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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杀死一只知更鸟》般永不过时的成长经典,出版50余年,依然稳居美国亚马逊图书总榜TOP60,在同类书中至今未被超越
◆作者16岁写成本书,被誉为“横空出世的天才少女”,其笔下塑造的少年帮派,令读者惊呼“每个人都如此真实可信,难以相信作者其实是女孩”
◆少年们洋溢荷尔蒙的另类青春,即使身陷泥污,也要追逐纯真
◆美国豆瓣goodreads罕见 107万读者评分4星半,美国亚马逊近25000人评分全5星!
◆革新了成长小说的题材和类型,英国BBC“影响世界的百大小说”之一,获美国图书馆协会zui佳青少年读物奖,美国中学生书
◆曾被《教父》导演科波拉搬上银幕,科波拉称 “这是一部青少年的史诗”
◆每个角色都令人心疼,令人牵挂,读者评价“无论看多少次,我都会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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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叫小马·柯蒂斯,朋友们都叫我小马。
两年前,我父母丧生于一场车祸,我的两个哥哥不得不辍学工作,养家糊口。像我们这样出身穷苦家庭的孩子,跟开豪车的“少爷党”没法比,连中产阶层都算不上。我的死党们大多如此。他们出身卑微,强硬冷酷。
在别人眼里,我们是好勇斗狠、不成器的街边小混混。可对我们来说,朝夕相处的伙伴才是真正的家人。我们志趣相投,彼此亲密无间,守望相助。
不过我和大家有点不同。我不喜欢打架。我喜欢读书,喜欢云和落日。
如果不是因为“少爷党”,我和好的朋友约翰尼不会卷入那场生死缠斗,我的人生也不会就此改变……而我终于明白了那句回荡在耳边的话“永远保持金色”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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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苏珊?埃洛伊丝?欣顿,1948年出生于美国俄克拉何马州塔尔萨市。她一向喜爱阅读,但不满意当时为青少年所写的书,这促使她在高中时代便创作出《追逐金色的少年》,并因这本小说家喻户晓。欣顿至今仍是知名度极高的青少年文学作家。她曾获得美国图书馆协会与《学校图书馆期刊》联合颁发的“作家成就奖”,是shou位获此殊荣的作家。
欣顿完成《追逐金色的少年》初稿时只有十六岁。一开始她并未打算发表。她一位同学的母亲读过手稿之后,觉得这是一部值得出版的优秀作品,于是帮忙联系出版。欣顿以男孩身份的笔名发表了这部小说,一出版便引发轰动,因其颠覆了以往同类青少年文学的固有模式,写出了青少年真实的心理状态。许多读者不敢相信这些鲜活、真实的帮派男孩形象出自一位十六岁少女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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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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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昏暗的电影院跨入明媚的阳光,我心里只想着两件事:保罗·纽曼和搭车回家。真羡慕保罗·纽曼的样貌。他可真帅,能把我比到井里去。但我其实也不算丑。我那浅棕色的头发几乎接近红色,眼睛绿中带灰—我总盼着眼睛能再灰一点,因为大部分绿眼睛的家伙都让我讨厌。不过这已经很不错了,我该知足。我的头发比许多伙伴都长,又密又蓬,拖在脑后,齐刷刷地剪一刀,额前的头发与两鬓都留着任其生长。谁让我们是“油头”呢?街坊邻居没几个人在乎自己头发长短,谁都懒得打理。再说了,我留长发也蛮好看的。
我得一个人走很长一段路回家,不过这没什么,我一向独来独往。不为别的,我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不受干扰地融入电影,体验故事里人物的生活和情感。和别人一起看电影总觉得不舒服,就好像有人趴在你肩膀上跟你同看一本书。说到看书,我跟别人也不太一样。我二哥苏打快十七岁了—我们叫他“苏打水”—长这么大没啃过一页书。我大哥达雷尔—我们叫他达瑞—整天忙得脚打后脑勺,根本没工夫看书、画画。所以我在家里是个异类。平时一起混的伙伴们,没有谁像我这样酷爱电影和书籍。我一度以为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有此爱好,所以理应保持特立独行。
苏打至少还试着理解,这一点比达瑞强得多。不过苏打本来就与众不同。他好像对什么事都能理解。比如,他从来就不会像达瑞那样天天对我大吼大叫,好像我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而实际上我已经十四岁了。我喜欢苏打胜过所有人,甚至包括我的爸妈。他总是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见谁都笑眯眯的,不像达瑞,天天板着个脸,做梦都别想见他笑一次。不过话说回来,达瑞虽然只有二十岁,却经历了许多和他年龄并不相配的事情,所以他长大的速度也就异于常人。苏打倒像永远都长不大。我不知道这两种情况哪一种更好,但总有一天我会弄明白的。
总之,我一边回想着电影,一边往家走。这时,我突然渴望有个伴儿。油头一个人走路是有风险的,很大概率会遇上麻烦,再不然就会有人冲你大喊“油头”,那种滋味儿可不好受。拦截我们的通常是少爷党,我也不知道这叫法从何而来,反正说的是西区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和我们东区这些孩子被叫作油头党一个道理。
我们出身穷苦家庭,跟阔少爷们没法比,连中产阶层都算不上。但要是比谁更疯、更野,我们绝不会输给他们。我们和那些少爷不同,他们顶多也就欺负下落单的油头,砸砸人家的房子,或者聚在一起寻欢作乐,喝得七荤八素。也许前一天报纸还在批评他们不守公序良俗,改天就又大赞他们是对社会有用的青年才俊了。但我们油头几乎全是小痞子、街头混混。我们偷东西,开着破旧的改装车招摇过市,把加油站堵得水泄不通,偶尔还打群架。不是说我也干这些事,我要是敢去招惹警察,达瑞非揍死我不可。爸爸妈妈出车祸去世之后,我们兄弟三个要想不分开,就必须得规规矩矩的。所以我和苏打尽量不惹麻烦,即使干坏事也竭力不被抓到。总之,我的意思是,大部分油头都干过这样或那样的不法勾当,这就像我们留长发,穿蓝色牛仔裤和T恤,或者故意把衬衣下摆露在外面,穿皮夹克和网球鞋一样正常。少爷党和油头党,我没办法说谁好谁坏,反正大家就这样。
我本可以等达瑞或苏打下班后再去看电影,说不定他们会陪我,尽管苏打根本坐不了一场电影的时间,而达瑞对电影又毫无兴趣,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够丰富多彩,不需要再去了解别人的故事。但起码他们可以送我,坐车也好,走路也罢。再不济我也可以拉上一个哥们儿。有四个小子和我们三兄弟从小玩到大,关系处得和自家人差不多。像我们这样的社区,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之间都熟得不能再熟了。早知道我该提前跟达瑞说一声,好让他下班回家时接我一下,或者让“两毛五”马修斯开车跑一趟也行,他肯定不会拒绝。可我有时候就是不知道动脑子。干出这种蠢事通常能把我大哥达瑞气得跳脚,因为按道理我应该是很聪明的。我脑瓜好使,不管是上学还是其他方面都表现不错,但我偏偏不用,你说气人不?可能因为我喜欢一个人走走转转吧。
不过,当我瞥见跟在身后的那辆红色雪佛兰科威尔轿车时,我忽然觉得我也不是那么喜欢一个人走走转转了。此时我离家还有两个街区,心里一慌,不由得加快了脚步。我还从来没有尝过被人拦截的滋味儿,但我见过约翰尼被四个少爷党欺负之后畏畏缩缩的样子,他连自己的影子都怕呢。而他都已经十六岁了。
我知道,这会儿走多快都没用了,因为眨眼间那辆科威尔就停在了我身边,五个少爷党跳下车。我心里别提有多害怕了。虽然我长得挺结实,可相比其他十四岁的同龄人,个头却有点矮,尤其眼前这几个家伙个个都比我高大威猛。我下意识地把手插进裤兜,低下头,思考如果现在撒腿逃跑还来不来得及。约翰尼的样子浮现在眼前,他鼻青脸肿,脸上还被刀子划过。我至今还记得当初我们找到他时的情景—他躲在空地拐角,快哭晕过去了。约翰尼一向皮实,能让他哭的情况不多。
虽然很冷,但我身上却直冒汗。我能感觉到手心湿漉漉的,汗珠像蠕动的蚯蚓沿着后背往下滚。我特别害怕的时候就会这个样子。我悄悄环顾左右,想找个汽水瓶或棍子之类的东西—苏打的死党史蒂夫·兰德尔就曾经用一个烂汽水瓶硬是干赢了四个少爷党—可我身边什么都没有。所以我只好呆头呆脑地站在原地,任凭他们把我围住。我总是忘记用脑子。他们脸上挂着志得意满的笑,就这样慢慢地、悄没声儿地凑了上来。
“嘿,油头!”其中一个假装客气地同我打招呼,“你走运了。瞧你那长头发都油成什么样子了,今天哥儿几个帮你拾掇拾掇。”
他穿的是一件马德拉斯棉布衬衫。我至今还记得清楚,蓝色的马德拉斯棉布。另一个同伙儿笑了笑,低声骂了我一句。我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该说什么。遇到这种只能等着受欺负的情况,好像也没什么可说的,所以我就老老实实把嘴闭着。
“剪个头吧,油头?”一个中等身材的金发小子从后裤兜里掏出一把刀,“啪”的一声弹出刀身。
我终于想到该说什么。“不。”我边说边往后退,躲避着对方的小刀。结果可想而知,我正好退进一个家伙的怀里。他们一下子就把我放倒在地,死死摁住我的胳膊和腿。然后一个家伙骑在我的胸口上,膝盖压着我的胳膊肘。你们根本想象不到那有多疼。我闻到浓浓的须后水和烟草的味道,心想也许在他们揍我之前我已经被熏死了。我害怕极了,倒盼着自己能死得快一点。我拼命挣扎,差一点就挣脱了。结果他们更加死命地按住我,骑在我胸口上的那个家伙还趁机给了我几拳。于是,我便老老实实待着不动,只不过一边喘气儿,一边腾出嘴来骂他们几句。这时,一把小刀横在了我的脖子下。
“要不然咱们从下巴这里开始收拾?”
我突然意识到他们很可能会要我的命。这下我可慌了。我声嘶力竭地叫喊起来。我喊苏打,喊达瑞,喊随便谁的名字。有只手试图捂住我的嘴,我毫不犹豫地狠狠咬了一口,齿缝间顿时一股子血腥味儿。我听见有人气急败坏地骂,接着身上又挨了一通老拳,随后他们把一块手帕团起来塞进我的嘴巴。其间有个人一直在说:“该死的,快把他的嘴堵上,快堵上!”
这时,我听到一阵大呼小叫,伴随着急促纷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而来。少爷党们不再管我,跳起来就跑。我躺在地上大口地喘气,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反正有人从我身上跳过,有人从我身边跑过,我恍恍惚惚的,搞不清是怎么回事。随后有人叉住我两边腋下,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是大哥达瑞。
“你没事吧,小马?”
他摇晃着我的身体,搞得我更加头昏脑涨。尽管视野还没清晰起来,但我已经知道他是达瑞,这一方面是因为他的声音,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的动作。真希望他能对我温柔点。
“我没事,达瑞,别晃了,我没事。”
他立刻停下:“不好意思啊!”
实际上他并没有不好意思。达瑞无论干什么都不会不好意思。我觉得有意思的事情就是达瑞长得很像爸爸,但他的行事作风和爸爸正好相反。爸爸去世时才四十岁,因为他看上去很年轻,像二十五岁,以至于很多人都误以为他和达瑞是兄弟,而非父子。可他们的相似仅限于体形、容貌—我爸爸对人可从来不粗鲁。
达瑞身高六英尺两英寸,肩膀宽厚,肌肉发达,深棕色的头发前撅后翘,像牛啃过的草窝—和爸爸一样。但达瑞的眼睛和爸爸不同,他的眼珠像两颗淡绿色的冰球,放射出坚毅果决的神采,正如他身体的其他部位。虽然只有二十岁,但他看上去老成得多,浑身上下透着冷酷、强悍和精明。如果不是眼睛给人凶巴巴的感觉,他其实也帅得很呢。达瑞头脑比较简单,理解不了复杂的东西,但他喜欢动脑。
我又坐回地上,揉着被捶得生疼的脸。
达瑞把握紧的拳头塞进口袋:“他们打得不狠吧?”
不,他们打得可狠了。我浑身疼得厉害,尤其胸口,像要炸了一样。而且因为紧张,我双手直哆嗦。说实在的,我都快要哭了。可这些是不能跟达瑞说的。
“我没事。”
苏打迈着大步跑过来。这时我才回过神,刚才那阵喧闹是伙伴们来救我了。他一屁股在我旁边坐下,扳着我的脑袋检查了一圈。
“嘿,小马,你被划了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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