲专利制度最为典型。此次翻译的《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判例法(第8版)》收录了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多年来的经典判例,按主题详尽介绍了欧洲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需满足的条件、专利申请的修改、专利申请法律程序的共同规则、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的法律程序以及分案申请、优先权、作为PCT国际单位的欧洲专利局的流程规则等内容,旨在为中国知识产权工作者和广大专利申请人在研究、借鉴和使用欧洲专利制度时提供系统且权威的参考。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伴随着中国专利法的诞生而成立,是中国最早的三家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之一。我们亲历了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起步、发展和崛起,见证着中国企业在技术自主创新和专利保护布局上所作出的努力,也深知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和发展空间。故此,为了更好地翻译此书,港专公司组织了一支专业水平很强的翻译团队,囊括了机械、化学、电学、物理、申请流程等各个领域的资深律师、专利代理师和管理人员。他们既具备法律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又在专利代理和法律服务行业工作多年,并具备海外专利代理和诉讼的丰富实务经验,力求做到翻译准确、检索便捷,为读者提供一本有价值的参考工具书。
在翻译此书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深感荣幸,能够倾注自己的力量,运用自己多年的专业知识储备与丰富的经验积累,亲身参与到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图中,为推动祖国的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尽绵薄之力;另一方面,我们也在不断学习和吸收书中的精华,了解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的法律适用原则和判决尺度,为自己的专利代理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理论实践水平,以持续为国内外专利申请人提供更优质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助力提高我国的知识产权建设水平。
最后,值此伟大祖国七十周年华诞之际,祝愿祖国的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祝福锦绣中华更加繁荣昌盛!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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