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你去那儿》是美国当代著名女作家乔伊斯·卡罗尔·欧茨(Joyce Carol Oates,1938—)的第三十本小说,自二○○二年出版以来,好评如潮,评论文字连篇累牍。
欧茨的作品数量之丰,质量之高,令人叹为观止。中国读者最为熟悉的当属《浮生如梦——玛丽莲·梦露文学写真》(Blonde,A Novel,2000),该书获2001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和普利策奖提名;还有《中年——浪漫之旅》(Middle Age, A Romance,2001),这两部作品已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近三年来,她又出版了几本小说,包括《文身女孩》(The Tattooed Girl,2003),《带上我。你带上我》《Take Me.Take Me with You,2004》,《瀑布》(The Falls,2004)和《偷去的心》(The Stolen Heart,2005)。欧茨能挤出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来写作,并轻松地从一种风格转到另一种风格,令人羡慕。她的每部作品都堪称佳作。
欧茨出生在美国纽约州北部布法罗市郊洛克波特的工人家庭,小时候,她还未识字前,就能借助画笔讲故事。十四岁时,别人送她一台打字机,她就开始有意识地进行写作训练,“一本接一本地写”,一直写到中学毕业。她靠奖学金进了锡拉丘兹大学,仍笔耕不辍,在女性新秀小说比赛中(Mademoiselle fiction contest)获奖,从此一跃而上文坛。
大学毕业后,欧茨在威斯康星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然后到底特律大学教授英美文学。她早期的佳作《他们》(Them,1969)和其他一系列作品就是以底特律为背景的。“底特律是我的‘大’题材,”她写道,“它成就了我,也成就了我的写作生涯——好也罢坏也罢。”
一九六八到一九七八这十年间,欧茨在加拿大的温莎大学执教,同时以平均每年两至三本书的速度推出新作。虽然当时她刚过三十,却已是美国最受尊敬的作家之一。人们一再问她怎么能写出这么多体裁多样、质量上乘的作品,她的回答大同小异,一如她一九七五年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所说的那样:“我一向过着十分传统、俭朴的生活,起居极有规律,毫无新奇可言,根本用不着特意安排时间。”有记者称她为“工作狂”,她对此的回答是:“我并没有意识到我工作特别卖力,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工作’。对我来说,写作和教书带给我丰富的回报,我没有把它们看作通常意义上的工作。”
一九七八年,欧茨到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文学创作课程,不久便动手写《贝尔弗勒》(Bellefleur,1980),这是一系列哥特式小说中的第一部,有别于她早期的心理现实主义小说。不过在随后的创作中,欧茨又回归现实主义,诸如写家族史的《你得记住这个》(You Must Remember This,1987)和《因为我心凄苦》(Because It Is Bitter,and Because It Is My Heart,1990),写女性的《巅峰》(Solstice,1985)和《玛雅的生平》(Marya:A Life,1986)。正如小说家约翰·巴斯所说:“乔伊斯·卡罗尔·欧茨把所有的体裁都写遍了。”
欧茨出身贫寒,但凭着过人的天赋和努力,跻身世界名作家之列,可以说是“美国梦”的成功范例。尽管已是著作等身、蜚声国际文坛,她一如既往地写作、教书,不敢稍有懈怠。在她的书桌上贴着另一位美国高产作家亨利·詹姆斯的一段话作为座右铭:“我们在黑暗中工作——我们竭尽所能——我们奉献所有。有疑虑就有激情,有激情就得工作。剩下的就是对艺术的痴迷。”
欧茨的许多小说常常有一种浓郁的怀旧感,怀念自己童年在故乡的岁月,也怀念自己工人阶级的家庭。但她同时也承认小时候这种粗野又混乱的乡村氛围让人“天天得为生存而拼命”。
《我带你去那儿》就是这样一部怀旧之作,场景就设在纽约州尼亚加拉县的斯特里克斯维尔和作者曾经就读过的锡拉丘兹大学,讲述一个孤独的“内向直觉型”的哲学系女大学生苦苦寻求友谊和爱情,但时时碰壁,终成幻影,最后又去看望原以为已经过世的垂危的父亲,找回了过往生活的片断,获得重生。
小说分三部:“忏悔者”“黑人情人”和“出路”。每一部都像一出三幕剧,由冲突——高潮——结局构成。每一部看似独立,实则互相紧密关联,全书也是一出三幕剧。
第一部发生在纽约锡拉丘兹大学的卡帕姐妹会的大楼里。故事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叙述者叫阿尼利亚(并非真名),她母亲在生下她十八个月后得乳腺癌死了,家里人都怪她,说是她害死了母亲。父亲更是失魂落魄,一个劲儿地抽烟,对她很疏远;况且他整年在外“搞建筑”,很少回家,总是行色匆匆的。三个哥哥也对她不冷不热,祖父母则对她很严厉。在众人冷漠、憎恨的目光中,她逐渐形成了孤独、自闭的性格,像幽灵一样,在大太阳下也不住地打寒战。她可以被称为是心理学上那种“内向直觉型”的人,停留在自己的知觉中,远离有形的现实,让人觉得莫名其妙。正是由于性格内向,她只得从书本里寻找慰藉,获得一笔奖学金进入锡拉丘兹大学。她原以为在大学里可以开始丰富多彩的新生活,把过去种种不快抛到脑后,但是不久她发现自己还是老样子,没法融入到群体之中。后来她被邀请加入卡帕姐妹会,可在姐妹会里她也得不到温暖,没有归属感,因为姐妹们都是些生活富裕、模样俊俏、思想浅薄、耽于享乐的女孩,她们只是想让她帮着写论文。第一部里值得一提的人物是塞耶夫人,小说开始时,作者写道:“有人会说是我毁了塞耶夫人……不过,也有人会说是塞耶夫人毁了我。”塞耶夫人是英国籍舍监,自始至终也不知道女主人公叫什么,可是孤独的女主人公一度曾幻想从她那儿得到母亲般的安慰,结果是一场空。在这里,塞耶夫人似乎成了她母亲的替代品,表面上看女主人公就像毁了她母亲一样毁了塞耶夫人,其实她自己又何尝不是牺牲品。女主人公纯真未泯,对男女之事懵懵懂懂,在公园里遇到色魔骚扰,惊惶不已;又在众目睽睽之下承认自己弄乱了塞耶夫人的书报(其实根本不是她干的),还在校友会上声称自己是“犹太人”,惹来一片哗然,最后被逐出姐妹会。
第二部讲的是她和黑人研究生沃诺·马修斯之间一段畸形的恋情。在伦理学课上,她第一次听到马修斯与任课教授辩论的声音,就被他的嗓音、他的睿智深深吸引,达到痴迷的程度,甚至不止一次尾随他到他的住处,朝他的窗户呆呆张望。后来,因为跟得太近,被马修斯发觉了,他们就此认识。马修斯是一个特立独行,沉湎在哲学思辨里,对什么事都持怀疑态度的人,一直不接受她的爱。他不止一次说:“我不是女人可以依靠的男人,不是渴望被人爱的男人。”为了接近他,和他有共同语言,她也读起了哲学书。由于她的执着,马修斯勉强地接受了她,和她出入校园外的餐馆,引来无数白人的白眼和羞辱。他们就这样艰难地维系着,直到迈德加·埃文斯被刺,马修斯大病一场,她悉心照料了他一个礼拜,这正是她求之不得的事儿,以为他们的感情会因此而加深。但是意外发生了,马修斯洗澡时,她帮他整理房间,无意中发现一张照片,才大梦初醒地得知马修斯已有家室。恰巧,马修斯洗完澡出来,见到这一幕,勃然大怒地把她赶走了。结局看似偶然,实属必然。女主人公想从一个自己也在寻找自我的人身上找到依靠,无异于缘木求鱼,这次不正常的恋爱经历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
第三部写的是女主人公去见自己“死而复生”又奄奄一息的父亲。这部的开篇有一句话很好地点出了全书的主题:“给瓶子中的苍蝇指点出路?那就打破瓶子吧。”当时女主人公在靠近佛蒙特州伯灵顿的地方租了一间小屋子,一个人在那儿过暑假,埋头写作。哥哥突然来电话告诉她一个惊人的消息:父亲还活着,可是快要死了。于是她驾车马不停蹄赶往犹他州的克莱森特,见到了父亲的女朋友希尔迪,一个率真的驼背女人。希尔迪告诉她父亲得了癌症,没几天好活了。在他神志清醒时还一直念叨她,现在他已经恍恍惚惚,大部分时间都处在昏迷之中。父亲盼着她来见他,可不准她看见自己垂死的样子,只许她背着身。希尔迪还告诉她说她的父亲如何因为斗殴失手打死人,如何坐牢等等,口气里很为父亲抱不平,看得出她很爱父亲,像护士般地照料他。在和父亲最后相处的短短几天里,女主人公笼罩在死亡的阴影里,过去的一幕幕在脑海里萦绕,她想起了自己凄惨又孤独的岁月,想起了自己这许多年寻找依托,寻找自我,支离破碎。现在面对奄奄一息的父亲,这个她心里头一直默念的人,她似乎找回了过往生命的片断,然后一点点把它们连缀了起来。父亲走了,她也就得到了重生,找到了活着的勇气。
小说借鉴了意识流的手法,大量运用心理独白,很好地揭示了主人公苦苦求索的内心世界;同时,小说又大量引用哲学家的名言,具有浓烈的思辨色彩。文笔优美,用词老到,不愧大家手笔。
译者在艰苦的翻译过程中得到了崔红光的悉心照料,没有她精神和物质上的鼓励,我不可能全身心投入。另外,夏静静、徐清、汤晓丹、江珊、王健卿、张超、徐文婷、赵正然也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在此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