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拍电影的热知识:126部影片里的创作技巧(全彩插图版)
》
售價:HK$
112.7
《
大唐名城:长安风华冠天下
》
售價:HK$
89.7
《
情绪传染(当代西方社会心理学名著译丛)
》
售價:HK$
90.9
《
中国年画 1950-1990 THE NEW CHINA: NEW YEAR PICTURE 英文版
》
售價:HK$
236.0
《
革命与反革命:社会文化视野下的民国政治(近世中国丛书)
》
售價:HK$
93.2
《
画楼:《北洋画报》忆旧(年轮丛书)
》
售價:HK$
337.5
《
大国脊梁:漫画版
》
售價:HK$
80.2
《
跟着渤海小吏读历史:大唐气象(全三册)
》
售價:HK$
189.0
|
編輯推薦: |
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古老、持续时间*久的文明,以中华法系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法制与法律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唐律疏议》是中华法系的*之作,是中国古代乃至世界法律文明*为成熟的法典。本书从法教义学与规范分析的立场出发,对《唐律疏议》的立法语言、立法技术及法典体例进行系统、深入分析,用实证的方法挖掘中华法系的理论精义,力求为当代中国刑法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优质历史文化资源。
|
內容簡介: |
中国古代立法语言是传统法制与法律文化*直接的载体与标识,也是法律文化传播与延续、发展的媒介。本书以中国古代立法的*之作《唐律疏议》中的立法语言为切入,通过对唐律中的情理余条准此不用此律罪名枉法等典型概念进行梳理、归纳,从实证的角度出发、通过数据展示其出现于法典中的频次与分布,并结合相关的出土文献与其他传世文献,从教义学与规范分析的立场对唐律中典型法律术语的功能、地位及其在法典中的影响进行系统梳理,进而对唐律立法技术、法典体例与结构进行深入探讨,以此完善唐律与唐代法制的研究,最终深入揭示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丰富内涵。
|
關於作者: |
刘晓林,1981年生,山东潍坊人。法学博士、史学博士后,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制史专业委员会理事、东方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副会长、《法律史评论》特邀编委、四川大学近代法文化研究所研究员等学术职务。在商务印书馆、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编著三部;在《法学研究》《法学家》《清华法学》《政法论坛》《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摘录近十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六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励资助项目、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以及其他各类科研项目十余项。
|
目錄:
|
绪论
研究缘起
研究现状
主旨与方法
结构与创新
第一章 唐律中的情
一、情的含义与用法
(一)情的含义
(二)竹简秦汉律中的情
(三)《唐律疏议》中的情
二、《唐律疏议》中的人情
三、《唐律疏议》中的正刑定罪之情
(一)主观心态与主观意愿
(二)知情、不知情
(三)原情、责情、量情与论情
四、小结
第二章 唐律中的理
一、《唐律疏议》中理表达的通常含义
(一)司法官员或司法机关
(二)处理
(三)伦理与常理
(四)内容
二、《唐律疏议》中理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或理由
(一)条文直接表述的根据、理由
(二)评价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理由
(三)比类相附的根据、理由
三、《唐律疏议》的结构与理的含义
(一)按照律、注、疏的结构统计理的出现频次
(二)按照律、注、疏的结构统计理所在的条文
(三)唐律疏文的功能及其中理的含义与用法
四、小结
第三章 唐律中的不用此律
一、《名例》中的不用此律
(一)不用此律所排除的法例的内容
(二)不用此律排除法例适用效力的条件
二、《名例》以外的不用此律
(一)不用此律所排除的罚则的内容
(二)不用此律排除罚则适用效力的条件
三、《唐律疏议》中不用此律相关内容的渊源
四、小结
第四章 唐律中的余条准此
一、唐律中余条准此的含义与用法
(一)含义与表述形式
(二)准此与准
(三)唐律中准此的用法
二、唐律中准此的渊源
一、罪名的含义
(一)传世文献中罪名的含义与用法
(二)唐律中罪名的含义与用法
二、唐律中的有罪名
(一)有罪名立罪名与定罪名
(二)罪名不等与罪名不同
(三)无固定表述形式的罪名
(四)有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
三、唐律中的无罪名
(一)律无罪名与条无罪名
(二)无固定表述形式的无罪名
(三)无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
四、罪名在明清律中的发展
五、小结
第六章 唐律中的枉法与不枉法
一、枉法与不枉法的含义
(一)传世文献中的枉法与不枉法
(二)竹简秦汉律中的枉法
(三)唐律中的枉法与不枉法
二、枉法与不枉法的量刑
(一)监临主司受财枉法、不枉法
(二)比附枉法定罪量刑的行为
三、枉法与不枉法的关系
四、不枉法在后世刑律中的发展
五、小结
第七章 唐律中纠弹官的职务行为及其处罚
一、纠弹与纠弹之官
二、纠弹之官受财及其处罚
三、纠弹之官失职及其处罚
(一)不应纠弹之事妄作纠弹
(二)应举劾而不举劾
四、小结
第八章 唐律中的故杀及其来源
一、贼与贼杀的含义及其发展
二、贼与故的交织及故杀的形成
三、贼杀与故杀的比较
(一)汉律中的贼伤演化为唐律中的殴伤并比照斗伤定罪量刑
(二)汉律中的谋贼杀演化为唐律中的谋杀
四、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