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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英国图书信托基金会、水石书店推荐,入选英亚教师选书、美亚编辑推荐,版权销至美、法、意大利、波兰、冰岛等国家,俘获万千读者!
★视角新颖:故事的叙事者是一只年迈的金毛猎犬,它的可爱、友善、倔强、机智、忠诚,以及疼痛,会扣紧我们心弦,带来无穷乐趣、无穷担忧和无穷感动。
★成长之书:本书以狗狗的口吻,讲述了一个有裂痕的家庭,如何面对和处理遇到的困难,并继续向前迈进的故事。不管是故事里的孩子,还是大人,都从经历中获得了成长和自我更新。
★哲学与爱之书:故事中,无论家庭关系如何变化,大家对彼此的爱没有改变。幸福不只有一种形式,而爱是关键核心。本书中满满的都是爱。
★友谊之书:一条狗与一个男孩、一个家庭的友谊,以及温情日常,会打动无数人的内心。
★我们不能苛求事事完美,但当问题出现时,总有解决的办法。
★从第一页开始就笑出来,读到最后却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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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是金毛猎犬,叫科斯莫,已经13岁了,家里有爸爸、妈妈、麦克斯和小妹妹艾玛琳。我爱他们,希望一直陪伴和保护他们,一家人永远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然而,生活不是永远一帆风顺。比如,小区里有一只邪恶的牧羊犬,我需要时刻对它保持警惕。比如,爸爸妈妈争吵得越来越多,甚至可能要离婚。我焦虑得喘不过气,因为从未想过离婚可能带来的分离。我以为,任何一个宇宙中,我们都不会分离。
好在,麦克斯知道怎么办,虽然他和我一样又担忧又害怕。而我,决定和麦克斯一起去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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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卡莉·索罗西亚克 (Carlie Sorosiak)
她在北卡罗来纳州长大,拥有牛津大学英语系和伦敦大学城市学院出版系的双硕士学位,人生目标包括走遍七大洲和养育各种各样的动物。
她的作品还包括:《我变成了一只猫》《如果飞鸟回来》《蓝色奇迹》等。
目前,她与丈夫和一条美国丁格犬一起,住在佐治亚州玛丽埃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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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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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裂痕 1
第二章 挽救行动 73
第三章 家庭旅行 187
第四章 去舞蹈大会 241
第五章 尾声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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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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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今年我是只乌龟。可是,我不想当乌龟。
“它用腿夹着尾巴。”麦克斯注意到了,抬起头说,他漂亮的脸蛋上满是担忧,“你觉得帽子会太紧吗?”
我们站在门廊上,奇怪的南瓜正朝我们微笑——那是麦克斯在上周刻的,为此他掏空了南瓜瓤。我吃掉了南瓜籽,尽管当时他对我说:不可以,科斯莫,不可以。我发现,在面对闻起来如此诱人,又如此新奇的东西时,我很难克制自己。
麦克斯的父亲(我们叫他爸爸)重新调整了一下我背上的乌龟壳马甲:“不会的,它很好。它很喜欢!你瞧瞧它的样子!”
又来了,这种时刻我经历了无数次,每一次我都希望,自己的舌头别耷拉在嘴巴里。因为我想说话,想用完美的人类语言说:乌龟是低等动物,它们连过马路都不会。而我已经过了许多条马路,不用皮带牵,我自己会走。这套衣服真让我尴尬。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轻轻翻了个身,仰面躺下,四脚朝天,踢着腿。我觉得脊椎嘎吱嘎吱的,一阵疼痛,我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年轻了。但愿麦克斯能从我的动作里明白我的暗示。
“爸爸,我觉得它其实并不喜欢。”
没错,麦克斯!没错!
爸爸摸着下巴上的胡子,对我说:“好吧,好吧,不戴帽子,但你得背着乌龟壳。”
就这样,我打了一场小小的胜仗。
这时,艾玛琳冲进了门廊。她活力十足,容光焕发。“科斯莫噢噢噢噢。”她的小手抚弄着我的耳朵,这提醒了我为什么一开始会被打扮成乌龟——因为是艾玛琳选的角色,这让她很高兴。逗她开心是我早就接受的一项任务。
麦克斯拉起艾玛琳的手,让她转了一圈,就像在跳舞一样。紫色的超人披风随着她的动作旋转着。上一周,我帮着妈妈做了这件服饰,我负责守护布料,在她脚边放哨。妈妈时常会举起正在做的披风,问我:“你觉得怎么样,科斯莫?”
好极了,我用眼神告诉她,这好极了。
“我们是不是应该等一下妈妈?”麦克斯问。他穿着深色的衣服,衬衫上打着补丁,我猜他是一头奶牛或者长颈鹿,但我不想把他当成那两种动物。长颈鹿特别蠢,但麦克斯非常、非常聪明。他可以说三种语言,能做火箭模型,还会把舌头叠成四叶草状。他甚至能够拧开花生酱的盖子。我倒想看看长颈鹿能不能那么做。
爸爸回答:“她迟到了。你们不想错过所有好吃的糖果吧?”
麦克斯说:“我只是觉得……”
但是爸爸打断了他:“准备好,弗雷迪!”他很喜欢说这句话,尽管麦克斯其实不叫弗雷迪。过了一会儿,我们四个动身走进浅蓝的夜色里。我们的房子是单层的砖石建筑,配有大片草坪和成套秋千。秋千现在只有艾玛琳会去坐。一排纸灯笼沿着车道悬挂,照亮了死胡同。
我脖子背后的毛开始竖起来。
万圣节是一年中最糟糕的夜晚。如果你不同意,请花些时间想一想我的逻辑:
1.大多数万圣节的糖果都是巧克力。在过第四个万圣节的时候,我吃了六块迷你的好时巧克力棒,立马被送去了兽医那儿急救。我在那里待了四个小时,肚子痛极了。
2.人类幼崽会从灌木丛后面跳出来,大喊:“啵!”这令我很困惑,因为我最好的朋友,一条德国短毛指示犬,名字就叫波尔。
3.小丑。
4.金毛猎犬,比如我自己,是非常高贵的,不应该穿万圣节服饰。必要的时候,我勉强同意穿上雨衣,但我对穿什么是有底线的。比如,妈妈曾经给我买过一件猫的服饰,这让我的心灵遭受了重创,至今都没有彻底恢复。
5.牧羊犬被放出来了。
让我详细说一说第五点吧。我从来不喜欢打斗——哪怕当我还是条小狗的时候。但遇上牧羊犬是个例外。
五年前的万圣节,在跟今晚一样的夜里,麦克斯和我来到街道尽头的一座白色木瓦房附近。一辆大块头的货车停在信箱边上,两扇打开的窗户里传出了烤鸡的香味。我马上就知道,我们有新邻居了——因为老邻居只吃牛肉。街道上一片诡异的安静,一朵乌云飘过来,遮住了月亮。牧羊犬突然从他们前院的一棵大橡树背后出现,速度快到我甚至都没看见它过来。它穿着恶俗的粉色芭蕾裙,还戴着仙女翅膀,灰白色的毛发根根竖起。
我的第一反应是同情——面对同样的被装扮的命运,我们俩都屈服了,不是吗?穿着兔子装的我开始小步跑动,一心想对它同情地行个礼,然后友好地嗅一嗅它的屁股,欢迎它加入这个社区。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并不友好。在我十三年的狗生中,从来没碰见过这样的家伙。
牧羊犬龇牙咧嘴,直接冲我发出威胁的咆哮……我发誓它的眼睛发着红光。
我吓坏了。
能真正吓到我的东西很少,比如:坐在小货车后面的旅行、真空吸尘器(那声音、那刺鼻的气味,还有东西消失在机器里的样子),以及每一次麦克斯或者艾玛琳遇到危险的情景。那天晚上,当牧羊犬目露凶光,朝我的方向瞥了最后一眼,耳朵直直竖起,门牙一闪一闪,我便在自己的恐惧清单上多加了一样东西。
在此之前,我十分骄傲,因为我知道社区里所有狗的名字。名字代表着某种含义:它们是我们向世界展示自己的方式。就拿“科斯莫”来举例,妈妈曾经解释过,科斯莫的意思是“宇宙的”,然后她指着上方的天空,而麦克斯则拿出了他那可以近距离看星星的长金属管。这让我觉得自己很重要,仿佛我属于比自身更庞大的某样东西。对那些名叫“松糕”“史酷比”或者“饼干”的狗,我抱有强烈的同情。有这种名字,它们怎么高兴得起来?对于牧羊犬,我选择直接用它的品种来称呼它。我不想去给自己的恐惧命名。
牧羊犬通常被关在木栅栏后面,但每到万圣节,它会被放出来迎接要糖果的孩子。
我必须面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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