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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的实践情况,从法律法规、理论争议、司法判例以及未来展望四个方面入手,深入观察并总结分析《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过程中的实践经验以及理论成果,提出《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的展望以及针对性的各项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稳步前行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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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雅虎—方正讲席教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双聘教授。
其他社会兼职: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专家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专家。
重点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互联网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开源社区规则及标准必要专利等。曾参加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主持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信息社会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研究、中国高校专利成果转化模式及政策研究、互联网基础立法、数据要素市场建制与法律治理等多项国家重点研究项目。受邀参加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多部法律的专家征求意见、草案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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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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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法规篇
一、概览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前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
(三)总体趋势
二、个人信息全生命周期保护的法律法规梳理
(一)个人信息的收集
(二)个人信息的存储
(三)个人信息的使用
(四)个人信息的加工
(五)个人信息的跨境
(六)个人信息的提供
(七)个人信息的公开
(八)个人信息的删除
三、《个人信息保护法》关涉重要领域和重要问题的法律法规梳理
(一)金融数据
(二)健康医疗数据
(三)车联网数据
(四)个人信息跨境
(五)未成年人信息保护
(六)个人信息刑事保护
第二篇 理论篇
一、“个人信息”的概念
(一)个人信息、隐私与数据的三元治理架构
(二)个人信息的特征
(三)个人信息的认定方式
(四)个人信息的类型划分
二、个人信息的匿名技术与加密保护
(一)匿名化的程度
(二)区块链对匿名化的影响
三、“告知—同意”规则
(一)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告知义务
(二)有效同意的要件
(三)“同意撤回”规则
(四)“告知—同意”规则的失灵
四、个人信息处理的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
(一)正当、必要原则
(二)诚信原则
五、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一)非法利用个人信息行为的界定
(二)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因素
六、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
(一)敏感个人信息的界定
(二)敏感个人信息的保护路径
七、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一)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界定
(二)监护人同意制度的完善
八、国家机关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
(一)国家机关在个人信息处理中的地位认定
(二)国家机关进行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
(三)国家机关进行个人信息处理的具体规制
九、个人信息查阅复制与可携带权
(一)查阅复制与可携带权的界定
(二)查阅复制权的行使
(三)可携带权的本土化
十、死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一)死者个人信息的继承
(二)死者个人信息的行权主体与范围
十一、个人信息跨境
(一)个人信息跨境法律保护模式
(二)立法下的现实困境
(三)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机制
十二、个人信息的侵权法保护
(一)侵权责任主体的确定
(二)个人信息侵权的构成要件
(三)归责原则
十三、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
(一)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提起的条件
(二)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中起诉主体的具体适用范围
十四、个人信息的竞争法保护
(一)个人信息在竞争法中的定位
(二)竞争法的直接救济与间接救济
(三)个人信息的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
十五、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一)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模式转型
(二)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中的隐私政策问题
第三篇 案例篇
一、涉个人信息司法案例梳理与分析
(一)《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来司法案件基本情况
(二)十大典型案例评析
(三)案件特点与趋势
(四)司法业已统一的裁判观点概要
(五)司法尚存分歧的裁判观点总结
二、涉个人信息行政处罚及相关执法案件梳理与分析
(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作出的行政处罚
(二)公安机关的执法案件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案例
(四)整体分析
三、涉个人信息违法违规收集的“通报”案件梳理与分析
(一)国家网信办作出的通报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通信管理局作出的通报
(三)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作出的通报
(四)整体分析
第四篇 展望篇
一、推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信息保护区域法律协调机制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二、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及重要数据跨境安全评估与认证机制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三、推动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和完善“守门人”制度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四、建立明确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指引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五、完善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安全影响评估工作指引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六、完善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七、完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制度规范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八、完善个人信息分级分类制度规范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九、完善政府机关处理个人信息及政务数据安全保障机制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十、制定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中个人信息利用规范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十一、制定公共场所图像采集管理制度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十二、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十三、完善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十四、支持推进电子身份认证技术应用和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十五、制定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配套司法解释体系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十六、推动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机制
(一)法律规范
(二)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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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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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我国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规利用的专门性法律。作为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系统性与综合性的立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从个人信息处理、跨境提供以及权利义务等方面建立了具备中国特色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体系,在补齐我国数字社会法律“短板”的同时,也彰显了我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应有的法律担当和风采,为国际社会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的完善贡献了中国力量和中国智慧。
近几十年来,数字技术的更新迭代在带来社会红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类型的社会问题,大数据“杀熟”、信息茧房、人脸识别信息泄露等现象不断以新的面孔影响人民生活和市场活动。尽管我国此前通过分散立法的方式实现了对相关利益的保护,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真正实现了对个人信息系统、全面、专业、综合的全场景保护。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个人信息保护法》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其配套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能否真正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求,能否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还需要经过实践的考察与检验。
值此《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与深圳市北鹏前沿科技法律研究院组织撰写《〈个人信息保护法〉一周年观察》,本书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的实践情况,从法律法规、理论争议、司法判例以及未来展望四个方面入手,深入观察并总结分析《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过程中的实践经验以及理论成果,提出《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的展望以及针对性的各项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稳步前行贡献智慧。
关于“法规篇”,本书首先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前后的法律法规现状进行梳理,从法律法规的发布主体、效力级别、发布时间等各维度考察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历程与发展趋势,试图梳理个人信息法律法规体系架构,通过对个人信息全生命周期保护的法律法规系统地研究,从采集和收集数据、组织和处理数据、传播和共享数据、保存和维护数据、访问和利用数据,以及用户在各个环节中的综合权利等各角度,探索个人信息保护的发展脉络。此外,该部分还结合金融、电商、地方产业、未成年人保护、数据出境等重要领域和重要问题的现状,有针对性地梳理有关的规范。
关于“理论篇”,本书立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争议现状,聚焦学者们进行学术讨论最激烈的15个热点话题,重点选择了“‘个人信息’的概念”“个人信息的匿名技术与加密保护”“‘告知—同意’规则”“个人信息处理的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机关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个人信息查阅复制与可携带权”“死者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跨境”“个人信息的侵权法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个人信息的竞争法保护”“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展开具体地考察与分析。通过梳理学界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争议,有针对性地对个人信息保护理论焦点问题抽丝剥茧,对核心争议进行凝练和分析,以期能全景式展现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所引发的理论争议,充分发挥理论的指引作用,助力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发展。
关于“案例篇”,本书以现有司法案例数据为基础,通过采用案件案由、裁判依据、关键词相结合的方式检索“北大法宝”“威科先行”等法律数据库,深入挖掘和分析《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来涉个人信息保护案件基本情况。同时,本书还总结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十大典型案例,从微观的角度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来的司法实务予以系统性、针对性、全方位地分析。本书提出,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法律适用关系逐步明确,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公益诉讼和涉及个人权利案件逐步成为焦点,目前司法判决多具有探索性,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以完善相关裁判规则。
关于“展望篇”,本书重点关注和梳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中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细化规则与配套法规之处,同时通过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现有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情况为基础,为个人信息保护相应的配套法律规则制定提出完善建议。本书提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还应从“中国特色的个人信息保护区域法律协调机制”“个人信息及重要数据跨境安全评估与认证机制”“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和‘守门人’制度”“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指引”“个人信息保护安全影响评估工作指引”“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制度规范”“个人信息分级分类制度规范”“政府机关处理个人信息及政务数据安全保障机制”“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中个人信息利用规范”“公共场所图像采集管理制度”“个人信息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电子身份认证技术应用和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个人信息保护配套司法解释体系”“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机制”16个方向入手,推动构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配套规范,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以期为国家个人信息保护事业贡献智慧。
本书立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实践,内容涵盖《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前后的立法、理论、司法、展望四大方面,以期对《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予以总结,分析并挖掘《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深层次价值内涵,力图通过切实考察和分析该法实施一周年的实践情况,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事业的发展积蓄力量、增添动能,为建设和完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蓝图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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