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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从教育法基本问题、教育法主体制度、学生权利保护与学校管理三个方面对教育法的基本问题进行了阐释。对于法学本科生、研究生及教育学相关专业学生学习教育法学具有帮助。本书首先从教育法学的性质及概念、教育法体系化与法典化 、教育法的历史、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救济几个方面入手阐释了教育法理论问题。其次,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学校的法律地位、学生的法律地位、教师的法律地位、学生监护人的法律地位几方面阐释了教育主体制度。最后从教育惩戒、校园伤害事故、司法介入高校管理行为的法理依据、高校学院规则的法律性质等方面阐释了学生管理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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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任海涛,河北文安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法学、法治教育。参与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起草工作、《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工作。十余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入选“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和“上海教育法学人才计划”。十篇教育法治领域决策咨询报告被党政部门采纳并获得批示,对教育立法和政策产生影响。荣获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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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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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学 科 论
第一章 领域法学视野下的教育法学
第一节 领域法学:回应新兴交叉学科的一种创新研究范式
一、领域法学的演进历程
二、领域法学的基本理念
三、领域法学与部门法学的辩证关系
四、领域法学在新兴交叉学科中的理论尝试
第二节 教育法学的理论定位:以教育问题为导向的领域法学
一、明确教育法学理论定位的必要性
二、对教育法学独立学科定位的路径反思
三、教育法学的领域界定
第三节 教育法学的体系建构:价值、内容与方法
一、夯实教育法学的研究基础:价值体系
二、深化教育法学的核心范畴:内容体系
三、拓展教育法学的研究工具:方法体系
结 语
思考题
第二章 教育法和教育法学的历史
第一节 教育法的历史发展
一、国外教育法的历史发展
二、我国教育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教育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国外教育法学的历史发展
二、中国教育法学的历史发展
思考题
第二编 范 畴 论
第三章 教育法律关系
第一节 教育法律关系概述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演进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
三、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 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
一、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和教育刑事法律关系
二、纵向教育法律关系和横向教育法律关系
三、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
第三节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四节 教育法律关系的运行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二、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条件
思考题
第四章 教育法律责任
第一节 教育法律责任概论
一、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特征
第二节 教育民事责任
一、教育民事责任概论
二、教育侵权责任
三、教育违约责任
第三节 教育刑事责任
一、教育刑事责任概论
二、教育领域犯罪
第四节 教育行政责任
一、教育行政责任概论
二、教育行政处分
三、教育行政处罚
思考题
第五章 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第一节 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的概念及其类型
一、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的概念界定
二、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的典型特征
三、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的类型化
第二节 教育法律纠纷产生的成因及其解决现状
一、教育法律纠纷产生的成因分析
二、我国教育纠纷解决机制的总体状况及其局限
第三节 教育法律救济制度建构的理论基础与域外经验
一、教育法律救济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
二、域外教育法律救济机制的经验借鉴
第四节 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的具体构成
一、教育申诉制度
二、教育调解制度
三、教育仲裁制度
四、教育行政复议制度
五、教育行政诉讼制度
思考题
第六章 教育权
第一节 教育权概述
一、教育权的含义与类型
二、教育权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国家教育权概述
一、国家教育权的含义与内容
二、国家教育权的性质
三、国家教育权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社会教育权概述
一、社会教育权的含义与内容
二、社会教育权的性质
三、社会教育权的历史沿革
第四节 家庭教育权概述
一、家庭教育权的性质与功能
二、家庭教育权的内容
三、家庭教育权的法律保障
思考题
第七章 受教育权
第一节 受教育权内涵
一、受教育权的形成与发展
二、受教育权内涵与解析
第二节 受教育权属性
一、生存权说
二、主权者说
三、学习权说
四、自由与社会权说
第三节 受教育权内容
一、受教育机会权
二、受教育条件权
三、受教育认可权
第四节 受教育权保护
一、宪法保障
二、教育法保障
三、行政与司法救济
思考题
第八章 教育财税法
第一节 教育财政法律制度
一、教育财政法概述
二、教育经费筹集法律制度
三、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
第二节 教育税收法律制度
一、教育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二、教育税(费)制度
三、教育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思考题
第三编 主 体 论
第九章 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
第一节 教育行政机关的内涵和外延
一、教育行政机关的内涵
二、教育行政机关的外延
第二节 教育行政机关的职权
一、教育行政立法权或规定权
二、教育行政许可权
三、教育行政处罚权
四、教育行政处分权
五、教育行政给付权
六、教育行政指导监督权
七、其他教育行政权
第三节 教育行政机关与其他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关系
一、教育行政机关与学校
二、教育行政机关与教师
三、教育行政机关与学生
思考题
第十章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第一节 中国高校法律地位的主要学说
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二、事业单位法人
三、公务法人
四、第三部门
第二节 两大法系国家高校的法律地位
一、英美法系国家高校的法律地位
二、大陆法系国家高校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高校法律地位的理论重塑
一、对传统法律定位理论的反思
二、高校法律地位的全新定位
第四节 高校法律地位与司法审查:以招生权为例的分析
一、高校招生权的性质探析
二、高校招生权的司法审查路径
思考题
第十一章 中小学学校的法律地位
第一节 中小学的民事法律地位
一、中小学“法人”地位之争
二、中小学民事法律地位的类型化分析
三、中小学的特殊民事权利义务
第二节 中小学的行政法律地位
一、中小学面对行政机关时的行政法律地位
二、中小学管理教师、学生时的行政法律地位
第三节 我国中小学法律地位的未来展望
思考题
第十二章 学生的法律地位
第一节 学生法律地位的概念内涵
一、学生法律地位的概念
二、学生法律地位的特点
第二节 学生法律地位的基础界定
一、比较法上的学生法律地位界定
二、我国法律对学生法律地位的双重界定
三、“未成年学生”的特殊性
第三节 学生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
一、民事法律地位:自然人
二、行政法律地位:行政相对人
三、刑事法律地位:被害人或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思考题
第十三章 教师的法律地位
第一节 中小学教师的法律地位
一、公办中小学教师的法律地位
二、民办中小学教师法律地位
第二节 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
一、公办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学术争鸣的理论研判
二、国家特殊公职人员属性定位的法治逻辑
三、国家特殊公职人员属性定位的实践意义
四、民办高校教师法律地位的探析
思考题
第十四章 学生监护人的法律地位
第一节 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基本问题
一、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界定
二、作为法定代理人的未成年学生监护人
三、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在教育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第二节 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教育权的双重属性
一、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教育权的权利属性
二、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教育权的义务属性
第三节 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教育权的边界
一、作为基本权利的受教育权
二、家与国的博弈
三、在家教育之争
四、家校关系问题
思考题
第四编 权利保护与学校管理
第十五章 教育惩戒
第一节 何为教育惩戒
一、教育惩戒概念的争议
二、两种意义的教育惩戒
第二节 教育惩戒的分类
一、定名教育惩戒和非定名教育惩戒
二、教师惩戒和学校惩戒
三、轻教育惩戒和重教育惩戒
四、纪律惩戒和学业惩戒
五、合理教育惩戒和不合理教育惩戒
第三节 教育惩戒的构成规则
一、教育惩戒具有充足的规范依据
二、教育惩戒的构成要件
第四节 教育惩戒的程序补强
一、《惩戒规则》对于程序的强调
二、教育惩戒的救济途径
三、教育惩戒的时效
思考题
第十六章 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法
第一节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立法的沿革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制定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
第二节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系
一、未成年人保护的总体要求
二、家庭保护
三、学校保护
四、社会保护
五、网络保护
六、政府保护
七、司法保护
八、法律责任
第三节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体系
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总体方案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三、对不良行为的干预
四、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五、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六、法律责任
第四节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的价值
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
二、有利于家庭的幸福美满
三、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有利于国家的繁荣富强
思考题
第十七章 高校校规的法律性质
第一节 高校校规的基础范畴
一、高校校规制定权的性质澄清
二、高校校规的类别界定
第二节 高校校规的创制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合理性原则
三、民主性原则
第三节 高校校规的可诉性分析
一、自治性校规不具备可诉性
二、授权性校规具备行政可诉性
思考题
第十八章 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法理分析
第一节 高校学生管理行为是准行政主体进行的准行政行为
一、有关高校法律地位的各类观点
二、高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依据
第二节 高校与学生之间是特殊行政法律关系
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之内涵
二、“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之革新
三、美国“宪法论”“契约论”原则的确立
四、我国“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理论
五、结论
第三节 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范围标准与“负面清单”
一、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概念分析
二、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范围
三、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负面清单”
思考题
附 录
案例1 教育法学科的领域性
——乡政府起诉家长拒绝履行义务教育案
【基本案情】
【案例评析】
案例2 立法设定教育法律责任的目的
——升学作弊案
【基本案情】
【案例评析】
案例3 校内申诉的重要意义
——勒令退学校内申诉案
【基本案情】
【案例评析】
案例4 在家教育的合法性
——北京市石景山区儿童侯某某抚养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案例评析】
案例5 民办学校招生须取得办学许可证
——郑某诉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案
【基本案情】
【案例评析】
案例6 高校的法律地位
——田某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
【基本案情】
【案例评析】
案例7 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可以“限聘”教师
——尹某诉株洲市教育局“限聘”处理意见案
【基本案情】
【案例评析】
案例8 家长任意干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应承担哪些责任?
——周某、卢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获罪案
【基本案情】
【案例评析】
案例9 未成年人保护
——小学教师强奸案
【基本案情】
【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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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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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推进教育法典化立法研究”是我国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编纂《教育法典》需要一支研究能力超强的学术研究队伍,而教育法学人才培养则是首要任务。我国法学、教育学本科专业学生培养的现状是:国内大部分教育学院会为教育学本科生开设《教育法学》课程,而国内为本科生开设《教育法学》的法学院则寥寥无几。这对于培养高质量的教育法学人才队伍是不利的。
随着《教育法典》研究和编纂工作的推进,上述格局一定会发生根本改变。国内具有教育法学研究基础的单位在未来的学科布局、新文科建设等方面一定会突出“教育法学”教学和科研的重要性。因此,为法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编写一部既有理论深度,又能反映学科前沿的教材,则显得尤为重要。本书就是为了回应以上时代需求而编写的。本书各章节都是作者最新的研究成果,既有传统理论的梳理借鉴,又有创新思维的尝试突破。本书的写作分工如下:
第一章:任海涛、张玉涛;
第二章:余华、孙华丽;
第三章:刘宁;
第四章:聂圣;
第五章:朱军;
第六章:叶强、段斌斌;
第七章:马涛;
第八章:冯铁拴;
第九章:管华;
第十章、十三章、十七章:刘旭东;
第十一章:任海涛、杨兴龙;
第十二章、十八章:任海涛;
第十四章:姚建龙、刘悦;
第十五章:晋涛;
第十六章:晋涛、杨金科。
参与案例编写的有肖登辉、王思杰、雷槟硕。还有多位作者为本书编写作出了贡献,在此一并表示感谢。他们是:河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杨金科;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玉涛;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刘悦;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杨兴龙;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孙华丽。
教育法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综合性领域法学,学科体系尚未最终确立,许多理论问题还颇具争议。在这种背景下,尝试编写一本《教育法学导论》自然会有许多不足和缺憾。敬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最后,应该诚挚感谢法律出版社领导和本书编辑老师解锟博士,在他们的鼎力支持下本书才得以出版。
任海涛
2022年3月13日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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