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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的优势在于对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的女性形象展开分析,而以往是对报纸、电视剧、主持人进行女性形象分析,本书所分析的女性是现实社会中真实的女性形象,没有进行艺术加工,内容更关注现实,对受众的现实影响更为直接,研究拓展了女性研究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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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集中对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中的女性形象呈现进行研究,从《今日说法》《法治在线》《法治进行时》等节目中抽样并针对其所呈现的女性形象进行分析,从宏观、中观和微观框架进行考察,分析女性形象呈现的特征以及受众的解读情况,并分析其背后的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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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陈丽丹,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新闻与法治、电视与新媒体传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科研项目数项,发表相关领域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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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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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三、理论视角、方法与创新
第一章 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中女性形象的呈现角度
第一节 女性形象与女性媒介形象界定
一、女性形象界定
二、女性媒介形象界定
第二节 样本选择与类目建构
一、样本与分析单位
二、类目建构
三、信度检验
第三节 女性形象常见的呈现角度
一、案件选择的角度
二、涉案角色的角度
三、人口统计的角度
四、出镜方式的角度
五、声音呈现的角度
小结
第二章 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中不同角色的女性形象
第一节女性受害者形象
一、柔弱的一一忍让屈服的女性受害者形象
二、草率的一单纯轻信的女性受害者形象
第二节 女性施害者形象
一、拜金的一一贪图享乐的女性施害者形象
二、冷血的一一手段残忍的女性施害者形象
三、冲动的时糊涂的女性施害者形象
四、霸道的一一不知悔改的女性施害者形象
第三节 其他女性当事人形象
一、十较的一一争执不休的女性当事人形象
二、勇敢的一一热心负责的女性当事人形象
第四节 女性执法者形象
一、职业的一一爱岗敬业的女性执法者形象
二、柔情的一充满爱心的女性执法者形象
第五节 女主持人和女专家形象
一、权威的一一庄重严肃的女主持人形象
二、专业的一一博学理性的女专家形象
第三章 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中女性形象的呈现倾向
第一节 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女性形象的两种呈现倾向
一、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女性形象的强弱倾向
二、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女性形象的正负倾向
三、小结
第二节 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女性形象呈现倾向的变化
一、案件类型变化导致女性弱势形象增多
二、涉案角色变化引起女性弱势形象递增
三、女性年龄变化导致女性负面形象明显
四、出镜方式变化利于呈现中性女性形象
第四章 受众对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女性形象的解读
第一节访谈及解读
一、受众对节目文本的诠释
二、受众的三种解读方式
第二节问卷调查及解读
一、对受众的调查结果
二、节目影响受众认知
第五章 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女性形象呈现中的问题
第一节对女性形象类型化标签化处理
一、类型化一一女性形象固化为既定模式
二、标签化突出女性形象的负面属性
第二节 对女性进行倾向性道德评判
一、主持人和嘉宾评判色彩较重
二、解说词的负面评价较多
三、同期声主观评判性较强
四、拍摄角度暗含评判色彩
五、标题刻意凸显女性形象
第三节刻意强化感官体验
一、放大视觉感受
二、过度使用音乐
三、频繁设置悬念
四、情景再现失真
第六章 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女性形象呈现失范的原因及建议
第一节 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女性形象呈现失范的原因
一、男性主权文化使媒介过度消费女性
二、性别成见导致女性形象刻板化呈现
三、媒介市场竞争下受众消费需求导向
四、女性媒介话语缺失间接提供了空间
五、精英媒体从业者未完成的启蒙命题
第二节 相关建议
一、避免性别偏见増加女性表达空间
二、增强法治理念完善节目法治话语
三、完善表达方式客观呈现女性形象
结论与思考
一、研究脉络与结论
二、对研究的思考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一 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女性形象呈现角度、呈现倾向编码表和编码指南
附录二 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女大学生形象呈现角度、倾向编码表
附录三 受众访谈信息总表
附录四 对受众关于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的调查问卷
附录五 对电视法治节目制作单位的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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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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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新闻媒体深受社会意识形态影响,是现实社会的影子。媒体所营造的拟态环境又反作用于现实社会,两者裹挟着共同营造人们的意识空间。媒体呈现的女性形象是媒体对女性群体观点和态度的投射,代表着社会的声音,这种观点和态度又通过媒介传播去影响受众,进而循环往复。媒体中的女性形象如同被媒体描摹的画像,其呈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这些形象在表现手法上是否变形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现实中的女性,直接与女性形象的呈现方式和呈现内容相关。这个画像的像与不像、描摹的手法是否得当、受众的反馈如何以及描摹过程中受到哪些重要因素影响,都是本书所要探讨的问题。
女性形象的呈现是关乎性别公正的问题,在男女平等观念日渐深入人心的今天,如果媒体呈现被歪曲的女性形象,对男女平等而言是一种尴尬的社会存在,不仅会引起性别冲突,而且会影响人们对社会公正的评价。无论从理论方面还是从实践方面来看,女性形象的呈现问题都是重要的社会议题。本书主张不同性别的和谐相处,女性主义只是本书研究的一个宏观理论视角和思考路径。立足于女性主义视角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了解女性的生存状况,对社会现实中的性别偏见和其他不合理的性别现象提出质疑,进而关注女性群体合法权益的实现。
目前对女性形象的研究多集中在广告、影视剧领域及节目主持人方面,电视新闻领域的女性形象研究还不是主流,对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的性别研究更是少见。这种类型的节目被赋予了传递法治信息、解析法律和监督法治环境的功能常反映冲突性较强的社会矛盾,对民间舆论有巨大的影响,掌握着法治信息的主流话语,其所呈现的女性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更为普遍意义的真实女性,她们有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年龄,来自不同的家庭背景,但是都不约而同地与法律事件交织。相比于影视剧和广告中的女性,她们的身份更加真实,媒介形象更加可信,身份更加多元。
本书集中对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中的女性形象呈现进行研究,试图为电视法治节目的研究寻找新的维度和认知路径。立足于法治宣传、追求客观公正的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对女性地位和女性权利的关注程度代表了我国主流媒体的态度和立场,具有研究意义,有助于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制作者反思当前的电视生产模式,丰富女性形象,客观反映现实生活,避免受众对法律环境的错误判断。并且,对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的研究经验还可以推而广之,对其他新闻类节目的生产提供参考。
为研究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对女性形象呈现的方式和态度,本书以框架理论为研究视角,从微观、中观、宏观的角度加以思考。选取了播放时间均在10年以上的三个知名法治节目《今日说法》《法治在线》《法治进行时》为样本抽取了它们近10年的342期节目加以分析,主要使用了描述性统计和文本分析的研究方法。为了使结论更加可信,本研究还走访了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所在的媒体,并对多个节目制作主体发放调查问卷,从媒体的角度来思考女性形象呈现中的问题,避免一家之言。
研究首先从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女性形象的呈现角度展开分析,具体包括案件选择、涉案角色、人口统计、出镜方式、声音呈现等角度。通过相关数据发现,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对案件题材有意识的筛选和特殊的表达方式,从中观层面确定了节目中女性形象的基本面貌然后,研究通过微观层面的文本分析剖析了不同角色的女性形象及其特征。在对这些形象的呈现上,节目生产有着类型化和标签化的处理方式,基本采用二分法进行分类,女性角色有着固定的呈现模式。
因为媒体的立场和观点会渗透到女性形象中去,决定着女性形象呈现的宏观框架,所以本研究在强弱、正负两个维度探讨了女性形象的呈现倾向,从而完成了对女性形象的整体勾勒。通过研究发现,节目对女性当事人具有贬抑的倾向弱勢形象突出,女性当事人多为受害者角色。从时间维度上看,近10年女性形象呈现存在一定的变化规律,弱势形象、负面形象递增,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客观中立的轨道。
在此基础上,本书探讨了受众对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中女性形象的认知情况,从而确定框架效果。具体采用了访谈和问卷调査的研究方法,以了解受众对节目文本的三种解读方式。同时也发现,因为媒体的影响力和不间断的刺激,受众的解读多与节目相近。
在新闻真实性追求和媒体市场化追求的夹缝中,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在女性形象呈现方式上目前尚存在一些问题。节目制作者将女性形象刻板化,并且在拍摄方式上存在各种变形处理,通过对案件题材有意识的筛选和电视技术的运用,节目设置了女性受害者弱者等议题,这是一种选择、放大、强调的过程,不利于客观真实地再现女性群体。
以上问题的产生有诸多方面的成因,有外在因素,也有内在因素。一定程度上,父权文化和男权中心意识形态还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男性主权文化和性别成见是最为深层次的原因,加上当前市场竞争以及娱乐化的热潮,刺激了媒体生产的偏离。另外,女性自身话语权缺失以及精英媒体从业者的启蒙者姿态,也共同导致了节目在女性形象呈现中的问题。
作为国家法治宣传的主要力量、法治环境的监督者,电视法治节目制作主体可对节目所呈现的女性形象加以反思,觉察自身的性别立场,避免持有性别偏见,在节目制作中完善法治话语,进而充分利用媒介话语权展现客观平衡的女性形象,以避免性别冲突,推动性别平等,营造两性和谐关系。虽然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在女性形象呈现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但还要客观看待女性地位得以提升的社会现实。近些年,无论国家、社会还是媒体,都源源不断地为两性平等提供政策支持、论支持,避免产生激烈的性别冲突,产生消极的社会效应。电视法治新闻类节目在制作和传播方面已有长足的进步,对于呈现女性当事人的屏幕形象越来越慎重,不轻易曝光隐私,体现出对女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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