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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各级财税部门为保障经济发展,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了帮助广大财税系统工作者及经济领域生产经营者系统准确掌握和及时应用各项财税政策,特编写出版本书。本书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系统梳理了有关企业复工复产的财税优惠政策,为读者把握政策用好政策提供准确有效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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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为了更好发挥财政税收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职能作用,帮助广大生产经营者准确掌握和及时应用各项财税政策,特成立《企业复工复产财税政策指引》编写组,编写组由从事财税理论研究的学者专家和参与政策制定的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承担本书的具体编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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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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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
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总体战、阻击战
三、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
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
五、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及对外经贸合作
延伸阅读索引
中篇 中央政府的财税政策
一、关于防护救治
1.参加疫情防治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疗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物资供应
(一)多举措加大疫情防控物资供应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进口疫情防控相关物资无需审批
鼓励金融企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物资捐赠 通过政策性银行加大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进口和采购 4.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向疫情防控物资倾斜
5.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生活必需消费品的保供支出
(二)相关企业或机构供应防控物资减免税费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 对进入审批程序的防治新冠病毒肺炎的医疗器械产品和药品免征注册费 4.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新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5.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6.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7.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关于复工复产
(一)促进个人就业的帮扶政策
对个人的创业担保贷款予以贴息支持 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兜底保障 给予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支持相关企业或机构复工复产政策
1.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减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担保费用 拨付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加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力度 6.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支持农产品保供工作
7.对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扶贫企业尽快复工 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见习补贴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支持 减免个体工商户的社保费用和租金 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费 免征民航发展基金 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予以资金支持 降低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相关费用 17.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经贸领域予以倾斜
(三)延长纳税期限
1.延长2020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
2.进一步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3.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
四、关于公益捐赠
1.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2.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3.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关于经费保障
(一)针对个人的经费保障政策
1.资助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3.中央财政补助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4.财政补助医疗卫生机构所需经费
5.补助确诊患者的救治费用
6.保障疑似患者医疗费用
7.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
8.财政补助城乡社区工作者
9.改善城乡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
(二)针对相关机构的经费保障政策
1.对学校疫情防控进行经费保障
2.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
3.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倾斜
4.保障确诊试剂、疫苗、有效药物等科研攻关的资金需求
延伸阅读索引
下篇 部分省市的财税政策
一、北京市
(一)支持医疗防护工作
1.财政支持患者救治
2.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3.支持疫情防治工作者
4.扶持受疫情影响的个人
(二)扶持重点企业生产
1.扶持重点保障企业
2.金融支持企业融资
3.财政支持企业生产
4.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用工
(三)保障防疫物资供应
1.降低税费成本
2.设立绿色通道,支持资金资产调拨
3.支持防护物资进口
4.支持公益捐赠
(四)缓解疫情对特定行业的影响
1.为文化行业纾困
2.为休闲娱乐行业纾困
3.为生活必需品行业纾困
4.为其他困难行业纾困
(五)降低企业要素成本
1.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
2.补贴小微企业研发成本
3.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六)降低企业税费成本
1.增值税减免
2.个人所得税减免
3.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4.阶段性免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5.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降低普惠性企业融资成本
2.落实财政贴息政策
3.优化融资担保服务
4.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作用
5.加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八)扶持企业复工复产
1.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
2.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购买产品服务支持力度
3.帮助企业解决员工临时住宿问题
4.加强企业复工复产风险保障
(九)建立对企紧急容错机制
1.延长企业亏损可结转年限
2.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3.经营困难企业延期纳税
4.落实社保费缓缴工作
(十)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1.合理分担企业稳岗成本
2.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3.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
4.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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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市
(一)支持个人防护政策
针对新冠病毒感染相关人员 2.针对防疫工作人员
3.针对普通民众
(二)降低企业税费成本
1.延期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2.加大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力度
3.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
4.对进口防疫物资实行税收优惠
5.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建立防疫重点企业名单管理机制
2.加强对防疫重点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
3.加强对防疫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
4.加大对流动资金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降低企业要素成本
1.减免部分企业房屋租金
2.降低政府采购中供应商的交易成本
(五)实施适当的财政补贴政策
1.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
2.支持重点防疫物资供销企业扩产增能、增加进口
3.鼓励企业稳定岗位、持续经营
(六)支持企业科研攻关
1.支持疫情防控创新产品研制攻关
2.支持鼓励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七)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1.培育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企业发展
2.减免企业房屋租金
3.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4.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
5.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6.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上市
7.其他相关支持政策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优化企业服务机制
2.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3.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4.加强法律服务保障
(九)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1.加快财政教育资金拨付使用
2.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3.做好2020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1.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
2.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3.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4.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5.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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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东省
(一)支持个人防治
1.患者防治费用
2.一线医护人员奖助机制
3.防疫福利税收政策
(二)支持生活物资供应
1.做好财政资金保障
2.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
(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1.开启采购绿色通道
2.通过线上平台采购
3.建立采购资金预付制度
4.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
5.进一步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
6.推动落实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
(四)支持教育政策
1.统筹安排教育经费预算
2.提高拨付效率
3.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4.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
(五)支持医疗科研攻关
1.加强资金保障
2.落实税费政策
(六)加强经费管理
1.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2.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七)疫情防控捐赠政策
1.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
2.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
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的捐赠 进一步简化捐赠税前扣除办理流程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捐赠 6.直接捐赠
(八)支持企业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
1.降低企业物业成本
2.降低企业税费成本
3.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财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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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圳市
(一)建立联防联控财政应急保障机制
1.追加抗疫应急资金
2.启动应急资金拨付机制
3.简化政府采购程序
(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1.救治费用补助
2.一线抗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
3.疫情防控设备物资经费
(三)保障防疫应急物资供应
1.对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企业贷款予以贴息支持
2.免收应急救治医院高可靠性供电费
(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费用减免 税收优惠 3.社保、公积金政策优惠
(五)纾解企业资金困境和有序复工
1.融资帮扶
2.复工补助
3.防疫补助
(六)优化营商环境
1.扩大前沿科技在城市治理中的应用
2.改善投融资环境和鼓励金融机构贷款投资
3.优化办税环境和加快出口退税
4.便利通关程序和减轻外贸企业负担
(七)支持科研和鼓励科技创新
1.保障疫情防控科研需要
2.激励疫情防控科研攻关
3.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八)促进居民消费和稳定对外贸易
1.促进居民消费
2.稳定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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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江苏省
(一)补贴医务工作者和有关在岗员工
1.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2.对有关在岗员工
(二)保障物资供应
1.针对农产品
2.针对防疫物资
3.农业保险保费
4.农业担保费
(三)支持企业疫情防控
1.税收减免政策
2.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
3.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4.财政补贴政策
5.水电收费等政策
(四)对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财政配套政策
1.财政贴息政策
2.企业融资和信贷支持政策
3.政府性投资基金政策
(五)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与稳定就业
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保障类保险 2.给予企业复工复产保险保费补贴
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服务补助 4.职业培训和培训补助
5.稳岗返还补贴
(六)支持医疗物资生产和科研攻关
1.支持医疗物资生产
2.支持科研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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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浙江省
(一)支持个人防治政策
1.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
2.一线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和激励政策
(二)做好物资供应保障
1.保障防疫物资采供
2.农产品稳产保供稳价
(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1.线上线下采购并行
2.续签政府采购合同
3.建立采购资金预付制度
4.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5.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四)支持教育政策
1.疫情防控经费
2.教育经费支出管理
(五)加强经费管理
1.利用线上平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公款竞争性存放
(六)支持企业防疫和复工复产
1.降低企业要素成本
2.降低企业税费成本
3.支持企业科研政策
4.财政补贴政策
5.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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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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