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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以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标准为研究对象,分析中药专利审查标准的应然与实然状况,剖析现行审查标准在中药技术领域的运用和发展趋势,提出适合中药专利技术创造性审查标准的建设方案。 本书可作为中医药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学生的学习教材,也可以作为专利代理、知识产权律师和企业法务等实践工作者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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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李昕,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医药知识产权管理与政策研究。2011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专业,辅修英语专业,获得理学学士学位,同年以优异成绩保送攻读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获得理学硕士学位。2014年9月考取同济大学法学(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宋晓亭教授,2020年7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攻读博士期间曾获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资助赴比利时(荷语)布鲁塞尔自由大学(VUB)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主持2021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以及2018年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项目,近五年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两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以及多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的研究工作。
宋晓亭,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医药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律保护重点研究室主任,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审批委员会委员。全国首批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国卫生法学会医药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传统知识保护联盟负责人。曾在美国孟菲斯大学法学院、德国洪堡大学法学院、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法律与犯罪学院、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做高级访问学者。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委项目十余项,著有《医疗告知与维权指南——知情同意权理论与实践》《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指南》《中医药传统知识法律保护》《中国道地药材知识产权保护》《卫生法学》等学术著作。发表《医疗过失行为论》《对传统知识赋权的法理分析及其权利特征的探讨》《药品数据保护对我国医药企业的影响》等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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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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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中药产业与中药专利
1.1 中药产业的发展历程
1.2 中药专利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
1.3 中药专利质量与创造性审查
第二章 专利创造性审查理论在中药领域的运用
2.1 创造性审查的发展历史
2.2 创造性审查的理论与原则
2.3 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的本质
2.4 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标准的应然特征
2.5 现有理论下的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基准
2.6 现有理论下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宽度
第三章 现行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标准的实践
3.1 中药专利类别及保护范围与表述形式
3.2 不同主题下中药专利创造性判断思路
3.3 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所涉及的考量因素
3.4 现行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标准的反思
第四章 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标准的实证考察
4.1 实证案例的筛选与基础数据
4.2 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标准的适用规律
4.3 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标准的适用质量
4.4 现行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标准适用问题
4.5 现行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五章 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标准的趋势与思路
5.1 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标准的基本原则
5.2 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标准的基本思路
5.3 中药专利创造性审查标准的设置
5.4 中药专利创造性撰写举隅
跋
参考文献
附录Ⅰ
附录Ⅱ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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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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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1958年10月11日,同志指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 2018年10月22日,习近平主席指示“中医药学是中华文明的瑰宝。要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让中医药走向世界”。
围绕着中医药如何发展,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始终集思广益、研精覃思。2002年1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制定的《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7年2月11日,科技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6部委联合发布《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16年2月26日,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开始施行;2019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发布,中医药振兴发展终于迎来难得的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
但是,中医药的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当如何开展始终是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之一。2015年10月8日,中国科学家屠呦呦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她利用自己的药学知识和对中医药学的理解,创造性地研制出抗疟新药——青蒿素和双氢青蒿素,实现对疟原虫100%的抑制率,为中医药的创新发展和走向世界树立了一个样板。2019 年12 月底在全球大流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一下子把中医药又推向了防疫抗疫的线。中医药界在短时间内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的时间、季节和临床表现,制定出以“清肺排毒汤”为代表的系列治疗方案。当然,随着国人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清肺排毒汤”很快被申请为专利,并终得到授权,同时也对我国《专利法》的修订产生了一定影响。
在完整继承中医药学的基础上,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与国际化已是历史趋势。在世界贸易经济发展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如何充分发挥专利机制的制度优势和中医药的天然优势及原始优势,是摆在中医药学界、法学界及知识产权界的重要课题。中药产业如何在国际竞争中保持其自身的原创优势,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如何充分利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尤其是专利制度来强化中医药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们通过对国内中药企业进行广泛调查走访,对其发生的相关专利纠纷尤其是无效及诉讼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专利制度有其促进中医药技术创新的一面,但也存在揠苗助长、南辕北辙的现象。我们必须对我国现行的专利制度尤其是有关中药专利的审查标准进行适应性修改。
我的博士生李昕具有药学知识背景,在该项目研究中多次与我在国内外进行调研座谈,对有关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选取专利审查中的关键条件——创造性作为我们重点研究的目。研究发现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专利审查制度,对中药专利也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具有操作性的规则;但研究也同时发现,中药企业对专利申请中的范式选择和撰写思路仍存在误区,中药专利的审查原则和方法仍然陷于化学药的具体套路中,影响并约束了中药产业的创新发展。研究探索分析出一套有利于中药产业创新发展的专利审查规则将有利于中药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中药行业的正确导向。
本书在成就过程中,恰遇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本书主要内容作为基础而提供的修改意见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的肯定。相信中国中医药行业在具有中国特色的、正确合理的审查指南指导下,将得到完全充分的发展,引领中药行业为中国人民健康作贡献,为中国民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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